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及其“沉沦”与“上升”诸问题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中国近代史的分期及其“沉

沦”与“上升”诸问题

(一)

最近,胡绳同志在对《近代史研究》创刊100期表示祝贺时重提一个建议:“把1919年以前的八十年和这以后的三十年,视为一个整体,总称之为‘中国近代史’,是比较合适的。这样,中国近代史就成为一部完整的半殖民地半封建中国的历史,有头有尾。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的历史可以称为‘中国现代史’,不需要在说到1840-1949年的历史时称之为‘中国近现代历史’。”胡绳同志这个建议非常重要。事实上早在50年代,如荣孟源、李新、刘大年等,就讲过这个意见。但是由于那时的时代背景,这样的意见没有受到足够的重视。

(二)

在中国历史学界,对中国近代史、现代史的概念,至今仍有很不相同的认识。一般来说,是把1919年五四运动以后的历史称作中国现代史,而把由此上溯到鸦片战争的历史称作中国近代史。大学历史系一般以1919年为界限,分设中国近代史教研室、中国现代史教研室,学生们关于中国近代史、现代史的知识,大约以此为依据。十几年前,史学界成立了一个学术团体叫中国现代史学会,聚集在它周围的大多是以五四运动为中国现代史起点的学者。中国现代史的下限在哪里?学者们的意见可能不尽相同,有些人可能把1949年后的某一时期也算在内。有关中国近代史的出版物,包括学术著作和教科书以及通俗读物,大多数都以1919年五四运动为下限;有关中国现代史的出版物,绝大多数以1919年为上限,有的则起于辛亥革命(台湾有关中国现代史的出版物,都以辛亥革命为上限)。

有一派学者有不同见解。他们认为,应该把1840-1949年这个时期的历史都称作中国近代史。明确中国近代史这一概念的科学定义,其理论依据在于,要阐明中国近代史所涵盖的那个社会的社会性质是什么?他们认为,1840年鸦片战争发生在清朝的道光年间,在那以前,中国是一个与外部世界来往不多的、独立发展的封建社会。从第一个不平等条约《南京条约》签定以后,中国的国家地位和主权受到很大损害,而且随着此后一系列不平等条约的签订,这种损害变得越来越巨大。在帝国主义的侵略压迫下,中国从一个独立的封建社会变成了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在这样的社会里,中国的政治、经济、军事、文化的发展,往往要打上帝国主义侵略的烙印。看起来中国是独立的,但国家主权却受到帝国主义的严重侵害。中国的这个社会性质,不仅在道光以后的晚清社会没有改变,在北洋军阀统治时期没有改变,就是在国民党在南京建立全国统一的中央政府—国民政府以后,也没有改变。只是在1949年10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才根本改变了旧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性质,中国才改变成为一个新民主主义的,往后更发展成为一个社会主义的社会。这个国家是一个主权在民的、人民

群众当家做主的、虽受国际环境影响但不受外国干预的独立的国家。这就是说,1949年10月1日前后的中国国家性质、社会性质是完全不同的。依据对中国社会历史发展的特点的这种认识,这一派学者认为,以1840年鸦片战争为开端,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的这一段历史都应该称做中国近代史。因为在这110年里,中国社会性质没有变化。

本世纪50年代,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曾有过热烈的讨论。当时的讨论集中在分期的标准上,但也涉及到中国近代史上下限问题。当时主流的意见,把中国近代史定在1840-1919年的时限内。但也有一些人主张,应依据社会性质和革命性质,把1840-1949年间的中国历史都称为中国近代史。最早提出这一主张的,据《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讨论集》所载,似乎是林敦奎在1956年6月4日在中国人民大学第六次科学讨论会讨论“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时提出的。据报道,林敦奎认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应延长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接着,荣孟源在1956年第8期《科学通报》发表《关于中国近代史分期问题的讨论》文章,开宗明义说:“有人说,中国近代史的断限应从1840年起,到1949年9月止。我赞成这个意见。”他分析道:“从鸦片战争起,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中国社会性质是一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中国革命性质是民主主义革命,这一百一十年的历史应该作为一个历史时期,叫做中国近代史。假如从新民主主义革命起到目前止作为中国现代史,那么所谓近代史只是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历史的一半,而现代史却包括着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后两个不同性质社会的历史。这样就其科学性来说是不妥当的……1949年以前,我们把新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作为现代史,把旧民主主义革命时期作为近代史,那时中国社会性质没有改变,按两段民主主义革命的不同来区分历史是应该的。但在今天中国人民民主革命胜利之后,中国社会性质已经改变,中国革命性质已经改变了,再保守着旧日的样子划分历史阶段就不妥当了。”再接着,李新在为《中国通史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下)教学大纲(初稿)》所写的前言中写道:“从1840年的鸦片战争起直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前止,这个社会的性质是基本上没有改变的。因此没有理由把它划分为近代史(1840-1919)和现代史(1919-1949),而应该把它写成一部完整的包括整个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时代的通史……为了方便起见,把它称为近代史也是可以的。”显然,李新也是同意中国近代史实际应该包括1840-1949年的历史的。此后,在《历史研究》编辑部组织的讨论中,李荣华、赵德馨也同意上述主张。

这次讨论中,也还有一些折中的意见。如戴逸在中国人民大学的讨论中指出1840-1949年的历史是否叫做近代史,值得商量。因为说近代史、现代史实际上只有相对的意义,没有一个严格的科学的含义;什么时候算近代,什么时候算现代,似乎很难说。他建议“把1840-1949年叫做半殖民地半封建的中国史”。这一意见,,在综合大学文史教学大纲讨论会上也得到了反映。也有人认为,这样的意见虽然是可以考虑的,但目前解决问题的时机还不成熟,而且,近代史、现代史的名称沿用已久,“突然改变恐难合于习惯”。

中国科学院近代史研究所当时的主张如何?前述荣孟源的意见可供参考。荣孟源当时是近代史所办公会议的成员。据他后来回忆,50年代初参加近代史所所长办公会议的同志都同意这一观点。刘大年1959年在《中国近代史研究中的几个问题》一文中以及1964年在向外国历史学者介绍新中国的历史科学时,也持这种观点。刘大年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历史前进到了一个崭新的时代。十几年前的‘现代’,已经很快为今天的‘现代’所代替。时至今日,我们再用‘近代’去概括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的历史,用‘现代’概括五四直至中华人民共和国以后的历史,显然是非常不合理了。”

1981年人民出版社出版了胡绳著《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这是中国近代史研究领域一本很重要的著作。作者在序言中开篇就说道:“这本书所讲的是中国半殖民地、半封建时代中的前一段,即无产阶级领导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开始以前一段的历史。虽然多年来大家习惯上称这一段的历史为中国近代史,但是早已有人建议,把中国近代史规定为从1840年鸦片战争到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前的一百一十年的历史,而把中国民主革命胜利,摆脱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的社会以后,进入社会主义时代的历史称为中国现代史。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已经超过三十年的时候,按社会性质来划分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看来是更加适当的。”《从鸦片战争到五四运动》出版后,学者们再次关注中国近代史的下限,其中,李侃著文,列举出不以1949年为中国近代史的下限的种种弊端,主要是不利于了解和把握中国近代史发展的全过程,不利于揭示和认识中国近代历史的发展规律。陈旭麓亦在稍后撰文论述中国近代史发展线索,认为“近代从鸦片战争至五四运动的80年,应延伸至中华人民共和国诞生的110年”,应把110年作为一个完整的历史时期。“所谓完整的历史时期,就是说这个110年不同于秦汉以来任何一个历史朝代,而是一个特殊的历史社会形态,即在封建社会崩溃中被卷入资本主义世界的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

以上可见,对于1840-1949年间中国社会的性质,今天中国史学界绝大多数人都认为它是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因此,实际上绝大多数学者都是接受依社会性质相同,把1840-1949年间的中国历史作为中国近代史的学科对象这一看法的。可是实际上,依照习惯,尤其是大学历史系方便组织教学的习惯,许多人仍照旧把这一段历史分为中国近代史和中国现代史,而所谓中国现代史的下限往往是模糊不清的。还要指出,除了个别小册子作了一点探索外,还没有一本严肃的学术著作是按照1840-1949年的时限来撰写中国近代史的。这种现象,今天是到了澄清的时候了。

(三)

人们常说,近代中国的历史是屈辱的历史。从鸦片战争中清政府失败时候起,中国社会便逐渐陷入了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的深渊。这便是近代中国社会的“沉沦”。这是以往的历史学家对中国近代史的一种解说。

十来年前,有学者发表论文,提出近代中国不仅有“沉沦”,还有“上升”。所谓半殖民地半封建社会,半殖民地是对独立国家而言的,半封建是对半资本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