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安全文明施工保证体系

1安全管理方针、目标

1.1概述

施工安全是工程施工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为确保工程顺利进行,保证施工人员的人身安全,改善劳动条件,增强劳动防护,对施工现场进行规范管理,加强机械设备安全运行管理,减少机械事故发生,工程处将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对生产场区、生活营地、工地现场进行安全管理,建立安全保证体系。

1.1.1目的

通过建立安全保证体系,为工程施工提供良好环境条件,保证工程施工顺利进行,保障施工人员的安全,减少机械事故发生,在完成合同内容的同时,搞好企业精神文明建设。

1.1.2依据

1、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快速化工程施工合同文件以及其他相关文件;

2、适用于本工程的有关国家安全法规、安全管理规程及环保法规;

3、本行业有关土石方工程、混凝土工程、桩基工程、路基、路面工程等安全施工的技术要求、规程、规范;

4、《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5、工程处安全管理制度及现场安全管理控制程序文件。

1.1.3本工程处执行的有关法律法规及引用标准

1、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2004.5.1起实施;

(3)《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70号令2002.11.01起实施;

(4)《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1998.09.01起实施;

(5)《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1991.12.6起实施;

(6)《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1996年10月30日。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

2、标准和规程规范

(1)《安全标志及其使用导则》GB2894-2008;

(2)《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

(3)《安全防范工程技术规范》GB50348-2004;

(4)《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规范》GB/T28001-2001;

(5)《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JGJ59-1999;

(6)《建筑拆除工程安全技术规范》JGJ/147-2004;

(7)《公路交通安全设施设计细则》JTG/TD81-2006。

(8)《城镇道路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范》CJJ1-2008

(9)《城市桥梁工程施工与质量验收规》CJJ2-2008

1.2安全方针

认真贯彻落实本标“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公司的安全方针“科学管理、诚信守法、安全健康、持续改进”,做到“不伤害他人、不伤害自己、不被他人伤害”及“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做到思想保证、组织保证、技术保证、措施保证,确保人员、设备及工程安全。

1.3安全目标

严格执行《中国国电集团公司工程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郑州市市政工程建设中心下发的《市政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暂行办法》,将郑州市三环路快速快速化工程施工创建为安全文明工地,本工程安全目标如下:

1.3.1杜绝因工伤亡事故

1.3.2 无重大火灾隐患,杜绝重大火灾事故。

1.3.3 特种作业人员100%持证上岗。

1.3.4施工现场安全文明管理达到市级安全文明施工工地要求。

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主要职责

2.1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工程处严格遵守《安全生产法》,认真执行业主、监理部、总包部有关安全管理的规章及工作指示。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工程师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确保安全生产。

为实现本工程安全目标,工程处将建立健全完整的由工程处处长挂帅的安全监督委员会,对工程处副处长、工程处总工程师、工程处专职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直至班组和工人建立安全责任制,进行自下而上的层层签约,明确各自的职责和权限,强化“谁施工,谁负责”。工程所有参建人员对安全方针和目标的实施负有责任。在整个施工过程中形成:班组长对作业队负责人负责→作业队负责人对工程处安全环保部负责人负责→工程处安全环保部主任对工程处安全环保副处长负责→工程处安全环保副处长对工程处处

长负责→工程处处长对本标工程负责。

2.2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图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见图2-1,施工安全循环框图见图2-2。

2.3主要领导及部门人员安全职责

2.3.1工程处处长的安全职责

1.工程处处长是工程处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担任工程处安全生产委员会主任,对工程处安全生产负全面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把安全管理工作列入生产经营重要议事日程,正确处理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的关系,履行安全生产职责。

3.确立工程处安全生产目标、指标,审批工程处安全生产管理规划、工作计划,明确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重点,批准有关安全生产的重大决定及奖惩等。

4.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和部署,主持或委托安委会副主任主持召开工程处安委会会议,及时研究、解决安全生产中出现的重大问题。

5.建立健全工程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建立完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层层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6.建立健全工程处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体系,按规定配备合格的安监人员,完善安全生产管理手段,支持安监部门履行安全监察职能。

7.建立工程处安全生产投入的长效机制,确保安全费用的提取、管理和有效使用。

8.主持重大以上伤亡、设备事故的内部调查处理工作。

9.审定“两措”计划,并保证所需费用的落实。及时掌握各类事故情况,必要时召开事故现场会,解决处理存在的事故隐患。

图2-1 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及专职安全管理人员配备

图2-2 安全施工循环框图

工程处

处长

安全环保副处长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