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全
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全农药是农业生产中必不可少的一种辅助手段,可以有效地控制农作物的病虫害,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
然而,由于农药的特殊性和潜在风险,农药经营必须受到一定的管理和监督。
为了规范和促进农药经营,许多国家都制定了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
1.许可证的发放条件:农药经营者必须符合一定的条件才能获得经营许可证。
通常要求农药经营者具有一定的资质和经验,并且要求其设立固定经营场所,并有相应的仓库和设施。
2.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农药经营者需要向相关监管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必要的申请材料。
监管机构会对农药经营者的资质和经营计划进行审核,审核合格后才能发放许可证。
3.许可证的有效期和续期:许可证通常有一定的有效期,一般为1年或3年。
在许可证到期前,农药经营者需要提出续期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缴纳续期费用,经审核合格后可以延长许可证的有效期。
4.许可证的管理和监督:一旦获得许可证,农药经营者必须遵守相关的管理规定和标准。
监管机构会对农药经营者的经营活动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确保其依法经营。
对于违反规定的经营者,监管机构可以采取吊销许可证等措施。
5.许可证的撤销和注销:在一些情况下,监管机构可以撤销或注销农药经营许可证。
例如,农药经营者严重违反规定,造成严重后果,或者主动申请注销等情况下。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规章制度对于促进农药市场的健康发展和保护农民和消费者的利益具有重要意义。
通过许可证制度,可以确保农药经营者的资质和经营行为符合要求,减少农药产后风险,保护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人民的身体健康。
然而,农药经营许可证制度的实施也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一些农药经营者可能存在信息不对称,导致许可证的发放存在不公平的情况。
其次,一些地区监管机构的监管力度不够,导致一些农药经营者违规行为难以发现和查处。
此外,一些小型农药经营者可能由于资金和技术等方面的限制,难以符合许可证的条件,影响了农药市场的竞争和发展。
因此,为了更好地规范农药经营行为,我们建议进一步完善农药经营许可证规章制度,加强监管机构的力量和能力,加强农药经营者的信息公开和培训,提高其对农药的正确使用和管理水平。
农药登记备案流程
温馨小提示:本文主要介绍的是关于农药登记备案流程的文章,文章是由本店铺通过查阅资料,经过精心整理撰写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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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支持!(Thank you for downloading and checking it out!)农药登记备案流程一、农药登记备案概述农药登记备案是一项重要的农药管理措施,旨在确保农药产品的安全性、有效性和合理使用。
在我国,农药登记备案工作由国家相关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农药登记备案的定义农药登记备案是指农药生产、经营企业或者使用者在销售、使用农药之前,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将农药产品的基本信息、生产信息、安全评价和使用技术等资料提交给国家相关部门进行审查、评价和备案的过程。
农药登记备案的目的农药登记备案的目的主要有以下几点:(1)保障农药产品安全性。
通过登记备案,确保农药产品在生产、经营和使用过程中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要求,降低农药对环境和人体健康的风险。
(2)确保农药有效性。
登记备案要求农药产品具有明确的作用目标、防治范围和使用方法,以保证农药在实际应用中能够达到预期的防治效果。
(3)规范农药市场秩序。
通过登记备案,加强对农药生产、经营和使用的管理,遏制非法农药产品的流通,维护农药市场秩序。
(4)促进农药产业健康发展。
登记备案鼓励农药企业提高产品质量,推动产业技术创新,促进农药产业转型升级。
农药登记备案的分类农药登记备案分为以下几类:(1)农药产品登记。
包括农药原料、农药制剂等产品的登记,要求提供产品安全性、有效性、稳定性等方面的资料。
(2)农药生产许可。
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审查,核发生产许可证,确保生产企业具备相应的生产条件和技术能力。
农药生产企业办证指南
农药生产企业办证指南一、农药在《农药管理条例》中对农药给予了明确的定义,是指用于预防、消灭或者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二、农药生产企业凡是生产的产品包括在以上定义内的产品的企业均属于农药生产企业,均需要办理相关的证件。
三、药生产企业证件办理流程开办农药生产企业除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税务登记等基本的证件外,还需办理俗称的“三证”才能进行合法的生产和销售。
“三证”包括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批准证)和农药产品标准。
从2004年起,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农药企业还需要办理安全生产许可证。
所以现在只有四证齐全的农药企业才能进行合法的生产和销售。
与农药相关的各种证件的办理流程如图所示:四、具体流程1、农药企业核准1.1办理目的农药企业开办之前职能部门对企业生产条件的审查,即农药行业的准入条件。
只有企业通过核准后,方可办理申领营业执照等后续事情。
1.2核准依据国家工信部拟发布的《农药生产核准管理办法》。
1.3审查部门生产农药原药的农药生产企业核准由国家工信部组织国家级专家审查,生产农药制剂的农药生产企业核准由各省工信委组织省级专家审查。
1.4核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和信息化部。
农药企业核准虽然不发放证件,但通过核准的企业会在国家工信部的政府网站上公示,同时由国家工信部备案。
1.5有效期限5年。
2、农药产品标准2.1办理目的规范企业产品标准化。
2.2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
2.3办理部门企业所在省或所在县区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
2.4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实施条例》。
执行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农药产品,企业只需将所执行的标准报所在县区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管理科室备案登记,然后由其发放企业标准备案登记簿即可。
如执行企业标准的农药产品,企业需要先将产品企业标准报省级工业与信息化委员会分管农药标准的处室,由其组织专家进行审查,之后到省技术监督局标准化部门备案,最后到企业所在县区技术监督局标准化科室登记,并由其发放《产品执行标准登记簿》。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材料准备。
1. 申请表,根据当地有关部门要求填写申请表格,确保填写准确、清晰。
2.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复印件需加盖企业公章,并提供原件供查验。
3. 产品生产工艺流程图,详细描述产品的生产工艺流程,包括原材料采购、生产加工、成品包装等环节。
4. 产品质量安全标准,提供产品的质量标准文件,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5. 产品检测报告,提供产品的检测报告,确保产品符合国家相关的安全、卫生标准。
6. 环境保护措施证明,提供企业的环保措施证明文件,确保生产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
7. 其他相关证明文件,根据当地有关部门的要求提供其他相关的证明文件。
二、申请材料提交。
1. 将准备好的申请材料逐一整理完整,并按照有关部门要求的顺序进行装订。
2. 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整理好的申请材料递交到当地有关部门窗口。
三、审核和评审。
1. 当地有关部门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核实企业的资质和申请材料的真实性。
2. 针对申请材料的审核结果,有关部门将组织专家对企业的生产条件、技术水平、产品质量等进行评审。
3. 根据审核和评审结果,有关部门将作出是否发放生产许可证的决定。
四、发放生产许可证。
1. 若企业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有关部门将向企业颁发生产许可证。
2. 企业收到生产许可证后,需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张贴生产许可证。
3. 企业在生产过程中,需严格按照生产许可证的要求进行生产,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安全。
五、定期检查和复审。
1. 企业获得生产许可证后,有关部门将对企业进行定期的生产检查和复审。
2. 定期检查和复审的目的是确保企业在生产过程中能够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
3. 若企业在定期检查和复审中发现存在违规行为或不符合要求,有关部门将依法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六、结语。
生产许可证是企业生产经营的重要凭证,企业在办理生产许可证过程中,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近年来,农药的生产和使用越来越受到重视,因为它直接影响着农业生产和民众的健康。
为了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引导农药生产行为,保护公共利益,必须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
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以下几个步骤:一、确定申请人。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人必须满足国家规定的条件,包括生产设备的规模和质量、企业的经营范围和农药生产设施的建设情况等。
二、准备申请资料。
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国家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审查的企业农药药剂技术合格证书复印件、农药生产设施初审审查报告复印件、农药生产企业的说明书。
三、参加技术审查,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人需先参加技术审查,通过审查结果,申请人才可以继续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
四、准备并缴交相关费用。
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应当交纳国家规定的相关费用,包括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费用,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发证费等。
五、提交申请材料。
办理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申请材料应按要求填写完整,由申请人提交至农药监督管理机构,但须经本市区县农药监督管理机构审查同意后方可提交。
六、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通过审查并缴纳相关费用后,农药监督管理机构会颁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农药生产许可证有效期限为三年。
以上是关于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的相关介绍,申请农药生产许可证必须按照要求准备相应的材料、缴纳费用,经过审查之后,才可以正式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此外,为了确保农药产品的质量,农药生产企业还应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开展农药生产监督检查,严格控制生产环节,加强农药生产管理,避免发生农药安全事故。
综上所述,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包括确定申请人、准备申请材料、参加技术审查、缴交相关费用、提交申请材料和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等步骤,且每一个环节都严格依照国家规定,只有全部符合条件,方可正式取得农药生产许可证。
对于申请者而言,要认真履行各项职责,如及时缴纳费用、填写完整资料等,同时,还应当加强自律,提高农药生产管理水平,为保障农业生产和民众健康做出贡献。
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农药许可是指监管机关给予企业获取农药生产许可的鉴定程序,是实施国家农药监管的基础性项目。
为了保障我国农药安全生产,农药内容进行标准规定,凡生产农药的企业都要按国家标准申请许可证,才能正式进入市场。
一、申请材料准备1.企业营业执照及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的商业登记证书(商业类)。
2.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表格和资料目录。
3.厂房平面布置图、梯形图及内部尺寸,厂区外景图等。
4.厂区内无污染设备原理图及技术参数。
5.厂区内无污染设备实物图及安装位置图。
6.厂区内化学检测室及试验室设备和检测仪器的质量技术文件。
7.厂区内质量保证等文件等二、登记流程1.企业准备资料,前往特管机关提交申请。
2.由特管机关办理初步审查,初步审查完成后,需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交农药生产许可证申请材料。
3.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地考察,考察完毕后,进行复核,复核结束后,由药物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相应的复核意见。
4.由特管机关根据复核意见出具许可证,许可证由特管机关颁发,并贴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印章以及质量监督认证机构的印章。
三、运行办法1.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管理制度,并定期进行相应环境和设施检查,完善农药生产技术理论和技术流程,强化上游物料校验和检测管理,限制或禁止使用非法物料,确保生产的农药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
2.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管理监督的规则,根据工艺流程和技术规范,在生产过程中经常进行内部检验和检查,确保农药的质量符合要求。
3.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的收存管理制度,对收货的原料,生产的成品,以及报废原料进行分类管理,实行数量登记,并建立正确的库存管理体系,确保库存农药质量可控。
4.生产企业应当建立农药发放管理制度,严格按照计划发放,落实农药使用管理,保障农药安全使用,避免农药滥用情况发生。
四、规则解释1.农药生产许可证,是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由国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农药生产企业的许可证,是农药生产企业按国家标准正式进入市场的必备条件。
河南省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河南省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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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
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豫农政法〔2018〕2号河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农药生产经营许可办事指南的通知各省辖市、省直管县(市)农业局(农委),厅直属各单位:为贯彻落实《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和《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4号)、《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确保我省农药生产、经营许可事项办理工作有序开展,现将《河南省农药生产许可办事指南》《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审查细则》《河南省限制使用农药定点经营布局规划》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7年1月30日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办事指南项目名称:农药经营许可项目类型:前审后批审批内容:1.是否符合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的规定;2.经营条件是否合格;3.申请资料和数据是否真实可信;4.申请人的资质。
审批依据:1.《农药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77号;2.《农药经营许可管理办法》农业部令2017年第5号。
资料要求:需提交下列材料(提交纸质材料,并按下列顺序装订成册,同时提交电子文档)1.申请农药经营许可证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1)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表;(2)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3)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4)经营人员的学历或者培训证明;(5)营业场所和仓储场所地址、面积、平面图等说明材料及照片;(6)计算机管理系统、可追溯电子信息码扫描设备、安全防护、仓储设施等清单及照片;(7)有关管理制度目录及文本;(8)房产证或房屋租赁等证明;(9)申请材料真实性、合法性声明;(10)其他。
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当提交分支机构第(4)、(5)、(6)、(7)、(8)、(9)项材料,并单独装订成册。
经营限制使用农药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1)有熟悉限制使用农药相关专业知识和病虫害防治的专业技术人员证明;(2)经营人员两年以上从事农学、植保、农药相关工作的经历证明;(3)有明显标识的限制使用农药销售专柜、仓储场所及其配套的安全保障设施、设备的清单及照片;(4)《河南省农药经营许可实地核查报告》(需要时提供);(5)省辖市农业主管部门提供的《河南省限制使用农药经营许可初审意见表》。
关于规范农药产品生产批准证书审批程序的通知
( ) 三 在省 级质 检部 门备案 的产 品标准 及编制 说
明:
( ) 四 具备 相应 资质 的省级质 量检 测机 构 出具 的 距 申请 日一年 以 内的产 品质量检 测报 告 ;
( ) 五 新增 原药 生产装 置应具 有 乙级 以上资质 的
明农 药 名称 ) 填料 、 剂 、 ( 、 助 水 水溶 性 助剂 和 水应 预
( )通 过 评 审 的 产 品若 公 示 期 内无 异 议 , 三 即 办理 备 案 手 续 , 发 生产 批 准证 书 ( 换 1周 内完 成 ) 。 ( ) 公 示 期 间 有 异 议 或 专 家 评 审 中需 补 充 四 对 材料 的产 品 由工 业 和 信 息 化 部 原 材 料 工 业 司组 织 专 家进 行 复 审 ( 1周 内完 成 ) 。
( ) 十 工业 和信 息化部 规定 的其他 材料 。 二 、 类 申请所 应提 供 的资料 各 依 据 申请 的性 质 , 应提供 的资料如 下 : 所 1 申请新 增 原 药产 品 :应 当提 交前 款 ( ) 、 一 、
( ) ( ) ( ) ( ) ( ) 规定 的材料 。 二 、三 、四 、五 、六 项
7 水 乳剂 : 效成 分 ( 写 明农 药 名称 ) 溶 剂 、 、 有 应 、 助 剂等一 混合一 加入 水一 高速剪 切搅 拌一 检测 ( 含
…
一
5
农 药 监 管
鼻 今 日农 药
—
为 贯彻落 实全 国农 药管 理工作 会议 和全 国农 资
打假 电视 电话 会议 精神 ,切 实做好 全市农 药 监督 管
生 产企 业 专项 检 查 ” 1 项 专 项 活动 。 效 震 慑 等 0余 有 了违法 犯 罪分 子 , 范 了农 药 市场 : 规 五是 部 门配 合 , 形成 监 管合力 。 药管 理部 门始终 坚持 密切 配合 , 农 形 成合 力 , 障 了农药 管理 工作 的顺 利推进 ; 是及 时 保 六 妥善 处理 投诉 案件 。及 时妥善 处理 了 1 起假 劣农 药
办理生产许可证流程
办理生产许可证流程
办理生产许可证是企业合法运营的重要凭证,下面将介绍办理生产许可证的流程。
首先,注册企业。
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先注册一个合法的企业,包括根据国家相关要求在工商部门登记注册,获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其次,准备相关材料。
办理生产许可证需要准备一系列相关材料,包括企业的申请书、生产产品的技术要求、质量控制手册等。
然后,申请初审。
将准备好的材料递交给当地的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初审,初审的目的是检查申请材料是否齐全、符合相关要求。
接着,现场检查。
初审通过后,监管部门会对企业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包括企业的生产设备、生产环境、质量控制体系等,确保企业有能力生产合格的产品。
然后,组织专家评审。
检查合格后,监管部门会组织相关专家对企业的申请材料和现场检查情况进行评审,评审的目的是判断企业是否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最后,颁发证书。
如果评审通过,监管部门将颁发生产许可证给企业,企业可正式开始生产经营活动。
总之,办理生产许可证虽然流程较为繁琐,但是对于企业的合法运营和产品质量的保证非常重要。
企业需要充分了解和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按照流程办理,确保企业的合法性和产品质量。
农药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农药生产许可证转让流程
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转让流程可能因地区和具体规定而异,但通常包括以下步骤:1.出让方与受让方达成协议:出让方(即原农药生产许可证持有者)与受让方(即
打算接收许可证的一方)需要达成协议,明确转让的条款和条件。
2.提交转让申请:出让方和受让方需要向相关的监管机构(如农业部门或环保部
门)提交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转让申请。
申请中应包含双方的基本信息、转让原因、许可证的具体信息等内容。
3.审核与批准:监管机构会对转让申请进行审核,确认转让的合法性、合规性以
及受让方的资质和能力。
如果受让方符合相关要求,监管机构会批准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转让。
4.办理转让手续:一旦转让申请获得批准,出让方和受让方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办
理转让手续。
这可能包括签署转让协议、支付转让费用、更新许可证信息等。
5.完成转让:完成所有转让手续后,受让方将成为新的农药生产许可证持有者,
可以开始进行农药生产活动。
需要注意的是,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转让可能受到法律法规的限制和监管要求,因此在整个转让过程中,出让方和受让方都需要遵守相关规定,确保转让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同时,建议在转让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或咨询师,以确保转让流程的顺利进行。
外国企业农药登记证办理流程
外国企业农药登记证办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外国企业农药登记证办理流程外国企业在中国销售农药需要办理农药登记证,以下是外国企业农药登记证办理流程:一、申请前期准备阶段1. 准备材料:外国企业需要准备相关的申请材料,包括企业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农药产品的生产工艺、质量标准、毒理学资料等。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准备申请资料:
1、农药经营许可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及原件;
3、各类农药质量证书复印件及原件;
4、药品经营场所租赁合同等;
二、提交申请资料和申请表格:
1、负责人携带上述所需资料,到农药经营单位设置地点的政府部门窗口提交申请资料和申请表格;
2、申请部门根据资料审核情况,签发《农药经营许可证》。
三、领取许可证:
1、负责人领取许可证及其他相关文件;
2、完成缴费;
3、凭《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农药经营活动;
4、每年都要定期更新,以确保农药经营活动的合法。
食品小作坊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一、小作坊食品生产许可证怎么办理(一)食品加工小作坊需要办理的证件: 1、工商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工商行政管理局(所)办理工商营业执照。
2、健康证:到所在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体检并办理健康证。
3、食品流通许可证:需带上身份证及复印件、健康证、房屋产权证(或租房合同)等资料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所)办理食品流通许可证。
4、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许可证:到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登记办理。
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二、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一)农药经营许可证办理流程为:详见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提交相关材料申请—选择是否受理—对农药经营许可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必要时进行实地核查或者委托下级农业主管部门进行实地核查—20日内作出审批决定—发证。
1、营业设备、仓储设施、环保设施清单(复印件2份);2、安全防护措施及环境污染防治设施、措施说明(复印件2份);3、农药经营规章制度(复印件2份);4、质量管理制度和管理手段及相适应的管理工具(软件、管理信息汇编、公告)等设施说明(复印件2份);5、工商局出具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或营业执照(复印件2份,验原件)。
6、其他材料:7、法定代表人签署的书面申请(原件2份,);8、《农药经营许可证申请登记表》(原件2份)。
9、反映单位性质、职能的有效证件如单位成立批文,营业执照、机构代码证等(复印件2份,验原件);10、农药经营(含仓管)技术人员名单、学历证书和《农药经营上岗证》(复印件2份,验原件);11、营业场所证明(含仓库证明)(复印件2份,验原件);三、食品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从事食品生产经营活动的都需要申请办理相关证件,首先是根据有关规定申请卫生许可证,相关部门会对申请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包括产房人员之类的。
审查通过后会下发资格证,同时承担责任。
农药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
农药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2016年9月30日公布 2016年10月30日实施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 (2)第三章企业申请生产许可证的基本条件和资料 (3)第四章企业实地核查 (10)第五章产品检验 (10)第六章证书许可范围 (15)第七章附则 (16)附件1农药产品发证范围说明 (17)附件2农药产品执行标准和相关标准 (30)附件3企业核查时准备书面材料清单 (71)附件3-1企业生产农药产品主要工艺流程图 (72)附件3-2企业生产农药产品生产设施和检验设施表 (73)附件3-3企业生产农药产品生产场所示意图 (74)附件3-4企业生产农药产品生产设备表 (75)附件3-5企业生产农药产品检验设备表 (76)附件3-6企业生产农药产品重要原材料明细表 (77)附件3-7关键岗位专业技术人员表 (78)附件4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79)附件5企业实地核查不符合项和建议改进条款汇总表 (88)附件6生产许可证企业实地核查报告 (89)附件7检验报告 (90)附件8本实施细则与旧版细则主要变化内容对比表 (94)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做好农药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实施办法》、《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通则》(以下简称通则)等规定,制定本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农药产品生产许可的实地核查、产品检验等工作,应与通则一并使用。
第三条实施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农药产品由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发证。
第二章发证产品及标准第四条农药是指用于预防、控制危害农业、林业的病、虫、草、鼠和其他有害生物以及有目的地调节植物、昆虫生长的化学合成或者来源于生物、其他天然物质的一种物质或者几种物质的混合物及其制剂。
农药三证指的是哪三证
农药生产许可证:由农 业农村部核发,主要针 对农药生产企业,证明 其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 。
农药登记证:由农业农 村部核发,是农药产品 上市销售前必须取得的 证件之一,主要针对农 药产品进行安全性、有 效性评估,确保产品质 量和安全。
农药经营许可证:由县 级以上地方农业农村部 门核发,主要针对农药 销售企业或个人,证明 其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 。
农药三证的法规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农药管理条例》规定,农药生产企业、经 营者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取得相应的许可证和营业 执照。
《农药登记管理办法》规定,农药生产企业应当在取得生产 许可证后,申请产品登记证;农药经营者应当在取得经营许 可证后,方可从事农药经营活动。
CHAPTER 02
农药三证的具体内容
CHAPTER 05
农药三证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农药三证的使用和注意事项
• 农药三证是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经营许可证。
CHAPTER 06
农药三证的发展趋势和未来 展望
农药三证的发展趋势和未来展望
01
02
03
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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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药三证是农药生产、 销售、使用过程中需要 具备的三类重要证件, 分别是
农药经营许可证的有效期一般为五年,到期后需 要进行续展。
CHAPTER 03
农药三证的申请流程
农药三证的申请流程
• 农药三证是农药生产、销售、使用过程中需要具备的三类 重要证件,分别是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经 营许可证。
CHAPTER 04
农药三证的管理与监督Fra bibliotek农药三证的管理与监督
• 农药三证是指农药登记证、农药生产许可证和农药经营许可证。
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
农药生产许可证办理流程一、申请人需要准备的材料1、申请书:申请人在准备申请材料时,应首先填写申请书。
申请书应包括申请人的基本信息,如单位名称、地址、社会信用代码、法定代表人信息、经营范围等,以证明申请人的合法身份。
2、营业执照复印件:申请人必须准备一份营业执照复印件,以供审核使用。
3、企业财务报表:申请人要准备企业财务报表,以便核查企业的财务状况是否具备申请许可证所需的条件。
4、质量检验报告:申请人要准备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质量检验报告,以证明申请人生产的农药符合质量要求。
5、安全许可场所的复印件:本场所的质量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申请人需要准备安全许可场所的复印件,以作为审核资料。
二、申请材料的审核和批准1、申请材料的审核:申请材料提交后,农药管理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以及申请人对农药生产能力、生产设备、质量管理以及相关安全设施是否达到合格要求。
2、安全场所的检查和核实:审核过程中,还将对申请者提交的安全场所抽查和核实,以确认他们是否满足有关安全要求。
3、申请材料的批准:当审核机构认定申请材料符合有关规定,审核机构将签发《农药生产许可证》,审核机构将向申请人发放有效期为X年的农药生产许可证。
1、有权检查机构:为维持农药生产企业符合国家规定的许可要求,农药管理部门负责定期对农药生产企业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企业的规范经营。
因此,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管理检查,属于国家有权检查部门的职责范围。
2、检查项目:本机构将对农药生产企业的生产许可条件、设备设施、生产过程、原料及质量检测结果、信息管理等进行全面检查,以确保申请企业符合《农药生产许可证》的资质要求。
3、检查结果:根据检查结果,检查机关将制定出以下检查结论:(1)通过检查;(2)有轻微问题,需要企业及时修改;(3)有严重问题,需要暂停生产的通知书;(4)取消农药生产许可证的命令。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
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药生产行为,加强农药生产管理,保证农药产品质量,根据《农药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药生产,包括农药原药(母药)生产、制剂加工或者分装。
第三条农药生产许可的申请、审查、核发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业部负责监督指导全国农药生产许可管理工作,制定生产条件要求和审查细则。
省级人民政府农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省级农业部门)负责受理申请、审查并核发农药生产许可证。
县级以上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加强本行政区域内的农药生产监督管理工作。
第五条农药生产许可实行一企一证管理,一个农药生产企业只核发一个农药生产许可证。
第六条农药生产应当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不得生产国家淘汰的产品,不得采用国家淘汰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不得新增国家限制生产的产品或者国家限制的工艺、装置、原材料从事农药生产。
第七条各级农业部门应当加强农药生产许可信息化建设。
农业部加快建设全国统一的农药管理信息平台,逐步实现农药生产许可证的申请、受理、审核、核发和打印在农药管理信息平台统一进行。
地方农业部门应当及时上传、更新农药生产许可、监督管理等信息。
第二章申请与审查第八条从事农药生产的企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符合国家产业政策;(二)有符合生产工艺要求的管理、技术、操作、检验等人员;(三)有固定的生产厂址;(四)有布局合理的厂房,新设立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或者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化学农药生产范围的,应当在省级以上化工园区内建厂;新设立非化学农药生产企业、家用卫生杀虫剂企业或者化学农药生产企业新增原药(母药)生产范围的,应当进入地市级以上化工园区或者工业园区;(五)有与生产农药相适应的自动化生产设备、设施,有利用产品可追溯电子信息码从事生产、销售的设施;(六)有专门的质量检验机构,齐全的质量检验仪器和设备,完整的质量保证体系和技术标准;(七)有完备的管理制度,包括原材料采购、工艺设备、质量控制、产品销售、产品召回、产品储存与运输、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环境保护、农药废弃物回收与处置、人员培训、文件与记录等管理制度;(八)农业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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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可以直接派出审查组,也可以以书面形式委托分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核查。
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按上述规定程序汇总上报有关材料。
监督局提出申请。
凡按规定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企业实地核查的,集团公司所在地省 3、所属单位与集团公司一起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时,应当向集团公司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可证。
、各所属单位无论是否具有法人资格,均可以单独或者联合与集团公司一起提出办理生产许可证申请。
4、其他经济联合体及所属单位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的,参照集团公司办证程序执行。
(五) 委托加工备案程序2、受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2)已获得生产许可证;(3)已签订了有效委托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的,应符合产业政策有关要求;(3)已签订了有效委托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 1、委托企业申请备案应当符合以下条件:(1)取得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应当覆盖申请委托加工备案的产品;(2)申请委托加工备案产品涉及产业政策可以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可证;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不能以所属单位名义单独申请办理生产许、集团公司及其所属子公司、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以下统称所属单位)具有法人资格的,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并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审查部;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审查部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请书、营业执照、核查记录、核查报告和产品检验报告等材料进行汇总和审核。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按照有关规定对企业的申 (三) 审定和发证、企业产品检验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检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40日内将申报材料报送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
、全国许可证审查中心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50日内完成上报材料的审查,并报全国许5、全国许可证办公室将获证企业名单以网络、报刊等方式向社会公布。
四) 集团公司的生产许可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日内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的,国家质检总局应当在作出许可决定之日起10内颁发生产许可证;不符合发证条件的,应可证办公室。
、国家质检总局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是否准予许可的决定。
符合发证条件加工合同并公证,且委托加工合同必须明确委托企业负责全部产品销售。
3、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分别向其所在地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分别知》([1992]价费字496号)、《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新增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产品质量检验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03]1793号)。
2、计费单位知》(计价费[1996]1500号)、《关于发布<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管理试行办法>的通(4) 检验收费标准:《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核定73种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标准的通 (3) 审查收费标准:《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调整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审查费等收费项目归属部门等问题的通知》(财综[2002]19号);(1)审查费和公告费:审查费为每个企业2200元,同一次审查时每增加一个申证单元加收审查费440元;公告费本着节约原则据实收取,每个企业收取400元;证申请书》可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和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网站上查阅下载。
010-********、58811758注:《生产许可证实施细则》、《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十一、投诉电话:(2)产品检验费:承担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按照国家规定的各类产品检验收费标准收取。
号);(2) 收费项目依据:《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收费管理暂行规定》([1992]价费字127八、许可期限:1、对于审查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情况,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可在70日内完成行必要的核实,对符合条件的企业予以备案。
对不符合条件的,不予备案并说明理由。
加工合同复印件。
4、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应当自收到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之日起5日内,进提交以下备案申请材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委托加工备案申请书》一式二份;(2)委托企业和被委托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3)被委托企业的生产许可证复印件;(4)公证的委托审定发证工作(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期限);、对于省级质量技术监督部门组织企业生产条件审查的情况,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可 1、收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40号);息。
十、收费:国家质检总局在国家质检总局网站和《中国质量报》上陆续公告获证企业名单及有关信在70日内完成审定发证工作(检验机构进行产品检验所需时间不计入上述规定的期限)。
九、审批结果公开:、检验机构在产品实施细则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检验工作,并出具检验报告。
验机构。
需要现场检验的,由核查人员通知企业自主选择的检验机构进行现场检验。
(六)产品符合有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以及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要求;(七)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规定,不存在国家明令淘汰和禁止投资建设的落后工艺、高耗能、污染环境、浪费资源的情况。
法律、行政法规有其他规定的,还应当符合其规定。
(五)有健全有效的质量管理制度和责任制度;(四)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技术文件和工艺文件;(二)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三)有与所生产产品相适应的生产条件和检验检疫手段;五、许可数量:无数量限制,符合条件的企业均可获得许可。
六、实施机关: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以下简称国家质检总局)、各省级质量技术料:(1)《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申请书》一式三份;(2) 营业执照复印件三份;(3) 生产许可证证书复印件三份(生产许可证有效期届满重新提出申请的企业);(4) 产品实施细则中要求、企业生产列入目录的产品,向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提出申请,并提交以下申请材一申请和受理监督局(各省级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
七、许可程序:(一)有营业执照;四、许可条件:企业取得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下列条件:例》第二条。
三、许可范围:国家对生产下列重要工业产品的企业实行生产许可证制度:《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二、许可依据:一、项目名称: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一)乳制品、肉制品、饮料、米、面、食用油、酒类等直接关系人体健康的加工食品;(二)电热毯、压力锅、燃气热水器等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等影响生产安全、公共安全的产品;(六)法律、行政法规要求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实行生产许可证管理的其他产品。
(五)电力铁塔、桥梁支座、铁路工业产品、水工金属结构、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物、容器(四)安全网、安全帽、建筑扣件等保障劳动安全的产品;(三)税控收款机、防伪验钞仪、卫星电视广播地面接收设备、无线广播电视发射设备等关系金融安全和通信量安全的产品;的其他材料。
、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收到企业申请后,对申请材料符合实施细则要求的,准予受查组对企业实地核查结果负责,并实行组长负责制。
、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负责组织审查的,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由审查部组织审查4、审查组按照产品实施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实地核查,核查时间一般为1-3天。
审查,企业应当予以配合。
部组织审查的,审查部同时将核查计划抄送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指派2至4名审查员组成审查组,对企业进行实地核的,审查部自受理企业申请之日起30日内,完成对企业的实地核查和抽封样品,并将实地核查结论以书面形式告知被核查企业,同时告知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
品生产许可证检验任务的检验机构名单及联系方式,由企业自主选择。
、经实地核查合格,需要送样检验的,告知企业在封存样品之日起7日内将样品送达检、企业实地核查合格的,审查组按照实施细则的要求封存样品,并告知企业所有承担该产二产品抽样与检验6、企业实地核查不合格的判为企业审查不合格,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书面上报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并由国家质检总局向企业发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2、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制定企业实地核查计划,提前5日通知企业,由审查 1、根据产品实施细则要求,由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或审查部组织审查。
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也应当作出不予受理的决定,并发出《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1)申请事项不属于生产许可证管理范围请材料不符合《行政许可法》和《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管理条例》要求的,应当作出不予受理可申请材料补正告知书》一次性告知。
逾期不告知的,自收到申请材料之日起即为受理;对申理,并自收到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可申请受理决定书》;对申请材料不符合本实施细则要求且可以通过补正达到要求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日内向企业发送《行政许的;(2)申请事项不属于本行政机关的;(3)企业被吊销过生产许可证,3年内申请同一类产品生产许可证的;(4)申请企业原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所取得的生产许可证被依法撤消,企业申请之日起5日内将全部申请材料报送审查部。
二企业实地核查、实施细则规定由审查部负责组织审查的,各省级质量技术监督局许可证办公室自受理法定不予受理情形。
其3年内再次提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的;(5)申请企业因隐瞒有关情况或者提供虚假材料提出申请,经查实后,不予受理;其一年内再次提出该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申请的;(6)其他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核发工作规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