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CCCF-CPRZ-20:2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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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灭火设备产品 喷水灭火设备产品
2020-06-30 第 1 次修订
2020-07-01 实施
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
目录
0. 引言.................................................................... 1 1.适用范围................................................................. 1 2.认证依据标准 ............................................................ 1 3.认证模式................................................................. 1 4.认证单元划分 ............................................................. 1 5.认证委托................................................................. 2
认证委托人应按照认证委托资料清单(见附件 3)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 并通过认证业务委托系统提交。
认证机构负责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文件审核,并负有管理、保存、保 密义务。文件审核结论应按时限规定通知认证委托人。 5.3 认证安排
认证机构应按照本规则要求,以合同方式与认证委托人约定双方在认 证实施各环节中的相关责任和安排,并确认认证实施方案。 6.认证实施 6.1 型式试验
认证委托人自行选择认证机构的指定实验室开展型式试验。指定实验 室与认证委托人签订型式试验合同,至少包括型式试验的全部样品要求和 数量、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方式,检验时限,申诉、投诉处理等。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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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是指国家相关部门制定的对于消防产品进行强制性认证的规定和要求。
这些规则主要涉及消防产品的技术要求、测试方法、认证程序等内容,旨在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首先,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要明确消防产品的相关技术要求。
消防产品作为一种特殊的安全产品,其技术要求和性能指标需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法规要求。
例如,灭火器的压力容器应符合国家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范;报警器的声光报警性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等。
同时,对于不同类型的消防产品,实施规则要明确其特殊技术要求,确保其适用于不同的使用场景和环境。
其次,实施规则要确定消防产品的测试方法和测试要求。
测试是评价和检验消防产品质量和性能的重要手段。
制定测试方法和测试要求,能够确保消防产品经过合格的测试,达到相应标准和性能要求。
例如,对于灭火器,可以通过模拟不同火灾场景进行灭火试验,以验证其性能和灭火效果;对于报警器,可以通过模拟不同报警信号进行测试,以验证其报警灵敏度和准确性等。
同时,测试方法和测试要求的制定要秉持公正、客观、可靠、科学的原则,确保测试结果的可信度和可重复性。
第三,实施规则要明确认证程序和认证标志的使用。
认证程序是对消防产品进行认证的一系列规定的步骤和程序。
通过认证程序,能够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符合相关要求,并且能够得到官方认可。
认证程序一般包括申请材料准备、初步评审、现场评审、测试、报告审核等多个阶段。
同时,认证标志是消防产品经过认证后,可以在产品上携带的标志,用于证明其已通过强制性认证。
认证标志的使用要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确保产品认证的可靠性和有效性。
最后,实施规则要完善认证监督和管理措施。
认证监督和管理是对消防产品的整个认证过程和认证结果进行监督和管理的措施。
监督和管理包括对认证机构的审核和认证结果的复核,以及对已经获得认证的消防产品的监督抽查等。
通过认证监督和管理,可以确保认证程序的公平、公正,防止认证机构和企业的违规行为,保障消防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https://img.taocdn.com/s3/m/e1cce8f2fab069dc502201af.png)
4. . 质 量 管理 体 系 审 核 结 论 认 证 的证 书信 息 。 27 为不 推荐通 过 的 ,终止本 次认证 。 4 3认 证发 证检 验 . 4 3 1样 品 .. 4 5 认证 后监督 . 4 5 1认 证后监 督频 次 ..
不 通过 或 不 合格 项 整 改时 间超 过 1 个 3 )监督 检验 不合格 。 4. . 监督 结 论 通 过 的 ,指 定 54
止 不合格 产 品认证 。
4 3 5检验 报告 ..
4 5 2 3监 督检验 .. .
4 2 4 质量 管理 体系 审核要 求 ..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的 方 式 、方 类 产 品认证 的有 关规定 要求 执行 。 4 2. 量管 理体 系审 核报告 . 5质 质 量 管 理 体 系 审 核 的 审 核 报 告 应 由参 加 该 次 审 核 的全 体 审 核 员 及
验 依据 ) )。样 品应满 足 以下条件 :
求;
2 指 定认 证 机 构有 足够 理 由对 证 书持 有者 应在 5 工作 日内将 产 品 ) 个
疑时;
1 样 品 基 数 应 满 足 规 定 的 要 获证 产 品与标 准要 求的符 合性提 出质 认证 证书上 交指 定认证机 构 ,并封存 ) 认证 标志 。 4. . 指定 认证 机 构 应 及 时将 56 4 5 7 证 书 持有 者 应 按 时缴 纳 ..
过 的 ,指 定认证 机构 按规定 暂停 或撤 4. . 监 督 结 论为 不 通 过 的 , 55
4 5 1 1 获 证 产 品从 证 书 批 准 月 ; .. .
认 证 发 证 检 验 样 品 的 选 择 、送 之 日起 , 即可 安排认 证后 监督 。认 证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喷水灭火系统产品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喷水灭火系统产品](https://img.taocdn.com/s3/m/9dbcd61d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e0.png)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喷水灭火系统产品喷水灭火系统产品主要包括喷头、喷头联动控制装置、喷灭火剂供应装置、消防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的电气控制设备和其他相关组件等。
其主要功能是通过喷射水雾、泡沫或其他灭火介质将火源进行扑灭。
CQC认证实施规则对喷水灭火系统产品的认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认证标准和技术要求:对于喷水灭火系统产品,CQC认证规定了一系列的技术要求和测试标准。
如产品应满足国家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标准,测试应符合相关国家标准要求等。
此外,还需要根据产品特性制定相应的测试方法和评定标准。
企业需要向认证机构提交认证申请,包括相关产品的技术文件、测试报告和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
认证机构将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并组织现场审核。
审核包括对企业的生产工艺、检测设备和质量管理体系等的评估。
3.样品测试:在现场审核的基础上,认证机构会对样品进行必要的测试。
测试内容包括产品的功能性测试、安全性测试、抗干扰性测试等。
对于特殊类型或者关键部件的产品,可能需要进行更加详细和全面的测试。
4.认证证书和标识:通过审核并且测试结果符合要求后,认证机构将颁发CQC认证证书,并允许企业使用CQC认证标识。
证书的有效期通常是三年,企业需要在有效期届满前对产品进行再认证。
5.监督检查和管理:对已获得CQC认证的企业和产品,认证机构将进行定期的监督检查和管理。
监督检查包括现场检查、抽样测试、产品抽检等。
如果发现产品存在质量和安全问题,认证机构可能会要求企业对产品进行召回或停产。
以上是CQC喷水灭火系统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的主要内容。
通过CQC认证,可以提高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提升企业竞争力和市场形象。
同时,CQC认证也为消费者提供了可信赖的产品和服务。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f23eb685f01dc281e43af0b9.png)
编号:CA—09C—044:200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火灾报警产品2001-12-07发布 2002-05-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X围32 认证模式33 认证的基本环节3●3.1全性能委托检验3●3.2认证的申请3●3.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3●3.4认证发证检验3●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3.6认证后监督3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3●4.1全性能委托检验3●4.2认证的申请4●4.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6●4.4认证发证检验8●4.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10●4.6认证后的监督115 认证证书14●5.1认证证书的有效期14●5.2换发新证14●5.3复评换证146 认证标志使用的规定15●6.1认证标志的使用15●6.2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15●6.3加施方式15●6.4加施位置16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16●7.1认证证书的暂停16●7.2认证证书的撤销16●7.3认证证书的注销17●7.4认证机构定期发布证书暂停、撤销、注销和恢复公告。
188 收费18附件1: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19附件2: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特则241 适用X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X围为:在中华人民XX国境内使用的各类消防产品。
2认证模式全性能委托检验+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工厂质量管理体系监督审核+产品监督检验)。
3 认证的基本环节3.1全性能委托检验3.2认证的申请3.3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3.4认证发证检验3.5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3.6认证后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1 全性能委托检验4.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4.1.1.1 全性能委托检验的送样原则全性能委托检验送样应从认证申请单元中选取代表性样品(主型和分型产品其代表性样品为主型产品,分型产品应按相应产品认证特则的要求送样,对其与主型不同部分进行试验;产品按系列产品申请认证时,代表性样品是指对于整个系列的样品而言,检验项目最具覆盖性,检验条件最具严酷性,检验结果最具代表性。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https://img.taocdn.com/s3/m/90ee926a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1c.png)
国家认监委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8.05•【文号】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8号•【施行日期】2024.08.0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认证认可正文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24年第18号关于发布部分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及变更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的公告一、为强化消防产品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国家认监委对《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CNCA-C18-02:2024)、《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进行了修订,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CNCA-C18-02:2020)、《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0)同时废止。
按照旧版规则颁发的有效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可继续使用,认证证书转换工作采取到期换证、产品变更、标准换版等自然过渡的方式完成。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依据新版规则和已发布的强制性产品认证通用实施规则要求,制定对应的认证实施细则,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后方可按照新版规则实施认证及颁发证书。
二、根据手提式灭火器国家标准修订结果,现将手提式灭火器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标准由GB4351.1、GB4351.2 变更为GB4351。
相关指定认证机构应当按照《国家认监委关于强制性产品认证依据用标准修订时有关要求的公告》(2012年4号)要求,制订标准制修订转换期的认证实施方案,向国家认监委备案和社会公布后实施。
附件:1.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器》(CNCA-C18-02:2024)2. 《强制性产品认证实施规则避难逃生产品》(CNCA-C18-03:2024)国家认监委2024年8月5日。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附件(修订稿).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火灾报警产品》附件(修订稿).](https://img.taocdn.com/s3/m/be6a11226edb6f1aff001f8d.png)
附件1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说明:1.基本原理:探测器类产品的基本原理是指产品的探测工作原理、传感器类别等;控制和指示装置类产品的基本原理是指产品的通讯方式、信号处理方式、内部总线结构、显示方式、关键元器件、工作原理、结构等。
2.基本电路设计:指产品主电路及附属电路的设计。
3.结构:适用于探测器类产品,指探测火灾参数的机械结构(例如点型感烟探测器的迷宫、手动火灾报警按钮的启动零件)、防护结构(例如防水、防尘、防爆等)。
4.较大差别:指通过试验验证,试验结果不同(比如:点型感烟探测器的响应阈值不同)。
附件2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资料消防产品认证委托方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并随附下列资料:1. 委托方/制造商/工厂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有关合作协议;2.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合同书》;3. 全性能委托检验报告及指定检验机构盖章确认的产品特性文件(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或产品描述文件);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5. 申请认证的产品及使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符合国家或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的资料(必要时);6. 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延续申请时);7. 其他要求的文件。
附件3火灾报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为保证工厂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发证检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认证产品的生产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一致性控制要求。
1 产品一致性控制文件1.1 工厂应建立并保持认证产品一致性控制文件,一致性控制文件至少应包括:1) 针对具体认证产品型号的设计要求、产品结构描述、物料清单(应包含所使用的关键元器件的型号、主要参数及供应商)等技术文件;2) 针对具体认证产品的生产工序工艺、生产配料单等生产控制文件;3) 针对认证产品的检验(包括进货检验、生产过程检验、成品例行检验及确认检验)要求、方法及相关资源条件配备等质量控制文件;4) 针对获证后产品的变更(包括标准、工艺、关键件等变更)控制、标志使用管理等程序文件。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e3e3df1d76232f60ddccda38376baf1ffc4fe386.png)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是指对消防产品进行鉴定、认可的过程,其目的是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提高消防设备的安全性和可靠性。
为了规范和明确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细则,以下是一些可能包括的内容。
一、基本原则和基础要求1.法律依据:制定相应的实施细则,要明确相关法律法规的依据,确保认可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2.公正性和独立性:要确保认可过程的公正性和独立性,所制定的实施细则应明确认可机构的组织形式和管理架构,以及鉴定人员的资质要求和选拔程序。
二、认可的程序和流程1.认可申请:规定认可申请的要求、流程和所需提交的材料,包括产品技术文件和认证机构的资质文件。
2.初步评估:对收到的认可申请进行初步评估,确定是否满足相关要求,以决定是否受理。
4.技术评审:组织相关专家进行技术评审,对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进行鉴定和评估,并从中选取适宜的产品进行型式认可。
5.认可决定:认可机构根据审核和评审的结果,做出是否认可的决定,并发放认可证书或拒绝认可并说明理由。
6.证书管理:建立认可证书的管理制度,包括证书的颁发、暂停、撤销和管理等环节的规定,确保证书的真实性和有效性。
7.监督检查:对已经认可的消防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检查,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保持在认可标准要求的范围内。
三、认可的相关要求1.技术要求:根据国家相关标准以及行业技术要求,对消防产品的性能和质量进行评估和鉴定。
2.监督管理要求:规定认可机构对已认可产品的监督管理要求和审核检查频率,以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要求。
3.认证机构要求:对从事型式认可工作的机构的组织构架、人员配备、技术能力等进行要求,以确保认可工作的可靠性和公正性。
四、认可的范围和适用性1.范围:明确哪些消防产品需要进行型式认可,基于风险评估和消防产品的重要性综合考虑。
2.适用性:对认可的结果和认可证书的适用范围进行规定,包括产品型号、生产厂家、使用地域等。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本(5篇)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本(5篇)](https://img.taocdn.com/s3/m/60a38cbc534de518964bcf84b9d528ea81c72f89.png)
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实施细则范本1. 制定目的本细则旨在规范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程序和要求,确保消防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保障消防安全。
2. 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消防产品型式认可的实施,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水带、消防泵等消防产品。
3. 基本原则(1)科学性与准确性:认可程序和要求应基于科学的技术标准,并真实准确地反映消防产品的性能。
(2)公平和公正:所有申请者应平等对待,认可结果应公开透明,不涉及任何不正当的利益交换。
(3)高效和便捷:认可程序应简化,办理周期应缩短,提高效率。
(4)风险控制:确保认可程序的可靠性和有效性,降低认可过程中的风险,并对可能存在的风险进行评估和管理。
4. 认可申请和审批程序(1)申请资格:任何生产消防产品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均可申请认可。
(2)申请材料:申请人应提交相关的产品技术标准、性能测试报告、生产工艺流程和质量管理制度等材料。
(3)初审:认可机构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确认是否符合认可要求。
(4)试验和评估:经初审合格的申请人,应进行产品的试验和评估,包括性能测试、可靠性测试、耐性能测试等。
(5)审核:认可机构对试验结果进行审核,评估是否达到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要求。
(6)认可决定:认可机构根据审核结果,决定是否给予认可,并签署认可证书。
(7)认可监督:认可机构对已认可的产品进行监督,确保产品的质量和性能符合认可要求。
5. 申请费用和时限(1)申请费用:申请人应依据规定缴纳认可费用,费用标准由认可机构确定。
(2)办理时限:认可机构应在收到完整的申请材料后,及时进行审批,办理周期不得超过30个工作日。
6. 申请结果的公示认可机构应在给予认可的决定后,将相关结果公示,包括认可产品的型号、认可证书编号、认可机构等信息。
7. 认可的有效期和终止(1)有效期:认可的有效期为5年,有效期届满前6个月,申请人需提出续期申请。
(2)终止认可:认可机构有权终止已认可的产品,如发现产品存在质量问题或不符合认可要求的情况。
CCCF-CPRZ-26:2019
![CCCF-CPRZ-26:2019](https://img.taocdn.com/s3/m/2e675f825a8102d276a22fb7.png)
编号:CCCF-CPRZ-26:2019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灭火设备产品消防给水设备产品2020-06-30第1次修订2020-07-01实施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录0. 引言 (1)1.适用范围 (1)3. 认证模式 (1)4. 认证单元划分 (1)5. 认证委托 (2)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2)5.2认证委托资料 (2)5.3认证安排 (2)6 认证实施 (2)6.1型式试验 (2)6.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 (3)6.3认证评价与决定 (4)6.4认证时限 (4)7 获证后监督 (4)7.1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4)7.2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5)7.3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5)7.4获证后监督频次和时间 (6)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7)7.7获证后监督结果的采信 (7)8认证证书 (7)8.1认证证书有效期 (7)8.2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与样式 (7)8.3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8)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8)8.5 认证证书的恢复 (9)8.6认证证书的使用 (9)9 认证标志 (10)10 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10)11 收费 (11)11.1认证收费 (11)11.2 检测收费 (11)12 认证责任 (11)13与技术争议、申诉、投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11)14. 特殊情况认证要求 (12)附件 1 消防设备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13)附件 2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20)附件3 有关认证委托的相关规定及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22)附件4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 (25)附件5 消防给水设备产品认证检验规程 (28)附件6 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72)附件7 获证后监督的基本要求 (83)附件8 认证证书样式 (89)附件9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恢复相关规定 (91)附件10免费使用消防产品流向信息公开系统及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95)0. 引言本规则遵循法律法规对消防产品认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消防给水设备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消防给水设备产品实施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水带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水带](https://img.taocdn.com/s3/m/e5f36c25b9f3f90f77c61be6.png)
编号:CNCA-09C-045:2011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消防水带2011—06-15发布2011—10—01实施中国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目录1 适用范围 (1)2 认证模式 (1)3 认证的基本环节 (1)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 (1)4。
1 认证的申请 (1)4.2 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 (1)4。
3 认证发证检验 (2)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 (3)4.5 认证后监督 (3)5 认证证书 (4)5.1 认证证书的有效期 (4)5.2 认证证书的保持 (4)5。
3 认证证书的变更 (4)5。
4 认证范围的扩大 (4)5.5 证书延续 (5)6.认证标志 (5)6.1 准许使用的标志样式 (5)6。
2 加施方式和位置 (5)6。
3 变形认证标志 (5)7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 (5)8 收费 (5)附件1 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 (6)附件2 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资料 (7)附件3 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认证工厂一致性控制要求 (8)附件4 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认证检验项目和检验依据 (10)1 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的产品范围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出厂、销售、进口或者在其他经营活动中使用的消防水带产品,包括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消防软管卷盘等产品.2 认证模式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后监督3 认证的基本环节认证的申请工厂质量管理体系审核认证发证检验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认证后监督4 认证实施的基本要求4。
1 认证的申请4.1。
1 申请单元划分4。
1。
1。
1 产品认证的申请单元划分见附件1《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认证单元划分》.4.1。
1。
2 产品单元划分相同且安全结构设计和对产品安全性能有影响的元器件均相同、仅型号不同的产品可作为一个单元申请认证。
4。
1。
1。
3 不同工厂的产品不能划在同一单元。
4。
1。
2 申请文件认证申请所需要提交的资料见附件2《消防水带产品强制性认证申请资料》。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水带》(修订稿)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水带》(修订稿)](https://img.taocdn.com/s3/m/4469140cdc36a32d7375a417866fb84ae55cc355.png)
序号产品名称1 有衬里消防水带2 消防湿水带3 消防软管卷盘单元划分说明1)设计工作压力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2)内径规格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3)编织层材质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4)衬里材质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5)编织层外覆(外套)材料材质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
1)设计工作压力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2)内径规格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3)编织层材质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4)衬里材质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
5)编织层外覆(外套)材料材质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
1) 使用灭火剂种类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2)额定工作压力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3)软管内径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4)使用场合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5)喷枪类别不同的产品为不同单元。
认证依据标准GB6246-2022GB6246-2022GB15090-2005认证发证检验样品数量取申请单元中最长长度规格样品:3 根。
1m 长衬里胶管 2 根。
取申请单元中最长长度规格样品:3 根。
1m 长衬里胶管 2 根。
取申请单元中软管最长长度规格样品: 3 台注: 1. 有衬里消防水带、消防湿水带:产品长度允许向下覆盖,长度长的规格认证产品覆盖长度短的产品规格。
2. 消防软管卷盘:软管长度允许向下覆盖,软管长度长的规格认证产品覆盖软管长度短的产品规格。
消防产品认证委托方向指定认证机构提交申请,并随附下列资料:1. 委托方/创造商/工厂的资质证明包括: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有关合作协议;2. 《消防产品强制性认证合同书》;3. 全性能委托检验报告及指定检验机构盖章确认的产品特性文件 (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或者产品描述文件);4. 质量管理体系文件;5. 申请认证的产品及使用的原材料/元器件/零配件符合国家或者行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及标准要求的资料(必要时);6. 产品认证证书(证书延续申请时);7. 其他要求的文件。
为保证工厂批量生产的认证产品与认证发证检验合格样品的一致性,认证产品的生产应满足本文件规定的一致性控制要求。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产品类强制性认证实施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01f5d77c842458fb770bf78a6529647d27283402.p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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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认证的申请4.2 型式试验4.3 初始工厂检查4.4 认证结果评价与批准4.5 获证后的监督错误!未定义书签。
5.1 认证证书的保持5.2 认证证书的变更5.3 认证范围的扩大5.4 认证证书的暂停、撤销和注销错误!未定义书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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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
![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9a4f23b7760bf78a6529647d27284b73f24236e6.png)
消防产品3C认证实施细则消防产品是指能够预防和控制火灾,并确保人身安全的产品,包括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材料等。
消防产品的3C认证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首先,3C认证适用范围。
消防产品3C认证涵盖了国内销售、进口并在中国销售以及生产销售的产品。
该认证制度适用于消防设备、消防器材、消防材料等范围内的产品。
其次,认证标志和标识。
通过3C认证的消防产品,在产品上应配备中国强制性产品认证的认证标志,以确认其合格性。
同时,在产品包装上应标注产品的名称、型号、规格、生产厂商、生产日期等必要信息。
再次,认证申请与审核程序。
消防产品的制造企业需要在中国质量认证中心或其授权的机构提交申请,包括产品的技术文档、测试报告等资料。
审核主要包括文件审核和现场审核两个环节,通过审核后发放证书。
证书有效期一般为5年。
此外,消防产品的3C认证还涉及到产品测试和检验。
企业需要将产品送到3C认证的指定实验室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验,确保产品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技术规范。
测试和检验主要包括产品的安全性能、耐久性、可靠性、环境适应性等方面。
最后,消防产品的监督和检查。
相关部门会对已获得3C认证的消防产品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监督抽查和检查。
企业需要配合相关部门的检查工作,确保产品的质量和合格性。
综上所述,消防产品的3C认证实施细则主要包括适用范围、认证标志和标识、认证申请与审核程序、产品测试和检验以及监督检查等方面的要求。
通过3C认证,消防产品能够获得中国市场的准入许可,为消费者提供更加安全可靠的产品。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https://img.taocdn.com/s3/m/2a2c005d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8ee9b18.png)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1. 引言哎,消防安全这事儿,可是大伙儿得时刻放在心上的呀!你看,生活中我们常常提到的“安全第一”,真不是随便说说的。
特别是火灾这种突发情况,往往在你没准备好的时候就来了。
所以,咱们今天要聊聊消防类产品的认证实施规则,听上去有点严肃,其实这背后关乎咱们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真是一个不能忽视的话题。
2. 消防类产品的重要性2.1 产品类型首先,咱们得知道,消防类产品可不是一成不变的。
它们可是种类繁多,功能各异。
比如说,灭火器、消防水带、火灾报警器等等,都是咱们日常生活中离不开的小伙伴。
就像“家有一老,如有一宝”,有了这些产品,咱们在面对火灾时就多了一份保障,多了一层保护。
谁说小东西不顶事儿?这就是咱们的安全卫士呀!2.2 认证的必要性那么,为什么这些产品需要经过认证呢?这可得从火灾的危害说起。
火灾可不是闹着玩的,随随便便就能酿成大祸。
所以,只有经过认证的产品,才能让咱们放心使用。
想象一下,假如一个灭火器没经过认证,万一遇到火灾时它“打瞌睡”,那可真是天大的麻烦!认证就像是给这些产品贴上了“放心标”,让我们用得更安心。
3. 消防产品的认证流程3.1 申请和审核说到认证,首先要走的就是申请和审核这一步。
生产厂家得提交申请,说明自己的产品有哪些牛逼哄哄的功能,咱们就像在写一份求职信,把自己最好的一面展示出来。
然后,专业的机构会对这些申请进行审核,确保它们符合国家的相关标准。
这就像是老师给学生打分,只有合格的,才能“毕业”。
3.2 现场检查审核通过后,接下来可就得进行现场检查了。
审核员会亲自上门,看看产品的生产环境、工艺流程,甚至产品的材料。
这就像是“家访”,要确保一切都是真材实料,绝不能马虎。
然后,审核员还会进行一些抽样测试,测试的结果就决定了产品的“命运”。
合格的,就发证;不合格的,咱们就得好好整改,再重新来过。
4. 消防产品认证的意义4.1 提升安全意识通过认证,消防类产品的安全性得到了保障,这不仅是对产品本身的认可,更是对使用者的负责。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门)
![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门)](https://img.taocdn.com/s3/m/12ed4140af45b307e87197e3.png)
欢迎阅读消防类产品型式认可实施规则防火门产品1总则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认证管2.2对申请资料经审核符合要求的,评定中心与申请方签定受理合同。
对不符合要求的,通知申请方。
3工厂条件检查3.1对受理后的申请方,评定中心组织安排工厂条件检查组。
检查组的人员由具有规定资质的人员组成。
3.2工厂条件应满足《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基本条件》(见附件一)的要求。
工厂条件检查的方式、方法,按照评定中心的有关规定执行。
3.3工厂条件检查结束后,检查组应填写《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检报告(并附不合格整改记录)。
3.6评定中心对申请方提交的《消防产品型式认可工厂条件重新检查申请书》及不合格整改记录进行审核,受理后将再次派检查组进行重新检查。
3.7重新检查应按照本章有关条款的规定进行。
重新检查结论为不推荐通过的申请方,从确认检查结论之日起,6个月后方可再次申请该类产品的型式认可。
3.8对己获得型式认可的产品,申请同一类别的其它产品型式认可,应按本规则对有关条款进行工厂条件检查,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也可与证后4.1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应按照标准规定的要求进行。
其检验样品由工厂条件检查组在现场检查结束后抽封,并应满足以下条件:1.工厂条件检查结论为推荐通过;2.样品基数应满足规定的要求;3.样品必须是本年度或近10个月生产的产品,并且应在产品保质期内;4.须由二名或二名以上检查员抽封样品并在抽样单上签名确认;5.抽样单上须由被抽样单位负责人签名或加盖单位印章确认。
4.2申请方将抽封的样品寄送选定的质检中心,填写消防产品检验申请书,并提供相关技术文件。
质检中心按照标准规定的项目进行型式认可发证检验,并按规定的5审批发证5.1评定中心负责对产品型式认可的全部资料进行汇总、审批,对符合要求的,签发证书,并将审批结果通知申请方,同时通知申请方按要求向评定中心缴纳批准费(含证书费);对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通知有关单位和人员。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电气设备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电气设备](https://img.taocdn.com/s3/m/e81b9f19a4e9856a561252d380eb6294dd882232.png)
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消防电气设备如下:
•适用范围:适用于消防员个人防护装备产品,包括正压式消防空气呼吸器、消防头盔、消防员灭火防护头套、消防员灭火防护服、消防员隔热防护服、消防员化学防护服、消防手套、消防员灭火防护靴、消防腰斧等。
•认证模式:型式试验+获证后的监督。
•型式试验项目:外观质量、性能试验等。
•样品数量:一次检测,每种型号各2台。
•样品及资料要求:样品应经法定检验机构检验合格;申请单位需提交申请表、产品说明书、产品关键部分结构图与铭牌等资料。
CCCF-CPRZ-18:2019
![CCCF-CPRZ-18:2019](https://img.taocdn.com/s3/m/9f0ce0c202768e9951e738b7.png)
编号:CCCF-CPRZ-18: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建筑耐火构件产品2019-7- 30发布2019-7- 30实施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标准 (1)3 认证模式 (1)4 认证单元划分 (1)5 认证委托 (1)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1)5.2认证委托资料 (2)5.3认证安排 (2)6认证实施 (2)6.1 型式试验 (2)6.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3)6.3认证评价与决定 (4)6.4认证时限 (4)7 获证后监督 (4)7.1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4)7.2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5)7.3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5)7.4获证后监督频次和时间 (6)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7)7.7获证后监督结果的采信 (7)8认证证书 (7)8.1认证证书有效期 (7)8.2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与样式 (7)8.3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8)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8)8.5 认证证书的恢复 (9)8.6认证证书的使用 (9)9 认证标志 (10)10 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10)11 收费 (11)11.1认证收费 (11)11.2 检测收费 (11)12认证责任 (11)13 与技术争议、申诉、投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11)14 特殊情况认证要求 (12)附件1 建筑耐火构件产品自愿性认证典型产品及单元划分原则 (13)附件2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17)附件3 有关认证委托的相关规定及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9)附件4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 (22)附件5建筑耐火构件产品认证检验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6 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36)附件7 获证后监督的基本要求 (41)附件8 认证证书样式 (47)附件9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恢复相关规定 (49)附件10免费使用消防产品流向信息公开系统及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53)0 引言本规则遵循法律法规对消防产品认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建筑耐火构件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建筑耐火构件产品实施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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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CCCF-CPRZ-17:2019消防类产品认证实施规则火灾防护产品防火材料产品2019-7- 30发布2019-7- 30实施应急管理部消防产品合格评定中心目录0 引言 (1)1 适用范围 (1)2 认证依据标准 (1)3 认证模式 (1)4 认证单元划分 (1)5 认证委托 (1)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 (1)5.2认证委托资料 (2)5.3认证安排 (2)6 认证实施 (2)6.1 型式试验 (2)6.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 (3)6.3认证评价与决定 (4)6.4认证时限 (4)7 获证后监督 (4)7.1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4)7.2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 (5)7.3获证后的跟踪检查 (5)7.4获证后监督频次和时间 (6)7.5获证后监督的记录 (7)7.6获证后监督结果的评价 (7)7.7获证后监督结果的采信 (7)8认证证书 (7)8.1认证证书有效期 (7)8.2认证证书的基本内容与样式 (7)8.3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 (8)8.4认证证书的注销、暂停和撤销 (8)8.5 认证证书的恢复 (9)8.6认证证书的使用 (9)9 认证标志 (10)10 消防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 (10)11 收费 (11)11.1认证收费 (11)11.2 检测收费 (11)12认证责任 (11)13 与技术争议、申诉、投诉相关的流程及时限要求 (11)14 特殊情况认证要求 (12)附件1 防火材料产品认证单元划分及认证依据标准 (13)附件2 生产企业分类原则 (15)附件3 有关认证委托的相关规定及需提交的有关资料 (17)附件4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 (20)附件5 防火材料产品认证检验规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附件6 生产企业质量控制要求.. (34)附件7 获证后监督的基本要求 (40)附件8 认证证书样式 (46)附件9 认证证书的变更、扩展、恢复相关规定 (48)附件10 免费使用消防产品流向信息公开系统及流向信息管理系统技术要求 (52)0 引言本规则遵循法律法规对消防产品认证工作的基本要求,基于防火材料产品的安全风险和认证风险制定,规定了防火材料产品实施产品认证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本规则与国家认监委发布的有关产品认证基本规范要求,防火材料产品的相关认证标准,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消防产品工厂检查的国家或行业标准,认证机构发布的消防产品认证工作要求与管理要求配套使用,并借鉴了国家认监委在生产企业分类管理,认证模式选择与确定,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及其他认证结果的利用等方面的相关要求。
认证机构可依据本规则编制相关认证作业指导、指南性文件,并与本规则共同实施。
生产企业应确保所生产的获证产品能够持续符合认证标准及实施规则要求。
1 适用范围本实施规则适用于防火材料产品,包括以下产品种类:防火涂料(饰面型防火涂料、钢结构防火涂料、电缆防火涂料、混凝土结构防火涂料)、防火封堵材料(防火封堵材料、防火膨胀密封件)。
2 认证依据标准认证依据标准见附件1。
上述标准原则上应执行国家标准化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最新版本。
当需使用标准的其他版本时,则应按认证机构发布的适用相关标准要求的通知执行。
3 认证模式实施防火材料产品认证的基本模式为:型式试验+初始工厂检查+获证后监督。
认证机构应依据本机构对生产企业分类管理的规定,对生产企业实施分类管理(见附件2),可结合分类管理结果,在基本认证模式的基础上酌情增加获证后的监督,以保证产品认证工作的有效性。
4 认证单元划分认证单元划分见附件1。
一般情况下,认证委托人依据单元划分原则提出认证委托。
5 认证委托5.1认证委托的提出和受理认证委托人需以适当的方式向认证机构提出认证委托,认证机构应对认证委托进行处理,并按照规定的时限要求(见附件3)反馈受理或不予受理的信息。
5.2认证委托资料认证机构应根据法律法规、标准及认证工作的需要,明确认证委托资料清单,应至少包括认证申请书或合同、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的注册证明、型式试验报告(适用时)。
认证委托人应按照认证委托资料清单(见附件3)的要求提供所需资料,并通过认证业务委托系统提交。
认证机构负责对认证委托资料进行文件审核,并负有管理、保存、保密义务。
文件审核结论应按时限规定通知认证委托人。
5.3认证安排认证机构应按照本规则要求,以合同方式与认证委托人约定双方在认证实施各环节中的相关责任和安排,并确认认证实施方案。
认证基本流程及时限。
6 认证实施6.1 型式试验认证委托人自行选择认证机构的指定实验室开展型式试验。
指定实验室与认证委托人签订型式试验合同,至少包括型式试验的全部样品要求和数量、检测项目,收费标准、方式,检验时限,申诉、投诉处理等。
为有效落实“放管服”措施,指定实验室应积极、合理利用工厂检测资源。
当认证委托人符合国家认监委规定的有关条件时,应优先采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等工作。
6.1.1型式试验样品要求认证机构的指定实验室负责明确单元划分、单元组合抽样/送样的具体要求,并负责对型式试验送检样品的产品一致性情况进行核查,对单元产品特性文件进行确认。
型式试验样品一般由认证委托人按单元划分、单元组合抽样/送样要求送样。
特殊情况下,经认证机构同意,可采取指定实验室现场抽样方式。
认证委托人应保证其所提供的样品与实际生产产品的一致性。
指定实验室应对认证委托人提供样品的真实性进行审查。
指定实验室对样品真实性有疑义的且认证委托人不能合理解释的,指定实验室应终止型式试验。
6.1.2型式试验实施型式试验可由指定实验室完成,也可合理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
指定实验室应对型式试验全过程做出完整记录并归档留存,以保证型式试验过程和结果的可追溯性。
利用工厂检测资源开展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工作的条件及要求见附件4。
6.1.3型式试验项目与型式试验报告型式试验项目为依据认证标准的规定、体现防火材料产品安全性能与使用性能的适用项目。
认证机构规定型式试验报告格式。
型式试验结束后,指定实验室应严格按照时限规定,向认证机构、认证委托人提交型式试验报告。
型式试验报告应完整描述单元产品的一致性情况及认证相关信息。
型式试验项目、型式试验工作时限、型式试验报告的有关规定见附件5。
当认证委托人或相关方对型式试验过程或结论有疑义时,应在15个工作日内向指定实验室提出申诉或投诉意见,指定实验室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接受申诉或投诉,并应按型式试验合同约定、指定实验室受理申投诉具体管理办法等规定进行处理,且在规定时限内通知申诉或投诉方。
6.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与产品一致性检查(初始工厂检查)型式试验合格后,方可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
6.2.1基本原则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建立并实施有效保持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的体系,保持防火材料产品的生产条件,保证产品质量、认证标志、标识持续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确保认证产品持续满足认证要求。
生产者/生产企业应建立产品销售流向登记制度,按相关标准要求如实记录、登记产品名称、批次、规格、数量、销售去向等内容,并按相关规定将有关销售流向信息上传至“消防产品销售流向公开信息平台”,自觉接受全社会监督。
认证机构应对生产者/生产企业的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情况进行符合性检查。
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控制的基本要求见附件6。
6.2.2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认证机构应委派具有国家注册资格的产品认证检查员组成检查组,按照《消防产品工厂检查通用要求》(GA 1035)及认证机构的相关要求,对生产者/生产企业进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检查。
检查应覆盖所有认证单元涉及的生产企业。
必要时可延伸检查。
6.2.3产品一致性检查认证机构随机抽取经生产者/生产企业确认合格的产品,按照《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及认证机构的相关要求进行产品一致性检查。
6.3认证评价与决定认证机构对型式试验、工厂质量保证能力和产品一致性检查的结论和有关资料/信息进行综合评价,做出认证决定。
对符合认证要求的,颁发认证证书;对违反认证要求的,不予批准认证委托,并终止认证。
6.4认证时限认证机构对认证各环节的时限做出明确规定,指定实验室对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项目的时限做出明确规定,并确保相关工作按时限要求完成。
认证委托人须对上述工作予以积极配合。
一般情况下,自型式试验或部分试验项目完成且结论合格的情况下,签订认证委托合同后的90天内,认证机构向认证委托人出具认证结论。
当认证依据标准对检测项目及所需时间有特殊要求时,由认证委托人选定的指定实验室与其通过合同方式合理确定检验时限。
当涉及国(境)外工厂检查工作时,由认证委托人与认证机构通过合同方式合理确定工作时限。
7 获证后监督获证后的监督是指认证机构对获证产品、生产者/生产企业实施的监督。
获证后监督的方式为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查(或检测)、获证后使用领域抽取样品检查(或检测)、“消防产品获证跟踪管理云平台”检查、获证后的跟踪检查等任一种方式或多种方式结合。
认证机构应结合获证生产企业分类管理和实际情况,合理确定获证后的监督频次,以保证认证有效性。
7.1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7.1.1原则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原则上应按认证机构确定的比例覆盖获证产品。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并确认从使用领域抽取的样品。
7.1.2内容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按照认证依据标准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在使用领域抽样后,由指定实验室或认证机构委托的检验机构实施检测。
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查:按照《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由认证机构在使用领域对防火材料产品实施检查。
认证机构应明确获证后使用领域抽样检测或者检查的内容、要求及特殊情况下的处理办法,有关要求见附件7。
7.2获证后生产现场领域抽样检测或检查7.2.1原则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或检查的范围应为监督周期内生产、销售的获证单元产品。
认证委托人、生产者、生产企业应予以配合并确认从生产现场抽取的样品。
7.2.2内容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测:按照认证依据标准的要求,在生产现场抽取样品后,由指定实验室实施检测。
如生产企业符合本规则6.1条及附件4的有关规定,认证机构应利用生产企业检测资源实施检测,并承认相关结果;如生产企业不具备上述条件,应将样品送指定实验室或认证机构委托的检验机构实施检测。
获证后生产现场抽取样品检查:按照《消防产品一致性检查要求》(GA 1061)及认证机构的相关监督要求,由认证机构在生产现场对防火材料产品实施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