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结构专业分包规定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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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结构工程专业分包合同
签订地点:甲方(全称):
乙方(全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结合本工程实际,为明确双方的责任、权利和义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
1.1、工程名称:
1.2、工程地点:
第二条、承包内容及方式:
2.1、承包内容: 项目主体施工A标段钢结构构件制作、运输和安装;图纸全部相关节点的二次深化设计。
2.2、承包方式:本工程采用“包工不包料(包辅料),包工期,包质量,包场内外所有检测试验费,包提供完整资料,包安全文明施工, 包环境保护,全面负责本合同范围内的全部工作内容,处理好主管部门关系”。
第三条:工程量计算及单价所含内容
3.1、本工程合同总价款由各子项工程量乘以‘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之和组成,详见下页报价表。报价表内1-9项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不含材料单价(含辅材),10-17项合同固定综合单价为含材料的全费用单价。钢结构制作安装过程中所需的机具,不限于焊条焊剂等辅材,以及满足甲方要求的劳保及安全防护用品均包含在各项承包单价内,合同签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调增合同固定综合单价。工程子项名称、工程量、单价详见下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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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1、钢结构安装时项目部仅提供塔吊,需用汽车吊等其他调运工具时,钢结构公司自行解决,其费用已计算到上附
表吊车费用一栏(如需100T以上吊车则由甲方免费提供)。
2、此报价工程量是以2017年7月31日所出图纸标注的理论重量计算,最终以实际深加工图中的工程量据实结算。
3、本报价结合2016年7月20日所出的结构图纸和2017年7月31日所出的电子版结构图纸。
4、本报价按照构件散装考虑安装费用而不是整体吊装,如需整体吊装费用另行考虑。
3.2、工程量计量:上附表1~9项工程量按照最终实际施工的深化设计图纸后主材的理论重量结算计量;上附表10~13项即栓钉、地脚锚栓和高强螺栓工程量以实际深化图纸理论数量为准;上附表14~17项工程量以设计深化图纸和图纸要求使用理论面积为准;上附表18~19项的工程量以表中1~7项主材图纸理论重量为准。
3.3、主材图纸理论重量仅仅指主材本身,不包括其附加栓钉重量、螺栓重量、焊缝重量,包括钢梁与混凝土连接部位预埋件重量、钢柱脚和加劲板及连接板重量,计算时不扣除主材因施工所必需开孔的重量。
3.4、施工过程中,因工程确实需要对部分施工内容进行变更,甲乙双方应共同协商并在征得业主同意后,依据有关部门审查通过的变更工程施工设计图等文件,乙方方能施工。变更结算依据合同第二页报价表相同类别单价计取工程造价,如报价表中无相同类别依现行定额单价计取工程造价。
3.5、A1-1二层已安装完成的12根十字柱单价按6569.8元/T,地脚锚栓单价按33.7元/个进行结算,随第一次工程款一次付清。
第四条、合同工期
4.1、乙方接甲方进场通知后三日内做好施工现场准备工作。
4.2、合同工期: 2017年 9月 15 日开工,至 2017年 12 月 31 日竣工,共 108 个日历天。若因图纸变更导致不能按时开工,则以上工期依甲方正式书面通知开工日期为准(以上工期时间含图纸二次深化设计时间)。
4.3、工期违约责任:乙方必须拿出各分项工程切实可行的施工方案,及时向项目部上报月计划和周计划,确保计划能充分体现与土建工程施工的同步性,以便合理组织施工人员、机械安排施工;农忙季节不得放假,由乙方做好人员的调剂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工期拖延,罚款按每拖延一天1000元计算,在工程付款时扣除。若严重影
响甲方工期,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退场,另换专业分包队伍(退场时结算至已完工程量的85%)。
第五条、质量要求
5.1、乙方应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包括设计变更等相关内容)中的相关要求及现行国家建筑施工规范标准进行施工。
5.2、质量须达到 GB50205-2011《钢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质量合格要求。
5.3、符合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的质量要求。
5.4、乙方所有材料进场后报甲方及监理初步验收,如果达不到图纸和相关规范要求,材料一天内必须退场,施工过程中发现使用不合格材料,乙方必须返工,并给予500-2000元罚款。
5.5、甲方选购的材料,乙方在施工之前有义务进行复检,并将复检结果通知甲方。如在施工过程中因材料出现返工等问题,其返工费用(含材料费)及工期违约责任由乙方承担。
5.6、有Z向性能附加要求钢板,必须进行超声波检查。钢板应对每一张原轧钢板进行超声波检验。
5.7、钢结构在进行涂装前,必须将构件表面的毛刺、铁锈、氧化皮、油污及附着物彻底清除干净,采用喷砂、抛丸等方法彻底除锈,达到Sa2.5级。现场补漆除锈可采用电动、风动除锈工具彻底除锈,达到St3级,并达到35至70μm的粗糙度。经除锈后的钢材表面在检查合格后,应在要求的时限内进行涂装。
5.8、防腐涂料应满足耐盐雾试验10000小时,并通过Norsok m-501循环防腐测试。按照ISO 12944环境分类标准,室内环境等级C4,干膜厚度不低于240μm;室外环境C4,干膜厚度不低于280μm(含锌漆),当有防火涂料时,最小干膜厚度75μm。底漆需满足国标锌粉含量要求标准。
5.9、现场焊缝两侧各100mm范围内暂不涂漆,工地焊接部位及两侧应进行不影响焊接的防锈处理。在除锈后刷涂防护保护漆,如环氧富锌底漆,漆膜厚度15um。
5.10、钢结构用底漆、中间漆和面漆配套组合应满足下表要求。
5.11、对于没有防火涂料覆盖的室外钢结构,优先采用热镀锌处理。采用热镀锌处理困难的构件,设计认可后可涂环氧或水性无机富锌底漆,厚度为50X2μm,环氧云铁中间漆,厚度为40X2μm,可复涂丙烯酸聚氨酯面漆,厚度为40X2μm。
5.12、本工程的耐火等级为一级,柱及环型桁架、角部弧形桁架、支撑、框架梁等的耐火极限要求为不小于3小时,采用厚型防火涂料或防火板材;楼面钢梁的耐火极限要求为不小于2小时,采用薄型或超薄型防火涂料;楼板和楼梯耐火极限要求为不小于1.5小时,楼板采用组合钢楼盖自防火,楼梯采用薄型或超薄型防火涂料。
5.13、质量违约责任:
1)施工过程中因乙方原因产生质量问题造成业主单位及监理单位罚款,由乙方承担该项罚款,且甲方在此基础上给予乙方1.5倍罚款。
2)因乙方原因造成质量达不到验收标准和协商约定标准,致使质量目标未实现,给甲方造成损失,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条、安全文明施工
6.1、本工程乙方现场文明施工要求为:建立现场安全生产保证体系, 达到省级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做到工完料清场地净,作业区域材料堆放整齐有序。
6.2、乙方应识别施工过程中的环境因素和危险源,并采取措施对其进行控制,防止环境污染事件和安全事故的发生。
6.3、乙方要严格执行各级政府的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执行甲方对安全和标准化管理的有关规定, 并承担因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安全伤亡事故的责任和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对非乙方原因造成的财产损失和伤亡事故,由责任方承担责任和相关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