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10
与有关部门、单位配合共同做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工作,并在职责范围内为未成年人身心健康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1
在职责范围内积极开展有针对性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的法制宣传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
12
接受被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遗弃、虐待的未成年人的保护请求,根据情况需要采取救助措施的,应当先采取救助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
《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决定》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
住房保障
协助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工作。
《物业管理条例》
3
教育
协助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校外教育工作。
协助督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
附件1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应履行的职责事项
序号
依法履行的职责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பைடு நூலகம்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0
积极做好所属范围内的残疾人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附件2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
序号
类别
依法协助工作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
社会治安
社区居委会依法履行职责事项和协助政府工作事项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应履行的职责事项
序号
依法履行的职责事项
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1
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的政策,维护居民的合法权益,教育居民履行依法应尽的义务,爱护公共财产,开展多种形式的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2
办理本居住地区居民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协助开展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和知识宣传普及。
《药品监督管理条例》
9
安全生产
协助督促社区驻区单位开展安全生产活动。
协助落实安全生产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10
公共卫生
协助开展公共卫生,疫情信息收集报告、公共卫生措施的落实。
协助宣传传染病防治相关知识。
协助开展艾滋病防治。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艾滋病防治条例》
《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
11
计划生育
协助开展计划生育工作。
协助查验流动人口婚育证明。
协助征收社会抚养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
12
国防人武
协助开展国防教育。
5
开展便民利民的社区服务活动,可以兴办有关的服务事业,推动社区互助服务和志愿服务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建设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27号)
6
管理本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财产,推行居务公开。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办〔2019〕7号
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正文:----------------------------------------------------------------------------------------------------------------------------------------------------铜陵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的实施意见(试行)县、区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为加强社区居民委员会规范化建设,促进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能,提高社区居民自治、协商共治水平,经市政府同意,现就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充分发挥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作用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和《民法通则》相关规定,探索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会和经济活动、管理社区财产和资金、解决社区治理难点问题、开展居民自治活动等方面拥有更多权限,强化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身份,规范特别法人证书发放与管理,提升居民委员会自我服务管理能力,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
二、工作重点(一)强化民事权利,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特别法人参加社会活动1.厘清功能界限。
以县区为单位梳理社区居民委员会履职和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出具证明清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和基层政府之间的功能界限,明确基层政府在社区居民委员会办公经费、服务经费和自治项目经费以及办公用房、居民区公共服务设施建设方面的保障责任。
2.突出法人身份。
社区居民委员会在社区治理工作中可突出特别法人身份,除履职和协助工作事项清单、出具证明清单外,在居民(代表)会议决议、居民公约自治规范等规定的范围内,规范参加社会和经济活动,行使特别法人相关权利。
社区居民委员会作出的决定、开展的服务、进行的治理、出具的证明等,产生的民事后果,由社区居民委员会承担相关责任。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1、协助维护社会治安2、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3、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4、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6、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7、协助做好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8、协助做好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9、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10、开展社区普法宣传11、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12、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13、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14、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15、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1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17、协助做好社区公共卫生相关工作18、协助做好人口、经济等统计普查工作19、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20、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安全社区21、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暂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22、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23、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2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25、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并进行登记注册、记录工作26、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27、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28、办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29、协助开展科普活动30、兵役登记和政审。
基层民政部门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职责与作用--以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为例
基层民政部门在社区治理创新中的职责与作用--以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为例王克强【期刊名称】《中国民政》【年(卷),期】2015(000)014【总页数】1页(P38-38)【作者】王克强【作者单位】民政部办公厅【正文语种】中文当前,我国社区建设面临着资源分散、居民参与不足、社区自治组织行政化倾向严重、社区服务单一、社区的凝聚力不强、社区的保障条件不足等多个问题。
民政部门虽然是社区建设的牵头部门,但既不管社区的人、又不管社区的钱,没有硬手段,如何有效发挥作用?对此,徐州市泉山区民政局给出了答案。
作用一:建制度。
泉山区民政局积极协助区委区政府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社区建设创新社会治理的意见》《关于推行社区“大党委”制建设的实施意见》《泉山区“四位一体”社区管理机制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区推行“政社互动”推动社会治理创新的意见》《关于建立社区工作准入制度的意见》《泉山区开展“无台账”社区试点工作方案》等若干个政策文件,明确了社区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总体目标、工作任务和保障措施,为该区社区建设提供了指引和依据。
其中,对社区志愿者注册率、社区专职工作人员配备、社区居民公益性服务设施达标率、新建社区的办公用房面积等都作了量化规定。
作用二:建机制。
推动建立以社区“大党委”为引领和核心,社区居委会、业主委员会和物业公司通力合作的社区管理机制,凝聚分散资源,形成社区合力。
全区114个社区全部组建了由社区民警、属地学校、驻区各级单位、社区民情指导员、新闻记者、社区助理等负责人组成的社区“大党委”,社区工作通过“大党委”拧成了“一股绳”,工作资源形成了“一盘棋”,工作形势由一家“独唱”转变为大家“合唱”。
在社区大党委的领导下,社区居委会、业委会、物业公司共同参与,四方建立“联工委”合署办公,分类解决社区建设中面临的突出问题,推动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服务与政府行政管理有效衔接,提升了社区自治能力。
作用三:建平台。
在苏北地区首家组建社区建设办公室,对社区建设扎口管理、统筹推进,实现社区建设有人抓、有人管。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正文:---------------------------------------------------------------------------------------------------------------------------------------------------- 重庆市民政局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的通知各区县(自治县)民政局、党委政法委、民族宗教委、公安局、城管局、卫生健康委、规划自然资源局、住房城乡建委、应急管理局、气象局,两江新区、重庆高新区、万盛经开区相关部门,有关单位: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基层减负的有关精神,切实抓好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明确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自治及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的通知》(渝府办发〔2019〕23号)落地实施,进一步厘清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权责边界,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经征求市级各部门意见,形成《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
现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严格实行清单管理。
各区县相关部门要严格落实《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细化清单》,进一步清理延伸到村(社区)的工作事项,对清单之外的事项,不得以行政命令方式要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办理,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也有权拒绝。
对确需延伸到村(社区)、但未纳入协助清单的工作事项,可通过政府购买方式,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或社会力量购买服务完成。
二、全面落实“权随责走、费随事转”。
各区县相关部门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按照“权随责走、费随事转”原则,对政府部门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购买服务或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的工作事项,积极创造条件,在做法上给予指导,在经费上给予保障,在社区工作人员补贴上给予落实,切实保障基层群众自治权利。
重庆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
重庆市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
单(2021年版)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公布日期】2021.11.02
•【字号】渝府办发〔2021〕119号
•【施行日期】2021.11.02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基层民主自治
正文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
渝府办发〔2021〕119号各区县(自治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2021年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21年11月2日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
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的工作任务——华智
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的工作任务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的工作任务(18项)符正成北京华智社会工作促进中心副理事长1、低保的初审、低保人员动态管理、复审和就业援助等工作,对申请廉租住房和医疗救助人员的情况进行核实。
2、优抚对象慰问金和残疾人“待业补助”、“教育助残”款的发放以及各种困难补助的情况核实上报、地退人员走访慰问等工作。
3、失业人员的登记和动态管理,挖掘社区单位空岗,为失业人员提供就业信息、介绍工作,实现社区再就业。
对退休人员进行登记,掌握基本情况,做好服务工作。
4、对社区服务便民网点进行监督。
5、社区矫正工作,对缓刑、管制、假释、监外执行、剥夺政治权利继续在社会上服刑的人员进行监督考察、管理和教育,将有关情况上报有关部门。
刑满释放、解除劳教人员的安置、帮教工作。
6、对社区内的原法轮功习练者和其他邪教组织成员进行排查走访,开展对法轮功习练者的监控、帮教、转化工作,对其它功法调查摸底。
7、做好限养、禁放工作。
开展禁毒工作,了解掌握吸毒人员的基本情况,做好信息反馈。
8、对流动人口、租住房屋及房主情况进行登记,定期核对数据。
9、对社区内的流动人口子女进行登记,帮助其解决上学问题。
10、落实社区楼门院的防火措施,排查火灾隐患。
11、建立健全社区交通安全管理制度,定期召开交通安全会议。
统计社区内机动车和非机动车。
社区商业性服务规划1 / 212、了解居民健康状况,参与社区卫生服务评价。
13、参与监护小组,做好精神病人的监护工作。
14、建立育龄妇女卡片(含流动人口),填报《育龄妇女计划生育信息报告单》,做好相关的基础统计工作。
15、危房改造、市政建设等的群众动员、教育、信息反馈工作。
16、依照《兵役法》做好适龄青年登记工作。
17、掌握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对象的基本情况,做好服务工作。
18、经批准进入社区的其他工作。
哈尔滨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指导目录(试行)
三、文化类
8
公共文化服务与全民健身工作
1.协助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
2.协助做好全民健身活动的相关工作。
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共文化服务保障法》第三十七条:“国家鼓励公民主动参与公共文化服务,自主开展健康文明的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必要的指导、支持和帮助。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应当根据居民的需求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并协助当地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开展公共文化服务相关工作。国家机关、社会组织、企业事业单位应当结合自身特点和需要,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体育活动,丰富职工文化生活。”
2.《中共黑龙江省委办公厅、黑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严格规范村庄撤并工作若干措施〉的通知》(黑办发(2021)16号):“二、稳妥开展村级建制调整。村级建制调整包括村民委员会的设立、撤销、范围调整。各地要审慎稳妥进行村级建制调整,尊重农民意愿,规范工作秩序,保障群众生活和办事不受影响。村级建制调整由乡级政府提出调整方案,经县级政府有关部门同意后交由村民会议讨论,村民会议讨论同意后,报县级
四、⅛
匕会类
IO
社会救助工作
1.协助做好救助对象发现报告、入户调查、视情召开民主评议、审核确认结果公示、救助对象动态管理、社会力量参与救助、社会救助政策宣传;
2.做好社会救助申请代理、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照料服务工作,为辖区内救助对象提供帮扶救助服务。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第四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有关社会救助的申请受理、调查审核,具体工作由社会救助经办机构或者经办人员承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有关社会救助工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六条:"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由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本人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特困人员供养的审批程序适用本办法第十一条规定。”第十八条:“特困供养人员不再符合供养条件的,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或者供养服务机构应当告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由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审核并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核准后,终止供养并予以公示。”
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清单
9 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0 开展社区普法宣传 11 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调解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刑满释放解教人员安置帮教 工作的意见〙(中办发〔2010〕5号)〘社区矫 正实施办法〙(司法通〔2012〕12号) 〘关于加强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的若干意见 〙(中办发〔2007〕21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 卫生计生 部门 司法行政 机关
卫生计生 部门 统计部门 体育部门 安全生产 监督部门 住房城乡 建设部门 民政部门
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 〘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业主大会和业主委 21 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员会指导规则〙 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 22 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自然灾害救助条例〙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试 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序号 1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 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 3 具体事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社区戒毒 康复工作规范〙 责任部门 和单位 备注
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 〘山东省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办法〙 、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
公安机关
4 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 5 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 6 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 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 教育部门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 协助做好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 7 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办发〔 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2012〕22号) 〘关于转发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等部门〖关于积 极推进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的意见〗 协助做好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及退休人员 8 的通知〙(中办发〔2003〕16号)〘山东省人 社会化管理服务 民政府关于建立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实施 意见〙(鲁政发〔2013〕13号) 人力资源 社会保障 部门
押题宝典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精选附答案
押题宝典社会工作者之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真题精选附答案单选题(共40题)1、某县民政局在低保审批工作中,发现某低保申请人的家庭人均收入明显高于本县低保标准,因此作出不予批准的决定。
根据《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该民政局在决定作出后,应当(),并说明理由。
A.书面通知申请人B.当面口头告知申请人C.通过街道办事处通知申请人D.通过居委会通知申请人【答案】 A2、根据《失业保险条例》,下列关于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缴纳失业保险费的说法不正确的是()。
A.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按照本单位工资总额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B.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1%缴纳失业保险费C.城镇企业事业单位职工按照本人工资的2%缴纳失业保险费D.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招用的农民合同制工人本人不缴纳失业保险费【答案】 C3、小王在乡政府里负责低保的受理和审核工作。
他的外祖母因家庭极度困难来到乡政府申请低保,则小王应如何做()。
A.让他外祖母在填写相关材料时,如实填写和小王的关系B.让他外祖母在填写相关材料时,不需对和小王的关系进行任何说明C.劝告他外祖母不要申请低保D.不需让他外祖母填写相关材料,直接报到县政府审批【答案】 A4、(2015年)根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审批办法(试行)》,对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经济状况调查结果的客观性、真实性进行民主评议时,村(居)民代表人数不得少于参加评议总人数的()。
A.三分之一B.二分之一C.三分之二D.四分之三【答案】 C5、小帅在服现役期间患精神疾病,医疗终结后被认定为因病致残,评定了残疾等级并享受抚恤。
其依据是( )。
A.小帅为义务兵.残疾等级被评定为6级B.小帅为初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7级C.小帅为中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8级D.小帅为高级士官,残疾等级被评定为9级【答案】 A6、根据《信访条例》,下列人员的行为,属于信访的是( )。
A.老王因不满公司辞退决定,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B.老李在某社交平台抱怨小区物业公司对宠物扰民放任不管C.老张因不服某政府部门处罚决定,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D.老赵通过市政府市民热线投诉某村民委员会主任对公益岗位的安排不合理7、根据《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规定,夫妻双方如果没有就财产进行约定,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中,不属于夫妻共同所有的是()。
山东省社区居委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清单
26 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27 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28 办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 29 协助开展科普活动 30 兵役登记和政审
说明:本清单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参考中央、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和省委、省政府 有关文件
23
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城 家庭救助帮扶工作 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 〘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城 民政部门 市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的意见〙(鲁办发〔2012 〕22号)
24 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5
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并进 〘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社区志愿服务工作的 行登记注册、记录工作 意见〙(民发〔2005〕159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信访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普及法〙 〘征兵工作条例〙 老龄 、民 政部门 残联 信访部门 科技部门 武装部门
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 〘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条例〙 作 〘社会管理费征收管理条例〙
15 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 16 和报告、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 〘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 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17 协助做好社区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18 协助做好人口、经济等统计普查工作 19 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全国人口普查条例〙〘全国经济普查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体育法〙〘全民健身条例〙
附件
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
(试 行)
序号 1 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 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 3 具体事项 法律法规政策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山东省社区戒毒康 复工作规范〙 公安机关 责任部门和 备注 单位
居委会工作条例
居委会工作条例十九大精神、区515领航工程、居委会工作条例_居委会工作条例一个重大思想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两个重大判断一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是承前启后、继往开来、在新的历史条件下继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胜利的时代。
是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而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时代。
是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不断创造美好生活、逐步实现全体人民共同富裕的时代。
是全体中华儿女戮力同心、奋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时代。
是我国日益走近世界舞台中央、不断为人类作出更大贡献的时代。
二是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发生变化“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一个历史使命和四个伟大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是中国共产党的历史使命,是近代以来中华民族最伟大的梦想。
四个“伟大”:实现伟大梦想(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进行伟大斗争(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
两个阶段第一个阶段,从2020年到2035年,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
第二个阶段,从2035年到本世纪中叶,在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基础上,再奋斗15年,把我国建成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美丽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
区515领航工程区委下发了《关于闵行区加强城市基层党建的行动纲要》、《关于进一步落实和完善“双报到”、“双报告”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强闵行区基层党(总)支部标准化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形成了“5”大系统、“15”项工作举措的城市基层党建行动纲要,统称“515领航工程”。
四大目标:1.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全面提升,领导核心地位更加稳固。
2.基层党组织力全面提升,政治功能更加突出。
3.组织建设能力全面提升,组织和工作覆盖更加有效。
洪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办法
洪山区社区工作者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培养造就一支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服务水平高、年轻化、知识化、职业化的社区工作者队伍,全面推进和谐社区建设。
根据《中共武汉市委、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进社区治理方式提升管理服务水平的意见》(武发〔2014〕4号)、《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武汉市社区工作规则(试行)>的通知》(武办文〔2014〕7号)文件和《中共洪山区委洪山区人民政府关于以社区党建为统领,努力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实施意见》(洪发〔2014〕10号)文件精神,现结合社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社区工作者是指社区党组织成员、社区居委会成员(以下简称“两委”成员)以及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原社保、就业、低保、信访、残联专干)和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工作人员。
第三条社区工作者的管理坚持“人尽其才、才尽其用”的方针和“德才兼备、群众公认”的原则,致力于提高社区工作者的政治素质和工作能力,提升社区组织工作效率,促进社区工作者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章岗位设置第四条在综合考虑社区人口规模、管理幅度、居民构成及特定人群服务对象等因素的基础上,原则上按照每240户配备1人的标准配齐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
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建设情况配备。
(一)社区党组织班子成员。
提倡社区党组织书记和社区居委会主任经过民主选举程序由一人担任。
社区党组织设书记1人,委员3--5人,社区党组织书记兼任社区居民委员会主任的,配备社区党组织专职副书记1人。
(二)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
设主任1人、副主任1—2人、委员3—6人,提倡社区工作人员交叉任职。
(三)社区公共服务干事。
按照标准确定社区公共服务干事配备职数,每个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不少于6人。
老旧社区、廉租房较为集中的社区,社区“两委”成员和社区公共服务干事可增加1--2人。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
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5.04.21•【字号】津政办发〔2015〕26 号•【施行日期】2015.04.2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天津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依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津政办发〔2015〕26 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各委、局,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建设法治天津、美丽天津的要求,进一步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逐步减轻社区行政负担,切实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功能,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就依法厘清社区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履行职责主要事项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主要事项两份清单,进一步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权责范围,实现社区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自我监督,有效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良性互动。
二、依法规范社区居民委员会工作事项(一)清理社区组织机构、活动阵地和工作任务。
凡需社区居民委员会依法协助政府完成的工作事项,不应在社区层面设立相应领导小组、协调小组等组织机构。
清理在社区建立的活动阵地,有关部门可通过综合性活动场所满足居民的活动需求,不得要求社区专门建立对应的活动阵地。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对社区台账进行全面清理,建立社区台账目录清单。
除工作原始记录、履职履约协议等确需建立的纸质台账外,其他纸质台账一律取消,实现台账电子化。
(二)精简考核评比项目。
各区县人民政府要梳理面向社区的各类达标、检查评比和示范创建活动项目,除中央、国家有关部门和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开展外,其他一律取消。
(三)规范社区印章使用和挂牌。
社区家园管理制度
社区家园管理制度第一条为了规范社区家园的管理,维护社区家园的和谐稳定,保障居民的合法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社区家园管理制度适用于本社区内的所有业主和居民,具有法律效力。
第三条社区家园管理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便民的原则,加强群众自治和法治建设,促进社区文明和谐发展。
第四条社区家园管理应结合社区实际,注重服务和管理的创新,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第二章社区管理机构第五条社区家园管理机构包括社区居委会、物业管理公司和业主委员会。
第六条社区居委会是社区管理的基本组织,负责社区的基层自治工作,维护社区的正常秩序和日常管理。
第七条物业管理公司是委托或自愿由业主组成的管理公司,负责社区内的公共设施、保洁、环境维护和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第八条业主委员会是由社区内的业主共同组成的管理委员会,负责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协助社区居委会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
第九条社区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社区居委会:协助政府管理公共事务,维护社区安全和秩序,组织居民自治和文化活动。
(二)物业管理公司:负责社区内公共设施、保洁、环境维护和日常维修等管理工作。
(三)业主委员会:监督物业管理公司的工作,解决居民的实际问题。
第十条社区管理机构的成员应经过居民的选举或委任,负责履行管理职责,维护社区的利益。
第三章居民自治第十一条居民是社区的重要组成部分,有权利参与社区管理和自治事务,应积极参与社区活动,共同维护社区和谐稳定。
第十二条居民自治的主要形式包括:(一)社区议事会: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讨论社区的重要事务和问题,由社区居委会组织并邀请居民代表参加。
(二)社区服务志愿者:由居民自愿参与,协助居委会和物业公司开展社区服务和活动。
(三)社区文化活动:丰富多彩,包括文艺表演、体育竞赛、知识讲座等,满足居民的文化生活需求。
第十三条居民自治应依法行使,遵循民主程序,科学合理决策,确保居民的合法权益。
第十四条居民自治不得损害社区利益和公共利益,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社会公德。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
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公布日期】2019.08.06•【字号】津民发〔2019〕35号•【施行日期】2019.08.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民政,基层政权和社区建设正文津民发〔2019〕35号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各区民政局,各区委组织部:根据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规定,市民政局、市委组织部联合制定了《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遵照执行。
天津市民政局中共天津市委组织部2019年8月6日关于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居民委员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的意见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实行“战区制、主官上、权下放”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部署要求,推进党建引领基层社会治理创新,切实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有效提升基层治理法治化、科学化和精细化水平,现就进一步开展社区减负工作,依法厘清居民委员会(以下称居委会)职责,提升为民服务效能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天津重要指示和在京津冀协同发展座谈会上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市委、市政府推进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的决策部署,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巩固党的执政基础作为贯穿社区治理的一条红线,以社区减负增效为路径,强化社区重要作战区域功能,进一步厘清居委会和基层政府及其派出机构的权责边界,明确居委会工作事项,切实增强社区自治服务功能,促进社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确保党建引领基层治理体制机制创新工作顺利推进。
二、总体要求坚持“依法自治、依法履职、依法协助”的原则,依据法律、法规、规章,梳理制定居委会自治工作职责清单和依法协助政府工作事项清单,明确居委会职责,聚焦主责主业,健全完善社区工作准入制度,增强社区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管理和自我监督功能,使居委会的工作职责更加清晰,服务功能更加强化,促进政府治理与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推动形成党委领导、政府主导、有关部门和群团组织密切配合、社会力量协同、居民广泛参与的社区治理工作体系。
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的通知
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社区工作事项清
单》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公布日期】2020.10.10
•【字号】
•【施行日期】2020.10.1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社会工作
正文
菏泽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菏泽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的
通知
各县区党委和人民政府,市开发区、高新区党工委和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共菏泽市委、菏泽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完善城乡社区治理的实施意见》(菏发〔2018〕31号),规范社区工作事项,减轻社区负担,增强社区自治和服务效能,对社区依法自治、协助工作事项实行清单管理,我市制定了《菏泽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菏泽市委办公室
菏泽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0年10月10日
菏泽市社区工作事项清单一、社区依法自治(监督)事项清单
二、社区协助工作事项清单。
XX市社区依法协助政府工作职责清单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做好稽核认证和相关公示。
《XX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施细则的通知》(昆政发〔2014〕35号)第二十二条
6
市民政局
协助宣传落实社会救助政策,协助开展对流浪乞讨人员的救助工作、协助开展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困境儿童保障工作。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四条、第十一条、第十六条、第十八条
《XX市加强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昆政发〔2017〕44号)
《XX市人民政府转发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留守儿童关爱保护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16〕65号)
7
市卫生健康委
协助开展艾滋病防治、社区心理健康指导、开展与预防接种有关的宣传、教育工作,协助组织居民接种第一类疫苗。
《艾滋病防治条例》第六条第二款
23
市扶贫办
对初步确认的农村扶贫开发对对象进行调查核实和公示。
《云南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
24
市教育体育局
协助做好督促本社区居民、流动人口中适龄儿童和少年入学工作,为学校组织的学生实习、社会实践活动提供便利和帮助。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第十三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民政部、财政部、公安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街头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和流浪未成年人解救保护工作的通知》(民发〔2009〕102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流浪乞讨人员救助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昆政办文〔2008〕36号)
《关于加强流浪未成年人救助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昆政办〔2012〕42号)
20
市妇联
协助开展家庭文明建设、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妇女创业就业工作、妇女之家阵地建设、社区家长学校建设及相关培训、活动等社区妇女儿童工作。协助困难儿童帮扶、春蕾计划、儿童之家等社区儿童发展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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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区居民委员会
依法协助政府开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项目清单(试行)
1、协助维护社会治安
2、协助进行社区禁毒宣传教育
3、协助做好流动人口居住信息采集和居住证受理、发放等服务管理工作
4、协助做好出租房屋管理
5、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群众性消防工作
6、配合做好对未成年人的思想道德教育
7、协助做好就业、人力资源服务、社会保障、劳动关系协调等相关工作
8、协助做好职工和居民社会保险经办及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
9、协助做好人民调解工作
10、开展社区普法宣传
11、协助做好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
12、做好社区文化工作,组织开展群众性文化活动
13、依法做好计划生育工作
14、协助做好辖区内流动人口计划生育服务管理工作
15、协助做好社会抚养费征收工作
16、传染病暴发、流行时,协助做好疫情信息收集和报告、
人员分散隔离、公共卫生措施落实,宣传传染病防治知识
17、协助做好社区公共卫生相关工作
18、协助做好人口、经济等统计普查工作
19、组织居民开展全民健身活动
20、协助开展安全检查并报告安全隐患,积极创建安全社区
21、指导、监督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依法开展业主自治管理,协助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开展社区管理、社区服务中与物业管理有关的工作,未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住宅小区暂代行业主委员会的职责
22、协助开展自然灾害救助工作
23、协助做好优抚救济、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困难家庭救助帮扶工作
24、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
25、在社区建立志愿服务站点,开展志愿服务并进行登记注册、记录工作
26、维护老年人权益,为老年人服务
27、协助做好残疾人服务工作
28、办理群众信访,畅通信访渠道
29、协助开展科普活动
30、兵役登记和政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