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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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临床选用抗菌药物应遵循《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根据感染部位、严重程度、致病菌种类以及细菌耐药情况、患者病理生理特点、药物价格等因素,加以综合分析考
虑,制定用药方案。
抗菌药物分级使用管理规定:
一.对轻度与局部感染患者应首选用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进行治疗。非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是经过临
床长期应用,证明安全、有效,对细菌耐药性影响较小,价格相对较低的抗菌药物。可参照《一、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中一线用药。一般作为主治医师以下专业职称的用药权限。
二.对严重感染、免疫功能低下者合并感染或病原菌只对限制使用抗菌药物敏感的,可选用限制使
用抗菌药物治疗。限制使用抗菌药物在疗效、安全性、对细菌耐药性的影响、药品价格等方面存在局限性,可参照《一、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中二线用药,一般作为主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用药权限。
三.特殊使用抗菌药物由于不良反应明显,不宜随意使用,或临床需要倍加保护以免细菌过快产生
耐药而导致严重后果。如新上市的抗菌药物,其疗效或安全性任何一方面的临床资料较少,或并不优于现用药物,药品价格昂贵。如果患者病情需要应用特殊使用抗菌药物,应具有严格临床用药指征及/或确凿依据(细菌药敏试验结果),经抗感染或有关专家会诊,由副主任医师以上专业职称的人授权后,并记录在病历中,方可使用。可参照《一、二、三线抗感染药物名录》中三线用药。
四.紧急情况下临床医师可以越级使用高于权限的抗菌药物,但仅限于1天用量,如需持
续用药应有上级医师授权。在经验使用三线抗菌药物前,应做细菌培养及药敏试验,待药敏试验结果出来后,参照药敏试验结果调整抗菌药物。
五.各科室应重视病原微生物检测工作,对感染性疾病以及在幵放伤口的清创和感染伤口的扩创时
应及时送标本进行病原微生物检测,微生物实验室应提高病原学诊断水平并及时报告细菌药敏试验结果,为临床医师正确使用抗菌药物提供依据。
六.严格掌握抗菌药物预防性应用的基本原则。
1. 通常不宜常规预防性应用抗菌药物的情况,如普通感冒、麻疹、水痘等病毒性疾病,
昏迷、休克、中毒、心力衰竭、肿瘤、应用肾上腺皮质激素等患者。
2. 如病人因发热就诊应先进行血常规筛查,确定是细菌感染再使用抗菌药物治疗。
3. 对于急诊和住院病人需要手术治疗时应参照我院《抗菌药物临床应用实施细则》中围手术期
预防性抗菌药物用药方法进行。
七.我院药事管理专业委员会和医院感染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幵展合理用药培训,并督导全院临床管
理用药工作,幵展抗菌药物使用情况调查分析和细菌耐药趋势分析,对不合理用药情况提出纠正。
医院感染委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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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7 月19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