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三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发挥博士后在科技创新与研发中的作用,提高研究水平和创新能力,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进一步加强研究开发能力和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完善科研机构管理制度,提高科技人才培养质量而设立的科研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机构包括:(一)站长:由公司相关部门指派,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二)导师:由公司专家和学术界专家担任,负责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三)博士后:由公司招聘录用的具有博士学位的人员,参与公司科研项目的研究工作。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职责包括:(一)组织实施博士后项目,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二)开展科研创新活动,提高公司科技创新能力;(三)推动产学研相结合,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产业化。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公司其他科研机构、高校及研究院所等开展合作,建立科技项目协同创新机制,实现科技资源共享与优势互补。
第三章招聘与管理第六条公司博士后招聘工作依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主要包括招聘条件、程序、资助等。
具体细则由公司人事部门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层批准。
第七条公司博士后一般聘期为2年,特殊需要可按规定延长。
到期后,公司博士后应当离开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可以选择留用、调往其他部门或离开公司。
第八条公司博士后应当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履行职责,认真完成研究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科研水平,为公司科技创新发挥应有的作用。
第九条公司博士后享受与公司正式员工相同的待遇,包括工资、福利、奖励等。
公司博士后的离职、调动、晋升等事项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
第四章工作指导第十条公司博士后的工作指导主要由导师负责。
公司博士后可以选择一名或多名导师进行指导。
第十一条导师是博士后研究工作的主要指导者,应当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指导水平。
导师应当与博士后建立良好的沟通交流机制,制定研究计划,明确工作目标和时间节点,协助解决科研难题。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优化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充分发挥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提升公司的科技创新能力,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为博士后人员提供科研实践平台,加强科研能力培养和创新能力提升的重要机构。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管理的法律法规、政策文件,遵守公司的有关规章制度。
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竞争。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任务是加强对博士后的培养、管理和服务,推动博士后对公司战略目标的服务能力。
第六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内设的各博士后工作站。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站主任、副站主任、专职管理人员等职务。
第八条站主任由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任命,负责协调和管理全站工作。
第九条副站主任由站主任任命,负责站长的日常工作,协助站长履行其职责。
第十条专职管理人员由站主任指定,负责站内的日常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专家顾问组,由一定数量的专家组成,专家由站主任与相关部门共同确定。
第三章博士后管理第十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公司的需求和科研方向,招收有研究潜力和创新能力的博士后人员。
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招收、管理、评审等工作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并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
第十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人员的培养和管理制度,包括培训、人才评价、科研管理等方面。
第十五条博士后在公司工作期限为一般不超过3年,特殊情况可延长,但总不得超过5年。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的考核制度,对博士后人员的工作表现、科研成果等进行定期考核。
第四章科研支持第十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提供必要的实验设备、科研经费等支持,为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提供便利条件。
第十八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科研合作的机制,积极与高等院校、科研机构等建立合作关系,推动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转化。
第五章奖励与待遇第十九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奖励制度,对取得重大科研成果或作出突出贡献的博士后人员进行奖励。
2024年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例文(二篇)
2024年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例文考核结果将纳入博士后人员档案,并与奖金发放相挂钩。
当博士后进站满一年后,由流动站博士后专家指导小组进行中期考核,具体考核方式及内容请参考《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研究人员中期考核制度》。
第十条,一旦科研项目启动运营,博士后研究人员或项目组成员原则上禁止无故中途退出。
若因客观原因确需退出,必须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及公司总经理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四章项目可研条件及费用管理第十一条,本站致力于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高于国家标准的科研项目研发经费。
经费由财务部单独列支,博士后研究人员负责费用规划与支付,而预算、开支及报销审批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负责。
第十二条,本站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科研项目研发过程中享有必要的办公、设备及实验条件。
涉及使用流动站仪器设备的费用、专家指导费用及流动站管理费用等,将依据本站与合作流动站签订的协议执行。
第十三条,国家各级行政部门提供的各类资助经费,将严格按照国家规定用于本站的博士后科研项目,并全力配合国家相关部门的检查、进度汇报、工作总结及项目验收等工作。
第五章项目评估及验收第十四条,博士后科研项目依据《博士后科研项目实施计划书》分为阶段性验收与总体验收。
阶段性验收旨在评估项目是否达成各阶段目标;总体验收则在项目完成后进行,由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交课题研究报告、工作总结及经费使用决算表等资料,由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组织专家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评估与验收结果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岗位绩效考核紧密相连,奖励与惩罚措施依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人员奖惩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
第六章项目研究成果管理第十六条,本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研发成果归属,将遵循国家知识产权法律法规,并在进站前由各方签订协议明确。
具体原则包括:1. 博士后研究人员在本站完成的研发成果,其知识产权归本站所有。
2. 本站与合作流动站共同出资或流动站有前期阶段性成果转让的科研成果,其归属与分享办法由双方事先协议确定。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第一条为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和人才培养,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用于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和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由主管单位领导、站长、学术委员会、管理委员会等组成。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主要任务是培养博士后流动站和进行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科研论文、科研项目申报等学术活动。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构建合理的科研工作体系,建立完善的管理制度,搭建科研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学术成果的交流和合作。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博士后流动站评价制度,对博士后人才进行评估和考核,确保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质量。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项目管理制度,规范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程序,提高科研项目的申报成功率。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科研成果管理制度,规范科研成果的鉴定和奖励程序,提高科研成果的质量和水平。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学术交流制度,举办学术研讨会、学术讲座等学术交流活动,促进博士后学术交流与合作。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保障制度,确保博士后人才的人身安全和科研成果的保密安全。
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人才培养制度,促进博士后人才的成长和发展。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社会服务和社会责任制度,加强与社会各界的沟通和交流,承担社会责任,为社会服务。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经费和资金管理制度,规范经费和资金的使用和管理程序,提高经费和资金的使用效益。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建立健全的档案管理制度,对博士后人才的档案进行管理和储存,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性。
第十五条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实施,并经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机构审议通过。
以上是关于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的内容,希望对各位博士后人才和工作站管理者提供一定的参考和指导。
希望博士后工作站能够按照管理制度的规定,加强管理,提高博士后人才的培养质量和科研水平,为学术研究和人才培养做出更大的贡献。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例文(4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例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建设和管理,提升博士后人才的科研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依法培养高层次科技人才,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是公司用于培养博士后人才、开展博士后科研工作的专门机构。
博士后是指经考核后获得博士学位并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的研究人员。
第三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职责、权力和博士后人员的待遇、薪酬等,以公司相关管理规定为准。
第二章组织体系第四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任一名,由公司相关职务任命,负责博士后工作站的日常运营和管理。
第五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科研指导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和行业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博士后人才培养、科研计划和项目的指导和评估工作。
第六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设有指导教师,由公司专家、高级科研人员担任,负责博士后的科研指导工作。
第三章招收与管理第七条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国家和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的要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公示招收条件、待遇、项目方向等信息。
第八条申请博士后工作的人员需具备符合国家和公司规定的条件,提交相关申请材料。
第九条博士后招收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成员组成遴选委员会,对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和考核。
第十条经遴选委员会评审和面试考核合格的申请人,由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发放录用通知书,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相关入站手续。
第十一条博士后人员需签订劳动合同,履行相关入离站手续,并与指导教师进行科研指导合作。
第四章工作要求第十二条博士后人员在公司博士后工作站进行科研工作期间,应按照公司工作安排和科研计划,开展科研研究工作。
第十三条博士后期间,博士后人员须参与公司组织的相关学术活动、学术会议和科研论坛,并撰写科研成果报告和学术论文。
第十四条博士后人员应严格遵守公司的相关规章制度,保守公司的商业机密和敏感信息,不得从事与公司利益相抵触的活动。
第十五条博士后人员须按照合同规定的期限履行博士后工作,期满后,应办理离站手续,并提交学术成果和结题报告。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引言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作为博士后流动站点,在博士后培养与管理中起着重要作用。
为了规范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科研水平和研究成果的质量,制定一套科学有效的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I.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目标为了明确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目标,我们制定如下规定:1.促进科研合作与交流。
2.提供科研条件和资源支持。
3.培养博士后的科研能力和独立思考能力。
II.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结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结构应包括以下部分:1.工作站主任:负责整体协调与管理。
2.工作站秘书:负责日常事务处理和档案管理。
3.导师:负责博士后的指导和培养。
4.博士后:参与科研项目并进行独立研究。
III.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管理流程为了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正常运行,我们制定了以下管理流程:1.招募与选拔:工作站主任负责招募和选拔博士后,确保其研究方向与工作站的科研项目相匹配。
2.项目立项:工作站主任和导师共同策划科研项目,并完成立项申报工作。
3.任务分配:导师根据博士后的研究方向和能力,对其进行科研任务的合理分配。
4.研究进展管理:博士后需按时向导师和工作站主任报告研究进展,并参加定期的学术交流会议。
5.完成成果评估:博士后完成科研项目后,工作站将对其研究成果进行评估,并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审。
6.离站手续:博士后离站前,需完成相关手续和文件的整理,并向工作站主任进行报告。
IV.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权益保障为了保障博士后的权益,我们规定如下措施:1.薪酬待遇:博士后按照相关规定享受相应的薪酬待遇,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金等。
2.申报科研经费:工作站将协助博士后申报科研经费,提供科研设备和实验场地。
3.学术交流和培训:工作站将组织定期的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提供博士后与其他科研人员的交流机会。
4.学术成果宣传:工作站将协助博士后宣传学术成果,包括撰写论文、申请专利等。
5.配偶和子女安置:工作站将协助博士后的配偶和子女安置问题,提供必要的帮助和支持。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四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序言博士后工作站作为关键的科研平台,对公司的创新发展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为优化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特制定本规定,旨在明确工作站的管理责任和权限,确保博士后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管理架构与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由公司委任的资深科研专家担任站长,全面负责工作站的协调与管理工作。
2. 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1) 确保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建立和修订相关管理规定;(2) 协调与其他部门的合作,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3) 组织学术研究活动,提升科研水平和创新能力;(4) 招募并评估优秀的导师团队,定期进行导师培训;(5) 监督指导博士后的科研活动,确保项目进度和完成质量;(6) 维护博士后权益,提供必要的政策和资金支持。
三、入选与管理程序1. 入选标准:(1) 拥有博士学位,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潜力;(2) 具备良好的科研道德和学术诚信,无不良学术记录;(3) 具备团队合作精神和沟通技巧;(4) 研究方向符合公司的科研需求。
2. 入选流程:(1) 发布招聘通知:通过公司网站、学术期刊等途径发布招聘信息;(2) 材料审查:对申请人的简历、学术成果、推荐信等进行严格审查;(3) 组织面试:对初步合格的申请人进行面试考核;(4) 公示入选结果:公布入选人员名单,办理入站手续;(5) 签订协议:入选者与公司签订博士后协议,明确双方权益和责任。
3. 工作站管理:(1) 管理机构定期召开工作例会,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2) 每年进行工作站年度评估,表彰优秀工作站和导师团队;(3) 工作站需定期向管理机构报告工作进展、科研成果和经费使用情况;(4) 定期组织学术活动,邀请国内外专家进行学术指导。
四、博士后待遇与福利1. 薪酬:博士后薪酬遵循公司政策,具有一定的灵活性;2. 保险福利:博士后享受公司提供的各项社会保险和福利;3. 科研资助:公司为博士后提供科研经费支持,用于项目研究;4. 学术交流与培训:鼓励博士后参加学术会议和培训,提供相关经费支持。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三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博士后工作站制度模板,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适当修改:1.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板:标题: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1. 目的和依据1.1 目的:为了规范和管理博士后工作站的工作,提高科研工作质量,促进博士后的良好发展。
1.2 依据: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博士后管理相关文件。
2. 组织机构和职责2.1 博士后工作站设置主要由站长负责,协助的职责由相关研究团队或实验室负责人承担。
2.2 博士后工作站设立了科研处相应的人员进行工作站的管理和指导,负责博士后招聘、培养和日常管理等工作。
3. 博士后招聘与评选3.1 博士后的招聘按照国家和地方的规定进行,严格按照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3.2 评选过程包括申请、评审、公示和录用等环节,由相关部门负责具体的流程和程序,并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
4. 博士后培养计划4.1 博士后工作站应根据博士后的具体情况制定个别的培养计划,明确培养目标、培养内容和培养步骤等。
4.2 博士后的培养计划应与导师或研究团队充分沟通,确保双方达成一致,在培养期限内完成培养计划中规定的任务。
4.3 博士后在培养期间应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发挥其科研和创新能力,提高科研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5. 博士后管理5.1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健全博士后管理制度,明确博士后的权益和义务,确保博士后能够合理开展科研工作。
5.2 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应遵守相关的规定和要求,如工作时间、科研成果报告、学术交流等。
5.3 博士后的工资、奖励和福利等待遇应根据相关规定和要求给予。
6. 博士后退出与离职6.1 博士后工作期满或任务完成时,可以选择退出,退出时须提前向博士后工作站提交书面申请。
6.2 博士后工作站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做出回复,并进行相关手续的办理,包括工资结算、证明开具等。
6.3 博士后如有不当行为或违反相关规定的情况下,工作站可以采取相应的措施,如停止工资发放、解聘等。
7. 其他事项7.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博士后进行学术交流和经验分享,促进相互之间的学习和发展。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4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例博士后工作站制度模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培养质量,充分发挥博士后在学科研究和人才培养中的作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和培养工作。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从事研究工作、学术交流和科学技术创新提供场所和条件的单位。
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遵守国家有关博士后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加强组织领导、制度建设、管理规范,为博士后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和培养条件。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当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制定本工作站的详细规章制度,并按照要求报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查批准。
第二章博士后招收和管理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按照学科发展和实际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后,进行招收。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要严格按照国家和相关部门的规定,履行招收程序,公平、公正、公开地对外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招收的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合同签订,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监督实施。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日常管理,做好档案管理、劳动合同管理和社会保险管理等工作,确保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要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科研环境,包括实验室设施、科研设备和科研资金等。
第三章博士后培养管理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建立健全博士后培养管理制度,包括培养方案制定、导师指导和评价考核等环节。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要指定专门的导师,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指导工作,并与研究人员签订导师协议。
第十三条博士后工作站要配备专门的导师库,保证博士后研究人员能够选择适合自己研究方向和兴趣的导师。
第十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定期组织研究人员与导师进行学术交流和讨论,鼓励研究人员积极参与学术活动和学术会议。
第十五条博士后工作站要重视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创新能力培养,鼓励研究人员开展独立研究和学术创新。
第十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要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定期评估和考核,评价其科研成果和学术水平,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一个为博士后开展科学研究及相关工作提供场所和平台的机构,为了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和有效管理,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制度。
本文将从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工作内容、管理规范等方面进行详细说明。
一、组织架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包括站长(领导)、科研助理、博士后等职位。
站长是科研工作站的负责人,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运营,协调各种资源,推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发展。
科研助理主要负责协助站长完成科研工作站的管理和日常工作,协调各项任务的执行。
博士后是科研工作站的核心人员,负责开展科学研究和科研项目的实施。
二、工作内容1.协助博士后进行科学研究,提供必要的研究资源和支持,指导博士后的研究工作。
2.开展科研项目的立项和申请工作,推进科研项目的实施,监督和评估科研项目的进展情况。
3.组织学术沙龙、学术讲座等活动,促进博士后之间的学术交流和合作。
4.协助博士后编写学术论文,指导博士后参与学术会议和学术研讨,推动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
三、管理规范为了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正常运行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管理规范,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站长要制定明确的工作目标和任务,并向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全体成员进行明确的传达和布置,确保工作目标的顺利实施。
2.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要建立健全的工作制度和流程,明确每个环节的责任和任务,保证科研工作的高效进行。
3.确定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严格执行工作时间和休假制度,保障博士后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质量。
4.建立科研成果的评价制度,定期对博士后的科研成果进行评估,根据评估结果进行奖励和处罚。
四、管理措施为了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需要采取一些管理措施1.加强内部沟通与协作,建立定期工作例会制度,及时沟通和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协调各项任务的执行。
2.建立定期学术交流和合作的机制,鼓励博士后之间的学术交流与合作,促进科研工作的协同推进,提高科研能力和水平。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总则博士后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科研人员提供科研工作和学术交流平台的机构,旨在完善博士后人员的科研能力,促进科技创新和人才培养。
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工作效率和科研水平,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博士后工作站的建立和管理1.建立程序:1.1经过属地高校或科研机构申请,并获得博士后流动站的批准,方可设立博士后工作站。
1.2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应为有博士学位的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具有同等学术研究能力的人员。
1.3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应提交相关材料和申请书,并经过属地高校或科研机构备案。
1.4博士后工作站一般以科研单位或高校的实验室、研究中心等形式存在。
2.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申请和录用:2.1博士后科研人员应提交个人简历、学位证书、研究成果等相关材料进行申请。
2.2博士后工作站负责人或委员会将对申请人的材料进行评审,并进行面试或答辩。
2.3合格的申请人应签署劳动合同,并获得博士后职称。
3.博士后科研人员的权利和义务:3.1博士后科研人员享有与常任职员工相同的工资、福利待遇。
3.2博士后科研人员有权参与工作站的科研项目,获得科研经费支持。
3.3博士后科研人员有义务按照工作站的要求完成科研任务,并向工作站报告其科研进展和成果。
3.4博士后科研人员应重视学术道德和学术诚信,不得有抄袭、剽窃等违反学术规范的行为。
4.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机构和职责:4.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委员会成员由工作站负责人、相关科研人员等组成。
4.2管理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制定工作站的科研方向和计划、评估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工作进展和成果、协调解决工作站内科研人员之间的纠纷等。
4.3管理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对工作站的管理、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培养等进行评估和改进。
5.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绩效评估和考核:5.1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绩效评估应根据其科研成果、评价意见等进行,评估结果作为其继续留任或申请其他职位的重要依据。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北京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第一条根据全国博士后管委会的文件精神,结合公司的具体情况,同时为了促进产、学、研结合,加快知识技术的商品化、产业化,培养和造就适应国民经济发展的高层次科技人才,提高公司的整体科研实力,并推动民族通信产业的发展,建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特制定本管理条例。
第二条工作站接受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的领导和工作指导。
第三条成立公司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直接接受工作站站长的领导:1、负责工作站的人才招聘(与人力资源部的协调工作)、人才培养管理和行政协调工作,包括同上级主管部门和各有关设立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单位的联系,办理博士后进、出站手续,以及其他日常管理工作,并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负责博士后的管理工作。
2、负责与博士后科研工作有关的科研管理工作,包括。
制定年度博士后工作和预算计划,研究课题的编制和发放;博士后科研项目的落实、项目的过程管理;项目经费预算的落实和管理、项目的内外协调;项目的成果管理和知识产权管理,负责博士后课题的科研成果和知识产权的保密和归属等问题的处理协调工作,并在技术、人力、物力上给予积极的配合和支持,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安排管理工作。
第四条工作站的有关重大问题通过召开工作管委会会议决定。
第五条招收对象凡新近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尚未正式安排固定工作单位或未到工作单位报到、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周岁以下者,均可向有关设站单位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以下简称“博士后”)。
第六条所需材料1北京首信股份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暂行)条例国内博士生需提供的有关材料包括:1、《博士后研究人员登记表》;2、博士学位证书(如证书未发,可由博士培养单位出具答辩证明)。
国外博士申请进工作站做博士后研究人员,需送下列材料:1、经住外使馆教育部门签署意见的《留学博士回国做博士后登记表》一份;2、博士学位复印件或其他学位证明材料;3、博士生导师或研究课题负责人两人(至少一人是国外的)的推荐信。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责及制度三篇
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职责及制度三篇篇一:**集团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组织机构及职责第一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站长、副站长,工作站内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研究院一名领导担任,副主任由人力资源部人员出任,成员由人研究院、技术部、地勘部各一人组成。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领导的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制订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招收博士后的人选、研究课题、经费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听取工作站的年度工作汇报。
第三条工作站办公室的主要职责1. 拟(修)订博士后工作站相关管理制度,并与相关职能业务部门会商后,提交(副)站长审核、审批;2. 同博士后工作站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博士后流动站保持日常沟通和联系,促进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3. 提出年度招聘博士后拟研究的课题项目和人员需求,并会同人力资源部及课题承接单位等招募博士后;4. 组织相关专家(内外部专家、承接单位)对入围博士后人选进行评估考查;5. 为博士后科研课题立项(含科研预算),申请、审核、管理和监控博士后人员的科研经费;6. 为入站博士后协调配置导师,组织内、外部相关专家对博士后研究人员进行中期与期满出站的业务考核,按规定发放成果奖金;7. 办理博士后人员出入站相关手续,协助经考核合格出站的博士后研究人员办理《博士后证书》。
第四条集团公司相关配合部门的主要职责一、人力资源部主要职责是:1. 根据工作站办公室提供的年度招聘博士后拟研究的课题项目和人员需求,协助发布招聘博士后信息;2. 收集和初步筛选有意向入站的博士后候选人资料,并提供工作站办公室评估考察;3. 做好博士后人员在集团公司内部的人事安排(含承接单位安排、人事档案转移等),协助安排家属工作、住房、户口转移和子女就读等事宜;二、技术部主要职责:协助工作站办公室办理博士后科技成果的鉴定、申报和管理工作,并与相关主管部门做好沟通和协调工作。
三、课题承接单位主要职责:1. 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日常管理工作,包括人事和组织关系、日常考勤管理、工资与津贴核发、日常工作考核等;2. 为博士后科研课题立项(含科研预算),提供博士后人员科研课题所需的科研条件,含必要的科研助手、科研实验设备、相关技术文件资料等;3. 负责向博士后工作站办公室提供年度或出站科研成果考核评估中所需的各项资料。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5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研究人员招收制度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建设,规范博士后管理工作,加快高层次创新队伍建设的进程,根据国家人事部和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的有关精神,结合我企业博士后工作的实际情况,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细则。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工作,在《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办法》的基础上,特别针对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制定本制度。
第二章与流动站单位联合招收第二条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与科研院所设立的博士后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
第三条联合招收双方在相互支持配合的基础上,共同做好招收工作,为进站博士后研究人员的后续培养质量和研究项目达到领先水平奠定坚实基础。
第三章管理组织第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招收工作由“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小组”(以下简称“博士后管理小组”)主持,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产品开发中心作为博士后工作站日常办公机构负责协调相关工作。
博士后管理小组有公司总经理任组长,产品开发中心、人力资源部、总工办等部门负责人任组员。
第四章研究项目与招收计划的确立第五条根据南京雨润肉食品有限公司公司的发展和人才需求,博士后管理小组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拟定具有较高研究水平和较好市场前景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并填写《企业博士后研究项目立项表》,由公司总经审定立项。
第六条根据拟开展的博士后研究项目,制定招收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计划,与合作流动站单位共同报博士后行政主管部门核批后实施。
第五章博士后研究人员招收与进站第七条博士后申请资格:1、拥护社会主义,遵守国家法律,执行企业制度;2、近两年内在国内、外获得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在____岁以下,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3、具有敬业精神和较强的研发能力,所学专业、研究方向与本站的项目相近;4、能全脱产在本站从事博士后研发工作;5、符合工作站规定的其他条件。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3篇)
公司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模版一、目的与依据本公司制定本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促进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提高科研成果的产出。
本制度依据公司相关管理规定和博士后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设单位所设立的博士后工作站,以及博士后研究人员。
三、主要职责1.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制定博士后研究方案,组织博士后的科研活动,并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2.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协助博士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管理工作;3.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开展博士后培训、学术交流和学术活动,并提供必要的交流平台和资源支持;4.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博士后报到、在站期满、退站等相关工作;5.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组织评选优秀博士后,并对其进行奖励;6. 博士后工作站负责做好博士后的相关档案管理工作。
四、博士后招收与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根据公司科研需求,制定博士后招收计划,并通过公开招聘、邀请招聘等方式进行博士后的招收。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当对招聘到的博士后实施申请、评审、录用和合同签订等程序,并保障其择优录用原则。
3.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博士后管理制度,对博士后进行规范管理,并定期进行工作总结和评估。
五、博士后科研项目管理1. 博士后工作站应积极协助博士后申请科研项目,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2. 博士后科研项目需经过科研立项审核程序,并按照计划书的要求执行项目。
3. 博士后科研项目应建立科学合理的研究方案,并定期组织科研工作报告和评审。
六、博士后培训和学术交流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组织博士后培训和学术交流活动,鼓励博士后参与学术会议和讲座,并提供经费和资源支持。
2. 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并维护博士后学术交流平台,促进博士后之间的沟通和合作。
七、博士后评估与奖励1. 博士后工作站应定期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反馈给博士后和上级主管部门。
2. 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博士后优秀奖项,对工作出色、成果突出的博士后进行奖励和表彰。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文(三篇)
博士后工作站各种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规范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和人事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质量和效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博士后工作站是博士后科研人员在工作期间从事科研工作的基地,是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和管理博士后一切活动的单位。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遵循国家及相关部门的规定和政策,加强科学研究,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发挥博士后人才的作用,促进科技的进步和社会的发展。
第二章工作站的设置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是由学校、科研机构等单位设立的。
第五条博士后工作站应具备一定的科研条件,包括科研人员、科研经费、科研设备、科研平台等,确保博士后工作站的研究能力和研究水平。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应设立专职负责人,负责工作站的日常管理和博士后的科研工作指导。
第七条博士后工作站的负责人必须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具有博士学位,并具备一定的科研经验。
第三章办站条件第八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有稳定的科研人员队伍,具有一定的科研能力和水平,能够承担和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
第九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有充足的科研经费,以支持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及相关经费。
第十条博士后工作站必须配备适当的科研设备和实验平台,以提供必要的技术支持和研究条件。
第四章目标和任务第十一条博士后工作站的目标是培养高级科研人才,推动科学研究的发展,提高国家的科技创新能力。
第十二条博士后工作站的任务是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组织博士后之间的交流与合作,培养博士后科研人员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五章博士后的管理第十三条博士后的来访和工作必须严格遵循国家和工作站的相关规定和程序,提供相关的证明和材料。
第十四条博士后必须遵守学术道德和行为规范,保守科研机密,不得从事非法活动和违法行为。
第十五条博士后必须按照工作站的工作安排和计划,认真完成科研任务和学术论文的撰写。
第十六条博士后必须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各类学术交流和科研活动,积极参与科研项目的申报和研究工作。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引言博士后工作站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非营利性单位,依托于高校、科研院所等单位设立,旨在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良好的工作环境和科研条件。
为了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效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组织机构博士后工作站设主任、副主任若干名,具体人数依据工作站规模而定。
主任负责全面领导和管理博士后工作站的各项工作,副主任协助主任完成相关任务。
三、管理职责1.主任:–召集和主持博士后工作站的各类会议;–组织实施博士后的培训计划及评估工作;–督促并指导博士后的科研工作,并定期进行成果评定。
2.副主任:–协助主任处理日常事务;–负责博士后的档案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博士后的学术交流活动。
四、招收与待遇1.招收条件:–具有博士学位;–在学术研究或技术创新领域有一定研究基础;–热爱科研事业,具备较强的创新能力和团队合作精神。
2.待遇:–享有相应的科研经费支持;–提供办公及科研条件;–参加各项培训和学术交流,并有机会出国进修。
五、科研管理1.统一安排博士后的科研任务,确保科研工作的质量和进度;2.科研成果的发表应遵循学术规范,禁止抄袭与剽窃。
六、学术交流博士后工作站定期组织学术报告、学术讨论等活动,鼓励博士后之间互相交流与学习,促进科研合作。
七、管理制度执行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制度应当严格执行,对于违反规定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处理,并纳入个人档案。
同时,鼓励提出建议和意见,促进博士后工作的良性发展。
八、附则本管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如有需要修改,应当经工作站主任讨论通过,并报相关部门备案。
九、结束语通过制定此管理制度,旨在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科研工作效率,营造良好的学术氛围,促进科研成果的产出和分享,为培养高层次科研人才做出贡献。
愿每一位博士后在这里都能得到充分的支持和关爱,为科研事业贡献自己的智慧和力量。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一、组织机构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由站长、研究生导师及相关专家组成,负责制定发展规划、重大决策和日常管理工作。
2.站长负责对博士后工作站的全面领导和管理,包括站内的科研、培训、人员等工作。
3.管理委员会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会议,讨论工作站的发展方向、拟培养人员、科研计划等重要事项,并做出相应决策。
二、博士后招募与管理1.博士后工作站按照研究方向和需求,通过发表招聘公告、推荐、面试等方式招募博士后研究人员。
招募要求包括申请人具有博士学位并有科研成果等。
3.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管理包括考核评价、奖惩措施等。
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给予适当的奖励和荣誉;对于违反协议、不履行职责等行为,进行相应的处理。
三、科研项目管理1.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科研项目管理小组,负责博士后研究人员的科研项目的申报、评审、经费管理等工作。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提出科研项目计划,经科研项目管理小组审批后开始实施。
科研过程中应定期汇报研究进展,接受评审。
3.科研项目完成后,博士后研究人员应按照相关规定提交科研总结报告和成果申报,由科研项目管理小组进行评审并给予相应奖励。
四、学术交流与培训1.博士后工作站组织定期的学术交流与培训活动,包括学术报告、专题讲座、学术会议等,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学术交流的平台。
2.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参与学术交流和培训活动,并按照要求提交学术报告和论文。
3.博士后研究人员还可以申请赴国内外学术机构进行交流访问,提升研究水平和学术影响力。
五、奖励与薪酬1.对于表现优秀的博士后研究人员,按规定给予适当的奖励,包括荣誉称号、奖金、晋升等。
2.博士后研究人员的薪酬应按国家相关规定支付,包括基本工资、津贴等。
薪酬的发放应规范、及时。
六、其他管理事项1.博士后工作站应建立完善的科研设施与服务体系,提供必要的研究设备、实验室和图书等资源支持。
2.博士后工作站应加强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的合作与交流,促进科研成果的转化和人才交流。
博士后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博士后工作站的管理,提高博士后工作站的运行效率,充分发挥博士后工作站的作用,促进博士后人才的培养和科技创新,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博士后工作站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博士后工作站的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人员和相关管理人员。
第三条博士后工作站应遵循以下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人才培养与科技创新相结合原则;3. 服务国家战略需求原则;4. 完善管理制度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管理委员会,负责工作站的整体管理和决策。
第五条管理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工作站的管理制度;2. 审批博士后进站、出站和流动人员;3. 审议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立项、中期检查和结题;4. 负责工作站经费的预算、使用和监督;5. 定期评估工作站运行情况,提出改进措施。
第六条博士后工作站设立办公室,负责工作站日常事务管理。
第七条办公室的职责:1. 负责博士后进站、出站手续办理;2. 负责博士后研究项目的申报、管理;3. 负责工作站经费的报销和财务管理;4. 负责博士后日常生活的协调和服务;5. 负责工作站宣传和信息报送工作。
第三章博士后研究人员管理第八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应具备以下条件:1. 具有博士学位;2. 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创新精神;3.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团队合作精神。
第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应遵守以下规定:1. 积极参与科研项目,完成研究任务;2. 按时提交研究报告和论文;3. 参加工作站组织的学术活动,交流研究成果;4. 遵守工作站的管理制度,维护工作站形象。
第十条博士后研究人员的权益保障:1. 工作站提供必要的科研条件和生活保障;2. 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学术自由,可以自由选择研究方向;3. 工作站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国内外学术交流机会。
第四章工作站运行与保障第十一条工作站运行经费:1. 工作站运行经费由政府拨款、企业赞助、社会捐赠等多渠道筹集;2. 工作站运行经费的使用应遵循专款专用原则,接受财务审计。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是为博士后研究人员提供科研工作环境和支持的组织单位。
为了保障博士后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确保工作站的高效管理,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下文将从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和考核机制等方面,分别进行详细说明。
一、组织架构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组织架构应该体现科研工作的目标导向和专业性要求。
建议设立工作站站长、副站长、科研部负责人和各个科研小组组长等职位,组成工作站管理委员会。
站长负责全面协调和管理工作站的运行,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
科研部负责人负责具体的科研项目安排和管理,科研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和组织各个科研小组的工作。
二、工作职责1.工作站站长负责整体的协调和管理工作,向上级单位汇报工作情况,并承担相关的决策责任。
2.副站长协助站长工作,对工作站内部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科研部负责人负责选题、申报科研项目、组织博士后人员开展科研工作,并进行科研成果的归档和汇总。
4.科研小组组长负责协调并组织科研小组的工作,推动科研项目的进展和成果的产出。
三、工作流程1.工作站按照一定的时间周期,制定工作计划和任务,并在工作站内部进行沟通和协调。
工作计划应包括选题、申报科研项目、开展实验、撰写论文等主要环节。
2.工作站负责人根据工作计划分配具体的任务,并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估。
3.博士后科研工作站应定期召开工作站会议,对科研项目的进展、困难和问题进行讨论和解决。
4.工作站应建立科研成果的申报和归档制度,及时记录和整理博士后人员的科研工作成果,并定期对科研成果进行评估和总结。
四、考核机制1.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对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工作进行绩效评估。
2.考核指标应包括科研项目的完成情况、论文发表数量和质量、科研成果的转化应用等方面。
3.考核结果应与博士后人员的聘用、岗位晋升和薪酬待遇挂钩,对于绩效优秀的人员应给予相应奖励。
4.对于工作不达标或存在违规行为的人员,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罚和纪律处理措施,以保证工作站的正常运转和科研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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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批准,XX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于2009年6月正式建立。
第二条为保证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持续健康发展,同时借助工作站平台,提升企业在生物化工领域的技术水平和研发能力,进一步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质量,并结合企业整体发展规划,深入开展与高校、科研院所的产学研合作,根据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与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制定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以及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制定的《辽宁省博士后管理工作暂行办法》,结合企业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三条工作站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统一领导,并与有关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以下简称流动站)联合完成博士后的招收和培养工作。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
第四条公司设立博士后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博管会),作为工作站的领导机构。
博管会由XX鲁信金禾生化有限公司领导、相关领域专家和有关部门负责人组成,主要职责是根据国家的有关政策规定和公司的战略发展规划,制订招收和培养博士后的总体规划与政策,审批博士后招收人选、研究课题、研究经费等重大问题,监督和检查工作站的运作情况。
第五条博管会下设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博管办),负责工作站博士后招收、进站、出站、生活等常规事务管理;负责博士后科研工作、科研经费、科研用品的日常管理;负责和高校及其他科研机构的博士后科研流动站的交流与合作。
第六条博士后项目专家组(以下简称专家组)由博管会任命,负责进站博士后资格审查、研究课题审核、研究方向论证、进站工作期限确定等,指导博士后科研工作开展并对科研成果及工作业绩进行考核。
第三章博士后人员招收及进站
第七条招收专业及人数
工作站招收专业及研究领域包括:发酵工程、自动化技术、化学化工、食品检测、机械制造、环境科学等。
具体招收专业及招收人数视公司研发工作需要而定。
第八条招收对象
1、具有博士学位,品学兼优,身体健康,年龄一般在四十岁以下的人员,均可向我公司申请进入工作站做博士后科研人员;
2、在职人员不得兼职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第九条进站申报
1、进站所需填报材料及申报程序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为准。
2、工作站设站单位、流动站设站单位、博士后三方签定《联合培养博士后协议书》,明确三方的权利、义务以及工作目标、课题要求、在站工作期限、产权成果归属、违约处罚等。
第十条博士后课题
博士后课题由博管会提出、立项,课题纳入企业总体研发计划,如博士后自己确定科研课题,需通过书面申请,经博管会批准方可立项。
第十一条博士后进站
1、进站博士后由流动站和工作站联合招收,根据确保质量,择优录用的原则,双方组织专家对申请人进行资格审查,提出审查意见,并将所有申请材料报送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
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按照招收博士后的有关规定进行审核,并将审核结果书面通知设站单位,同时报全国博管会办公室备案。
设站单位根据审核结果,向博士后申请人下发进站通知。
2、流动站派出相关专业的博士后导师,公司选派相关的技术指导人,双方配备必要的技术人员共同组成博士后科研项目小组,协助并参与课题研究。
第十二条开题报告
博士后进站三个月内必须完成开题报告,开题报告应大体拟就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科研工作的基本方案,包括研究思路、课题进度、经费预算、预期成果及可行性等。
工作站专家组负责审核评议,在开题报告上签署意见后报博管办,经博管办主任签字批准后生效。
第四章博士后人员管理及待遇
第十三条公司与博士后研究人员签定工作协议,确定双方权利、义务,以及博士后在站期间进行的主要研究任务。
第十四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视同企业员工,应遵守公司、博士后科研工作站的各项规章制度;同时遵守工作协议各条款。
第十五条博士后研究人员在站期间所取得的研究成果和知识产权原
则上归企业所有,博士后研究人员享有发明权、专利权、署名权。
第十六条博士后在站期间必须努力工作,严格按开题报告内容及进度要求开展科研工作,定期提交工作总结。
在站工作期间,因企业战略调整、技术路线变更等主客观原因,需要更改研究课题和计划时,由相关各方协商决定。
第十七条科研经费管理
1、博士后所需的科研经费,统一纳入博管办科研经费管理。
2、每个博士后课题的项目经费预算(包括博士后在工作站期间发生的费用)需在开题报告中提出。
3、博士后在站期间由工作站承担的费用,应在合作协议中明确。
第十八条博士后在站期间的工资待遇,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由博管办和博士后本人协商确定。
博士后在站期间的保险等福利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第十九条博士后研究人员进站、出站,其户口迁移及其配偶子女的随迁、配偶工作安排、子女入托、入学等事宜按国家政策规定办理,第二十条工作站为在站博士后免费提供二室一厅住房一套,家具和家用电器配备齐全。
第五章奖惩
第二十一条奖励
1、为激励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多出成果、早出成果,工作站在考核的基础上将对表现突出的博士后进行表彰和奖励,具体奖励办法由博管办研究确定。
2、对在科研工作中有创造性成果、重大技术革新或解决了关键性技术难题,产生显著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的博士后,工作站将给予重奖,具体奖励办法由博管会研究确定。
第二十二条处罚
1、博士后在站期间,对一切违反公司、工作站规章制度的行为,将视具体情况给予处罚、处分、留站察看、驱逐出站等处分,处罚的最终决定由博管办决定,期间可参考流动站的相关意见。
2、对博士后在站期间泄漏或窃取公司机密,或利用工作时间,利用工作站工作设备和资源,从事与博士后科研项目无关的工作,将视情节轻重作出批评直至驱除出站的处理,对造成公司损失的,将根据国家法律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3、博士后因任何原因中途离站的,公司将终止博士后的一切安排和待遇福利。
第六章博士后人员考核
第二十三条中期考核
博士后进站一年,工作站对博士后的工作进行中期考核。
博士后本人填写《中期考核表》,并向专家组汇报个人研究工作的进展情况和今后的工作计划。
专家组对博士后的研究工作及综合表现进行评估,并对博士后下一步的研究工作提出指导性意见。
考核分为合格、不合格。
中期考核结果报博管办,经博管办主任签字批准后生效。
第二十四条在站期限
1、博士后在站期间一般为二年,以工作站工作为主。
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后必须出站,或者转站从事博士后研究工作。
2、由于课题进度等工作方面的客观原因需要延长在站时间,由本人申请,经工作站和流动站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延长时间一般不超过一年。
3、博士后在站工作期间,如提前完成了研究项目,由本人申请,经博管会批准,可以提前离站。
4、具体出站时间由博管会根据科研课题进展情况、企业发展规划、博士后本人工作能力、工作态度等综合因素决定。
但必须在出站二个月前通知博士后本人,使其做好出站的准备工作。
第二十五条出站考核
1、在站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在接到出站通知后(或主动申请出站被批准后),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向工作站提交《博士后研究工作
报告》、学术论文及在站期间取得的完整的技术资料、研究结果、数据、软件、图纸等,并经博管办负责人验收。
同时填报《博士后研究人员工作期满登记表》。
2、工作站专家组对博士后出站进行评审,对博士后在站期间的敬业精神、科研工作能力以及完成科研工作情况进行全面评价,并验收其工作成果是否达到博士后进站时的协议要求。
3、出站考核除专家组成员参加外,可邀请合作研究人员、博管办负责人或有关科研人员参加,与会人员可自行提问并进行评议。
4、评审结果分优、良、合格、不合格。
考核结果报博管办,经博管办负责人签字批准后生效。
第七章博士后出站和工作分配
第二十六条博士后出站
出站所需填报材料及申报程序以全国博士后管理委员会、辽宁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颁布的博士后管理工作规定为准。
第二十七条博士后工作分配
1、博士后人员工作期满出站,除与原在职单位或定向委托培养单位有协议的外,就业实行双向选择、自主择业。
愿意在公司工作的在办理出站手续后,正式转入公司,若到其他单位工作的则办理相应出站手续。
工作站可向有关单位进行推荐。
2、博士后出站留本辽宁省工作,由设站单位出具介绍信到辽宁省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厅办理出站手续;到外省工作的,由全国博管会办公室办理分配手续。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执行,本规定由公司博管办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