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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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美术与设计系2014学年度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为了更细致、更完善地体现我系学生综合测评的加分情况,以&韩山师范学院学生综合测评条例》为指导原则,在此基础上根据我系的实际情况,制左美术系综合测评加分扣分项目细则。

一、品徳分品徳行为表现由基本分(60分)、附加分(40分)、扣分三部分累计构成,计算方式:基本分+附加分一扣分。

附加分为40分,超过40分以40分计。

加分项目:1、宿舍方面校“优胜宿舍”每次+0.5,系“优胜宿舍”+0.2(注:本项累计不超过3.5分:评为校"文明宿舍”的室长另+0.5。

)校''寝室文艺大赛”:优秀奖+0.2十佳寝室+1百优寝室+0.8最佳创意奖+0.52、校、系各主要活动后勤服务人员(非主办方成员和校学生会、院系分团委、学生分会干部、干事)“校运会”、“迎新晚会”、“迎新生志愿者”、“三笔一话”、“篮球赛啦啦队”等各类活动后勤服务人员(以签名为实每次+0.1)3、各种以签名为实的义务劳动、公益活动班级班级自行组织的服务工作、义务劳动、公益工作、社会实践,由班级评议小组向系申请批准后,每人每次+0」分。

4、发扬“互助互爱,拾金不昧”精神的行为"献血” (+3)、“捐款”(+0.2)、“拾物归主” (+3)、“见义勇为” (+5)等。

注:“捐款”必须是系或学校组织的捐款活动,“拾物归主”、“见义勇为”,必须以辅导员的记录备案为证。

5、校、系各类活动与社团的积极分子以及先进个人称号“学生会各部门积极分子”、“社团积极分子”等(注:以证书为证,校级每位+ 1,系级每位+ 0.5);“优秀编辑”、“优秀通讯员”、“校精神文明十佳”、“优秀青年志愿者”、'‘三下乡先进个人”、“优秀团干”、“优秀团员”等(注:以i正书为证,校级每位+ 1.5,系级每位+ Ik6、校、系学生会干部、干事、委员、班干团干、助理班主任、兼职辅导员、潮动画工作室干部成员、青年志愿者服务队成员、校通讯组成员、《韩师青年》成员、校报工作人员、广播台工作人员等。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部分加分条例
专业创新分:
一、考证只加当年的分,大二已经加了的不再加,但英语四六级每年都加(四级1分,六级2分,不累加)。

二、
三、机器人比赛在同一比赛中获多个奖项,只取一个最优成绩,不累加;但在不同比赛中获奖则可累加(如“广茂达杯”和ROBCUP公开赛可累加)。

数学建模和数学竞赛等也加专业创新分,具体如下:
四、
五、师范生参加“五月红花”加入到专业创新分一栏,只加院级,不加校级。

参加加1分社会实践,获奖只取一个最优成绩
六、普通话通过者加0.5分专业创新分
七、科研立项结题的,组长加0.7分,组员加0.3分
非专业创新分
一、投稿(上限是1.5分)
二、古典诗词
部分操行分
一、班长、团支书以及辅导员助理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4分,其他
班委由班长团支书酌情给分,社会实践和德育上限各2分,下线1.5分
二、党建工作人员,社会实践和德育各加2分
三、寝室长社会实践加1分
以上各项加分取最高分,不累加。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综合测评考评(包含加分、扣分细则)[整理版]

第四条综合测评是评估学生综合素质最主要的依据,各班级学生按学生综合测评排定名次,学院根据学生综合测评成绩和名次进行评先、推优、入党和毕业生推荐工作{包括申请国家奖学金8000、国家励志奖学金5000、国家助学金2000、国家助学贷款6000以及其他优惠补助,奖学金类国家和学校分别为1000、500、300可同时获取多项}。

综合测评从德智体三方面进行考评。

综合测评成绩满分为100分。

计算公式为:综合测评总分=基本分×90%+加分-扣分基本分=品德表现分×20%+学业表现分×70%+文体表现分×10%品德表现分=自评分 20%+班级评分 30%+辅导员评分 50%。

文体表现分=自评分×20%+班级评分×30%+辅导员评分×50%。

(一)广州城建职业学院优秀学生评选条件分别为:1、三好学生: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各科学习平均成绩在80分以上(含80分;单科成绩不得低于70分),无旷课情况记录。

(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2、优秀学生标兵: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在班级前三名,或平均成绩达到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政治思想、道德品质、精神文明、社会工作、社会活动以及科技、学术、文艺、体育等活动中有突出表现,获得师生公认、社会好评的可酌情放宽学习成绩条件予以优先或特殊考虑。

(按班级学生数3%计评)3、优秀学生干部:德智体全面发展,综合测评总分排名居本班前列,学年成绩无不及格科目,参予社会工作成绩显著。

(按班级干部数15%计评,学院一级学生干部在所属部门按相同比例计评)4、优秀毕业生:德智体全面发展,专业思想牢固,在校学习期间无违纪处分,各课程考试成绩均及格:毕业设计、论文成绩良好,毕业实习成绩优秀,各学年度综合测评成绩累计总分排名居本班级前列(按班级学生数10%计评)(二)广州城建职业学院学生奖学金分为:等级奖学金、单项奖励金。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综合测评加分细则汇总1要申请⼗佳先进集体的班级须附上“⼗佳先进集体推荐表”。

材料⽅⾯,除了有⼀个总结外,在总结的最后⾯须附上⼀份上⼀学年班集同学获得奖项的⼀个汇总表。

2申请⼴师之星的同学须写⼀份⾃我的总结。

3綜合測評第⼀榜公榜后原則上是不可以再加分的綜合測評第⼆榜公榜后就不可以再有所改動。

4如果班⾥有⼈没有参加这次的综合测评的,那在算⽐例的时候就按实际参评⼈数来算。

5 ACCA的班长可以加三分,委员可以加⼀分。

6⼥⽣節的⼿⼯制作加在⽂體裏⾯的其它。

7班裏的拉拉隊統⼀不加分。

8由于缺考,本来这个学⽣就不可以参加奖学⾦的申请,那最低分就写0分。

缓考的处理⽅式和缺考和校公选课的处理⽅式⼀样,直接剔除掉。

9贫困⽣⼩组成员不加分。

10参加了征⽂⽐赛的在⽂体征⽂⽐赛那⾥加参加分⼀分,个⼈发表⽂章到⼴师⼤报纸上可以加在⽂体那⾥的征⽂。

⽂章刊登⼴师⼤学⽣,加3分。

(根据论⽂发表栏,需要署上会计学院)11明信⽚制作的⽐赛加在学业⾥⾯的其它那⼀项。

12 “新⽣杯”篮球赛训练全勤,由篮球赛的现任队长给证明,不⽤盖章。

13因早退,旷课⽽通报批评的在德育那⾥扣了通报批评的分,智育那⾥还要扣旷课,早退的分。

14参加团代会的不可以加分。

15挑战杯省赛院赛可以重复加分。

16校和院的艺术团包括合唱团和舞蹈队还有学院的⽻⽑球、篮球乒乓球训练全勤加10分。

院艺术团的正副团长(艺术团指舞蹈队和合唱队)加3分。

17其它艺术团⾥⾯的队长在德育那⾥加加2分。

PC服务队院的⽻⽑球队乒乓球队定向越野队礼仪队队长都加2分,不过不可累计。

担任多项职务者,按最⾼⼀级评分。

社团主席加6分,各种协会的会长都不可以加分。

18献⾎不成功加⼀分。

19全国语⾔⽂字功底⼤赛加分加在德育⾥⾯的技能。

20创业⼤赛算技能⽐赛加参加分1分,再加⼀个其它奖项1分。

21凡参加技能⽐赛,中途退出,或弃考者不能加分。

22模拟炒股的按院级的⼀等奖加,加3分。

23暑假实习不算社会实践。

体育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分类)

体育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分类)
体育与健康教育学院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明细事项 思想品德分=基本分+参与分—扣分(奖励上限30分) 获校级三好学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团干、优秀团员、优秀党员、优秀 大学生、学习优秀奖省级以上加10分,校级加8分,院系级加5分;同类称号重复获奖 的按最高或级别计分; 受学院、系或年级通报表扬者,每次分别加5分、4分、2分; 所在班或团支部,被评为省级、学校或院先进集体的,主要负责人和班干部(指班委 或团支委)分别加6分,5分、4分,其他一般成员者,省级省、校级加2分,系级加1 分。同一单位在同一学年中多次获奖,按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被评为学校或系文明寝室的,所在寝室每人每学期分别加5分、4分;被评为学校或院 系卫生寝室的,所在寝室每人每学期分别加4分、3分。但同一类评比多次获奖者,按 最高级别计分一次; 热心公益,乐于助人,捐书、捐款、捐物者,每次加2分,但该项累计加分超过10分 者仍按10分计算; 义务献血者每次加4分; 思 想品 德分 (基 本分 50 分) (15% ) 见义勇为者,每次加5—20分; 参加校系班级组织的义务劳动,或社会实践、志愿服务、社会工作和后勤服务等,每 次加1分,但累计加分超过10分者仍按10分计算; 凡违反四项基本原则,参加非法组织,张贴大字报,发动组织或参加非法游行示威或 集会者,打架斗殴等受治安处罚、学校、院、班级处罚者依次扣20、18、16、14、12 分,扣分依据为相关材料。(由系学办、班主任指导进行); 凡政治学习、组织生活、年级集会和规定必须参加的劳动和集体活动未经准假而缺席 者,每次扣2分; 凡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社会道德规范以及党(团)纪国法者,受班级公开批评者扣4 分,受院系通报批评者扣6分,受学校通报批评者扣8分,受警告处分者扣12分,受严 重警告处分者扣20分,受记过处分者扣30分,受留校察看处分者扣50分,受开除党籍 、团籍处分者扣60分。同一错误行为同时受行政和党(团)纪律处分者,按最高级别 扣分一次; 凡因宿舍脏、乱、差而受学校或院系通报批评的,或寝室卫生不合格的,该寝室每人 每次分别扣8分; 考试舞弊,不遵守考风考纪,不讲诚信扣10分; 教室、公共卫生区域卫生不合格的,每人每次分别扣8分; 恶意欠交学费、集体欠交学费者,视其欠交学费的情况和态度扣5分; 无故晚归者,每次扣2分,通报批评者每次分别扣5分;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标准细则(一)品德行为表现奖励分最高不超过20分,主要有以下十一项:1.①在校风﹑学风建设中,表现突出,受到国家、省(市) 、学校﹑系通报表彰者,以文件为据,分别加8、6、4、2分。

(上学期在三风建设活动月中,获得“五进”优秀班集体的每人加2分)②见义勇为,敢同违法犯罪分子作斗争者,加6分。

(一般没有)③敢于制止﹑检举违反校规校纪者,加3分。

(一般没有)④积极参加社会实践(三下乡﹑社会调查﹑科技创新等)并提交总结或论文,被省(市)、学校表彰的,以文件为准,分别加6、3分。

(仅提交总结报告的不加分,同时提交读书心得的加1分)2.【院级】①学校团委、学生会干部和社团联合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分别加10、8分;干事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干事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月优秀不加分!)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主任、楼长、层长、舍长分别加8、6、5、2 分。

(以学校宿管科开具证明为准,没证明不加分)③院督察队教官和队员分别加8、5分。

【艺术团成员】:组长加8分,组员按优秀、良好、达标分别加6、5、4分。

(没有评优的统一按照4分加,出证明,没证明不加分)【系级】:①系团总支、学生会干部按主席及副书记、部长、干事分别加9、7、4分。

②辅导员助理加6分,助班加5分。

【班级学生干部】:班长、团支书、学委加6分,其余班委加4分。

以上各级各类学生干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以加分,身兼数职的学生干部只以最高级别加分,不累加。

3.报名并成功无偿献血者,加3分。

(需提交证书复印件)4.①积极参加集体活动(包括思想教育、社会服务、公益活动、义务劳动、班、团活动等)一次加0.5分,学期累计不超过5分。

②参加校内外各种比赛活动,积极参与而未获奖者,每次加0.5分,一学期累计不得超过2分。

③参加校内外比赛获奖的,校级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的分别加3、2、1、0.5分;系级一二三等奖分别加2、1.5、1分(如同一个比赛中获得多项奖项,按最高分项加)。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办公室加分细则
智能分
1.国二,英语四.六级,软考的证书 +4分
2.英语三级.省二的证书 +3分
3.计算机一级,普通话证书 +2分
体育加分
权重分
1.班干成员:班长.团支书每人加四分;其他班干每人加俩分
2.主席团成员:主席团委副书记,每人加4分;副主席各位
主任每人加5分
3.部门成员:部长,每人加4分;其他干事;每人加2分(部门加分不可叠加,如果有同学加了好几个部门,则只按加了一个部门加分)
操行分
1.若操行分慢90分。

则对其额外加3分智能分
2.若参加一些活动和帮学校办事经领导批准后可获得相应的操行分加分
注意:
1.权重分和智能分总分不能超过90分
2.三好优干.先进个人.优秀志愿者等证书不对其加分
3.若加分于学生手册有冲突,则以学生手册为准
消分
1.田径队可消晨跑的分
2.体育部和篮球队可消晨跑和晚自习的分
3.因部门有事而缺席则必须要有部门部长的签字才能消分,名单有部长加到办公室统一消分
4.其他部门消分在得到相关负责老师的允许下可消分
5.因校或院里有事则根据具体情况消分
6.其他情况则必须有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有本班班主任和辅导员的签字才有效)才能消分。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学习成绩评定(Z)1、加分项目:成绩绩点积分(Z1),英语和计算机等级加分(Z2),学生本学年成绩平均绩点(J)2、加分方法:Z=Z1+Z2,Z1=(J-1)*10+60二、素质拓展测评(N)1、加分项目A、发表学术论文(N1)详情见学生手册B、科研成果与科技发明(N2)详情见学生手册C、学科与文体竞赛(N3)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包括参加红歌,阅兵,手绘获奖,足球篮球排球校级院级比赛获奖,运动会获奖,健美操获奖,卡拉OK大赛获奖等2.、不同项目获奖课累计加分,同一项目获不同等级奖,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个人获奖加满分,团体获奖主要负责人加满分,其他成员按相应项目分数减半4其他学科及文体竞赛加分情况见下表:名次获奖等级国际竞赛全国竞赛省(市)级竞赛校级竞赛院级竞赛1 一20 15 12 10 6 2-4 二15 12 10 8 45-8 三12 10 8 6 2鼓励奖10 8 6 4 1D、社会工作(N4)注:1、包括在校级院级学生会、编辑部、素拓部,班级,社团等团体中的主要负责人所属团体干事(5分)、班级加分参照注32、寝室长(2分)、楼层长(5分),归入社会工作中加分3、担任学生干部不足一学期的,不予加分;班级每学年:班长、团支书(8分),其他学生干部(5分);兼任多职务的,只记最高分,不累加;任职半学年的加分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九E、社会实践(N5)详情见学生手册注:1、院级(2分)校级(5分),其他学生会社团、班级先进分子之类均不予加分。

2、此项加分上限10分F、发表文学、艺术、新闻等作品(N6)注:1、不同作品可累计加分,校级每篇(4分),院级每篇(2分)2、同一作品在不同刊物上发表,只记最高分,不累加3、集体作品第一作者加满分,其他作者按相应项分数减半4此项加分上限10分5、详情见学生手册116页附表十一2、加分方法:N=N1+N2+N3+N4+N5+N6N<=100三、基本素质测评(D)1、加分项目(Dn)法纪观念、学习态度、集体观念、社会公德、生活态度、个人品德、身心素质注:1、基本素质基准分控制在70-80之间2、每项打分控制于8-10分之间,最多可打4个10分,3、每位学生此项测评得分(扣除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的算术平均值之和为该学生的基本素质评议得分(Dn)2、扣分项目(D10)3、奖励加分(D9)注:包括无偿献血(2分)星级宿舍获奖,室歌PK赛获奖,寝室文化月获奖等, 详情见学生手册110页4、加分方法:D=Dn+D9-D10四、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总积分(S)S=D*25%+Z*55%+N*20%。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滨州学院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精神,加强与规范自动化系学生综合测评管理的全面性和实效性,表彰先进、鼓励一般、激励后进,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培养适应现代社会需求的复合型人才,激发学生在校学习期间的综合素质,参照学校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办法的评分标准和细则,依据本系实际情况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特修定自动化系综合测评实施细则,具体如下:一、加分部分德育方面德育考评主要是反映学生在一学期内参加各项集体活动、出勤、组织纪律观念和宿舍管理等方面的思想道德水准综合情况。

(一)出勤按日历月份计算,一个月内所有出勤为满勤、并无迟到、早退现象者加5分。

(二)活动1、代表系里参加校级各类活动者以2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3分;二等奖追加2分;三等奖追加1分。

2、代表学校参加市级以上各类活动者以3分为基础。

一等奖追加4分;二等奖追加3分;三等奖追加2分。

3、参加非校系组织的团体活动(个人专场活动除外),加1分。

4、好人好事视情况加1-5分。

5、参加学校组织活动以2分为基础加分、获奖者从最高奖项算。

6、校内实践优秀者加4分,良好者加2分。

7、参加系里统一组织的活动(学科竞赛和知识竞赛等除外)加0.5-1分。

(三)学生干部学生干部加分视优秀、良好、合格加相应等级的分值,不合格者不加分。

学生会学生干部、干事优秀率不超过30%,良好率不超过40%。

1、学生会主席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5分、12分、9分;副主席、秘书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2分、10分、8分;各部部长、副部长视优秀、良好、合格加10分、8分、6分,干事优秀、良好、合格加8分、6分、4分。

2、系团委组织机构委员加3分。

3、班长、团支书与部长加相同分数。

4、学生干部兼职每项职务追加2分。

(兼职学生干部以最高职务分为基础分)以上各项的加减分均填入《滨州学院学生德智体综合测评考核表》德育栏中的受表扬批评及处分情况相对应的栏目中。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学生素质综合测评指导意见为了做好学生素质综合测评工作,充分发挥素质综合测评工作的评价、激励和导向作用,院学工组特制定以下指导意见:一、德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参加学校党校学习,成绩在85分以上,加3分,考核合格但低于85分,加1分;参加学校团校或青马工程培训班等学习的,考核合格加3分。

2、参加公益活动(例如无偿献血等)每次加1分,不超过3分。

“其他突出事迹”是指在一定范围内产生了积极影响的好人好事。

3、受表彰同学,国家级加20分,省级加10分,校级加5分,院系级加3分。

此处表彰指综合类表彰,不指单项竞赛或活动获奖,也不包括上一学年依据综合测评评定的三好学生、奖学金等表彰。

4、在宿舍检查评比中,被评为文明宿舍或优秀宿舍的,宿舍成员每人每次加2分。

5、无故不参加班集体活动者,每次扣2分。

6、受学校纪律处分的,每次扣20分。

受院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者的,每次扣10分。

7、旷课每节扣2分。

二、智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60%)m n、智育素质积分计算公式中,学校实施办法中的周学时数改为学分,文化课成绩中1不计算体育课成绩,体育课成绩在体育素质中另行计算。

2、参加国家英语六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5分。

3、第3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3分。

第4学期及以后学期参加国家英语四级统考且达到425分者,加1分。

4、对于多次参加四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5、对于多次参加六级考试均达到425分的情况,也只按第一次的加分。

6、参加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达到国家三级及以上水平,加3分。

只加一次。

三、体育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0%)体育素质的积分,各班根据《学院关于学生素质综合测评的意见》和本班的实际情况制定积分办法。

四、能力素质(总分100分,权重15%)1、学生会干部、班级班干、社团干部等学生干部每人加3分(不重复加分),被评为优秀干部者加5分(不累计加分);学生干部的本职工作内的活动,如活动的组织、主持等不加分。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

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大学综合测评是评估大学生综合素质的一项重要指标,往往也是院校招生录取的关键依据之一。

在考虑综合测评加分的时候,有些高校会根据学生的个人特长、社团活动和志愿服务等方面的表现来给予相应的加分。

下面是一份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帮助大学生更好地了解加分细则。

个人特长加分1. 学科竞赛若在学科竞赛方面有优异的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学科竞赛包含全国及省级以上的各类学科竞赛、综合类竞赛和创新创业大赛等。

其中,全国及省级以上的竞赛加分力度较大。

2. 才艺比赛若在声乐、舞蹈、艺术设计等领域有突出的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才艺比赛包括全国及省级以上的各类文艺比赛、体育比赛和文艺、体育专项比赛等。

3. 语言技能若能获得全国及省级以上的语言证书,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语言证书包括英语四级、六级、雅思、托福等。

4. 科技创新若在科技创新方面有突出表现,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包括全国及省级以上的科技竞赛、科技论文、科研成果等。

社团活动加分1. 组织管理若在社团中担任主席、副主席或负责(助理)人员等职务,有显著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团队协作能力,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2. 精神素质若在社团活动中表现出适应力强、沟通协作能力好、具有创新思维等精神素质,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3. 社会公益若在社团公益活动中有显著的表现,如为弱势群体提供帮助、为社会公益事业做出贡献等,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志愿服务加分1. 志愿服务时长若在志愿服务方面有长时间和较大的投入,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志愿服务时长一般为50小时以上,且具有较大的影响力。

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在加分上有所不同,例如关注环境、关爱老人、支教等,不同领域的志愿服务会有相应的加分。

若在志愿服务方面取得了显著的成果,例如导致社会影响力的提高、为困难群体提供有效帮助等,可获得若干分加分。

以上就是大学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精编版,希望能够帮助大学生更清晰地了解加分细则,在学生日常活动时,有目的地进行社团活动、志愿服务和个人特长的培养与成长。

加分细则 修订版

加分细则 修订版

经济系(南海)综合测评加分细则一、品德表现:基本分+奖励分—扣除分==品德总分(占总评比例:35%)(一)基本分:75分(二)奖励分:奖励不超过25分1、学生干部加分:(只按其中最高级别加分,不能累加)第一类别:学生代表大会委员,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10分、9分、8分;第二类别:校学生会主席团、校社团联合会主席团、校团委副秘书长、院系学生会主席团、院系分团委副书记,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9分、8分、7分;第三类别: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的各部门正部长,以及校团委直属组织负责人(《轻院青年》报社社长、广播台台长、红十字会学生理事会会长、青年志愿者服务总队队长、大学生艺术团团长等,以下省略),《广东轻院》记者团团长,十佳社团(协会)会长,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会长,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8分、7分、6分;第四类别: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团委的各部门副部长,校团委各直属组织及《广东轻院》记者团等组织的副职,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副会长,各院系学生会、分团委下属部门部长,十佳社团副会长及部门部长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7分、6分、5分;第五类别:校学生会、校社团联合会、校团委干事,《广东轻院》记者团干事,各社团(除十佳社团外)部门部长,学校宿舍管理委员会干事各院系学生会、分团委下属部门副部长,班长、团支书,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6分、5分、4分;第六类别:院系学生会、分团委干事,十佳社团干事,班委、团支部委员,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5分、4分、3分;第七类别:社团干事(非十佳),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4分、3分、2分;第八类别:社团会员,按照表现优秀、良好、合格,分别加3分、2分、1分。

2、被评为系文明班级的没有违纪的(包括打架、旷课、处分等)每人加2分;被评为先进团支部的班级的没有违纪的(包括打架、旷课、处分等)每人加2分;被评为学校先进集体的班级没有违纪的(包括打架、旷课、处分等)每人加3分(系文明班级、校先进团支部、学校先进集体三个不能累加);被评为被评为系文明标兵加1分,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优秀青年志愿者、优秀教学质量信息员加2分、3、学期全勤加分(以系学习部每周考勤登记表为依据):一学期全勤者加3分(被校行为规范登记有“迟到”的,不能算全勤),公假不扣分(有全勤分),有请假(事假加病假10节以下)的加1分,事假加病假10节以上的每缺1节倒扣0.5分,旷课扣1.5分/节,迟到、早退每次扣0.5分4、文明宿舍加分(系文明宿舍和校美的宿舍的分数不能累加):(1)系文明宿舍(以系活动负责人整理为依据)舍长加2分,舍员加1分。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评分细则(最新)

综合测评表评分方法及评分细则综合测评成绩=德育得分(20%)+智育得分(70%)+文体得分(10%)一、德育得分=(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附加分)×20%1、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1)由政治态度、道德修养、集体观念、学习与能力、劳动卫生五个考核项目组成,每个考核项目20分,总分为100分。

(2)各个考核项目评分标准如下:优(16-18);良(14-16);中(12-14);一般(10-12);差(10分以下)注:思想品德量化考核基本分在90分以上的学生数不得超过班级人数的20%(90分以上为优秀)。

2、德育附加分(1)凡获以下荣誉称号者均可加分A、省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4B、市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3C、校级先进集体,该集体每个成员+2(主要有:先进班级、先进团支部、优秀学生社团、文明寝室、社会实践先进集体、先进团总支、优秀青年志愿者分队)D、先进个人荣誉:(主要有:省级:“大学生综合测评A级证书”+4;校级:“优秀团干部、优秀共青团员、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三好学生标兵、军训标兵、优秀青年志愿者、校园杰出青年、社会实践先进个人、优秀实习生、优秀毕业生”+2系级:先进个人、优秀干部+1)E、受学校通报表扬者+2F、受院系通报表扬者+1(2)凡担任各级学生干部的按下列情况加分(注:同时担任多个职务的学生取最高分,不累计加分):A、校、系各组织主席团成员+3B、校、系各组织正、副部长+2C、广播站站长、国旗班班长、记者团团长、协会会长+1D、班委+2E、院、系各干事+1F、寝室室长+0.5(3)凡有下列情况应予以扣分(注:同时受多种处罚者,取最高分,不累扣):A、院、系通报批评-0.5B、学校通告批评-1C、警告处分-3D、严重警告处分-5E、记过处分-7F、留校察看处分-9G、受治安处罚者-12H、有不文明言行,被纪检纠察处理一次-1I、无故不参加军训-2二、智育得分=(学期课程成绩平均分+附加分)×70%1、智育附加分(1)取得有关部门认可的科研成果A、国家级+15B、省部级+8C、市级+6D、校级+4(2)在正式出版的报刊上公开发表学术论文A、核心期刊+6B、一般期刊+3C、全国性报纸+3D、地方部门办的报纸+1.5(3)在学术论文(设计)评选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12 二等+8 三等+4A、省部级:一等+8 二等+5 三等+3B、市级:一等+6 二等+4 三等+2C、校级:一等+4 二等+2 三等+1(4)在学习、专业技能竞赛(包括科技、课程、实验技能等竞赛)中获奖A、国家级:一等+8 二等+6 三等+4(主要有:国家奖学金+8、国家励志奖学金+6)B、省部级:一等+6 二等+5 三等+3C、市级:一等+5 二等+4 三等+2D、校级:一等+3 二等+2 三等+1(主要有:学校优秀学生奖学金、企业奖学金,若企业奖学金没有评等级的,则统一按二等奖+2)D、院系级:一等+1.5 二等+1 三等+0.5注: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得奖学金的同学,取最高分,不累加,如获得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同学将不再获得校优秀学生奖学金和企业奖学金的加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参加活动1 院篮球队员每人加2分,足球队加2分。

2 参加学校学院活动累计加分不超过6分。

3校级以上志愿者加1分。

突出事迹1 第三学期献血每人加2分。

2 积极参加社会团体等公益活动,见义勇为,抢险救灾,支教等个人,经个人申请,上交事迹材料,由相关部门认定可以酌情加5到10分。

荣誉加分1卫生检查通报10次以上室员每人加5分,8次以上加4分,得差一次减0.5,减分累计。

2 优秀学生、优秀学生干部加2分,其他先进个人加1分;3 优秀文明寝室室员加1分;4先进班集体每人加1分;5 党员(含预备党员)加3分,入党积极分子(通过党课考试)加1分,已加过不累加。

社会工作加分1学院三大部门主席团正职工作加5分,副职工作加4;班级班长加5分,团支书加5分。

2学院各部门部长加3分,副部长加2分,部门干事加1分;各班学习委员加3分,各班其他班干部加2分;楼层长,室长加1分;3学生干部兼任多个职务者,按最高加分记分一次。

参加学校团委各部门部长以上可加分。

4 参加寒假社会实践并有相关证明者加2分综合技能加分1 英语四级、六级分别加0.04、0.06,计算机二级加0.02;获劳动技术鉴定部门颁发或行业认定的各类专业技能资格证书加0.06;2科研、专利、论文加分按文件标准。

3参加秋季运动会,一等奖加0.12,二等奖加0.1,三等奖0.08,优秀奖0.04,获多奖者按最高分计加分一次;集体项目每位成员均按相应级别等次加分。

评奖若不分等级,以名次计,第1名按一等奖加分,第2、3名按二等奖加分,第4—6名按三等奖加分,第7名及以后按优秀奖加分。

若有特等奖,可在一等奖分值基础上加0.02分。

减分项1受到学校,学院处分的,按文件减分。

2被楼栋晚归通报批评,一次扣3分。

3迟到,早退,缺课较多者,酌情减1-5分。

综合测评加分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减分细则
环球雅思学校
2014年9月4日星期四
备注
学生考试退步
-3
退费
-5
家长投诉
-5
讲解错题
-2
授课材料不合格
-1
讲义,错题本,个辅
回访不合格
-1
逾期未完成任务
-1
包括逾期未发回访表,个辅等组内事物
工作态度差
Hale Waihona Puke -0.5迟到,早退,工装,卫生陪读,校区活动等
日志不交
-0.5
以天计
学生预警
-2
学生停课
-1
以上评分每月一公示排名。希望大家积极努力,体现自我价值,创造自己的辉煌和学校的辉煌。
环球雅思在职教师综合评分加分减分细则
为追求卓越,永葆第一,环球雅思鼓励竞争,促进教师积极学习和进步,实行末尾淘汰制。为保证评分的公正公平,特制订以下加分减分细则。
加分原则:
一、一般情况下,老师所带学生成绩进步,推荐,挽单,续费,激活停课学生,或对校区的发展做出重大贡献者均享有加分权利。具体加分细则如下:
加分项目
分值
备注
学生考试进步
+3
激活停课学生
+1
推荐一名学生
+2
退费挽单成功
+1
续费成功
+2
按时优秀完成布置任务
+0.5
资料库整理优秀,个辅优秀,讲义优秀
重大考试押中题
小题+3;大题+5
周测优秀85%以上
+0.5
各种比赛获奖
+3
授课大赛,说课大赛等
推荐优秀老师
+0.5
扩课成功
+0.5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减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团体或事物的各种方面进行综合评估的过程。

在大多数情况下,综合测评往往是为了评价个人或组织在特定领域的综合能力和表现水平。

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常常有加分或减分的情况发生。

下面是一些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细则。

一、加分细则:1.表现突出:如果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突出,能够超过一般水平,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标准,以便进行客观评估。

2.创新能力:如果被评估的个人或团体能够表现出创新能力,能够提出独特并有效的解决方案,可以给予加分。

这也要求对创新能力有明确的标准和评判标准。

3.协作能力:如果能够良好地与他人合作,能够有效地在团体中发挥作用,可以给予加分。

这通常要求有明确的合作评估标准和准则。

4.践行价值观:如果能够积极践行一定的价值观,如诚实、守时、尊重他人等,可以给予加分。

5.优异成果:如果能够取得优异成果,如在学术、体育或艺术领域取得突出成绩,可以给予加分。

6.公益贡献:如果能够积极参与公益活动,为社会做出贡献,可以给予加分。

二、减分细则:1.违反规定:如果个人或团体违反了相关规定或道德准则,可以给予减分。

这可以包括违反校规、违反法律等。

2.低效能力: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特定领域表现低下,没有达到预期的水平,可以给予减分。

3.不作为:如果个人或团体在一些任务或项目中没有展现积极主动性,可以给予减分。

4.合作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在合作中存在问题,如不配合、争吵等,可以给予减分。

5.隐私保护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泄露了他人的隐私,可以给予减分。

6.品德问题:如果个人或团体的品德受到质疑,如偷窃、作弊等,可以给予减分。

以上是综合测评加减分的一些细则,这些细则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具体应用和调整。

综合测评加减分的目的是为了全面评估个人或团体的能力和表现,促进其全面发展和进步。

同时,综合测评也要尽可能地客观公正,避免主观偏见和不公正的评价。

因此,在进行综合测评时,应该建立明确的评估标准和准则,并确保评估人员具备专业知识和评估能力。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综合测评是对个人综合素质进行评估的一种方法,旨在全面了解个人在知识、技能、态度等方面的表现。

在综合测评中,加分机制是对个人在一些方面表现出色的奖励措施,可以激励个人进一步提升自己的能力和综合素质。

下面是一些常见的综合测评加分细则。

1.学术表现加分学术表现是评估个人学习能力和知识水平的重要指标,对学术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奖励。

具体的加分规定可以根据不同的学科或科目来制定,如在数学竞赛中获得奖项、在科技发明创作中取得成果等都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此外,对于在重要学术活动中发表论文、参加学术会议并做报告等也可以给予加分。

2.社会实践加分社会实践是个人在社会实践活动中表现出的积极态度和实践能力,对于社会实践方面出色的个人也可以给予加分。

社会实践包括志愿服务、社会实践实习等,可以通过参与社会公益活动、组织或参与社区服务等方式来获得加分。

参加社团活动、参与学生会工作、担任班级干部等也可以作为社会实践加分的依据。

3.综合素质加分综合素质是个人在品德、礼仪、体育、艺术等方面的综合表现,对于在综合素质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也可以给予加分。

例如,积极参加体育锻炼、勤奋学习、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等都可以作为加分的依据。

此外,积极参加艺术类活动、在学校文艺演出中表现突出等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加分。

4.创新创业加分创新创业是对个人创新意识和实践能力的考核,对于在创新创业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

创新创业可以通过参加科技创新竞赛、创业实践、创新项目研究等方式来展现。

对于在科技创新中获得专利或科技成果转化、在创业实践中获得资助或投资等也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5.才艺加分个人的才艺展示了个性和特长,对于在才艺方面表现出色的个人可以给予加分。

才艺可以包括音乐、舞蹈、绘画、书法、演讲等方面,对于在相关比赛或演出中获得奖项的个人可以给予相应的加分。

同时,对于在才艺方面具有特殊技能或成就也可以给予加分。

综合测评加分细则的制定要符合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遵循科学、客观、有效的评价方式,综合考虑个人的学术表现、社会实践、综合素质、创新创业和才艺等方面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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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化学院2012年综合测评说明总则一、学生综合测评内容:以德育、学业、能力、个性发展为一级评价指标,其中德育、学业、能力为基本指标,个性发展为附加指标。

二、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的构成、比例和计算方法:1.学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基本成绩和附加成绩两项组成。

其中基本成绩包括德育测评成绩、学业测评成绩和能力测评成绩,附加成绩即为个性发展成绩。

2.学生综合测评比例:德育测评占15%,学业测评占70%,能力测评占15%。

个性发展测评则以附加分形式,采用加分办法,最高可加总权重的40%。

3.计算方法:综合测评总分=德育测评分×15%+学业测评分×70%+能力测评15分(占综合测评总分15%)+个性发展测评分(0-40分)4.毕业生综合测评总成绩由各学年综合测评成绩的平均合成。

三、各班或同级同专业按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得分的高低及名次进行评奖评优。

如有同分,优先考察学业测评(权重越高的优先考察)有过课程不及格的,不予参加校各类奖学金的评定。

四、各加分项目申报时间(除特别注明外)为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8日止。

五、生化学院成立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由党总支副书记、教学副院长、辅导员、教务员组成,组长为学院党总支副书记,下设办公室,地点为C2-655。

加分细则一、德育(一)德育测评内容和方法1.德育测评主要考核学生政治思想及日常道德行为规范的总体表现,从政治思想、社会责任、感恩诚信、文明守纪、勤俭自强等五个方面进行评价。

德育测评总分值最高为15分,最低0分,不出现负分。

2.德育测评总分值由总体印象分和奖惩分两部分组成,两者分别占德育测评总分值的70%和30%。

评价者参考学校对德育测评提出的五方面基本要求对评价对象打出总体印象分,其中自评占10%、同学互评占60%、班主任评议占30%;奖惩分以学校和二级学院规定的各观测点分值为依据进行加减分。

3.德育测评成绩计算公式为:德育测评成绩= [总体印象分×70% + (0-30分)]×15%(二)德育测评指标体系1.注:学院自行设立加减分项目,最高限加(或减)10分;优良学风班、先进团支部两者不可累计加分。

2.3. 其他说明1. 校极先进集体:校极先进党支部、校级优秀社团、军训内务优胜排、军训最佳方阵。

2. 除优秀社团(副部长级以上),其他集体每个成员都可以加相应的分数,必须有相应的材料支持、证明。

3. 对于校优秀社团对照校级其他先进集体加分规则加分,副部长以上每人加3分。

4. 对于非学校、学院组织或推荐参加的市县活动(如某县宣传部组织的歌唱大赛)获奖加分项目,对照上面的院级文艺、体育类比赛规定加分5. 由学校组织的参加市县文艺活动(如参加余杭区大合唱红歌活动)项目,对照上面的院级文艺、体育类比赛规定团体奖加分,每人加0.8分6. 其余德育加减分以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发文为主。

二、学业(一)学业测评以学生在考核学年所选课程的学分加权平均分作为学业测评成绩的计算依据,占综合测评总分的70%。

加权平均分计算方法如下:∑∑⨯=课程学分课程百分制折算成绩)(课程学分学分加权平均分 (三)国家学生体育健康标准作为独立一门课程计入学业测评成绩中,课程学分按6学分计算(相当于三门课的学分),成绩由体军部根据相关标准和规章提供。

(四)其他说明备注:(1)补考合格课程成绩认定: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政(2009)13号第十四条规定“不及格课程经补考后,其成绩按100%补考成绩计入学籍档案,并注明补考,补考及格学业绩点1.0”,补考课程按60分计。

(2)不合格课程重修后合格成绩认定:按照《浙江科技学院学生学籍管理规定》浙科院教(2009)13号第十六条规定“课程经重修及格后,其成绩按实际所得分数计入学籍档案,并注明重修,学业绩点记为1.0”,重修课程按60分计。

三、能力(一)能力测评内容和方法1.能力测评分由基本分和奖励分组成。

能力测评的基本分为6分,能力测评奖励分最高不超过9分。

从自主学习能力、实践创新能力、组织交流能力三大方面提出基本要求,学生可以根据自身特点和特长,选择其中的一项作为自己的核心能力来发展和提升。

能力分总分为15分,直接计入测评总分,不乘系数。

2.同一类项目或荣誉不累计加分,以最高分计算。

集体获奖的个人可累计加分。

3.所有与团委相关的加分项目以团委正式发文为准。

4.担任班委、学生会、社团等各级部门职务加分说明:(1)必须有考核合格以上且任职满一年,否则不予加分;(2)班级班委考核以班主任提供的考核结果为准,学生会、社团等类任职以发文为准。

四、个性发展(一)个性发展测评旨在鼓励学生在保证综合测评合格的前提下,充分展示个人的特长和潜能,主要用成果来衡量,以附加分形式直接计入综合测评总分,最高可加40分,没有则不加。

(二)个性发展创新创业类附加分一览表说明:1、同一赛事以最高奖项计,分值不累加。

2、科技立项、论文及著作、产品(成果)、软件、课件、专利、职业生涯规划等团体项目排名第二以后者以主要负责人得分,依次乘以调节系数0.7,0.5,0.3,0.2后取整记分值(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

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3、学科竞赛和创业大赛团队加分分两种标准,标准一:参赛小组成员工作量类似的,给予负责人满额得分即乘系数1,其余给予系数0.7的加分;标准二:参赛小组成员工作量有区别的,由指导教师给予排序,根据排序,依次给予系数为1、0.7、0.5、0.3、0.2(之后均取0.2)的加分;加分标准的确定由比赛指导教师给出书面证明意见,并签字确认。

两种标准所有加分均取整记分值(不做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一位数字,以0.5为界限。

如:0.1-0.4则取0,0.5-0.9则取0.5。

说明1注:具体情况以团委发文为准。

2、体育类省级获奖可以考虑到前8名,第1名为一等奖,第2-4名为二等奖,第5-8名为三等奖。

3、才艺类团体项目取得名次(田径运动会团体总分除外),成员数少于或等于20人的团队个人加分需乘以调节系数0.6,成员多于20人的团队个人加分需乘以调节系数0.4。

4、因同一项目或类别在同一年内多次获奖的,原则上取高限分,不累计。

5、个性发展中未列入的项目,根据需要拟作为附加分项目的,组织单位需在事先报学生处审核备案,并在全校范围内公示;二级学院所组织的项目累计最高限加5分。

(五)创新学分认定文件中规定的部分相关加分项目1.2.创业分值表(六)关于个性发展附加分的其他补充解释说明TV英语演讲比赛、报刊阅读、翻译大赛均属于科技竞赛。

2.英语四、六级取最高项限取得证书的学年加分;3.计算机考证(特指软件水平考试)取最高项限取得证书的学年加分。

4.国家和省级计算机等级考试加分参照创新学分认定进行加分(见第六条);对于获奖等级的认定根据组织单位或发证机构进行认定。

如考试内容不同的(如c语言二级和网络技术三级),则可累计加分。

5.小和山高教园区的学科竞赛、才艺、体育类比赛参照校级在创新类或才艺类中相应加分。

6.参与杭州市科研项目参照科技立项省级相应排名加分(需提供立项证明)。

7.最新版学生手册里规定的加分项目,必须以团委发文为准。

8.校大合唱获奖名次按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本办法个性发展第四条)一级活动加分标准进行加分,并乘以系数0.4;省级大合唱获奖按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本办法个性发展第四条)规定乘以系数0.4进行加分。

9.运动会比赛获奖按才艺类中校级文艺社团类的加分项目和分值进行加分,且不成系数,如4*100接力赛有名次的也是直接加分不乘系数。

10.春萌立项多项参加或新苗计划多项参加不累加,春萌立项和新苗计划如是使用同一项目的(经认定)则只加一次,如是不同项目的,可累加。

11.所有提供的考证类和比赛获奖类(证书或出成绩时间)相关证明上的时间均需在2011年9月1日至2012年9月8日12.所有申报加分的时间不能超过2012年9月19日,逾期申报和上一学年已申报的项目(除特别注明外)将不再添加。

13.其他考证项目是否加分需根据证书主考单位的层次和与所在专业的相关性来判定,由生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负责认定。

其他说明与评奖评优事项一、综合测评结果归入学生个人档案。

二、本办法由生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根据《学生手册》2012版的相关文件,结合学院实际,讨论制定。

如有未尽之处,由生化学院学生综合测评小组负责解释。

三、如对综合测评加减分结果由异议,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向班级测评小组提出,由年级辅导员汇总后交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讨论,学院综合测评小组将于公示结束前给予最终决定。

如再由异议,请请个人提出书面申请,由学院综合测评小组负责提交学校学生处给予最终决定。

四、学业成绩反馈问题由班级汇总后统一提交到生化学院综合测评考评小组核实修改并重新发布。

五、各类奖学金的评定由各二级学院根据学校奖学金评选条列,按照综合测评考评的成绩组织实施,校奖学金评审小组审定。

六、其他具体内容参见2012版《学生手册》里的相关规定。

生化学院学工组2012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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