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重大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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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重大设计变更

建筑工程重大设计变更

建筑工程重大设计变更
建筑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由于一些特殊情况或者技术要求的变化,需要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较大的改动。

设计变更是根据实际情况对原始设计图纸进行修改或者完善,从而满足建筑工程的实际需求。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到结构、外观、功能、材料等各个方面的调整。

建筑工程的重大设计变更通常是由多个专业团队共同决策和执行的。

他们会根据实际施工过程中的问题和需求,联合讨论并提出解决方案。

这些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和评估,并且可能会对成本、进度、施工工艺等方面产生较大的影响。

在进行重大设计变更时,需要确保变更方案的稳定性和可行性。

这意味着需要对其进行详细的技术分析和计算,评估其对整体工程的影响,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合理的调整。

重大设计变更的实施需要充分的协调和沟通。

各个专业团队之间需要密切合作,确保变更方案的有效执行。

同时,还需要与相关部门和监督机构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确保变更方案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总之,建筑工程重大设计变更是在施工过程中对原始设计方案进行较大调整的过程。

这需要各个专业团队之间的合作和沟通,并且需要确保变更方案的稳定性、可行性和合法性。

通过科学
的决策和有效的执行,可以保证建筑工程的顺利进行和质量的保证。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在建筑设计过程中,重大变更是指对已经确定的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或调整。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建筑结构、功能布局、外立面设计、材料选择等方面的调整,可能是由于设计需求的变化、技术问题的发现或其他各种原因引起的。

重大变更在建筑设计中是一项复杂而严肃的决策,需要经过充分的讨论和评估。

因为一旦决定进行重大变更,将对整个建筑项目的进度、成本和质量产生重要影响。

因此,建筑设计团队需要对重大变更进行深入的研究和分析,确保变更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在决定进行重大变更之前,建筑设计团队需要对设计方案或施工图纸进行全面的审查和评估。

他们需要了解变更的原因和目的,并评估其对项目的影响。

例如,如果变更是由于技术问题引起的,设计团队需要进行详细的技术分析,找出问题的根源并提出解决方案。

如果变更是由于设计需求的变化,设计团队需要重新评估并调整设计方案,以满足新的需求。

在确定进行重大变更之后,建筑设计团队需要进行详细的设计和计算工作。

他们需要重新绘制设计图纸、计算结构参数、选择新的材料等。

这些工作需要高度的专业知识和技术能力,以确保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符合建筑规范和标准,并能满足建筑的结构、功能和安全要求。

重大变更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

建筑设计团队需要与业主、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施工方等各方进行紧密合作,共同商讨变更的内容和影响,并达成一致意见。

这样可以避免因变更引起的纠纷和争议,并确保变更的顺利实施。

在进行重大变更之前,建筑设计团队需要对变更后的设计方案进行全面的评估和验证。

他们需要进行模拟和测试,以验证变更后的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有效性。

这些测试可能包括结构分析、功能测试、材料性能测试等。

在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是一项复杂而关键的工作。

它需要建筑设计团队具备丰富的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准确评估和把握变更的影响,并提出合理的解决方案。

同时,重大变更还需要与相关方进行充分的沟通和协商,以确保变更的顺利实施。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和审查机构重新报审:(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9)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10)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3、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的重大变更通常是指在项目设计阶段或施工过程中
对设计方案或施工方案进行较大程度的修改、调整或更改,这些变更可能会对整个项目的结构、质量、安全性、成本、工期等方面产生重大影响。

重大变更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结构设计变更:包括建筑结构的违反设计规范或标准,或是
设计方案中存在的错误或缺陷,需要对建筑结构进行重大调整或改变。

2. 功能设计变更:包括建筑功能的变更,如从商业用途改为住
宅用途,或是加入新的功能需求等。

3. 规划设计变更:包括对建筑规划的调整或修改,如对建筑布
局进行改变、增加或减少建筑面积等。

4. 材料和工艺变更:包括对建筑材料和工艺进行重大调整或更改,如改变建筑外墙的材料、更改施工工艺等。

总之,建筑设计中的重大变更需要经过充分的研究和评估,确保变更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安全性,以避免对项目造成不良影响。

同时,变更也应该在与业主、设计师、施工方及相关部门进行充分协商和沟通的基础上进行,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充分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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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报告

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报告

重大设计变更审查报告一、背景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在项目设计过程中,经过项目团队的综合考虑和专家评审,对原设计方案进行较大程度的修改和调整的行为。

这种变更可能涉及到项目的目标、范围、时间进度、成本预算等方面的调整,对项目整体的实施和效果都有较大的影响。

本次审查的重大设计变更涉及到某公司的新产品开发项目,项目目标是开发一款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并在预定的时间内投入市场。

由于技术和市场环境的变化,项目团队提出了一份重大设计变更方案,希望能够在保证项目目标达成的前提下进行相应的调整。

二、审查内容本次审查主要针对项目的重大设计变更方案进行评审,包括以下内容:1. 目标调整原设计方案的目标是开发一款具有创新性和竞争力的产品。

在重大设计变更方案中,项目团队提出调整目标,将重点放在产品功能的完善和市场营销策略的调整上。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新的目标调整合理,有利于项目整体实施。

2. 范围调整原设计方案的范围包括产品设计、材料采购、生产流程设计等方面。

重大设计变更方案中,项目团队提出了对产品设计进行修正和优化的方案,并调整了材料采购和生产流程设计的计划。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范围调整合理,能够更好地满足产品的需求和市场的要求。

3. 时间进度调整原设计方案中的时间进度计划是在一年的时间内完成产品的研发和试制,并投入市场。

而在重大设计变更方案中,项目团队提出了相应的时间进度调整,将研发和试制的时间缩短到十个月,并安排了更加紧凑的市场推广计划。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时间进度调整合理,有利于提高项目的效率和竞争力。

4. 成本预算调整原设计方案中的成本预算是根据当前的市场价格和物料价格进行估算的。

而在重大设计变更方案中,项目团队提出了对成本预算进行调整的方案,并进行了相应的风险分析和保证措施的制定。

经过审查,我们认为成本预算调整合理,能够更好地控制项目的风险和成本。

三、审查结果经过对重大设计变更方案的审查,我们认为该方案的调整合理,并能够更好地满足项目的目标和市场的需求。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和审查机构重新报审:(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9)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10)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3、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

重大设计变更范围

重大设计变更范围

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教学文稿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教学文稿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一)

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一)

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一)重大设计变更及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概述在项目开发过程中,设计变更是一种常见的现象。

根据变更的程度和影响范围,我们可以将设计变更划分为两个级别: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

本文将详细介绍这两个级别的划分标准,以便项目团队能够更好地控制和管理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对项目核心功能、架构或整体方案的重要调整和改变。

这种变更通常会对项目的范围、进度和资源分配产生重大影响。

重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功能调整:如果变更导致项目的核心功能需要重新定义或调整,就可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模块拆分和合并:如果变更导致项目的核心模块需要重大的拆分或合并,就可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3.架构调整:如果变更导致项目的整体架构需要重新搭建或重构,就可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技术选型变更:如果变更导致项目的关键技术选型发生改变,就可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5.资源需求变化:如果变更导致项目的资源需求发生较大的变化,如增加或减少重要技能人员,就可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6.进度延误:如果变更导致项目计划的推迟或延误,就可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较大设计变更较大设计变更是指对项目的一部分功能、模块或细节进行调整和改进,但对整体方案的影响相对较小。

这种变更通常会对项目的特定功能或部分范围产生影响。

较大设计变更的划分标准包括以下几点:1.功能调整:如果变更仅涉及到项目的某个功能的重要调整,而不需要重新定义或调整核心功能,就可视为较大设计变更。

2.模块调整:如果变更仅涉及到项目的某个模块的调整,而不需要进行重大的拆分或合并,就可视为较大设计变更。

3.界面改进:如果变更仅涉及到项目的界面改进,如优化交互设计或改善用户体验,就可视为较大设计变更。

4.性能优化:如果变更主要针对项目的性能进行优化,如提升响应速度或减少资源占用,就可视为较大设计变更。

总结重大设计变更和较大设计变更在程度和影响范围上有所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设计重大变更与一般设计变更界定

工程设计重大变更与一般设计变更界定

工程设计重大变更与一般设计变更界定变更管理规定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程建设过程中的工程设计变更行为和变更审批程序,明确工程参建各方在工程变更工作中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项目建设顺利实施,发挥加固效益,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全省境内,初步设计由国家、省级审批的水库加固工程。

由市、县审批的水库加固工程参照执行。

第三条本规定所称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照批准的初步设计内容进行增、减、调整、修改等。

根据设计变更所涉及工程规模、标准等具体情况,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第四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重大设计变更(一)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或施工度汛标准发生变化的;(二)水库特征值调整的;(三)因工程地形、地质、水文等设计、施工条件的变化而导致建筑物平面位置、结构型式、建筑物材料、地基处理方案发生重大变化的;(四)所有设计变更项目引起投资增减大于或等于总投资的10%或单项设计变更项目引起投资增建大于或等于单项投资的10%的;(五)因设计漏项增加投资大于或等于总投资5%的;(六)其它涉及工程整体安全有重大改变的。

第五条一般设计变更是指除重大设计变更以外的其它设计变更。

第六条重大设计变更报告一般应由原初步设计单位完成;基本资料应完整、准确、真实、可靠;设计方案论证充分,计算成果可靠,并符合安全要求;设计变更报告的深度应当满足初步设计阶段的有关规程、规范要求,有条件的可按施工图设计阶段的设计深度进行编制。

第七条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报告主要内容应包括:工程概况;设计变更发生的缘由;变更的项目或内容;变更的依据;因变更带来的建设项目总体或部分影响分析,包括规模、标准、工期、工程量、安全、社会稳定、投资效益等方面;设计变更方案的技术经济比较,特别是与原设计方案进行技术经济比较等。

第八条重大设计变更设计报告还应包括必备的勘测设计相关基础资料;设计变更附图和附表(含工程量计算表和变更后的工程概算表);因设计变更而引起投资增加的额度及资金来源等。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重大设计变更概念

对已经审查合格的勘察设计进行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和审查机构重新报审:(一)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更改地质时代、地貌单元及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或提供新的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或施工勘察;4、施工时发现或因施工造成的不良地质作用影响场地稳定性而进行的补勘;5、设计文件在建筑规模、平面形状和尺寸、结构的抗震设防等级、结构体系、荷重、基础形式、基础埋深等方面的重大变更,造成原勘察报告不能满足要求时而进行的补充勘察工作。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改变建筑基地面积及范围、增减层数及建筑面积),改变建筑标准(如:增减中央空调系统等);(2)改变层高、建筑总高度;(3)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4)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外形尺寸,改变建筑内部的平面布局、主要功能空间布局和尺寸;(5)改变建筑外立面色彩、风格;(6)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装修材料、防水材料、保温隔热材料及保温系统、门窗材料或构造措施从而使建筑物的消防安全、节能性能等主要功能发生变化的;(7)改变建筑造型,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8)增加或减少楼梯的数量和形式、电梯的数量;(9)增加或减少门窗数量与尺寸;(10)改变消防设施、消防分区、疏散通道等。

2、结构(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2)改变建筑结构体系;(3)改变承重构件的布置和传力途径,改变主要荷载,改变砌体结构抗震墙的位置;(4)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形式;(5)改变主要结构材料等级(如材料强度、配筋等);(6)增、减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

(7)改变结构的用途和使用环境(如楼面改为公共浴室、桑拿、有水的娱乐等)。

3、给排水(1)改变给水、排水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2)改变消防系统和涉及人身、财产安全的设施。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申报流程

重大设计变更申报流程

重大设计变更重大设计变更是指项目施工过程中,根据受援国政府或商务部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需对项目规模、建筑装修标准、结构形式、建筑物使用功能、系统能力或容量和建筑物安全设计做出改变或中、外双方职责分工做出调整,并相应修改和补充工程设计文件的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的申报、认定及合同价款调整程序1、根据受援国政府或商务部要求、或现场实际情况,中方设计代表与施工监理组和施工技术组共同研究后,提出设计变更方案,并经施工技术组长和施工监理组组长签署意见后报设计企业。

设计企业经过分析、研究、论证后,认为设计代表报送的设计变更方案具有技术必要性和可行性,应提出设计变更的建议,编制相应的设计文件(包括补充概算),并报受托管理机构审核。

2、受托管理机构委托设计监理(设计审查)企业对设计变更事项进行经济技术审核后,提出初步处理意见报商务部审批。

3、对于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设计企业须及时与受援国有关机构办理确认手续。

未经受援国有关机构确认的重大设计变更,施工企业不得组织施工。

4、经商务部批准的重大设计变更且导致工程费用增减幅度累计超过该项目工程直接费的3%(含)以上,价款调整范围为超过3%以上部分。

(合同价款调整的前提条件)施工企业应在合同约定时限内,及时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调整合同价款的申请。

施工企业合同价款调整申请最迟应在项目内部竣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提出,否则视为施工企业放弃合同价款调整。

5、施工企业申请调整合同价款时,应向受托管理机构提出调价报告和补充预算,并附审核所需的工程设计文件和其他证明文件。

国外证明文件须由施工监理工程师、设计代表审核确认并经驻外经商机构签署意见。

按合同要求所需具体文件为:(1)、经施工监理工程师和驻尼使馆经商处审核同意的调整价格报告;(2)、调整价格的依据或证明文件;(3)、调整价格的补充预算;(4)、修改后的工程设计文件(指重大设计变更)(5)、实际发生费用的支付凭证或经施工监理工程师计量签认的已完成工程量证明。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

工程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区别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在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是指设计过程中涉及到建筑结构、材料、功能、造型、景观及施工方案等方面的重要变动。

这种变化可能会对整
个设计方案的实现产生重大影响,需要重新评估和修改设计方案,以
确保最终的建筑符合需求和规范。

重大变更通常会在设计的不同阶段出现,比如在概念设计、方案设计、施工图设计等阶段。

以下是一些可能导致重大变更的因素:
1. 监管要求:监管机构可能在建设过程中提出要求,例如要求添加一
些安全设施、加强建筑结构等。

如果这些要求在建筑设计的早期没有
考虑到,就需要进行重大变更。

2. 客户需求:客户的需求往往会在建筑设计的不同阶段中发生变化。

如果这些变化导致功能、造型、材料等方面发生重要变动,就需要进
行重大变更。

3. 技术问题:建筑设计涉及到许多技术问题,例如结构计算、材料选择、施工方案等。

如果这些问题在设计的后期才被发现,可能会导致
重大变更。

4. 环境问题:建筑的周围环境可能在设计的过程中发生变化,例如土地利用政策、自然环境的改变等。

这些变化可能导致建筑的功能、景观等方面发生重要变动,需要进行重大变更。

在进行重大变更时,设计团队需要重新评估和修改设计方案,以确保最终建筑符合需求和规范。

因此,重大变更需要投入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并可能导致项目的进度延误和成本增加。

设计团队需要充分考虑各种因素,以确保重大变更对项目的影响最小化。

总之,在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是常见的情况。

设计团队需要密切关注各种因素,并对设计进行充分的评估和修改,以确保最终建筑的质量和可靠性。

重大设计变更范围

重大设计变更范围

工程设计变更分为重大设计变更和一般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在工程的开发任务、工程规模、设计标准、总体布局、工程布置、主要建筑物结构型式、重要机电金结设备、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措施等方面,对工程的工期、安全、投资、效益产生重大影响的设计变更。

其他变更为一般设计变更。

1、水文当水文、泥沙等设计成果引起水库库容、防洪保护对象、治涝面积、灌溉面积、供水对象、装机容量等变化时,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2、地质如果地震基本烈度和地震动参数发生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地质条件的变化影响到工程建筑物的安全,从而改变了地基加固处理方案、防渗处理方案,或对建筑物设计方案进行调整或修改,这些地质条件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如果天然建筑材料场址、质量、储量、运距与设计预期条件存在较大的差异,必须根据实际地质情况进行调整、修改设计。

本条规定如果建筑材料料场变化引起建筑物设计方案改变或工期延长,这些建材料场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当料场条件变化对工程影响较小时,应视为一般设计变更。

如砌石护坡改为混凝土预制块护坡型式的变化等。

3、工程任务、规模、建筑物等级及设计标准如果工程开发任务变化及主次顺序的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水库库容、特征水位的变化;引(供)水工程的供水范围、供水量、输水流量、关键节点控制水位的变化;电站或泵站装机容量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的变化;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水位等的变化;从而产生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的变化,这些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在工程等别或建筑物级别未发生变化的情况下,特征水位、装机规模、引水规模的变化,灌溉或治涝范围与面积、河道及堤防工程治理范围的较大变化,也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等别、建筑物级别、抗震设计烈度、洪水标准、泄洪排沙规模、治涝标准的变化。

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4、总体布局、工程布置及主要建筑物(1)总体布局、主要建设内容、主要建筑物场址、坝线、骨干渠(管)线、堤线的变化;(2)如果工程布置方案、建筑物型式、主要控制尺寸(高程)等发生了变化,应视为重大设计变更。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

建筑设计中重大变更的定义建筑设计中的重大变更是指在建筑设计过程中,对已有设计方案进行较大幅度的修改或调整的行为。

这些变更可能涉及建筑的整体布局、功能分区、立面设计、结构形式等多个方面。

重大变更的出现通常意味着原有设计存在问题或需求发生了变化,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改进。

建筑设计是一项复杂而繁琐的工作,涉及到多个专业领域的知识和技术。

在设计过程中,设计师需要综合考虑建筑的功能、美学、结构、材料、施工工艺等各个方面的要求,力求达到最优的设计效果。

然而,由于建筑本身的复杂性以及不可预测性,设计过程中难免会出现一些问题和挑战,需要进行相应的变更和调整。

重大变更的出现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需求变更是导致重大变更的主要原因之一。

随着时代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人们对建筑的需求也在不断变化。

原有设计可能无法满足新的需求,因此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例如,原本设计的办公楼可能需要改建为商业综合体,这就需要对建筑的功能、布局等进行重大变更。

技术问题也是导致重大变更的常见原因。

在建筑设计中,设计师需要考虑到各种技术因素,如结构稳定性、施工工艺等。

如果在设计方案中存在技术上的难题或瑕疵,可能需要对方案进行重大变更。

例如,设计师在设计大跨度的桥梁时,发现原有方案存在结构上的问题,就需要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审美因素也可能导致重大变更的出现。

建筑设计旨在创造美观、舒适的空间,但审美标准因人而异。

如果在设计方案中存在审美上的问题,可能需要进行重大调整。

例如,设计师在设计住宅小区时,发现原有方案的外立面设计不符合当地的审美习惯,就需要对方案进行重大变更。

政策和法规的变化也可能导致重大变更的出现。

随着社会的发展,建筑行业的政策和法规也在不断更新和完善。

如果原有设计方案与新的政策和法规不符,就需要对方案进行重大调整。

例如,某座建筑的设计方案在审批过程中被指出存在不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问题,就需要对方案进行重大变更。

总的来说,建筑设计中的重大变更是一种正常而必要的现象。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工程变更管理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导致项目范围、进度、成本等方面需要进行调整和变更的管理活动。

而重大设计变更是指与工程设计有关的重大变更,可能涉及工程设计方案、图纸、规格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对项目的成功实施和质量控制具有重要意义。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能够帮助项目经理合理规划、有效组织和安排项目资源,以最大程度地满足项目目标和要求。

同时,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还可以提供项目管理者及相关方面正确决策的依据,减少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风险和代价。

在进行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时,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原则。

首先,项目经理应该建立一个变更管理委员会或小组,由项目关键成员组成,负责对变更请求进行评估和决策。

该委员会或小组应该有一套明确的变更审批流程和决策标准,以便在变更发生时进行及时和有效的处理。

其次,项目经理应该对变更请求进行充分的评估和分析。

这包括对变更的可行性进行评估,对变更对项目目标和要求的影响进行分析,对变更所需资源和时间进行评估等。

项目经理还应该与项目相关方进行沟通和协商,确保对变更请求的回应符合项目的整体利益和要求。

最后,在决策变更时,项目经理应该根据变更的重要性和紧急程度进行优先级排定。

对于重大设计变更,项目经理应该根据现有设计方案的可行性和变更对项目质量和安全的影响进行全面评估。

在决策变更时,项目经理还应该考虑变更对项目成本和进度的影响,并制定相应的变更管理计划和措施。

总之,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是项目管理中一个重要的环节。

通过合理的变更管理和决策,可以使项目能够及时、高效地应对变化,保证项目目标的实现和项目的顺利进行。

因此,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项目经理应该重视工程变更管理及重大设计变更,建立完善的变更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质量、进度和成本能够得到有效控制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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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建质安(2017)50号:东莞市住房与城乡建设局发布了关于进一步简化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的通知。

进一步规范施工图设计文件变更管理工作,并简化相关事项办理程序。

通知中规定,一般变更的,由原勘察设计单位完成变更后以通知单等方式交建设单位实施,不需要向原施工图审查机构报。

而由勘察、设计单位判断为重大变更,则须重新报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

房屋建筑工程方面重大设计变更范围如下
(一)建筑专业
1.改变建筑层数;改变建筑层高、改变建筑总高度;
2.改变项目的主要使用性质或功能。

(例如:居住建筑改为公共建筑);
3.建筑平面形状和形式、建筑面积发生重大改变的;
4.降低节能设计标准的;降低绿色建筑设计标识星级评价等级的;
5.变更防火分区划分的;
6.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

(二)结构专业
1.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
2.改变结构体系(如框筒改框剪,或现浇改装配式等);
3.大范围改变基础形式或地基处理方式的,或者基础变更后采用人工挖孔桩的;
4.改变结构伸缩缝、沉降缝、防震缝的数量和位置的;
5.超限高层结构设计进行调整,抗震设计与经超限高层建筑工程抗震设防专项审查通过后的结构抗震设计方案或措施不符合的;
6.由于岩土勘察重大变更、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结构专业变更;
7.建筑结构需进行加固的。

(三)给排水专业
1.改变给水、排水主干系统和涉及环保、卫生、公共利益的设施;
2.改变消防系统和设施;
3.由于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给排水专业变更。

(四)暖通专业
1.改变防排烟系统及设施;
2.改变集中供暖或空调系统及设施(需提供新的冷、热负荷计算书);
3.由于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暖通专业变更。

(五)电气专业
1.改变用电负荷等级、一级配电电压及系统结线、系统容量、低压配电系统(一、二级)结线形式等;
2.降低电线、电缆等级、规格等标准的;
3.改变防雷类别、雷电防护做法、接地形式等;
4.改变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形式、联动控制、探测器选择、系统供电等;
5.由于建筑专业重大变更引起的电气专业变更。

(六)其他涉及强制性标准的重要变更。

津建设〔2013〕177号
市建设交通委关于印发《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办法》的通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行为,根据《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
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重大变更管理办法
2013年2月22日
附件天津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
重大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了规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行为,根据国家《建设工程
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天津市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以及实施管理,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是指对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后的勘察
设计文件内容进行的修改、补充。

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分为一般变更和重大变更。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本市房屋建筑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实施管理。

第五条勘察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场地工程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形、地貌、地层、地质构造、岩土性质及其
均匀性或主要岩土性质指标,主要指岩土的强度参数、变形参数、地基承载力建议值变更的;
(二)场地水文地质条件评价结论涉及地下水埋藏情况、类型、水位及其变化、水文地质参数或地下水作用,包括力学作用和物理化学作用变更的;
(三)场地和地基的地震效应评价结论涉及抗震设防烈度、设计基本地震加速度值、设计地震分组、抗震地段划分、场地类别划分或液化判别变更的;
(四)对场地不良地质作用的描述或工程危害程度的评价结论变更的;
(五)施工中发现土层与勘察文件明显不符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应当进行补充勘察的。

第六条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涉及土地使用性质、技术经济指标和总平面设计改变的,原则上不得变更。

建筑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改变使用功能或建筑设计标准的;
(二)改变建筑单体平、立面形状或建筑内部使用功能的;
(三)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数量或改变楼梯、电梯位置的;
(四)改变疏散楼梯的宽度或形式的;
(五)改变门窗数量、尺寸或材料的;
(六)改变建筑墙体、装修、防水、保温隔热材料、保温系统或构造措施的;
(七)改变建筑类别、防火分区或疏散通道的;
(八)改变无障碍设计的;
(九)改变屋面或地下室防水等级的;
(十)改变地下人防级别的。

第七条结构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改变结构体系的;
(二)改变建筑结构的抗震设防烈度、设防类别或抗震等级的;
(三)改变荷载取值的;
(四)改变地基持力层的选取、基础埋置深度、基础形式、基础截面尺寸、桩型或桩数的;
(五)改变承重构件设置的;
(六)改变主要结构截面尺寸、配筋或材料等级的;
(七)改变结构伸缩缝、沉降缝或防震缝设置的。

第八条给排水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改变设计输入条件或设计项目进出户管道位置的;
(二)改变给排水干管走向的;
(三)改变站房或构筑物位置的;
(四)改变主要设备位置或参数的;
(五)改变涉及安全、环保或卫生给排水系统的。

第九条暖通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改变通风、防排烟系统或设施的;
(二)改变集中供暖、空调系统或设施的。

第十条热能动力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改变动力站房设置的;
(二)改变能源种类的;
(三)改变燃料系统的。

第十一条电气专业施工图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范围:
(一)改变用电负荷等级、供配电系统或设施的;
(二)改变防雷设计的;
(三)改变火灾自动报警保护对象级别的;
(四)改变安防系统风险等级的。

第十二条勘察设计文件内容变更涉及规划、建设、消防、人防、环保等部门审批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报原审批部门审查。

第十三条勘察设计文件内容涉及勘察、建筑、结构、给水、排水、暖通、热能动力、电气专业重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委托原施工图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委托重大变更审查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修改勘察设计文件的情况说明;
(二)涉及相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三)经施工图审查机构审查合格并加盖技术审查专用章的原勘察设计文件、原审查合格书和原审查备案书;
(四)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的图纸、计算书等相关材料;
(五)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涉及相关专业的变更图纸、计算书等材料。

第十五条重大变更审查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向建设单位出具审查报告;审查不合格的,审查机构应当出具书面审查意见,说明不合格原因。

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不得使用。

第十六条勘察设计文件内容重大变更审查合格后,审查机构应当将审查情况报送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第十七条勘察设计文件重大变更违反上述规定的,将对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依法进行处罚。

第十八条本办法自2013年3月1日起施行。

2014年10月”上海市建设工程设计文件审查管理事务中心”联合“上海市勘察设计行业协会审图专业委员会”发布《上海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服务指南》,其中,对“设计变更”与“重大设计变更”概念及其变更审查的规定作出了定义和明确:
2.6 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是指设计单位根据项目工程实际对已经通过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原设计内容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的行为。

设计变更应以设计变更通知单及相应修改图纸的形式发出。

2.7 重大设计变更
重大设计变更,是指对设计内容进行的较大修改,如:建设项目性质、面积、高度改变;结构体系、布置及涉及到结构安全的结构构件改变;总平面布置、建筑平面布置、外观效果的重大改变;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变更及相关管理部门规定需要送审的设计变更。

4.10 设计变更审查
4.10.1 变更告知
1)审查机构需向建设单位、设计单位等相关各方明确告知: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擅自修改审查通过的施工图。

凡涉及审查内容,确需修改的,建设单位应当将修改后的施工图送原审查机构重新审查。

设计变更涉及到改变原审批机关审批内容的,建设单位应当先报经原审批部门批准后,方可修改。

2)建设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必须依法进行建设工程设计变更,并对修改的设计文件质量承担相应责任。

4.10.2 变更审查审查机构应对重大设计变更进行审查,确保所有送审的重大设计变更符合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

4.10.3 审查要求
1)重大设计变更应由建设单位提出审查申请,并与原施工图审查机构签订设计重大变更补充协议,再由原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对修改的内容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方可实施。

2)重大设计变更内容涉及到相关审批部门审批内容的,审查机构需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相关审批部门意见。

浙江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技术指南(2016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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