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3.10.16•【字号】穗教督[2013]15号•【施行日期】2013.10.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的通知(穗教督〔2013〕15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现把《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
请根据文件的要求,做好督导验收的申报和准备工作。
在前期准备和督导验收过程中,如有问题和意见,请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反映。
广州市教育局2013年10月16日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工作方案加快发展学前教育,构建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是市委、市政府重视民生、促进社会公平发展的战略选择,是广州强化国家中心城市地位的迫切需求,是实施《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的重要举措。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的有关法律法规、文件和《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市教育局、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定于2013年底、2014年初开展我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暨规范化幼儿园督导验收,特制定工作方案如下: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落实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遵循教育规律,面向社会需求,促进学前教育事业科学发展。
(二)工作目标落实政府责任和部门分工,健全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力争2013年,在学前教育全面普及的基础上,学前教育资源加速优化,幼儿教师队伍素质明显提高,各类幼儿园保教质量整体提高,规范化幼儿园建设进一步加强,0-3岁婴幼儿教育指导服务网络初步建成,构建覆盖城乡、布局合理、质量好的学前教育公共服务体系,为幼儿和家长提供多层次、多元化的学前教育服务,办人民满意的学前教育。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
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化城市幼儿园的办园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引导城市幼儿园依法办学,规范办园行为,优化学前儿童成长环境,满足城市居民对学前教育的需求,依据国家和省有关学前教育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结合广东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本省城市幼儿园,各市、县(市、区)可在此基础上适当提高标准。
第二章办园规模第三条办园规模以6-12个班为宜,一般不少于6个班、不超过15个班。
第四条班额和年龄:小班(3-4周岁)25人;中班(4-5周岁)30人;大班(5-6周岁)35人;混合班30人。
班额一般不超过标准5人。
第三章园舍建设第五条幼儿园规划布局应根据当地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生源发展趋势、地形地貌、交通、环境、服务半径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
第六条幼儿园选址合理,周边环境有利于幼儿身心健康,不得与市场、医院太平间、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与化学、生物、物理等各类污染源的距离应符合国家有关防护距离规定。
第七条幼儿园总体规划。
(一)有相对独立的园舍、场地,有独立的出入口,有围墙、大门和传达(警卫)室。
(二)园内整体规划、设计和建设,体现儿童化、教育化、生态化。
(三)幼儿活动用房有良好的朝向、日照和通风。
第八条生均用地面积(包括建筑用地、室外活动场地、绿化用地等):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10㎡,7个班及以上不小于9㎡(1990年前建成的幼儿园不小于7㎡)。
其中,生均室外活动场地不小于3㎡,绿化面积生均不小于1.5㎡。
第九条生均建筑面积(不含教职工宿舍):规模6个班及以下的不小于7㎡,7个班及以上的不小于6.5㎡。
寄宿制幼儿园按寄宿幼儿人数计算,每生再增加1㎡。
第四章设施设备第十条幼儿园有与规模、场地相适应的各类设施设备。
第十一条幼儿活动及辅助用房设置。
(一)每个班配有活动室和儿童卫生间。
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54㎡,如活动室与寝室共用,活动室使用面积不小于70㎡。
寄宿制幼儿园的寝室应独立设置。
创建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工作的经验总结
创建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工作的经验总结全面打造,共创示范园——XX幼儿园创建XX市示范性幼儿园工作的经验总结XX市XX区XX幼儿园创办于1951年,1995年被评为首批XX省一级幼儿园,并于2001年和2005年分别通过第一次、第二次复评。
2003年被评为XX省绿色幼儿园。
是XX省“九五”幼儿科学启蒙教育实验基地、XX省学前教育协会实验基地、XX市教育学会幼儿教育专业委员会“十五”科研课题实验基地;XX实施教育部《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基地和XX省学前教育协会“十一五”课题实验园。
自2000年起被评定为首批XX区示范性幼儿园,2006年10月被评定为首批XX市示范性幼儿园。
一、创示范园工作的成绩与经验2005年7月接到穗教基教[2005]9号文件《关于印发〈XX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后,我园认真学习文件,按文件精神切实开展迎评工作。
06年3月27日,市示范性幼儿园评估组专家XX组长等一行三人到本园进行XX市示范性幼儿园首批认定评估工作。
本年10月接到穗教发[2006]12号文件《印发〈关于推进XX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意见〉的通知》,我园正式被认定为XX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
以下就创建市示范园工作的一些做法、体会与大家交流、分享:(一) 主动联系汇报,争取领导支持在接到创建市示范园的通知后,我园园长组织召开了领导班子会1议,认真讨论创市示范园的工作安排。
并及时把穗教基教[2005]9号文件《关于印发〈XX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转呈XX镇教育管理事务中心,向教管中心的XX主任作了口头汇报;同时也主动联系区教育局小幼教科及区教育发展中心的主管领导,争取上级领导的支持与指导。
在创建市示范园的整个过程中,得到了区、镇领导的关心与支持,特别是市教育局基教处XX科长,区教育局小幼教科的胡科长、陈科长,区教育发展中心的XX教研员及XX镇教育管理事务中心XX等,曾多次来我园指导工作,跟进创建市示范园的全过程。
广州市学前教育发展:现状、经验与未来展望
性 幼 儿 园 建 设 指 导 意 见 》 ( 教 基 教 [ 0 5 农村 幼儿 园 的办学 条件 ,强 化 师资培 训 ,缩小 幼 儿 穗 2 0 ]9 号) ,依 据 文件 精 神 ,广 州 市 在建 设 示 范性 幼 儿 园 教 育城 乡之 间的 区域 性差 异 时着 力彰 显优质 幼儿 园 教育 的新 内涵 :以幼儿发 展 为本 ,关 注 教 育过 程 。 [ 这 项 工作 有 力地 扶持 了 3 3
0 ・ 0 0 0
广州市学前教育发展 ● 现状 ◆经验与未来展望
口 刘 霞
[ 摘
要 ]改革 开放 以来 ,广 州 市在 学前教 育资 源投 入 、学前 教 育体 制 改 革 、 学前 教
育 内涵提 升 、学前教 育服 务 多元化 等 方面取 得 了显 著 的成 果 。面对 当前 学前 教 育发展 遇 到
191 %,基本 满 足 了适 龄 儿 童 的入 园需 求 ,学 前 6. 4
从 10 年 最早 的幼稚 园广 州南 强公 学 附属 幼稚 97
园诞 生 至今 , [ 1 3广州 市 学前 教 育从 无 到有 ,百 年 学 前 教育 以新 的活 力 ,掀 开 了广州 市 学前 教 育发展
一
( )加 强教 学和 教研 指 导 ,提 高幼 儿 园教 育 四
质 量 和 水 平
批 骨干 园的 成长 ,调 动 了更 多 幼教 工作 者共 同来
广 州 市 开 展 了 全 市 性 的幼 儿 教 育 集 体 视 导活
创 办 优质 的幼 儿 园教 育 。各 示范 性幼 儿 园根据 自身 动 ,加 强对各 区 、县 幼教 行政 管理 部 门的业 务指 导 的性 质和特 点 ,以人为 本 ,把现 代管 理理 念 、打造 和沟通 ;组织 了各种 全市 性 的幼儿 教师 教学 技 能评 品牌 的思 想 、科学 的管 理方 法 引入 幼儿 园 ,关注 收 注全体 员工 的长 足发 展 ,形成 了一 些个 性 鲜 明 、科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东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5.01.03•【字号】粤府办[1995]3号•【施行日期】1995.01.0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正文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的通知(粤府办〔1995〕3号)各市、县、自治县人民政府,省府直属有关单位:省教育厅《关于加快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业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当地实际贯彻执行。
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一九九五年一月三日关于加快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改革和发展的意见省人民政府:近几年来,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以及社会各方面共同努力下,我省幼儿教育事业有了较大的发展,保教质量逐步提高,但仍不适应我省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需要。
为加快我省幼教事业的改革和发展,实现国务院颁布的《九十年代中国儿童发展规划纲要》和《中国教育改革与发展纲要》提出的本世纪末幼儿教育发展的目标和任务,特提出如下意见:一、提高认识,加强对幼儿教育的领导和管理幼儿教育是面向未来的事业,是关系到国家和民族前途的根本大计,各级政府应切实加强对幼儿教育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执行“地方负责,分级管理和各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原则,理顺幼教管理体制,每年召开一两次由有关部门领导参加的协调会议,研究解决本地区幼教事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检查幼教事业发展规划实施和各有关部门职责的落实情况。
各有关部门应按《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教委等部门关于明确幼儿教育事业领导管理职责分工请示的通知》(国办发〔1987〕69号)要求认真履行职责。
教育部门负责:(一)贯彻中央、国务院有关幼儿教育工作的方针、政策、指示,拟订行政法规和重要的规章制度;(二)研究拟订幼儿教育事业发展方针,综合编制事业发展规划;(三)负责对各类幼儿园的业务领导,建立视导和评估制度;(四)组织培养和训练各类幼儿园的园长、教师,建立园长、教师考核和资格审定制度;(五)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六)指导幼儿教育科学研究工作。
广州市教育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12.09.20•【字号】穗教基教[2012]81号•【施行日期】2012.09.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州市教育关于印发广州市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试行)的通知(穗教基教〔2012〕81号)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广州市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试行)》业经14届30次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的问题,请径向我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二〇一二年九月二十日(联系人:沈蔓,联系电话:22083658)广州市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试行)根据《国务院关于当前发展学前教育的若干意见》(国发〔2010〕41号)和省政府《关于加快我省学前教育发展的实施意见》(粤府〔2011〕64号)以及《印发广东省发展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粤府办〔2011〕30号),为按时完成《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44号)目标任务,特制定广州市公办幼儿园认定标准。
一、公办幼儿园的基本特征和类型公办幼儿园是指各级政府或其他部门利用国有(集体)资产举办的幼儿园。
公办幼儿园具体包括以下几类:教育部门办园、其他机关办园、事业单位办园、国有企业办园、集体办园和部队办园。
二、公办幼儿园的资格条件公办幼儿园应具备以下资格条件:(一)在资质上,属于非民办幼儿园。
如果在民政部门领取了民办非企业单位法人登记证、在教育部门领取了民办学校办学许可证的幼儿园不属于公办幼儿园。
(二)在收费上,按广州市公办幼儿园收费标准收取保教费。
(三)在编制上,对明确为事业单位的公办幼儿园,需按照省关于幼儿园编制标准的有关规定为其配备公办教师编制;属集体办园的,由同级教育部门选派公办骨干教师进行支教。
具体操作管理由区(县级市)统筹安排。
(四)在投入上,公办幼儿园需有一定额度的政府财政投入。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
穗教基教…2005‟9号关于印发《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2003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 1997年,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办好示范幼儿园的意见》(穗教托…1997‟5号)并确定了15所公办园为示范幼儿园。
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州市幼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国家、企事业单位、集体、私人等多种形式办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的发展格局。
幼教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迫切要求我市要扩大示范性幼儿园的范围,政府要扶持一批城乡各类社会力量办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使各类社会力量办园为社区的幼教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我局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园建设工作,开展了关于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专项调研,形成了《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
现将我局提出的《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积累经验,认真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联系人:沈慧洁,联系电话:83189811,E-mail:gzjjc@)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13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我市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抓好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努力扶持一批城乡各类幼儿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
广州市幼儿园建设标准
广州市幼儿园建设标准广州市幼儿园建设标准是指在幼儿园的场地选择、建筑设计、设施设备、教学用具等方面的规范要求。
幼儿园建设标准的制定旨在为儿童提供一个安全、舒适、有利于健康成长的学习环境,保障幼儿园教育的质量和效果。
下面是对广州市幼儿园建设标准的详细解析:一、场地选择1. 幼儿园应选址在居住区内,接近儿童居住集中的区域,方便家长送孩子上下学。
2. 幼儿园的场地应具备良好的自然环境,坚持绿化率不低于30%,并要有足够的户外活动场地。
3. 幼儿园场地的周边环境应安静,避免对儿童学习和休息产生干扰。
二、建筑设计1. 幼儿园建筑面积应根据规模确定,一般每个学生应至少提供5平方米的活动空间。
2. 幼儿园建筑应采用低层建筑,高度一般不超过三层,以保证安全。
3. 幼儿园建筑的通道和门窗应符合安全要求,防止儿童意外伤害。
4. 幼儿园建筑应设有足够的卫生间和水源设施,以满足幼儿日常生活的需要。
三、设施设备1.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学习和游戏的教育设备和玩具,包括绘画材料、建构类玩具、音乐器材等。
2. 幼儿园应配备教学用具,包括黑板、书桌椅、教学白板、教具柜等,以提供良好的教学环境。
3. 幼儿园应配备足够的户外活动设施,如滑梯、秋千、攀爬架等,以促进幼儿的体育活动和锻炼。
四、教学用具1. 幼儿园应配备适合幼儿学习的教学用具,包括图书、教具、教材等。
2. 幼儿园应提供各类教具的储备室,保持教具的完好和清洁。
五、安全设施1. 幼儿园应配备各类安全设施,如灭火器、防火门、安全通道等,以保障儿童的安全。
2.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儿童和教师的应急处理能力。
3. 幼儿园应配备紧急医疗设备和儿童心肺复苏仪器,以应对突发状况。
六、教师队伍1. 幼儿园应配备合格的教师团队,教师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教育教学经验。
2. 幼儿园应定期组织教师培训和学习交流活动,提高教师的专业素养和教育能力。
七、卫生保健1. 幼儿园应定期进行卫生检查,保持教室和公共场所的清洁。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公布日期】2011.11.22•【字号】穗教基教[2011]40号•【施行日期】2011.11.2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综合规定正文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印发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意见的通知(穗教基教〔2011〕40号)各区、县级市教育局:现将《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请及时向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反映。
二〇一一年十一月二十二日关于进一步推进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2011-2013年)》,进一步促进我市学前教育科学、健康发展,现结合我市学前教育发展实际,提出如下意见:一、加强领导,推进行动计划目标落实市教育局成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推进落实工作。
领导小组由教育局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任副组长,督导、人事、发展规划、师资、财基、基教、政策法规、民办教育、评估中心、教研室、教科所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
小组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协调解决工作中的存在问题,保障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各项指标如期高质量完成。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根据《印发广州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穗府办〔2011〕44号)要求,在区(县级市)政府建立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协调机制的基础上,2011年内成立本区(县级市)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工作领导小组,教育局主要负责人任组长,统筹本区域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的实施工作。
二、加大学前教育的财政经费投入市、区两级财政要将学前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切实加大对学前教育的投入。
2011年起,新增教育经费要向学前教育倾斜,地方教育附加和教育费附加要安排一定比例用于幼儿园建设。
彰显幼儿本体关注教育过程——《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解读
彰显幼儿本体关注教育过程——《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指导意见》解读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专项调研组
【期刊名称】《教育导刊(下半月)》
【年(卷),期】2006(000)002
【摘要】@@ 2005年4月,广州市教育局印发了《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穗教基教[2005]9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这标志着广州市幼儿教育改革步入一个新的发展阶段.本文拟对这一重要文件制定颁行的背景、基本内容及其所蕴含的教育理念作一简要介绍.
【总页数】4页(P7-10)
【作者】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专项调研组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
【相关文献】
1.荣誉与责任同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学术沙龙活动综述 [J], 王海英
2.关于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和发展的思考 [J], 虞永平
3.创新引领榜样示范扎实推进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园长如何在园本考研中担当首席研究者 [J], 宋丽玲
4.构建健康教育特色促进幼儿健康发展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
广州市第二幼儿园 [J],
5.广东省一级幼儿园广州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特色探索逾十载英语教育显成效中共广州市委员会机关幼儿园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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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学校为“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学校为“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18.12.05
•【字号】
•【施行日期】2018.12.05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认定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学校为“广东
省依法治校达标校”的通知
局属各学校:
根据省教育厅《关于开展依法治校创建活动的通知》(粤教策函〔2017〕78号),我局组织了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认定工作。
经过学校自评和我局组织的评估,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等6所学校被认定为“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名单见附件)。
希望广州市幼儿师范学校等学校,进一步增强学校校长、广大教职员工、学生的法治观念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完善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提高学校依法决策、民主管理和监督的水平,形成依法办事的管理运行机制和符合法治精神的教书育人环境,提高办学质量和水平,办人民满意的教育。
附件:“广东省依法治校达标校”学校名单
广州市教育局
2018年12月5日。
广州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会议召开
会上 ,广州市教育局陈茂林副局长还就示范园的工作作 了重要讲话 。他指出 ,广州市幼儿教育 发展迅速 ,但是参差 不齐 。如何扩大优质幼儿教育资源 ,使 广州市幼儿教育均衡 地发展是摆在我们面前的一个问题 。就 目前来看 ,广州幼儿 教育 的发展不能 只追求数量的增长 ,更 重要 的是要追求整体 水平 的提高 ,以扩大优质幼儿教育 的资源 ,全面提高教育质 量 。从 这个意义上讲 ,立足于教育部 门办的示范性幼儿 园 , 进 一步在各类社会力量承办的幼儿园中扶持 一批新 的示范性
性幼儿园认定 工作会 议 。会 议 由广 州市 教育局基 础教育 处
的结构 、理论构思以及隐含其中的质量观、教育观和师幼
观 ,为进一步的认定 工作提供 了思路和方法上的支持。广州 市教育局 基础教 育处还 与专 家组进行 了交 流 ,2 名评 估专 1 家 同时观察了同一问幼儿园的一 1生活 ,并在集体讨论的基 3 础上交换了意见 ,从操作角度 对完 善认定工作的程序和办法 提 出了建议 ,使大家对认定标 准的理解 和使用等方面达成 了
部门 ( 单位 ) 《 于幼儿 园教育改 革与 发展 的指 导意见 》 关 , 明确指 出要 加强示 范性 幼儿园 的建设 ,地方 各级人 民政府 要合理布局 ,有计 划地推 进示 范性 幼 儿园 的建设 ;要 在城 乡各 类社会 力量举 办 的幼 儿 园中扶 持 一批 办学方 向端正 、 管理严格 、教育质 量好 并具有 良好社会 信誉 的幼儿 园作 为 示范性幼 儿园 。这 一精 神充分彰 显 了政 府关 注幼 儿教 育均 衡发展 ,立足扩 大优质 教育资源 ,全面提高 幼儿教育 的价 值 目标 。该 文件还 为幼 儿教育 的进 一步 改革 提 出了系列 的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 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3]1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已经国务院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三年三月四日教育部、中央编办、国家计委、民政部、财政部、劳动保障部、建设部、卫生部、国务院妇儿工委、全国妇联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幼儿教育是基础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发展幼儿教育对于促进儿童身心全面健康发展,普及义务教育,提高国民整体素质,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幼儿教育事业取得了长足发展,大中城市已基本满足了适龄儿童的入园需求;农村和老少边穷地区通过灵活多样的形式,为越来越多的学龄前儿童提供了受教育机会;幼儿教育质量得到提高。
但是,目前我国幼儿教育总体水平还不高,地区之间、城乡之间发展不平衡,与经济、社会、教育的发展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还不相适应;幼儿教育事业投入不足;一些地方对幼儿教育的重要性认识尚不到位,简单套用企业改制的作法,将幼儿园推向市场,减少或停止投入,甚至出售;有的地方幼儿教育管理力量薄弱。
为进一步推动幼儿教育的改革与发展,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国实施素质教育的决定》(中发[1999]9号)和《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精神,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目标1.今后5年(2003—2007年)幼儿教育改革的总目标是:形成以公办幼儿园为骨干和示范,以社会力量兴办幼儿园为主体,公办与民办、正规与非正规教育相结合的发展格局。
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
示范性幼儿园的建设与管理[摘要] 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应因地制宜,合理布局,科学指导,不能变成等级幼儿园评估的翻版。
政府应加强对示范性幼儿园的宏观管理,使之真正发挥示范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关键词] 示范性幼儿园;幼儿教育质量;政府管理近年来,一些地方已经意识到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带来的弊端,逐步停止或取消了学校(幼儿园)等级评估工作,转而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部分省、市相继出台了本区域的“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制定了“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标准”,在全国范围内掀起建设示范性幼儿园的高潮。
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有助于推动区域幼教事业的发展与幼教质量的提升,但在此建设热潮中,存在盲目跟风等问题,各地建设标准五花八门,有的地方甚至照搬“等级幼儿园评估方案标准”,对于示范性幼儿园的功能认识不清、发挥不良。
笔者想就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的历史渊源与时代背景、示范性幼儿园的功能及其宏观管理谈谈自己的粗浅认识,以引起幼教同行们对此重要问题的关注。
一、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的历史渊源和时代背景示范性幼儿园,顾名思义就是能对本地区其他幼儿园起示范作用的幼儿园。
示范性幼儿园应该从所处的社区环境出发,积极地为其他幼儿园服务,为社区幼儿教育水平的提高作出贡献。
[1]建设示范性幼儿园的提法由来已久,1979年《全国托幼工作会议纪要》指出,“教育部门应负责幼儿教育的业务指导……办好示范性幼儿园”,“坚持两条腿走路的方针……积极恢复和发展卫生部门、教育部门主办的示范性幼儿园”。
1997年《全国幼儿教育事业九五发展目标实施意见》指出,“到2000年,所有幼儿园(班)都要达到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规定的办园标准,省级示范性幼儿园应达到本省幼儿园总数的2%。
”2001年5月22日国务院发布《中国儿童发展纲要(2001—2010年)》,规定:“发展学前教育。
建立并完善0—3岁儿童教育管理体制。
合理规划并办好教育部门举办的示范性幼儿园,同时鼓励社会多渠道、多形式发展幼儿教育。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穗府[2014]12号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正文:---------------------------------------------------------------------------------------------------------------------------------------------------- 广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意见(穗府〔2014〕12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以及《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办法》等法律、法规,推动我市民办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现结合实际提出以下意见: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促进民办教育发展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一)民办教育的重要地位和面临的形势。
民办教育目前已成为我市教育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据统计,2012至2013学年,全市各级各类民办学校达1985所。
其中,高中19所、初中152所,学生11万人,占中学生总数的20%;小学156所,学生27万人,占小学生总数的33%;中等职业技术学校16所,学生0.8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6%;技工学校19所,学生2.6万人,占在校学生总数的25%;幼儿园1220所,幼儿28万人,占在园幼儿总数的73%;民办教育培训机构403所。
民办教育的健康发展,丰富和扩大了全市教育资源,促进了教育投入体制改革和办学管理体制创新,推动了教育的改革发展。
同时,我市民办教育也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
一是部分民办学校在管理、财务、招生、收费、教学等方面存在不规范行为,无证办学等违规办学行为扰乱了民办教育发展秩序。
二是民办教育的扶持政策有待进一步健全和落实。
三是民办学校教师待遇偏低、社会保障程度不高,教师队伍稳定问题较为突出,中青年骨干教师相对比较缺乏、流失严重。
四是民办教育规范管理的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
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广州市教育局
•【公布日期】2004.07.20
•【字号】穗教督[2004]21号
•【施行日期】2004.07.20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机关工作
正文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批准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通报
(穗教督〔2004〕21号)
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教育厅印发的《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管理办法(试行)》(粤教督[2000]6号)、《广东省幼儿园等级评估方案》和广州市教育局印发的《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申报与评定办法》(穗教督〔2002〕11号)的要求,广州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组织进行了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的评估,认定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天河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达到广州市一级幼儿园标准。
经研究,决定批准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天河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为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
希望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天河幼儿园等11所幼儿园发扬成绩,针对薄弱环节积极整改,继续贯彻执行教育方针和《幼儿园工作规程》、《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全面实施素质教育,不断改善办园条件,努力把幼儿园办成高质量、有特色的示范性幼儿园。
附件: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名单
二OO四年七月二十日
附件:
第三批广州市一级幼儿园名单
荔湾区:玛利亚幼儿园
天河区:海运集团有限公司天河幼儿园、华南农业大学附属幼儿园
黄埔区:广州港新港幼儿园、黄埔区儿童福利会幼儿园
芳村区:广州造船厂第一幼儿园
番禺区:石碁镇傍西幼儿园、沙湾幼儿园草河分园、大石镇大山幼儿园花都区:幼林培英幼儿园
增城市:清华幼儿园。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意见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2.06.27•【字号】穗府办[2002]33号•【施行日期】2002.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中等教育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广州市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意见的通知(穗府办[2002]33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广州市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意见》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中出现的问题,请迳向市教育局反映。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00二年六月二十七日广州市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意见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国发〔2001〕21号)和广东省关于建设10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意见,提高我市普通高中办学的整体水平,我市决定在实施教育综合改造工程中建设一批示范性普通高中。
现就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工作提出以下意见:一、深刻认识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战略意义“九五”期间,国家提出了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的构想,原国家教委1995年颁发的《关于评估验收1000所左右示范性普通高级中学的通知》(教基〔1995〕17号),要求各地把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作为促进基础教育发展的战略任务来抓。
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再次提出“各地要建设一批实施素质教育的示范性普通高中”。
省教育厅《关于启动“1521”工程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的通知》(粤教基〔2002〕9号)提出:“十五期间在建设200所省一级普通高中的基础上,建设100所国家级示范性普通高中(统称1521工程),扩大优质普通高中教育规模,提升普通高中教育的整体水平”。
为了贯彻国家和省关于基础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部署,我市决定把23所省、市一级中学和1所办学条件好、办学水平较高的一般中学建设为示范性普通高中。
通过建设示范性普通高中,增加高中优质学位,使24所学校成为具有较强带动和辐射能力的示范性学校,从而促进我市基础教育各级学校办学条件的全面改善和教育整体水平、效益的全方位提高,增强基础教育的发展后劲,保持我市基础教育在全省的领先地位,并为培养高素质建设人才奠定厚实的基础。
广州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会议召开
广州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会议召开
刘培英
【期刊名称】《教育导刊(下半月)》
【年(卷),期】2006(000)004
【摘要】为贯彻和落实《关于幼儿园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和《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精神,做好广州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的认定工作,2005年12月27~28日,广州市教育局在广州大厦组织召开了广州市首批示范性幼儿园认定工作会议。
会议由广州市教育局基础教育处处长沈子鸣主持,教育局陈茂林副局长出席了会议并讲话,广州大学和广州市教育科学研究所有关专家、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幼教干部和教研员以及首批申报单位负责人等90多位代表出席了会议。
【总页数】1页(P62)
【作者】刘培英
【作者单位】无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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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办幼儿园有关问题的通知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办幼儿园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5.15•【字号】穗府办[2001]12号•【施行日期】2001.05.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基础教育正文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企业办幼儿园有关问题的通知(穗府办〔2001〕12号)各区、县级市人民政府,市府直属各单位:近年来,随着企业改造的深化,转换经营机制的发展,企业如何处理好自办的幼儿园问题,已引起家长和社会的关注。
根据市政府领导同志批示,现重申如下意见:一、根据国家教委等7个部委《关于企业办幼儿园的若干意见》(教基〔1995〕21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中继续办好托幼园所的通知》(穗府办〔1993〕69号),以及《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精神,幼儿园与企业脱钩,是企业分离办社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企业办幼儿园改革与发展的正确方向。
企业办幼儿园可以实行“承办制”,实行自负盈亏,自主办园。
二、企业确有困难必须停办自办的幼儿园,应按照《广州市幼儿教育管理规定》第十六条“幼儿园更换主办单位或主办者、更改名称、搬迁园址、改变办园形式或停办,须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规定,报教育行政部门审批。
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停办。
三、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停办的幼儿园,必须按照《关于企业办幼儿园若干意见》(教基〔1995〕21号)和《关于在企业转换经营机制工作中继续办好托幼园所的通知》(穗府办〔1993〕69号)等有关规定,妥善处理好有关后续工作。
部分不具备独立办园条件和具备了分离幼儿园条件的企业,本着平稳过渡的原则,可在政府的统筹下,将所办的幼儿园交给当地教育行政部门规划,以多种形式继续办好,或由社会办、或由具备条件的团体、个人承办。
经批准停办托幼园所的单位,应主动与当地教育部门联系,妥善解决本单位干部、职工子女的入托幼园所的问题,并应在经费、场地、人员等方面支持教育部门兴办托幼园所,或将停办的托幼园所移交教育部门管理,也可以民办公助的方式,移交社会团体、街道集体和私人承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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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资料推荐------------------------------------------------------ 《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穗教基教〔2005〕 9 号关于印发《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各区、县级市教育局,广州经济开发区教育局,局属各有关单位:2003 年,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 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1997 年,广州市教育委员会印发《关于进一步办好示范幼儿园的意见》(穗教托〔 1997〕 5 号)并确定了 15 所公办园为示范幼儿园。
随着幼教改革的不断深入,广州市幼儿教育事业蓬勃发展,在国家、企事业单位、集体、私人等多种形式办园的基础上,逐步形成了以社区为依托,公办与民办相结合的幼儿教育的发展格局。
幼教事业发展的新形势迫切要求我市要扩大示范性幼儿园的范围,政府要扶持一批城乡各类社会力量办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使各类社会力量办园为社区的幼教事业发挥积极作用。
为更好地贯彻执行《指导意见》,我局结合《幼儿园教育指导纲要(试行)》试点园建设工作,开展了关于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的专项调研,形成了《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1 / 20导意见》。
现将我局提出的《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印发给你们,请切实贯彻执行。
执行过程中,请注意总结、积累经验,认真研究和解决遇到的问题,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我局基础教育处。
二〇〇五年四月三十日(联系人:沈慧洁,联系电话:83189811, E-mail:gzjjc@163. com)广州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指导意见国务院办公厅转发教育部等部门(单位)《关于幼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03] 13 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要加强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要合理布局,有计划地推动示范性幼儿园建设。
我市各级教育部门要认真贯彻《指导意见》精神,切实抓好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努力扶持一批城乡各类幼儿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
现就我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指导意见:一、办好我市示范性幼儿园的指导思想是:要有计划地推动我市示范性幼儿园建设,在城乡各类社会力量举办的幼儿园中扶持一批办学方向端正、管理严格、教育质量好并---------------------------------------------------------------最新资料推荐------------------------------------------------------具有良好社会信誉的幼儿园成为示范性幼儿园,充分发挥示范性幼儿园在贯彻幼儿教育法律法规、传播科学教育理念、开展教育科学研究、培训师资和指导家庭、社区早期教育等方面的示范、辐射作用,带动本地区幼儿教育事业的整体发展和教育质量的提高。
二、示范性幼儿园建设的总体要求是:要明确幼儿园培养目标,坚持保教结合和以游戏为基本活动的原则,与家庭和社区密切配合,实施体、智、德、美诸方面全面发展的教育,促进幼儿身心全面和谐发展,体现优质幼儿园教育的基本内涵。
示范性幼儿园要参与本地区各类幼儿园的业务指导,协助各级教育部门做好保育、教育业务管理工作,形成以示范性幼儿园为中心,覆盖各级各类幼儿园的指导和服务网络。
三、示范性幼儿园在物质环境方面的要求:(一)室内空间方面应达到:有宽敞的、幼儿可以自由活动的室内空间, 房间保持干净整洁, 教玩具充裕并满足每一个幼儿自主使用。
(二)室外空间方面应达到:户外各类型游戏场地的活动功能清晰,并能根据不同年龄班幼儿的特点进行调整;户外活动场地安全;场地安排合理,不同类型的活动不会相互干扰。
(三)私人空间方面应达到:3 / 20为幼儿提供存放个人物品的私人空间,教师适时帮助或指导幼儿整理私人空间;专门为幼儿独自活动,或与同伴一起活动设置私人空间;教师能够观察到幼儿在私人空间中的活动,并给予必要的、及时的帮助。
(四)空间安排方面应达到:场地安排有利于幼儿进行个别的、小组的、集体的活动,并按需要及时更换活动区域或调整活动空间;空间安排合理,不同活动区域之间有清晰的界限,幼儿在各个活动区域之间移动时,不会干扰他人的活动;活动区域的安排有利于幼儿独立使用。
(五)材料和设备方面应达到:日常保育和教育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数量充足,及时添加、轮换或调整各种材料以保持幼儿的兴趣;材料和设备经久耐用,并处于良好的维修保养状态;材料始终放在适合幼儿高度的、开放的架子上,鼓励幼儿独立使用。
(六)与幼儿有关的环境布置方面必须达到:环境布置适合幼儿的年龄特点和学习方式;环境布置与当前活动及幼儿经验密切相关;悬挂、陈列的作品处于幼儿视线水平。
(七)与教师有关的环境方面应达到:教师的工作环境舒适、布局合理,并保持良好的状态;给教师提供休息的场所和时间;教师存放个人物品的地方方便、安全。
四、示范性幼儿园在人员配置方面的要求:(一)工作人员资格方面应达到:---------------------------------------------------------------最新资料推荐------------------------------------------------------ 园长具有学前教育专业大专以上学历,取得教师资格证,并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园长任职资格条件;教师具有学前教育专业中师以上学历并取得教师资格证;保育员具有初中毕业以上学历,受过幼儿保育职业训练。
(二)班级规模方面必须达到:幼儿可按年龄分班,也可混龄编班;各年龄班幼儿人数按《幼儿园工作规程》中规定的班额数执行。
(三)师幼比方面必须达到:配备充足的教师,班级中保教人员与幼儿之比:全日制小班不低于 1: 8、中班不低于 1: 10、大班不低于 1: 12,寄宿制幼儿园保教人员与幼儿之比酌减。
(四)教师的稳定性方面应达到:在一天当中和一段时间(幼儿在园的数年时间)内,保持教师工作的连续性;在安排班级及人员时,幼儿尽量不转换班级,保持教师和幼儿之间关系的连续性。
(五)教师专业成长的机会方面必须达到:为新教师提供全面的指导,包括与幼儿、幼儿家长的互动,班级管理方法等;定期提供立足于本园实际的在职培训,包括教师参与教科研活动,通过客座专家进行现场培训等;资料室资料健全,提供与当前幼教主题有关的各种书面资料及网络资源。
五、示范性幼儿园在幼儿园管理方面的要求:5 / 20(一)办园方向方面应达到:办园指导思想和幼儿园培养目标明确,并符合国家方针、政策;为幼儿提供的学习环境和活动体现本园的办园指导思想和培养目标;对不同层次的教师提出不同的培养目标。
(二)管理制度方面应达到:要有幼儿园近五年内短期发展规划与长期发展规划;要有岗位责任、卫生保健、财务管理、膳食管理、安全检查、家长工作、社区工作、园务会、考勤、奖惩等方面的书面制度;要有行政档案、教育教学档案、财务管理档案、卫生保健档案、教职工人事档案、婴幼儿发展档案、园舍建设档案、设施设备档案等方面的档案资料。
(三)卫生保健制度方面还应达到:严格执行卫生部门颁发的各项卫生保健制度,并建立幼儿健康档案;幼儿预防接种率达 100%,常见病、多发病发病率少于5%;幼儿生长发育达到国家规定的有关体检项目的标准。
(四)评价方面应达到:明确教育评价是幼儿园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幼儿发展、教师反思性成长和提高教育质量的必要手段;机构负责人和工作人员每年至少召开一次年度评价会,明确本机构的现状以及本年度目标;机构负责人或其他适宜人员一年至少评价一次全体工作人员;管理人员、教师、幼儿及其家长每年至少参加一次评价活动;评价应自然地伴随着整个教育过程进行。
---------------------------------------------------------------最新资料推荐------------------------------------------------------ (五)工作氛围方面应达到:工作人员之间的交流反映要相互信任、尊重和支持;工作人员和机构管理人员要经常探讨并磋商有关机构、社区、幼儿及其家庭的事项。
六、示范性幼儿园在教师与幼儿交往方面的要求:(一)教师与幼儿的谈话方面应达到:在一天当中,教师主动与幼儿进行有意义的谈话,并通过微笑、抚摸、拥抱等非言语方式与幼儿交往;教师要以友好的、平等的、积极礼貌的方式与幼儿谈话;在教育活动和常规活动时,教师要积极与幼儿个别交谈并倾听他们的话语。
(二)平等对待幼儿方面应达到:教师平等地对待与尊重不同种族、民族、宗教信仰,家庭背景和文化背景的幼儿;教师为不同性别的幼儿提供参与所有活动的平等机会,例如提供与传统性别角色定位不同的材料、道具和真实的形象如女消防员、男护士,表扬幼儿时避免语言指向中的性别偏向;教师了解特殊儿童的需要,并提供适宜的环境、活动与日程安排及个别化的指导与帮助。
(三)纪律与惩戒方面必须达到:教师有效地使用不带惩罚性的约束方法;教师引导幼儿积极参与解决冲突和问题;教师通过活动帮助幼儿形成良好的社会交往态度,初步掌握社会性技能。
7 / 20(四)班级气氛方面必须达到:教师经常以温和的、支持性的方式回应幼儿;幼儿之间的交往基本上是积极的;大多数时候活动室中整体的声音是愉快的、和谐的。
七、示范性幼儿园在生活管理方面的要求:(一)来园/离园方面应达到:教师热情地问候幼儿;教师在必要时引导来园后的幼儿参与活动,安定幼儿情绪;直到离园前,教师要组织幼儿愉快地参与各种活动。
(二)进餐/点心方面应达到:进餐/点心时间安排合理,教师适时向幼儿介绍食物营养;卫生条件通常都有保证,教师注意培养幼儿良好的饮食习惯和自理能力;进餐时气氛愉悦。
(三)午睡/休息方面应达到:午睡/休息的时间安排适合大多数幼儿,场所设施卫生,且有利于幼儿休息;教师的照看平和、不带惩罚性,必要时帮助幼儿放松;对提前起床和难以入睡的幼儿给予照料。
(四)入厕方面应达到:该区域的卫生条件保持好;入厕的时间安排满足幼儿的个别需要;重视培养幼儿的卫生习惯和自理能力。
(五)健康措施方面应达到:教师通常会采取措施减少细菌的传播,幼儿的毛巾、牙刷作记---------------------------------------------------------------最新资料推荐------------------------------------------------------ 号分开存放在通风的地方;户内户外及时给幼儿更换衣服;教幼儿独立地掌握健康措施,包括教幼儿掌握正确的方法洗手、洗脸、穿戴外衣和围裙;提醒幼儿入厕后冲厕所,使用和健康有关的图书、图片以及游戏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