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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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篇: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华中科技大学纵向科研经费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校纵向科研经费管理,提高纵向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改进加强中央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1号)、财政部科技部《关于调整国家科技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专项经费管理办法若干规定的规定》(财教〔2011〕434号)、科技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科技计划项目(课题)承担单位法人责任的若干意见》(国科发计〔2012〕86号)、教育部财政部《关于加强中央部门所属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的意见》(教财〔2012〕7号)以及国家有关部委相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结合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纵向科研经费是指学校独立或联合承担的国家、有关部委、省、市各类科技计划项目、科研基地建设项目,以及政府间国际科技合作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责任制第三条学校是纵向科研经费管理的责任主体,学校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纵向科研经费管理体制。

校长对学校科研经费管理承担领导责任,学校分管财务工作的校领导负有分管责任。

进一步明确学校科研、财务、设备、审计、纪检监察等职能部门及学院(系、所)(以下统称院系)、项目(含课题,下同)负责人的责任和权限,确保经费使用权、管理权和监督权的有效行使。

第四条科学技术发展院、人文社会科学处是学校纵向科研管理工作的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学校科研主管部门”),承担相应的科研管理责任。

负责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合同管理,以及科研项目实施的过程管理,审核预算调整、大宗材料和外协加工、科研协作费的拨付等重大支出,提供纵向科研项目结题信息,协助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使用的审核、监督工作。

第五条财务处负责学校纵向科研经费的会计核算和财务管理,承担相应的财务管理责任。

负责组织项目负责人及其他科研人员学习国家有关部委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指导并审核项目负责人编制纵向科研经费预算,监督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学校有关科技政策和科研经费管理规定,在项目合同约定的范围内,科学、合理地使用科研项目经费,审查纵向科研经费决算报告,协助项目负责人进行项目结题审计。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

《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

华中科技大学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评选实施细则(试行稿)第一条总则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关于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的管理办法(试行)》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为促进我院拔尖创新型人才培养,提升我院学科建设水平,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评选范围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由中央财政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表现优异、全面发展的一年级及以上全日制研究生。

第三条基本条件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高等学校规章制度;3.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4.学习成绩优异,加权成绩80分以上,科研能力显著,发展潜力突出。

(此项适用于上学年度有课程学习的研究生、有A以及上文章此项可以破格)申请国家奖学金必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中的任意2条:1.获得三好研究生标兵、三好研究生、优秀研究生干部、单项奖学金(不包括学业奖学金)、学科贡献奖、十佳党支部书记、十佳党员、品德模范、学术十杰及优胜奖等校级及以上荣誉称号。

2.上学年度学习成绩优异。

加权平均成绩排名位于班级前10%。

3.在学术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研究生发表学术论文,所发表的论文,研究生应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导师为第一作者,研究生为第二作者,参评时可视研究生为第一作者)。

研究生以第一、二作者出版学术专著、译著或担任主编、副主编出版学术编著。

4.在学科竞赛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在省部级及以上的专业学科竞赛、课外学术科技竞赛、创业计划大赛等竞赛中获奖。

5.在课题研究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作为课题组核心成员参加省部级及以上课题,由导师考核,贡献突出。

(详见附表二)6.在创新发明方面取得显著成绩。

我校为第一专利权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或设计人(导师为第一发明人,研究生为第二发明人,参评时可视为研究生为第一发明人),获得授权专利。

第四条评选办法(一)奖学金评选流程: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分别按照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分类别评定,各年级符合条件的学生均可申请。

具体流程如下:1.个人申请:研究生本人提出申请,填写《管理学院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申请表》申请表,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2.导师签字:由导师审核学生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并签字;3.材料审定:由研究生工作组组织申请人对申请材料进行互评审核,并将审核分进行公示,按照1:1.3的比例(小数点4舍5入)产生研究生国家奖学金入围名单。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

华中科技大学文华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与-...

宁夏医科大学公共卫生学院科研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学院科研管理,调动广大教师和科研人员的积极性,促进我院科研事业开展,维护学院和科研人员权益,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和财务制度,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管理办法包括科研项目管理、科研合同管理、科研经费管理和科研奖励办法四部分。

第二章科研项目管理第三条科研项目是指以本院名义承担的各级各类科研项目和对外技术服务项目。

第四条科研项目的分类科研项目按其来源分为纵向、横向、国际(境外)科技合作和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

(一)纵向科研项目纵向科研项目包括下列项目:1。

科学基金项目,含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宁夏自然科学基金及其他有关科学基金项目;2.各级政府部门下达的其他各类自然科学和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二)横向科研项目横向科研项目是指与企事业单位进行科研攻关、科技协作、科技咨询及其他涉及技术服务的项目,由企事业单位拨给专项经费或合同经费等。

(三)国际(境外)科技合作项目国际科技合作项目是指我院与国(境)外政府、组织、企事业单位合作以及由我院负责承担的我国政府设立的国际科技合作项目。

(四)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学院科学研究基金项目是指由学院科学研究基金资助的各类项目。

第五条科研项目申报和立项科研办公室负责科研项目申报、立项、登记和合同管理。

审查项目负责人编制的项目经费预算和决算,并配合财务部门做好经费管理的有关工作。

(一)科研项目申报科研项目的申报应根据国家、行业、地方的科技发展计划和项目指南,以及国家社会经济发展的需求,结合学院自身科研的基础、特点和优势,提出项目建议书或申请书。

1。

对各类纵向科研项目,学院根据各计划资助渠道的项目申请通知、招标指南以及其它相关信息,在校园网上发布项目申请通知和项目申请指南;对横向科研项目,及时发布企事业单位的科技合作需求信息;并及时将有关项目申报信息和要求传达到科技人员,并积极动员、组织科技人员申报项目.必要时,可直接组织相关部门的科技人员申报项目。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暂行)为推进学科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快高水平科技人才团队成长,学校将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旨在通过校内的培育和孵化,提高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能力。

为加强创新团队项目管理,结合学校实际,依照《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技〔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1.创新团队由跨院系、跨学科领域及校外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并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

2.创新团队应由5-8位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不同单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开展交叉学科的创新研究。

主要支持我校科研人员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开展合作,鼓励校内各院系间的跨学科交叉研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聘用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好组织协调能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依托单位应为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创新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学校鼓励院系与校外单位共同组建创新团队,并优先考虑校外单位参加的项目。

同一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

二、组织与评审1. 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以下简称“科发院”)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批准资助项目、管理和监督项目实施。

2.创新团队可自由选题,但必须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拟开展的交叉合作研究工作应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可持续性。

3.院系根据“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方向和人才队伍发展需求,结合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学校重要科研平台和大科学工程建设等组建团队,组建方案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论证,并经合作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发院。

4.科发院组织专家进行创新团队项目评审、遴选工作,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9位。

5.创新团队的评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1)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是否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2)团队交叉是否跨学科、跨领域及吸纳校外力量,包括基础研究与技术应用的交叉、医工医理交叉、校内外交叉;(3)团队构成,包括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的能力与水平、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成员间合作研究的相关性。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研究院章程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研究院章程

华中科技大学创新研究院章程大学的学科交叉与融合己成为现代科技发展的新生长点和新技术的发源地,也成为优秀研究生教育、培养的重要模式。

为把握发展趋势及机遇,促进多学科的交叉研究,加强优秀研究生培养,学校决定成立创新研究院,并制定创新研究院章程如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创新研究院是我校组织多学科交叉研究团队,开展交叉研究,培养优秀博士生而探索设立的科技特区,是直属学校的研究机构。

第二条创新研究院建设的宗旨是培养优秀研究生,提升研究水平。

将优质的研究资源配置到优秀研究生的培养中,为重点项目、大项目的研究与孕育提供多学科的优秀研究生源。

第三条创新研究院建设的指导思想是“面向需求、应用导向、项目牵引、前沿创新、交叉集聚、开放协作”,采取“集中空间、集中团队、集中资源”的组织模式。

第四条创新研究院的主要任务是:1、选拔招收优秀研究生,为其提供研究实训的培养计划。

2、特聘优秀研究生导师,由不同学科优秀导师组成指导优秀研究生参与的科研团队。

3、设立交叉研究中心,建立多学科研究平台,创建良好的多学科研究条件,承担重大多学科研究任务。

4、形成多学科研究氛围,建立跨学科交流机制。

5、孵化高新技术创新成果,促进高新技术产业化。

第二章决策、咨询与管理机构第五条成立理事会,由学校、有关企业管理层共同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负责决策研究院的发展战略和重大事项。

第六条成立专家顾问咨询委员会,由学校、企业选派资深专家组成。

其主要职责是应研究院要求参与研讨研究院发展战略,对交叉研究中心组建、团队的准入进行论证,以及对项目研究过程中的重大事宜组织调研并提出咨询建议。

第七条创新研究院实行院长负责制,院长由知名学担任,常务副院长和副院长由学校任命。

负责制订研究院的发展规划及重大事务决策,制订研究院相关管理政策。

第八条创新研究院挂靠校科技管理部门,设立研究院办公室,负责日常行政工作,主要包括交叉研究中心的建设与管理,研究院岗位设置,研究院岗位绩效考核,以及研究院大楼和设施管理等。

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重点说明)【新版精品资料】

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重点说明)【新版精品资料】

西北大学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管理暂行办法(重点说明)1.项目研究时间。

立项学生充分利用寒暑假及课余时间完成研究计划,不占用课业时间;项目负责人须在其本科毕业前完成项目并结题验收。

2.项目研究记录。

项目小组成员每月须详细、认真记录研究进展情况,内容祥实、客观;项目指导教师加强对项目的整体指导,及时了解项目的研究进展情况,并签署具体的指导意见;项目研究记录将作为学校中期检查的重点内容和经费使用的重要依据,管理办公室将不定期的对其进行检查。

3。

项目绩效考核。

各级项目须完成相应的预期研究成果,成果完成情况将作为项目结题的必要条件.详见下表:西北大学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研究成果基本要求一览表4.项目变更。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需变更课题研究内容或项目组成员,须由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变更报告要详细阐明变更的缘由、新项目开展的计划、项目运行措施、保持项目运行连续性的措施等。

5。

项目中止运行。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基于特殊原因需终止项目运行,须由项目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管理办公室批准、备案。

报告要详细阐明终止的缘由,学校将按照项目已经开展的情况评价,酌情考虑收回部分或全部经费.同时,该项目组成员将不能再申请新的项目。

6.项目延期。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若项目组提出延期,须在项目合同截止日期前1个月向管理办公室提出书面申请报告,详细阐明延期的缘由,经指导教师同意、院系领导小组批准后报管理办公室审核、备案,延期最多不超过一年。

7。

项目结题。

项目负责人须依据“研究成果基本要求"向管理办公室提交相应的成果展现的实物、证书等支撑材料,并接受结题专家组的质询、审核等。

结题通过分为优秀及合格二个等次;结题不通过者,将依据专家组意见和建议给予相应处理.8。

项目事故.凡执行不力,无故延期又无具体改进措施、经费使用不当、不及时报交结题材料的项目,管理办公室将责令项目负责人中止项目,停止使用项目研究经费,并视情节轻重收回部分或全部计划经费。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

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进我校实验教学可持续发展,提升实验室建设水平,提高实验教学质量,鼓励、支持实验室工作人员在实验仪器设备研制、实验技术与实验方法研究、实验室管理等方面进行改革与创新,根据《华中科技大学实验室工作管理规定》,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涉及的项目经费,来源于华中科技大学年度教学设备费专项,由实验室与设备管理处(以下简称设备处)负责组织实施。

第三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立项,每年开展一次,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当年六月初开始接受申请,七月初公布评审结果;项目研究时间一般为1-2个周期,当年7月至下一年度5月为一个周期。

第四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按各单位专职实验室人员数限额推荐申报,20人以上的单位一般不超过4项,20人以下的单位一般不超过3项。

第二章立项范围及内容第五条凡我校专职实验室工作人员、公共服务平台人员及直接从事实验教学的教师,且没有未结题验收项目的,均可按以下内容申请当年的实验技术立项:1.仪器设备或实验装置的研制与开发;2.仪器设备的改造、功能扩展与开发;3.实验技术、测试方法的研究及综合性实验项目的开发;4.实验室管理系统及信息化资源的开发;5.公共服务平台硬件、软件开发;6.在实验室建设与管理方面具有显著效益及鲜明特色的管理成果;7.其他能体现实验技术内涵的研究项目;8.学校委托立项。

第三章评审条件及程序第六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应符合以下立项条件:1.研究内容与实验教学改革紧密结合,研究成果能解决目前急需的问题或为未来做技术储备;2.有良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条件;3.研究内容、技术等方面具有独创性;4.研究成果有良好的应用前景和使用效益。

第七条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报及评审程序1.申请人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实验技术研究项目申请书》(以下简称申报书),并向所在院、系提出申请;2.院、系负责对申报项目的必要性、可行性、经费预算等进行审查,并排序向设备处推荐,由设备秘书统一将《申请书》(一式二份)报设备处,并提供电子文档;3.设备处对申请项目进行形式审查、整理汇总后,组织校评审专家组,通过集中听取答辩、评议及表决等环节,决定研究项目及支持经费额度;5.报主管校长审批后,学校发文公布;第八条凡未及时申报当年立项而又具有紧迫性的研究课题,经设备处审批,可作为预研项目,并资助一定的启动经费,次年视项目进展情况决定是否正式立项。

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

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提升学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核心竞争力,进一步突显学科优势与,支撑学位点发展,打造精干的科研队伍和高水平的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团队),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团队建设的目标是,通过5年的政策支持与资金保障,打造一批高水平团队,确保每个团队完成一批科研项目,产出一批科研成果,培养1-2名知名专家,以有效支撑学科发展。

第三条团队建设实行学校规划、学院、公开遴选、择优支持、目标考核、合同管理、自愿组成和自愿退出的管理机制。

第四条团队建设遵循“强化,突出重点,目标导向”的原则,坚持以科研项目为载体,坚持开展具有学校学科优势与研究的应用性基础研究和应用研究。

第五条学校对各创新团队实行“人才特区”政策,即创新团队成员的引进、考核、奖励与晋升给予优厚待遇。

第二章组建与遴选第六条新组建或候选团队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扎实的研究基础,明确的研究目标以及相对集中的具有和优势的研究方向,并且这些研究方向的布总体上应该与各学院的学科规划与重点学科方向(或二级学科)的安排相一致。

(二)具有合理专业结构和年龄结构的相对稳定的人才队伍。

团队负责人原则上应有正高职称,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5周岁(个别情况除外),学校外聘的各类专家学者原则上不作为团队负责人,学校鼓励中青年学术骨干作为团队负责人。

团队人数一般为6-10人,其中,45周岁以下(含45周岁)中青年教师比例不低于60%,近五年新进教师至少1人。

(三)具备一定的实验平台支撑条件。

团队应能以学校现有的省部级重点实验室、工程中心和得到学校认定的科研平台为依托,开展基本的研究工作。

应具备相对独立固定和集中的实验室,面积不低于60平方米(人文社科类团队为30平方米)。

(四)具有相对明显的学术优势。

团队近三年内年均至少已有3篇论文被SCI或EI(CSSCI)收录,并至少已获得1项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或社会科学基金项目;或者近三年内至少已获得1项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含人文社科奖)。

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

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办法

“创新型科技团队〞认定及管理方法第一章总那么第一条“创新型科技团队〞〔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是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的重要组成局部。

为进一步标准和加强创新团队的管理工作,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财政厅、人社厅、教育厅、省科协?河南省创新型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2021-2021)?,制定本方法。

第二条创新团队的宗旨是:以我省优势产业、重点学科和研究基地为根底,以优秀领军人才为核心,支持培育一批“道德素质过硬,专业奉献重大,团队效应突出,引领作用显著〞的创新团队,形成优秀人才的团队效应和资源的当量凝聚。

第三条创新团队的工作目标和范围:重点支持、吸引以院士、中原学者等领军人才为主体的杰出人才参与我省的科技创新、人才和团队培养,实现到2021年形成由院士、中原学者等领军人才带着的400个左右的创新型科技团队。

支持、培养在自然科学领域从事根底研究、应用研究和产业开发的创新团队。

第二章根本条件第四条创新团队的学科方向应是我省优先开展的领域、重点学科和优势产业;是重大科学前沿热点问题,是经济社会开展关键、重点、难点问题;团队学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中处于优势地位,已取得突出成绩或具有明显的创新潜力。

第五条创新团队必须具备良好的工作根底和实验条件,所在单位有良好的科研环境,能提供必要的支撑条件。

一般以国家或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院士工作站等为依托。

第六条创新团队一般应承担过国家重大科技工程或省重大科技工程,并具有一定的经费支持和持续开展能力。

第三章人员组成第七条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具有明确的创新性学术思想,较高的学术造诣和较强的组织协调能力,在创新团队中有较强的凝聚作用,并具有充分的时间从事创新团队的科研和组织管理工作。

原那么上创新团队的带头人应符合“中原学者〞或“河南省杰出人才方案〞申请者的条件。

第八条创新团队的核心成员一般应由三个层次的人才梯队组成,且不少于5人,其他人员按需组合,总体规模不少于10人(全职全时人员)。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管理办法

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不断探索我校高层次人才培养途径,积极贯彻实施博士生教育创新计划,特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博士生交叉学科创新论坛(以下简称交叉学科创新论坛)。

第二条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的宗旨:为我校博士生拓宽科学视野,启迪创新思维,提供一个高水平、深层次的学术交流平台。

第三条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的资金来源是“211工程”三期建设资金和学校自筹经费拨款,本论坛举办年限暂定为2009-2011年。

第二章论坛的内容、原则、要求第四条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由校学术委员会、校研究生院主办,有关博士生培养单位申请承办,按照“交叉为本、创新是魂、资源整合、统筹协调”的要求,重点支持交叉学科领域高水平、深层次、创新型的学术交流,鼓励跨学科、跨领域、跨院系的交叉合作。

第五条交叉学科创新论坛以理、工、医、文、经、管等诸学科领域交叉融合为重点,分为校级博士生学术论坛、院级博士生创新研讨会两种形式:1、校级博士生学术论坛按一级学科或更宽口径分专题组织,强调跨学科、跨院系的交叉性、创新性,由3个以上(含3个)院系联合申请承办,每年下半年开展1期,每期论坛举办3~4天,每期可获得资助限额为50万元;2、院级博士生创新研讨会依托院系独立开展,强调院系内多学科方向的交叉性,针对热点问题进行深入研讨,每年开展10~12期,由承办单位自行决定举办日期,每期研讨会举办1~2天,每期可获得资助限额为10万元。

第六条交叉学科创新论坛的内容含以下几类:1、专家报告分为主论坛特邀报告和分会场主题报告等。

邀请国内外交叉学科领域著名专家、学者到我校做系列学术报告,以开阔博士生学术视野,把握学科领域最新动态。

校级博士生学术论坛每期要求邀请国外著名学者6~8位、国内学者12~16位;院级博士生创新研讨会每期要求邀请国外著名学者1~2位、国内学者2~4位。

2、博士生学术报告邀请我校博士生介绍自身研究领域的工作内容及成果,与国内外同行进行广泛、深入交流。

理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

理工大学科技创新团队建设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长期教育改和发展规划纲要,进一步提升我校的科技创新能力和综合竞争实力,创新科技人才队伍建设和管理机制,建设一支结构合理、综合实力强的研究队伍,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科技创新团队(以下简称为创新团队)建设的主要目标是凝练学术方向,提升研究水平,逐步建设一批充满活力的科技创新学术XX,争创标志性科研成果,形成结构合理的学术与科研队伍。

不断增强社会服务能力,能为经济社会发展解决重大科技问题,为建设鲜明的优秀本科大学的目标提供有力的人才保障。

第三条创新团队实行公开遴选,坚持“扶优扶强”和“择优汰劣”原则,突出,强化优势,目标考核,动态管理。

第二章申报条件第四条创新团队应具备良好的科学研究基础或较高的学术水平。

一般应以我校省部级及以上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工程技术中心、研究基地和其它重点科研平台为依托,以优秀科技人才为核心,形成优秀人才团队,实现科技资源的有机整合。

第五条创新团队应是在长期合作基础上形成的研究集体(8人以上),也可以是围绕某一重大研究方向、一个或几个学科有效整合的学术团队。

学术团队具有专业及年龄结构合理,科学思维活跃,优势互补的学术梯队。

各成员应有相对集中和稳定的研究方向,有共同研究的学术问题。

学校鼓励团队根据研究工作需要跨学科、跨学院进行组建。

第六条创新团队的研究方向,必须紧密围绕和我省中长期科技发展规划确定的重点发展领域、地方社会经济发展中的重大现实问题、学科前沿问题与多学科交叉的新的学科增长点,以及学校重点发展的学科方向和研究领域,开展创新性研究。

第七条创新团队应具有良好的合作基础,有稳定的、鲜明的研究方向,已经形成稳定、紧密的研究队伍,近年来在该方向上取得较高水平的科研成果,并有明确的目标和任务分工;近三年有重大纵向和横向科研项目和较充足的科研课题经费。

第八条近三年承担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3项(含)以上;或厅级以上成果奖励2项(含)以上;或团队人均被SCI、EI、ISTP、CSSCI、《新华文摘》、《人大复印料全文转载》等收录论文在1篇(含)以上;或团队成员拥有授权发明专利2项(含)以上;第九条团队成员平均年龄不得超过45周岁。

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

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摘要:一、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简介1.交叉学部的概念2.专项项目的目的和意义二、科技活动项目的分类1.基础科研类项目2.应用研究类项目3.技术开发类项目三、项目申请与评审流程1.项目申请条件2.申请材料及提交方式3.项目评审标准与流程四、项目实施与管理1.项目实施周期2.项目经费与资助3.项目管理与监督五、项目成果与应用1.项目成果形式2.项目成果评价3.成果转化与应用前景六、优秀案例分析1.案例一:某交叉学部专项项目成功案例2.案例二:某交叉学部专项项目创新点分析正文: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科技活动项目)是我国为推动交叉学科研究与创新而设立的项目。

它旨在促进不同学科之间的交流与合作,提高我国科技水平,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本文将对交叉学部专项项目进行简要介绍。

一、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简介交叉学部,顾名思义,是指跨学科的学部。

在这个领域内,来自不同学科的研究者共同开展研究,以期在交叉领域取得新的突破。

专项项目则是为了支持这一目标而设立的项目。

通过这些项目的实施,可以促进我国科技水平的提升,推动经济社会发展。

二、科技活动项目的分类交叉学部专项项目涵盖了基础科研、应用研究和技术开发等多个领域。

基础科研类项目主要关注理论研究,为其他项目提供科学依据;应用研究类项目以解决实际问题为目标,将理论应用于实践;技术开发类项目则以创新技术为核心,推动产业升级。

三、项目申请与评审流程申请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的条件较为宽松,只要具备一定研究能力的高校、科研机构和企业均可申请。

申请材料主要包括项目申请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等,需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提交。

项目评审则依据项目的创新性、可行性、预期成果等因素进行,以确保项目的质量和效果。

四、项目实施与管理交叉学部专项项目的实施周期根据项目性质和内容有所不同,一般在数年左右。

项目经费由国家提供,资助金额根据项目需求和评审结果确定。

项目实施过程中,相关部门会对项目进行管理与监督,确保项目按照计划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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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管理办法(暂行)
为推进学科发展,促进学科交叉融合,加快高水平科技人才团队成长,学校将设立“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团队”项目(以下简称“创新团队”),旨在通过校内的培育和孵化,提高承担国家科技计划重大重点科技项目能力。

为加强创新团队项目管理,结合学校实际,依照《华中科技大学自主创新研究基金管理办法》(校科技〔2014〕3号),特制定本办法。

一、申请条件
1.创新团队由跨院系、跨学科领域及校外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并共同围绕一个重要研究方向合作开展创新研究。

2.创新团队应由5-8位学科交叉、优势互补、不同单位的优秀中青年人才组成,开展交叉学科的创新研究。

主要支持我校科研人员与国内外高校、科研机构或企业等开展合作,鼓励校内各院系间的跨学科交叉研究。

3.创新团队负责人应为我校聘用的正高级专业技术人员,具有较高学术造诣和较好组织协调能力,申请当年1月1日未满55周岁。

依托单位应为创新团队负责人所在单位;创新团队其他成员应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有较好的发展潜质。

学校鼓励院系与校外单位共同组建创新团队,并优先考虑校外单位参加的项目。

同一人员只能参加一个创新团队。

二、组织与评审
1. 学校科学技术发展院(以下简称“科发院”)负责受理项目申请、组织专家评审、批准资助项目、管理和监督项目实施。

2.创新团队可自由选题,但必须具有清晰的研究目标和研究计划,拟开展的交叉合作研究工作应具有跨学科、跨领域特点,并具有较强的创新性和较好的可持续性。

3.院系根据“十三五”规划的重要方向和人才队伍发展需求,结合新兴交叉学科发展、学校重要科研平台和大科学工程建设等组建团队,组建方案经院系学术委员会论证,并经合作单位审核同意后报科发院。

4.科发院组织专家进行创新团队项目评审、遴选工作,评审专家组应不少于9位。

5.创新团队的评审应着重考虑以下几个方面:
(1)研究方向和共同研究的科学问题是否面向国家重大战略需求和国际学术前沿,拟开展研究工作的创新性构思及研究方案的可行性;
(2)团队交叉是否跨学科、跨领域及吸纳校外力量,包括基础研究与技术应用的交叉、医工医理交叉、校内外交叉;
(3)团队构成,包括团队负责人和成员的能力与水平、专业结构、年龄结构的合理性,成员间合作研究的相关性。

(4)团队成员组成是否体现了优势互补,是否有较好的合作基础,是否能够形成实质性的深度合作与交流。

三、经费支持与管理
1.学校支持各创新团队自主创新专项经费50-100万元,主要用于科研合作、人员互访和人才培养等。

项目执行期为3年(从获得拨款支持年度算起),经费按年度预算下拨。

2. 创新团队项目经费使用与管理,按照学校自主创新基金经费管理有关规定执行。

相关经费使用与管理须严格执行国家和学校有关财务规章制度,并接受财务、审计、纪委等相关部门的指导和监督。

3.院系不得对支持经费提取管理费,不得转移到校外使用。

团队负责人和成员应实事求是做好年度经费预算,确保年度预算执行率。

对年度预算执行较差的团队,学校将视情况核减支持经费。

四、管理与评估
1.获批的创新团队负责人需填写《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团队任务书》,并与其他成员签订合作协议,以明确创新团队成员的职责、义务、知识产权归属等。

2.创新团队负责人负责创新团队的具体管理,督促成员按计划完成承担的任务,对不合适或不积极参与创新团队工作的成员要及时予以调整,并报科发院审批。

3.科发院负责创新团队执行期间的日常管理、中期检查和年度考核,对未开展实际工作的创新团队可以暂停或予以解散,对执行期内出现重大问题和情况需及时报学校相关部门协商解决。

4.对创新团队成员或负责人出现学术不端行为或其他严重违反管理规定的行为,一经查实,学校将取消其创新团队成员资格或取消该创新团队,并视情况收回相应支持经费。

5.创新团队执行期满后,科发院组织专家对创新团队进行终期评估。

评估结果分为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

学校对不合格创新团队将视情况追还支持经费,对于优秀的团队将视情况进行滚动支持。

6.创新团队发表交叉合作研究取得的研究成果,应以适当方式注明得到华中科技大学创新交叉重点创新团队项目资助(“创新交叉团队”英文名称为: HUST Interdisciplinary Innovation Team)。

五、附则
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执行,由科发院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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