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技术标评标管理办法
桩基础技术标
桩基础技术标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可以删除This document is for reference only-rar21year.March目录第一部分、工程承包承诺 (3)工程质量目标承诺 (3)施工工期目标承诺 (3)第二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 (4)第一章、综合说明 (4)第二章、劳动力投入计划及其保证措施 (10)第三章、施工进度计划 (12)第四章、施工进度施工工期保证措施 (13)第五章、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计划 (17)第六章、主要施工方法及质量保证措施 (18)第七章、冬、雨季施工措施 (28)第八章、施工安全保证措施 (30)第九章、文明施工措施 (32)第十章、现场环境保护措施 (34)第十一章、工程交验后服务承诺及措施 (36)第三部分附图及附表 (37)附表(1)劳动力计划表 (37)附表(2)计划开、竣工日期和施工进度网络图 (38)附表(3)施工总平面图 (39)附表(4)临时用地表 (40)附表(5)拟投入的主要施工机械设备表 (41)第一部分、工程承包承诺工程质量目标承诺我公司承诺,如若中标本工程,公司将组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要求为目标,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实现质量目标,保证工程质量“符合国家验收合格标准”。
如果因我公司原因造成工程质量未达到规定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施工工期目标承诺我公司承诺,如若中标本工程,公司将组织项目施工、管理人员以招标文件规定的工期要求为目标,科学管理、精心施工,确保实现工期目标,保证在“2013年11月2日至 2013年12月31日”完成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施工内容,并确保工程质量。
如果因我公司原因造成工期未达到规定要求,所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我公司承担。
第二部分、施工组织设计或施工方案第一章、综合说明一、编制说明1、工程根据施工招标文件、招标用施工图纸以及国家有关技术规范、验收标准和施工规范等进行编制。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3篇)
第1篇一、总则1.1 为规范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工作公平、公正、公开,提高工程施工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1.2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
二、评标原则2.1 公平原则:评标过程公开透明,所有评标专家、招标人、投标人均应遵守公平原则。
2.2 公正原则:评标专家应独立、客观、公正地评审投标文件,不受任何单位、个人或利益集团的影响。
2.3 诚信原则:评标专家、招标人、投标人均应遵循诚信原则,遵守招标投标法律法规,诚实守信。
2.4 科学原则:评标过程应采用科学、合理的评审方法和标准,确保评标结果的科学性。
三、评标机构3.1 评标机构由招标人依法组建,评标机构应具备以下条件:(1)评标机构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注册资金不低于100万元;(2)评标机构应具备从事招标代理业务的专业人员,具有招标代理资质;(3)评标机构应具备良好的信誉,无不良记录。
3.2 评标机构应设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等组成。
四、评标程序4.1 投标文件接收与审查(1)投标文件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截止时间前提交,逾期提交的投标文件不予受理;(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审查内容包括投标文件完整性、符合性、真实性等;(3)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入评标环节。
4.2 投标文件评审(1)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投标报价、施工组织设计、技术方案、质量保证措施、进度计划、售后服务等;(2)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分,评分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3)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并提出评审意见。
4.3 评标结果公示(1)评标委员会根据评审结果,确定中标候选人;(2)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为3个工作日,公示内容包括中标候选人名称、投标报价、评标结果等;(3)公示期满后,招标人向中标候选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评标原则及办法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2、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一)、招标报价(60分)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
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 其中:C=评标基准价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投标单位个数3、减分计算办法:偏差率=(招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1、施工计划的可行性:主要施工计划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计划。
(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
闽建〔2017〕5号---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的规模和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另行发布。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其中,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工程,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
第四条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均分为A、B两类,A类适用于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 1 -分值的工程,B类适用于未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本办法所称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下简称“信用分”),均为省住建厅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站:xy。
)公布相应工程类别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
第五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三阶段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对于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资格文件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和K、Q值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省住建厅颁发的计价定额(没有发布的,按国家计价定额)、费用定额、人工费指数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明确作为计价依据的材料信息价(其他材料价按市场询价)确定,严格实行编、审分离,其成果文件应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及细则
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和标准一、评标原则及办法1、本办法是第三章投标人须知中评标内容的具体细则。
2、本项目采用的是资格后审,按招标文件要求开标后各投标单位首先要通过资格审查,只有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单位方可进入评标程序。
3、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由7人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2人,专家5 人;评标专家由鄂尔多斯市评标专家库随机抽取。
4、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即最大限度的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标准要求,评委对投标文件中的报价、工期、质量以及企业业绩、社会信誉及实力、施工组织设计、财务状况、服务承诺等方面赋予不同的权重,对投标文件的满足程度进行综合评估,以评分方式进行评价。
5、评标委员会按综合得分高低的结果推荐前2-3名为中标候选人,并写出评标报告,提交招标人。
二、综合评价内容及标准(一)、投标报价(60分)1、本工程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2008》,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价于投标截止时间前5日,以传真方式通知所有投标人,标底在开标时公布。
2、该招标工程采用复合标底确定评标基准价,其中: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占权重的20%,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占权重的80%C(评标基准价)=(A1+A2+A3……An)/n×20%+B×80%其中:C=评标基准价B=招标人经审定后的标底A=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当投标人个数大于5家时,将去掉一个最高值和一个最低值后计算投标人报价的算术平均值)n=投标单位个数3、减分计算办法:偏差率=(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100%当偏差率=0时,投标报价为60分,当偏差率为正值时,每1%减2分,当偏差率为负值时,每1%减1分,减分从60分开始。
(二)、施工组织设计(30分)1、施工方案的可行性:主要施工方案科学合理,能够指导施工,有满足需要的施工方案。
(0- 5)分。
2、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所采取的技术措施:投标人质量管理体系健全,自检体系完善,投标书符合招标文件及国家、行业、地方强制性标准规范要求,并有完善.可行的工程质量保证体系和防止质量通病的措施及满足工程质量检测设备。
技术评标工作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技术评标工作,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公平、公开,提高评标效率和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组织的技术评标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工程、货物、服务采购项目的评标。
第三条技术评标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二)科学、合理、高效原则;(三)诚实信用原则;(四)保密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技术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以下人员组成:(一)评标专家:由招标单位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二)招标单位代表:负责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提出评标意见;(三)监督人员:负责对评标过程进行监督,确保评标工作的公正性;(四)记录人员:负责记录评标过程,整理评标结果。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的职责:(一)制定评标办法;(二)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三)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四)提出评标意见;(五)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第六条招标单位代表的职责:(一)监督评标委员会的工作;(二)对评标结果提出意见和建议;(三)对评标过程中的问题进行处理。
第七条监督人员的职责:(一)监督评标委员会的组成和评标过程;(二)对评标结果进行审核;(三)对评标过程中的违规行为进行制止。
第八条记录人员的职责:(一)记录评标过程;(二)整理评标结果;(三)归档评标资料。
第三章评标程序第九条投标文件接收与登记(一)招标单位应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接收投标文件;(二)接收投标文件后,应进行登记,并通知投标人;(三)对投标文件进行初步审查,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应予以退回。
第十条技术评审(一)评标委员会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评标办法;(二)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技术评审,重点关注投标人的技术方案、技术实力、项目实施能力等方面;(三)评标专家对投标文件进行打分,并形成技术评审报告。
第十一条综合评价(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技术评审报告,对投标人的技术方案进行综合评价;(二)综合评价应包括技术方案的可行性、实施难度、预期效果等方面;(三)综合评价结果作为评标委员会提出评标意见的依据。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
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福建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评标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施工评标活动,健全建筑市场诚信体系,形成“守信激励、失信惩戒”的市场竞争机制,维护招投标当事人合法权益,切实保障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电子招标投标办法》、《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项目(以下简称“工程”)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综合评估法评标。
技术、性能有特殊要求工程的规模和标准由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以下简称“省住建厅”)另行发布。
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工程,应当采用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评标。
其中,招标控制价在800万元及以下(省政府或省政府办公厅另有文件规定的,从其规定)的工程,可以采用简易评标法评标。
第四条综合评估法和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中标法均分为A、B两类,A类适用于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B类适用于未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工程。
本办法所称的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以下简称“信用分”),均为省住建厅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网站:第五条评标活动应当遵守公平、公正的原则。
评标委员会对每组投标文件按资格文件、技术文件(如有)、商务文件三阶段进行评审,前一阶段评审合格的,方可进入下一阶段的评审。
对于技术文件采用暗标的方式进行评审的,经评标委员会同意,可以在资格文件评审之前进行技术文件评审。
第二章招标控制价和K、Q值第六条招标控制价应当根据招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和有关要求、施工现场实际情况、合理的施工方法,按照《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等国家和省现行计价办法,省住建厅颁发的计价定额(没有发布的,按国家计价定额)、费用定额、人工费指数和施工机械台班单价,以及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发布的明确作为计价依据的材料信息价(其他材料价按市场询价)确定,严格实行编、审分离,其成果文件应当明确所采用的主要材料、设备的品牌或生产厂家以及质量等级。
护坡桩招标文件评标办法
一、总则为规范护坡桩招标投标活动,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评标办法。
二、评标原则1. 公平、公正、公开原则;2. 科学、合理、择优原则;3. 合同履约原则;4. 法定资格和业绩优先原则。
三、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代表、技术专家、经济专家、法律专家等组成,人数为五人以上单数,其中技术、经济专家不得少于评标委员会总数的2/3。
四、评标程序1. 投标文件递交: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的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2. 投标文件审查: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包括形式审查和资格后审。
a. 形式审查: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密封性、签署等。
b. 资格后审:审查投标人的资格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包括企业资质、业绩、财务状况等。
3. 投标文件澄清: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的疑问,可以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但澄清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 投标文件评审: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审,包括技术评审、商务评审和综合评分。
5. 评标结果公示: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工作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并对评标结果进行公示。
6. 中标通知书发出:招标人根据评标结果确定中标人,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五、评标标准1. 技术评审(40分)a. 技术方案合理性(10分):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是否合理、可行,是否符合工程要求。
b. 技术先进性(10分):投标人提交的技术方案是否具有先进性,能否提高工程质量和效率。
c. 施工组织设计(10分):投标人提交的施工组织设计是否科学、合理,能否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d. 质量保证措施(10分):投标人提出的质量保证措施是否有效,能否确保工程质量。
2. 商务评审(30分)a. 投标报价(15分):投标报价是否合理、公正,是否符合市场行情。
桩基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
桩基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为了保证桩基础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有效地组织施工和监督工作,制定桩基础工程项目管理制度是必不可少的。
本制度的制定目的是规范桩基础工程项目管理工作,加强对桩基础工程施工全过程的监督管理,确保桩基础工程的顺利进行并达到设计要求和安全标准。
一、项目管理机构1.项目管理部门:桩基础工程项目的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专门的项目管理部门,负责桩基础工程工程项目的组织、管理和监督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具有相关工程管理资质和技术背景,能够有效地组织桩基础工程项目的施工活动。
2.项目管理人员:项目管理部门应当设立项目经理、工程监理、质量工程师等职务,负责桩基础工程项目的管理和监督工作。
项目管理人员应当具有相关专业技术背景和丰富的工程管理经验,能够有效地指导和管理桩基础工程项目的施工过程。
二、施工前期管理1.项目立项阶段:在桩基础工程项目立项阶段,需要对项目进行评估、论证和规划,确定项目的施工方案和工作计划。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评估,确定桩基础工程的施工标准和主要施工技术。
2.设计阶段:在桩基础工程项目设计阶段,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对设计方案进行检查和审查,确保设计符合要求和安全标准。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与设计院保持密切的联系,及时沟通和解决设计中的问题和矛盾。
3.招标阶段:在桩基础工程项目招标阶段,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制定招标文件、评标标准和评标办法,并组织招标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对投标单位进行审查和评估,选取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三、施工中期管理1.施工组织:在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中期,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对施工单位进行组织和管理,指导和协调施工工作。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详细的施工计划和施工方案,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监督管理。
2.质量控制:在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中期,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加强对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项目管理部门应当制定严格的质量管理标准和检测方法,指导和监督施工单位进行质量检查和验收。
3.安全监督:在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中期,项目管理部门需要对施工过程进行安全检查和监督。
桩技术标评标细则
桩技术标评标细则1.文件完整性评分1.1桩技术标文件的完整性:评审是否按要求提交了所有必要的文件及清单。
按照文件的完整性进行打分,满分10分。
2.技术方案评分2.1技术方案的综合性:评审桩技术标文件所提供的技术方案是否能够满足项目需求,并展示出承包商的技术能力和创新能力。
根据方案的综合性进行打分,满分30分。
2.2方案可行性:评审技术方案的可执行性以及在施工过程中是否易于操作。
根据方案的可行性进行打分,满分20分。
2.3方案的风险评估:评估技术方案的风险,并据此进行打分,满分10分。
3.人员组织评分3.1技术团队的专业性:评审技术团队的专业性和经验,包括技术负责人和项目经理。
根据人员组织的专业性进行打分,满分20分。
3.2人员配备合理性:评审承包商在施工过程中所配备的人员是否合理,包括技术人员和施工人员。
根据人员配备的合理性进行打分,满分10分.3.3人员培训计划:评审承包商是否提供了人员培训计划,并据此进行打分,满分10分.4.施工方案评分4.1施工工艺流程:评审承包商所提供的施工工艺流程的合理性和可行性,根据施工工艺流程进行打分,满分30分.4.2安全计划:评审承包商所提供的安全计划的合理性和有效性,根据安全计划进行打分,满分10分.5.材料设备评分5.1材料的合理性:根据材料的合理性来进行打分,满分30分.5.2设备的先进性:根据设备的先进性进行打分,满分10分.6.技术服务评分6.1施工过程技术服务的可行性:评审承包商所提供的施工过程技术服务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技术服务的可行性进行打分,满分30分.6.2售后服务的可行性:评审承包商所提供的售后服务的可行性和有效性,根据售后服务的可行性进行打分,满分10分.二、评标方法1.按照上述评分项对每个评分项进行加权计算,得出各项得分。
2.将各项得分相加,得出最终得分。
3.根据得分高低确定中标人。
三、评标委员会1.评标委员会由相关专家和行业专家组成,确保评标过程的公正性和专业性。
桩基础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桩基础工程质量管理,保障工程安全,提高工程人员素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标准,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关于桩基础考核管理的规定。
第三条公司负责桩基础工程项目的考核评定,确保施工合格,质量可控。
第四条桩基础工程施工人员应遵守本制度规定,加强自身素质提升,严格遵守工程规范,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条公司应建立健全桩基础考核管理体系,明确管理责任,确保考核工作有效开展。
第二章考核内容第六条桩基础工程项目考核内容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施工方案合理性评估(二)施工进度控制(三)施工质量管理(四)安全生产管理(五)工程成本控制(六)施工队伍素质评定(七)其他需要重点考核的内容第七条公司应根据具体项目实际情况,对桩基础工程项目进行综合考核评定。
第八条考核结果将作为桩基础工程项目的重要依据,影响项目工程付款、奖励惩罚等方面。
第三章考核流程第九条桩基础工程项目考核流程如下:(一)施工方案编制1. 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前,应制定详细施工方案,包括施工工艺、材料质量要求、安全措施等。
2. 施工方案应提交相关部门审批,并经确认后方可施工。
1. 按照施工方案制定施工进度计划,严格按照计划进行施工。
2. 如有进度延误,应及时报备,并制定补救措施,保证施工进度。
(三)施工质量管理1. 施工人员应按照工程规范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符合标准。
2. 按照规定检验验收工程质量,确保合格。
(四)安全生产管理1. 桩基础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严格遵守安全生产规定,加强安全教育培训。
2. 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保证施工过程安全。
(五)工程成本控制1. 施工过程中,需严格控制工程成本,确保项目经济合理。
2. 按照规定核算工程费用,确保合规。
(六)施工队伍素质评定1. 对施工队伍进行管理,根据施工队伍实际情况评定素质水平。
2. 根据评定结果,对施工队伍进行奖惩。
第四章考核结果处理第十条桩基础工程项目考核结果将作为重要依据,影响项目工程付款、奖励惩罚等方面。
桩基工程综合评标方案有哪些
桩基工程综合评标方案有哪些一、前言桩基工程是建筑工程中重要的基础施工技术,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整个建筑的安全和稳定性。
因此,对桩基工程进行综合评标是十分重要的,只有通过科学的评标方案,才能确保桩基工程的质量和安全。
本文将对桩基工程综合评标方案进行详细介绍,希望对广大建筑工程从业者有所帮助。
二、评标范围1. 桩基工程的设计方案:评标主要包括桩的类型、长度及直径、材料、施工方法等内容,评标标准应该是符合国家相关规定,且能够满足工程实际要求的设计方案。
2. 施工组织设计:评标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工艺方案、安全技术措施、质量控制方案等,评标标准应该是合理、科学、安全可行的施工组织设计。
3. 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评标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设备设施、主要施工人员的资质及工作经验等,评标标准应该是能够满足工程施工要求的设备和施工人员。
4. 施工方案的经济性和环保性:评标内容主要包括施工方案的成本控制、资源利用、环保措施等,评标标准应该是节约资源、降低成本、保护环境的施工方案。
5. 施工单位的技术和管理水平:评标内容主要包括施工单位的技术人员水平、管理能力、质量控制体系等,评标标准应该是能够满足工程实际要求的技术和管理水平。
三、评标方法1. 文件资格审查:评标委员会应该先对申报单位提交的文件进行资格审查,主要包括申报单位的资质证书、施工资格、施工项目经验等,确保申报单位的合法性和资质。
2. 专家评审:评标委员会应该邀请具有丰富经验的专家组成评审团队,对申报单位的桩基工程设计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施工设备和施工人员、经济性和环保性、技术和管理水平等方面进行专业评审,形成评审报告,并根据评审结果给出评分。
3. 现场考察:评标委员会应该对申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现场考察,主要包括设备和施工人员、施工组织情况、现场安全措施等,确保评审的真实性和客观性。
4. 综合评分:评标委员会应该根据专家评审和现场考察的结果,对申报单位进行综合评分,确定最终中标单位。
施工项目评标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评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项目的评标活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评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施工项目评标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原则;(二)科学、合理、经济、实用原则;(三)质量第一、信誉至上原则;(四)保护环境、节约能源原则。
第四条公司设立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监督施工项目的评标工作。
第二章评标程序第五条施工项目评标分为开标、评标、定标三个阶段。
第六条开标阶段:(一)招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二)开标由招标人主持,邀请评标委员会成员、投标人代表和其他相关人员参加;(三)开标过程应当记录,并由参加人员签字确认。
第七条评标阶段:(一)评标委员会负责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包括技术、商务、价格等方面;(二)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综合评价,形成评标报告;(三)评标委员会应当推荐合格的中标候选人,并确定中标人。
第八条定标阶段:(一)招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的推荐意见,确定中标人;(二)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并通知未中标人;(三)招标人和中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施工合同。
第三章评标管理第九条评标委员会应当对评标过程进行保密,不得泄露投标人的商业秘密。
第十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二)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三)不得接受投标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四)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影响评标公正性。
第十一条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一)与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二)与投标人负责人或者代理人有利害关系的;(三)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标的关系的。
第十二条评标委员会成员违反本制度规定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桩基工程施工投标须知
桩基工程施工投标须知(一)总则本次招标工作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组织和实施,通过公开招标来择优选定施工单位。
1、工程情况1.1 工程名称:1.2 招标范围:2、本工程立项计划已得到有关部门的批准,工程资金自筹,并将部分资金用于本工程施工合同项下的合格支付。
3、招标说明3.1 投标须知前附表一和附表二;3.2 招标文字定义:3.2.1“招标人”系指招标单位:3.2.2“投标人”系指向招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具有相应能力的承包商。
4、资质与合格条件的要求4.1 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或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项目经理具备全国注册壹级建造师资质。
4.2 投标人应是参与本工程报名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
4.3 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随其它投标文件一起提交相关的有效证明资料。
4.4在签订合同前,发包人有权要求投标人补充提交证明其具有承担本工程能力的必要材料。
4.5不允许任何单位对同一标段工程提交或参与提交两份或两份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
4.6 投标人应遵守有关法律和规章条例,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投标费用5.1 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含电子清单)费用:元/套(现金交纳),此费用不退。
5.2 发标时各投标人向招标人交纳图纸及相关资料押金500元整(现金交纳),招标人向交纳押金的投标人开具收款收据,待本工程招标公示期满后 5 日内,凭无损且完整的图纸无息退还押金,如在规定时间内投标单位未进行图纸退还,责任自负。
5.3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除本合同另有规定外,不予退还。
5.4 建设工程交易服务费按照收费标准向规定机构缴纳。
5.5 招标人对未中标人不予任何形式的补偿。
6、现场勘察6.1 各投标人在发标会后,应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充分了解现场总体布置情况、工程现场道路、储存空间、装卸等限制条件及其它任何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以便各投标人获取须自主考虑的有关投标文件编制和合同签署所需的相关资料和数据,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闽建筑[2004]80号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
印发《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的通知闽建筑[2004]80号各设区市建设局、房管局、市政公用局、园林局:为进一步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保证建设工程质量与安全,省厅组织制定《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详见附件),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迳向省厅建筑业处反馈。
福建省建设厅二○○四年十二月三十日附件关于加强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管理的若干规定(试行)第一条为规范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投标活动,提高招标投标效率,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现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下列房屋建筑分部分项或专业工程可以单独发包:(一) 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1 4层(42米)以上高层建筑的桩基工程;(二) 单项施工预算造价大于200万元或者不与主体结构工程统一设计、施工的装修工程;(三) 建筑高度24米及以上且建筑面积2万平方米及以上建筑的消防工程;(四) 冷冻机组制冷量30万大卡及以上的中央空调系统;(五) 建筑智能化工程、电梯工程;(六) 工程项目前期“三通一平’’工程。
招标人依法将分部分项工程或专业工程单独发包的,招标人编制工程预算造价和投标人报价应按国家和省有关规定计取总承包服务费。
第三条施工企业开发的房地产项目,且该施工企业资质等级符合工程要求的,可自行组织施工。
第四条同一招标项目按规定需有两种及以上不同专业资质条件要求的,应当允许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联合体投标。
装修、幕墙、智能化、钢结构、消防、环境等专项工程的设计与施工分开招标的,允许有相应施工资质的设计中标单位参加施工投标。
主项资质与增项资质具有同等效力,招标人不得歧视或者排斥具有增项资质的投标人参与投标。
第五条所有应公开招标项目均实行资格后审。
桩基础工程技术标评标管理办法
技术标评标管理办法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等资格证明材料、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工期、投标人业绩与信誉、项目人员配备、投入使用材料、机械设备配备等评审内容进行分析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不得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的内容。
(一)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的完整有效性,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的有效性,有无实质性内容的偏离。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专业资质、企业资信、纳税证明等文件。
技术标中提供的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但考察时必须提供原件.①企业专业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③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证书;2、投标文件的完整有效性:投标文件所述内容必须与所招标的项目吻合,是在详细了解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切实针对招标项目所进行的技术文件的编写。
不得出现前后矛盾、丢项、所述内容和本工程内容不符的现象。
(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技术标要求,对应提供技术文件,应与招标项目吻合,技术文件切合实际,可实施性强。
2、图纸及技术文件:以本工程招标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要求为准,不得擅自篡改。
图纸中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由投标单位负责.3、工期: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项目工期的要求.4、工程验收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验收。
(三)工程业绩:投标单位需提供3个以上、近三年内施工的(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桩基工程实例,且至少有其中1个桩基工程施工区域在河北地区,工程验收合格。
业绩部分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完善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详细的人员组织架构,尤其是重点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和人、机、物料投入及进场计划、施工计划的安排。
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
附件二:江苏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办法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我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招标评标活动,根据招标投标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我省行政区域内依法进行施工招标的国有资金项目的评标活动,适用本办法.第三条评标可以采用综合评估法、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区间随机确定中标人法或者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方法。
各地可以根据本办法的有关规定,结合实际情况确定适用于本地区的评标办法。
第四条经评审的最低投标价法、合理低价法、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适用于具有通用技术、性能标准或者招标人对其技术、性能没有特殊要求的中、小型工程及一般住宅小区工程。
小型工程提倡采用合理价随机确定中标人法。
综合评估法适用于大型及以上工程或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程。
第五条本办法所称的大型工程、技术较为复杂的工程含义与附件一第三十九条相同。
小型工程是指施工单项合同估算价在1000万元以下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总承包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400万元以下的装饰装修、安装、钢结构、幕墙工程,单项合同估算价在200万元以下的智能化、土石方、桩基、基坑支护、园林绿化等专业工程;介于大型工程和小型工程之间的为中型工程。
各省辖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当地实际,对上述小型和中型工程的规模进行适当调整。
第六条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属于重大偏差,视为未能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应当作为无效投标予以否决:1、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投标人的公章;2、投标文件中的投标函未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3、如投标函加盖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印章(或签字)的,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没有合法、有效的委托书(原件)的;4、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或招标文件要求的;5、投标人名称或组织结构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6、除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经招标人书面同意外,项目负责人与资格预审时不一致的;7、组成联合体投标未提供联合体各方共同投标协议的;8、在同一招标项目中,联合体成员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9、联合体成员与资格预审确定的结果不一致的;10、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11、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及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12、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暂估价、暂列金额及甲供材料价格不一致的;13、与招标文件明确列出的不可竞争费用项目或费率或计算基础不一致的;14、与招标文件提供的工程量清单中的项目编码、项目名称、项目特征、计量单位、工程量不一致的;15、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投标保证金的;16、投标文件载明的招标项目完成期限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的;17、明显不符合技术规范、技术标准的要求的;18、投标文件载明的货物包装方式、检验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的;19、投标文件提出了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或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工程验收、计量、价款结算和支付办法的;20、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文件未能解密且按照招标文件明确的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补救方案补救不成功的;2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制作过程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的;22、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23、不符合招标文件有关暗标的要求。
施工项目评标管理制度
施工项目评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项目评标活动,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施工项目的评标管理工作。
第三条评标活动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确保评标过程的透明性和评标结果的公正性。
第二章评标组织与管理第四条公司成立评标委员会,负责组织、协调和管理施工项目的评标工作。
评标委员会由公司领导、相关部门负责人和专业技术人员组成。
第五条评标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一)制定评标方案和评标办法;(二)审核投标人的资格;(三)组织评标活动,确保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四)对评标结果进行审议和确认;(五)处理评标过程中的异议和投诉;(六)其他与评标相关的工作。
第六条评标委员会下设评标办公室,负责评标委员会的日常工作。
评标办公室设在公司招标投标管理部门。
第七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具备以下条件:(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二)熟悉施工项目的专业技术知识;(三)具有丰富的评标工作经验;(四)与投标人无利益关系。
第八条评标委员会成员应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评标过程中的任何信息。
第三章评标程序与要求第九条评标程序:(一)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定评标方案和评标办法;(二)评标委员会审核投标人的资格;(三)评标委员会组织评标活动,按照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四)评标委员会对评标结果进行审议和确认;(五)评标委员会公示评标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六)评标委员会处理评标过程中的异议和投诉。
第十条评标要求:(一)评标委员会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评标办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二)评标委员会应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核,确保其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三)评标委员会应保证评标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不得歧视任何投标人;(四)评标委员会应认真履行职责,对评标结果负责。
第四章异议与投诉处理第十一条投标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评标结果公示期内向评标委员会提出书面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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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标评标管理办法
依据招标文件中载明的对投标文件中提出的营业执照资质等级等资格证明材料、施工组织设计、工程质量保证措施、施工工期、投标人业绩与信誉、项目人员配备、投入使用材料、机械设备配备等评审内容进行分析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能够最大限度地满足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进行评审和比较。
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各项综合评价标准不得有以不合理的条件限制或者排斥潜在投标人,以及对潜在投标人实行歧视性待遇的内容。
(一)资格审查:审查投标人资格;投标文件的完整有效性,代理人的法律地位的有效性,有无实质性内容的偏离。
1、资质要求:投标单位必须提供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合法的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证书、专业资质、企业资信、纳税证明等文件。
技术标中提供的资质证书可为复印件,但考察时必须提供原件。
①企业专业资质等级必须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
②组织机构代码证书;
③税务登记证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重合同,守信用”荣誉称号证书;
2、投标文件的完整有效性:投标文件所述内容必须与所招标的项目吻合,是在详细了解招标文件的前提下,切实针对招标项目所进行的技术文
件的编写。
不得出现前后矛盾、丢项、所述内容和本工程内容不符的现象。
(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
1、投标单位必须按招标文件中所载明的技术标要求,对应提供技术文
件,应与招标项目吻合,技术文件切合实际,可实施性强。
2、图纸及技术文件:以本工程招标图纸及有关设计说明、要求为准,不得擅自篡改。
图纸中需要二次深化设计的,由投标单位负责。
3、工期:投标单位必须满足招标项目工期的要求。
4、工程验收标准:依据招标文件要求和相关规范标准验收。
(三)工程业绩:
投标单位需提供3个以上、近三年内施工的(已完工或在建)的类似
桩基工程实例,且至少有其中1个桩基工程施工区域在河北地区,工程验收合格。
业绩部分投标人须提供施工合同原件、竣工验收证明等。
(四)施工组织设计
投标单位必须提供完善的施工技术方案和详细的人员组织架构,尤其是重点和难点工程的施工技术方案、措施和人、机、物料投入及进场计划、施工计划的安排。
1、总体概述:描述招标项目及工程内容整体情况。
2、施工进度计划:符合招标文件工期要求并安排合理。
3、工期措施:保证措施可靠(含季节施工措施、雾霾相应风险措施、农忙保勤措施和技术措施)。
4、机械设备投入计划和选型:须符合工程要求。
5、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内容齐全、合理。
6、关键施工技术、措施:技术措施合理可行。
7、质量保证体系和质量保证措施:完整可靠,可实施性强。
8、安全文明施工措施:措施明确、详尽完整。
9、项目班子职业资格及业绩
①、项目经理:项目经理应具有一级建造师或注册岩土工程师职业资格;据有中级工程师职称,且具有相应桩基工程规模的工程业绩和经验;
②、技术负责人:应具有二级建造师职业资格,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担任过类似桩基工程的技术负责。
③、安全负责人:应具有安全工程师职业资格,专业对口;担任过类似工程的安全负责人。
④、质量负责人:应具有中级以上职称,专业对口;担任过类似工程的质量负责人。
⑤、项目其他组成人员: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10、施工方案:
(1)、综合说明
①有关质量、工期、文明施工、服务等对业主的承诺;
②工程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措施;
③养护管理等服务措施;
④工期、质量标准达不到招标文件要求的为废标。
(2).施工方案及保证措施
①施工技术措施、施工方法、非正常季节施工措施;
②计划安排、进度表编制,节假日施工及保勤措施;
(3)、施工总平面图和机械配备
施工总平面图内容齐全、清晰、明确、布置合理,机械配备得当。
(4)、安全文明施工
①有安全文明施工措施;
②有临时施工用电安全措施;
③有机械设备使用安全管理措施;
④有防火措施;
⑤有环境保护措施(卫生、噪音等);
(5)、后期维护及承诺:
①对招标文件后期服务要求的详细陈述响应;
②后期服务的体系及措施;
③投标人的个性服务承诺;
④安装维护专业人员专业素质、维护周期情况。
(五)标评标标准
技术标(施工组织设计)及分项评分标准记录表(标准分为100)
打分原则为评标组员各自打分后计算平均分。
得分合计低于75分为不合格,前七项有得差的项目为技术标不合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