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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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4]51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4]51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通知(宁政发〔2014〕5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2月27日南京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为全面深入推进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改善环境空气质量,根据国务院《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和《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行动目标(一)指导思想以保障市民健康为出发点,以防治细颗粒物(PM2.5)污染为重点,以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削减污染物排放为核心,坚持污染物总量减排与空气质量改善相协同,着力完善政府主导、企业施治、公众行动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经济、科技和行政手段,有效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努力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为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把南京打造成为“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提供坚实保障。

(二)行动目标深化落实工业、能源、建设、交通、农业、生活等六大领域的大气污染治理措施,全面推进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等污染物协同控制和综合减排。

通过4年的全面努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得到有效改善,灰霾天数明显下降。

到2017年,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较2012年下降20%左右。

二、主要任务(一)优化产业结构和布局1.调整产业布局。

2014年底前,基于环境承载力和大气污染现状,出台符合城市定位的工业企业发展政策;根据全市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产业布局和企业特点制定重点区域转型发展规划。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41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41号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办发[2006]1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三十一日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为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要求,切实解决一些化工企业存在的安全和环保问题,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行业竞争力和发展水平,根据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要求,市政府决定,从2006年10月起用三年时间,在全市开展以治理环境污染和落实安全生产措施为主要内容的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

一、工作思路和基本要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环保优先、节约优先和安全发展,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的结构体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进一步遏制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事故,全面提高化工行业环保、安全水平和发展水平。

全面落实环保优先的方针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标本兼治、重在治本,切实开展好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

工作中要做到思想认识上警钟长鸣、制度保证上严密有效、技术支撑上坚强有力、监督检查上严格细致、事故处理上严肃认真,确保专项整治取得实效。

二、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整治范围: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

主要目标: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用一年时间集中整顿、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园区集中。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02•【字号】宁政发[2013]34号•【施行日期】2013.02.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的通知(宁政发[2013]3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2日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2013年,是全面完成“十二五”环保任务的关键年,也是“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攻坚年,更是创建国家生态市的决战年。

为进一步明确2013年全市环保工作的目标任务,有效改善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特制定2013年南京市环境保护和生态文明建设目标任务。

一、总体要求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牢固树立生态文明观,坚持生态为基、环保优先的方针,围绕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奋斗目标,紧扣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提升群众环境满意率这一核心,继续实施“三个最严”的环保制度,全力推进污染减排、蓝天清水、生态创建等各项重点工程,努力在控制煤炭消耗总量、提高污水收集处理率、创建国家生态市等方面取得重大进展,确保国家生态市创建顺利通过国家考核验收,确保各项环境指标达到亚青会承办要求,以良好的环境质量迎接2014年青奥会,为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打造“美丽中国”的标志性城市夯实生态环境基础。

二、主要环境目标(一)全年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8%(老标准),对照新的国家环境空气质量评价标准,全年空气质量达标天数比例不低于60%;空气中可吸入颗粒物(PM10)、细颗粒物(PM2.5)年均浓度分别比上年下降5微克/立方米、3微克/立方米;降尘均值同比下降10%左右。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12.08•【字号】宁委发〔2017〕37号•【施行日期】2017.12.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自然生态保护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的通知宁委发〔2017〕37号各区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2017年12月8日南京市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严格落实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进一步强化“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根据国家和省市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总体要求、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以及《江苏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规定(试行)》,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市委和市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市法院和检察院,依照有关法律法规、行政规章以及本规定,履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

各区党委和政府应结合机构设置和相关工作分工情况,对本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做出相应规定,设置环境保护协调机构。

江北新区管理委员会对江北新区直管区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和生态环境质量负责,在江北新区共建区内行使市级环保审批管理权限。

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江宁经济技术开发区党政领导机构及其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参照本规定制定相应的规定。

第三条坚持绿色发展、环保优先、生态安全、公众参与、损害担责的方针,按照依法依规、党政同责、归属明晰、权责一致、多方联动的原则,建立管发展必须管环保、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责任体系。

第四条党委和政府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及环境质量负总责;环境保护部门对本行政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党委和政府其他有关部门、法院和检察院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履行生态环境保护相关职责。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5.17•【字号】宁委发[2012]36号•【施行日期】2012.05.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原材料工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宁委发〔2012〕36号)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特制定本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世界一流化工园区为转型标杆,按照“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要求,突出生态环保倒逼机制,加快推动园区发展“三个转变”:增长方式由投资驱动为主向投资、创新驱动并重转变;产业结构由以高排放、高消耗的传统基础化工为主向以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益的绿色化工与新兴产业为主转变;生态环境建设由环境污染控制向生态环保倒逼转型提升转变,形成绿色生产集约高效、科技人才高度集聚、生态环境质量全面改善的良好发展格局。

(二)发展定位通过拓展发展空间,优化功能布局,在拉长现有化工优势产业链的基础上,积极发展新材料、生命科学、现代物流、新能源运用、节能研发与制造等产业,全力打造集生态环保、先进制造、科技研发、现代物流等多功能于一体的转型升级示范区域,建设“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绿色化工高端产业基地、化工科技创业创新基地、生态建设与循环经济示范基地:--绿色化工高端产业基地。

按照产业存量减碳化、增量低碳化的要求,以延伸石化、碳一产业链建设为抓手,全力推进优势产业高端发展、新兴产业倍增发展、现代服务业跨越发展。

积极推动优势产业按照循环经济要求向下游、高端集聚延伸,并带动形成新材料、生命科学化学品、高端专用化学品等新兴产业集群及现代服务业配套体系,打造上下游一体化的绿色化工高端产业基地。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5.02.07•【字号】宁政发[2005]32号•【施行日期】2005.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05]32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经市十三届人大三次会议审议通过。

市政府研究决定,对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确定的目标任务实行目标责任管理。

现将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责任部门和单位抓紧制订实施方案,加强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目标任务顺利完成。

二00五年二月七日2005年《政府工作报告》任务分解落实方案一、加快结构优化升级,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变大力发展高新技术产业。

以电子信息、生物医药、新材料为重点,加快建设产业新高地。

实施高新技术产业化专项工程,集聚创新要素,提升产品竞争力。

(许慧玲、奚永明同志牵头,市科技局、经委具体实施)继续实施“科技企业双百工程”,培育和壮大高新技术企业,提高企业创新能力和自主研发能力。

努力建设中国软件名城,加速软件产业的企业集聚、人才集中,扩大软件出口,全年软件和系统集成销售收入增长50%。

(许慧玲同志牵头,市科技局具体实施)加速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培育一批信息化带动工业化的示范企业,推进机制创新,降低资源消耗,提高产出效益。

(许慧玲、奚永明同志牵头,市科技局、经委具体实施)坚持以提高效益为中心,全力推进工业第一方略。

围绕新一轮沿江开发,加快实施产业布局规划,促进产业结构调整、生产要素整合和企业改组改造。

(陈家宝、奚永明同志牵头,市发改委、经委具体实施)集约利用土地,盘活土地存量,提高投资强度,加快现有开发区的调整改造和优化发展。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4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42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正文:----------------------------------------------------------------------------------------------------------------------------------------------------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推进可持续发展“1+2”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13】14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产业转型、生态创建、民生改善及节能降耗、减排治污、循环发展等各项工作,根据国务院和省政府文件精神,我市拟定了《南京市关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并就加快发展循环经济、调整能源结构制定了专项实施方案(见附件1、2,简称“1+2”文件),现将“1+2”文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5月6日南京市关于推进可持续发展的实施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加快生态文明建设,协调推进产业转型、民生改善及社会发展,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加强资源节约型社会建设、推进可持续发展和循环经济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推进可持续发展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可持续发展的目标任务可持续发展的总体目标是:促进新型工业化、信息化、城镇化、农业现代化同步发展,着力优化产业结构、投资结构、能源结构、消费结构,到2020年基本建成经济发展、生态和谐、社会公平协调统一,子孙后代代际公平、永续发展的独具魅力绿色都市和美丽中国示范城市。

--发展模式可持续。

经济结构进一步优化,战略性新兴产业快速发展,产业转型升级加快;清洁生产和文明消费模式常态化,经济增长更加注重资源节约和质量效益。

到2020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超过60%,省级以上开发区占全市GDP比重超过50%,战略性新兴产业销售收入超过10000亿元,90%以上企业开展清洁生产。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宁委发[2011]65号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宁委发[2011]65号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工作的决定(宁委发[2011]65号)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环境保护重点工作的意见》和中共江苏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省建设,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意见》,进一步促进发展转型,全面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打造独具魅力的绿色都市,为全市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奠定坚实基础,现就进一步深化环境保护工作,作出如下决定。

一、深刻认识深化环境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1、环境保护形势依然严峻。

“十一五”以来,我市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落实环保优先方针,推进生态市建设,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取得重大进展,生态环境质量总体改善。

但由于我市多年形成的重化工业比重较大,结构型污染依然偏重,经济发展的资源环境约束较为突出,同时城市化快速发展伴生而来的建设、交通、生活等污染日益显现,灰霾天气现象增多,总体环境质量与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要求仍有较大差距,环境保护工作有待进一步改善。

2、环境保护任务十分艰巨。

作为2014年青奥会的举办城市,对城市生态环境质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经济增长和城市扩张,污染减排压力将进一步加大,抑制增量、削减存量的任务将十分艰巨。

积存的环境问题和安全隐患日益显现,环境安全的保障压力进一步加大;随着公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环境需求的提高,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提升环境质量的任务显得十分迫切。

3、环境保护使命责任重大。

“十二五”是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关键时期,是“办好青奥会、建设新南京”的决战时期,是建设国家生态市、全面提升生态文明水平的攻坚时期,更是资源环境倒逼发展转型的战略机遇期。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8.07•【字号】宁政发[2006]166号•【施行日期】2006.08.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的通知(宁政发[2006]16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统筹规划生态市建设工作,保持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健康、可持续发展,市政府审议通过了《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情况遵照执行。

二○○六年八月七日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建设生态市,是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的重要举措,是实现“富民强市、两个率先”的必然要求,是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有效途径,是构建和谐南京、实现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载体。

2004年,市委、市政府作出了“实施绿色南京战略,建设生态市”的战略决策,这是我市立足市情和长远发展需要,研究借鉴国内外发展经验,遵循社会经济发展规律和自然生态规律所作出的重大决策,也是引导南京城乡可持续发展的新座标。

为统筹规划全市生态市建设工作,制定本规划纲要。

一、建设基础与条件(一)基础与条件1、经济社会发展跃上新台阶。

南京是全国经济增长最具活力的城市之一,2001-2005年地区生产总值年均增长14.2%,分别高于全国、全省同期水平5.4和1.4个百分点。

2005年全市地区生产总值达到2413亿元,人均生产总值达到40919元,财政总收入突破500亿元。

产业结构进一步调整优化,形成二、三产业共同推进经济发展的格局,高新技术产业占工业经济的30%以上。

社会事业全面发展。

深入实施科教兴市战略,不断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全社会研发投入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达到3.2%;教育事业蓬勃发展,教育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5%以上,农村教育条件明显改善;医疗卫生体系进一步健全,卫生设施保障条件较为完善,居民平均期望寿命达到75.6岁;全力组织实施富民工程,多渠道、多形式增加居民收入,人民生活进一步改善,2005年城市和农村居民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达到14997元和6225元。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宁委发[2008]39号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宁委发[2008]39号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正文:----------------------------------------------------------------------------------------------------------------------------------------------------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宁委发〔2008〕39号)为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进一步促进我市开发园区又好又快发展,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全市开发园区管理体制进行调整改革。

各级各部门、各区县和开发园区要以新一轮思想解放为契机,从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发园区改革管理体制、整合开发园区资源的重要意义,切实推进开发园区与所在区县优势互补、互利共赢。

一、充分认识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意义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与发展成绩显著,以不到全市2%的土地面积,创造了全市1/2以上的实际利用外资、1/4 以上的地区生产总值、1/5 以上的财政收入、1/6以上的税收收入,成为全市最具活力、贡献度最大的经济增长极。

但随着“两税合一”等政策的实施,开发园区现行管理体制已不能适应新形势下加快发展的要求,部分开发园区土地资源紧缺、招商政策资源分散、空间布局不尽合理、基础设施重复建设以及产业结构和园区功能趋同等问题亟待解决。

进一步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强化资源整合、理顺工作关系,不仅是我市各类开发园区加快提升整体竞争力的迫切需要,也是全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必然抉择。

二、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指导思想和主要原则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总的指导思想: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国家级开发区与行政区整体优势,实施“一个创新”,推进“三个加强”,促进“三个升级”;创新一体化的新型管理体制,加强统筹协调、加强整合集成、加强基层权重,促进园区建设升级、产业发展升级、服务管理升级;努力把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江宁经济开发区、海峡两岸科技工业园、出口加工区等省级以上开发区建设成为我市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集聚区、对外开放和自主创新先行区、经济和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示范区、区域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标志区、构建和谐社会和科学发展引领区,通过解放思想二次创业,努力使开发园区建设发展走在全国前列。

大厂地区城市设计任务书 - 南京市规划局

大厂地区城市设计任务书 - 南京市规划局

大厂地区城市设计任务书一、规划范围大厂地区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和城市设计规划范围位于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大厂街道(部分位于葛塘街道),四至东至夹江、区界,南至区界、平顶山路、葛北路,西至区界、宁启铁路复线、旭东路,北至马叉河,总面积约23.0平方千米(具体见范围附图)。

研究范围应包括化工园大厂片区全部。

二、规划目的按照《市政府关于印发金陵石化及周边地区、大厂地区、梅山钢铁及周边地区和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地区(含八卦洲)工业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16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贯彻落实《南京江北新区2049战略规划暨2030总体规划》的对大厂地区功能定位要求,以产业升级和空间优化为目标,重点发展科技研发、总部经济等产业,全面提升中央商务区能级和城市综合服务功能,着力打造全国老工业基地改造示范区,特编制本规划。

三、规划依据1、相关规划规划编制应依据以下规划对该地区的相关要求开展,并参考其他相关规划内容。

(1)《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2)《南京江北新区2049战略规划暨2030总体规划》(3)《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规划南京市规划》(4)江北新区总体规划相关专题研究、专项规划成果(5)四大片区的产业定位、生态保护等规划研究成果(6)片区各类控制性详细规划成果(参考)2、相关政策法规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2)《江苏省城乡规划条例》(2011年版)(3)《江苏省城市设计导则(试行)》(苏建规〔2010〕203号)(4)《关于加强全市城市设计工作的意见》(宁委发〔2013〕35号)(5)《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宁政发〔2013〕285号)(6)《市政府关于印发金陵石化及周边地区、大厂地区、梅山钢铁及周边地区和长江二桥至三桥沿岸地区(含八卦洲)工业布局调整实施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4〕116号)(7)《市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宁政发〔2013〕42号)四、规划技术要点大厂地区工业布局调整规划和城市设计应结合现状调研,对该地区的产业调整思路、策略、用地布局等进行研究,同时对“空间形态、交通流线、地下空间、界面类型、建筑设计、环境设计以及其他方面”提出城市设计的控制和引导要求,具体详见《南京市城市设计导则(试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60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60号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市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宁政发〔2017〕160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全省化工行业转型发展的实施意见》(苏政发〔2016〕128号),促进我市化工行业转型升级,提高整体发展水平,现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明确总体目标要求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化工产业发展新趋势,坚持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全面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全面树立创新绿色安全发展导向,全面实施区域协调联动发展,全面落实“减化”要求,全面提质增效转型升级,着力调存量、控增量、减总量,调结构、优布局、促规范,抓创新、提门槛、强监管,切实增强化工行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和综合竞争能力。

到2020年,力争化工生产企业入园率达80%以上,化工园区(含监测点)的化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占全市化工行业主营业务收入的比重高于90%,园区新材料及高端精细化学品生产企业占比达70%,全市化工行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指标总量得到控制并逐年递减,与2015年相比,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挥发性有机物均减排20%以上,化学需氧量、氨氮分别减排14%、16%,化工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合格率100%,危化品企业二级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率100%,全市化工行业全面实现可持续发展。

二、科学规划产业布局(一)从严管理园区外化工企业。

化工园区外不再布局化工生产企业,对现有化工生产企业实施“四个一批”专项行动,全面清理违法违规、生产工艺和装备落后、产出效率不高、安全和环保存在隐患,以及不符合产业布局及城市功能定位等的化工企业。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4.09.12•【字号】宁政发[2014]232号•【施行日期】2014.09.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爱国卫生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的通知(宁政发〔2014〕232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4年9月12日南京市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2015-2017年,按照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的基本要求,把生态文明融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区域城市化发展、产业转型升级等全过程和各方面,细化工作任务,落实工作举措,逐步建立起生态文明建设长效工作机制,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打造“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

二、行动目标到2017年,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主体功能区战略深入实施,城镇和产业布局科学优化,绿色低碳现代产业体系基本构建,可持续发展能力进一步增强,生态环境全面改善,生态文明与历史文化传承有机融合,生态文明示范区建设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力争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绿色经济协调发展。

产业结构加快调整,服务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达到58%左右,战略性新兴产业增加值占GDP比重达26%,无公害农产品、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产量占农产品总产量比重达到45%以上。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与建设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与建设工作的意见

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与建设工作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2.20•【字号】宁政发[2004]33号•【施行日期】2004.02.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经济特区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管理与建设工作的意见(宁政发[2004]33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南京化学工业园区是我市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沿江开发”战略,发挥石油化工支柱产业优势,扩大对外开放和加强与世界石化巨头合作的重要载体。

南京化学工业园区自2001年成立以来,特别是2003年初总体规划获得国家计委通过以来,在园区建设与招商引资方面取得了较大进展。

为进一步加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管理,促进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进一步提高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产业集聚程度和对外资的吸引力,经市政府研究,对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建设与发展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战略规划和发展目标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规划区域为长江北岸的南京市六合区长芦镇和玉带镇,规划总面积45平方公里,其中长芦片区26平方公里,由扬子石化公司、扬巴一体化工程和其它在建、待建工程等组成;玉带片区19平方公里,为规划建设区。

根据我市经济发展战略要求和城市总体规划,化工园区的开发建设,要按照“资源整合、深度加工、布局调整、环境优化”的发展战略要求,坚持产业发展、公用设施、物流输送、环保安全、管理服务等五个一体化的开发方针,依托现有大型化工企业和综合交通优势,在加快整合现有公用工程和物流系统,实行区域服务社会化的基础上,根据上游化工原料和市场需求情况,以国际经贸为导向,吸引国内外尤其是世界跨国公司的高附加值产品技术,积极开发高新技术、高附加值的新产品产业链,形成一个长江三角洲向纵深腹地辐射、区域生产力集中布局的化工产业带中心。

要通过调整现有产业结构和布局,推行清洁生产,发展循环经济,严格控制污染总量,改善主城环境质量,实现区域、产业、环境的可持续发展,把化工园区建设成为全市推进新型工业化先导区和可持续发展示范区,实现沿江开发第一园的发展目标,形成以深度加工和高附加值产品为特征的“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的重点石化产业基地。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10.12•【字号】宁政发[2006]264号•【施行日期】2006.10.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宁政发〔2006〕26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六年十月十二日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推进环境保护工作的若干政策措施为认真落实环保优先战略,扎实推进环境保护工作,加快建设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争创国家生态市,特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一、积极推进产业结构调整(一)严格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

在组织编制、调整、修编区域总体规划、区域开发建设规划、土地利用规划,以及工业、交通、能源、水利、城市建设、农业、畜牧业、林业、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等专项规划时,坚持按照《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南京市依法开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实施意见》(宁政发〔2006〕155号),依法组织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工作,从源头上把好环保关。

所有建设项目,都要严格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手续,未进行环评或环评未经批准的规划和建设项目,不得批准实施。

凡产业定位涉及化工、电镀等严重污染项目的工业园区区域环评与环保规划,须经市政府同意后,报省环保厅批准。

(二)提高新项目环保准入门槛。

根据国家产业政策,结合南京实际,编制完善南京市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严格控制化工、造纸、冶金、印染等行业的污染项目建设。

对不符合环保法律、法规、规章和技术标准的建设项目,不得审批或核准,不得批准用地,不得给予贷款或以其他任何形式进行授信。

禁止新建投资额在3000万元以下有污染的化工项目。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02.19•【字号】宁政发[2013]47号•【施行日期】2013.02.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全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宁政发[2013]47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全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2月19日全市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全省开展第三轮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的通知》(苏政办发〔2012〕121号)精神,经研究,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至2014年,再用3年时间,对全市化工生产企业进行第三轮专项整治,进一步提升我市化工行业环保与安全水平,推进化工行业高端发展、转型发展、绿色发展和集约发展。

具体方案如下:一、整治范围和工作目标(一)整治范围全市所有化工生产企业。

重点是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化工生产企业;长江以南、绕城公路以内的主城区域,省政府批准的我市10个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域(苏政复〔2009〕2号),以及区县人民政府确认的主要居民集中区域等重点区域内化工生产企业。

(二)工作目标2014年底前,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重点化工生产企业整治对象全部纳入“三高两低”整治范围进行整治;通过严格行业准入门槛,加大淘汰落后产能力度等措施,关停、转产一批化工生产企业。

其中,主城区、水源地等重点区域的化工生产企业全部搬迁、转产或关闭;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简称化工园区)的安全与环保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化工园区布局规划、环境保护、安全保障、基础设施建设和管理水平达到苏政办发〔2012〕121号通知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宁委发〔2012〕36号),在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升级上取得实质性进展。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中共南京市委员会,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15•【字号】宁委发[2013]56号•【施行日期】2013.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创建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宁委发〔2013〕56号2013年10月15日)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努力走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前列,建设“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根据国家有关文件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深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工程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的意见》,特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刻认识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意义多年来,全市上下坚持“生态为基”方针,坚持“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道路,积极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为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生活改善提供了有力支撑。

但是,随着南京城市化和城市现代化进程不断加快,全市资源环境瓶颈约束日益明显,成为制约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程的最大“短板”。

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是破解资源环境约束、推进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和苏南现代化示范区建设的必然选择,是加快转变发展模式、实现可持续发展的内在要求,是改善生态环境、维护代际公平、改善老百姓生活质量、促进社会和谐的重要保障。

全市上下各级各部门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加强生态文明建设的紧迫性、重要性和艰巨性,以更新的发展理念、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政策举措,将生态文明建设全面融入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统筹兼顾,全面推进,坚持不懈,务求实效。

二、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基本要求和主要目标(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贯彻节约优先、保护优先、自然恢复为主的基本方针,以优化空间发展布局、提高资源能源利用效率、加大自然生态系统和环境保护力度、加强生态文明制度建设为重点,大力推进绿色、循环、低碳发展,形成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空间格局、产业结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把南京打造成自然生态与社会文明高度和谐统一、独具魅力的绿色都市,率先建成全国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3.10.08•【字号】宁政发[2013]281号•【施行日期】2013.10.0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环境保护综合规定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的通知(宁政发〔2013〕281号)各区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现将《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南京市人民政府2013年10月8日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前言党的十八大明确指出,建设生态文明是关系人民福祉、关乎民族未来的长远大计,必须树立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的生态文明理念,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地位,融入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方面和全过程,努力建设美丽中国,实现中华民族永续发展。

江苏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制定出台了《江苏省生态文明建设规划》,提出了“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美好江苏”的宏伟战略。

绿色生态是南京鲜明的城市特征,也是重要的城市品牌。

建设生态文明是南京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在苏南现代化建设示范区中带好头的内在要求,是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打造美丽中国标志性城市的必由路径。

在新的历史时期,面对国家和省提出的生态文明建设更高要求,面对现代化建设日益趋紧的资源环境约束,面对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日益强烈的诉求和期待,加强南京生态文明建设显得尤为紧迫。

为贯彻落实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和要求,统筹谋划生态文明建设各项工作,全面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推动南京奋力走在生态文明新时代前列,市委、市政府编制和实施《南京市生态文明建设规划(2013-2020)》。

《规划》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在深刻把握南京生态文明建设现实状况与面临形势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生态文明建设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目标任务和重点内容,是指导全市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的基础性和纲领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开发园区统计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开发园区统计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

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开发园区统计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9.02.07•【字号】宁政发[2009]41号•【施行日期】2009.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国家级开发园区统计管理改革实施意见》的通知(宁政发〔2009〕41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为进一步做好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后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的统计工作,现将《国家级开发园区统计管理改革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九年二月七日国家级开发园区统计管理改革实施意见为进一步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推进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的决定》(宁委〔2008〕39号)文件精神,做好南京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开发园区)管理体制改革后的统计工作的衔接,理顺统计渠道,切实提高开发园区统计数据质量,依据相关统计法律法规,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理顺统计渠道,依法履行统计职责开发园区管委会根据统计任务的需要建立健全统计机构,配备统计人员,提供必要的办公场所和设备,并相应安排经费。

开发园区管委会对统计机构的人、财、物实施管理。

开发园区管委会统计机构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江苏省统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依法统一组织园区统计工作,行使管理、协调、监督、检查等职权,检查监督统计法规实施,布置、收集、汇总、审核、上报各类单位的统计报表,完成统计工作任务。

开发园区管委会统计机构在业务上接受所在行政区统计局的组织和管理,按其要求完成各项规定的统计任务,直接向其报送各项统计报表;同时,接受行政区统计部门、上级统计部门开展的执法检查、分析调研和数据质量查询等工作安排。

二、遵循在地统计原则,认真组织统计调查开发园区管委会统计机构要严格遵循在地统计原则,按照专业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进行数据的搜集、整理、加工、汇总和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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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
【法规类别】化学工业管理
【发文字号】宁政发[2013]42号
【发布部门】南京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2.07
【实施日期】2013.02.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南京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
若干意见
(宁政发[2013]42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现将《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南京市人民政府
2013年2月7日
关于加快推进南京化学工业工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若干意见
为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向循环型生态工业园区转型提升的意见》(宁委发〔2012〕36号文)精神,以世界一流化工园区为转型标杆,加快南京化学工业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转型升级步伐,提出如下意见: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按照“创新驱动、内生增长、绿色发展”的要求,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突出“清洁、绿色、安全、节约”的总定位,大力发展绿色化工,推进石化优势产业低碳化改造,发展新材料、生命科技等新兴产业与化工物流等现代服务业,建设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循环经济型化工园区,打造“国际一流、国内领先”绿色化工高端产业基地、化工科技创业创新基地、生态建设与循环经济示范基地。

(二)主要目标。

到2015年,区域工业总产值突破3000亿元,乙烯、芳烃、醋酸等主要化工产品产能继续保持全国领先,新兴产业与高端化工产品产值突破千亿元,综合经济实力进入全省开发区前列,创建国家级生态工业园区与国家级循环经济示范区。

到2020年,新兴产业与高端化工产品产值突破3000亿元,产业竞争力、自主创新能力与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同类园区前列,形成以先进制造业为主,高端服务业集聚、生态环境优良、服务功能完备的世界级生态工业园区。

--产品结构向高端提升。

稳步降低原料化工比例,大力发展精细、高端化工产业。

到2015年,化工产品精细化率达到50%以上,高端石化产品生产能力明显提高,单位工业用地投入产出强度高于全市省以上开发区平均水平。

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产业发展的支撑带动作用,到2015年实现规模以上企业研发机构全覆盖,区域研发投入占GDP比重达到5%,高新技术产品产值率达到60%以上。

--企业发展向低碳转型。

坚持技术改造与结构调整并重,大力发展循环经济,加快化
工产业循环化改造步伐。

到2015年,实现化工企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较“十一五”末下降50%,低于2.5吨标煤/万元,炼油装置原油加工能耗低于50千克标油/吨,乙烯燃动能耗低于550千克标油/吨,工业用水重复利用率高于90%,万元工业增加值新鲜水耗下降2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90%以上,主要产品的装置规模、技术先进性、单位经济效益与能耗水平等综合指标名列国内前茅;到2020年化工企业单位增加值综合能耗较“十二五”末再下降20%,主要指标达到世界先进水平。

--清洁生产全面普及。

到2015年实现化工生产企业清洁生产实现全覆盖,企业污染物排放达标率达到100%,单位工业增加值化学需氧量排放强度低于1.2千克/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氨氮排放强度低于0.05千克/万元,单位工业增加值二氧化硫排放强度低于4.5千克/万元,主要工业水污染物排放达到《江苏省化学工业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一级标准,其他工业水污染物执行国家一级标准。

园区内地表水环境质量达到Ⅴ类及以上水体标准,危险废物实现零排放。

产业区环境空气质量达到国家二类地区标准;全面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接管率达100%;生态绿廊体系建设得到进一步强化,区域绿化覆盖率达到40%以上。

--安全管理规范有序。

坚持以信息化促进新型工业化建设,积极打造“两化融合”示范区。

积极推进数字化平台建设,重点建设产业区安全生产调度指挥中心,形成具有国际水平的应急管理体系。

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到2015年化工生产企业全部达到安全生产标准化三级以上水平,部分重点企业达到二级以上水平,危险化学品完成集中控制和管理,创建省级特种设备使用管理标准化示范园区。

二、空间布局与功能定位
(一)空间布局。

为有效整合土地、岸线等各类资源,围绕“三个基地建设”的发展目标,对化工园区新扩展后的135平方公里区域,实施“两园一带一区”规划布局。

“两园”为产业核心区,分别为占地面积45平方公里的长芦和玉带园,和紧邻占地面积
4平方公里的产业延伸配套区南京红山新材料产业园;“一带”为建有15.2平方公里并且覆盖整个园区的生态绿廊缓冲带;“一区”为原大厂区山潘、西厂门、卸甲甸等新拓展区域为工业综合服务配套区。

重点打造国际一流的绿色高端先进制造业基地、国内领先的化工科创人才特区、辐射国内外的沿江化工物流枢纽、生产服务业高度发达的综合服务配套区与覆盖整个园区的生态绿廊体系。

(二)功能定位
--产业核心园区。

按照做强基础化工、拓展高端化工、强化科技创新、发展现代物流的功能定位,进一步提升长芦、玉带园和新材料产业园产业核心区的“一体化”开发水平,打造国际一流的绿色高端先进制造业基地。

充分发挥我市在炼油、乙烯等石化上游产品的前端优势,通过延伸拉长石化、碳一产业链,培育打造新材料、生命科技、高端精细化学品三大特色产业,形成从石油精炼到生产高附加值下游产品的连续生产体系。

对南京红山新材料产业园(原六合红山精细化工园大庙片区)着力发展以新材料为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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