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三角洲发展的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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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2004年~2010年)》内容简介
《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渤海湾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规划(2004年~2010年)》于2004年经国务院审议通过。该建设规划范围为长江三角洲、珠江三角洲和渤海湾三个区域的沿海港口,以煤炭、原油、铁矿石和集装箱四大货类为主,具体内容为:
长江三角洲地区包括:上海、南京、镇江、扬州、泰州、南通、江阴、常州、无锡、苏州、嘉兴、湖州、杭州、绍兴、宁波、舟山等16个城市,大陆海岸线、岛屿海岸线分别占全国的21%和39%。2010年前长江三角洲地区需新增港口吞吐能力7亿吨以上,其中:集装箱码头能力3000万标准箱,进口铁矿石接卸能力9000万吨,进口原油接卸能力2500万吨。重点建设集装箱、进口铁矿石、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和煤炭卸船运输系统:以上海、宁波港口为重点,由苏州港等长江下游沿江地区港口共同组成上海国际航运中心集装箱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为主,相应发展上海、南通、苏州、镇江等港口的进口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宁波、舟山为主,相应发展南京等港口的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以上海、舟山和电力企业自用码头为主的煤炭卸船中转运输系统。
珠江三角洲地区包括广州、深圳、珠海、东莞、中山、江门、肇庆、佛山、惠州共9个城市,2010年前,珠江三角洲区域地区需新增吞吐能力4亿吨,其中:集装箱码头能力3100余万标准箱,进口原油接卸能力2400万吨。重点建设集装箱、进口原油(含成品油、LNG、LPG)中转运输系统和煤炭卸船运输系统:以深圳、广州港为主的集装箱运输系统,按照利益共享、风险共担、优势互补、共同发展的原则,在努力巩固和保持香港国际航运中心的采购中心和结算中心地位的同时,充分发挥两地港口的资源优势,相应建设珠海、东莞等港口的集装箱码头,形成各展所长、共同发展的局面,尽可能减少港口资源的浪费;以惠州、深圳、珠海等珠江口外港口的进口原油、成品油、液化天然气(LNG)接卸码头为主,相应建设珠江口内的广州、东莞等港口的成品油、液化石油气(LPG)
进口油气中转运输系统;以广州和电力企业自用码头为主的煤炭卸船中转运输系统。
渤海湾地区包括辽宁、山东、河北三个省和北京、天津两个直辖市,2010年前渤海湾地区需新增港口吞吐能力7.4亿吨,其中:集装箱码头能力2400
万标准箱,大型进口铁矿石接卸能力9000万吨,大型进口原油接卸能力3000万吨,大型煤炭装船能力23300万吨。重点建设集装箱、进口铁矿石、进口原油和煤炭装船中转运输系统:以大连、天津、青岛港为主,相应发展营口、丹东、锦州、秦皇岛、京唐、黄骅、烟台、日照等港口的集装箱运输系统;由大连、青岛、日照港和京唐港曹妃甸港区组成的深水、专业化进口铁矿石中转运输系统;以大连、青岛、天津等港口组成的深水、专业化进口原油中转运输系统;由秦皇岛、天津、黄骅、京唐、青岛、日照港等组成的煤炭装船运输系统。
上述三区域沿海港口建设的规划与实施,要面向世界、面向未来,服务于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大局。在工作中要坚持以下原则:一要树立全国一盘棋思想,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防止低水平重复建设;二要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实现规模化、集约化和现代化建设为目标,建立政企分开、市场化运作的建设和管理机制;三要完善港口功能,处理好与其他运输方式的关系,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四要注意运用先进科学技术,加强港口建设和改造,扩大港口吞吐能力,提高技术装备水平,走内涵式发展道路;五要保护海岸资源,提高岸线使用效益。
三区域以外的其他地区及大型厂矿企业所需的港口、码头建设规划,国家将根据区域社会、经济、贸易发展的需要进行建设或在"十一五"规划中进一步研究确定。
广东省沿海港口布局规划
广东省交通厅2008年11月5日
一、规划背景
广东省沿海港口不仅是广东,而且也是我国华南、西南等广大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基础设施和对外交往的门户。改革开放以来,特别是上世纪九十年代之后,在国家“三主一支持”交通发展长远规划和《广东省沿海及珠江三角洲港口总体布局规划》的指导下,全省沿海港口取得了长足的发展,对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和对外开放起到了重要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本世纪头二十年是我国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广东省提出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总体发展目标。腹地经济社会的发展,为全省沿海港口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本规划是根据腹地经济社会发展对港口的要求,国际、国内航运发展趋势和港口发展实际,从分层次、分系统等不同角度对全省沿海港口的布局进行规划,明确未来的总体发展方向和各港口的功能定位,为指导全省港口发展提供依据。
二、沿海港口的发展定位
根据《全国沿海港口发展战略》和《全国沿海港口布局规划》对我国沿海港口的总体定位,腹地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和广东省的实际特点,未来广东沿海港口发展的战略定位是:
——是腹地参与经济全球化过程中十分宝贵的战略性资源,是腹地承接国际生产要素和产业转移的重要平台;
——是促进腹地经济结构调整升级和优化产业布局,保持国民经济持续较快增长的重要保障;
——是腹地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利用国内国际两个市场、两种资源,加强经济和国防安全的重要基础;
——是广东省率先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加强泛珠三角合作,维护香港繁荣和稳定的重要依托;
——是综合交通体系的重要枢纽,国内外客货流、信息流、资金流多重网络汇集的关键节点。
三、规划目标
根据未来沿海港口的发展定位,本次布局规划的目标是: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遵循世界港口的发展趋势,通过优化布局和资源整合,形成布局合理、结构优化、层次分明、功能完善的现代化港口体系;合理利用沿海的港口资源和条件,充分发挥港口对腹地经济社会发展的支撑和促进作用。
四、港口布局方案
(一)分层次布局规划
规划全省沿海港口分为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性港口两个层次。
规划广东省沿海将形成以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珠海港、汕头港为主要港口,潮州港、揭阳港、汕尾港、惠州港、虎门港、中山港、江门港、阳江港、茂名港为地区性重要港口的分层次发展格局。其中,广州港、深圳港、湛江港分别是我国珠江三角洲沿海港口群和西南沿海港口群的中心港口,也是国家综合交通大通道的出海口,是连接华南和西南等地区与国际市场的重要门户,是腹地参与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战略资源,对区域经济发展有重大作用和影响,将逐步发展成为区域性枢纽港口。
(二)分系统布局规划
1、煤炭
未来广东沿海港口接卸的煤炭以满足本省需求为主,大致可以分为两部分,一是供沿海电厂、钢厂等大型企业所需的煤炭,二是供应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以及粤东内陆地区的工业用煤和部分小型电厂用煤。
由于沿海电厂、钢厂等大型企业的煤炭需求量大、分布相对集中,而且与周边港口的交通联系便捷,采用直达运输、分散接卸的运输组织是最经济的。因此,为满足这部分煤炭需求,沿海港口应根据本地需求特点,相应建设大型专业化的煤炭接卸码头,承担本地所需煤炭的接卸任务。规划沿海煤炭一次接卸港分别是:潮州港、汕头港、揭阳港、汕尾港、惠州港、深圳港、虎门港、广州港、珠海港、江门港、阳江港、茂名港和湛江港。
根据预测,未来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和粤东内陆等地区所需部分煤炭调入和外贸进口仍需要采用中转运输的方式。为满足这部分煤炭运输需求,规划形成以广州港为主、珠海港和虎门港为辅的煤炭中转港布局,为珠江三角洲水网地区提供煤炭中转运输服务;同时,为适应未来煤炭到港船舶大型化的发展特点,煤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