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职教育-国际法学(北大版)课件:第8章 国际环境法.pp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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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法PPT课件
发展历程
• • • 这一原则的发展和确定总的来说经历了两个主要的发展阶段: (一) 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 1972年在瑞典召开的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大会通过了《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宣言对于国际环境 法的发展起到了重要作用。可以说国际环境法的兴起在很大程度上得益与此。这一宣言经常被学者 们认为是确定国际环境法基本原则的第一个重要步骤。 《宣言》第21项原则规定:按照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各国有按自己的环境政策开发自己资源的 主权;并且有责任保证在他们管辖或控制之内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的或在国家管辖范围以外 的环境。 斯德哥尔摩大会不久,原则21既被纳入联大第2996号决议,决议确认该原则是环境领域国际责任方 面的基本规则。 (二) 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 1992年里约环境与发展大会通过的《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进一步确认了《斯德哥尔摩宣言》原则 21。 里约宣言原则2规定:各国根据联合国宪章和国际法原则有至高无上的权利,按照他们自己的环境 和发展政策开发他们自己的资源,并有责任保证在他们管辖或控制范围内的活动不对其他国家或不 在其管辖范围内的地区的环境造成危害。 经过这两次环境会议通过的宣言和其他国际条约的不断重申,以及国际司法的实践,尊重国家主权 和不损害国外环境原则已经成为一项国际习惯规则而为国际社会所广泛接受。
国际环境法
调整国际自然环境保护中的国家间相互 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环境问题的来源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我国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国际环境问题的来源
• 第一类是由于国内(地区)的环境污染物随环境的正常循环流动而 扩大、或因废弃物越境转移等而导致他国环境损害的现象(越境的大 气污染、酸雨或水污染) 第二类是由于大规模开发自然资源活动带来的对地球生态系统的破 坏(因木材贸易而对湿地、热带雨林的过度开发等造成的沙漠化以 及气候变化) 第三类是由于过去几个世纪人类的长期开发自然资源、排放污染物 行为所积累产生的困扰人类生存的全球环境变化)(气候变化、臭 氧层耗竭以及生物多样性破坏)
环境法课件——国际环境法
❖ 一、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以前国际环 境法的发展
❖ 联合国成立为标志分为两个阶段: ❖ 联合国成立以前世界上没有一个国际环境保护组
织,而且国际环境条约以自然资源利用和保护为 主; ❖ 联合国成立后不仅有了第一个国际环境保护组织, 而且增加了一些防治污染的国际环境条约。
❖ 二、斯德哥尔摩人类环境会议至里约环境 与发展大会以前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 二、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指的是由有关利用、保护和改 善环境的各种国际法律文件组成的、具有内在有 机联系的法的整体结构。
❖ 构成国际环境法体系的国际法文件包括有关环境 与资源保护的条约、反映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 国际习惯的文件、反映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一 般法律原则的文件、有关环境与资源保护的司法 判例和国际组织和会议的决议与宣言等 。
❖ 国内环境法与国际环境法的关系表现为两个方面: ❖ 一是两者相互影响,相互促进。 ❖ 二是国际环境法中的一部分成为国内环境法体系
的重要组成部分,这实际就是国际环境法在国内 的实施的问题。
❖ 一、国际环境法对国内环境法的影响
❖ 以我国为例,国际环境法对我国环境法的影响包 括:
❖ 对我国环境法发展进程的影响; ❖ 对我国环境立法指导思想的影响; ❖ 对我国环境法原则的影响; ❖ 对我国环境执法的影响等各个方面。
❖ 法院曾经援引的而且是极为重要的一项原则是善 意原则。
❖ (二)国际环境法的其他渊源
❖ (1)国际组织和会议的决议与宣言
❖ 国际组织和会议的决议与宣言等国际法文件包括 两类:
❖ 一类是具有法律拘束力的所谓“硬法”文件,包 括《濒危野生动植物种国际贸易公约》的缔约国 大会于1989年作出的关于禁止非洲象牙产品贸易 的决定等。
国际法学PPT教学课件
一、区域性国际组织 二、类似国际组织的国家联合体 三、非政府国际组织
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 第一节外交关系法
• 一、外交关系法的概念和外交机关的体系 • 二、国家的中央外交关系机关
第二节 使馆及各类人员
• 一、使馆的建立 • 二、使馆的职务 • 三、使馆人员的类别及馆长的等级和位次 • 四、使馆人员的任命和职务的终止
• 一 领海的概念 • 二 领海的界限 • 三 领海的法律制度 • 四 群岛和群岛国
第四节 国际航行的海峡
• 一 海峡及其种类 • 二 各种海峡的法律制度 • 三 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专属经济区
• 一 专属经济区的形成 • 二 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利用和养护 • 三 相邻相向国家间经济区划分 • 四 毗连区
一、国际责任制度的概念 二、国际责任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国家责任
一、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 二、违背国际义务 三、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内容、形式和范围
第三节 国际刑事责任
一、追究国际刑事责任的实践 二、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三、国际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第四节 从事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 的国际责任
第五节 国际法的性质
• 国际法是真正的法吗?
第六节 国际法的编纂
• 一 编纂的概念和意义 • 二 编纂的发展 • 三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与国际法的编纂
第七节 国际法的强行性及 其效力根据
• 一 自然法学派 • 二 实在法学派
三 规范法学派 四 社会连带法学派 五 格劳秀斯派
第八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 国籍的定义 • 二 国籍的取得和丧失 • 三 国籍的冲突
第二节 法人的国籍
• 一 法人和国籍的概念 • 二 外交保护和法人的国籍
第十章 外交和领事关系 第一节外交关系法
• 一、外交关系法的概念和外交机关的体系 • 二、国家的中央外交关系机关
第二节 使馆及各类人员
• 一、使馆的建立 • 二、使馆的职务 • 三、使馆人员的类别及馆长的等级和位次 • 四、使馆人员的任命和职务的终止
• 一 领海的概念 • 二 领海的界限 • 三 领海的法律制度 • 四 群岛和群岛国
第四节 国际航行的海峡
• 一 海峡及其种类 • 二 各种海峡的法律制度 • 三 用于国际航行海峡的法律规定
第五节 专属经济区
• 一 专属经济区的形成 • 二 经济区生物资源的利用和养护 • 三 相邻相向国家间经济区划分 • 四 毗连区
一、国际责任制度的概念 二、国际责任制度的演变
第二节 国家责任
一、国际法所指的国家行为 二、违背国际义务 三、国际不法行为的责任内容、形式和范围
第三节 国际刑事责任
一、追究国际刑事责任的实践 二、国际社会关注的最严重的国际罪行 三、国际刑事责任的一般原则
第四节 从事国际法未加禁止行为 的国际责任
第五节 国际法的性质
• 国际法是真正的法吗?
第六节 国际法的编纂
• 一 编纂的概念和意义 • 二 编纂的发展 • 三 联合国国际法委员会与国际法的编纂
第七节 国际法的强行性及 其效力根据
• 一 自然法学派 • 二 实在法学派
三 规范法学派 四 社会连带法学派 五 格劳秀斯派
第八节 国际法与国内法的关系
• 一 国籍的定义 • 二 国籍的取得和丧失 • 三 国籍的冲突
第二节 法人的国籍
• 一 法人和国籍的概念 • 二 外交保护和法人的国籍
(国际法PPT)
骨 痛 病 事 件
水源污染主要有两种形式: 一是自然污染:因地质的溶解作用,降水对大气的淋洗、对地 面的冲刷,挟带各种污染物流入水体而形成;
二是人为的污染,即工业废水、生活污水、农药化肥等对水体 的污染。后一种是比较严重的,但也是可以控制的。 水源的污 染源主要有七种:即病原体污染、需氧物质污染、植物性营养 物污染、热污染、放射性污染、盐污染和有机物与重金属污染 等。
世界环境
水污染
一
触目惊心的地球
日趋加剧的水污染,已对人类的生 存安全构成了重大威胁,成为人类健 康、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的重大障 碍。据世界权威机构调查,在发展中
水 俣 病 事 件
国家,各类疾病有8%是 因为饮用了不卫生的水而 传播的,每年因饮用不卫 生水至少造成全球2000 万人死亡,因此,水污染 被称作"世界头号杀手"。
1、剧毒物污染莱茵河事件 1986年
11月1日,瑞士巴塞尔市桑多兹化工厂 仓库失火,近30吨剧毒的硫化物、磷化物 与含有水银的化工产品随灭火剂和水流入 莱茵河。顺流而下150公里内,60多万条 鱼被毒死,500公里以内河岸两侧的井水 不能饮用,靠近河边的自来水厂关闭,啤 酒厂停产。有毒物沉积在河底,将使莱茵 河因此而“死亡”20年。
2、“托里坎荣”号油 船污染事件 1967年3 月18日 英国西南七岩 礁海域
该船满载11.7万吨原油在锡利群岛以东的七岩礁海域触礁,致 使8万吨原油流入海中,留在船体内的原油被引爆,造成英国、法 国海域原油污染。造成大量鱼贝类和海鸟死亡,赔偿金额达720万 元美元。这一事件后,海洋污染成为海事的重要问题。
措施与建议
1. 强化对饮用水源取水口的保护
有关部门要划定水源区,在区内设置告示牌并加强取水口的绿化 工作。定期组织人员进行检查。从根本杜绝污染,达到标本兼治的 目的。
国际环境法.pptx
五、国际环境合作原则 (Co-operation)
▪ 是指在解决环境问题方面,国际社会的所有 成员应当采取合作而非对抗的方式协调一 致的行动,以保护和改善地球环境。
第四节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 (Implement )
▪ 是指国际环境法主体行使国际环境权利、 履行国际环境义务的活动。
▪ 国际环境法的实施与国家责任直接联系在 一起。
▪ (一)国际环境和资源 (Environment and Resource)
▪ (二)影响国外环境权益的行为 (Conduct)
第三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Fundamental Principle)
▪ 构成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需具备的条件
( Essentials): ▪ 第一,该原则不是具体的国际环境法规范,
▪ 是指国际社会采用的、由国际环境法规定 的、调整国际环境法律关系的各种具体措 施。
▪ (一)直接管制手段(Direct) ▪ (二)间接管制手段(Indirect)
1. 三、国际环境损害责任和 国际环境争端的解决
▪ 可持续发展指的是:“既满足当代人的需要, 又不对后代人满足其需要的能力构成危害 的发展。
(一)代际公平(Intergenerational equity) (二)代内公平(intragenerational equity ) (三)可持续利用
三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
▪ 国际环境法作为国际法的一个分支,必须遵循国家主权的 原则。
▪ 此原则意味着在国际环境关系领域内,各国对其国内环境 事务享有独立的最高权利,对国际环境事务享有平等的参 与权。
▪ 国家环境主权原则的内容在《联合国人类环境宣言》的原 则中得到充分体现。
环境法公开课-PPT课件
•
• 在有害废弃物贸易方面,据《东南快报》报道,中国 每年有价值160亿英镑的货物运往英国,作为“回 报”,英国每年将190万吨垃圾运回中国。根据有关 资料,2019年英国大约有1.2万吨垃圾倾泄到中国, 2019年英国运往中国的垃圾数量高达190万吨,短 短的8年时间,垃圾数量扩大了158倍!另据国家环 保总局有关人员透露,全世界数量惊人的电子垃圾, 有80%出口亚洲,其中有90%进口中国。2019年2 月25日,硅谷防止有毒物质联盟和巴塞尔行动网络 联合公布了亚洲电脑垃圾进口情况的调查报告,报告 指出,美国每年大约有50—80%的电脑垃圾被出口 到了亚洲,主要出口地是中国。中国成了世界最大的 垃圾倾倒场。
• 另一方面,则是目前学科名称仍有很大的争议, 为了与国际接轨,主要用环境法学。
第二节 环境问题的成因和对策
一、环境问题 环境问题是指由于人类活动或自然原因使环 境条件发生不利于人类的变化,以致影响人 类的生产和生活,给人类带来灾害的现象。
以环境立法的调整对象对划分标准,能够作为环境立法调整对象的是 第二环境问题,不能作为环境立法的调整对象的是第一环境问题。
• 第一,环境范畴并不是无限的,它仅相对于人类 而言,特指对人类的生存与发展有影响的的那些 自然因素的总体,不包括社会或经济其它因素在 内。 • 第二,环境中的自然因素包括两个部分,一是各 种天然的环境,二是经过人工改造的环境。这一 定义把环境分为两大类:一类是“天然的自然因 素总体”也就是人们通常所说的自然环境, 其 特点是天然形成,无人工干预;一类是“经过人 工改造的自然因素总体”,即在天然的自然因素 基础上,人类经过有意识地劳动而构造出的有别 于原有自然环境的新环境。如人文遗迹、风景名 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环境立法控制对象的环境问题 主要是第二环境问题
中职教育-环境法学(北大版)课件:第7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ppt
(二) 水污染防治立法
1979年9月,我国新颁布的《环境保护法》(试行)首次 以法律的形式对水污染的防治作出了原则性的规定,据此 国家还制定颁布了一系列水环境标准。。
1996年5月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新修改的《水污染防治 法》。与修改前相比,新的《水污染防治法》主要对水污 染防治的流域管理、城市污水的集中治理、对饮用水源保 护的强化等方面做出了新的规定,并实行重点区域水污染 物排放的总量核定制度。2000年3月国务院制定了新的《 水污染防治法实施细则》。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2条的规定 《海洋环境保护法》第97条的规定
防治海洋污染的基本制度
重点海域排污总量控制制度 海洋功能区划制度 跨区域的海洋环境保护工作政府协商制度 海洋环境质量标准与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海洋环境监测、监视信息管理制度 重大海上污染事故应急计划制度 联合执法措施
防治陆源污染物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
污染类型 返回
(一)环境污染的概念及其在我 国环境立法上的运用
“环境污染” 指被人们利用的物质或者能量直接或间接 的进入环境,导致对自然的有害影响,以致危及人类健康 、危害生命资源和生态系统,以及损害或者妨害舒适和环 境的其他合法用途的现象。
按照引发环境污染现象的不同原因,可以将环境污染分为 物质流污染和能量流污染两大类。前者主要是物质进入环 境所致,如大气污染、水污染等都属于物质流污染;而后 者则主要是能量进入环境所致,如噪声与振动污染、放射 性污染、电磁辐射污染以及光污染等都属于能量流污染。 返回
第二编 环境法各论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第八章 自然保护法 第九章 物质循环管理与节能法 第十章 环境侵害救济法 第十一章 危害环境犯罪制裁法 第十二章 国际环境法与中国
第七章 环境污染防治法
国际环境法概述(PPT 41页)
另一方面是国家的义务,这是对国家环 境和自然资源主权原则的一种限制。
2019/10/20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二、国际合作原则
具体制度和措施:信息共享、参与决策、 环境评估、环境标准的越境强制执行等。 要求:建立起一个组织严密的管理机构, 实行环境情报公开和交换制度,在平行 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和对话。
2019/10/20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二)大气污染
1979年《长程越境大气污染公约》 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空气污染,特别是 远程跨国界空气污染的专门区域性公约。 包括大气质量管理制度、情报交换制度 以及协商和合作制度等。
2019/10/20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三)危险物质和有害废弃物 控制
1989年《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与处置 的巴塞尔公约》。 1.事先知情同意制度(PIC制度)。 2.对再出口和非法运输作了规定。 中国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专门性国际环境组织
亚马逊合作条约组织、东亚及太平洋地区议员环境与发展大会
2019/10/20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二)非政府环境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 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 世界自然保护基金、 绿色和平组织、地球之友 国际法学会、国际法协会
2019/10/20
2019/10/20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二)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 》: 国际环境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
1966年联合国“人类环境问题”大 会:
此后,国际环境立法开始蓬勃发展。
2019/10/20
辽宁大学国际关系学院
(三)国际环境法的完善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人类环境宣言》 《人类环境行动计划》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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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合作原则
具体制度和措施:信息共享、参与决策、 环境评估、环境标准的越境强制执行等。 要求:建立起一个组织严密的管理机构, 实行环境情报公开和交换制度,在平行 的原则下进行协商和对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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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大气污染
1979年《长程越境大气污染公约》 是世界上第一个关于空气污染,特别是 远程跨国界空气污染的专门区域性公约。 包括大气质量管理制度、情报交换制度 以及协商和合作制度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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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危险物质和有害废弃物 控制
1989年《控制危险废物越境转移与处置 的巴塞尔公约》。 1.事先知情同意制度(PIC制度)。 2.对再出口和非法运输作了规定。 中国1995年《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
3.专门性国际环境组织
亚马逊合作条约组织、东亚及太平洋地区议员环境与发展大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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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非政府环境组织
国际标准化组织 世界自然保护同盟(IUCN) 世界野生动物基金会(WWF) 世界自然保护基金、 绿色和平组织、地球之友 国际法学会、国际法协会
2019/10/20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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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环境法的发展
1954年《国际防止海上油污公约 》: 国际环境法产生的一个重要标志。
1966年联合国“人类环境问题”大 会:
此后,国际环境立法开始蓬勃发展。
2019/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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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际环境法的完善
1972年联合国人类环境会议《人类环境宣言》 《人类环境行动计划》
国际环境法常凯伦 法商03PPT
原则十一:各国应制订有效的环境立法。环境标准、管理目标和重点应反映它 们所应用到的环境和发展范围。某些国家应用的标准也许对其他国家,尤其是 发展中国家不合适,对它们造成不必要的经济和社会损失 .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Principle 15
•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e precautionary approach shall be widely applied by States according to their capabilities. Where there are threats of serious or irreversible damage, lack of full scientific certainty shall not be used as a reason for postponing cost-effective measures to prevent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Principle 7
• States shall cooperate in a spirit of global partnership to conserve, protect and restore the health and integrity of the Earth's ecosystem. In view of the different contributions to global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States have 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cknowledge the responsibility that they bear in the international pursuit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view of the pressures their societies place on the global environment and of the technologies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they command.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Principle 15
• In order to protect the environment, the precautionary approach shall be widely applied by States according to their capabilities. Where there are threats of serious or irreversible damage, lack of full scientific certainty shall not be used as a reason for postponing cost-effective measures to prevent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里约环境与发展宣言》
• Principle 7
• States shall cooperate in a spirit of global partnership to conserve, protect and restore the health and integrity of the Earth's ecosystem. In view of the different contributions to global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 States have 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 The developed countries acknowledge the responsibility that they bear in the international pursuit to sustainable development in view of the pressures their societies place on the global environment and of the technologies and financial resources they command.
国际法双语课件9.International Enviromental Law
Chapter 8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第八章 国际环境保护法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EL includes different types of Principles. They are :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 such as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etc.); 2. Principles of 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 (such as state sovereignty, duty to cooperate etc.); 3. and Principles which only concer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issues (such as duty to prevent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环境退化,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polluter pays principle, etc.)
第4和第5原则的不同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风险预防原则重在采取预 防措施以避免环境恶化之可能性,而损害预防重在采取以制止或阻碍环境 损害的发生;第二,前者所针对的是严重的不可逆转损害之威胁或风险, 而后者除此之外,还包括实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环境损害;第三,前者 所针对的是在科学上尚未得到最终明确的证实、但如等到科学证实时再采 取措施又为时已晚的环境损害的威胁或风险,而后者并非专门针对此种情 况。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Law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re classified as : 1. State sovereignty 2. Co-operation 3. Preserv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4. Prevention - 损害预防原则 (Cont…)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第八章 国际环境保护法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EL includes different types of Principles. They are : 1. General Principles of law ( such as principle of good faith etc.); 2. Principles of general international law (such as state sovereignty, duty to cooperate etc.); 3. and Principles which only concern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issues (such as duty to prevent environmental degradation环境退化, precautionary principle, polluter pays principle, etc.)
第4和第5原则的不同体现在以下几点: 第一,风险预防原则重在采取预 防措施以避免环境恶化之可能性,而损害预防重在采取以制止或阻碍环境 损害的发生;第二,前者所针对的是严重的不可逆转损害之威胁或风险, 而后者除此之外,还包括实际发生的或即将发生的环境损害;第三,前者 所针对的是在科学上尚未得到最终明确的证实、但如等到科学证实时再采 取措施又为时已晚的环境损害的威胁或风险,而后者并非专门针对此种情 况。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Environmental Law The fundamental principles are classified as : 1. State sovereignty 2. Co-operation 3. Preservation and protection of the environment 4. Prevention - 损害预防原则 (Cont…)
《国际环境法概述》课件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公平与公正、预防原则等,旨在保护全球环境 及人类福祉。
2 保护对象
国际环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大气、水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以及人类和未来世代的 权益。
国际环境法与国家环境法
1
关系及区别
国际环境法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和遵守
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影响
2
的,而国家环境法是各国单独制定和实 施的环境法律体系。
《国际环境法概述》PPT课件
国际环境法概述 什么是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是指在国际层面上,为保护和促进全球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国际环境法的特点和定义 国际环境法具有全球性、跨国性、综合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主要协定和公约
主要国际环境协定和公约包括《气候变化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国际环境法对中国环境保护提供了指导
和借鉴,也促使中国更加积极参与保护
全球环境的行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律文件的分类
国际环境法的法律文件包括国际条约、国际公约、 国际公法案例等。
国际环境法的实践
应用与效果
国际环境法的应用具有全球影响力,并在许多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挑战和前景
国际环境法面临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演变和挑战,但也提供了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国际环境法的实质
1 基本原则及内涵
2 保护对象
国际环境法的保护对象包括大气、水域、土壤、生物多样性等,以及人类和未来世代的 权益。
国际环境法与国家环境法
1
关系及区别
国际环境法是国际社会共同制定和遵守
对中国环境保护的影响
2
的,而国家环境法是各国单独制定和实 施的环境法律体系。
《国际环境法概述》PPT课件
国际环境法概述 什么是国际环境法 国际环境法是指在国际层面上,为保护和促进全球环境可持续发展所制定的法律规范和原则。 国际环境法的特点和定义 国际环境法具有全球性、跨国性、综合性和可持续性等特点,是国际社会应对全球环境问题的重要手段。
国际环境法的体系
主要协定和公约
主要国际环境协定和公约包括《气候变化公约》、 《生物多样性公约》等。
国际环境法对中国环境保护提供了指导
和借鉴,也促使中国更加积极参与保护
全球环境的行动。
ห้องสมุดไป่ตู้
法律文件的分类
国际环境法的法律文件包括国际条约、国际公约、 国际公法案例等。
国际环境法的实践
应用与效果
国际环境法的应用具有全球影响力,并在许多环境问题的解决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挑战和前景
国际环境法面临着全球环境问题的不断演变和挑战,但也提供了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前景。
国际环境法的实质
1 基本原则及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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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教学参考书目
[1]〔法〕亚历山大·基斯著:《国际环境法》,张若思编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杨国华、胡雪编著:《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3]王曦:《国际环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马骧聪主编:《国际环境法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1994年版。
一、 环境污染防治 二、 维护气候体系 三、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 四、 自然地域的保护 五、 关于贸易与环境影响问题
12
一、 环境污染防治
(一) 海洋环境污染 (二) 大气污染 (三) 危险物质和有害废弃物控制 (四) 核活动及其损害的控制
13
二、 维护气候体系
(一) 臭氧层耗损及其控制 (二) 全球气候变化及其控制
1997. [15] 〔英〕 P. Sands,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 Frameworks, Standards and Implementation,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5. [16] 〔法〕 A. Kiss, etc, Manual of European Environmental La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5]韩健、陈立虎:《国际环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6]戚道孟:《国际环境法概论》,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
社1994年版。
26
8
三、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是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 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在其报 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可持续发展 原则已成为对国际环境法有重要影响的基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非常丰富、涉及面很广,不同的 国际文件有不同的理解。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5] 王曦:《国际环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23
参考书目
[6] 马骧聪主编:《国际环境法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 献出版社1994年版。
[7] 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编:《国际环境与资源 保护条约汇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8] 韩健、陈立虎:《国际环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 社1992年版。
10
五、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是指由于地球的整体性和导致 全球环境退化的各种因素,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 负有共同的但又有区别的责任。
该原则包含两个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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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二、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一) 国际环境法的定义和特点 (二)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1. 国际环境条约 2. 国际习惯 3. 软法
4
四、 环境保护国际组织
一类是政府间的国际环境组织;另一类是民间的 国际环境组织,也称非政府环境组织(NGOs)。 (一) 政府间环境组织 1. 联合国与其他组织 2. 区域性国际组织 3. 专门性国际环境组织 (二) 非政府环境组织
[9] 中国环境报社编:《迈向21世纪——联合国环境与发 展大会文献汇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 世界银行编:《1992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与环 境》,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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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1] 〔日〕阿部泰隆等:《环境法》,有斐阁丛书(日文),1996年版。 [12] 〔日〕地球环境法研究会编集:《地球环境条约集》,中央法规
尽管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 公认,国际社会也已制定了联合行动计划和各项 法律措施,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等方 面的既得利益以及各国对本国长远利益的考虑, 使得各国在具体履行国际环境条约所确立的全球 环境保护义务上还存在着许多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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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全球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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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资 源
(一) 生物物种灭绝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 野生动植物贸易 (三) 热带雨林保护 (四) 迁徙性动物物种 (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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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自然地域的保护
(一) 湿地保护 (二) 自然遗产保护 (三) 南极保护 (四) 防止荒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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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贸易与环境影响问题
本章第一节在分析国际环境问题的成因时,已就贸易对环 境的影响作出了论述。由于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是现代国 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因此国际社会为减轻关税以及其 他实质性贸易障碍、在国际通商方面废除差别待遇而制定 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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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 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 二、 国际合作原则 三、 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 预防原则 五、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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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 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
在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国家管辖范 围外的环境原则中,包含了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 一方面是国家的权利,即国家按照本国环境与发 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另一方面是国 家的义务,即各国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 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 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
如下因素是造成全球环境合作存在障碍的重要原因。 (一) 国家经济利益的差别与矛盾 (二) 发展中国家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 (三)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规则与标准均不利于 发展中国家 (四) 传统经济学理论与全球环境问题的现实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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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方面的贡献
(一)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原则立场 (二) 世纪交替时期中国对全球环境保护的贡献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各国在制定 保护环境政策中也会出现由于保护措施的实施而限制国际 贸易自由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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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一、当前全球国际环境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中国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方面的贡献 三、国际环境法在中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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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全球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 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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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概述
一、 国际环境问题 二、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三、 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 环境问题
(一) 国际环境问题的概念 (二) 国际环境问题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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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1995年版。 [13] 〔美〕D. Hunter, etc,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 University Casebook Series, Foundation Press, 1998. [14] 〔英〕M.N. Shaw’s, International Law, 4th ed., Cam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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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合作原则
国际合作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最 初由《联合国宪章》第74条所确认。在国际环境 法中奉行这一原则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国际合作不仅是国际环境法的基石,而且表现为 国际环境法的一些具体制度和措施,尤其是包括 信息共享、参与决策、环境评估、环境标准的越 境强制执行等在内的技术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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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 金瑞林、汪劲著:《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研究述评》,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 〔法〕亚历山大·基斯著:《国际环境法》,张若思 编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 杨国华、胡雪编著:《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北 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编:《中国缔结和签署 的国际环境条约集》,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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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际环境法在中国的适用
(一) 国际环境法与中国国内环境法的关系 国际环境法对中国国内法的影响 中国国内法对适用国际环境法的原则规定
(二) 国际环境法在中国适用的方法 国内适用国际环境法的依据 由于目前全球环境问题正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
在国内如何适用国际环境法规范是一个亟待明确和解决的 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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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原则
预防(Prevention)原则是基于环境问题的特点而提出的一 项颇具特色的环境法原则。它渊源于国内环境法的某些规 定。在国际社会,基于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发达国家的经验 教训,1980年在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联合制定的《世界 自然资源保护大纲》里,曾就“预期的环境政策”作出规 定。
最早提及预防原则的国际条约是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 纳公约》。该原则随后又在一系列国际性环境与资源条约 中被确认。
教学参考书目
[1]〔法〕亚历山大·基斯著:《国际环境法》,张若思编译, 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2]杨国华、胡雪编著:《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北京: 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3]王曦:《国际环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4]马骧聪主编:《国际环境法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献 出版社1994年版。
一、 环境污染防治 二、 维护气候体系 三、 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资源 四、 自然地域的保护 五、 关于贸易与环境影响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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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环境污染防治
(一) 海洋环境污染 (二) 大气污染 (三) 危险物质和有害废弃物控制 (四) 核活动及其损害的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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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维护气候体系
(一) 臭氧层耗损及其控制 (二) 全球气候变化及其控制
1997. [15] 〔英〕 P. Sands, Principles of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I: Frameworks, Standards and Implementation, Manchester University Press, 1995. [16] 〔法〕 A. Kiss, etc, Manual of European Environmental Law,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 1994.
[5]韩健、陈立虎:《国际环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1992年版。
[6]戚道孟:《国际环境法概论》,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
社1994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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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可持续发展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概念,最初是由挪威前首相布兰特朗 夫人领导的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于1987年在其报 告《我们共同的未来》中首先提出的。可持续发展 原则已成为对国际环境法有重要影响的基本原则。
可持续发展的含义非常丰富、涉及面很广,不同的 国际文件有不同的理解。其内容主要包括三个方面。
[5] 王曦:《国际环境法》,北京:法律出版社1998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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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6] 马骧聪主编:《国际环境法导论》,北京:社会科学文 献出版社1994年版。
[7] 全国人大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编:《国际环境与资源 保护条约汇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3年版。
[8] 韩健、陈立虎:《国际环境法》,武汉:武汉大学出版 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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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Common But Differentiated Responsibilities),是指由于地球的整体性和导致 全球环境退化的各种因素,各国对保护全球环境 负有共同的但又有区别的责任。
该原则包含两个基本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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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二、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一) 国际环境法的定义和特点 (二) 国际环境法的渊源
1. 国际环境条约 2. 国际习惯 3. 软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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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环境保护国际组织
一类是政府间的国际环境组织;另一类是民间的 国际环境组织,也称非政府环境组织(NGOs)。 (一) 政府间环境组织 1. 联合国与其他组织 2. 区域性国际组织 3. 专门性国际环境组织 (二) 非政府环境组织
[9] 中国环境报社编:《迈向21世纪——联合国环境与发 展大会文献汇编》,北京:中国环境科学出版社1992年版。
[10] 世界银行编:《1992年世界发展报告——发展与环 境》,北京: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1992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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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1] 〔日〕阿部泰隆等:《环境法》,有斐阁丛书(日文),1996年版。 [12] 〔日〕地球环境法研究会编集:《地球环境条约集》,中央法规
尽管环境问题的全球化已经得到世界各国的 公认,国际社会也已制定了联合行动计划和各项 法律措施,但是由于世界各国在政治、经济等方 面的既得利益以及各国对本国长远利益的考虑, 使得各国在具体履行国际环境条约所确立的全球 环境保护义务上还存在着许多意见分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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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全球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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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生物多样性保护与合理利用资 源
(一) 生物物种灭绝及其生物多样性保护 (二) 野生动植物贸易 (三) 热带雨林保护 (四) 迁徙性动物物种 (五) 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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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自然地域的保护
(一) 湿地保护 (二) 自然遗产保护 (三) 南极保护 (四) 防止荒漠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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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关于贸易与环境影响问题
本章第一节在分析国际环境问题的成因时,已就贸易对环 境的影响作出了论述。由于自由贸易和自由竞争是现代国 际经济交往的基本原则,因此国际社会为减轻关税以及其 他实质性贸易障碍、在国际通商方面废除差别待遇而制定 了《关税与贸易总协定》 (General Agreement on Tariffs and Tra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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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一、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 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 二、 国际合作原则 三、 可持续发展原则 四、 预防原则 五、 共同但有区别的责任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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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 国家管辖范围外的环境原则
在资源开发的主权原则和不损害国家管辖范 围外的环境原则中,包含了两个相互联系的内容: 一方面是国家的权利,即国家按照本国环境与发 展政策开发本国自然资源的主权。另一方面是国 家的义务,即各国负有确保在其管辖范围内或在 其控制下的活动不致损害其他国家或在各国管辖 范围以外地区的环境的责任。
如下因素是造成全球环境合作存在障碍的重要原因。 (一) 国家经济利益的差别与矛盾 (二) 发展中国家短期利益和长期利益之间的矛盾 (三) 与环境保护相关的国际规则与标准均不利于 发展中国家 (四) 传统经济学理论与全球环境问题的现实脱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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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中国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 方面的贡献
(一) 20世纪90年代中国的原则立场 (二) 世纪交替时期中国对全球环境保护的贡献
然而,由于经济发展会对环境造成影响,因此各国在制定 保护环境政策中也会出现由于保护措施的实施而限制国际 贸易自由化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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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中国与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一、当前全球国际环境法律实践中存在的问题 二、中国在解决全球环境问题方面的贡献 三、国际环境法在中国的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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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当前全球国际环境法律实践 中存在的问题
第八章 国际环境法
第一节、国际环境法概述 第二节、国际环境法的基本原则 第三节、国际环境法的主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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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国际环境法概述
一、 国际环境问题 二、 国际环境法的概念 三、 国际环境法的产生与发展 四、 环境问题
(一) 国际环境问题的概念 (二) 国际环境问题的成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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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文),1995年版。 [13] 〔美〕D. Hunter, etc, International Environmental law and
Policy, University Casebook Series, Foundation Press, 1998. [14] 〔英〕M.N. Shaw’s, International Law, 4th ed., Cambridg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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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国际合作原则
国际合作原则是现代国际法的一项基本原则,最 初由《联合国宪章》第74条所确认。在国际环境 法中奉行这一原则有着特别重要的意义。
国际合作不仅是国际环境法的基石,而且表现为 国际环境法的一些具体制度和措施,尤其是包括 信息共享、参与决策、环境评估、环境标准的越 境强制执行等在内的技术性措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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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书目
[1] 金瑞林、汪劲著:《20世纪中国环境法学研究述评》, 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
[2] 〔法〕亚历山大·基斯著:《国际环境法》,张若思 编译,北京:法律出版社2000年版。
[3] 杨国华、胡雪编著:《国际环境保护公约概述》,北 京:人民法院出版社2000年版。
[4] 国家环境保护总局政策法规司编:《中国缔结和签署 的国际环境条约集》,北京:学苑出版社1999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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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国际环境法在中国的适用
(一) 国际环境法与中国国内环境法的关系 国际环境法对中国国内法的影响 中国国内法对适用国际环境法的原则规定
(二) 国际环境法在中国适用的方法 国内适用国际环境法的依据 由于目前全球环境问题正受到国际社会的高度关注,我国
在国内如何适用国际环境法规范是一个亟待明确和解决的 关键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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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预防原则
预防(Prevention)原则是基于环境问题的特点而提出的一 项颇具特色的环境法原则。它渊源于国内环境法的某些规 定。在国际社会,基于环境问题的特点和发达国家的经验 教训,1980年在由联合国环境规划署等联合制定的《世界 自然资源保护大纲》里,曾就“预期的环境政策”作出规 定。
最早提及预防原则的国际条约是1985年《保护臭氧层维也 纳公约》。该原则随后又在一系列国际性环境与资源条约 中被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