卫生部印发《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doc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近年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屡禁不止,给行业健康发展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在这个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的重要领域,商业贿赂的存在不仅毁坏了公平竞争的环境,也为不法分子提供了利益的渠道。
因此,建立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对于促进行业的规范发展具有重要作用。
首先,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领域中常见且频繁。
医药企业为了获取订单和市场份额,常常采取行贿等不正当手段。
他们通过向医院领导和相关专业人士行贿,获取合作机会和推销产品的优先权。
而医院领导和专业人士受贿则通过获得回扣、佣金和其他利益来个人获利。
这种商业贿赂行为既扭曲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又导致医药产品价格的飙升,严重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利益。
其次,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建立可以起到威慑和惩罚的作用。
不良记录的建立意味着对行贿者和受贿者进行曝光和制度性惩处,从而对于那些企图从事商业贿赂活动的人起到警示作用。
他们会因为担心贿赂行为被记录下来而望而却步,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维护了市场环境的公正和公平。
同时,一旦不良记录建立起来,可以通过追责惩罚受贿者,对于已经从事过商业贿赂行为的人进行制度性的打击,起到震慑作用。
另外,不良记录的建立也是企业自我规范和自律的一种方式。
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会对企业进行规范,迫使企业严格遵守法律法规,杜绝不正当手段的使用。
企业如果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将会丧失在医药购销领域的信誉,这对于企业的发展来说是致命的打击。
因此,企业会自觉地避免和阻止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提高企业的商业道德和合规意识。
此外,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还可以加强监管和问责机制,提高执法效果。
通过建立有效的监管机制,对医药购销领域的商业贿赂行为进行严厉打击,从而提高执法效果。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建立,可以让监管机构更加有针对性地开展行业监管,重点关注那些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加大对他们的监督和制度性制裁力度。
这些严格监管和高压打击的措施,会使商业贿赂行为者无所遁形,增加违法成本,从而有效地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获得商业利益,在医药购销领域中,通过支付贿赂、送礼、请客等手段向医生、药店、医疗机构等相关方行贿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仅违反了商业道德与法律,还对医疗机构和患者权益造成严重损害。
为了规范医药购销领域中商业贿赂行为,各国纷纷制定了不同的法规与制度。
一、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所带来的影响商业贿赂行为在医药购销领域中是一个普遍存在的问题。
商业贿赂不仅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规则,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极大地降低了医疗服务的质量和公平性。
以下是商业贿赂所带来的几个主要影响:1.影响医疗服务质量:商业贿赂使得医生丧失了客观公正地选择药品、医疗器械和服务的能力,导致了药品的合理使用受到损害,医疗服务质量下降。
2.增加了医药费用:商业贿赂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药品价格的上涨,增加了患者的负担。
3.不公平竞争:商业贿赂违背了市场经济规则,使得医药企业通过行贿来获得区域市场份额,导致了正常的市场竞争无法进行。
4.减少了新药研发和创新:商业贿赂使得医药企业为了收回贿赂费用,减少了对新药研发和创新的投入,对整个医药行业的发展产生了负面影响。
二、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必要性面对商业贿赂对医药购销领域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具有以下几个必要性:1.提高诚信意识: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可以对违法行为进行记录和公开,在一定程度上增强了企业和个人的道德约束力,提高了诚信意识。
同时,公开记录也起到了警示作用,减少了潜在行贿者的动力。
2.促进市场公平竞争:不良记录制度可以限制商业贿赂行为,减少了不正当手段获得市场份额的情况,促进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
3.保护医疗机构和患者权益: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可以提醒医疗机构和患者,避免与商业贿赂涉及较多的企业或个人进行合作,降低了患者和医疗机构受到商业贿赂侵害的风险。
4.规范医药购销领域的经营行为:不良记录制度可以给处于医药购销领域的经营者设置一个良好的规范与标杆,鼓励他们面向合规、合法、良好的方向发展,提高全行业的经营合规意识和自律能力。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指在药品和医疗器械的采购和销售过程中,商业代表、医生、医院或相关职员以金钱、礼品、旅游或其他形式的回报为代价,进行非法行为,以获取商业利益或获得不当竞争优势的行为。
商业贿赂不仅违反了商业伦理,还可能对患者的健康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为了规范医药购销领域的行为,建立不良记录制度是非常必要的。
首先,建立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的惩处需要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相关部门应加强立法工作,制定出严格的法律和规章制度,明确商业贿赂行为的界定、违法的处罚、违法者的刑事责任等事项,以增加违法成本和威慑违法者。
其次,加强监督和执法力度。
监管部门应加强对医药购销行为的监督,建立有效的监督机制和检查制度,加大对医药企业、医生和医院等各方的监督频率和力度,对涉嫌商业贿赂的行为进行调查和处罚,并及时公示处理结果,增加违法行为的曝光度。
第三,建立不良记录和信用评估制度。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涉嫌商业贿赂的个人和机构进行记录并公示,形成信用评估体系。
涉嫌商业贿赂的个人和机构记录将会造成严重的信用损失,无法参与医药市场的正常运作,从而形成不良后果。
第四,加强行业自律与合作。
医药行业协会和药监部门应共同努力,加强自律和合作,共同监管医药购销领域的行为。
建立行业组织和行业内部的行为准则,加强行业自律,提高行业整体的素质和信誉,减少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
最后,加强宣传教育,增强人们的法律意识和道德观念。
相关部门应通过各种宣传渠道,加大对商业贿赂行为的宣传力度,引导和教育医药购销领域的从业人员,遵守法律法规,树立正确的道德观念和职业操守。
总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建立,对于规范行业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患者权益具有重要的意义。
只有通过相关措施的持续改进与落实,才能有效防止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发生,促进医药市场的健康发展。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建立与应对》近年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备受关注。
各种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存在,严重损害了医药行业的公信力,也给患者的利益带来了严重的损害。
如何建立和应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成为了当前需要深入思考和解决的问题。
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背景和现状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问题主要表现为药企向医生、药店、医院等医疗机构提供贿赂,以获取药品销售渠道和推广利益。
这种商业贿赂的存在,不仅严重扭曲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也导致了医疗资源的浪费和患者权益的受损。
二、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必要性面对医药行业普遍存在的商业贿赂问题,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显得尤为重要。
建立不良记录可以有效监管医药企业的经营行为,对违规企业进行严厉打击。
不良记录可以在一定程度上降低商业贿赂的发生率,维护医药市场秩序。
建立不良记录可以提高消费者对医药行业的信任,保障患者权益。
三、应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方式和方法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需要从多个角度和层面进行应对。
政府部门需要加强监管和法律制度建设,完善医药行业的监管体系,严格打击商业贿赂行为。
医药企业和医疗机构需要建立健全的内部合规制度和严格执行机制,加强自身的监管和自律。
第三,消费者和患者需要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拒绝参与商业贿赂,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四、个人观点和理解在我看来,建立和应对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是一个全社会共同努力的事业。
政府、企业、机构和个人都需要积极参与其中,从源头上减少商业贿赂的发生,建立清朗的医药市场环境。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让医疗资源得到更加合理和公平的利用,让患者得到更好的医疗服务和保障。
总结与回顾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建立和应对,是当前急需解决的问题。
我们需要从各个层面进行应对,建立清晰的监管制度和内部合规机制,共同维护医药市场的公平秩序。
只有如此,我们才能走出商业贿赂的阴影,构建一个健康、公平和透明的医药行业环境。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为了取得商业利益而向他人支付、承诺支付或者买通他人支付的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行为。
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领域中尤其严重,涉及到患者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为了规范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行为,减少商业贿赂的发生,需要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本文将以医药购销领域为例,分析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必要性、内容和实施方法。
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必要性商业贿赂在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危害是巨大的。
首先,商业贿赂会破坏市场竞争秩序,导致公平竞争无从谈起。
一些企业通过贿赂医生或医院,获得更多的订单,从而排挤竞争对手。
这种不正当的竞争行为不仅损害了其他企业的利益,也损害了患者的利益。
其次,商业贿赂会影响医生的处方行为,造成不合理用药的现象。
一些医生因为受到贿赂的影响,选择高价药品或者不必要的检查项目,从而增加患者的负担。
最后,商业贿赂会破坏医疗机构的声誉,并影响医疗服务的公信力。
由于商业贿赂的存在,患者对医疗机构的信任度降低,从而影响医疗机构的发展和壮大。
为了规范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行为,保护患者的权益,建立和完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就显得尤为重要。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可以记录和公示商业贿赂的行为和相关信息,以此威慑和惩罚商业贿赂的行为,同时也为患者提供了更多的信息,使其能够选择正规、高质量的医疗服务。
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内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应包括以下内容。
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记录和公示: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数据库,记录并公示商业贿赂的行为和相关信息。
记录包括涉及的企业、医生、金额、时间等,公示可以通过医疗机构的网站、宣传栏等形式进行。
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核查和调查:医疗机构和相关部门应设立专门的调查团队,负责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真实性、合法性进行核查和调查。
调查结果会对商业贿赂行为进行评估和处罚,保证记录的准确和可信。
3.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处理和惩罚: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应明确商业贿赂行为的处理和惩罚措施。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
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卫生部(已撤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公布日期】2006.04.21•【文号】卫办发[2006]156号•【施行日期】2006.04.2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印发《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卫办发〔2006〕156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中医药管理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直属(管)单位、局机关各部门: 经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党组同意,现将《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二○○六年四月二十一日卫生部、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开展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实施意见为有效治理医药购销领域中的商业贿赂行为,规范医药购销秩序,维护人民群众利益,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关于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6〕9号)精神,结合卫生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一、充分认识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为进一步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原则,纠正损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行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而作出的一项重要决策,对于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促进改革开放和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具有重大的现实意义。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医疗卫生(含中医药,下同)事业有了很大发展,取得了举世瞩目的成就。
广大医务工作者发扬救死扶伤、甘于奉献的精神,为增进人民健康做出了重要贡献。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引言:医药行业是一个关系到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重要领域,而商业贿赂的存在往往会破坏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环境,损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为了规范医药行业的购销行为,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公信力,制定一套科学完善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势在必行。
一、商业贿赂概述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以非法手段向销售对象提供金钱、礼品、旅游等物质或非物质利益,以获取不公平竞争优势的行为。
在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常常出现在医生、药店等销售端,制定不良记录制度即是要对这些行为进行规范和打击。
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意义1.提高行业整体素质和形象:商业贿赂不仅会破坏医药行业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也会损害企业的声誉和形象,制定不良记录制度有助于提升行业整体素质和公信力。
2.保护消费者的权益:商业贿赂的存在经常导致不合理的药品推销和购买行为,消费者容易购买到质量不过关的医药产品,甚至对其健康造成威胁。
制定不良记录制度可以保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性。
3.激励行业自律和诚信经营:对于从事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将对其生意经营带来负面影响,从而激励企业和个人遵守法律规定,实行诚信经营。
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内容1.制定法律法规:国家应制定相关法律法规,明确商业贿赂行为的定义和处罚措施,为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提供法律支持。
2.建立黑名单制度:对于商业贿赂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其加入失信名单,并公示于各大医药平台、行业协会等,以增加其惩罚力度和曝光度。
3.建立投诉举报机制:建立健全的投诉举报机制,鼓励广大消费者及相关从业人员积极举报商业贿赂行为,及时处理和打击。
4.实施监督检查和考核: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对医药购销过程中存在的潜在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查处,并进行不定期的考核评估。
5.加强教育宣传:通过开展一系列的教育宣传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和警惕性,推动行业自律。
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第一章引言1.1 问题背景在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一直是一个严重的问题。
商业贿赂不仅损害了医院的声誉,也妨碍了医疗资源的合理利用和任命的公平性。
因此,建立一个有效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于提高医院的管理水平和医疗服务质量非常重要。
1.2 目标和意义本制度旨在建立医院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加强对购销人员、供应商和医疗器械公司等相关方的监管,预防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维护医院的声誉、保障医疗资源的正常使用和任命的公平性。
通过建立制度,医院能更好地管理医药采购与销售,促进医疗资源的配置和医疗服务的质量提升。
第二章制度内容2.1 定义和范围商业贿赂是指在医院医药购销领域中,通过行贿、受贿、虚报和虚开发票等手段,以获得非法私利的行为。
本制度涉及到医院各类采购与销售活动,包括药品、医疗器械、耗材等。
2.2 责任部门和人员医院的管理层应设立专门的负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部门,并指定专人负责记录、检查和追踪相关信息。
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法律知识和专业背景。
2.3 不良记录的建立和管理医院应建立不良记录登记表,记录商业贿赂相关信息,包括受贿人员、行贿人员、贿赂对象、贿赂金额等。
对于发现的商业贿赂行为,应及时登记并进行相应的调查核实。
2.4 不良记录的处理和处罚一旦发现商业贿赂行为,医院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和处罚。
对于受贿者,医院应根据情节轻重作出相应的纪律处分,包括警告、记过、记大过、降职、撤职或开除等。
对于行贿者,医院应报案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对涉及的供应商和医疗器械公司等相关方也应进行相应的处理和处罚。
2.5 数据和信息的保密医院在管理过程中应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法律法规,对不良记录、调查信息和处理结果等进行严格保密,防止泄露和利用。
第三章实施与监督3.1 培训与宣传医院应组织相关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员工对商业贿赂的认识和了解,宣传不良记录制度的重要性和作用,增强员工的纪律意识和法治观念。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法规类别】药品管理反贪污贿赂【发文字号】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发布部门】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发布日期】2014.02.26【实施日期】2014.02.2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办公厅关于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规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卫办药政函〔2014〕16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财务司、法制司、医政医管局、监督局、宣传司、监察局:为做好《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国卫法制发〔2013〕50号,以下简称《规定》)落实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明确任务分工我委药政司承担落实《规定》主体责任,负责指导各地建立和落实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汇总各地上报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制作并督促落实医疗卫生机构医药产品廉洁购销合同等;宣传司负责在委网站开辟专栏,做好各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转载工作;法制司负责指导督促各地修订原有不良记录制度;驻委监察局会同有关业务司局负责对医疗卫生机构涉及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案件进行查处。
地方各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健全完善相应工作机制,指定牵头部门,明确任务分工。
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在2014年3月底前完成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相关制度的修订工作,制订具体实施办法,连同牵头单位和联系人、联系方式一并报送我委药政司。
地方人民政府已指定其他部门负责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职能的,由其他部门承担相应管理职责。
二、建立逐级报送制度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在接到《规定》第四条所列情形有关文书后5个工作日内,向所在辖区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报送因向本单位工作人员实施商业贿赂而被依法追究刑事、行政责任的或本单位工作人员被追究党纪政纪案件中涉及到的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名单。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2013修订)
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2013修订)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已撤销)•【公布日期】2013.12.25•【文号】国卫法制发[2013]50号•【施行日期】2014.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检察机关,医疗安全与血液正文国家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国卫法制发〔2013〕50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计生委(卫生厅局、人口计生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人口计生委,委机关各司局,委直属和联系单位: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当前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特点及有关法律法规,我委对原卫生部于2007年1月19日印发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卫政法发〔2007〕28号)进行了修订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家卫生计生委2013年12月25日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一、为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等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制定本规定。
二、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制定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以下简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实施办法,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三、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应当及时在其政务网站公布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并在公布后一个月内报国家卫生计生委。
国家卫生计生委政务网站转载各省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公布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四、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及个人(以下简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的医疗卫生机构工作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一)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二)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四)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管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
卫办发[2010]59号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发布人:管理员发布时间:2010-7-1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部直属各单位,部机关各司局:自2006年以来,全国卫生系统按照中央统一部署,加强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整体推进宣传教育、自查自纠、查办案件和长效机制建设,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明显成效,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法制纪律观念、廉洁从业意识明显增强,医药购销秩序得到有效规范。
但从近段时间发现和查处的商业贿赂问题来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在一些地方和单位出现了反弹,而且形式更加多样,手段更加隐蔽,严重损害了人民群众的利益和卫生行业形象,影响十分恶劣。
为巩固专项治理工作成果,净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社会环境,现就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提出如下要求:一、进一步深化对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认识,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是卫生系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控制医药费用,缓解群众看病难、看病贵问题的实际行动,也是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任务。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机构要充分认识专项治理工作的重要性、艰巨性、长期性,克服懈怠和麻痹思想,尤其是在当前推进医改的关键时期,治理商业贿赂工作只能加强,不能削弱。
要认真总结开展专项治理工作以来的经验和成效,查找问题和不足,明确形势和任务,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深入持久地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
二、继续广泛开展宣传教育,牢固树立防止商业贿赂的思想道德和纪律法制防线继续在广大医疗卫生从业人员中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要深入开展理想宗旨、职业道德、人文医学和正面典型教育,弘扬大医精诚、仁心仁术、尊重生命、精益求精的新时期医疗卫生职业精神,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利益观,增强职业荣誉感和社会责任感,形成重服务、讲奉献、自觉抵制商业贿赂的良好风气。
医药行业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行业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背景
商业贿赂是指企业或个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商业利益或竞争优势的行为。
在医药行业中,商业贿赂的存在严重影响了行业的公正与透明。
因此,制定医药行业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对于加强行业管理、净化行业环境具有重要意义。
目的
制定医药行业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旨在:
1. 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削弱商业贿赂的影响;
2. 维护行业的公正与透明,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 强化监管,提高违规成本。
内容
医药行业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1. 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防范和打击;
2. 企业要求供应商、业务员等承诺不从事商业贿赂等不正当行为;
3. 企业每年进行商业贿赂风险评估,及时发现并纠正商业贿赂等违规行为;
4. 记录商业贿赂违规行为,形成防范机制,对于违规行为严重者,按照规定进行惩处;
5. 对于经常或长期从事商业贿赂的企业或个人,列入不诚信企业名单并公开。
结论
医药行业监管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制定,是促进医药行业健康发展的有效措施。
各企业应当密切关注相关政策、法规,规范自身经营行为,为行业的公正和透明发挥应有的作用。
医药供应链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供应链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目标该文档旨在介绍医药供应链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并说明其重要性和实施方法。
简介商业贿赂是一种不道德且违法的行为,在医药供应链领域尤其要加以关注。
为了保护公正竞争和维护行业声誉,建立不良记录制度是必要的。
制度内容不良记录制度的目的是记录及罚款那些与供应链中商业贿赂相关的企业。
无论是参与贿赂活动的公司,还是个人,一旦被认定有不良记录,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制度包括以下要素:1. 记录标准:明确商业贿赂的定义和行为,以便统一认定不良记录的标准。
2. 罚款措施:规定对有不良记录的企事业单位,可作出罚款处罚,依据违规程度和影响大小确定罚款金额。
3. 记录保存:建立统一的记录保存系统,确保记录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并便于查询。
4. 受益人保护:鼓励受益人举报商业贿赂行为,保护其个人权益和安全。
5. 处罚执行:明确处罚执行机构及其责任,确保制度的执行和处罚的公平性。
实施方法制定医药供应链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需要以下步骤:1. 研究与制定:成立专门的研究团队,了解当前行业状况,制定适应性强和可执行性高的制度。
2. 立法与发布:将制度内容编入相关法规,经合法程序通过,并为相关企业和个人广泛宣传。
3. 建立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负责记录保存、受理举报和处罚执行等工作。
4. 培训与宣传:通过培训和宣传活动,提高行业从业人员对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认知,并加强他们的遵纪守法意识。
5. 检查与评估:定期进行制度的检查与评估,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确保制度的有效实施。
结论医药供应链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建立对于维护行业的健康发展和公平竞争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的标准和罚款措施,有效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并保障供应链中各方的合法权益。
实施该制度需要全行业共同努力,加强合作与监督,以促进医药供应链领域的可持续发展。
医药研发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研发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目标
本文档旨在制定医药研发领域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以保障公司的合规性,促进诚信经营,并防止不道德行为的发生。
背景
商业贿赂是指为了获取商业利益而向他人提供财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在医药研发领域,商业贿赂的存在可能导致失去公众对公司的信任,对研发工作的正当性产生质疑,并给公司的声誉带来严重影响。
因此,制定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迫在眉睫。
内容
1. 定义:明确商业贿赂的概念,包括直接贿赂和间接贿赂。
2. 贿赂行为的禁止:明确禁止公司员工以任何形式参与商业贿赂行为,包括但不限于给予财物、礼品、旅游、接受提供的礼物以及其他非法手段。
3. 不良记录的登记: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制度,记录涉及商业贿赂的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违反行为准则、相关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情况。
4. 处罚措施:依据公司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对涉及商业贿赂的员工进行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警告、停职、解雇等。
5. 追究责任:对于涉及商业贿赂的员工,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向有关部门报告的权利。
6. 审查与改进:定期审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执行情况,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必要的改进和完善。
总结
医药研发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的制定对于公司的可持续发展和商业声誉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禁止贿赂行为、建立不良记录登记制度以及依法追究责任,公司能够保持合规性,增强员工的诚信意识,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
XX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管理 (3)第三章不良记录报告、核实与公布 (5)第四章监督管理 (7)第五章附则 (13)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加强医疗卫生机构管理,规范医疗卫生机构采购、使用药品、医疗设备和医用耗材(以下统称“医药产品”),打击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行为,根据《反不正当竞争法》、《执业医师法》、《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九不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等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参与本市医药产品交易的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机构和个人(以下简称“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
第三条(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定义)本规定所称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以下简称“商业贿赂”),是指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为销售医药产品而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的行为。
第四条(管理部门)市卫健行政部门应当建立和管理全市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以下简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本市各级卫健行政部门、医疗卫生机构及其上级主管部门(包括对医疗卫生机构有干部管理权限的办医主体、上级主管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核查、上报和涉事单位、人员的处理。
第五条(不良记录情形)医药生产经营企业及其代理人不得给予采购、使用其医药产品的医疗卫生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一)经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法院依照刑法判处免予刑事处罚的;(二)行贿犯罪情节轻微,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相关处理的;(四)因行贿行为被财政、工商行政管理(市场监管)、食品药品监管(市场监管)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形。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导语:商业贿赂作为一种违反道德与法律的行为,在医药购销领域中尤为严重。
为了规范市场秩序,维护行业良好发展环境,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非常必要。
本文将从建立记录的目的、内容和影响等方面进行深入探讨。
一、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目的1.1 防范商业贿赂行为医药购销领域是一个竞争激烈且利润诱人的行业,一些不法商家往往利用商业贿赂手段来获得不正当竞争优势。
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可以及时记录、追踪和公开这些行为,从而有效防范商业贿赂的发生,净化行业环境。
1.2 强化法律意识商业贿赂行为不仅违反了道德准则,而且可能违反法律。
建立不良记录有助于提高各类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使其对商业贿赂行为有所顾虑,主动自觉遵守法律规定,营造健康、公正的市场竞争环境。
1.3 保护消费者权益商业贿赂行为可能导致医药产品的质量和安全风险,危及消费者的权益和生命安全。
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助于及时发现该类行为,保障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提高医药产品质量和安全水平。
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内容2.1 记录商业贿赂涉及的公司和个人信息商业贿赂行为的涉事主体一般包括涉嫌行贿的公司和个人。
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时,应记录涉事公司和个人的相关信息,包括公司名称、注册位置区域、法定代表人、涉事人员等,并建立相应的档案。
2.2 记录商业贿赂的时间、地点和方式商业贿赂行为通常发生在特定的时间和地点,并通过特定的方式进行。
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时,应该记录具体的时间、地点和方式,以便将来对涉事行为进行溯源和调查。
2.3 记录商业贿赂的目的和具体行为商业贿赂行为的目的通常是为了获取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涉及行为多种多样。
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时,应详细记录涉嫌行贿的目的和具体行为,包括交流方式、涉及金额、实施手段等相关细节,以便进行综合分析和研判。
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影响3.1 增强市场监管力度建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助于提高监管机构对医药购销领域的监管力度。
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制度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制度一、背景医药购销领域作为医药行业中的重要环节,关系到千家万户的健康和生命安全。
然而,由于利益驱使和监管不力等原因,一些不良行为不时出现,给社会公众带来了重大损失。
为了规范医药购销行为,保障公众利益,建立不良记录制度势在必行。
二、目的1.保护公众利益。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不良记录制度,可以对不良行为进行严肃惩处,起到震慑作用,提高行业的整体道德水平,保护公众的利益。
2.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通过不良记录制度,可以筛选出不合规的企业和个人,净化市场环境,促进行业的健康发展。
3.加强行业自律。
不良记录制度可以促使企业和个人加强自身管理和自我监督,提高行业的自律能力,减少不良行为的发生。
三、适用范围不良记录制度适用于医药购销领域的所有企业和个人。
涉及到医药采购、销售、配送、仓储、广告、宣传等环节的企业和个人都应该遵守该制度。
四、不良记录的定义不良记录是指在医药购销领域有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情况:1.销售假冒伪劣药品或者未经批准上市的药品。
2.销售过期药品。
3.销售无效药品或者虚假宣传效果的药品。
4.销售超过市场定价的药品。
5.串通价格,操纵市场价格。
6.参与不正当竞争行为。
7.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五、不良记录的处理1.责任追究。
对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要进行责任的追究,依法进行相应的处罚。
对于涉嫌犯罪的行为,应立即移交公安机关。
2.记录公示。
将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公示于社会,向公众传递警示信息。
3.行业禁入。
对于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企业和个人,可以采取行业禁入措施,禁止其从事医药购销相关工作。
4.修复与整改。
对于有不良记录的企业和个人,可以要求其进行修复与整改,并进行复查验收。
只有达到要求的企业和个人,才能解除不良记录。
六、不良记录的管理1.建立健全不良记录数据库。
建立医药购销领域的不良记录数据库,及时记录和更新有不良行为的企业和个人。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为了预防医药购销领域职务犯罪,建立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促进医疗事业健康发展,根据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和《关于进一步深化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工作的通知》要求,特制定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一、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范围医药购销商业贿赂是指: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在购销活动中,给予采购与使用其生产、经营产品的本省公立医疗卫生机构负责人、药械采购人员、医务人员和其他从业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并经司法机关、行政机关或其他有关组织查实的行为。
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是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打击商业贿赂行为的行业内部规范。
二、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及判定依据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医疗器械、医用耗材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一)经各级人民法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的;(二)被检察机关认定有行贿事实,但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作出不起诉决定的;(三)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依法认定有行贿行为并作出处理的;(四)因行贿行为被工商、财政、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等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五)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本省公立医疗卫生单位对相关人员因在医药购销中收受贿赂行为作出党纪政纪处分决定,案件涉及的行贿企业及其代理人。
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信息收集、登记和公布程序(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收集的内容包括:行贿人、受贿人基本情况和违法违纪事实、处罚结果等相关信息。
(二)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信息的收集办法:卫生主管部门通过与司法机关和监察、工商、财政、物价、食品药品监督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互相通报商业贿赂案件信息和查处结果,及时、准确掌握有商业贿赂不良行为的单位或其代理人信息。
(三)卫生主管部门要对外公布“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单位举报电话”,方便社会各界举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行为。
医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
医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制度第一章引言1. 背景介绍医疗领域的商业贿赂是一个严重的问题,不仅侵蚀了医疗行业的公信力,也对患者利益造成了严重损害。
为了有效地防止和打击医院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有必要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不良记录制度。
本制度的目的在于规范医院医药采购和销售行为,加强对商业贿赂行为的监测和处罚,最终维护医疗市场的公平和患者的利益。
2. 目的和意义本制度的目的在于:建立一个灵活、透明、有效的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系统,促使医院各部门加强对医药购销的管理,全面推动医院医药购销行为向规范、透明的方向发展;形成对医院内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的监测、预警和处罚机制,提高医院内部监管的全面性、及时性和有效性;防止和打击商业贿赂行为,加强对医院内部反商业贿赂机制的建设,净化医院内部的商业环境,保证优质医药产品能够合理、透明、公正地进入医院市场。
第二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定义和范围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定义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是指医院内部对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进行排查和记录,并据此对违规行为进行处理和惩罚的一种机制。
本制度将商业贿赂行为定义为医疗机构与医药购销商之间以财物和其他非法手段进行的交易,违反了医疗法律法规和伦理规范。
2.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范围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医院内部对医药购销商业贿赂行为的排查和记录;- 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 惩罚措施和处罚标准的制定;- 审查和认定的程序和方式;- 不良记录的公示和追溯机制;- 其他与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相关的制度和机制。
第三章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流程及各方责任1. 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流程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流程包括线索发现、信息收集、调查核实、判定认定、惩罚执行、投诉处理等环节,详细流程如下:- 线索发现:医院内部及时收集和储备商业贿赂行为的线索,可以通过微信举报平台、匿名信件、电话举报等方式。
- 信息收集:对收到的线索进行初步核实和调查,收集相关证据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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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部关于印发《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的通知
发文单位:卫生部
文号:卫政法发[2007]28号
发布日期:2007-1-19
执行日期:2007-1-19
生效日期:1900-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卫生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局,卫生部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
为加强医疗机构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行为,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卫生部制定了《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二○○七年一月十九日
附件:
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规定
为加强医疗机构管理,规范医疗机构采购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制止非法交易活动,打击商业贿赂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有关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建立本行政区域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记录(以下简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在卫生行政部门网站上公布。
二、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采购与使用其药品、医用设备、医用耗材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以财物或者其他利益,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
(一)经人院判决认定构成行贿犯罪,或者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定不需要判处刑罚,人民检察院作出不起诉决定的;
(二)由纪检监察机关以贿赂立案调查,并依法作出处理的;
(三)因行贿行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财政部门或者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处罚的;
(四)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在将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前,应当告知当事人。
当事人对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听证,但听证内容不包括有关部门作出的处理决定。
四、对列入当地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在两年内不得以任何名义、任何形式购入其药品、医用设备和医用耗材。
五、总公司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其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不与总公司共同承担相应责任;具有法人资格的子公司被列入商业贿赂不良记录的,总公司不共同承担相应责任。
六、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有权向卫生行政部门举报,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根据职责及时调查核实。
七、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务人员收受药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其代理人给予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由卫生行政部门按照《药品管理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没收违法所得;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执业医师,吊销其执业证书;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所在医疗机构对收受财物或者其他利益的医疗机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和医务人员,必须给予处分。
八、卫生行政部门应当与司法机关和监察、工商、财政、药品等相关行政部门建立沟通机制,互相通报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案件信息和查处结果。
九、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加强对医疗机构执行本规定情况的监督检查。
十、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各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可根据需要制定具体实施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