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50088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欧盟玩具质量标准
欧盟玩具质量标准
欧洲联盟(EU)对玩具质量制定了一系列的标准,以确保玩具的安全性和质量。
这些标准主要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CEN)和欧洲电气电子技术协会(CENELEC)负责制定。
以下是一些欧盟玩具质量标准的概述:
1.EN 71系列:EN 71是一系列的标准,涵盖了玩具的安全性
要求。
其中的主要部分包括:
•EN 71-1:机械和物理特性。
•EN 71-2:可燃性。
•EN 71-3:化学性质,特别是有害物质的要求,如重金属、染料等。
•EN 71-4:包装材料的要求。
2.EN 62115:这是关于电动玩具的标准,规定了电动玩具的电
气安全性、机械安全性和化学安全性要求。
3.EN 50088:这是关于非电动儿童车辆的标准,规定了这类玩
具的安全性和性能要求。
4.EN 1080:关于儿童踏车和滑板车的标准,规定了这些玩具
的安全性和性能要求。
5.EN 71-7:这个标准规定了颜料和染料的要求,确保使用的颜
料和染料不会对儿童产生有害影响。
6.EN 71-12:这个标准规定了化学实验箱和类似玩具的安全性
要求。
请注意,这只是其中一些标准的简要介绍,具体的标准可能会根据不同类
型的玩具和材料进行调整。
欧盟对玩具质量标准进行了定期审查和更新,以确保其符合最新的安全和环保要求。
进口商、制造商和销售商在欧盟市场销售玩具时必须确保其符合这些标准。
标准IEC EN65112和EN50088
标准IEC EN65112和EN50088国家强制性的《电玩具安全》标准将于今年10月1 日起实施。
这个标准参照和借鉴了国际电工的标准,其要求甚至比欧美的有关标准还高。
因此,生产电动玩具的厂家,不管其产品是OEM还是内销都要详细了解和吃透国标的相关规定,尽快在产品生产的各个环节满足标准的要求。
本文从新国标与国际及欧美标准的比较着眼,对新国标进行了分析和解读。
电驱动玩具国家强制性标准——《电玩具的安全》GB 19865-2005/IEC 62115已于2005年9月7日发布,并将于2006年10月1日实施。
电玩具安全标准与国际接轨该标准等同采用了国际电工委员会的标准:IEC 62115:2003 Electric toys – Safety 以及其修订通告A1:2004。
同时宣告至本标准实施之日起,也就是今年10月1日,国标《国家玩具安全技术规范》GB6675-2003,其附录中有关电池驱动的玩具的安全性要求:A.A《电池动力玩具》,将被本标准取代。
新的标准共有20章、5个附录。
针对电驱动的玩具的检测主要是从第7章开始,有如下项目:标识和说明、输入功率、发热和非正常工作、工作温度下的电气强度、耐潮湿、室温下的电气强度、机械强度、结构、软线和电线的保护、元件、螺钉和连接、电气间隙和爬电距离、耐热和耐燃、辐射、毒性和类似危害(注:包含对发光二极管的发光强度要求)。
符合国标基本符合欧美标准为什么要等同采用IEC62115标准呢?下面我们看看国际上现行的有关电驱动的玩具的主要安全标准。
在欧洲,电驱动玩具必须符合EN50088标准要求。
该标准相对于IEC62115标准来说,IEC62115主要增添了用直径为1.0mm的直条钢丝的短路检测,以及功能绝缘距离不小于0.5mm( EN50088规定有防尘保护的PCB上的绝缘距离不小于0.2mm)等严格要求。
虽然欧洲也参照IEC62115编写了EN62115,特别是英国在去年也颁布了BS EN62115标准,但根据BTHA(46/05)在去年10月发布的信息,其声称:EN62115标准在委员会未取得协调一致之前,EN50088还是被作为现行的标准。
电动玩具安全要求 EN50088.
电动玩具安全要求EN50088-1996(含A1、A2修订本)该欧洲标准和修订本A1是由CENELEC于1995年11月28日批准。
CENELEC 成员有义务按CEN/CENELEC的内部准则要求,无任何更改地给予该标准为国家标准的地位。
有关这类国家标准的最新目录和参考书目,可向中心秘书处或任何CENELEC成员索要。
该欧洲标准有三个官方版本(英、法、德),CENELEC成员有责任将该标准翻译成自己的官方语言,并通知秘书处.备案,则该标准拥有与官方标准版同等的地位。
CENELEC的成员国有: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联合王国。
国家标准的前言该英国标准由分委员CPL/61/21制定,EN50088-96电动玩具安全要求和它的修订本A1-96和A2:97英文版由欧洲电气标准委员会(CENELEC)公布。
EN50088代替HD271 S1-1982和它的修订本,然而,HD271S1在英国不是作为英国标准被执行的。
修订本A1的内容由页边上的横线表示。
相互参照标准:引用出版物 EN71-1-1988EN71-3-1994EN60068-2-63-1994 相应英国标准 BS5665,玩具安全第一部分:1989年机械物理特性要求。
BSEN71玩具安全第三部分(1995):某些元素转移的要求。
:由电网供电的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子及相关设备的安全要求。
BSEN60068:环境测试2.63章:测试方法(1995年)EN60320-1-1987EN60335-1-1994EN60529-1991EN60730EN60742:1989EN61058-1:HD441S1:1993 测试如:冲击试验,弹簧锤试验。
BS4491:家用和类似用途的电器耦合器第一部分(1989):一般要求说明。
BSEN60335:家用和类似用途电气产品安全要求第一部分(1989):一般要求。
各国玩家检测标准中文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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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STM D4236) )
• 凡去美国的货物,产品中有Art Materials者, 凡去美国的货物,产品中有Art Materials者 如墨水笔,彩笔或画等,必须合符LHAMA LHAMA之规 如墨水笔,彩笔或画等,必须合符LHAMA之规 定及标准。 定及标准。 (如墨水笔或颜料当中之含量可能 有致癌物质, 有致癌物质,导致皮肤敏感或因长期接触使用 而令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而令身体健康受到影响)
• EN50088是欧共体订立的电动玩具产品之 EN50088是欧共体订立的电动玩具产品之 安全标准, 安全标准,所要求之品质及安全标准所 涉及之范围广。 涉及之范围广。
电动玩具安全测试 EN50088
• 该标准包括所有电动玩具,还适用于电器 结构装置(Electric Construction Sets)、电 器功能玩具(Electric Functional Toys),或 电气实验装置(Experimental Sets)但与玩 具配套使用的变压器、充电器,则不能当作 玩具,必须使用相应的电气安全标准。 EN50088主要检测内容包括:标志和说明, 输入功率,温升及非正常操作,电气强度, 机械强度,结构,电线、螺丝及元器件,爬 电距离和电气间隙,防火、耐热。有毒以及 类似危害等。
EMC Electromagnetic Compatibility 电磁兼容指令 EMC指令(89/336/EEC) 指令( 指令 )
• 欧共体(现称欧盟)在EMC标准和认证领域,于 欧共体(现称欧盟) 标准和认证领域, 标准和认证领域 1989年颁布了 年颁布了89/336/EMC指令(此后又被 指令( 年颁布了 指令 两次修改, 两次修改,即92/31/EEC及93/68/EEC), 及 ), 使得EMC性能成为了有 使得 性能成为了有EMC要求的产品进入欧 要求的产品进入欧 性能成为了有 盟统一市场的条件。 盟统一市场的条件。 • 凡去欧共体的国家之玩具产品,如遥控车、对讲 凡去欧共体的国家之玩具产品,如遥控车、 机等,会发出电磁波之玩具,其测试标准及规格, 机等,会发出电磁波之玩具,其测试标准及规格, 必须合符EMC之规定及要求。 EMC之规定及要求 必须合符EMC之规定及要求。设备或系统在其电 磁环境中能正常工作且不对该环境中任何事物构 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成不能承受的电磁骚扰的能力。
玩具安全标准
玩具测试厂商会检定中心在香港、上海分别拥有玩具测试实验室。
总部香港实验室获得香港实验所认可计划(HOKLAS)的认可资质,具有20多年的玩具测试经验。
此外上海实验室也获得CNAS(中国合格评定国家认可委员会)的认可。
因此CMA Testing厂商会检定中心的专业测试技术和设备,可以为您提供全面的专业玩具测试,确保您的产品品质符合各项规定、指令及规格要求。
产品范围液体玩具儿童文具艺术品、工艺品材料染色牢度拼图玩具工艺品、礼品长毛绒玩具电子电动玩具无线遥控玩具电池驱动玩具婴幼儿用品更多。
测试范围物理及机械性能测试阻燃测试重金属测试邻苯二甲酸二壬酯测试电磁兼容性测试电动玩具安全性标准声学测试静电测试RoHS测试包装废弃物指令H.R.4040更多。
欧洲玩具安全标准EN 71是欧盟国家强制执行的标准,针对为14岁以下的儿童设计的玩具。
EN 71产品测试包括以下几个部分:• 第1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质• 第2部分: 燃烧• 第3部分: 某些元素的转移• 第6部分: 年龄警告标签对于有特殊功能的其他玩具,例如试验装置,可以吃和咀嚼的玩具,这些部件也同样包括在内:• 第4部分: 化学及相关活动的试验装置• 第5部分: 化学玩具(装置)而非化学试验装置• 第9部分: 有机化学物质直流电或交流电驱动的玩具:• EN 50088(EN62115): 电子玩具安全• EN 55014-1和EN 55014-2:电磁兼容性直流电或交流电驱动的玩具:• EN 50088(EN62115): 电子玩具安全• EN 55014-1和EN 55014-2: 电磁兼容性美国玩具安全标准自1973年以来,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就已经对玩具制定了消费品安全法案,并载入联邦法规标准第16条有关商业活动的标准,即CFR 16。
消费品安全法规是以ASTM F96为参考的。
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是世界上最大的自愿性标准发展组织之一;ASTM F96是在美国试验与材料协会标准当中,与玩具安全相关的标准。
Toys training_EN50088_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Foreword 前言This European Standard (EN50088) replaces HD271 S1: 1982 and its amendments. However, if the products which have complied with HD271 S1: 1982 and! AMD 1 : 1986! AMD 2 : 1989! AMD 3 : 1989! AMD 4 : 1995Before OCT 01, 1998, as shown by the manufacturer or by a certification body, this previous standard may continue to apply for production until OCT 01, 2001.EN50088这一欧洲标准是用来替代欧洲协调标准—HD271 S1:1982及其修改件的。
如果制造厂或测试认证机构有文件表明产品是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前根据HD271 S1及! 1986年修改件1! 1989年修改件2! 1989年修改件3! 1995年修改件4作测试认证的,则该测试和认证有效期可持续至2001101。
EFFECTIVE DATE实施时期Latest date by which the EN had to implemented at national level by publication of an identical national standard or by endorsement :(dop) JUN 01, 1996Latest date by which the national standard conflicting with the EN have to be withdrawn:(dow) OCT 01, 1998各国政府不得迟于一九九六年元月一日签署执行此标准或发布等同于此标准的国家标准,与此标准有矛盾的各国家标准必须在一九九八年十月一日前取消。
玩具安全及可靠性测试标准1
一. 小零件测试(参照EN71和ASTM F963)代码为LUQA002-007-001任何小于或等于36个月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不能够含有对儿童摄入或吸入的小零件,将玩具可移取,脱落的部件或玩具碎片在不受压力的情况下不得小到能完全放入下图中所示规定尺寸的圆筒内。
二.利点测试代码LUQA001-007-0021.任何小于或等于4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不能有可触及的功能性利点,儿童在正常使用和滥用实验前或后都不允许会有利点物件。
(参照EN71)2.供4岁以上至8岁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中可触及的有潜在危险的利点如果是功能必需的,必须按照规定加贴警告标识。
(参照ASTM F963)3.当玩具的功能有要求时,锐利尖端可用在36个月以上儿童的玩具中,但必须提醒使用者注意锐利尖端所引起潜在的危险。
(参照ASTM F963)三. 利边测试代码LUQA001-007-0031.任何供于4岁以下的儿童(含4岁)使用的玩具不能含有功能所需的可触及危险利边,含潜在危险的金属利边和玻璃塑胶利边必须经过正常使用和滥用实验前后,经利边测试仪器测试,不应存在任何锐利边缘。
(参照ASTM F963)2.供4岁至8岁儿童使用的玩具含有潜在危险的边缘,如玩具功能必需的部分必须按照规定加贴警告标识。
(参照ASTM F963)3.可触及的金属和模塑边缘,包括含孔和槽不能含有危险的毛刺和斜薄边,或者必须将金属边折叠,卷起或形成螺旋边或用永久性固定装置或涂层复盖,不管边缘用何种方式处理,都必须符合锐边的技术要求,如果用保护装置,在进行正常使用及滥用实验测试后不能脱离。
(参照ASTMF963)4.外露的螺栓和螺丝杆的末端为可触及,螺丝不能有外露的危险利边和毛刺或者其端部必须由光滑的盖帽复盖,并且必须符合正常使用和滥用测试的规定要求。
(参照ASTM F963)5.对金属片的搭接,当厚度不大于0.5MM的金属薄片和下层表面之间的空隙大于0.7MM时金属薄片的边缘必须接受锐利边缘测试。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0EN50088-1996 电动玩具1. 索引此标准论及电动玩具之平安性,同时亦应用至电动性结构安装和电动功能玩具。
玩具引用电动性功能,除了主要功能外亦包含于标准索引内。
注1:玩偶类房子内部有灯光可包含此类玩具。
注2:供给电压可由玩具内部或在电池盒子内得到一变压器。
注3:变压器和充电电池不能视为玩具,即有它是供给现实电池。
假设包装饰物于玩具出售同时可打算当作玩具时,它可被视为玩具的一局部。
注4:此标准无法应用到-实验装置〔在考虑下〕-可携式幼童可爱的发光物〔EN60598-20-10〕此外,代责EC针对关于玩具平安之附录I,此标准不可应用到-圣诞装饰-比例模型针对成年收藏者-设备打算被使用做聚集游乐场-运动设备-水上设备打算被使用于深水-广阔玩偶和装置玩偶和其它类似艺术品由成年收藏家的-专业〔内〕性玩具,安装于公众场所〔购物中心、车站等〕-爆竹〔烟火〕包含可击发之玩具枪-标枪的装置使用金属-烤箱、熨斗或其它相关功能产品供给之电压超过24V-包含热源因素的产品,被打算去使用在成年人管理之下,做为一教导相关性-运载使用燃油引擎-玩具蒸气引擎-脚踏车被设计做运动或旅行于群众之高速公路-影像玩具可以连接至影像屏幕和供给电压超过24V-正确的复制于真实性火扶手〔臂〕-镶宝石的装饰品针对危险物除了那些藉由电所引起之原因,EN71可被应用。
2. 标准参考:〔略〕3. 定义:此标准用途,以下定义可应用玩具:产品设计或明显地打算给14岁以下的小孩去玩。
电动玩具:玩具最小一项功能是相关于电的。
注:无电的零件可被视为玩具的部份零件。
充电玩具:应包含或使用一个或多个电池做为电能来源。
注:电池可以于电池箱盒内。
变压器玩具:玩具可以经连接供给其主电源能量,经由变压器。
双重电源供给玩具:玩具可同时或选择性被操作使用电池玩具和变压器玩具。
电池箱:电池组可以自玩具内被以个别别离。
平安隔离电压转换器:电压转换器,输入线圈电力地〔有关电池〕被别离自输出线圈,藉由绝缘至少相当于两份绝缘体或变压器转换玩具:平安绝缘变压器特别地设计予现实用操作于平安及外低电压不超过24V〔EN60742〕。
儿童玩具检测标准,儿童玩具检测哪里好
MS EN71 Part4:1998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的试验装置
MS EN71 Part5:1998玩具安全-第5部分:化学玩具(试验装置除外)
新加坡
SS 474 PT.1:2000玩具安全-第1部分:物理和机械性能
美国
CPSC 16CFR Part1000 to End联邦消费品安全法令
ASTM F963-96a玩具安全
ANSI Z315.1-1996三轮车安全要求
ANSI/UL 696电动玩具安全
澳大利亚
AS 1647.1-1990儿童玩具安全要求第1部分:一般要求
AS 1647.2-1992+Admt.1-1995儿童玩具安全要求第2部分:结构要求
儿童玩具检测标准,儿童玩具检测哪里好
儿童玩具检测标准
玩具安全又是人们普遍观注的重中之重。所以涉及玩具的标准也就很多。下面列出的仅是通常即可查到的关于玩具的国家标准。国际标准化组织
ISO 8124-2:1994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
ISO 8124-3:1997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
ISO 8098:1989+Amdt 1:1992儿童自行车的安全要求
SS 474 PT.2:2000玩具安全-第2部分:阻燃能
SS 474 PT.3:2000玩具安全-第3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
SS 474 PT.4:2000玩具安全-第4部分:化学和有关活动用的试验装置
SS 474 PT.5:2000玩具安全-第5部分:化学玩具(试验装置除外)
SS 474 PT.6:2000玩具安全-第6部分:年龄标志的图形表示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1. 符合国家标准:电动玩具应符合国家相关的产品质量安全标准,确保产品的安全性能达到规定标准。
2. 使用安全材料:电动玩具的材料应该是无毒、环保的,不含有有害物质,确保儿童使用时不会对其健康造成影响。
3. 电气安全:电动玩具的电气部分应采用符合安全标准的线路设计,防止短路或电击危险的发生。
4. 结构稳定性:电动玩具的结构应设计稳固,避免在使用过程中出现倾倒或崩塌的情况,造成伤害。
5. 儿童易操作性:电动玩具的操作按钮、控制器等设计应简单易懂,方便儿童操作,避免误操作带来的安全隐患。
6. 防止卡喉:电动玩具的小零件应设计得大一些,避免儿童误食或卡在喉咙造成窒息的危险。
总之,电动玩具的安全标准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儿童的安全,确保他们在玩耍过程中不会受到伤害。
生产商和消费者都应该重视电动玩具的安全性能,选择符合安全标准的产品,同时在使用时也要遵循相关的安全使用规定,为孩子们打造一个安全的游乐环境。
电动玩具是孩子们喜爱的玩具之一,可以给他们带来不同的游戏体验和乐趣。
然而,电动玩具也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需要引起家长和生产厂家的重视。
下面我们继续讨论电动玩具的安全标准。
7. 低噪音设计:电动玩具在运行时应尽量避免过大的噪音,以免对儿童的听力造成损害。
8. 转动部件安全:部分电动玩具可能存在旋转或移动的零部件,如车轮、旋转叶片等,这些部件应该被良好设计,避免意外夹伤的发生。
9. 防水性能:部分电动玩具可能需要在水中使用,如游泳玩具等,因此需要具备良好的防水性能,避免水与电气部分接触造成安全事故。
十、充电安全:随着电动玩具的兴起,很多电动玩具需要通过充电来进行供电。
充电部分也需符合相关安全标准,避免充电过程中发生短路、过热等安全隐患。
11. 年龄标识:对于不同年龄段的儿童,电动玩具应标明使用适宜的年龄范围,以避免年龄不符导致的安全事故。
电动玩具的安全标准的制定可以从多个角度考虑,如国家标准化组织、儿童产品安全协会等,将不同领域的专家和相关利益方纳入标准的讨论与制定,从而形成相对完善的标准。
玩具安全检测标准及测试项目
玩具安全检测标准及测试项目EUROPEAUNNION 欧共体1.EN71欧洲玩具安全标准a)EN71 Part 1 —Mechanical & Physical testEN71第一部分—机械物理测试b)EN71 Part 2—Flammability TestEN71第二部分—易燃性测试i)Finished product 成品ii)Pile fabric 毛绒材料c)EN71 Part 3—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Test (8 Heavy Metal Elements Test)EN71第三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的测试(8种重金属元素测试)2.EN50088- Safety of Electrical ToysEN50088电动玩具安全测试3.EMC Directive 89/336/EEC欧共体电磁兼容测试a)电子类b)电动类4.EN1273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5.EN1888儿童车辆安全要求6.EN716家用儿童床和折叠床安全要求7.EN61558-2-7玩具用变压器安全要求8.EN60598-2-10儿童用灯具安全要求USA美国1.ASTM F963-96a 美国玩具安全标准a)Physical & Mechanical Test机械物理测试b)Flammability Test 阻燃测试i)Doll 's clothing / Textile material (16 CFR1610)玩具服装/纺织物材料阻燃测试ii)Stuffed toys , plastic toys , etc . (16 CFR1500.44) 填充、塑料玩具等整体阻燃测试c)9 Heavy Metal Elements Test 9 种重金属元素测试2.CPSCRegulations 美国联邦法规a)Physical & Mechanical Test机械物理测试b)Flammability Test 阻燃测试i )Doll 's clothing / Textile material (16 CFR1610) 玩具服装/纺织物材料阻燃测试i )Stuffed toys ,plastic toys ,etc .(16 CFR1500.44) 填充、塑料玩具等整体阻燃测试c)Lead Content Test (16 CFR1303)铅含量测试GERMAN德国1.Germany Regulation on the Prohibition of the Use of Certain AZOdyes 德国禁用的某些偶氮染料2.Testing of Colored Toys for Resistance To Saliva and Perspiration(DIN 53160) 抗唾液和汗液的色牢度测试U.K.英国1.BS 5665 英国玩具安全标准a)BS 5665 Part 1 —Mechanical & Physical testBS 5665第一部分-机械物理测试b)BS 5665 Part 2—Flammability TestBS 5665第二部分—易燃性测试i)Finished product 成品ii)Pile fabric 毛绒材料c)BS 5665 Part 3—Migration of Certain Elements Test (8 Heavy Metal Elements Test)BS 5665第三部分-某些元素的转移的测试(8种重金属元素测试)CHINA中国1.GB 6675—86 Safety of ToysGB 6675—86 玩具安全a)GB 6675—86 Part 1 —Mechanical & Physical testGB 6675—86 第一篇机械和物理性能测试b)GB 6675—86 Part 2—Flammability TestGB 6675—86 第二篇易燃性能测试c)GB 6675—86 Part 3—Chemical TestGB 6675—86 第三篇化学性能测试2.GB 14746—9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bicycles for young childrenGB 1 4746—93 儿童自行车安全要求3.GB 14747—9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tricycles for young childrenGB 14747-93 儿童三轮车安全要求4.GB 14748-9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perambulators for young childrenGB 14748-93 儿童推车安全要求5.GB 14749-93 Safety requirements for baby walking frames for young childrenGB 14749-93 婴儿学步车安全要求玩具检测国际出口玩具市场销售的玩具,有70%以上在数量来自中国。
EN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中
EN欧洲玩具安全标准中欧洲标准EN71-11998年7⽉关键词:玩具,塑胶制品,⽊制品,玻璃器⽫,⽤⾦属制成的产品,规定,结构条件,安全要求,测试,物理性能,机械性能,包装,标记,说明,技术说明.英⽂版玩具安全第⼀部分:机械和物理性能本欧洲标准于1997年11⽉23⽇由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批准.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必须遵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规章,这些规章规定了使本欧洲标准不加任何改动⽽具备国家标准同等效⼒的条件.需要上述国家标准最新⽬录及参考书⽬可向欧洲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或其任何⼀个成员组织申请索取.本欧洲标准化有三种正式⽂本(英⽂,法⽂,德⽂).欧洲标准化委员会如将本标准翻译成除上述三种语⾔外的任何⼀种本国语⾔⽂本并通知中央秘书处,这⼀⽂本就具备与正式⽂本相同的效⼒.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成员为下列国家的标准机构:奥地利,⽐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利,卢森堡,荷兰,挪威, 葡萄⽛,西班⽛,瑞典,瑞⼠和英国.洲标准委员会中央秘处:rue destassart , 36 B-1050 Bruaaels⽬录前⾔介绍1范围2参考标准3定义4⼀般要求4.1 材料4.2组装4.3软性塑料薄膜4.4玩具袋4.5玻璃4.6膨胀材料4.8尖端和⾦属丝4.9突出部件4.10相对运动的部件4.11⼝动玩具4.12⽓球4.13玩具风筝和其它飞⾏玩具的线4.14关闭件4.15⽤于承受⼉童重量的玩具4.16重型静⽌玩具4.17弹射物4.18⽔上玩具4.19特定⽤于玩具上的⽕药帽4.20⾳质4.21含有热源的玩具536个⽉以下⼉童使⽤的玩具5.1 ⼀般要求5.2 填充料5.3 塑料薄膜的附着性5.4玩具上的绳索5.5填充液体的玩具5.6秋千5.7电驱动玩具的速度限制5.8玻璃和陶瓷5.9某些玩具的形状的尺⼨5.10含有单纤维的玩具6包装7警告和使⽤说明7.1⼀般要求7.2⾮供36个⽉以下⼉童使⽤的玩具7.3乳胶⽓球7.4⽤于承受⼉童重量的玩具7.5⽔上玩具7.6功能性玩具7.7功能性锐利边缘的锐利尖端7.9仿制保护⾯罩和头盔7.10玩具风筝7.11滚轴溜冰鞋和玩具滑板7.12⽤于横跨在摇篮.童床及婴⼉车上的玩具7.13填充液体的出⽛器7.14特定设计⽤在玩具上的⽕药帽7.15⾳质7.16玩具单车7.17⽤于承受⼉童重量的玩具7.18含有单纤维丝的玩具8测试⽅法8.1⼀般测试要求8.2⼩物件圆筒8.3扭⼒试验8.4拉⼒试验8.5跌落试验8.6倾翻试验8.7冲击试验8.8压⼒试验8.9浸泡试验8.10部件或配件的可触及性8.11边缘锐度8.12尖端锐度8.13⾦属丝的挠曲性8.14膨胀材料8.15液体填充玩具的泄漏8.16某些玩具的⼏何形状8.17⼝动玩具的耐久性8.18折叠或滑动装置8.19绳索的电阻8.20绳索的厚度8.21静态电流8.22动态电流8.23稳定性8.24秋千及似玩具的强度8.25动能的确定8.26塑料薄膜8.27硼硅玻璃8.28爬⾏架及类似玩具的孔8.29秋千的绳索和链条的直径8.30刹车性能8.31声压⽔平测定8.32升温测量附录A(规范) 特定设计作于玩具上的炸药帽的要求附录ZA(参考) 本欧洲标准中体现满⾜EU指令的基本要求或其他规定的条款式附录B(参考) 不同玩具类别的要求附录C(参考) 本标准的背景资料及理论基础附录D(参考) ⽂献⽬录前⾔本欧洲标准是由技术委员会CEN/TC52“玩具安全”组编写,其秘书由DS担任.本欧洲标准代替EN71-1:1988版(包括错误更正1:1989).本欧洲标准必须最迟于1999年1⽉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本或背书⽽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2001年1⽉1⽇废除.本欧洲标准根据欧洲委员会和欧洲⾃由贸易联盟给欧洲标准委员会的授权制定并体现了EU指令的基本要求.与欧盟指令的关系,参看附录说明ZA,这是本标准的⼀个不可分割的⼀部分.根据欧洲标准化委员会/欧洲电⼯标准化委员会的内部章程,下列国家的国家标准机构⼀定要执⾏本欧洲标准:奥地利,⽐利时,捷克共和国,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瑞典,瑞⼠和英国.本标准构成欧洲玩具安全标准的第⼀部分.本部分是EN71-1:1988的修订版,与EN71-1:1988版对⽐,其主要变化如下:-----增加了多项定义的内容;-----已尽可能避免对设计进⾏限制的要求,赞成发展减少危险发⽣的⽅法(参看附录C);-----对于特定设计⽤在玩具上的⽕药帽及⾳质提出了要求,在EN71本部分⽣效⽇起三年后将使⽤更严格的发声要求;-----对于供36个⽉以下或太⼩⽽不能独⽴坐起的⼉童使⽤的玩具,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及测试;-----对于⽓球,玩具单车,⽤来承受36个⽉以下⼉童重量的玩具及带有单纤维丝玩具的警告标⽰提出了要求;本标准包含五个附录:-----附录A(标准) –特定设计⽤在玩具上的⽕药帽;-----附录ZA(说明) –本欧洲标准中体现满⾜EU指令的基本要求和其它规定的条款;-----附录B(说明) –不同玩具类别的要求;-----附录C(说明) –背景和基础理论;-----附录D(说明) –⽂献⽬录.注: 在⾮欧盟国家可以存在不同的法定要求.介绍本欧洲玩具安全标准包含下列部分:-- 第⼀部分: 机械和物理性能;-- 第⼆部分: 燃烧性能;-- 第三部分: 某些元素的转移;-- 第四部分: 化学及相关活动的试验装置;-- 第五部分: 化学玩具(装置)⽽⾮化学试验装置;-- 第六部分: 年龄警告标签的图⽰符号.本标准的⽬的在于尽可能减少对使⽤者不明显的伤害,不包括其固有的危险(例如踏板车的不稳定性, 缝纫玩具中的针尖等),这些对于⼉童或他们的监护⼈来讲是显⽽易见的.假定玩具是按其指定的⽅式使⽤,对供使⽤的⼉童就不应存在更多的危险.鉴于⼉童的正常⾏为即他们不会象⼀般成年使⽤者那样谨慎⼩⼼,所以我们也应考到玩具的正常使⽤或可预见的使⽤.在⼀般情况下,玩具是根据⼉童的具体年龄来进⾏设计和制造,它们的特性与⼉童的年龄,发育阶段有关,并且它们的应⽤是以发掘某些才能为先决条件的.由于给⼉童不该使⽤的玩具,或者使⽤了不是按照设计⽬的⽽使⽤的玩具⽽引起的伤害事故时有发⽣.因此,在选择玩具或游戏时⼀定要格外⼩⼼,还应考虑使⽤玩具的⼉童⼼理和发育情况.本标准的要求并未免除⼉童的家长或其监护⼈对正在使⽤玩具的⼉童进⾏监护的责任.1范围EN71的这⼀部分规定了玩具的机械和物理性能的要求及测试⽅法.本标准适⽤于⼉童玩具,所谓玩具,是指为14岁以下⼉童设计或明显供他们游戏时使⽤的任何产品或材料.基于⼉童的正常⾏为,考虑到可预见和正常使⽤的周期以及当玩具按预定或可预见⽅式使⽤时,它适⽤于新玩具.本标准包括对36个⽉以下⼉童或太⼩不能独⽴坐起的⼉童使⽤的玩具作了特定要求.在执⾏本标准时,那些⽤来搂住和抱住的具有简单特征的软体填充玩具被认为是供36个⽉以下⼉童使⽤的玩具.本标准也对包装,标志的标签规定了要求.本标准不包括⾳乐器材,体育器械或类似物品,但包括它们的玩具仿制品.本标准不包括玩具的电⼦安全⽅⾯的要求.这些要求详见EN50088“电⼦玩具安全”.另外,本标准不包括下列各项,在执⾏本标准时,这些项⽬不作为玩具考虑:-- 圣诞节装饰品(参看C.1);-- 供成年收藏者收藏的按⽐缩微并做⼯精细的模型(参看C.1);-- 游戏场中供集体使⽤的设备;-- 运动器材;-- 供在深⽔中使⽤的⽔上器材;-- 为成年收藏者制造的民间玩偶,装饰玩偶以及类似品;-- 在公共场所(购物中⼼,车站等)安装的“专门”玩具(参看C.1);-- 供专家使⽤的,500块以上带或不带图画的拼图玩具;-- 汽枪和汽⼿枪(参看C.1);-- 烟⽕,包括⽕药帽但不包括专门为玩具设计的⽕药帽;-- 投掷器和弹射器(参看C.1);-- 带⾦属尖头的标枪类;-- 电烤箱,电熨⽃或其它额定电压超过24V的实⽤性产品;-- 教学中在成⼈指导下使⽤的含发热元件的产品;-- 装有内燃机的车辆(参看C.1);-- 玩具蒸⽓机;-- 设计在公共道路上做运动或旅⾏的⾃⾏车;-- 额定电压超过24V,可与电视屏幕连接的电⼦游戏机;-- 婴⼉奶嘴(咬啮器);-- 武器仿真品;-- ⼉童使⽤的⾸饰(参看C.1);同时,在执⾏本标准时,以下各项也不按玩具考虑:-- 漂浮⽤的臂圈(参看C.24);-- 游泳⽤的护⽬镜,太阳镜和其它护⽬镜以及⾃⾏车和滑板头盔(参看C.18);-- 由⼉童⽤弹⼒橡⽪筋发射的⾃由飞⾏类物品(例如飞机⽕箭),这些被认为是弹射器(参看上述缩格排印的第⼗⼀条);-- 总的松驰长度超过120cm的射击⽤的⼸.2参考标准本欧洲标准通过注明⽇期的参考引⽤了⼀些其它出版物的条款.这些资料在本⽂中的适当部分引⼊并在后⾯注明出处.凡注明⽇期的参考,其出版物以后的修正或修改内容只有在以修正或修改形式引⼊本标准时才能适⽤于本标准.凡未注明的参考,被引⽤的出版物的最新版适⽤于本标志准.IEC 60126 : 1973 通过⽿塞将⽿机连接到⽿中来测量助听器的IEC标准连接器IEC 60318 : 1970 ⽤来校准听⼒测定中所使⽤的⽿机的⼀种宽带型IEC⼈造⽿IEC 60651 : 1979 声级计IEC 60804 : 1985 累计–平均声计PrEN ISO 868 : 1997塑胶和硬质橡胶–⽤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硝⽒硬度)EN ISO 3744 : 1994⾳质–便⽤声压测量噪⾳强度–⽤在反射⾯上⽅⾃由场上的技术⽅法.EN ISO 3746 :1995⾳质-- 便⽤声压测量噪⾳强度-- ⽤在反射⾯上⽅封闭测量表⾯上的测量⽅法ISO 4287 –2 :1984 表⾯粗糙度–术语汇—第⼆部分:表⾯粗糙度参数的测量ISO 4593 :1993 塑料–胶⽚和薄膜–通过机械扫描⼿段进⾏厚度的测量ISO 6508 :1986 ⾦属材料–刚性试验–洛⽒硬度试验(等级A-B-C-D-E-F)ISO 7619 :1986 橡胶–⽤携带式硬度计测定压痕硬度EN ISO 11201 :1995 ⾳质–由机器和设备发出的噪⾳–在⼯作地点和其它指定地点的声压⽔平测定–种⽤在反射⾯上⽅⾃由场上的技术⽅法指定地点的声压⽔平测定–现场测定⽅法EN ISO 11204 :1995 ⾳质-- 由机器和设备发出的噪⾳--在⼯作地点和其它指定地点的声压⽔平测定–要求调整环境的⼀种⽅法3定义执⾏本标准时,采⽤下列定义:3.1 可触及:在按8.10(部件或组件的可触性)测试时能被接触到.3.2 ⽔上玩具: 不管能否充⽓,⽤以承受⼉童重量的并且在浅⽔区做游乐使⽤的器具. 3.3 衬⾥: 贴在柔软的塑料薄膜上的材料.3.4 ⽑剌: 由于材料切割或最后加⼯得不平整⽽出现的粗糙部分.3.5 近⽿玩具: 明显地设计来发声,并且在近⽿的地⽅,即⼀个假设的位置,通常其离最贴近⽿朵的该类能被放在⽿边的玩具发声部件的距离为 2.5cm.例如:听筒上有响铃声或哔哔声的玩具电话及带⽿机的玩具.3.6 折叠: 突然或意想不到的机构折叠.3.7 绳索: ⼀根细长的,柔软的材料包括单纤维丝,编织和捻搓的绳,粗绳,塑料纺织带,丝带及那些通常被称为线的纤维状材料.3.8 破裂: 材料的整个厚度的断裂.3.9 夹伤: 由于两表⾯挤压⽽造成的对⾝体某部位的损伤.3.10 驱动装置: 玩具各连接部件的总成,其中⾄少有⼀个连接部件是可动且靠电⼒驱动或是靠发条驱动或其它机械⽅式驱动,包括齿轮驱动装置,⽪带传动装置及上弦驱动装置.3.11 边缘: 两表⾯连接处形成的⼀条长度超过2.0cm的线.3.12 膨胀材料: 在⽔⾥浸泡后体积变⼤的材料.3.13 紧固件: 将玩具的两个或更多部件连接在⼀起的机械装置.例如:螺丝.3.14 填充料: 供完全填⼊软体填充玩具内的材料.3.15 ⾃由轮玩具⾃⾏车: 带或不带稳定装置的,并且其最⼤鞍座⾼度为435cm,仅依靠坐在车上的⼈的肌⾁⼒量在尤其是助于脚踏板来驱动的两轮车.车上没有固定的传送装置.3.16 功能性边缘或尖点: 玩具功能所必需的边缘或尖端(例如:显微镜载玻⽚,导体,针).3.17 功能性玩具: 这类玩具通常是由供成⼈使⽤的某些产品,器具或设备的缩⼩的⽐例模型,并与成⼈使⽤的物品具有相同的功能和使⽤⽅法.例如:具有加热性能的炉⼦.3.18 绒⽑: ⽑绒⾯玩具上的易于脱落的纤维状材料.3.19 ⼿握玩具: 明显地设计发声⾳并供⽤⼿拿住的玩具.例如:碰碰发响的玩具,玩具⼯具,⾳乐玩具及玩具为药帽,但不包括近⽿玩具和⼉童开动玩具以及⼝动玩具.3.20 铰链线: 沿着或平⾏于转轴及其延伸线的线.如图1所⽰.A=Space betweenAssembled edgesA=Space between assembled edges 图1 铰链线3.21 ⼤型笨重玩具: 基座的投影⾯积超过0.26m 2或体积超过0.08m 3(不计⼩型附属物体积),或质量为4.5Kg 或以上的玩具.注:装有固定腿的玩具的基座⾯积是由连接周边上每条腿的最外边所得直线围成的⾯积.3.22 最⼤鞍座⾼度: 从地⾯到座⾯顶端的垂直距离,测量时座位呈⽔平状态,同时座位⽀柱设在最低插⼊标线.3.23 搭接: ⼀条边与⼀平⾏表⾯重迭形成的接合,但在整个重迭长度上并⾮所有的点都机械地结合在⼀起.3.24 包装: 购买玩具时,玩具所有随带的不具玩耍功能的材料.3.25 纸: 每单位⾯积最⼤质量为400g/m 2的作为纸或纸板销售的材料.3.26 颗粒: 肯有独⽴的三维形状的物体(例如:膨胀的聚⼄烯),但不包括纤维类材料.3.27 塑料薄膜: 作为玩具部件或玩具包装材料的薄的塑料膜.3.28 弹射物: 被发射出去能在空中⾃由飞⾏或在空中有⼀轨迹的物体.3.29 蓄能弹射玩具: 通过可贮存和释放能量的弹射装置发射弹射物的玩具.3.30 ⾮蓄能弹射玩具: 由⼉童给予的能量发射的弹射玩具.3.31 摇铃: 明显地设计为摇动时发出声⾳的,供那些太⼩⽽不能独⽴坐起的⼉童,由⼉童或其他⼈摇动的玩具.3.32 可移取部件: 供不⽤⼯具直接从玩具上取下的部件或配件.3.33 软体填充玩具: 穿⾐或不穿⾐的,具有柔软⾝体表⾯及⽤软性材料填充的,可以⽤Hinge line Box Lid⼿随意按压玩具主体部位的玩具.3.34 碎屑: 带锐利尖端的碎⽚.3.35 弹簧3.35.1 螺旋形弹簧: 具有线圈形具有线圈形式的弹簧,见图2,可以压缩弹簧或拉伸弹簧.图2 螺旋形弹簧图3 盘簧3.35.2 盘簧: 发条式的弹簧. 见图3.3.36 挤压玩具: 含有迫使空⽓通过⼀开⼝能发声的发声部件的柔软玩具,且明显地设计成当挤压时发出声⾳供太⼩⽽不能独⽴坐起的⼉童使⽤.3.37 桌上及地⾯玩具: 在桌上及地⾯使⽤的玩具,例如:⼩汽车,机械动物玩具,⼤形笨重玩具.3.38 出⽛器: 放在嘴⾥的,主要⽤于减轻⼉童出⽛时不适症状的玩具.3.39 ⼯具: 螺丝⼑,硬币或其他能⽤来打螺丝,压板或类似固定装置的物体.4 总的要求注: 科体字的定义见条款3.其他信息见附录C.4.1 材料(见C.2)玩具及玩具中所使⽤的材料应⽬视清洁⽆污染.对材料进⾏评估时,应⽤裸眼进⾏观察,⽽不应通过放⼤后来观察.4.2 组装(见C.3)假如玩具是供⼉童组装的,则本部分的要求适合于⼉童所能获得的每⼀个部件以及组装好的玩具.对已组装玩具的要求不适合于以组装作为主要娱乐的玩假如玩具是供成年⼈组装的,则该要求适合于已组装的玩具.合适的话,供组装的玩具应附有详细的组装说明.该说明应指出是否⼀定要有成年⼈来组装或在使⽤之前是否⼀定要有成年⼈对组装是否合适进⾏检查.4.3 软性塑料薄膜(见C.4)具有软性塑料薄膜的玩具应符合下列要求:b)平均厚度⼩于0.038mm以及⾯积⼤于100mmX100mm的薄膜应按规定要求打孔,使得在任何⾯积为300mmX300mm的范围上⾄少有该⾯积的1%是空的.c)对于塑料⽓球,条款a)的要求适合于双层塑料薄膜(即测试厚度时不要将⽓球损坏或充⽓).4.4 玩具袋由不透⽓材料制成的玩具袋,当开⼝周长⼤于380mm时,不能采⽤抽拉线或绳作为封⼝的⽅法.4.5 玻璃(见5.8和C.5)在下列情况下,可触及玻璃可⽤在36个⽉以上⼉童玩具的制造中:a) 具功能的需要⽽使⽤(例如光学玩具,玻璃灯泡,试验仪器中的玻璃).b) ⽤作增强作⽤的玻璃纤维.c) 具有固体玻璃球或⽤在玩偶中的固体玻璃眼的形状.4.6 膨胀材料(见C.6)4.6的要求不适合于会增长配套元件中的种⼦.由膨胀材料制造的玩具及玩具部件,当能完全置⼊8.2所规定的⼩物件圆筒时,其进⾏8.14测试(膨胀材料)后所有尺⼨均不能膨胀超过50%4.7 边(见C.7)可触及边不能产⽣不合理的伤害危险:a) 玩具上的⾦属或玻璃边,当进⾏8.11的测试(锐利边缘)被判为锐利边缘时,被认为是潜在的有危害的锐利边缘.假如边缘通不过这个测试,则要从玩具的可预见使⽤⽅⾯对边缘进⾏评估以决定该边缘是否会产⽣不合理的伤害危险.不管边缘是怎样形成的,都要按照8.11进⾏测试.注:边可做成折边,卷边或螺旋边使之不可接触或通过塑料涂层或其他类似材加以保护.b)对于搭接,当厚度不⼤于0.5mm的⾦属薄⽚与下层表⾯之间的空隙⼤于0.7mm时,⾦属薄⽚的边缘应符合条款a).c) ⾦属(包括紧固件,例如螺丝钉的头)或刚性聚合物的边缘应没有能够引起受伤或擦伤的⽑剌.软性聚合物(例如聚烯烃)的⽔⼝不认为是⽑剌.d) 当玩具的功能(如显微镜的盖玻⽚)有要求时,锐利边缘可⽤在36个⽉以上⼉童的玩具上.必须提醒使⽤者注意锐利边缘引起的潜在危险(见7.7).⽤作导体,显微镜载物玻璃⽚和盖玻⽚的薄⽚,其边缘被认为是功能性边缘因⽽不需要警告.4.8 尖端和⾦属丝(见C.8)⾦属丝和可触及尖端不应产⽣不合理的伤害危险:a) 玩具上的尖端当进⾏8.12(锐利尖端)的测试被判定为锐利时, 被认为是潜在的有危害的锐利尖端,假如尖端不能通过该测试,则应从玩具的可预见使⽤⽅⾯来评估决定该尖端是否会产⽣不合理的伤害危险.铅笔以及类似的书写和作图⼯具的尖端不被认为是锐利尖端.b) 当玩具的功能有要求时,锐利尖端可⽤在36个⽉以上⼉童的玩具中.必须提醒使⽤者注意锐利尖端引起的潜在危险(见7.7).⽤作导体的薄⽚, 其尖端被认为是功能性尖端因⽽不需要警告.c)含有易弯曲⾦属丝的玩具以及含有⽤来增加强度或固定形状的⾦属丝(例如⽤在软体填充玩具中)的玩具按照8.13(⾦属丝的挠曲性)进⾏试验时应不断裂和产⽣锐利尖端或突出玩具的外表⾯.4.9 突出部件(见C.9)试验)测试时,假如该保护被取下,则按照8.11(锐利边缘)和8.12(锐利尖端)进⾏测试时辐条的未端不能测出有锐利边缘和锐利尖点.此外,假如该保护如上所述被取下,则辐条的最⼩直径应为2mm,其未端应⽆⽑剌并且是光滑,圆形和⼏乎球形的.4.10 相对运动的部件4.10.1 折叠和滑动机构(见C.10)具有折叠和滑动机构的玩具应符合下列要求:a)含有能折向⼉童的⼿把或其他构件的玩具推车和玩具童车,应具有⾄少⼀个的主要装置和⾄少⼀个的辐助锁定装置,两者均直接作⽤于折叠机构.当玩具竖起时⾄少有⼀个锁定装置会⾃动锁上.同样结构的两个装置(如锁定环) ,⼀个在玩具的左边,被认为是⼀个锁定装置.注1: 部分竖起意味着这种竖起可能会使使⽤者误认为玩具已被完全竖起.注2: 条款a)所指的玩具推车或其例⼦见图4的说明图4 ⼿推车b) 玩具推车的童车,其在其他⽅⾯也没有由能折向⼉童的⼿把或其他构件所造成的危害,应⾄少有⼀个能⽤⼿⼯操作的锁定装置或安全销.注3: 条款b)所指的玩具推车和童车,其例⼦见图5的说明.c) 在其他可折叠玩具(如熨⾐板,折叠椅和桌⼦,等等)上的折叠装置,以及其可能具有剪式作⽤,应具有:1)锁;以及2) 产⽣剪式作⽤的活动部件之间应⾄少具有12mm 的空隙.d) 不是上述条款a),b),或c)所指的玩具,其具有供承受或⼉童重量同时也能够夹伤⼿指的折叠或滑动机构时,应具有这样⼀种构造使得活动部件的距离假如能插⼊5mm 直径的园杆则也应能插⼊12mm 直径的园杆.4.10.2 驱动装置(见C.11)驱动装置和发条钥匙应符合下述要求:a) 动装置应加以封闭,使得在进⾏8.5(跌落试验)和8.7(撞击试验)测试时,不露出可触及的锐利边缘(8.11)或锐利尖点(8.12)或以其他⽅式产⽣夹伤⼿指或⾝体其他部分的危害b) 置于⼤和笨重玩具内的驱动装置应以封闭,使得在进⾏8.6(倾翻试验)测试时,不露出可触及的锐利边缘movement(8.11)或锐利尖点(8.12)或以其他⽅式产⽣夹伤⼿指或⾝体其他部分的危害.c)发条钥匙或起动⼿柄的形状和尺⼨,必须使钥匙或⼿柄与玩具主体直接间隙,假如可插⼊5mm直径的园杆则也应该可插⼊12mm直径的园杆.在钥匙或⼿柄上的任何孔不应可插⼊5mm直径的园杆.假如由⼀个或⼀个以上铰链连接起来的任何部分质量⼩于250g时,本要求不适⽤.玩具的两部件是通过⼀个或⼀个以上铰链连接起来的并且在铰链上装配后的边之间有间隙,则在部件的任何位置假如可插⼊5mm直径的园杆则也应该可插⼊12mm直径的园杆.4.10.4 弹簧(见C.13)弹簧应符合下述要求:a)盘簧,假如使⽤中的任何位置两相邻螺旋之间的间隙⼤于3mm,则在进⾏8.10(部件或配件的可触及性)测试时,应不可触及.条款b)的要求不适⽤于在取掉负荷后不能恢复原形的弹簧(即超过弹性范围).b) 螺旋拉伸簧,假如当弹簧接受40N的时其两相邻邻螺旋之间的间隙⼤于3mm,则在进⾏8.10(部件或配件的可触及性)测试时,应不可触及.条款c)的要求不适⽤于接受40N⼒后不恢复原形的弹簧或绕在玩具的辅助配件(例如⼀个导杆)上使得可触及性探头A不能插进两相邻螺旋超过5mm的弹簧.c) 螺旋压缩弹簧,假如在静⽌时两相邻螺旋之间的间隙⼤于3mm并且当玩具使⽤时能承受40N或以上的⼒, 则在进⾏8.10(部件或配件的可触及性)测试时,应不可触及.4.11 ⼝动玩具(见C.14)⼝动玩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动玩具及其可拆卸的放⼊⼝中的部件按8.2(⼩零件筒)测试时,其整体不得完全容⼊测试圆筒.b)⼝动玩具中不可拆卸的放⼊⼝中的部件按如果按8.9(浸泡试验),8.3(扭⼒试验)及8.4(拉⼒试验)测试后脱落,则按8.2(⼩零件筒)测试时,脱落部件不得完全容⼊测试圆筒.c)含松动部件的⼝动玩具,例如⼝哨中的⼩球,声响玩具中的簧⽚,当按8.17(⼝动玩具的耐⼒试验)时,不得松动产⽣任何可容⼊8.2(⼩零件圆筒)规定的测试圆筒内的物件.d)安装在⽓球中的可拆卸或不可拆卸的放⼊⼝中的部件,必须符合a)和b)的要求.4.12⽓球(见4.3和C.15).乳胶⽓球的包装必须附有警告⽤语(见7.3)天然乳胶⽓球的包装必须注明⽓球是⽤天然乳胶制造的.4.13玩具风筝及其它飞⾏玩具的绳索(见C.16)⽤于连接⼉童与玩具的长度超过2⽶的玩具风筝及其它飞⾏玩具的绳索,按8.19(绳索电阻)测量时,其电阻必须⼤于100MΩ/cm.必须有提醒使⽤者在接近电⽹及雷⾬天⽓下放飞玩具风筝可能存在的危险(见7.10).⼉童可进⼊的玩具必须符合以下要求:a)任何连续封闭体积⼤于0.03m3且其内径尺⼨⼤于150mm的安装了门或盖之类装置的具,必须留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积⼤于或等于650mm2,不会被堵塞的通风⼝,两个通风⼝间的距离必须在150mm以上.将玩具置于两个相互成90。
玩具安全标准测试培训-(SGS)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
③ 可预见的合理滥用测试只适用于预定供96个月及 以下儿童使用的玩具,因为97个月以上的儿童的智 力已发育到一定水平,有能力基本保证正常使用玩 具。
三、美国玩具市场监管体系
“CPSC”是美国消费者安全委员会的简称,该委 员会是负责消费者产品安全的联邦政府机构,专 门负责美国市场销售产品的安全性能抽查和市场 监管工作,其中也包括玩具产品。
在美国,玩具受联邦政府的密切监督和高度管制 。美国消费品安全委员会(CPSC)于1973年制 定了消费品安全法,对玩具安全作出了六个方面 的明确规定:
三、美国玩具市场监管体系
美国CPSC(消费者安全委员会)和海关负责进口到 美国的玩具准入把关,CPSC负责美国国内市场玩具 和儿童用品安全质量的检查与调查。一旦发现不符合 有关法规、标准规定的产品或经CPSC派出的专家检 查和评价已经或可能对儿童带来伤害的产品(无论其 是否符合标准规定),一律责令或劝说制造商负责召 回,已经被消费者购买的,不论是否已经造成伤害, 均可以到原购买的商店进行退换。对于消费者在使用 过程中由于玩具的安全质量造成的意外伤害,CPSC 接受投诉,并按照以上办法进行处理。
二、美国玩具安全法规和标准
二、美国玩具安全法规和标准
美国关于玩具安全的规定有以下三类:国家安全 要求(Safety Requirements)、强制性安全法规 (Mandatory Safety Standards)、行业/自愿性标 准,其中有关国家安全要求和强制性安全标准属 于政府的法律。在美国市场销售的玩具产品必须 符合这些法律和标准。行业/自愿性标准是对强制 性标准的补充。
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EN50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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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EN50088
Introduction简介
! The aim of this standard is to reduce risks with toys, especially those risks
which are NOT EVIDENT to users.
制定此标准的目的在于减低玩具的使用的危险,特别是那些不易被人
functions other than the principal function are within the scope of this standard.
该标准涉及到电动玩具的安全,它适用于电动组装玩具和电动功能玩具。
电作为非主要功能的玩具也在本标准的范围内。
2 Normative References引用标准(略)
abuse test!
在非正常或滥用测试时,切记小孩的正常的举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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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电动玩具安全标准—EN50088
Content内容
1. Scope范围
2. Normative reference参考标准
3. Definitions定义
4. General Requirement一般要求
5. General conditions for the tests测试条件
6. Selection of tests测试选择
7. Marking and instructions标签印字及说明书
8. Power input输入功率
9. Heating and abnormal operation温升及非正常工作测试
10. Electric strength at operation temperature工作温度下电气绝缘强度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
电动玩具安全标准首先,电动玩具的外观和结构应该符合相关的安全标准,避免有易损坏和尖锐边缘的部件。
另外,电动玩具的外壳和插座等部件也应该采用防火、防水等材料,以保证使用的安全性。
其次,电动玩具在使用电池时,应该符合相关的电池安全标准,避免因电池短路或者过热引起的安全事故。
电动玩具使用的电池应该是经过认证的,并且应该使用符合标准的充电器,以保障电池的充电安全。
还有,对于插电使用的电动玩具,应该符合相关的电气安全标准,避免因电气部件损坏或者短路引起的安全隐患。
此外,电动玩具的电源线应该采用耐磨、防火的材料,并且应该设计有防儿童误触的装置,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总的来说,电动玩具的安全标准涉及到外观结构、电池安全、电气安全等多个方面,需要制造商和监管部门共同努力,才能保障孩子们在玩耍时的安全。
消费者在购买电动玩具时,也应该选择符合相关安全标准的产品,以保障孩子们的安全。
在电动玩具的安全标准中,还有一些细节和特殊要求需要考虑,以确保孩子们在玩耍电动玩具时能够享受乐趣的同时,不受到安全风险的威胁。
一个重要的安全标准是关于玩具的稳定性和平衡性。
电动玩具在运行时可能会有较强的震动和运动力,因此,对于玩具的稳定性和平衡性要求就显得尤为重要。
制造商需要确保玩具在运行过程中不会因为不稳定而导致倾倒或折断,造成孩子受伤的危险。
此外,如果电动玩具有轮子或者滑轮,也需要确保其结构和运动平稳,以避免意外摔倒或者翻滚的情况发生。
另外,一些电动玩具可能会具有较强的机械运动性能,例如遥控车辆、飞行器等,其安全标准还需要考虑到运动系统的设计和性能。
制造商需要确保这些运动部件在运行时不会因为机械故障而造成意外伤害,例如无法控制的速度、无法停止或刹车等情况。
因此,对于这类电动玩具的安全标准也有特殊的要求,需要符合相关机械安全标准。
除此之外,还有一些需要特别考虑的安全因素,例如电动玩具在使用过程中的热量控制、防水性能、光线闪耀等。
例如,一些电动玩具可能会因为长时间运行而产生较高的热量,制造商需要确保玩具的外壳和散热部件能够有效地控制热量,避免因过热而导致的风险。
BSEN500881996中文版电子玩具安全
BSEN500881996中文版电子玩具安全电子玩具安全欧洲标准EN50088:1996是英国标准的表达.英国标准委员会本标准由技朮委员会CPL/61,国内器械安全协会任命分会CPL16/61/21制定.有下列玩具机构参与:科学家顾问协会英国电池生产商协会英国电子技朮认可委员会英国玩具和爱好协会英国标准学会消费者政策委员会国内电子产品生产商协会CA局,消费者安全处、贸易和工业邮递贸易者协会防止事故皇家协会本英国标准依照电子技术委员会授权制订,并于1996年5月15日经标准化委员会批准生效.BSI 1996本标准还参考了下列文献协会参考COPL/61/2192/308839 DC 评述草稿ISBN 0 580 25797 5名目编委会扉页国内序言 1前言 2EN5088内容 3国内序言本英国标准由分会CPL/61/21制定,并是EN50088:1996电子玩具安全的英文版本,修订本A1:1996,且由欧洲电子技朮标准化协会发行.(CENELEC)EN50088替代HD271 S1:1982及其修订本.然而,HD271 S1并未在联合王国内被作为英国标准执行.A1修订本的文本在页边用边线标出.参考文献出版参照相应英国标准EN-71-1:1998 BS5665玩具安全Part1:机械和物理性能EN-71-3:1994 BS EN71玩具安全Part3:某些元素转移1995规格EN60065:1993 B S EN60065:要紧家用及类似常用电器及相关器械的安全要求1994EN60068-2-63:1994 BS EN 60068环境测试2.63章:1995测试方法测试例子:拋掷.弹锤EN 60320-1:1987 BS4491家用及类似用途的电器联接器Part1:总要求的1989规格EN 60335-1:1994 BS EN 60335家用及类似电器的安全性标准Part1:1989总要求EN60529:1991 BS EN 60529: 盖帽(IP码)所提供的爱护程度1992规格EN60730 BS EN 60730家用及类似用途的自动电子操纵规格EN60742:1989 BS 3535绝缘变压器及绝缘变压器安全性Part1:1990总要求EN61058-1:1992 BS EN61058电器开关Part 1:1992总要求HD 243 BS 6217电子仪器上使用的图形标志1981指引HD 441S1:1993 BS 6634固体绝缘材料置于火源时可燃烧性测定的1983测试方法同英国标准一致并不意味着它具有同等法律效力.BSI―英国标准化委员会BSI是一个独立的国家机构,负责制订英国标准,它代表了英国对欧洲标准标准的观点,并达到了国际水平,它被纳入皇家宪章.限制要求:本标准目的不在于包括一份同必须的所有条款.使用者对其正确的运用负责.修订本:本标准是通过修改和再版的最新版本.英国标准的使用者应确保他们执行的是最新修订版,本BSI的目标是不断提高其产量和服务的质量,衷心期望使用者将发觉的错误及模糊之处通知我们的技朮委员会秘书处,扉页已注明地址,Tel:0181 996 9000;Fax:0181 996 7400.BSI向用户们单独提供“附加”最新服务,以确保用户能自动收到本标准的最新修改.购买标准:所有BSI订单国际和外国标准出版物应发给在Chiswick的销售部,消费者服务中心.Tel:0181 996 7000;Fax:0181 996 7001关于对国际标准订单之回复,除非另作要求,由BSI提出对已发行的英国标准的修补.关于标准的信息:BSI通过其图书馆the.Standardline Database, BSI信息技朮部(BITS)及其技朮关心部提供关于国内、欧洲和国际标准的范畴信息.Chiswick的信息部联系: Tel:0181 996 7111;Fax:0181 996 7048BSI的消费委员将标准之进展同步,并能在购买价格上得到相当的优待.关于本优待及其它让利请与消费者服务部中心在chiswick会员部联系: Tel:0181 99602;Fax:0181 996 7001版权:所有出版物版权归BSI所有. BSI还对在英国范畴内国际标准机构的发行物拥有版权.在版权、设计和模型条例1988中的规定除外,在未得到BSI书面许能够前,不承诺用电子的、照相复制的、记录或其它任何手段以任何形式通过修改系统仿制、储备或传送任何本标准之摘录.这并不排除在执行本标准过程的对诸如标志、尺寸、类型及年龄规定等必要信息的自由运用.若上述细节被用于执行以外的其它任何目的,则必须事先得到BSI的书面许可.若授权许可,则条件可能包括专利权费用或许可证.能够BSI版权经理处得知细则及相关建议.389 chiswick High Road,London W4 4AL.欧洲标准EN500881996年2月+A11996年2月ICS 97.200.50 代替HD271 S1:1982及其修订版关键词:玩具、电子玩具、安全规则、意外事件防止、儿童玩具英文版电子玩具安全(包括AL:1996修订版)本欧洲标准及修订版AL于1995年11月28日通过CENELEC认可. CENELEC 成员必须遵守CEN/CENELEC内部规章,这些规章规定了使本欧洲标准不加任何改动而具备国家标准同等效力的条件.需要上述国家标准最新名目及参考书目者可向中央秘书处或任何一个CENELEC成员索取.本欧洲标准有三种正式文本(英文、法文、德文)任何CENELEC成员将本标准翻译为任何一种语言文本并通知中央秘书处,则这一文本具备与正式文本相同的效力.CENELEC成员为下列国家的全国电子技朮协会:奥地利、比利时、丹麦、芬兰、法国、德国、希腊、冰岛、爱尔兰、意大利、卢森堡、荷兰、挪威、葡萄牙、西班牙、瑞典、瑞士和英国.CENELEC欧洲电子技朮标准化委员会中央秘书处:rue de Stassant 35,B-1050 Brussels前言一份关于制订电子玩具安全要求的建议,文件CLC/TC 61(SEC)702在1989年份还处于研究时期中就差不多流传开了.本建议于1990年3月在Helsinki会议中进行了讨论并决定起草一份新的版本.在下列会议中又作出了相应的决定:布鲁塞斯,1991年11月柏林,1993年2月奥斯陆,1994年4月巴黎,1994年11月都柏林.1995年5月都柏林会议决定送一份新草稿至表决程序(第四次投票)1995年7月份流通的草稿于1995年11月28日被CENELEC批准为EN50088. 本欧洲标准由CENELEC技朮委员会TC61 秘书处制订.下列日期适用:―本EN必须最迟于1996年6月1日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背书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上述EN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1998年10月1日废止.本欧洲标准代替HD271S1:1982及其修订本或者那些HD271S1:1982及其1998年10月1日往常修订本A1:1986,A2:1989,A3:1984及A4:1995,在得到生产商或鉴定机构的证明后能够连续将上述旧标准用于生产直至2001年10月1日.不承诺由于专门国家条件而导致的对本欧洲标准的偏差.附录A中列出本标准的国家公差.附录C.E.F和G是标准,附录A.B和D是指示.注意:本标准使用了下列印刷体.―要求:用II体字―测试规格:用斜体―注意:用小II体文本中的粗体字在3款中有说明.修订版A1前言关于修改prEN50088:1995的建议在1994年11月份召开的巴黎会议中受到讨论,并决定送一份再版草稿供表决之用.本程序开始于1995年2月(prAA).但由于进一步讨论草稿而收到的评述在1995年5月份召开的都柏林会议中是必须的,因此决定将修改草稿送至表决程序中.本草稿作为prAB于1995年7月公布并于1995年11月28日被CENELEC批准为A1修订版.本修订版由CENELEC技朮委员会TC 61的秘书处制订.适用以下日期:―本标准必须最迟于1996年6月1日通过发表相同内容的文本或背书而具备国家标准的相同效力.―同时,与上述标准有悖的所有国家标准必须最迟于1998年10月10日废止在2001年10月.1日往常生产符合EN50088 1996的产品,在得到生产商或鉴定机构认能够能够连续使用往常之标准用于生产直至2004年10月1日.本修改附加或修订EN50088 1996中的相关条款.目录页数序言 2简介 61.范畴 72.参考标准 83.朮语/定义94.总的要求105.总体环境116.测试的选择127.标识和说明128.输入功率159.加热和非正规程度1510.操作温度下的耐电程度1811.防潮1812.室温下的电能1913.耐机械强度1914.构造/结构1915.电线的爱护2116.部件2117.螺丝和连接件2218.漏电距离和缺口2319.耐高温顺拒燃2320.毒性和类似有毒物24插图25附录附录A A―公差25附录B 测试的选择26附录C 温热操纵器. 27过电开释器和开关的耐久性附录D 19款中测试的选择和次序27附录E 燃烧测试28附录F 热灯丝测试29附录G 细焰试验29简介起草过程中我们就任命合适的有能力和体会的人来制定本欧洲标准的条款.在一样情形下,玩具是依照儿童的具体年龄来进行设计和制造的.它们的特性与儿童的年龄.发育时期有关;同时它们的应用是以挖掘某些才能为条件的.由于给儿童不该使用的玩具,或者玩具的使用不是按照设计目的进行而引起的损害事故时有发生.因此,在选择玩具或游戏时一定要格外小心,还应考虑使用玩具的儿童心理和生理发育情形.本标准的目的在于尽肯能减少玩耍时,专门是对使用者不明显的损害,但不包括其固有危险.鉴于儿童的正常行为即他们可不能象一样成年使用者那样慎重小心,因此我们也应考虑到玩具的正常使用或可预见的使用.考虑到玩具使用过程中的磨损和断裂,本标准适用于新玩具..本标准的要求并未免除儿童的家长或其监护人对正在使用玩具的儿童进行监护的责任.本标准包括所有的电子玩具小到纽扣电池起动的灯大至铅酸电池驱动的座骑.这使得要依照玩具类型而制定不同的要求和进行不同测试.对不同玩具进行测试的选择标准在第6款,指导在附录B.为了同本标准一致,电子玩具还必须符合EN 71.符合本标准内容的玩具,假如在检查和测试时发觉有其它特性没有达到这些要求所要的安全水平,则不能理所因此地认为它符合本标准的安全规则.对原料和构造方式同本标准具体要求不同的玩具要按照本要求的目的进行检查和测试,假如本质上相符则能够判定它符合本标准.本标准包括附录IIEC指示88/378/EEC *1)玩具安全中所述的关于电器的差不多安全要求..本标准不包括EC指引91/157/EEC和93/86/EEC *2)其中所涉及含有污染环境的物质的电池的处理方法.*1)88/378/EEC—1998年5月3号的关于玩具安全会员国的约法会议指导.*2)91/157/EEC—1991年3月18号关于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和照明灯的会议指导.93/86/EEC—1993年10月4日会议指导适用于含有某些危险物质的电池和照明灯的技术程序会议指导91/157/EEC.1.范畴:本标准关于电子玩具安全要求,它还适用于电子结构的产品和电子功能玩具.用电运转而不作为要紧动力的玩具也包括在本标准之内.注意:1.里面带灯的玩具房子确实是这类玩具.注意:2.玩具所用电压可能由单独的变压器提供,或者由玩具内部装在电池盒中的电池提供.注意:3.尽管玩具用变压器或电池供电但却不能把它们算作是玩具的一部分.假如玩具的包装也能够用于玩耍的话,则把它算作是玩具的一部分.注意:4.本标准不适用于:--测试仪器--手提儿童照明设备(EN 60598-2-10) *1)另外,考虑到附录I中的关于玩具安全的EC指导,本标准不适用于:--圣诞节装饰品.--供成年人收藏按比例缩小的模型.--游戏场中供集体使用的设备.--运动器材.--供在深水中使用的水上器材.--供成年人收藏民间玩偶,装饰玩偶以及类似物品.--在公共场所(购物中心.车站等)安装的"专门"玩具.--烟火,包括火药帽.--带金属探头的标枪类.--电烤箱.电烫斗或其它额定电压超过24V的有用性产品.--教学中在成人指导下使用的含发热组件的产品.--装有内燃机的车辆.--玩具蒸气机.--设计在公共道路上作运动或旅行的自行车.--额定电压超过24V,可与电视屏幕连接的电子游戏机.--武器仿真品.--儿童使用的首饰.非上述各项所导致的电的危险,适用EN 71.*1).EN 60598-2-10:1989—照明设备—Part2:专门要求—10部分:手提儿童照明设备.2.参考标准本欧洲标准通过注明日期和未注明日期的参考引用了一些其它出版物的条款,这些资料在本文中的适当部分引入并在后面注明出处.凡注明日期的参考,其出版后的修正或修改形式引入时才能适用于本标准.凡未注明日期的参考, 被引用的出版物的最新版(包括修订版)适用于本标准.参考年份名称EN 71 系列玩具安全EN 71-1 1988 Part 1:机械和物理性能EN 71-3 1994 Part 3:某些元素的转移EN 60065 1993 要紧的家用和类似常用的电器或相关产品的安全要求.(IEC 65:1985+A 2:1989+A 3:1992,修订版) EN 60068-2-63 1994 环境测试—Part 2:试验—例子:拋掷弹锤(IEC 68-2-63:1991)EN 60320-1 1987 家用或类似常用电器的联接器.(IEC 320:1981+A 1:1984+A 2:1985,修订版)EN 60335-1 1994 家用或类似电器的安全性.Part 1:总要求.(IEC 335-1:1991,修订版)EN 60529 1991 盖帽提供的爱护程度(IP Code)(IEC 529:1989)EN 60695-2-2 1994 火险测试—Part 2:测试方法部分:细焰测试(IEC 695-2-2:1991)EN 60730 系列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自动电子操纵(IEC 730,修订版)EN60742 1989 绝缘变压及安全绝缘变压的要求(IEC 742:1983,修订版)EN 61058-1 1992 电器开关—Part:总要求(IEC 1058-1:1990)HD 243 仪器上所使用的图案标志—单张纸的指针.介绍及编码.(IEC 417)HD 44151 1983 确定置于火源中的固体绝缘材料的燃点的测试方法.(IEC表707:1981)IEC 83 1975 家用及类似常用电器插座标准.IEC 86-2 1994 常用电池—Part 2:规格表.IEC 384-14 1993 电器所使用的固定电容—Part 14:部分规格:抗电磁干扰和连上电源的固定电容器.IEC 695-2-1 1991 火源测试—Part 2:测试方法部分:灯丝测试及指引.3.定义:执行本标准时采纳下列定义.3.1.1.玩具:为14岁以下儿童设计或明显供他们游戏时使用的产品.3.1.2.电子玩具:至少有一种功能是靠电的玩具.注意:非电子部件也认为是玩具的一部分.3.1.3.电池玩具:含有或使用一个或更多电池作为其唯独电源的玩具.注意:电池可能装在电池盒中.3.1.4.变压玩具:通过变压器将玩具和电源连接起来且电源作为其唯独能源的玩具﹒.3.1.5.二源玩具:能同时或交替作为电池玩具和变压玩具的玩具.3.1.6.电池盒:从玩具中分离出的能放电池的小格间.3.1.7.安全绝缘变压器:输入线圈之间用至少相当于双绝缘层或高绝缘体隔开的变压器,且是设计用于向电路提供安全最低电压的变压器.3.1.8.玩具变压器:专门设计用于向玩具提供不超过24V安全最低电压的.安全绝缘变压器.[EN 60742]注意:不管a.c或d.c或两者都可归入变压器中.3.2.1.结构套件:设计用于安装成各种玩具的电子.电动或机械部件集合.3.2.2.试验套件:设计用于安装于各种组合物电动或电子部件集合.注意:试验套件要紧目标是通过试验和研究提高所获认知水平.它不在于制造有实际用途的玩具和器材.3.2.3.功能性玩具:额定电压超过24V的供成人使用的某些器具或收藏的小模型型.注意:额定电压不超过24V的应在成人指导下供儿童使用的产品,它与成人所使用物品有相同使用方法的电器或设备模型.3.2.4.儿童用手提发光装置:当与电源连接上正常工作时能自由移动的发光装置此装置被制成一个模型.人或动物﹐并被儿童当作玩具使用.[EN 60598-2-10]3.2.5.成人收藏品的小模型:有或没有附属且严格按比例制造的精巧模型.注意:成人收藏品的小模型往往价格昂贵且易受损坏.其包装,说明和标志应与玩具所用的相区别.3.2.6视频玩具:有屏幕且儿童通过操作能同屏幕上所显示的图像玩耍或互相配合的玩具.注意:1.操纵视频玩具所必须的诸如操纵台,操纵杠,按钮,监测器和离合器等,都应被看作是玩具的一部分.注意:2.额定电源超过24V的单独的变压器和单独监测器(包括电视机),可被看成是视频玩具的一部分.3.3.用到电压和电流时除非另有规定它们是指r.m.s值.3.3.1.额定电压:生产商指定的玩具电压.3.3.2.工作电压:玩具在额定电压下正常工作时考虑到其部件所能承担的最大电压.注意:1.正常操作时由于开关电流,灯泡烧坏或类似事故而导致的玩具内电压的改变.注意:2.降低工作电压时,其电压阻碍忽略不计.3.3.3.额定输入功率:生产商给玩具指定的输入功率.3.3.4.额定电流:生产商给玩具指定的电流量.注意:若未给玩具指定电流,则本标准所用额定电流是指在额定电压下正常运作时所测得的电流.3.3.5.正常操作:考虑到儿童的正常行为,当玩具与建议电源连接以设计的或可以预见方式玩耍时的状态.3.4.1.漏电距离:沿绝缘材料表面测量得出的两个通电部件或一个通电部件与玩具可接触表面之间的最短路径.3.4.2.间隙:直截了当衡量的两个通电部件或一个通电部件与玩具可接触表面之间的最短距离.3.5.1.可拆卸部件:不用工具便可拆下或打开的部件;或用玩具附带的工具可拆下或打开的部件;或使用工具按照说明书便可拆下或打开的部件.注意:打算随玩具提供的用于拆或打开的部件是不可拆卸的﹐说明中应警告不得将这些工具提供给儿童.3.5.2.工具:用于拆卸螺丝,蚂蝗钉或类似固定对象的螺丝刀.硬币或其它物体. 3.5.3.可接触部件:用EN 71-1中所示的相对年龄时期的可触性探头能触及的部件或表面.3.6.1.热动开关:温度感应装置,其操作温度既可设定又可调整,并能够通过自动断开或关闭电路而将正常操作时玩具或部件的温度操纵在某一限定范畴之内.3.6.2.热断流:在不正常操作过程中能通过自动断开电路或降低电流而限制玩具或其中部件的温度的装置,其设计为使用者不能改变其设计值.注意:发动机爱护器是热断流的一个例子.3.6.3.自动复原热断流:在相关部件冷却之后能够自动复原接通电路的热断流. 3.7.1.电子部件:电子能够通过真空.气体或半导体实现导电的部件.注:电子部件不包括电阻.电容和导体.3.7.2.电子线路:至少同一个电子部件连接的线路.4.总的要求:5.玩具的制造应尽可能减少使用时对人或环境的危险,专门是对使用者不明显的危险.这适合于考虑到儿童的正常行为按设计的可预见方式玩耍的情形.总的来说,此规定可通过达到本标准中的相关具体要求实现,并通过进行所有相关测试检查其是否符合.5.测试的总体环境:警告:对电池进行的测试(如短路测试)可能会导致电池的爆炸或断裂,因此在进行此类测试时应格外小心.5.1.按本标准进行的测试是典型测试.5.2.除非另有规定,必须在单个玩具上进行所用的相关测试.第14~17条测试可能要对多个玩具进行.若在第9条测试后所测玩具已不能运作,则其后测试要在另一只玩具上进行.注意:1.若玩具设计为.--可用不同电压供电.--a.c和d.c.--可变速的则可能要求增加样办数量.注意:2.对部件进行测试可能要求增加样办量.注意:3.应幸免对电子线路进行连续测试而导致其应力的增加.5.3.除非另有规定测试将按次序逐条进行.假如玩具的构造明显不适于某项测试,则不进行此项测试.5.4.设计为儿童安装的玩具,本要求适用于儿童能获得的玩具的每一个部件及组装件.设计为成人安装的玩具,本要求适用于组装玩具.5.5.测试在玩具或其任何可移动部件按最不适宜之状态进行.可拆解部件按不适宜之状态拆下或在玩具上进行测试.5.6.有操纵器或开关装置的玩具若其设计值可被使用者修改要将其操纵器开关的设定值调整到最不适宜之状态.5.7.玩具上可拆解电线被认为是玩具的一部分也要进行测试.5.8.设计用电池盒的电池玩具要对玩具上的电池盒或说明中建议用的电池盒进行测试.变压玩具要对附在玩具上的变压器进行测试.若玩具上不带有变压器,应按照玩具上的标注对合适的变压器进行测试.复式电流玩具要对说明中承诺的最不适宜电源进行测试,对每次测试的条件进行评估.5.9. 电池玩具要用新的一次性电池或充足电的充电电池中的不适宜的一种进行试.注意:1.一样地充足电的镍镉电池或新碱性电池被认为是最不适宜的电池.在说明书中规定了电压及尺寸的适用电池的类似电池若能产生更不适宜之条件,一样也可使用.注意:2.除非说明中有建议,否则不使用锂电池.5.10.若生产商对所用附件进行了修改则玩具应同能产生最不令人中意结果的那些附件一起进行测试.注意:1.附件例子为:灯.发动机和轨道.假如超过一个以上的附件能够同时使用,则使用能产生最不令人中意之组合测试.注意:2.可能从一套以上玩具中选附件.注意:3.为了获得最不令人中意之状态可能用合适的电阻代替附件.带有不用工具就可拆下的加热用的灯的玩具,不管其标注﹐在能输入的最大功率状态下对灯进行测试.注意:4.灯从通常能获得的类型中选取.5.11.测试在温度为20±5°C,干燥的自由空间进行.5.12.有一个以上额定电压的玩具要在最不适宜之电压下进行测试.5.13.电池玩具测试过程中应考虑到,由于电池装入错误或反向连接而导致的颠倒电极(若说明中不禁止),它可通过在颠倒电极情形下的重复测试实现.5.14.进行跨接绝缘的可能性评估和短路测试过程中电池要正确安装.一次测试中只能断路一次,由短路造成的不符合本标准的损坏应在进行下一次短路之前修好.5.15.测试开始之前,玩具按EN 71-1中的以下各项进行测试作为预处理.--4.3.包括电池在内的玩具重量不超过5kg.--4.4.用于座上或站上的玩具.--4.5.用于骑上的玩具.--4.13.带有用织物或其它滑的材料包起来的电池或电子配件的玩具.--4.21.3.无年龄时期限制的所有玩具.注意:1.同EN 71-1符合就不需在预处理后再进行检查.注意:2.假如能产生更不适宜的条件则有必要对没有通过预处理的玩具进行上述测试.6.测试的选择:6.1.符合第9条测试的﹐在短路的不同电极之间有绝缘体的玩具,就不要求符合8,10,11,12,14.4,14.5,14.10,15和18条.它们也不要求符合14.11,除非活动件需要爱护.注意:1.短路适用于任何绝缘体易于失效的部位.注意:2.附录B给出了所选的测试及其顺序.6.2.电池玩具中--不同电极间的可触及绝缘体不能用直径为0.5mm,最小长度为25mm的钢丝连接,且电池电压不超过2.5V,在所有限制电流的装置短路时仅在玩具电源末端之间用1Ω的电阻连接后测得1S.仅要求符合7,9.3,13,14和20条,另外,必须符合9条的部件也应符合16条.注意:1.EN 71仍旧适用.注意:2.选择电线的长度以测定跨接绝缘的可能性.注意:3.附录B给出所选的测试及其顺序.7.标识和说明﹕7.1.玩具或玩具包装上应该有:--制造商,或他指定的代理商或进口商的名字,贸易名字或贸易标志.--模型或式样参考.玩具的标识必须在要紧部件上,假如不能在玩具上标识(如尺寸过小),则这些标识以及7.1.1—7.1.3的标识可印在说明书或在包装上.检查是否符合﹒注意:EN 71-1可能要求更多的标识.7.1.1.电池玩具应标有:--电池的额定电压,在电池隔子里面或别处.--d,c标志若玩具有电池盒.假如使用一个以上电池,则应在电池隔子里或别处按接近真实尺寸或按比例标明电池尺寸.形状并注明正负极.检查是否符合﹒注意:3个电池的示范如下:1.5V 1.5V 1.5V1.5V ×33×1.5V3×1.5V7.1.2带变压器的玩具应标有:----额定电压,以伏特为单位----直流电或交流电标志.----额定输入功率,以W或V A表示, 若超过25W或25V A的话.----变压器标志.此标志还要在包装上.额定电压及电源性质的标识应在末端.若电源不符合本标准则不要求做上述标识.检查是否符合.7.1.3.复式电源玩具应有电池玩具及变压器玩具所要求的标识.注意:1.有一个以上部件的玩具只要求在要紧部件上标注.注意:2.承诺增加标识但必须不能产生歧异.检查是否符合.7.2.大输入功率,注明如下:Lamp max…W” 或max …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