焊接接头和机械加工件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1. 0目的及适用范围1.1目的为保证磁粉检测的工作质量,提供准确可靠的检测数据,特制定本规程。
1.2适用范围1.1 本规程适用于铁磁性材料(磁导率≥1)制成的设备及其零部件之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和等级评定;1.2 本规程适用于连续电磁轭式磁粉检测和线圈磁化法的方法和要求。
2.0编制依据2.1本程序依据JB/T4730-2005.4《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编制;2.2本程序参照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委员会编写的《磁粉检测》编制。
3.0检测设备和材料3.1 本工艺规程选定的设备为:3.1.1交流电磁轭式磁粉检测仪3.1.2线圈磁化法;3.2 为保证磁粉检测结果的可靠,磁粉探伤仪要进行定期校验,必要时可进行随机校验;3.3 磁轭提升力的校验:便携式交流磁轭式磁粉探伤仪(磁轭间距≤200mm),其提升力至少为45N(约4.5kg);3.4 磁粉及磁悬液3.4.1 磁粉应具有高导磁率和低剩磁性质,磁粉之间不应相互吸引,通常有Fe3O4和Fe2O3二种。
本公司采用喷罐式黑油磁悬液和湿式荧光磁粉;3.4.2 磁粉粒度应均匀,湿磁粉的平均粒度为2~10μm,最大粒度应不大于45μm。
本公司采用喷罐式黑油磁悬液、荧光磁粉;3.4.3 磁粉的颜色选定,是以工件表面与磁粉颜色形成有较高的对比度而定。
通常非荧光磁粉的颜色有:黑色、白色和红色几种,非荧光磁粉本公司采用黑色;3.4.4 当出现特殊情况下非荧光磁粉或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采取现场自行配制,但必须满足如下要求:a). 湿式非荧光磁粉的配制:是以煤油做分散剂,另加适当的变压器油配制而成。
通常煤油和变压器比例各50%。
其磁悬液的浓度为每升磁悬液施加10~20g磁粉;b). 湿式荧光磁粉的配制:是以煤油做分散剂,另加适当的变压器油配制而成。
通常煤油和变压器比例各50%。
其磁悬液的浓度为每升磁悬液施加1~3g荧光磁粉;c).对配制的磁悬液须进行浓度测试,其方法为:以每100ml磁悬液盛入浓度测定管内,非荧光磁粉沉淀30min后观察磁粉沉淀体积为1.2~2.4ml为合格。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2.5 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6 GB12337-2014
钢制球形储罐
2.7 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2.8 TSG G7002-2015 锅炉定期检验规则
2.9 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工业管道)
2.10 GB/T20801-2006 压力管道规范 工业管道
丹东市特种设备监-2016-A-0 版 本 号: A 修 订 号: 0 页 次: 第 1 页 共 21 页
1 主题内容和适用范围
1.1 本规程规定了磁粉检测人员应具备的资格、所用设备器材、检测工艺和质量分级等。 1.2 本规程依据 NB/T47013.4 的要求编写,满足引用标准中相关标准、规范的要求。适 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板材、复合板材、管材、管件和锻件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以 及铁磁性材料对接接头、T 型焊接接头和角接接头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 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1.3 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撑件和结构件,也可参照本部分进行磁粉检测。 1.4 本规程与工程所要求执行的有关标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有抵触时,应以有关标 准、规范、施工技术文件为准。 1.5 操作指导书是本规程的补充,由磁粉Ⅱ级人员按委托要求及本规程编写,检测责任 师审核,其参数规定的更具体。
非导电表面反差增强剂(使用时) 具体要求见本规程“9.4 反差增强剂”
10
黑光辐照度(使用时)
具体要求见本规程“1 2.2 观察”
5.2 凡 5.1 中规定的相关因素的一项或几项发生变化,超出原检测工艺规程时,应重新修
订工艺规程并进行必要的验证。
5.3 操作指导书应根据工艺规程的内容和被检工件的检测要求编制,应该将操作指导书
MT检测通用规程
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规程规定了磁粉检测人员资格、所有设备、器材、检测技术和质量分级等内容。
本规程按JB4730的要求编写。
适用于本公司铁磁性材料制承压设备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满足《容规》和GB150的要求。
本规程适用于非荧光湿磁粉的连续磁化技术。
检测工艺卡内容是本规程的补充。
由Ⅱ级人员按本规程等要求编制,其参数规定的更具体。
2.检测人员2.1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2.2检测人员未经骄正或经骄正的近(距)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每年应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3.磁粉检测设备、工具和材料3.1设备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8290的规定。
3.1.1提升力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 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0.5mm)。
3.1.2标准试片压力容器一般使用A1-30/100型标准试片,用于检测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了解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向是否正确。
3.1.3 标准试片的使用方法A型标准试片适用于连续磁化法,使用时,应将试片无人工缺陷的面朝外。
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透明胶带将其平整粘贴在被检面上。
但不得覆盖试片上的人工缺陷。
试验时边磁化边施加磁悬液,以人工缺陷清晰显示来确定磁化规范。
3.2磁粉及磁悬液3.2.1磁粉:磁粉应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并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的对比度。
磁粉粒度和性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JB/T6063的规定。
3.2.3磁悬液:一般悬浮介质为水。
磁悬液的浓度的测定采用磁悬液的浓度测定管进行。
一般浓度应控制在10-25g/L的范围内或按制造厂的推荐。
3.2.4磁悬液施加:磁悬液施加可采用喷、浇等方法,不宜采用刷涂法。
磁粉检验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JHD/GC03-2011编制:审核:批准:山东宏达科技集团有限公司一、目的用于规范被检产品磁粉探伤操作,确保探伤过程和结果符合相关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引用标准RCCM-MC5000RCCM-MC8000三、适用范围本工艺适用于用RCCM-MC5000中规定的连续法技术对被检工件的焊缝进行的磁粉检验。
四、探伤人员、探伤设备及系统要求1、人员要求磁粉检验应有按MC8000的规定取得资格证书的人员进行。
2、检测设备及器材2.1 磁粉检验设备的选择2.1.1 根据被检工件的形状特点,预测可能出现的缺陷的特点选择磁化装置。
2.1.2 磁粉检验设备一般有通电磁化装置、通磁磁化装置和固定式磁粉检验装置。
2.1.3 装置的校验或标定2.1.3.1 磁化装置的校验磁化装置,尤其是电流表,应按书面文件规定的要求,每6个月校验一次。
2.1.3.2测量装置的标定测量装置(照度计、辐射计、磁场指示器)应按书面文件规定的要求,每12个月标定一次。
3. 探伤前工件表面的准备3.1 按《无损检测控制程序》的规定进行表面检验前的确认与委托,被检区域和检验范围,按ACCM-MC5142要求确定。
3.2 被检件表面应干净,受检区域及附近不小于25mm宽度范围内应清洁干燥,无油脂、涂料、铁锈、氧化皮及其它妨碍缺陷显示的各种覆盖物。
在正常光照检验和磁化前,可以在工件表面喷施极细的亮光颜色涂料或涂层以增加对比度。
3.3 表面处理方法以钢丝刷、砂轮、或纱布打磨,有机溶剂清洗为宜。
4. 磁粉探伤工艺4.1. 磁化方法的选择根据被检件的几何形状、质量、状态和钢种及假设的不连续缺陷的取向和深度等,选择磁化方法。
当检验材料裂纹的情况下,只能采用通磁磁化法。
4.2.根据被检件施工的实际情况,推荐使用羊角式电磁轭和交叉式电磁轭,且必须满足MC-5000的要求,通交流电应能提升4.5Kg的铁磁体;通直流电、且磁极间距为最大时,可以提升18Kg的铁磁体。
磁粉工艺规程
1、适用范围1.1 本规程按NB/T47013-2015的要求编写,适用于阀门上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陷的检测;对于Ⅰ、Ⅱ类焊缝进行100%磁粉检测,对Ⅲ类焊缝不要求作磁粉检验,但当外观检验有怀疑时,应补充进行磁粉检验。
1.2 公司一般采用磁轭式磁粉探伤仪进行磁粉检测。
1.3 本规程适用于非荧光和荧光湿磁粉的连续磁化法。
公司一般采用非荧光磁粉检测。
2、引用标准、法规NB/T47013-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GB11533-1989 《标准对数视力表》JB/T6003-1992 《磁粉探伤用磁粉》JB/T6005-2004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用试片》JB/T8290-1998 《磁粉探伤机》3、检测人员3.1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取得国家有关部门颁布的,并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3.2 检测人员每年应检查一次身体,未经矫正或矫正的近(距)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不得有色盲。
4、设备、工具和材料磁粉探伤设备必须符合JB/T8290的规定。
4.1 磁化设备及校验4.1.1 磁化设备采用磁轭式的磁粉探伤机,可以是使用交流电的,也可以使用直流电的。
4.1.2 提升力的校验,至少每年或损坏后修复时校验一次,长期停用首次使用前也应校验,应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至少用45N的提升力;直流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
4.1.3 紫外线灯:当采用荧光法检测时,所使用的紫外线灯在工作表面的紫外线强度应不低于1000μW/㎝2,紫外线的波长应在320nm~400nm范围内。
4.2 灵敏度试片4.2.1 A型灵敏度试片用于被检测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1-30/100型标准试片,适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的测定,公司磁粉检测一般选用A1用于连续磁化法。
4.2.2 灵敏度试片的使用将试片无人工缺陷的面朝上,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必要时可用透明胶带将其整体贴在被检面上,但人工缺陷处不得贴覆,试验时边磁化边施加磁悬液,以人工缺陷清晰显示来确定磁化规范。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1. 适用范围1.1本规程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成的承压设备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对接接头、T 型接头和角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陷的检测和缺陷等级评定。
不适用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1.2本规程规定了在磁粉检测过程中,为获得正确的检测结果所必须遵循的程序和要求。
工件质量验收等级应按设计技术条件和有关施工规范确定,并应符合图样规定。
1.3磁粉检测的一般要求还应符合NB/T47013.1及NB/T47013.4的有关规定。
2. 引用标准、法规NB/T4730.1-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一部分:通用要求NB/T4730.4-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四部分:磁粉检测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GB/T 23907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用试片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T 16507-2013 锅壳锅炉GB/T 16508-2013 水管锅炉TSG 21-2016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D0001-2009《压力管道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名词术语3.1 公称厚度:检测对象名义厚度,不考虑材料制造偏差或加工减薄。
3.2 相关显示:磁粉检测时由缺陷产生的漏磁场吸附磁粉而形成的磁痕显示,一般也称为缺陷显示。
3.3 非相关显示:磁粉检测时由截面变化或材料磁导率改变等产生的漏磁场吸附磁粉而形成的磁痕显示。
3.4 伪显示:不是由漏场吸附磁粉形成的磁痕显示。
3.5 纵、横向缺陷:缺陷磁痕长轴与工件(轴类或管类)轴线或母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时,按横向缺陷处理;其他按纵向缺陷处理。
4.检测人员资格4.1检测人员应按照TSG Z8001-201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规则》进行考核,取得MT资格证书,方能承担检测工作,无证人员只可在持证人员的指导下从事辅助工作。
不同技术等级人员,只能从事与该等级相应的无损检测工作,并负相应的技术责任。
焊接接头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焊接接头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焊接接头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4.1适用范围本部分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承压设备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和其它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其检测程序见流程图。
工件探伤委托单表面预处理磁化电流磁化方法对工件磁化施加磁粉观察判别记录存档报告结论有关参数产品.部件后处理探伤前准备工作人员资格编MT工艺卡仪器检验MT 操作流程图4.1.1磁化方法4.1.1.1磁轭法本规程用磁轭法。
3.2、设备要求3.2.1、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8290标准的要求。
3.2.2、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
3.2.3、辅助器材一般应包括下列器材:a) A1型、C型、D型和M1型试片和磁场指示器;b) 磁悬液浓度沉淀管;c) 2~10倍放大镜;d) 白光照度计;e)磁场强度计。
3.3、磁粉、载体及磁悬液3.3.1、磁粉应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并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的对比度。
磁粉粒度和性能的其他要求应符合JB/T6063的规定。
3.3.2、湿法采用水或低粘度油基载体作为分散媒介。
若以水为载体时,应加入适当的防锈剂和表面活性剂,必要时添加消泡剂。
油基载体的运动粘度在38℃时小于或等于3.0mm2/s,使用温度下小于或等于 5.0mm2/s,闪点不低于94℃,且无荧光和无异味。
3.3.3、磁悬液浓度应根据磁粉种类、粒度、施加方法和被检工件表面状态等因素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非荧光磁粉的磁悬液浓度范围:配制浓度:10-25g/L;沉淀浓度(含固体量):1.2-2.4mL/100mL。
测定前应对磁悬液进行充分的搅拌。
3.4、标准试件3.4.1、标准试片主要用于检验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了解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以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
标准试片有A1型、C型、D 型和M1型,其规格、尺寸和图形应符合JB/T4730.4的要求。
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1总则本规程规定了磁粉检测的人员、设备检测方法及缺陷的评定。
适用于本单位对铁磁性材料和焊接接头近表面和表面缺陷采用非荧光湿式磁粉连续磁化法的检测及评定。
2 引用标准GB150 压力容器GB151 管壳式换热器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6065 磁粉检测用试片JB/T6063 磁粉探伤用磁粉技术条件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3 检测人员3.1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并取得相应的资格。
3.2 检测人员未经矫正或矫正视力应不低于5.0,并每年检查一次。
3.3 检测人员不得有色盲。
4 磁粉检测设备及器材4.1 磁粉检测设备4.1.1 本单位设备及性能见表14.1.2 电磁扼的提升力每半年校验一次。
在磁扼损伤修复后应重新校验。
4.2 磁粉检测用标准试片4.2.1 磁粉检测标准试片有A1型和C型,主要用于检验磁粉检测设备、磁粉和磁悬液的综合性能,了解被检工件表面有效磁场强度和方向、有效检测区及磁化方法是否正确。
4.2.2 磁粉检测时一般应选用A1—30/100型标准试片,当检测坡口等狭小部位,A1试片使用不便时,一般选用C—15/50型标准试片。
具体见表2。
表2 标准试片的类型、规格和图形4.2.3 连续法检测时将试片无人工缺陷的面朝外。
为了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透明胶带将试片平整的粘贴在被检面上,胶带不能覆盖试片上人工缺陷。
4.2.4 试片表面有锈蚀、摺折或磁特性发生改变时不得继续使用。
4.3 磁粉(磁膏)和磁悬液4.3.1 一般用磁膏配制磁悬液(磁悬液浓度见表3),磁膏选用上海宏达。
4.3.2 磁悬液一般用水做载液,将磁膏均匀挤出100mm左右,加入1L水搅拌均匀即达到10-25g/L的要求。
表3 磁悬液浓度磁粉类型配制浓度,g/L 沉淀浓度(含固体量),ml/100ml非荧光磁粉10~25 1.2~2.4荧光磁粉0.5~3.0 0.1~0.44.4 其他器材4.4.1 反差增强剂在检测较粗糙的表面时采用,一般为购买成品。
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磁粉检测是一种常见的无损检测方法,广泛应用于工业领域。
下面是一份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
1. 目的磁粉检测的目的是通过利用磁场和磁粉的性质来检测材料表面和近表面的缺陷,如裂纹、夹杂等,以确保材料的质量。
2. 范围该工艺规程适用于所有需要进行磁粉检测的材料和零部件。
3. 设备准备3.1 磁粉检测设备:- 磁粉检测机或电磁吊- 磁粉粉剂和添加剂- 磁场强度计- 磁粉检测灯- 清洁布和化学品3.2 准备被检测材料或零部件:- 清洁表面,确保没有油脂、污垢等杂质- 对于非磁性材料,需对其进行磁化处理4. 检测操作4.1 设定磁场:- 根据被检测材料的特点和尺寸,设定适当的磁场强度- 确保磁场均匀,无死角4.2 准备磁粉混合溶液:- 将磁粉粉剂和添加剂按要求混合,制成磁粉混合溶液4.3 涂敷磁粉混合溶液:- 均匀涂敷磁粉混合溶液于被检测材料表面,确保覆盖整个检测区域4.4 磁化:- 使用磁粉检测机或电磁吊对被检测材料进行磁化- 确保磁场方向和磁场强度符合要求4.5 观察和记录:- 使用磁粉检测灯照射被检测材料- 观察磁粉的聚集情况,标记出缺陷位置- 记录缺陷的位置、大小和形状等信息5. 结果评定5.1 根据检测结果,判断缺陷的类型、大小和严重程度5.2 根据相关标准和要求,判定被检材料的合格与否6. 保存和报告6.1 对于合格材料,及时清除磁粉残留,并进行必要的清洁和防腐处理6.2 对于不合格材料,根据要求进行标记或报废处理6.3 保存检测记录,包括磁化参数、磁粉混合溶液配方、检测结果等6.4 编写磁粉检测报告,详细描述检测过程、结果和评定等,并保存备查。
以上是一份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该规程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具体调整和执行。
续写:7. 安全措施7.1 操作人员应穿戴适当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手套、防护眼镜和呼吸器等,以保护自身安全。
7.2 磁粉粉剂和添加剂应存放在干燥、通风的地方,远离火源和易燃物。
最新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3本工艺依据下列标准、法规及技术文件GB/T 12604.5 无损检测术语磁粉检测TSG Z8001-2013 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GB/T 11533 标准对数视力表GB/T 23907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用试片NB/T47013.1-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NB/T47013.4-201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TSG G0001-2012 锅炉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T 16507-2013 锅壳锅炉GB/T 16508-2013 水管锅炉TSG R0004-2009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TSG R0005-2011 移动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GB 150-2011 压力容器4 名词术语4.1 公称厚度:检测对象名义厚度,不考虑材料制造偏差或加工减薄。
4.2 相关显示:糍粉检测时由缺陷产生的漏磁场吸附磁粉而形成的磁痕显示,一般也称为缺陷显示。
4.3 非相关显示:磁粉检测时由截面变化或材料磁导率改变等产生的漏磁场吸附磁粉而形成的磁痕显示。
4.4 伪显示:不是由漏场吸附磁粉形成的磁痕显示。
4.5 纵、横向缺陷:缺陷磁痕长轴与工件(轴类或管类)轴线或母线的夹角大于或等于30°时,按横向缺陷处理;其他按纵向缺陷处理。
5 检测人员5.1磁粉检测人员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小数)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测试方法应符合GB11533的规定。
并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5.2磁粉检测人员必须按TSG Z8001-2013《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磁粉检测资格证书。
并且由公司向中国特种设备检验协会进行执业注册后,只能从事磁粉检测方法与等级的无损检测工作。
5.3磁粉检测人员资格级别分为Ⅰ级(初级)、Ⅱ级(中级)和Ⅲ级(高级)。
5.4质量等级评定及检测报告签发应有取得Ⅱ级或Ⅲ级资格证的人员担任,且资格证应在有效期内。
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1. 范围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承压设备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2.引用标准法规GB/T16673-1996 无损检测用黑光源辐射的测量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JB/T6063-1992 磁粉探伤用磁粉JB/T6065-2004 无损检测磁粉检测用试片JB/T8290-1998 磁粉探伤机3. 检测人员3.1、磁粉检测人员上岗前, 应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 取得磁粉检测资格, 且只能从事相应资格的检测工作。
3.2、磁粉检测人员的矫正视力应不低于5.0, 并每年检查一次, 不得有色盲。
4. 检测设备、器材和材料4.1.设备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8290的规定。
4.1.1.当磁轭间距最大时, 交流电磁轭的提升力≮44N, 直流电磁轭的提升力≮177N.4.1.2、剩磁法检测时, 交流探伤机必配备断电相位控制器。
4.1.3、荧光磁粉检测时, 黑光灯在工作表面的照度≥1000μw/ , 黑光的波长λ=320nm~400nm,中心波长λ≈365nm。
黑光源应符合GB/T16673的规定。
4.1.4.退磁装置应保证退磁后表面剩磁≤0.3mT4.2.辅助器材一般包括下列器材:a)A1型、C型、D型和M1型试片, 磁场指示器;b)磁场强度计及毫特斯拉计;c)磁悬液浓度沉淀管;d)2~10倍放大镜;d)白光照度计;f)黑光灯;g)黑光辐照计。
4.3.磁粉、载液、磁悬液4.3.1、磁粉应具有高磁导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 并与工件表面的颜色对比度要较高。
其他要求应符合GB/T6063的规定。
4.3.2、载液为水时, 应加入防锈剂、表面活性剂及清洗剂。
载液为油时, 其运动粘度在38℃时应小于或等于3.0 /s, 使用温度小于或等于5.0 /s, 闪点不低于94℃, 且无荧光和异味。
4.3.3.磁悬液浓度范围应符合表1的规定。
测定前应充分搅匀。
表1 磁悬液浓度4.4.标准试块4.4.1、一般应选用A1-30/100, 检测狭小部位可选用C-15/50。
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本规程规定了承压设备磁粉检测的人员、设备器材、检测技术、质量分级和检测记录报告等的基本要求。
1.2本规程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承压设备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的表面、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于奥氏体不锈钢和其他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2.引用标准
固定式压力管道元件安全技术监察规程
GB150-2011 压力管道元件
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3.一般要求
3.1磁粉检测人员要求
3.1.1磁粉检测人员应按照《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的要求取得磁粉检测资格证书,复检和签发报告人员应有中级资格证书。
3.1.2磁粉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距)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并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3.2磁粉检测设备、器材
3.2.1本规程采用电磁轭式磁粉探伤仪。
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
电磁轭的提升力至少半年校验一次。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磁粉检测工艺规程1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压力容器焊缝及工件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探伤,其他铁磁性材料的焊缝及工件的表面和近表面缺陷的探伤可参照本规程执行。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文件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T15822-1995 磁粉探伤方法JB4730—94 压力容器无损检测3 探伤前的准备工作3.1 参加探伤的人员必须持有技监部门颁发的级别相适应的磁粉探伤资格证书。
3.2 探伤人员应根据委托单核对被探工件的编号、名称、焊缝长度、探伤部位等。
3.3 受检工件表面清洁、干燥、无油脂、铁锈沙、氧化皮、棉纤维、涂层、焊剂和焊接飞溅物。
试件处理范围必须大于探伤范围。
焊缝处原则上应由探伤范围向母材方向扩大20mm.4 磁粉材料和磁悬液配制4.1 磁粉应为高导磁率和低磁性材料,且磁粉间不应相互吸引,用磁性称量法检验时,其称量值应大于7g,荧光磁粉的称量值可另行选择,磁粉的粒度应不少于200目。
磁粉的颜色与被检工件表面相比有较高的对比度。
4.2 磁悬液配制4.2.1 油剂将变压器油和煤油各50%混合,每公斤混合油中加入15~20g磁粉,混合油应具有下列性质:a 低粘度;b 闪点不低于94℃;c 无味;d 如使用荧光磁粉,要求油的固有荧光低;e 油剂与磁粉不起化学反应。
4.2.2 水剂用水1000cc加肥皂适量、碳氧粉5g、磁粉10~15g 配制,其性能要求如下,良好的湿润1性,良好的可分散性,无泡沫,无腐蚀低粘度,无荧光,不起化学反应,呈碱性,无味。
5 设备及工件磁化5.1 磁粉探伤设备必须符合GB3721的规定。
5.2 设备选用磁轭式磁粉探伤机,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4N的提升力,直流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
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nb t47013
1 适用范围1.1本部分规定了承压设备焊缝及其原材料、机加工部件磁粉检测方法及质量分级要求。
1.2本部分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板材、复合板材、管材、管件和锻件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以及铁磁性材料对接接头、T型焊接接头和角接接头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1.3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也可参照本部分进行磁粉检测。
2 编制依据NB/T 47013.1—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1部分通用要求NB/T 47013.4—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第4部分磁粉检测3 一般要求3.1 检测人员3.1.1从事磁粉检测的人员应按照国家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的相关规定取得相应无损检测人员资格。
3.1.2磁粉检测人员的未经矫正或经矫正的近(小数)视力和远(距)视力应不低于5.0(小数记录值为1.0),测试方法应符合GB 11533的规定;并一年检查一次,不得有色盲。
3.2 磁粉检测程序磁粉检测程序如下:⑴预处理;⑵磁化;⑶施加磁粉或磁悬液;⑷磁痕的观察与记录;⑸缺陷评级;⑹退磁;⑺后处理。
3.3 磁粉检测设备3.3.1 设备磁粉检测设备应符合JB/T 8290的规定。
3.3.2 提升力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包括整流电)磁轭或永久性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小于等于0.5mm)。
3.3.3 断电相位控制器采用剩磁法检测时,交流探伤机应配备断电相位控制器。
3.3.4黑光灯当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使用的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辐照强度应大于或等于1OOOμW/cm2,其波长应为315nm-400nm,峰值波长约为365nm。
黑光源应符合GB/T 5097的规定。
3.3.5黑光辐光照度计黑光辐光照度计用于测量黑光的辐照度,其测量的波长范围应至少在315nm-400nm内,峰值波长约为365nm。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
1 目的本工作程序是xxxxxxxxxxxx有限公司在承担磁粉检测工作过程中,指导磁粉检测工作。
2 适用范围2.1本工艺规程适用于本公司承担的磁粉检测工作。
2.2本部分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板材、复合板材、管材、管件和锻件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以及铁磁性材料对接接头、T型焊接接头和角接接头等表面或近表面缺陷的检测,不适用于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2.3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如可参照本规程进行磁粉检测。
3 编制依据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引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特种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考核与监督管理规则》GB150 《钢制压力容器》TSG R0004 《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NB/T47013.4-2015《承压设备无损检测-磁粉检测》DL438 《火力发电厂金属技术监督规程》DL/T869 《火力发电厂焊接技术规程》4 检测人员4.1 检测人员必须经过培训,按《锅炉压力容器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考核规则》取得与其工作相适应的资格证书。
4.2检测人员每年应检查一次身体,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其矫正视力不低于1.0,不得有色盲和弱视。
4.3检验操作由Ⅰ级或Ⅱ级人员进行,审核由Ⅱ级或Ⅲ级人员进行。
5 设备、工具和材料5.1 磁化设备5.1.1磁化设备见表5.1表5.15.1.2 提升力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包括整流电)磁轭或永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小于等于0.5mm)。
5.1.3磁化设备的选择5.1.3.1对于表面开口型缺陷宜选用能提供交流电的磁化设备。
5.1.3.2对于近表面缺陷及埋藏缺陷,宜选用能提供直流电的磁化设备。
5.2辅助器材5.2.1辅助器材a)A型、C型、标准试块和磁场指示器;b)磁悬液浓度沉淀管;c)2倍~10倍放大镜;d)光照度计:光照度计用于测量被检工件表面的可见光照度。
磁粉检测的工艺规程
磁粉检测工艺规程本工艺规程适用于铁磁性材料的承压设备原材料、焊接接头及压力管道焊接接头的表面、近表面缺陷的磁粉检测和评定。
与承压设备有关的支承件和结构件也可参照本部分进行磁粉检测。
2.编制依据JB/T4730-2005 ;《承压设备无损检测》GB150-1998钢制压力容器、GB151-1999 钢制换热器TSG R0004-2009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规程TSG D0001-2009 压力管道安全技术检测规程-工业管道GB50235-1997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48-1993 工业金属管道工程质量检验3.0一般规定3.1检测人员3.1.1从事磁粉检测的人员必须持有承压设备无损检测人员资格证书,操作人员应具有I级或I级以上检测资格,磁粉检测报告应由具有II级II级以上检测资格者签发。
3.1.2色盲、色弱及矫正视力低于1.0者不得从事磁分检测工作。
3.2检测设备和材料3.2.1检测设备3.2.1.1磁粉检测设备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检定有效期内使用。
3.2.1.2磁粉检测作业前,检测设备应经调试合格。
当磁轭式检测设备磁轭间距为最大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磁轭至少应有177N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磁极与试件表面间隙为0.5mm)3.2.1.3采用剩磁法检测时,交流探伤机应配备断电相位控制器。
3.2.1.4黑光辐照度及波长当采用荧光磁粉检测时,使用黑光灯在工件表面的黑光辐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μW/cm2,黑光的波长约为320nm~400nm,中心波长约365nm 。
黑光源应符合GB/T16673的规定。
3.2.1.5退磁装置应能保证工件退磁后表面剩磁小于或等于0.3mT(240A/m) 。
3.2.1.6磁场强度计、标准试片、磁场指示器、黑光灯等辅助器材应满足磁粉检测的需要。
3.2.2检测材料3.2.2.1磁粉检测材料应有产品合格证或质量证明书,并应符合以下要求:3.2.2.2磁粉应具有高导磁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磁粉之间不应相互吸引;3.2.2.3磁粉粒度均匀,颜色与检测工件应有较高的对比度。
焊接磁粉检验规程
焊接磁粉检验规程1.适用范围1)本规程按ISO23278和ISO17638编制完成;2)本规程规定了磁粉检测方法及质量分级要求;3)本规程适用于铁磁性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近表面缺欠的检测,不适用于不锈钢和其他非铁磁性材料的检测。
2.参考标准1)ISO17638《焊接无损检测-磁粉检测》2) ISO23278《焊接无损检测-磁粉检测-可接受等级》3) ISO9712《无损检测人员的资格鉴定及认证推荐方法》3.人员1)Ⅰ级磁粉无损检测人员a)可在Ⅱ、Ⅲ级人员指导下进行无损检测操作;b)按照检测规程的要求,正确记录检测数据,整理检测记录。
2)Ⅱ级磁粉无损检测人员a)可编制一般的无损检测程序b)按照无损检测工艺规程独立进行检测操作,评定检测结果,签发检测报告。
3)Ⅲ级磁粉无损检测人员负责验证和批准无损检测规程、报告。
4)无损检测人员应按规定定期进行资格换证。
4.磁粉检测原理铁磁性材料和工件被磁化后,由于不连续性的存在,使工件表面和近表面的磁力线发生局部畸变而产生漏磁场,吸附施加在工件表面的磁性,形成在合适光照下目视可见的磁痕,从而显示出不连续的位置、形状和大小。
5.磁化设备校验1)校验周期磁粉检测设备至少每年校验一次;设备进行过重要电源修理,周期大修或损坏时,必须得到校验。
如果设备已一年或一年以上未使用,则在第一次使用之前必须校验。
2)磁轭提升力的校验当使用磁轭最大间距时,交流电磁轭至少应有45N的提升力;直流电磁轭至少应有177N 的提升力;交叉磁轭至少应有118N的提升力。
6.磁粉、载体和磁悬液1)磁粉磁粉应具有高导磁率、低矫顽力和低剩磁,并应与被检工件表面颜色有较高的对比度。
2)载体本规程采用湿法,湿法采用水作为分散媒介。
3)磁悬液a)磁悬液浓度应按制造厂推荐,对循环使用的磁悬液,每天开始工作前,应进行磁悬液浓度测定;b)除制造厂另有规定外,非荧光磁粉磁悬液配制浓度应为10~25g/L,荧光磁粉应为0.5~3.0g/L.磁悬液污染程度判定:对循环使用的磁悬液,应每周测定一次磁悬液污染程度。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焊接接头和机械加工件磁粉检测通用工艺规程
4.2适用范围
本部分适用于铁磁性材料制承压设备的原材料、零部件和焊接接头表面、紧固件及其它
机加工件表面及近表面缺陷的检测。
4.2.1磁化方法
本部分用线圈法、中心导体法、轴向通电法、触头法
4.2.2表面准备
a.被检工件的表面粗糙度Ra≤25μm。
b.工件表面不得有油脂、铁锈、氧化皮或其它黏附磁粉的物质。
c.工件上的空隙在检测后难于清除磁粉的,则应在检测前用无害物质堵塞。
d.为防止电弧烧伤工件表面和提高导电性能,必须将工件和电极接触部分清除干净,必须时可用铜片作触垫。
4.2.3 检测设备
使用CY-3000B型磁粉探伤机,周向磁化最大电流1500安,纵向磁化线圈6000安匝(直流)
4.2.4磁粉及磁悬液
a.磁粉粒度应均匀。
b.磁膏加水配成,浓度按磁膏使用说明。
c.对配制荧光磁粉液:将YF-1型分散剂和 YC-2型荧光磁粉搅拌成糊状在加水。
e.对于循环使用的磁悬液,应定期对磁悬液浓度进行测定,每100ml磁悬液中,磁粉沉淀体积为1.2~2.4ml。
4.2.5 通电方式
采用连续法,磁悬液必须在通电时间内施加完毕,通电时间为1~3秒。
为保证磁化效果应至少反复磁化2次,停施磁悬液1秒后才停止磁化。
4.2.6 灵敏度试片
一般选用A1-30/100型灵敏度标准试片,A1型标准试片使用不便时,可选用C-15/50型标准试片。
为使试片与被检面接触良好,可用透明胶带将其平整粘贴在被检面上,无人工缺陷的面朝外,并注意胶带不能覆盖试片上的人工缺陷显现部位。
将工件磁化并喷淋磁悬液,试片上清晰显现磁痕则认为灵敏度合格。
4.2.7 有效区域
当被检工件太长时,应分段磁化,且应有一定的重叠区。
重叠区不小于分段检测长度的10%。
纵向磁化有效磁化区在线圈两端各100mm范围内。
4.2.8 磁化方向及规范
一般工件都要分别进行周向和纵向磁化。
周向磁化工件还应转动180º重复检测;当线圈的横截面积大于或等于被检工件横截面积的10倍时,纵向磁化一般采用偏心放置法。
4.2.8.1轴向通电法和中心导体法磁化时,交流电电流值按下式计算:
连续法 I=(8~15)D
剩磁法 I=(25~45)D
4.2.8.2采用触头法时,电极间距应控制在75mm~200mm之间。
磁场的有效宽度为触头中心线两侧1/4极距,通电时间不应太长,电极与工件之间应保持良好的接触,以免烧伤工件。
两次磁化区域间应有不小于10%的磁化重叠区。
检测时磁化电流应根据标准试片实测结果来校正。
触头法磁化电流I,当工件厚度T<19mm时I=(3.5~4.5)倍触头间距;当工件厚度T≥19mm时I=(4~5)倍触头间距。
4.2.8.3线圈法产生的磁场平行于线圈的轴线。
线圈法的有
效磁化区是从线圈端部向外延伸150mm内。
超过150mm以外区域,磁化强度应采用标准试片确定。
当线圈的横截面积大于或等于被检工件横截面积的10倍时,
偏心放置时,线圈安匝值按下式计算:IN=4500/L/D;
正中放置时,线圈安匝值按下式计算:IN=1690R/〔6(L/D)-5〕
式中: I——电流值,A;
N——线圈匝数,t;
L——工件长度,mm;
D——工件直径或横截面上最大尺寸,mm;
R——线圈半径,mm。
当线圈的横截面积小于或等于被检工件横截面积的2倍时,线圈安匝值按下式计算:
IN=35000/〔(L/D)+2〕
当线圈的横截面积大于2倍而小于10倍的被检工件横截面积时,线圈安匝值按下式计算:
IN=〔(IN)h(10-Y)+(IN)l(Y-2)〕/8
式中:(IN)h=35000/〔(L/D)+2〕
(IN)l=4500/L/D或1690R/〔6(L/D)-5〕
Y——线圈的横截面积与工件横截面
积之比
上述公式不适用于长径比(L/D)小于2的工件。
对于长径比(L/D)小于2的工件,若要使用线圈法时,可利用磁极加长块来提高长径比的有效值或采用标准试片实测来决定电流值。
对于长径比(L/D)大于或等于15的工件,公式中(L/D)取15。
当计算空心工件时,此时工件直径D应由有效直径D eff代替。
对于圆筒形工件:D eff=〔(D0)2-(D i)2〕1/2
式中:D0——圆筒外直径,mm;
D i——圆筒内直径,mm。
对于非圆筒形工件:D eff=2×〔(A t-A h)/∏〕1/2
式中:A t——零件总的横截面积,mm2;
A h——零件中空部分的横截面积,mm2。
4.2.9 施加磁悬液
确认整个被检面能被磁悬液良好地湿润后,用喷嘴将磁悬液喷淋在被检面上,同时通电磁化。
必须注意,已形成的磁痕不要被流动着的悬浮液所破坏。
4.2.10 磁痕的观察
4.2.10.1 磁痕的观察应在形成后立即进行,非荧光磁粉检测时,被检表面可见光照度应大于或等于1000lx;现场检测条件所限无法满足时,不得低于500lx。
4.2.10.2 除能确认磁痕是由于工件材料局部磁性不均或操作不当造成的之外,其它磁痕显示均应作为缺陷处理。
辨认细小磁痕应用2~10倍放大镜进行观察。
4.2.11 磁痕的分类和质量分级
按JB/T4730.4-2005标准的第5和第9条款进行。
4.2.12 复检
4.2.12.1当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须进行复检;
a.检测结束时,用灵敏度试片验证检测灵敏度不符合要求时;
b.发现检测过程中操作方法有误或技术条件改变时;
c.合同各方有争议或认为有必要时;
d.经返修后的部位。
4.2.12.2 复检应按4.2.10~4.2.11条的规定进行。
4.2.13 退磁
当有要求时,应在评定及记录完成后进行。
4.2.14检测记录及报告
4.2.14.1 检测人员必须认真记录检测工艺条件、缺陷磁痕的长度、数量和产生部位。
4.2.14.2 不合格的部位由负责该项检测的Ⅱ级人员在工件
上标出。
4.2.14.3 缺陷处理方式或处理后的复检结果须作记录。
4.2.14.4 每份检测委托工作完毕,由负责该项检测的Ⅱ级人员签发检测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