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机关双拥(国教)工作规范》的通知
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机关双拥(国教)工作规范》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扬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6.09.05•【字号】扬府办发[2006]87号•【施行日期】2006.09.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扬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扬州市机关双拥(国教)工作规范》的通知(扬府办发〔2006〕87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公司),市各直属单位:现将《扬州市机关双拥(国教)工作规范》印发给你们,望结合实际抓好贯彻落实。
二OO六年九月五日扬州市机关双拥(国教)工作规范为了贯彻全国双拥工作会议提出的双拥(国教)工作要“进企业、进乡村、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连队”的要求,现对机关双拥(国教)工作进行如下规范。
一、深入开展国防教育1、认真贯彻国家《国防教育法》和《扬州市〈国防教育法〉实施细则》。
结合本机关职能,在各自职责范围内,有针对性地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以双拥传统为内容的国防教育,把平时与战时、稳定与发展、经济与国防等工作结合起来,强化机关人员的国防意识,形成关心支持国防建设的良好氛围。
2、把国防教育纳入机关教育计划。
根据机关工作性质和特点,将国防教育作为机关党课、政治学习内容,开展国防教育专题讲座,抓好不同时段、不同内容的国防教育。
机关公共橱窗要利用八一、国教日、双拥活动月等时机,集中宣传国防教育。
发布公益广告时,国防教育内容要占10%左右。
3、抓好每年国教日活动。
要积极参加每年的国教日活动,运用专题报告会、读书演讲、军营一日、国防知识竞赛、参观革命纪念地等形式,对干部、群众进行国防教育,使机关人员居安思危、警钟长鸣。
4、要把《国防教育法》列入本机关普法计划,提高机关人员对《国防教育法》的认知程度。
利用机关现有载体或媒介,开辟国防教育专题或专栏,明确专人分管。
指导所属基层单位开展国防普法工作,不断扩大《国防教育法》的普及面。
双拥制度通知
关于印发昌吉回族自治州双拥工作制度(试行)的通知各县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州党委各部、委、办、局,自治州各委、办、局、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驻昌各部队:《昌吉回族自治州双拥工作制度(试行)》已经军地有关部门研究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昌吉回族自治州双拥工作制度(试行)一、党委议军制度党委议军会议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由州党委组织召开,州党委、州政府、昌吉军分区领导及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
会议组织工作由昌吉军分区、州双拥办负责。
根据昌吉军分区、驻昌部队在文化建设、军事训练、战备执勤、民兵预备役工作以及生产生活中存在的实际困难,确定会议议题和内容,提出解决困难的具体意见和措施,集中解决双拥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二、双拥领导小组例会制度昌吉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体会议实行例会制度,由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成员、办公室主任、副主任参加。
由组长或组长委托副组长组织召开。
每年召开一至两次,如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1.会议的主要内容(1)研究贯彻落实上级有关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和重要指示。
(2)研究制定全州双拥工作的方针、政策。
(3)研究军政军民关系方面的重大问题。
(4)审议全州年度双拥工作要点及责任目标。
(5)审定全州年度双拥工作总结报告。
(6)听取州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汇报。
(7)研究其他需要领导小组全体会议讨论决定的重大问题。
2.会议的会务工作(1)会议由州双拥办公室承办。
会前应将所议内容送达领导小组各成员,会后写出会议纪要并由会议召集人签发。
(2)会议文件的起草和分发,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3)会议组织联络工作由州双拥办公室负责。
(4)会议新闻报道工作由州党委宣传部负责。
三、军地联席会议制度昌吉州双拥工作实行军地联席会议制度。
军地联席会议旨在及时了解和掌握全州的双拥工作动态,有计划地组织安排和协调军地的双向活动,沟通和研究解决双拥工作协调中的若干问题,为领导小组决策部署全州的双拥工作当好参谋。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
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篇一: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各乡、镇人民政府,县级各部门: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周年。
为广泛(:关于"八一"建军节期间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通知)、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拥军优属活动,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关系,营造改革、发展、稳定和军队建设的良好氛围,为我县经济和社会发展作出贡献。
现就今年“八一”建军节期间全县开展拥军优属活动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提高认识,增强历史使命感拥军优属是我党我军在长期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是团结和动员广大军民为实现党在各个时期的历史任务而奋斗的一项重要工作,党和国家历来非常重视。
“三个代表”的重要。
》和拥军优抚安置等政策法规的宣传力度,不断增强全县广大干部群众依法开展拥军优属工作的意识,促进拥军优属工作进一步走上规范化、制度化、经常化的轨道。
三、办实事重实效,落实拥军优抚安置政策开展拥军优属活动,要以基层为重点,动真情、办实事、重实效。
各乡镇、各部门要从实际出发,继续开展“爱心献功臣行动”,为功臣办几件有影响的好事、实事。
共青团、妇联、工会等群团组织要积极发动广大青年、妇女、职工开展多种形式的献爱心活动,组织志愿者服务队、帮困扶优队,结对帮助重点优抚对象,解决生产、生活、住房、医疗等方面存在的具体困难和问题。
各乡镇要切实贯彻“救灾先救优”、“扶贫先扶优”的原则,保证优抚对象有房住,无危房和漏房,对符合低保条件的优抚对象全部纳入低保,使他们真正感受到党和政府的温暖和关怀。
要继续深入开展智力优属、科技扶优活动。
全面落实优抚安置政策,特别要对拥军优抚安置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一次认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县民政、财政部门要加强督促检查力度,对革命伤残军人、烈属、因公牺牲军人家属、病故军人家属、在乡老复员军人和带病回乡退伍军人的抚恤补助经费要及时、足额地发放到位,对未按规定标准兑现抚恤补助的,要在建军节前予以补发,绝不允许拖欠、克扣、截留或挪作他用。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2019)
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2019)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公布日期】2019.12.25•【文号】•【施行日期】2019.12.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正文退役军人事务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做好新年春节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2020年新年春节期间,各地各部队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
一、大力营造双拥浓厚氛围。
各地各部队要结合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开展形式多样的双拥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弘扬爱我人民爱我军的社会风尚。
综合运用军地各类媒体,广泛宣传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领导人民在我国国家制度建设和国家治理方面取得的历史性成就,宣传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团结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中发挥的重要作用,进一步凝聚军民团结奋斗的意志力量。
扎实做好致全国双拥模范和广大官兵、优抚对象慰问信印制发放工作,依托互联网和微信、微博等加大双拥模范和优秀退役军人宣传力度,不断扩大双拥工作的社会影响。
组织开展送立功喜报、挂光荣牌、军营开放日及军地联欢联谊、军民文艺演出等活动,把双拥宣传融入新春游园、灯会、庙会等节日民俗,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双拥意识和国防观念。
二、主动服务部队练兵备战。
各级党委、政府要紧紧围绕服务部队备战打仗,积极搞好拥军服务工作,想方设法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
结合召开军政座谈会、双拥联席会和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全会,主动了解部队实际困难,研究拿出特殊措施和倾斜政策,军地合力推动事关部队改革急需、备战急用、官兵急盼的重难点问题解决,进一步树立服务练兵备战的鲜明导向。
发扬拥军支前优良传统,积极协助部队遂行冬季适应性训练、机动演练和战备执勤等任务,跟进搞好通信、交通、水电、食宿等各项保障,形成部队练打仗、地方练支前的生动格局。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
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宁夏回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中共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宁夏军区•【公布日期】2007.02.05•【字号】宁党发[2007]11号•【施行日期】2007.02.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党内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宁夏回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的通知(宁党发[2007]11号2007年2月5日)各市、县(区)党委(工委)和人民政府,区党委和区直各部委办厅局,各人民团体、直属事业单位,各大型企业,各军分区、人武部,驻宁各部队:《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创建活动暂行办法》已经自治区党委、人民政府、宁夏军区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宁夏回族自治区双拥模范创建活动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做好新时期双拥工作,增强军政军民凝聚力,提高全区双拥工作的整体创建水平,保障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发展,根据全国《双拥模范城(县)创建命名管理办法》,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双拥模范创建活动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载体,是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促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的有效途径之一。
创建活动要坚持标准、动态管理、注重实效、保证质量。
全区各级党委、政府、各部门、社会各界组织、驻宁部队及全体军民要积极主动地开展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活动。
第三条双拥模范(先进)是在促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密切军政军民关系,为军队履行新世纪新阶段历史使命,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方面作出突出贡献,具有榜样和示范作用,并经过一定程序命名表彰的先进典型。
双拥模范城(县、区)是当地党委、政府、驻军领导机关和全体军民崇高的政治荣誉。
第四条创建双拥模范活动,坚持以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巩固和发展观,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着眼于巩固和发展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军政民关系,把拥军优属与拥政爱民结合起来,把发展社会生产力与提高部队战斗力结合起来,把物质文明建设、政治文明建设与精神文明建设结合起来,促进双拥工作整体水平的提高,促进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和军队现代化建设。
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州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4.09.23•【字号】黔府发[2004]22号•【施行日期】2004.09.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革命烈士与抚恤优待正文贵州省人民政府、省军区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黔府发[2004]22号)各自治州、市人民政府,各地区行署,各县(自治县、市、市辖区、特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军分区、人武部:为认真贯彻《国务院中央军委批转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民政部总政治部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会议纪要的通知》(国发〔2004〕15号,以下简称《会议纪要》,已于2004年5月27日翻印下发)精神,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以下简称“双拥”)工作,结合我省实际,特作如下通知。
一、充分认识新形势下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拥军优属、拥政爱民,是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亿万军民的伟大创造,是我党我军我国人民的优良传统和特有的政治优势。
无论是战争年代还是和平建设时期,双拥工作都是一项带有全局性、战略性的工作,军政军民团结始终是我们战胜困难、夺取胜利的重要法宝。
当前,国际局势仍处在深刻复杂的变化之中,综合国力竞争日趋激烈。
国内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面临不少突出的矛盾和问题。
新形势下做好双拥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完成祖国统一大业,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具有重大意义。
今年初召开的全国双拥工作会议,是双拥工作的一次历史性盛会,各地、各部队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温家宝总理、回良玉副总理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贯彻落实好《会议纪要》提出的各项任务。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全省双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六大、十六届三中全会和省第九次党代会精神,认真落实《会议纪要》精神,紧紧围绕富民兴黔,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以增强经济实力、国防实力和民族凝聚力为目标,以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推进军事斗争准备为重点,完善政策法规体系,创新群众性活动方式,建立协调顺畅的运行机制,与时俱进抓好各项任务落实,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全省改革发展稳定和驻黔部队建设提供可靠有力的保障。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
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公布日期】2010.03.01
•【文号】国拥[2010]3号
•【施行日期】2010.03.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优抚安置
正文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
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拥﹝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做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推荐工作,是确保命名表彰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地各部队要充分认清做好考核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核推荐,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注重研究解决考核推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不断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深入发展。
试行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三月一日附件: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做好全市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
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做好全市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公布日期】2019.07.25•【字号】•【施行日期】2019.07.2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湘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湘潭军分区政治工作处关于做好全市拥军优属优待工作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人民武装部,湘潭高新区、经开区和昭山示范区管委会,市直机关各单位,市属和驻市各企事业单位,各人民团体:为加强拥军优属优待工作,促进军民融合和军民团结,根据《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中国人民解放军文职人员条例》等规定,结合湘潭实际,经市人民政府、湘潭军分区同意,现就做好全市拥军优属优待工作通知如下。
一、优待对象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现役的军官、警官、士兵(义务兵和士官),文职人员。
二、优待内容(一)优待对象持本人有效证件(包括中国人民解放军、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文职人员证),享受以下优待:1.车站、银行、公立医院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依法优先”标识,享受优先优待服务。
(责任单位:市交通运输局、市卫生健康委、湘潭银保监分局)2.免费乘坐市内公共汽车。
(责任单位:交发集团)3.免费参观游览公园、博物馆、名胜古迹(不含内部乘坐和使用交通工具等其他经营性收费项目)。
(责任单位:市文旅广体局)(二)优待对象持本人证件和所在团以上单位政治部门开具的介绍信在子女入托、入学时,享受以下优待:驻潭现役军人、文职人员子女接受学前教育的,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内,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入地方公办幼儿园学习;接受义务教育的,在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工作单位、户籍或实际居住地所在的县级行政区划内,根据其父母或其他法定监护人的意愿入地方公办小学、初级中学就读,原则上不跨行政区域择校;报考普通高级中学的,按《湖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实施办法》(政联〔2011〕1号)有关优待政策执行。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家属随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家属随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公布日期】2011.07.27•【字号】京人社调发[2011]216号•【施行日期】2011.07.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我市军人家属随军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京人社调发〔2011〕216号)各区县人力社保局:驻京部队军人随军家属安置和就业,事关部队干部和随军家属切身利益和基本权益,事关国防和军队建设,妥善解决好随军家属安置和就业问题,是军地双方共同的政治任务,是新时期双拥工作的重要内容,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和义务。
我市历来高度重视军人家属随军工作,始终把做好驻京部队军人家属随军工作作为落实“四个服务”、促进部队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
各区县积极采取多种措施拓宽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渠道,把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成效纳入双拥工作的重点考核内容,使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工作得到了积极推进和有效落实。
随着军人家属随军政策调整及随军指标增加,现就进一步做好军人家属随军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军人家属随军工作取得实效。
家属随军工作关系到部队建设和军人切身利益,各区县要建立健全联系会议制度,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责任,加强对军人家属随军工作的领导。
各区县要切实增强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完善随军家属就业服务窗口服务,对于辖区内随军家属就业情况要做到数字准、底数清、情况明,积极促进随军家属就业服务率逐步提高。
二、以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月活动为抓手,不断拓宽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渠道。
各区县要结合驻地部队随军家属实际情况,统筹协调相关部门,研究制定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月活动方案,积极开展随军家属就业服务工作。
通过随军家属就业培训、专场招聘会、职业素质测评等多种方式,提升随军家属就业服务水平,拓展随军家属就业安置渠道。
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
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优抚制度
【发布部门】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陕西省民政厅陕西省军区
【发布日期】2005.07.11
【实施日期】2005.07.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陕西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民政厅、
省军区政治部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今年是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78周年。
为了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更好地为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驻军部队现代化建设服务,“八一”期间的双拥工作,各地、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构建和谐社会、推进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扎扎实实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以纪念抗日战争60周年为契机,深入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活动
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60周年,为了搞好各项纪念活动,各地、各部队要充分利用电视、广播、报刊、网络等新闻媒体,广泛开展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国防教育和双拥宣传教育活动;采取举办报告会、座谈会、书画展等多种形式,
发挥爱国主义基地作用,广泛开展“勿忘国耻、固我国防”为主题的系列宣传活动,进行近现代中国人民反抗日本帝国主义侵略斗争史的宣传教育,歌颂中国人民前仆后继、不屈不挠反抗侵略的英雄事迹,弘扬抗日战争。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
标准》(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优抚制度
【发文字号】国拥[2010]3号
【发布部门】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发布日期】2010.03.01
【实施日期】2010.03.0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E0303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的通知
(国拥﹝2010﹞3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试行,以下简称《考评标准》)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做好双拥模范城(县)考核推荐工作,是确保命名表彰质量的重要环节。
各地各部队要充分认清做好考核推荐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使命感,紧密结合实际制定贯彻落实的具体措施。
要严格按照《考评标准》(试行)的规定和要求,认真组织实施考核推荐,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要注重研究解决考核推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在实践中边探索、边总结、边完善,不断推动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深入发
展。
试行工作情况,请及时报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二○一○年三月一日
附件:
全国双拥模范城(县)考评标准
(试行)。
关于营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浓厚氛围工作方案
关于在全区营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浓厚氛围工作方案的通知各相关单位:根据厦拥办[2015]14号文要求,为做好迎接新一轮全国双拥模范城检查考评组莅临我市检查指导工作,打牢我区争创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良好社会基础,进一步调动广大军民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使全区军民对我市创建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支持率和满意率达98%以上,以优异成绩迎接上级考评,实现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的目标。
现将我区《关于营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浓厚氛围工作方案的通知》下发给各单位,望各相关单位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关于在全区营造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浓厚氛围的工作方案一、主要任务(一)媒体宣传。
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各街道要积极利用网站、微信、微博、QQ群等新型网络媒介进行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宣传标语至迎检结束。
(二)行业宣传。
区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部门职能,协调所属行业、系统加大积极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加强交流与沟通,互办实事、解难题等进行宣传。
重点在服务性行业、办事窗口等设立军人优先、优惠醒目标识,开展本行业、系统双拥宣传工作。
区交通委负责协调公共汽车设置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免费,停车场军车免费标识,在长途汽车站售票窗口设置军人优先、军人专用标识;区卫计委协调市区医院设置军人专用窗口,或军人优先标识;区文体局负责协调在图书馆、博物馆等公共服务场所设立军人优先标识;区工商局负责协调各超市、商场在收银台设置军人优先标识等等,区旅游局、区市政园林局负责协调各旅游景点、公园免费对军人、残疾军人开放并在旅游景点周边加强双拥工作宣传,营造氛围;各行业、系统在相关的户外公益广告、内外电子屏幕滚动播放创建全国双拥模范城“九连冠”宣传标语。
(三)各街道宣传。
积极营造全区深厚的双拥工作氛围,各街道公共场所、服务性场所要有醒目双拥标语(牌),并负责指导各社区制作双拥宣传展板、双拥专栏,营造社区双拥工作氛围。
时间节点:8月25日起至9月迎检结束。
关于做好“八一”双拥工作的通知
关于做好“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来源:中国双拥网时间: 2012-07-23 08:36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5周年即将来临。
各地各部队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国防和军队建设主题主线,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巩固和发展军政军民团结,为迎接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氛围。
一、深入进行双拥光荣传统宣传教育。
要围绕纪念建军85周年,充分运用广播、电视、报刊和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党领导人民军队不断发展壮大、从胜利走向胜利的光辉历程,宣传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对于巩固党的执政地位、保持社会大局稳定的极端重要性,宣传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中涌现出的先进典型,积极营造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浓厚社会氛围。
各地要通过开展“军营一日”活动、参观爱国主义教育和国防教育基地等多种形式,深入进行爱国拥军光荣传统教育,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国防观念和拥军意识。
各部队要普遍进行一次拥政爱民教育,引导官兵尊重地方党委、政府,热爱人民群众,自觉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
军地要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群众性双拥文化活动,组织文艺团体深入社区、乡村和基层部队进行专场演出,举办军民庆“八一”读书演讲、书画和摄影比赛等,进一步密切“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鱼水深情。
二、加大支持驻军部队建设的力度。
各地各部门要结合节日期间的军地走访慰问,主动了解部队在战备执勤、训练演习和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及时帮助解决。
广泛开展科技拥军、智力拥军活动,举办信息知识专题讲座,支持信息化系统设施建设,促进部队信息化水平提高。
有条件的地方要大力支持驻军部队完善综合训练基地、模拟训练中心的配套设施,帮助新组建部队搞好营区基础设施建设,为官兵创造良好的训练工作和生活条件。
充分发挥拥军协会、拥军促进会等社会组织的积极性,动员社会力量开展拥军活动,支持部队各项建设。
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
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关于做好双拥工作的通知各直属党委、党总支部,党群各部门:2017年春节将至,根据省、市有关通知精神,为深入开展节日期间的双拥工作,进一步密切军民关系,落实各项优抚政策,提高广大职员工的国防意识和国主义精神,为构建和谐企业做出新的贡献。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广泛开展国防和双拥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紧紧围绕公司党委确定的奋斗目标和各项任务,以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契机,结合本单位实际,广泛开展宣传教育活动,要坚持国防教育与群众性的双拥创建活动相结合,要继续深入地开展全民-国防教育,运用报刊、电视、网络等多种媒体,宣传人民军队的丰功伟绩;宣传民兵预备役人员、军队退役人员在企业发展稳定中所发挥的作用;大力宣传拥军优属、拥政爱民的光荣传统。
通过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各级管理者和广大职员工的双拥工作热情,提高拥军优属的自觉性。
二、切实加强对双拥工作的领导各单位要把支持驻军部队建设、推进军事斗争准备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
要把双拥工作纳入工作议事日程,指派专人负责,提前安排,合理计划。
要动真情,办实事,在抓落实上下功夫。
三、深入扎实地开展各项双拥活动(一)认真落实各项优抚政策。
深入开展“关爱功臣”活动,公司将组织有关部门走访慰问烈军属、革命伤残军人等重点优抚对象,广泛听取他们的意见和建议。
各单位要结合各自特点和实际,采取走访、座谈等形式,看望优抚对象、军人家属和军队转业干部,帮助其解决一些实际困难;妥善做好军队退役人员的思想政治工作,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主动为他们排忧解难。
(二)认真开展拥军活动。
春节前夕,公司将组织相关部门慰问共建部队,力所能及地为部队解决一些实际困难。
要坚持双拥工作制度,本着“部队所需、士兵所盼、地方所能”的原则,及时解决驻军教学、训练、战备中遇到的困难,采取座谈、联欢等多种形式,共叙军民鱼水情谊,密切基层军民关系。
要妥善安排好到部队慰问的时间,以保证部队节日期间正常的战备秩序。
(三)各单位开展的活动要贴近群众、贴近基层、贴近实际,要把企业的温暖、组织的关怀和职员工的情谊送到优抚对象的心里。
关于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关于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各位同事:为促进公司进一步发展,提高公司素质,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经研究决定成立公司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尊重每一位公司员工,切实推进公司双拥工作。
1.领导小组由董事长、副董事长及总经理组成,负责双拥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完善。
2.小组的基本职能如下:(1)实施公司双拥工作的基本方针政策;(2)组织全公司员工参加国家、省、市、县重点双拥活动;(3)组织开展有关双拥工作的调研、培训和推广;(4)推进公司双拥工作,加强志愿者管理;(5)完成有关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3.请全体同事积极配合双拥小组的工作,为公司发展做出贡献!特此通知。
领导小组XX有限公司2020年7月1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
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山东省民政厅•【公布日期】2011.07.26•【字号】鲁拥发[2011]3号•【施行日期】2011.07.2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山东省民政厅关于做好“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鲁拥发[2011]3号)各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省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84周年纪念日即将到来。
全省各级各部门和驻鲁各部队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军民融合式发展为主题,以迎接新一轮全国全省双拥模范城(县)命名表彰为契机,扎实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全省军政军民团结的大好局面,认真组织好“八一”期间的各项活动,努力为推动经济文化强省建设,为军队革命化、现代化、正规化建设作出新的贡献。
为此特作如下通知:一、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大力开展双拥宣传和国防教育各级各单位各部门和驻鲁各部队要把组织广大军民深入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七一”重要讲话精神,作为节日期间双拥工作的重要任务来抓。
结合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国防教育工作的意见》,以弘扬爱党爱国爱军精神和双拥光荣传统为主题,组织开展特色鲜明的双拥宣传教育活动,不断增强广大军民的国防观念和双拥意识。
充分发挥广播、电视等主流媒体和互联网、手机报等新兴媒体的作用,大力宣传人民军队践行当代革命军人核心价值观,积极承担抗旱打井任务,参加地方重点工程建设和社会公益事业活动作出的突出贡献,宣传广大人民群众踊跃支前,保障部队完成多样化军事任务展现的良好风貌。
充分运用国防教育基地、部队军史馆和各类红色旅游资源宣传我党我军光辉的奋斗历程,在全社会营造军爱民、民拥军的浓厚氛围。
二、扎实有效开展军地相互支援互办实事活动各级各部门要站在国家安全和战略全局的高度,科学统筹各种资源,为部队办实事、解难题。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
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
•【公布日期】1991.06.24
•【文号】
•【施行日期】1991.06.24
•【效力等级】国务院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行政机关
正文
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成立全国
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1991年6月24日)
做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加强军政军民团结,不断巩固和发展全国军民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新型关系,对于实现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第二步战略目标,建设现代化、正规化的革命军队,具有十分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了加强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领导,国务院、中央军委决定成立“全国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领导小组”(简称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在国务院、中央军委领导下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统一指导和协调全国的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研究解决双拥工作中涉及全国性的问题,制定有关政策、法规;协调处理军地关系中一些重大问题;组织交流情况,推广先进经验,表彰先进典型;承办国务院、中央军委交办的有关事项。
二、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作为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办事机构,负责承办日常工作。
三、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由下列人员组成:(略)
领导小组各组成单位如调整成员,由所在单位先与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商量后报领导小组组长批准。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公布日期】2020.07.17•【字号】沪退役军人局发〔2020〕55号•【施行日期】2020.07.1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上海市退役军人事务局、上海警备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0年“八一”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的通知沪退役军人局发〔2020〕55号各区退役军人事务局、人武部,驻沪部队团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中国人民解放军建军93周年即将来临,各区、各部队、各部门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关于加强军政军民团结的指示要求,结合疫情防控形势,扎实做好节日期间拥军优属、拥政爱民工作,不断巩固发展军政军民团结大好局面,在全社会形成崇尚英雄、尊崇军人的良好风尚。
一、广泛进行双拥宣传教育。
军地各部门要结合重大纪念活动,抓住新一届双拥模范命名表彰有利契机,广泛开展“军民携手奋进、共铸百年梦想”主题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宣传人民军队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过的光辉历程,宣传坚强的军政军民团结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宣传军民团结奋斗的生动实践和感人事迹。
在常态化疫情防控前提下,开展线上宣传,组织开展双拥主题征文、双拥专栏宣传活动,制播双拥公益短片,运用“两微一端”、微视频等新质媒介,拓展“互联网+双拥”阵地平台,推出有质感有温度接地气的文化作品,增强双拥宣传教育的时代感和传播力。
要结合党史、新中国史、改革开放史、社会主义发展史“四史”学习教育,引导广大军民弘扬光荣传统,传承红色基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加自觉投身强军兴军实践。
要大力开展部队英模、双拥模范、“最美退役军人”学习宣传活动,讲好革命军人和双拥模范、退役军人故事,充分利用各区商圈、车站、机场、地铁站等户外大屏幕、广告牌宣传人民军队的光荣传统,共同营造“军爱民、民拥军、军民团结一家亲”的浓厚氛围。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
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河南省人民政府•【公布日期】1999.04.07•【字号】豫政[1999]28号•【施行日期】1999.04.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优抚安置正文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做好拥军优属工作的通知(1999年4月7日豫政〔1999〕28号)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化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逐步建立,部队建设和拥军优属工作都遇到了一些新情况、新问题。
为了适应国防建设的需要,进一步支持部队建设,加强军政军民团结,做好新形势下的拥军优属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一、各级人民政府要切实加强对拥军优属工作的组织领导,并纳入当地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制定有关拥军优属的措施,保证拥军优属工作的落实。
各级人民政府要把拥军优属的宣传教育纳入爱国主义教育、全民国防教育和法制教育规划。
宣传、教育、文化等部门要加强组织和领导,依托各种教育阵地,运用多种宣传媒体,进行经常性的拥军优属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全民国防观念,树立爱国拥军的良好社会风尚。
各级人民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社会各界要广泛深入开展创建双拥模范城(县)活动、争创拥军优属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活动和军警民共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活动,发动社会力量,为驻军和优抚对象做好事、办实事,使拥军优属工作落实到基层。
二、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乡(镇)人民政府要依法完成兵役工作任务,会同兵役机关维护兵役工作秩序,保证输送的兵员质量,督促服役人员依法履行兵役义务。
各地要积极支持和配合部队开展争创先进连队和争当优秀士兵活动。
对从本地入伍被评为优秀士兵和荣立三等功以上的士兵,各地应当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规定给予优待。
三、所有单位和个人都要履行法定义务,协助和配合部队完成军事训练、战备执勤、国防施工等各项任务。
各地在部队执行战备、抢险救灾、处置突发事件等紧急任务时,应当给予必要的协助和支援。
各级人民政府、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有关规定,认真做好驻军粮油、水电、燃料的供应工作。
成都市粮食局关于2012年“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报告
成都市粮食局关于2012年“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报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成都市粮食局•【公布日期】2012.08.10•【字号】成粮函〔2012〕143号•【施行日期】2012.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粮食市场管理正文成都市粮食局关于2012年“八一”期间双拥工作总结报告市双拥办:按照成拥办〔2011〕29号《关于做好2012年“八一”期间双拥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成都市粮食局高度重视,在市双拥部门和省粮食局的正确领导下,结合自身实际,积极开展双拥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现将我局活动开展情况汇报如下:一、开展先进性纯洁性作风教育,推动双拥工作今年,在市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市粮食局把军粮供应工作作为本部门“双拥”工作的中心来抓,全面加强军粮管理制度建设,不断提高军粮供应业务管理水平与服务部队后勤社会化建设的能力。
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作好“双拥”工作安排。
7月2日,军粮供应中心支部组织召开了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动员会。
按照市粮食局党组关于《开展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为主题的干部作风教育实践活动的实施方案》,结合军粮供应工作对“双拥”做了详细的安排。
二是结合实际工作,开展“问需于兵、问计于兵、问效于兵”确保军粮供应的学习实践活动。
6月29日,成都市粮食局召开军粮供应工作会议,结合先进性纯洁性教育活动传达学习了全省军粮供应会议有关“双拥”工作要求和全国百强军粮供应站建设及“双拥”工作经验。
三是密切与部队联系,及时查找问题。
军供中心党支部向服务对象及相关单位发出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作风教育实践活动意见征求表23张,收回23张,收到对市粮食局军粮供应工作意见及建议9条。
同时面向部队,就军粮供应质量、服务水平、军供政策执行情况、意见和建议等方面发放了意见征求表150份。
四是抓好政策性工作。
积极争取省粮食局及市上相关政策,指导各军供站争取本级政府支持,做大做强,抓好做实各军供网点建设改造工作,推动红星军供站新建网点建设,切实提升服务部队能力二、开展文化拥军,丰富军营生活为贯彻落实市委“文化强市”战略,打造文化拥军特色双拥工程,巩固新一届全国双拥模范城创建成果,广泛、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拥军活动,进一步紧密军政军民关系,按照成拥办〔2012〕20号关于印发《2012年成都市全民阅读军营行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精神,成都市粮食局联系部队官兵需求,开展“送图书进军营”活动,选送一批文学精品、历史典故、百科知识等书籍和杂志送到部队单位,提高官兵科学文化素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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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
各中小学、幼儿园:
根据泸委办发[2014]56号《关于认真做好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的紧急通知》和泸委办发[2014]57号《关于印发<泸定县创建省级双拥模范县迎检工作方案>的通知》,请各学校将2010-2014年开展双拥工作的材料报教育局并做好双拥专卷存档工作,准备迎接检查。
准备的材料包括:
1、2010-2014年双拥工作(军校共建活动、军训、双拥主题班会等相关活动)的图片资料(jpg格式,将照片名称以照片内容重命名,照片下方要有图注)、简报、活动方案和活动总结。
2、2010-2014年学年课程表(电子和纸质盖章),将国防教育纳入课表。
3、2010-2014年随军子女、烈士子女入学、入托情况统计表,并将2010-2012年随军子女入学、入托情况统计表交一份电子文档到教育局。
4、请各学校根据如下内容做好双拥专卷存档工作。
(1)将双拥工作列入议事日程,纳入工作规划。
(2)有组织机构,成立双拥工作领导小组,落实专人具体负责双拥工作。
(3)有双拥会议记录。
(4)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完善本校的双拥工作宣传方案。
(5)有年度双拥工作计划、半年小结、年度总结。
(6)双拥活动安排有章可循,双拥简报、信息不少于5期。
(7)重大节日慰问联系部队,并与部队开展共建活动。
(8)把双拥和国防教育纳入中小学教育计划。
(9)加强教职员工、学生的爱国拥军教育,积极开展军事知识培训活动,开展军、警、民共建精神文明活动,为驻军、武警部队培养军地两用人才提供帮助。
(10)按政策规定,妥善解决驻军子女转学、入学、入托问题,不得向本人或部队收取国家规定以外的费用。
(11)优先帮助烈士子女解决寄宿制生活补助和高中阶段学杂费问题。
(12)两所少年军校(泸定桥小学和田坝八一爱民小学)要有开展活动方案、总结,活动简报,照片(备图注)。
(13)请各校安排两名教师及两名学生(一男一女)准备接受省上领导小组针对双拥工作的问话(正面回答)。
请
学校对广大师生做好国防教育、爱国教育、少年军校活动开展等相关双拥工作的宣传。
备注:1、请各学校务必于11月9日前将资料收集、整理好迎接省级双拥工作领导小组的检查。
2、接双拥办通知,由于多数单位2009年都没有双拥材料,专卷从2010年做起走,逐年完善。
2014年10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