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法规案例-(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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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关于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我国经济持续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会计行业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日益重要。

然而,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一些企业为了追求利益最大化,不惜采取财务造假等手段,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

本文以某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责任问题。

二、案例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自成立以来,公司业绩一直保持着良好的增长态势。

然而,在2018年,该公司被曝出存在严重的财务造假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在2008年至2017年间,通过虚增收入、隐瞒费用、虚构资产等方式,虚报利润总额约10亿元。

这一事件引起了社会广泛关注。

三、案例分析1. 会计法律责任概述会计法律责任是指会计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因违反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或职业道德,给国家、企业或他人造成损失,应当承担的法律责任。

会计法律责任主要包括刑事责任、民事责任和行政责任。

2. 案例中会计法律责任的具体表现(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负责人和会计人员涉嫌虚报注册资本罪、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罪等。

在此次事件中,相关人员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该公司在财务造假过程中,给投资者、债权人等利益相关者造成了重大损失。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相关规定,该公司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包括赔偿损失、返还财产等。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相关规定,该公司负责人和会计人员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相关部门依法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行政处罚。

3. 案例启示(1)加强会计职业道德教育会计职业道德是会计人员履行职责的重要保障。

企业应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提高其职业素养,使其自觉遵守会计法律法规,坚守职业道德。

(2)强化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从源头上预防财务造假行为的发生。

(3)加大执法力度相关部门应加大对财务造假行为的查处力度,对违法者依法进行严厉打击,形成震慑效应。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作为企业财务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财务安全。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可能会违反相关法律法规,从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本文将通过几个典型案例,对会计法律责任进行分析,以期为相关人员提供借鉴和警示。

二、案例一:虚开发票案案例背景:某企业财务负责人王某,为了提高企业业绩,虚构业务,虚开发票,导致企业虚列收入、虚增利润。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王某虚构业务,虚开发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三十六条,王某的行为构成虚开发票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王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例二:职务侵占案案例背景:某公司会计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用于个人消费。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李某利用职务之便,侵占公司资金,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李某的行为构成职务侵占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李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四、案例三: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案案例背景:某上市公司财务总监张某,在年报编制过程中,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导致公司股价下跌。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张某故意隐瞒公司重大财务风险,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六十八条,张某的行为构成违规披露、不披露重要信息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3. 案件结果:张某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案例四:挪用资金案案例背景:某公司出纳员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用于个人投资。

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赵某将公司资金挪用,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二条,赵某的行为构成挪用资金罪,应当承担刑事责任。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3篇)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企业(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货物进出口业务。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达到增加企业利润、逃避税收的目的,自2010年起,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将虚假的销售收入计入账目,从而少缴税款。

经调查,该公司的主要违法行为如下:1. 虚开发票:该公司与多家供应商签订了虚假的购销合同,通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将虚假的销售收入计入账目,以达到增加企业利润的目的。

2. 逃税:通过虚开发票,该公司将虚假的销售收入计入账目,导致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申报的数额,从而少缴税款。

3. 虚报成本:该公司在申报成本时,将部分虚假的采购成本计入,进一步降低了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2. 《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三、案例分析(一)虚开发票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一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一)虚开发票;(二)伪造、变造发票;(三)非法制造发票;(四)非法出售发票;(五)非法取得发票;(六)其他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在本案中,该公司通过虚假的购销合同,虚开发票,将虚假的销售收入计入账目,符合虚开发票行为的认定。

(二)逃税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设置、保管账簿或者保管记账凭证和有关资料的;(二)未按照规定报送有关税务资料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的;(四)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在本案中,该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将虚假的销售收入计入账目,导致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申报的数额,属于采取隐瞒、欺骗等手段逃避缴纳税款的行为。

(三)虚报成本行为的认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一)未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二)未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款的;(三)未按照规定进行税务申报的;”在本案中,该公司在申报成本时,将部分虚假的采购成本计入,导致企业实际应纳税所得额低于申报的数额,属于未按照规定计算应纳税所得额的行为。

会计法律民事责任案例(3篇)

会计法律民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该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为了逃避税收,虚开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从而达到少缴税款的目的。

经过税务机关的深入调查,发现该公司自2010年至2015年,累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30余份,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的规定,该公司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该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因涉嫌犯罪被依法逮捕。

同时,税务机关依法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责令其补缴税款,并处以罚款。

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还要求该公司承担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1. 案件背景随着我国税收体制的不断完善,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加强,企业逃税、骗税等违法行为逐渐受到法律的严厉打击。

本案中,某公司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开发票的手段,严重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民事责任分析(1)侵权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规定,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在本案中,某公司虚开发票,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侵犯了税务机关的征税权益,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2)违约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规定,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在本案中,某公司虚开发票,违反了税收法律法规,导致税务机关无法正常履行职责,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3)赔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三条规定,因故意或者重大过失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在本案中,某公司虚开发票,故意逃避税收,给税务机关造成了损失,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三、判决结果经审理,法院依法判决:1. 某公司法定代表人和财务人员因涉嫌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一百万元。

2. 某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共计数百万元。

3. 某公司赔偿税务机关经济损失数十万元。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近年来,随着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上市公司数量不断增加,但同时也暴露出一些上市公司财务造假、违规操作等问题。

本文将以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事件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责任,探讨如何加强会计监管,维护市场秩序。

二、案例概述某上市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1998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自上市以来,该公司业绩一直表现良好,股价也呈现出稳步上升的趋势。

然而,在2018年,该公司被曝出涉嫌财务造假,引起了广泛关注。

经过调查,发现该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期间,通过虚构销售收入、隐瞒费用支出、虚增资产等方式,虚增利润约2亿元。

此外,该公司还存在内部控制薄弱、信息披露不真实等问题。

三、案例分析1. 会计法律责任(1)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六十一条,该公司涉嫌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数额巨大,情节严重,已构成犯罪。

公司负责人和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2)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三条,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赔偿责任,对投资者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

(3)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九十三条,监管部门将对该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罚款、暂停上市、撤销相关责任人资格等。

2. 会计违规行为分析(1)虚构销售收入该公司通过虚构销售合同、伪造销售发票等方式,虚增销售收入。

这种行为严重违反了会计准则,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

(2)隐瞒费用支出该公司在会计处理中,故意隐瞒部分费用支出,导致利润虚增。

这种行为损害了公司真实经营状况的披露,违反了会计诚信原则。

(3)虚增资产该公司通过虚构资产、夸大资产价值等方式,虚增资产规模。

这种行为误导了投资者和监管部门,损害了市场秩序。

四、案例分析总结1. 该案例反映出我国上市公司在会计信息披露方面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内部控制薄弱、会计诚信缺失等。

2. 会计法律责任是维护市场秩序、保护投资者权益的重要手段。

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案例(3篇)

会计人员的会计法律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电子产品研发、生产和销售。

公司规模逐渐扩大,员工人数也不断增加。

为了规范公司的财务管理工作,公司聘请了一位具有丰富经验的会计人员担任财务总监。

然而,由于公司内部管理不善,会计人员在工作中遇到了一系列的法律问题。

二、案例描述1. 违规操作某次,公司采购了一批原材料,采购部门将发票金额填写为50万元,实际付款金额为45万元。

会计人员在审核发票时,没有发现这一差额,按照实际付款金额进行了账务处理。

后来,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发现这一问题,对会计人员进行批评,要求其承担相应责任。

2. 虚开发票某次,公司销售部门为了提高业绩,虚开发票,将销售额虚报为100万元。

会计人员在审核发票时,没有发现这一情况,按照虚报的销售额进行了账务处理。

后来,税务部门对公司的税务情况进行检查,发现虚开发票问题,对公司进行了处罚。

3. 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公司购置了一批固定资产,按照规定应计提折旧。

然而,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导致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4. 未及时处理坏账公司应收账款较多,部分客户因各种原因无法按时还款。

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未及时将坏账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

三、案例分析1. 违规操作会计人员在审核发票时,未发现采购部门虚报金额,导致公司财务数据失真。

这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对采购部门的信任过度,忽视了自身职责。

2. 虚开发票会计人员在审核发票时,未发现销售部门虚开发票,导致公司财务数据失真。

这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对销售部门的信任过度,忽视了自身职责。

3. 未按规定计提折旧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未按规定计提折旧,导致公司固定资产账面价值与实际价值不符。

这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对会计准则的掌握不够,对固定资产管理不够重视。

4. 未及时处理坏账会计人员在处理账务时,未及时将坏账计入当期损益,导致公司财务报表失真。

这主要原因是会计人员对坏账处理的相关规定了解不够,对财务报表的真实性不够重视。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数量不断增加,会计信息质量日益受到社会各界的关注。

然而,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部分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骗取贷款等目的,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违法行为。

这些违法行为不仅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还损害了国家税收利益。

本文将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为例,分析会计法律行政责任。

二、案例简介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货物销售业务。

自成立以来,该企业一直采用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业务往来。

然而,从2010年开始,该企业为了逃避税收,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企图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三、案例分析1. 违法行为(1)虚开发票该企业通过虚构业务,将发票开具给实际不存在或业务内容与实际不符的第三方,从而虚增企业收入。

具体表现为:开具发票金额与实际交易金额不符,虚增销售额;开具发票数量与实际销售数量不符,虚增销售数量;开具发票时间与实际销售时间不符,虚增销售收入。

(2)隐瞒收入该企业将部分销售收入计入“其他应付款”科目,而非主营业务收入,从而隐瞒实际收入,逃避税收。

2. 法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采取虚开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逃避税收的,由税务机关追缴其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滞纳金,并处不缴或者少缴的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本案中,某企业虚开发票、隐瞒收入,逃避税款达数百万元。

根据法律规定,税务机关对该企业作出如下处罚:(1)追缴企业逃避的税款及滞纳金;(2)处逃避税款百分之五十以上的罚款;(3)将案件移送司法机关,追究企业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

3.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1)企业负责人作为企业法定代表人,对该企业的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四十九条规定:“公司法定代表人对公司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在本案中,企业负责人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2)会计人员作为企业会计,对企业的会计信息负有审核、监督职责。

会计法律制度真实案例(3篇)

会计法律制度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XX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的销售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经营状况良好,但随着市场竞争的加剧,公司利润逐渐下滑。

为了维持公司业绩,公司管理层决定采取一些非常规手段,其中包括虚开发票。

二、案件经过2018年,我国某地税务机关在对XX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税务机关立即展开调查,并依法对公司及相关责任人进行了处理。

1. 调查发现税务机关在调查中发现,XX公司在2017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销售金额等方式,向客户开具了大量虚假发票。

这些虚假发票涉及金额巨大,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

2. 调查取证税务机关依法对XX公司的财务账簿、销售合同、客户资料等进行了查阅,并调取了相关银行流水。

调查过程中,税务机关还与部分客户进行了核实,证实了虚假发票的存在。

3.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XX公司作出了如下处理:(1)责令XX公司补缴税款及滞纳金;(2)对XX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依法处以罚款;(3)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处以罚款;(4)将XX公司列入税收黑名单,限制其参与政府采购、工程投标等活动。

三、案例分析1. 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XX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

根据该办法,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有下列行为:(1)虚开发票;(2)非法制造、出售发票;(3)非法购买、出售、出租、转让发票;(4)伪造、变造发票;(5)擅自销毁发票;(6)其他违反发票管理规定的行为。

2. 虚开发票的危害XX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不仅严重扰乱了税收秩序,还损害了国家利益和消费者权益。

具体表现在:(1)逃税:虚开发票可以掩盖真实业务,降低企业税负,损害国家税收利益;(2)欺诈:虚假发票可能导致客户和供应商受到欺诈,损害其合法权益;(3)扰乱市场秩序:虚开发票行为可能导致市场竞争不公平,损害市场秩序。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近五年(3篇)

会计法律责任案例近五年(3篇)

第1篇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体制的不断完善,会计法律法规体系日益健全,会计法律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

本文将回顾近五年内我国发生的几起具有代表性的会计法律责任案例,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教训,以期为我国会计行业的发展提供借鉴。

一、案例一:上海某上市公司财务造假案(2018年)案情简介:上海某上市公司在2018年年度报告中,虚增营业收入、利润总额等财务数据,涉及金额高达数亿元。

经调查,公司董事长、财务总监等关键人员涉嫌违规操作。

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公司及相关责任人承担刑事责任,涉及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并处以罚金。

案例分析:该案反映了上市公司内部监管机制不健全,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等问题。

公司管理层为了追求短期利益,不惜虚报财务数据,严重损害了投资者的利益。

此案警示企业要加强对会计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完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财务数据的真实性。

二、案例二:深圳某公司涉嫌偷税漏税案(2019年)案情简介:深圳某公司通过虚假发票、隐瞒收入等手段,长期逃避税收。

经税务机关调查,该公司涉嫌偷税漏税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法律责任:法院依法判决该公司补缴税款,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案例分析:该案暴露出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存在漏洞,会计人员法律意识淡薄。

企业为了追求利润最大化,不惜采取违法手段逃避税收。

此案提醒企业要树立正确的税收观念,严格遵守税收法律法规,诚信纳税。

三、案例三: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违规出具审计报告案(2020年)案情简介:北京某会计师事务所接受委托,为一家上市公司出具审计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该所未能发现公司存在的重大财务问题,导致审计报告失实。

法律责任:监管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及其相关人员进行了处罚,并吊销了其执业资格。

案例分析:该案反映了会计师事务所内部质量控制制度不完善,审计人员专业素养不足等问题。

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审计市场的主体,应承担起维护市场经济秩序的责任。

此案警示会计师事务所要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审计质量,确保审计报告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会计法律责任失衡的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失衡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销售及物业管理。

公司成立初期,由于业务发展迅速,财务管理不规范,导致公司财务状况一度陷入困境。

2018年,该公司因涉嫌虚开发票、偷税漏税等问题被税务机关查处,引发了一系列法律纠纷。

二、案情简介1. 虚开发票经调查,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间,通过虚构业务、虚增成本等方式,虚开发票金额达数千万元。

这些发票主要用于抵扣税款,以达到偷税漏税的目的。

2. 偷税漏税在虚开发票的基础上,该公司还涉嫌偷税漏税。

经税务机关核实,该公司在2015年至2018年间,少缴税款达数百万元。

3. 法律责任失衡在此次案件中,公司负责人、财务主管及部分会计人员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然而,从法律责任的分配来看,存在一定的失衡现象。

(1)公司负责人公司负责人作为公司的最高管理者,对公司财务状况负有直接责任。

在此次案件中,公司负责人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决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十万元。

(2)财务主管财务主管作为公司财务部门的负责人,对公司财务状况负有直接责任。

在此次案件中,财务主管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决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十万元。

(3)会计人员会计人员作为公司财务部门的工作人员,对公司财务状况负有间接责任。

在此次案件中,会计人员因涉嫌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判决有期徒刑三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十万元。

从上述判决来看,公司负责人、财务主管及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分配存在失衡现象。

具体表现在:1. 公司负责人与财务主管的法律责任差距较大。

公司负责人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而财务主管仅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种差距可能导致公司负责人逃避法律责任。

2. 会计人员与财务主管的法律责任差距较大。

会计人员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而财务主管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

这种差距可能导致会计人员承担过重的法律责任。

三、案例分析1. 法律责任失衡的原因(1)法律制度不完善。

会计法律真实案例(3篇)

会计法律真实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2010年,某市某国有企业财务部会计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

经过近一年的调查,2011年5月,张某被该公司举报,同年7月,张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经调查,张某挪用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张某对自己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

二、案件分析(一)张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1. 挪用公款罪的定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四条的规定,挪用公款罪是指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归个人使用,进行非法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进行营利活动的,或者挪用公款数额较大、超过三个月未还的行为。

2. 张某的行为符合挪用公款罪的构成要件(1)张某是国家工作人员,具备主体资格。

(2)张某利用职务之便,将公司资金挪用至个人账户,具备客观要件。

(3)张某挪用公款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具备主观要件。

(4)张某挪用公款金额共计人民币50万元,符合“数额较大”的要求。

综上所述,张某的行为构成挪用公款罪。

(二)张某的行为违反了会计法律法规1. 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十七条规定:“会计人员应当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国家利益和单位合法权益,不得泄露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张某作为公司财务部会计,应当遵守会计法律法规,维护公司利益,但其挪用公款的行为严重违反了该法。

2. 违反了《企业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二十条规定:“企业应当建立严格的内部控制制度,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准确、及时。

”张某挪用公款的行为,违反了企业内部控制制度,导致公司财务信息失真。

三、案例分析(一)张某挪用公款的动机1. 物质需求张某在挪用公款的过程中,主要用于个人投资和消费,这说明其存在一定的物质需求。

在现实生活中,部分会计人员由于自身收入较低,为了满足物质需求,不惜挪用公款。

2. 盲目投资张某在挪用公款后,将资金用于投资,但投资失败,导致资金无法收回。

会计专业相关法律事件案例(3篇)

会计专业相关法律事件案例(3篇)

第1篇一、引言会计专业作为我国经济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其工作质量直接关系到企业的经济效益和社会经济秩序。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由于种种原因,会计人员可能会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引发法律事件。

本文将以某公司虚开发票案为例,分析会计专业相关法律事件,以期为会计专业学生和从业人员提供借鉴。

二、案例背景某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业务。

公司规模较大,员工人数众多。

在公司发展过程中,由于市场竞争激烈,公司为了提高销售额,采取了一系列不正当手段,其中包括虚开发票。

三、案例分析1. 案件起因2017年,某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该公司存在虚开发票行为。

经调查,该公司为了逃避税收,虚开了大量增值税专用发票,涉及金额高达数百万元。

2. 案件经过税务机关在调查过程中,发现该公司会计人员在开具发票过程中,故意隐瞒真实交易内容,虚构交易行为,导致虚开发票行为得以实施。

经查,该公司虚开发票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获取更多的增值税进项税额,减少应缴税款。

3. 案件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虚开发票罪是指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行为。

本案中,某公司会计人员虚开发票的行为已构成虚开发票罪。

最终,法院依法判决某公司会计人员犯虚开发票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五十万元;同时,对某公司处以罚款一百万元,并责令其补缴税款及滞纳金。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法规分析本案中,涉及的法律法规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

(1)《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四条规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或者虚开用于骗取出口退税、抵扣税款的其他发票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2)《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三十六条规定,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编造虚假计税依据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并处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计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会计法律法规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件背景某房地产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与销售业务。

随着公司规模的不断扩大,业务范围逐渐覆盖全国多个城市。

然而,在2018年,该公司被当地税务机关查处,涉嫌虚开发票,引发了广泛关注。

二、案件经过1. 线索发现2018年初,当地税务机关在对该公司进行日常税务检查时,发现其开具的发票存在异常。

经进一步调查,税务机关发现该公司存在大量虚开发票的行为。

2. 调查取证税务机关对该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调取了大量的财务凭证、合同、银行流水等证据。

经过分析,发现该公司存在以下违法行为:(1)虚构业务,开具虚假发票。

该公司在未实际发生业务的情况下,虚构销售合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2)接受虚开发票。

该公司明知某些供应商开具的发票为虚开发票,却仍然接受,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3)隐瞒收入。

该公司部分销售收入未入账,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掩盖实际收入。

3. 案件定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税务机关对该公司涉嫌虚开发票的行为进行了定性。

经审理,该公司虚开发票金额巨大,涉嫌偷税。

三、案件处理1. 行政处罚税务机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对该公司进行了行政处罚。

具体如下:(1)没收该公司虚开发票所得款项。

(2)对该公司处以虚开发票金额5%的罚款。

(3)对相关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2. 刑事追诉鉴于该公司虚开发票金额巨大,涉嫌偷税罪,税务机关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

经公安机关侦查,该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等涉嫌偷税罪,被依法刑事拘留。

四、案件启示1. 加强法律法规学习企业应加强会计法律法规的学习,提高法律意识,确保财务行为的合规性。

2. 规范发票管理企业应规范发票管理,严禁开具虚假发票、接受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3. 强化内部控制企业应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加强对财务活动的监督,防止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的发生。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会计法律法规案例分析(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0年,主要从事进出口贸易业务。

2019年,甲公司因涉嫌虚开发票被当地税务机关查处。

经调查,甲公司自2017年以来,通过虚构业务、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收优惠,涉及金额达数千万元。

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因涉嫌虚开发票罪被追究刑事责任。

二、案例分析(一)违法事实1. 虚构业务:甲公司通过虚构进出口贸易业务,将虚假的购销合同、发票等材料提交给税务机关,骗取增值税专用发票。

2. 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甲公司利用虚假的购销合同、发票等材料,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将发票用于抵扣进项税额。

3. 骗取税收优惠:甲公司通过虚开发票,将虚假的出口业务纳入申报范围,骗取国家出口退税。

(二)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六十三条规定:“纳税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税务机关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可以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一)虚开发票的;(二)伪造、变造发票的;(三)非法购买发票的;(四)非法提供发票的;(五)其他违反发票管理法规的行为。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以虚假的购销合同、发票等材料骗取国家出口退税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三)案件处理1.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虚开发票的行为进行查处,追缴违法所得,并处以罚款。

2. 公安机关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虚开发票罪立案侦查,依法采取强制措施。

3. 人民法院依法对甲公司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及相关责任人员涉嫌虚开发票罪进行审判,判处有期徒刑、拘役,并处罚金。

三、案例启示1. 企业应严格遵守国家税收法律法规,不得虚开发票、骗取税收优惠。

2.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财务制度,提高财务管理水平。

会计法法律法规案例(3篇)

会计法法律法规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介绍我国《会计法》是规范会计工作的重要法律,旨在保证会计信息的真实、完整和准确,维护国家经济秩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本文以某企业虚开发票案件为例,分析会计法法律法规在实际工作中的运用。

二、案情简介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8年,主要从事建筑材料销售。

2016年,税务机关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检查时,发现甲公司存在虚开发票的行为。

经查,甲公司在2014年至2016年期间,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共计人民币200万元。

税务机关依法对甲公司进行处罚,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追究。

三、案件分析1. 违法事实根据《会计法》规定,会计机构、会计人员必须按照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进行会计核算,不得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不得提供虚假的财务会计报告。

在本案中,甲公司通过虚构交易、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等手段,骗取国家税款,违反了《会计法》的相关规定。

2. 违法原因(1)企业内部管理混乱。

甲公司内部管理存在漏洞,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导致部分员工有机会进行违规操作。

(2)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缺失。

部分会计人员职业道德素质不高,为了个人利益,不顾企业及国家利益,进行虚开发票等违法行为。

(3)税务机关监管不力。

税务机关在税收征管过程中,未能及时发现甲公司的违法行为,导致违法行为得以持续。

3. 法律责任(1)对甲公司处罚。

根据《会计法》的规定,税务机关对甲公司作出如下处罚:1)没收非法所得人民币200万元;2)罚款人民币200万元;3)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2)对相关责任人追究刑事责任。

根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对甲公司相关责任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案例分析总结本案是一起典型的会计违法行为案件,充分暴露了企业在会计工作中存在的诸多问题。

以下是本案的几点启示:1. 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

2. 会计人员应提高职业道德素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企业及国家利益。

会计法律案例真实小故事(3篇)

会计法律案例真实小故事(3篇)

第1篇在我国南方的一个沿海城市,有一家名为“阳光贸易公司”的企业,这家公司主要从事进出口业务,经营状况一直良好。

然而,在2019年的一次税务检查中,阳光贸易公司却因为隐匿收入的问题被税务机关查处,引发了一场会计法律案例。

一、事件起因阳光贸易公司的财务主管李先生,原本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会计。

然而,自从上任以来,他一直在秘密进行一项“业务”。

他利用职务之便,与一些供应商和客户串通,通过虚开发票、虚列支出等手段,将公司的一部分收入转移到个人账户,从而实现隐匿收入的目的。

起初,李先生以为自己的行为神不知鬼不觉,但时间久了,公司账目上的漏洞越来越多。

2019年,税务机关在一次例行检查中发现了这些异常情况,于是对阳光贸易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

二、调查过程税务机关接到举报后,立即对阳光贸易公司进行了税务检查。

检查过程中,税务机关发现以下几个疑点:1. 公司账目上存在大量虚开发票和虚列支出;2. 部分供应商和客户的发票与实际业务不符;3. 公司财务报表中的收入与实际经营状况存在较大差异。

针对这些疑点,税务机关对阳光贸易公司进行了深入调查。

经过几个月的努力,调查人员终于找到了李先生,并对其进行了询问。

在询问过程中,李先生一开始矢口否认,但在大量证据面前,他最终承认了自己的违法行为。

他交代说,自己之所以这么做,是为了满足个人私欲,希望通过隐匿收入来获取更多的灰色收入。

三、法律判决经过调查,税务机关依法对阳光贸易公司进行了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税务机关对阳光贸易公司作出了以下处罚:1. 责令补缴税款;2. 罚款;3. 对李先生进行行政拘留。

同时,税务机关还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对李先生进行刑事追究。

法院审理后,依法对李先生作出了判决:1. 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李先生有期徒刑三年;2. 责令李先生退赔违法所得。

四、案例分析本案中,阳光贸易公司和李先生的行为严重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的相关规定,给国家税收造成了巨大损失。

会计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会计法律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企业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企业注册资本10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张某。

该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因财务管理不规范,存在诸多违法违规行为。

以下是该企业会计违法案例的具体情况。

二、案例经过1. 虚开发票2012年,某企业为了虚增营业收入,达到偷逃税款的目的,与某供应商串通,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经查,虚开发票金额共计1000万元,涉及税款100万元。

2. 伪造会计凭证2013年,某企业为了掩盖其财务造假行为,伪造了多份会计凭证。

经查,伪造的会计凭证共计20份,涉及金额500万元。

3. 虚报成本2014年,某企业为了虚增利润,将部分非生产性支出计入生产成本。

经查,虚报成本金额共计300万元。

4. 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2015年,某企业与关联方发生一笔关联交易,金额为500万元。

然而,企业在编制财务报表时,未按规定披露该关联交易。

三、案例处理及法律责任1.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某企业被处以以下处罚:(1)对虚开发票行为,责令补缴税款100万元,并处以50万元罚款;(2)对伪造会计凭证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20万元罚款;(3)对虚报成本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5万元罚款;(4)对未按规定披露关联交易行为,责令改正,并处以10万元罚款。

2. 法律责任(1)法定代表人张某因对企业违法行为负有直接责任,被处以罚款10万元;(2)涉及违法行为的会计人员,因未履行会计监督职责,被处以罚款5万元;(3)某企业因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被吊销企业营业执照。

四、案例分析1. 案例原因某企业会计违法案例的发生,主要原因有以下几点:(1)企业内部管理混乱,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制度;(2)会计人员素质不高,缺乏职业道德;(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对会计法规认识不足,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2. 案例启示(1)企业应加强内部管理,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2)提高会计人员素质,加强职业道德教育,确保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3)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管理层应充分认识会计法规的重要性,加强法规学习,确保企业合法经营。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会计法律行政责任的案例(3篇)

第1篇一、案情简介某公司(以下简称“该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公司成立初期,由于规模较小,财务管理制度较为简单,会计人员配置也不够完善。

2018年,公司为了扩大业务规模,开始大量融资,资金流动频繁。

在此背景下,公司会计部门的一名会计人员(以下简称“会计”)由于个人利益驱动,开始从事一系列违法操作。

二、违法事实1. 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资金:会计利用职务之便,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虚列各项支出,如虚假的办公用品采购、差旅费报销等,将资金转入个人账户。

经查,会计在2018年至2020年间,通过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资金共计人民币50万元。

2. 伪造凭证,隐瞒真实财务状况:会计为了掩盖其违法行为,伪造了一系列财务凭证,如伪造的合同、发票等,以此隐瞒公司的真实财务状况。

这些伪造的凭证在公司的财务报表中得到了体现,导致公司的财务报表严重失真。

3. 违规处置资产,损害公司利益:会计在未经公司董事会批准的情况下,擅自处置公司资产,如将公司的闲置设备低价出售给个人,造成公司资产流失。

经查,会计在2019年至2020年间,通过违规处置资产,造成公司损失人民币30万元。

三、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的行为构成了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会计应当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 吊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会计的违法行为严重影响了公司的财务管理和会计信息质量,依法应当吊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 罚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三条的规定,会计的违法行为给公司造成了经济损失,应当依法予以罚款。

经核算,会计应当被处以人民币10万元的罚款。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一条的规定,会计的行为涉嫌侵占公司财物,数额较大,应当追究其刑事责任。

会计法律法规相关案例(3篇)

会计法律法规相关案例(3篇)

第1篇一、背景某企业(以下简称“甲公司”)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房地产开发业务。

在多年的经营过程中,甲公司逐渐发展成为该地区较大的房地产开发企业。

然而,在2018年的一次税务稽查中,甲公司因涉嫌虚开发票被当地税务局查处,引发了一场轰动一时的税务风波。

二、案情概述2018年,当地税务局在对甲公司进行税务稽查时,发现甲公司在2016年至2018年间存在虚开发票的违法行为。

具体表现为:1. 虚构交易:甲公司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虚假交易,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成本,从而减少应纳税额。

2. 利用关联公司:甲公司利用关联公司进行虚开发票,将关联公司的发票虚构为自身的成本,以此降低税负。

3. 虚构劳务费:甲公司虚构劳务费支出,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成本,减少应纳税额。

三、违法行为分析1. 虚构交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开发票。

甲公司虚构交易,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成本,属于明显的违法行为。

2. 利用关联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利用虚假发票进行偷税、逃税。

甲公司利用关联公司进行虚开发票,属于利用虚假发票进行偷税、逃税的行为。

3. 虚构劳务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虚构劳务费支出。

甲公司虚构劳务费支出,通过虚开发票的方式虚增成本,属于违法行为。

四、处理结果当地税务局依法对甲公司进行了处罚,具体如下:1. 补缴税款:甲公司需补缴2016年至2018年期间因虚开发票而少缴的税款共计人民币XXX万元。

2. 罚款:甲公司被处以罚款人民币XXX万元。

3. 行政处罚:甲公司相关责任人被处以行政处罚。

五、案例分析本案中,甲公司因虚开发票而受到法律的严惩,充分说明了以下几点:1. 法律法规的严肃性:我国法律法规对发票管理有着严格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都不得违反。

2. 税务稽查的威力:税务稽查部门对违法行为始终保持高压态势,一旦发现违法行为,将依法进行查处。

行政单位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行政单位会计法律责任案例(3篇)

第1篇一、案例背景某市某区教育局下属的一所小学,因会计工作失误,导致学校财务状况严重混乱,引起了上级部门的关注。

经过调查,发现该小学的会计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多项违法行为,涉及金额较大,严重影响了学校的正常运营。

以下是该案例的具体情况。

二、案例详情1. 违规报销该小学会计在报销过程中,存在多项违规行为。

例如,报销单据不齐全,缺少原始凭证;报销金额超出实际支出;甚至存在虚报冒领现象。

经调查,仅2019年一年,该会计违规报销金额就高达10万元。

2. 私设“小金库”为了方便管理,该会计私自设立了一个“小金库”,用于存放学校的“灰色收入”。

这些收入包括罚款、赞助费等。

据统计,该“小金库”累计金额达20万元。

3. 挪用公款该会计在担任会计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挪用公款。

2018年至2019年间,其挪用公款金额共计15万元,用于个人消费。

4. 违反财务制度该会计在财务工作中,多次违反国家财务制度。

例如,未按规定进行会计核算,未按时编制财务报表,未对财务资料进行归档等。

三、法律责任1. 行政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该会计的行为构成违法行为,应承担相应的行政责任。

经区教育局调查,决定对该会计给予行政处分,并调离原岗位。

2. 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八十二条的规定,该会计的行为涉嫌挪用公款罪。

经法院审理,判决该会计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3. 民事责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第六条的规定,该会计的行为给学校造成了经济损失,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经法院审理,判决该会计赔偿学校经济损失15万元。

四、案例分析1. 法律意识淡薄该案例反映出,部分行政单位会计的法律意识淡薄,对国家法律法规和财务制度了解不足,导致违法行为的发生。

2. 内部控制不力该小学在财务管理方面存在严重漏洞,内部控制不力,为会计的违法行为提供了可乘之机。

3. 监管不到位上级部门对下级单位的监管不到位,导致违法行为长期存在,未得到及时发现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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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天力公司内部机构调整:会计李某负责会计档案保管工作,调离会计工作岗位,离岗前与接替者王某在财务科长的监交下办妥了会计工作交接手续。

李某负责会计档案工作后,公司档案管理部门会同财务科将已到期会计资料编造清册,报请公司负责人批准后,由李某自行销毁。

年底,财政部门对该公司进行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原会计李某所记的账目中有会计作假行为,而接替者王某在会计交接时并未发现这一问题。

财政部门在调查时,原会计李某说,已经办理会计交接手续,现任会计王某和财务科长均在移交清册上签了字,自己不再承担任何责任。

根据会计法律制度的有关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公司销毁档案是否符合规定?(2)公司负责人是否对会计作假行为承担责任?简要说明理由。

(3)原会计李某的说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公司销毁档案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根据[[会计档案管理办法]]的规定,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应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提出销毁意见,会同会计机构共同签定,报单位负责人批准后,由单位档案管理机构和会计机构共同派员监销。

(2)公司负责人对会计作假行为应当承担责任。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单位负责人应当保证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不得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违法办理会计事项。

”(3)李某的说法不正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规定,交接工作完成后,移交人员所移交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和其他会计资料是在其经办会计工作期间内发生的,应对这些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即便接替人员在交接时因疏忽没有发现所接会计资料在真实性、完整性方面的问题,如事后发现仍由原移交人员负责,原移交人员不应以会计资料已移交而推脱责任。

2、万民公司在转型时外购了一批原材料,供货方上门催要金额为20万元的材料欠款。

万民公司在银行存款账户余额仅剩2万元的情况下,为了尽快将供货方“打发走”,就向供货方开出了一张20万元的转账支票。

(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什么性质的支票?(2)银行是否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金额是多少?(3)供货方是否有权要求万民公司对其赔偿?赔偿金额是多少?答:(1)万民公司开出的这张转账支票属于空头支票。

(2)银行可以对万民公司进行罚款,罚款是10000元(5%)金额。

(3)供货方有权要求万民公司赔偿,赔偿金额是4000元(2%)?3、资料:现象一:会计人员看人办事:“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

”现象二:会计人员“站得住的顶不住,顶得住的站不住”领导怎么说就怎么做,只要领导高兴,“原则”可以变成“圆则”。

现象三: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只要坚持“不犯罪”这根底线就行了。

要求:根据上述现象分析,分别写出上述三种现象违背了哪三种会计职业道德规范?为什么?答:现象一:违背了“强化服务”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强化服务”是要求会计人员具有文明的服务态度,强烈的服务意识和优良的服务质量。

强化会计职业服务的基本要求就是会计人员要有强烈的服务意识,服务要文明,质量要上乘。

“官大办得快,官小办得慢,无官拖着办。

”就违背了“强化服务”的基本要求。

现象二:违背了“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因为“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一是熟悉准则;二是遵循准则;三是坚持原则。

而会计人员在办理会计业务时,将“原则”变成“圆则”就违背了“坚持准则”的基本要求。

现象三;违背了“廉洁自律”的会计职业道德规范。

因为廉洁是指不贪污钱财,不收受贿赂,保持清白。

自律是指自律主体按照一定的标准,自己约束自己,自己控制自己的言行和思想的过程。

廉洁自律的基本要求是:一是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二是公私分明,不贪不占;三是遵纪守法,尽职尽责。

而会计人员整天与钱物打交道,抱着“常在河边走,哪有不湿鞋”的态度对待会计工作,放松自我就难免误入岐途。

4、某国有企业发生如下情况:2005年2月,会计科长王某退休,在与新任会计科长张某办理会计交接手续时,因厂长在外地出差,人事科长负责监交工作。

2005年8月产品转型急需一批原材料,供货方提出先预付材料款30万元。

因该企业资金周转困难,会计科长张某指令会计人员给供货方开出一张30万元空头转账支票。

2006年2月企业财务会计报告对外报出时,主管会计工作的副厂长、总会计师和会计科长张某在财务报告上加盖名章,厂长未在财务会计报告上签名,并未加盖单位公章。

要求;(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是否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哪些单位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转账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赔偿金额各是多少?(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签章是否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答;(1)该企业会计工作交接不符合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

因会计科长王某系会计机构负责人,根据会计法规规定,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人事科长不属于单位负责人,不能负责监交工作。

(2)根据《支付结算办法》的规定,银行和供货方有权对该企业签发空头支票行为提出赔偿要求。

银行处罚的金额为15000元(300000*5%),供货方要求赔偿的金额为6000元(300000*2%)。

(3)该企业财务会计报告的签章,手续不全,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的规定,财务会计报告应当由单位负责人和主管会计工作的负责人、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签名并盖章。

5、2005年10月10日,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在办理报销工作中,收到2张乙公司开具的销货发票均有更改现象:其中一张发票更改了数量和用途,另一张发票更改了金额。

两张发票均有乙公司的单位印章。

张某全部予以报销。

要求: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均予以报销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原始凭证记载内容有错误的,应当由开具单位重开或更正,所以第一张发票是可以报销的。

原始凭证的金额出现错误的不得更正,只能由原始凭证开具单位重新开具,所以第二张发票不能报销,必须重开。

6、2005年4月,A公司发生如下事项:(1)会计王某休病假,公司一时找不到合适人选,决定由出纳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的登记工作。

(2)处理生产家具剩余的边角余料,取得收入(含增值税)1170元。

公司授意出纳李某将该笔收入在公司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

要求;根据上述情况,回答下列问题:(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简要说明理由。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之外另行登记保管的做法是否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如不符合,根据我国《会计法》的规定,A公司应当承担什么法律责任?答:(1)A公司让出纳李某兼任王某的收入、费用账目登记工作不符合我国《会计法》的规定。

理由:我国《会计法》规定,出纳人员不得兼任收入、支出、费用、债权债务账目的登记工作。

(2)A公司对处理边角余料的收入在公司会计账册外另立会计账册的,是私设会计账簿的行为,即常说的帐外账,应责令限期改正,对单位处以3000元以上50000元以下罚款。

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7、2004年10月10日甲公司收到一张应由甲公司与乙公司共同负担费用支出的原始凭证,甲公司会计人员张某以该原始凭证及应承担的费用进行账务处理,并保存该原始凭证;同时应乙公司要求将该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

年终,甲公司拟销毁一批保管期限满的会计档案,其中有一张未结清债权债务的原始凭证,会计人员李某认为只要保管期满的会计档案就可以销毁。

要求:根据我国会计法律制度的规定,回答下列问题:(1)会计人员张某将原始凭证复制件提供给乙公司用于账务处理的做法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是否正确?简要说明理由。

答:(1)会计人员张某的做法不正确。

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一张原始凭证所列的支出需要由两个以上的单位共同负担时,应当由保存该原始凭证的单位开具原始凭证分割单给其他应负担的单位,而不是给复制件。

(2)会计人员李某的观点不正确。

理由是:根据《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规定,保管期满但未结清的债权债务原始凭证,不得销毁。

8、2005年11月,甲公司因产品销售不畅,新产品研发受阻。

公司财会部预测公司本年度将发生800万元亏损。

刚刚上任的公司总经理责成总会计师王某千方百计实现当年盈利目标,并说:“实在不行,可以对会计报表做一些会计技术处理。

”总会计师很清楚公司本年度亏损已成定局,要落实总经理的盈利目标,只能在财务会计报告上做手脚。

总会计师感到左右为难,如果不按总经理的意见去办,自己以后在公司不好呆下去,如果按照总经意见办,对自己也有风险。

为此,总会计师思想负担很重,不知如何是好。

要求:根据《会计法》和会计职业道德的要求,分析总会计师王某应如何处理,并简要说明理由。

答;总会计师王某应当拒绝总经理的要求。

因为总经理是违反了《会计法》中规定的“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授意、指使、强令会计机构、会计人员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和其他会计资料,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王某也违背了会计职业道德中的会计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客观公正、坚持准则的要求。

9、某施工单位为顺利签下一笔工程合同,拟向工程发包方有关人员支付好处费10万元,市场部经理持总经理的指示,到财务部申领该款项,财务部经理蔡某认为该项支出不符合有关规定,支出后也不好做账,但考虑到总经理已做指示,该项目拿下后,会对企业带来100万元以上的利润,于是同意拨付该笔款项,并叮嘱市场经理想办法弄10万元费用发票,以便以后做账。

要求:分析蔡某的行为违背了哪些会计职业道德?答:蔡某的行为违背了爱岗敬业、坚持准则、的会计职业道德要求。

坚持准则,要求会计人员在处理业务过程中,严格按照会计法律制度办事,不为主观或他人意志左右。

会计人员在进行核算和监督的过程中,只有坚持准则,才能在发生道德冲突时,以准则作为自己的行动指南,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众利益和正常的经济秩序。

10、A公司和B公司签订一项购销合同,A公司向B公司开出票后一个月付款的银行汇票。

B公司将汇票背书的向C公司转让,C公司又背书后向D公司转让。

请根据现行法规,回签下列问题:(1)如果B公司未履行供化义务,A 公司有无权利要求银行支付该汇票?(2)如果银行拒绝支付,D公司作为持票人能否直接向A公司要求赔偿?B公司和C公司对票据债务应否负责?(3)如果D公司在遭银行拒绝付款后未按法定权限发出追索通知,对其追索权有何影响?答:(1)若B公司未履行供货义务,A 公司无权利要求银行停止支付该汇票,因为付款银行的责任限于按照汇票记载事项支付汇票金额,对汇票当事人之间纠纷不承担责任,而票据债务人不得以其与持票人前手之间的抗辩理由对抗持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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