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法学教学课件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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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法学5

教育法学5

第五章教师第一节教师的界定一、教师是承担教书育人职责的专业人员二、教师职业是一种专门职业三、教师的成长过程是一个专业化的过程第二节教师的法律地位一、对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认识教师的法律地位就是通过立法确立的教师的职业地位。

二、我国教师法律地位的确定从法律上来说,教师是一个专业人员,他承担着教书育人,提高民族素质的重要历史使命,应具有很高的社会地位。

三、教师法律地位主要通过教师的权利与义务体现出来(一)我国教师的政治地位通过其享有的政治权利体现并受有关法律的确认与保护(二)我国教师的经济地位通过法律所规定的收入水平和其他物质待遇来体现(三)《教师法》的颁布确立了教师的职业声望第三节教师的权利一、教师权利的内涵教师的权利是指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由相关法律对其进行保护的自由和利益。

二、教师的基本权利(一)教师作为普通公民的权利(二)教师作为教育教学专业人员所特有的权利1.教师教学的自主权2.学术自由权3.指导评价权4.获取报酬权5.参与教育管理权6.培训进修权7.申诉权三、教师权利的保障机制(一)完善学校内部管理体制,建立监督与制约机制(二)完善教师立法,使教师的权利保障“有法可依”(三)加强法制教育,做到“有法必依”(四)设立教育法庭,做到“违法必究”(五)建立和健全执法监督机制(六)真正发挥教育工会的维权作用第四节教师的义务一、教师义务的内涵义务是指:“对人的行为的抑制或约束,由此形成人们的一种社会责任。

”教师的义务是指教师依法应当承担的各种职责。

二、教师应履行的义务(一)遵纪守法义务(二)教育教学义务(三)政治思想品德教育义务(四)尊重学生人格义务(五)保护学生权益义务(六)提高自身思想业务水平义务三、教师未履行义务应承担的法律责任一般来说,教师在教育教学过程中未履行《教师法》所规定的义务主要有三种情况:一是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二是“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三是“品行不良,影响恶劣的违法行为”。

教育法律法规解读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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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例中张校长的行为兼有侵占教育经费与玩忽 职守的性质,且情节严重,已经构成贪污罪与玩忽 职守罪两项罪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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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二)关于教育秩序与学校财产的法律责 任认定及处理办法
1、扰乱教育秩序与破坏学校财产的法律责任 认定及处理办法.
《教育法》第72条第1款规定:"结伙斗殴,寻 衅滋事,扰乱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教育教学 秩序或者破坏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由 公安机关给予治安管理处罚;构成犯罪的, 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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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侵占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法律责任认 定及处理办法. 《教育法》第72条第2款规定:"侵占学校及 其他教育机构的校舍,场地及其他财产的, 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教育法》第73条规 定:"明知校舍或者教育教学设施有危险,而 不采取措施,造成人员伤亡或者重大财产损 失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 任人员,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六)关于教师,学生,学校民事权益法律责任的认 定及处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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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例3〕无证学校 违法招生 • 在广州市花都区狮岭镇有一所民办学校.场
地不达标,消防未通过,法人资料缺,办学条 件不具备的情况下,区教育局不给学校发办 学许可证.然而,主办想先开学,再补 办.2004年9月在开学初,投资方却无视教育 行政部门的劝阻,大张旗鼓违法招生和办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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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教育基本制度 (1)学校教育制度(学前教育、初中教育、
中等教育、高等教育等四个等级)。 (2)义务教育制度 (3)职业教育和成人教育制度 (4)国家教育考试制度 (5)学业证书制度和学位制度 (6)扫除文盲教育制度 (7)教育督导制度和评估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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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营利为目的办学 (1)办学条件 (2)学校及其他教育机构的义务 (3)校长条件 (4)财产归属

《教育法学》第五章 学校

《教育法学》第五章 学校

第五章
第二节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的权利
1.按照章程自主管理
按照章程自主管理是学校行使其办学自主权的重要方式。学校章程是规定学校名称、住所、办学目标和任务、基本管 理制度等重大事项的根本性文件,是制定学校其他校规校纪的准则和依据。
2.组织实施教育教学活动
学校的教育教学权是其最基本的权利之一。学校有权根据自己的办学宗旨和任务,依据国家教育主管部门有关教学计划、 课程、专业等方面的规定,自行决定和实施自己的教学计划。
3.招收学生或者其他受教育者
学校拥有招生权,具体体现在制订招生方案、确定录取标准和招生程序等方面。不同阶段学校招生权的自主程度有所不 同。高等学校出于人才选拔等目的,具有明确的招生自主权。
第五章
第二节 学校的权利和义务
一、学校的权利
4.对受教育者进行学籍管理, 实施奖励或者处分
学校有权根据国家法律规范、学校章程以及由此制定的校规校纪等文件对学生进行学籍管理,实施奖励或者处分,这是 学校的基本权利,是学校维护正常的教育教学和管理秩序的必要之举。
第五章
第三节 学校管理的基本制度
一、现代学校制度概述
1.依法办学
依法办学是现代学校制度建设的核心和法治基础,要求学校牢固树立依法办事、尊重章程、法律面前人人平 等的理念,建立公正合法、系统完善的制度与程序,保证学校的办学宗旨、教育活动与制度规范符合民主法治、自 由平等、公平正义的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2.学生管理制度
学生是学校教育的核心主体,学生管理制度会对学生的生活行为习惯、自理自治能力、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 等产生重要影响。作为学校管理制度的基本组成部分,学生管理制度具体可分为学籍管理制度、学生行为养成制度 和学生参与制度。

教育法学PPT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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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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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某市惩处高考作弊 师生7名涉案人员受处分
2001年7月高考时,广东某市某县某中学的6名考生与2名社 会青年互相勾结,利用手机将试卷答案信息发送到考生所携带的 传呼机上。还有一名考生通过紫金某中学体育教师刘某,用8000 元收买监考老师,这些监考老师收款后,对该位考生在考场作弊 均视而不见,甚至还有一名监考老师帮他填写答题卡。案发后, 紫金县招生委员会和纪检监察等有关部门高度重视,立即进行调 查,很快就查清了这宗考场作弊案。为严肃法纪,该县对涉及违 纪作弊的老师和考生作出严肃的处理。某中学体育教师刘某被开 除公职,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6名监考教师分别受党纪政纪处 分;违纪作弊的6名考生被取消考试资格,并停考3年。请依法分 析这一案例。
2020/3/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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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节 教育法规概述
一、教育法规的概念及其基本特征
(一)教育法规的概念
教育法规是有关教育方面的法律、法令、条例、规章 等规范性文件的总称,也是对人们的教育行为具有法律 约束力的行为规则的总和。
法律是反映统治阶级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 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2020/3/27
1
第一编 原理篇
第一章 教育法学概述
第二章 教育法规原理
第三章 教育法律规范和教育法律关系
第四章 教育法规发展探索
第二编 运行篇
第五章 教育法制解析
第六章 教育立法过程
第七章 教育法规实施
第八章 教育法律责任
2020/3/27
2
第九章 法律救济
第三编 雷池篇
第十章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界说
3、教育法律现象教育法规在发展变化中所表现的存在形态及

《教育法律法规》课件

《教育法律法规》课件

教育申诉制度
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向有关 机关提出申诉,请求处理违法行为和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
教育行政诉讼制度
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认为教育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违 法或者不当,可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对违法 行为进行纠正并赔偿损失。
教育法律监督
教育法律监督是指有关国家机关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实 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教育法律法规得到正确
教育法律法规的历史与发展
古代教育法律法规
古代的教育法律法规主要体现为 一些习惯法和宗教教规,如《汉 穆拉比法典》和《摩奴法典》。
近代教育法律法规
随着资本主义的兴起,近代教育法 律法规开始出现,如法国的《费里 法案》和美国的《莫雷尔法案》。
现代教育法律法规
现代教育法律法规更加注重教育的 公平和普及,如《中华人民共和国 教育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 教育法》。
指教育法律关系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承担 的义务,包括教育权、受教育权、教育教 学权等。
教育法律责任
教育法律责任概述
教育法律责任是指违反教育法律法规 的行为所应承担的法律后果。
教育法律责任的种类
包括民事责任、行政责任和刑事责任 等。
教育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
指确定责任主体承担法律责任的标准 和依据,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 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等。
进教育事业健康发展。
教育行政司法
定义
教育行政司法是指教育行政部门在处 理教育纠纷时,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 ,进行调解、仲裁、裁决等司法活动 。
内容
目的
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教育领 域的公平、公正和秩序,促进教育事 业的稳定发展。
教育行政司法主要包括对学生、教师 、学校等主体之间的纠纷进行调解、 仲裁和裁决等。

0453教育法学(劳凯声)第5-7章

0453教育法学(劳凯声)第5-7章
教育法学 0453
第5章 教师
本章主要内容: 第一节、教师概述 第二节、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第三节、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第四节、教师的培养和培训 第五节、教师的考核 第六节、教师的待遇
第一节、教师概述
一、教师的法律概念 1、教师的法律概念: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第一节、教师概述
2、《教师法》对教师身份的规定。P126 大致有公务员、雇员、公务员兼雇员三种类型。 1、法日等国:将公立学校教师规定为国家公务员。 2、德国:公立学校的兼职教师,以及尚未达到公务员任命
条件 的一些专职教师,即属于公职雇员教师。 3、英美等国:公立学校的教师兼有公务员和雇员双重身份。 4、我国教师法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
第三节、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二、教师的任用 (一)教师职务制度。 教师职务是根据学校教学、科研等实际工作需要
设置的,有明确职责、任职条件和任期,并需要 具备专门业务知识和相应的学术技术水平,才能 担负的专业技术工作岗位。 教师职务制度是国家对教师岗位设置及各级岗位 任职条件和取得该岗位职务的程序等方面规定的 总称。
为提高思想政治和要素制进行的培训。 1、中小学教师培训的原则,应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
第三节、教师的资格和任用
如何推进教师任用制度改革:第一,拓宽教师来源,利用 人才市场,面向社会公平选聘教师。第二,加大整改力度, 实行评聘分离。第三,加强履职考核,完善激励机制。
2、教师聘任的形式 (1)招聘,用人单位面向全社会公开择优选择具有教师
资格的应聘人员 (2)续聘,就是聘任期满后,聘任单位与教师继续签订
取得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相应学历是:
(一)取得幼儿园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幼儿师范学校毕业 及其以上学历; (二)取得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 师范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三)取得初级中学教师, 初级职业学校文化、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 专科学校或者其他大学专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四)取 得高级中学教师资格和中等专业学校、技工学校、职业高 中文化课、专业课教师资格,应当具备高等师范院校本科 或者其他大学本科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取得中等专业学校、 技工学校和职业高中学生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的学 历,由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规定; (五)取得高等学校教 师资格,应当具备研究生或者大学本科毕业学历; (六) 取得成人教育教师资格,应当按照成人教育的层次、类别, 分别具备高等、中等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

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教育机构教师教育法律知识培训课件

02
教师权益保护法律知识
教师的基本权利
教育教学权
教师享有进行教育教学活 动,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 实验的权利。
学术研究权
教师享有从事科学研究、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团体 ,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 意见的权利。
管理学生权
教师享有指导学生的学习 和发展,评定学生的品行 和学业成绩的权利。
获取报酬待遇权
教师享有按时获取工资报 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 待遇以及寒暑假期的带薪 休假的权利。
教师权益的法律保障
01 法律保障
国家通过制定《教育法》、《教师法》等法律法 规来保障教师的权益。
02 政策保障
各级政府制定相关政策,提高教师的社会地位和 待遇,确保教师的合法权益得到落实。
03 合同保障
学校与教师签订聘任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 务,保障教师的合法权益。
教师权益的法律救济
01 申诉制度

案例二
某高校因违规招生,受到教育行 政部门的处罚,需承担教育行政
法律责任。
案例三
某教师因体罚学生被教育行政部 门处罚,需承担教育行政法律责
任。
教师法律责任案例分析
案例一
某小学教师因疏忽大意,未及时发现学生之间的矛盾,导致学生 发生伤害事故,需承担相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案例二
某中学教师因在课堂上有不当言论,引发社会舆论谴责,需承担相 应的民事和刑事责任。
教育机构设立与运行法律规范
01
02
03
设立条件
规定教育机构设立的条件 ,包括注册资本、场地、 设施、师资力量等要求。
设立程序
明确教育机构设立的程序 ,包括申请、审批、注册 等环节。
运行要求
规定教育机构在运行过程 中的基本要求,如教学质 量、安全管理等。

教育法学课件

教育法学课件

第一章绪论本章研究的主要问题有:(一)教育法学的概念及研究对象(二)教育法学的产生和发展(三)学习教育法学的意义(四)教育法学的学科基础及研究方法第一节教育法学及其研究对象教育法学,又称教育法律科学或教育法律学,它是研究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的一门社会科学。

我们认为,教育法学是以教育法律现象为其研究对象,其特点是教育现象和法律现象兼于一身,其侧重点在法律现象,因而可以将教育法学的性质界定为:教育法学归属法学体系,是法学的一个分支学科,是法学和教育学的交叉学科。

它以法学和教育学原理为基础,是法学和教育学相互渗透的产物,是法学原理和教育学原理的有机结合。

二、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是教育法律现象及其发展规律。

教育法是指反映统治阶级在教育方面意志的,由国家制定或认可并以国家强制力保证实施的教育活动的行为规则的总称。

具体说来,教育法学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以下方面:1. 教育法学首先要研究教育法的本质、表现形式、特点和作用。

2. 研究教育法的制定与实施,研究各种教育法律关系。

3. 研究古今中外的教育法律规范、教育法律制度以及同这些规范、制度想联系的各种教育法律思想。

第二节教育法学的产生与发展教育法学以教育法律为研究对象,其产生在教育法律产生之后。

教育法学的产生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教育立法活动广泛发展,积累一定的教育法律材料可供研究之用;二是要有专门从事教育法律研究的专家、学者或热心教育法律研究的教育工作者。

理论界普遍认为,这两个条件已经出现于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是战后国际政治、经济、军事、文化、教育等社会现象综合作用的产物,是历史的必然。

现代教育立法的发展分为四个阶段:1.零星立法时期。

约从16世纪至19世纪上半叶。

2.义务教育立法时期。

自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初(第一次世界大战)。

3.广泛立法阶段。

一战后至二战其间。

4.综合立法阶段。

第二次世界大战之后。

教育立法活动的广泛发展,教育法规的不断增多,教育立法体系的逐渐完备,是教育法学产生和发展的一个重要条件。

《教育法律法规》课件

《教育法律法规》课件
更新法律法规内容
及时修订和完善法律法规,使之适应时代发展需 要。
3
加强法律法规执行力度
强化法律监督和执法力度,确保法律法规得到有 效执行。
我国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发展方向
完善学前教育法律法规
加强学前教育立法,保障学前教育事业的健 康发展。
健全职业教育法律法规
制定和完善职业教育相关法律法规,提高职 业教育水平。
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
总结词
教育法律法规的制定和实施需要经过严格的程序和步骤,以确保其科学性、合理性和有效性。
详细描述
制定教育法律法规需要经过立项、起草、审查、审议、公布等程序,实施过程中需要各级政府、学校、社会各方 共同遵守和执行。同时,还需要建立完善的监督机制,对违反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惩处,以确保教育法律法规的 有效实施。
教育法律法规是调整教育领域各 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其目的是规范教育行为,保障教 育权益,促进教育发展。
教育法律法规的体系和分类
总结词
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是由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国 家层面的教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
详细描述
教育法律法规体系是由不同层级、不同类别的法律法规组成的有机整体,包括国 家层面的教育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等,以及地方层面的地方法规、地方政 府规章等。这些法律法规共同构成了完整的教育法律法规体系。
《教育法律法规》ppt课件
目录
•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 教育法律法规的核心内容 • 教育法律法规的实践应用 • 教育法律法规的案例分析 • 教育法律法规的完善和发展
01
教育法律法规概述
教育法律法规的定义和作用
总结词
教育法律法规是规范教育行为、 保障教育权益、促进教育发展的 法律规范的总称。

教育法学,讲义 第五章

教育法学,讲义 第五章

第五章教师讲义第一节教师概述一、教师的法律概念(识记)(一)教师的法律含义1993年10月31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第3条规定:“教师是履行教育教学职责的专业人员,承担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的使命。

”这一概念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教师是专业人员。

教师须达到符合规定的学历,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符合与其职业相称的其他有关规定,如语言表达能力、身体状况等;必须专门从事教育教学活动。

2、教师的职责是教育教学。

这是就教师的职业特征而言的。

3、教师的使命是教书育人,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提高民族素质。

这是就教师工作的目的而言的。

二、教师的社会地位和法律地位(一)教师社会地位(领会)教师的社会地位是由其经济地位、政治地位、文化地位等多种因素构成的总体性范畴。

经济地位决定了教师的职业声望、职业吸引力以及教师从事本职业的积极性和责任感。

政治地位体现了社会对教师的评价以及教师在政治上应享有的各种待遇。

文化地位体现了教师在社会文化、观念、道德等构成的综合形态中的地位。

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建立从根本上改变了教师受剥削、受奴役的地位,使教师成为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教师地位的路高除了受政治、经济制度的制约外,还受到生产力水平的制约,因此,鉴于我国生产力水平还校为落后,要从根本上解决教师的经济地位问题还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二)教师的法律地位(识记)1、在我国,教师是种专门的职业。

1986年10月联合国教科文组织发表的《关于教师地位的建议》指出“教育工作应被视为专门职业。

这种职业是一种要求教师具备经过严格并持续不断地研究才能获得并维持专业知识及专门技能的公共业务。

”2、不同的国家对教师身份的定位不同,一般来说,有公务员、雇员和公务员兼雇员三种类型。

根据我国现行的《国家公务员条例》,教师不属于国家公务员之列。

教师是一种专业人员,必须符合专门规定的相关条件,同时也享有定的专业自主权。

《法律与教育法》课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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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ART 3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
教育法的基本原则概述
教育公平原则:保障所有学生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和资源
教育自由原则:尊重学生的个性和自主选择权
教育质量原则:追求高质量的教育,提高教育水平 教育公益原则:教育应当服务于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进步和发 展
教育机会均等原则
教育机会均等原则的含义:指所有公民都有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和机会,不受性别、种族、宗 教、经济状况等因素的影响。
的法律效力
教育法必须与 宪法和其他法 律相一致,不 得与宪法和其 他法律相抵触
教育法必须符 合国家的教育 方针和政策, 不得违背国家 的教育方针和
政策
教育法必须符 合国际法和国 际惯例,不得 违反国际法和
国际惯例
教育法保护人权原则
保障公民受教育 权利
平等对待原则
禁止歧视原则
保护弱势群体利 益
PART 4
政府监督:教育部门对教育 机构进行监督和管理
司法监督:法院对教育机构 的违法行为进行审判和制裁
教育法监督的程序和效果
监督主体:教育行 政部门、学校、家 长、社会组织等
监督程序:制定监 督计划、实施监督、 反馈监督结果、改 进措施等
监督效果:提高教 育质量、保障学生 权益、促进教育公 平等
监督反馈:对监督 结果进行反馈,对 存在的问题进行整 改,提高教育法的 执行效果。
教育法改革与发展的目标和任务
提高教育质量:通过改革教育法,提高教育质量,培养更多高素质人才。 促进教育公平:通过改革教育法,促进教育公平,让每个孩子都能接受到良好的教育。 加强教育管理:通过改革教育法,加强教育管理,提高教育管理的效率和效果。 推动教育创新:通过改革教育法,推动教育创新,培养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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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渠道
• 申诉制度 • 行政复议
制度 • 行政赔偿
制度
其他渠道
• 调解制度 • 仲裁制度
教育法学(第四版)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思考题
教育法学(第四版)
1.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有哪些? 2.法律责任的归责原则有哪些? 在实践中应如何应用这些原则? 3.什么是教育申诉制度? 在什么条件下,教师和学生才能提起申诉?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本章案例
教育法学(第四版)
案例思考题 1.小林打人致残的行为属于什么行为? 2.作为学校应如何加强对学生的管理?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Fra bibliotek教育法学(第四版)
THANKS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教育法学(第四版)
教育法学
(第四版)
杨颖秀 主编
法律责任与法律救济
重点提示
● 掌握法律责任的含义、构成要件、归责原则 ● 掌握教师申诉制度和学生申诉制度的范围和 程序 ● 能运用适当的法律救济途径保护法律关系主 体的合法权益
CONTENTS
1 法律责任 2 法律救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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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法律责任 民事法律责任
教育法学(第四版)
行政法律责任 违宪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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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法律责任的实现
刑事制裁 民事制裁 行政制裁 违宪制裁
教育法学(第四版)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2
法律救济
教育法学(第四版)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一、法律救济的含义
教育法学(第四版)
“救济”在现代汉语中的含义是指用金钱或物资帮助灾区或生活困难的 人。但这种意义上的“救济”与法律意义上的“救济”并不是一个范畴 的概念。法律救济是指当法律关系主体的相关权益受到损害时,特定机 关通过一定的程序和途径对其利益进行恢复和补救的一种法律制度。法 律救济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没有损害事实就没有法律救济,只 有当相对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才可提出救济请求。
1
法律责任
教育法学(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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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律责任的含义及特征
教育法学(第四版)
广义的法律责任与法律义务同义,如每个公民都有遵守法律的责任(义务),人民 法院有责任(义务)保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等。狭义的法律责任是指因违法行为 或其他法律规定的事实的出现,一定主体应当承担的不利后果。本章所讲的法 律责任是指后者。
法律规定性 国家强制性 条件性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二、归责原则
过错责任原则 过错推定责任原则 公平责任原则 严格责任原则
教育法学(第四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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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法律责任的构成要件
教育法学(第四版)
责任主体 违法行为 主观过错 损害事实 因果关系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四、法律责任的类型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二、法律救济的特征
教育法学(第四版)
法律救济是以宪法为依据的 法律救济是由各种纠纷引起的 法律救济的发生是以损害事实的发生为前提的 从本质上讲,法律救济也是一种权利,其目的在于补救利益受损者
新编21世纪教育学系列教材
三、法律救济的途径
诉讼渠道
• 民事诉讼 • 行政诉讼 • 刑事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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