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学习、培训管理制度外出进修学习和参加学术会议暂行规定一、外出进修学习1、外出进修学习(3个月以上)须从专业发展出发,以德才选人,并具有一定专业基础(医生执业5年以上,护士执业1年以上)的医护人员。
2、每年年末由科教科(护理部)根据医院各专业发展的需要拟订下一年度进修计划,各科室根据情况每l-3年选派一名医护人员外出进修,根据进修申报情况,由科教科交院长办公会批准后方可具体安排。
3、原则上不允许个人联系外出进修,特殊情况须事先征得科室负责人、科教科和主管院长同意后方可自行联系。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在三年内暂不派出进修:①违反医德医风有关规定受处罚者;②病、事假超过一个月;③医疗事故的主要负责人;④上年度继续教育学分未完成;⑤不服从医院工作安排。
5、进修期间须遵守进修接受单位的规章制度。
6、进修期间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特殊情况需延长进修时间或提前返院时,应事先征得进修接受单位同意并报请本院主管院长批准。
7、进修期间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一般不准请假,特殊情况需请假时,须经进修接受单位同意。
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8、差旅费报销办法:大连市内,一个月报销一次;省内,一个季度报销一次;省外,半年报销一次。
交通工具标准按医院差旅费报销标准执行。
9、进修期间住宿由接受单位安排,按接受单位住宿收费标准报销,不能安排住宿的,原则上不派进修或按同城市安排住宿单位收费标准报销,超额部分自理。
10、进修期满须及时返院,返院后可休息1~3天。
上班后应分别向科室负责人及科教科(护理部)汇报学习情况,并递交进修证书及进修费用单据存档,在科内或院内就其所学专业进行汇报讲座。
11、进修人员应当根据所学专业情况和医院情况提出开展新技术工作计划。
12、进修后三年内不得调离医院,否则,由个人返还进修期间一切费用。
2023年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2023年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概述随着社会的快速发展和科技的不断进步,外出进修学习成为许多人提升自身素养和技能的必由之路。
为了更好地规范和管理外出进修学习的行为,制定本学习管理规定,以保障学习者的权益,提高学习者的学习效果和质量。
二、适用范围本学习管理规定适用于所有本单位职工和学生外出进修学习的情况,包括参加培训班、短期学习、学术交流、进修学位等。
三、申请和审批1. 学习者应提前向所在单位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格并提交所需的证明文件。
2. 单位应根据申请者的岗位需求和学习计划进行审批,并在规定时间内对申请做出审批决定。
3. 若申请被批准,学习者可按照审批结果和学习计划进行安排;若申请被拒绝,学习者应重新制定学习计划或选择其他适合的学习方式。
四、学习计划1. 学习者在外出进修学习前应制定学习计划,包括学习目标、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具体安排等,并向所在单位提交备案。
2. 学习计划应与学习者的职务、岗位需求和个人发展目标相匹配,具有明确的学习目标和可行的实施方案。
五、费用支持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的交通费、住宿费和学习费用由申请者所在单位负责支付。
2. 申请者应在学习结束后提交相关费用报销申请,并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关发票及证明文件。
3. 若学习者在学习期间出现违纪行为或未达到预期学习效果,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承担相关费用。
六、学习成果评估1. 学习结束后,学习者应向所在单位提交学习成果报告,并由单位进行评估和考核。
2. 若学习者未按照学习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或未达到预期效果,单位有权决定是否承认学习成果,并可能采取相应的纠正措施或处罚。
七、学习期满1. 学习期满后,学习者应及时向所在单位提交学习总结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复岗,继续履行工作职责。
2. 单位应根据学习者的学习成果和实际岗位需求,评估是否调整学习者的职务或工作岗位。
八、管理责任与权益保障1. 学习者应严格遵守学习计划和管理规定,如实履行学习任务,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单位规章制度。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医院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一、背景介绍为进一步提升医院医疗技术水平和员工素质,促进医务人员的专业发展,医院制定了关于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规定。
本规定旨在规范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程序和要求,确保医院人员的学习效果和医疗服务的稳定性。
二、申请条件1. 医务人员应具备相应的职称和执业资格。
2. 医务人员需在医院连续工作满两年,并得到所在科室主管医师的推荐。
3. 医务人员在本院无违纪违法记录。
三、申请程序1. 医务人员提出外出进修学习的申请,应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附上个人简历、所学科目的培训计划和提供的证明文件。
2. 申请表和相关材料需提交给医务科审批,医务科将在5个工作日内对申请进行审查。
3. 审查通过后,医务科将申请转交人事科备案,并作为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的依据。
四、学习期限及计划安排1. 医院鼓励医务人员参加短期培训项目,学习期限一般不超过一个月。
若需外出进修学习时间较长,需提前向医院人事科提交详细的学习计划和时间安排,并取得医院的批准。
2. 学习期限包括培训阶段和回院实践阶段,并注重理论与实践相结合。
3. 学习期间,医务人员要按时到达培训机构,扎实完成学习任务,严格遵守培训机构的规章制度。
五、经济保障1. 外出进修学习期间,医务人员享受医院相应的人员待遇,包括基本工资、补贴等,具体执行按照医院相关规定。
2. 若医务人员取得优异成绩,学习期满后,医院将考虑适当提高其职称或调整岗位,并提供相应的薪酬待遇。
六、学习成果考核1. 医务人员在学习期满后,须向医院提交进修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内容、收获和应用情况等。
2. 医院将安排专家对医务人员的学习成果进行评估,并将评估结果作为人员职称晋升和岗位调整的参考依据。
七、学习回馈1. 学习期满后,医务人员需向本院进行学习经验分享,可以选择讲座、研讨会、学术报告等方式进行交流。
2. 医院将对优秀经验进行总结和推广,为医院的整体发展提供参考和借鉴。
八、违规处理1. 医务人员如在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违反培训机构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医院有权追究相应责任,并按照医院规定进行处分。
外出进修管理办法(2023最新版)
外出进修管理办法外出进修管理办法一、目的及范围为规范公司员工外出进修的管理,提高员工进修的效果和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二、定义⒈外出进修:指公司职员因工作需要而离开本单位,参加各类培训、学术交流、研修等活动的行为。
⒉部门负责人:指直接上级领导,负责批准员工外出进修并对进修工作进行管理。
⒊培训机构:指经过授权或认可,具备提供培训服务能力的非本公司机构或个人。
⒋进修计划:指员工提出外出进修的计划,包括目标、内容、时间、培训机构、经费预算等内容。
三、外出进修申请⒈员工填写外出进修申请表,详细说明进修计划并提交给部门负责人。
⒉部门负责人对员工的进修计划进行评估,是否符合公司发展需要,并决定是否批准。
⒊如需进修的费用超出部门预算,部门负责人需提交申请给上级领导审批。
四、进修计划制定⒈员工根据批准的外出进修申请,制定详细进修计划。
⒉进修计划应明确进修的目标、内容、时间、地点、培训机构、培训费用预算以及需要的资源支持等。
⒊员工应向部门负责人提交进修计划,并获得部门负责人的认可和支持。
五、安排培训机构⒈员工选择合适的培训机构,并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
⒉部门负责人评估培训机构的专业性、资质、声誉等情况,并决定是否批准。
⒊被批准的培训机构需签订培训合同,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查。
六、进修经费管理⒈员工应按照批准的进修计划进行培训费用的预算,并向部门负责人提交。
⒉部门负责人对培训费用进行评估,审批符合预算的费用,并按照公司相关财务规定安排费用发放。
七、外出进修过程管理⒈员工在外出进修期间应按照进修计划进行学习和参与培训。
⒉员工须遵守培训机构的规定,不得违反学术诚信和公司的行为准则。
⒊员工应及时向部门负责人汇报进修情况,包括培训效果、学习收获等。
⒋如遇到紧急情况无法按计划参加培训,员工应及时与部门负责人沟通并说明情况。
附件:⒈外出进修申请表⒉培训机构评估表⒊进修费用预算表⒋培训合同范本法律名词及注释:⒈《劳动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关于劳动关系的基本法律。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目的本管理规定旨在规范外出进修学习的行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推动企业的发展。
二、申请条件1. 员工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或职称,并符合外出进修学习的岗位和专业要求。
2. 员工应具备良好的考勤记录和出色的工作业绩。
三、申请程序1. 员工须在外出进修学习开始前至少一个月向直接上级递交书面申请,包括进修学习的目的、计划和预期效果等内容。
2. 直接上级应在接到申请后及时审核,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和培训需求,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3. 如直接上级审批通过,员工须向人力资源部递交《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附件一)。
4. 人力资源部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审核申请,并将结果反馈给员工和直接上级。
四、审批原则1. 外出进修学习的安排应符合企业的发展战略和员工的岗位需求。
2. 外出进修学习的时间、地点和内容应符合员工的具体需求和职业发展规划。
五、进修学习计划的制定1. 员工在获得外出进修学习批准后,须及时制定详细的进修学习计划,包括学习内容、时间安排、学习方式等。
2. 员工应将进修学习计划提交给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备案,以便监督和评估学习成果。
六、学习期间的管理1. 员工在进修学习期间应按照学习计划认真学习,不得随意调整学习时间和地点。
2. 学习期间如有突发情况导致学习计划无法完成,员工必须及时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报备,并提出调整方案。
3. 学习期间如需要请假,员工应按照公司请假制度办理。
七、学习成果的评估与考核1. 员工在进修学习结束后,应向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递交学习总结报告。
2. 直接上级和人力资源部应认真评估员工的学习成果,并与员工进行面谈,总结学习成果和改进意见。
3. 学习成果将作为员工绩效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
八、返岗后的安排1. 员工在外出进修学习结束后,应立即回岗,并向直接上级汇报学习成果和经验。
2. 直接上级应根据员工的学习成果,给予适当的表扬和奖励。
九、违规处理1. 员工如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进修学习,将面临纪律处分。
外出进修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出进修管理工作,提高教职工业务水平,促进学校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外出进修是指教职工在学校安排下,到国内外高等院校、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等进修学习,以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和专业水平。
第三条外出进修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1. 需求导向原则:根据学校发展和个人发展需求,合理确定进修项目。
2. 质量优先原则:选择优质进修单位,确保进修效果。
3. 公平公正原则: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确保进修机会的公平分配。
4. 节约高效原则:合理利用资源,提高进修效益。
第二章申购与审批第四条外出进修的申购:1. 教职工根据个人职业发展规划和学校工作需要,向所在部门提出进修申请。
2. 部门负责人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同意后报学校人事部门。
第五条外出进修的审批:1. 学校人事部门对各部门报送的进修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批意见。
2. 学校领导对人事部门的审批意见进行最终审定。
第六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流程:1. 教职工提出进修申请,并提供相关材料。
2. 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并提出意见。
3. 学校人事部门审核并提出审批意见。
4. 学校领导审定。
第七条外出进修的审批条件:1. 具有良好的思想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2. 工作表现突出,具有较强的教育教学能力。
3. 具有明确的进修目标和计划。
4. 符合学校发展规划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
5. 具备进修所需的条件。
第三章进修内容与要求第八条外出进修内容:1. 专业课程学习:参加进修单位开设的专业课程,提高专业知识和技能。
2. 教学实践:参与进修单位的教学实践活动,提升教育教学能力。
3. 科研活动:参与进修单位的科研活动,提高科研水平。
4. 学术交流:参加学术会议、研讨会等活动,拓宽学术视野。
第九条外出进修要求:1. 严格遵守进修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安排。
2. 认真学习,努力提高自身业务水平。
3. 积极参与教学实践活动,积累教学经验。
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5篇范文[修改版]
第一篇: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管理规定在职医务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管理规定为不断提高我院各类各级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有计划、有目的的培养各方面人才,加强我院专业技术队伍的建设,特对外出学习、进修人员作如下规定:一、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原则各科室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必须坚持工作急需、所学专业与所从事的工作一致以及保证正常工作秩序不受影响的原则,。
二、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种类短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不超过3个月;长期进修学习:进修学习时间超过3个月以上。
三、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基本条件1.品质良好,遵纪守法,勤奋好学,工作责任心强,安心在医院工作,具有一定的培养前途,年度考核优秀者、先进工作者优先。
2.新调入我院的各级卫生技术人员,除按以上要求外,原则上满一年后方可准予外出学习、进修,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开展新项目、新技术必须进修学习的例外。
四、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的相关规定1. 凡需要外出进修学习的人员,必须由所在科室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到医务科领表填写《医师(护士)进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阅同意后上报主管职能科室(医务科、护理部),主管职能科室同意后,由医院主管领导及院长批准。
2.经进修医院同意接收后,外出学习、进修人员需到医务科签进修合同等相关手续,方可离职学习、进修。
3. 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
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
4.外出学习、进修人员学习期满返院后,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等材料交医务科存档,办理销假相关手续。
5.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相关规定执行。
五、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后的责任1.在职人员外出学习、进修结束回院后,要积极把所学专业技术运用于我院临床工作中,并将学习情况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内容包括:所学知识及技术;拟开展何新业务;开展新业务需要医院、科室提供何种支持等情况。
2. 在市内医院进修的每月回单位开展一次院内学术专题讲座,把所学到的专业知识及时传授运用到工作中。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5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一、进修学习(一)概念外出学习时间____个月至____个月,为中期进修学习,外出学习时间大于____月,为长期进修学习。
(二)资格1.在本职岗位上连续工作五年以上,大专以上学历,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一定的发展潜力的执业医师(护士)可申请脱产进修学习,二次进修原则上要与上次进修相隔五年。
外调来院人员原则上需来院工作____年以上(含____年)方可考虑;特殊情况需经院长批准。
2.发生医疗事故者当年不允许进修;3.行政记过处分者当年不允许进修;4.院内学术讲座学分____年累计小于____分,不同意外出进修。
5.双方均在医院工作的夫妻不允许同年外出进修。
(三)程序1.每年____月份,各科室主任到医务部领取《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附件1),上报下一年度需要外出进修人员名单,医务部____月份交由主管院长核准,____月上旬交院务会讨论审批,经院长签字同意后,医务部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护士必须先经科内推荐,在护理部领取《护士进修申请表》填写,经护理部审核,院领导批准后将《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交给继续教育科。
2.继续教育科接到《株洲市三三一医院外出进修申请推荐表》后,通知申请外出进修的人员联系进修事宜。
3.申请人接到外院进修通知书后,到继续教育科领取外出进修申办单(附件2),按申办单所示流程办理外出进修手续。
4.申请进修的医院在国内要有一定知名度、选择的专业在同行中处于领先地位,进修时间最长不超过一年。
(四)进修时间规定从外出进修报到之日算起,至进修学习时间完成后加上路上返回所需的时间天数。
进修的具体时间期限以所在进修单位科教部门所开证明为凭,超出有效时间的天数做事假或旷工处理。
(五)进修费用报销范围凭正规发票报销进修费,进修半年以内报销一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进修一年报销两次最短路途的往返车船费用,报销标准按差旅费报销相关标准进行。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
关于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规定一、目的与适用范围本规定旨在明确公司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管理规定,规范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行为,提高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技能水平,促进公司业务发展。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二、责任部门与审批流程1.责任部门:人力资源部门为公司员工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参加学术会议的管理部门,负责相关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2.审批流程:员工外出参加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需按照公司规定的审批流程进行报批。
具体审批流程如下:(1)员工个人根据需要提出申请,填写《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申请表》,并提交至直接上级主管审批;(2)经直接上级主管审批同意后,员工需将申请表提交至人力资源部门审核;(3)人力资源部门对申请进行审核,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报请相关领导审批;(4)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方可按照规定参加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
三、申请与报名程序1.申请:员工需提前了解所需参加的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信息,确认是否符合公司业务需求和自身发展需要。
在此基础上,填写《外出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申请表》,明确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时间、地点、内容等。
2.报名:员工需按照所参加的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的相关要求进行报名,并按照规定的截止日期提交报名材料。
同时,需按照审批流程完成相关审批手续。
四、经费报销与支付1.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员工可按照公司规定的经费报销标准进行报销。
具体报销标准及流程详见公司《经费报销管理办法》。
2.学习培训、进修及学术会议所产生的食宿费、交通费等按照实际发生情况进行报销。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员工外出进修学习行为,提高员工个人素质和业务水平,充分发挥员工的作用和潜力,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进修学习指员工在工作期间外出参加各类培训、学习课程、进修培训、学术研讨、交流访问等活动。
第三条进修学习应以提高岗位工作能力、服务企业发展为目的,具有合理性、必要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进修学习应与员工个人的职业发展规划相匹配,符合企业人力资源规划和培养计划。
第五条进修学习以自费参加为原则,鼓励员工自愿选择付费进修学习项目。
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经济补助。
第六条进修学习期限原则上不超过3个月,特殊情况可酌情延长。
第七条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和国外学习机会,员工应根据自身情况选择适合的学习项目。
第二章进修学习程序第八条员工提出进修学习申请,应提交申请表,包括学习计划、学习目标、学习时间和地点等信息。
第九条申请进修学习需提前一个月提交,涉及国外学习需提前三个月提交。
第十条申请进修学习的员工应向主管部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培训机构的邀请信、课程大纲、费用明细等。
第十一条主管部门对进修学习申请进行审批、评估和安排。
第十二条主管部门根据员工的工作表现、业务需求、绩效等方面进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申请。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负责安排员工的替补和岗位调整,在员工外出期间保证工作的正常运转。
第三章进修学习管理第十四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需遵守进修学习机构的规定和要求,按时参加培训、学习课程等活动。
第十五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需定期向主管部门报告学习进展和学习成果,及时沟通学习中的问题和困难。
第十六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如有退学、逃学等行为,应向企业做书面报告并全额退还企业给予的经济补助。
第十七条进修学习期间,员工如有违法行为或违纪行为,将受到相应的处罚,企业有权终止其学习资助。
第十八条进修学习期满后,员工需向主管部门提交学习报告,包括学习心得、学习成果和下一步的学习计划等内容。
第十九条主管部门对员工的学习报告进行评估和总结,给予适当的奖励和激励措施。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三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范文一、目的和原则为了加强员工的学习和能力提升,提高企业的创新能力和竞争力,制定本管理规定。
本规定的目的是规范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明确学习的目标和安排,确保学习的质量和效果。
本规定的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知情和自愿原则。
学习机会应当公平对待每一位员工,学习的评估应当公正客观,学习的过程应当公开透明,员工应当充分知情,学习是基于员工主动申请和自愿参加。
二、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体员工,包括公司领导、部门经理、普通员工等。
三、学习计划编制1.每年初,公司将组织各部门编制学习计划。
学习计划应当结合公司战略发展需求,分析部门和员工的学习需求,确定学习的目标和内容。
2.学习计划应当充分考虑员工的专业特长和职务要求,根据员工的实际情况制定学习计划。
同时,员工也可以自行提出学习计划。
3.学习计划的编制应当充分考虑学习的方式和时间安排。
学习形式可以包括进修班、培训课程、研修班等,学习时间可以根据工作安排合理安排。
四、学习费用承担1.学习费用由公司承担,包括学习材料费用、培训费用、交通费用、住宿费用等。
2.学习期间的伙食费用由员工个人承担,公司可以提供相应的补贴。
3.学习期间的工资待遇由公司根据员工的学习情况和工作安排确定,一般按照正常工作的待遇支付。
五、学习过程管理1.学习期间,员工应当按时参加学习,不得事假、病假等擅自离开学习地点。
2.员工应当按照学习计划的安排,完成学习任务和学习报告。
学习报告应当包括学习的目标、内容、效果等。
3.学习过程中,员工应当积极参与互动学习,与其他学员进行交流和讨论,提高学习的效果。
4.学习过程中,员工应当遵守学校或培训机构的规定,尊重师资和学员,不得对学校或培训机构造成任何损失。
5.学习过程中,员工应当爱护学习设备和设施,注意个人和集体的安全。
六、学习效果评估1.学习结束后,公司将对员工的学习效果进行评估,评估内容包括学习的认知效果、技能提升效果、综合能力提升效果等。
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一、申请程序
1、根据科室发展需要,本人自愿原则,依据个人能力及工作是否允许等条件,由本人提出申请填写进修学习申请表,上报院区总护士长后报护理部。
2、年初以院区为单位上报护理人员进修计划,护理部逐级审批。
二、进修期间相关规定
1、护士进修期间需严格遵守进修医院的各项工作流程及规章制度。
2、护士进修期间要定期与科室联络,使科室了解护士进修学习进展。
3、进修期间发生下列情形之一者则终止进修学习:
(1)严重违反所进修医院正常管理纪律或者规章制度者;
(2)严重护理差错事故,给所进修医院造成重大损失者;
(3)发生重大违法行为,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者;
4、护士外出进修期间,如科室存在与进修者相关的重大事件时需提前通知进修者知晓。
5、未经院方及进修医院同意,避免无故请假外出,一切后果自负。
三、进修返回后的相关规定
1、护士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上报到护理部。
2、进修返院后2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外出学习进修总结交护理部存档。
3、总结内容应包括:在何医院、学习何专业及准备新开展或改进的业务技术项目和管理方法,提出科室改进的计划和措施。
4、进修时间小于6个月上交不少于1500字总结,大于6个月上交不少于3000字总结。
5、进修结束返院后2周内需向护理部给全院护士以PPT形式作护理进修学习汇报。
6、进修结束返院后3个月需向护理部提交新开展或新改进的业务技术项目和管理方法报告。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模版(三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提高学习成果的实际效果,确保外出进修学习工作的顺利进行,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外出进修学习是指职工为了提高专业能力、拓宽学术视野,经单位同意,外出参加各类进修培训、学术交流和实地考察等活动。
第三条外出进修学习应当符合单位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规划,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遵循学术道德和社会公德。
第四条外出进修学习的管理原则是公开、公平、公正、公正的。
第五条外出进修学习的组织机构是单位领导、直接管理部门和各级人力资源部门。
第二章申请和批准第六条职工申请外出进修学习应当填写《外出进修学习申请表》,并注明外出进修学习的目的、内容、学习时间、学习地点和学习经费等,单位领导或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签字。
第七条申请人应当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学历证明、职称证书、学术成果和荣誉证书等。
第八条申请人应当具备符合外出进修学习条件的学历和工作经验。
第九条单位领导或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应当根据单位的学习需求和发展规划,审核申请人的学习目的和内容是否与单位工作相关,并通过学习报告、考核成绩等进行综合评估。
第十条单位领导或直接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通过后,应当发给申请人外出进修学习的批准文件,并明确学习期限和学习费用的支付方式等。
第三章学习的要求和管理第十一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职工应当积极配合单位的学习工作,按照学习计划参加各项学习活动,并按时提交学习报告。
第十二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职工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各项规章制度,不得损害单位的声誉和利益。
第十三条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职工应当保持联系畅通,并按照单位的要求定期报告学习进展情况。
第十四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职工应当遵守学术道德,不得抄袭他人的学术成果,不得进行学术不端行为。
第十五条外出进修学习期间,职工应当尊重学习机构的规章制度,认真听课、参加讨论,并按照学习要求完成学习任务。
第四章学习归来和考核第十六条外出进修学习期满后,职工应当及时向单位提交学习报告,并进行学习成果的总结和评价。
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制度
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管理,提高管理水平,促进学习人员的能力提升,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外出进修学习的调研及主管部门的职责第二条外出进修学习的调研包括对学习需求的调研、学习机构的选择、学习计划的制定等。
第三条主管部门应负责外出进修学习需求的调研工作,组织相关调研活动,了解学习需求情况。
第四条主管部门应负责与学习机构的对接工作,选择合适的机构开展合作。
第五条主管部门应根据学习需求情况,制定学习计划,并组织学习人员实施学习。
第三章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组织和培训第六条主管部门应按照学习计划组织学习人员参加外出进修学习活动。
第七条学习人员应认真参加培训,按照安排时间和进行学习,遵守学校规定。
第八条学习人员应按时参加培训,学有余力的学习人员可以进行业余学习。
第四章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管理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建立学习人员档案,并定期更新。
第十条学习人员在学习期间,应按照学校的规定进行签到,缺勤需要向主管部门请假。
第十一条学习人员应按照学校规定的时间和方式完成学习任务,如有特殊情况需延期,需提前向主管部门申请。
第十二条学习人员应按照培训机构的要求完成各项考核。
第十三条主管部门应组织学习人员进行学习总结和评估,并进行学习效果的评价。
第五章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考核和奖励第十四条主管部门应按照学习人员的学习情况进行定期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学习成绩、学习态度等方面。
第十五条学习人员考核合格的,将根据考核结果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表彰。
第十六条学习人员考核不合格的,应根据情况进行相应的处理,包括要求复学、退费等。
第六章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回访和跟踪第十七条学习人员学习结束后,主管部门应进行回访和跟踪,了解学习人员的学习情况和应用效果。
第十八条学习人员应积极配合回访和跟踪工作,提供真实有效的反馈信息。
第七章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的追溯和资格认证第十九条学习人员学习完成后,主管部门应组织学习成果的追溯和资格认证工作。
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提高医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进修范围1. 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师、护士、药师、技师等,均需遵守本制度。
2. 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包括国内外进修、学术会议、短期培训班等。
三、进修条件1. 医师:具有执业医师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临床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2. 护士:具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护理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0周岁以下。
3. 药师、技师:具有相关专业资格证书,且在医疗机构从事相关专业工作3年以上,年龄在45周岁以下。
4. 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5. 各科室根据工作需要和人才培养计划,择优推荐进修人员。
四、进修审批程序1. 各科室根据进修计划,填写《医院工作人员外出进修申请表》,经科室负责人审核后报医务科。
2. 医务科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并提出初步意见。
3. 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是否批准进修申请。
4. 经批准的进修人员,由医务科统一安排,办理相关手续。
五、进修期间管理1. 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接收单位的规章制度,服从工作安排。
2.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不得擅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3. 进修人员应按时完成进修任务,积极参加各项活动,提升自身专业素养。
4. 进修期间,医院按有关规定给予生活补助。
六、进修成果转化1. 进修人员进修结束后,应将所学知识、技能应用于医院临床、科研、教学等工作。
2. 医院对进修成果进行考核,对表现突出的进修人员进行表彰和奖励。
七、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医务科负责解释。
3. 各科室应严格执行本制度,确保医院人才培养工作顺利进行。
护理人员院外进修管理规定
护理人员院外进修管理规定进修学习是在职护理人员更新知识,更新技术,提高业务水平的主要途径之一。
为了选拔优秀护士外出进修学习并充分发挥其主观能动作用,提高专科护理水平,带动新业务、新技术的推广与开展,保障进修目标的实现,推动专科护理的发展,特重新修订医院护士院外进修管理规定。
一、护士进修资质1.身体健康,热爱医院,热爱本职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卫生法律法规及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2.大专及以上学历;本科毕业工作时间≥3 年,专科毕业≥5 年,从事本专业护理≥1 年;已取得护师资格证,N2 级别护士。
3.具备带教老师资质,承担科室实习、进修、低年资护士的带教任务。
4.上年度未发生严重护理缺陷,无服务投诉记录,无三基考试不合格记录。
5.优先条件:获得各级各类表彰者;按照医院护士层级管理规定已完成轮科者;担任科室教学组长或质控组长并认真履行职责者。
二、护士进修流程1.科内每年 12 月份拟定进修计划及进修指标,符合条件者向科室书面申请。
2.科主任、护士长进行申报人员资格审查并进行选拔,确定人员名单,报护理部审核。
3.护理部组织拟参加进修护理人员三基知识考试,根据成绩选拔合格的护理人员,报学术委员会讨论通过。
4.护理部将取得进修资格的护理人员名单进行全院公示,接受监督。
5.进修人员填写正式的进修申请表,签订进修合同。
三、护士进修督导1.评估进修需求。
进修人员要与科主任、护士长共同讨论确定进修专业、主攻方向,需引进的新技术、新业务项目、进修时间等。
2.制定计划。
进修人员需拟定个人学习计划以及所进修专业要达到的水平和目标,并交护士长审核,进修期间严格执行。
3.评估进修地点。
充分了解本专业国内发展现状,根据具体情况由科室或科教科、护理部联系省内或全国本专业最好的医院,初次进修一般安排省内,再次进修国内。
同时,为提高医疗水平,更好地配合新技术、新项目的迅速开展,尽量与医生前往同一所医院进修学习。
四、护士进修后管理1.自我评价。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四篇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四篇篇一: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为了加强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引进和运用国内外先进康复技术,不断提高中心整体专业技术水平,经研究,特订立以下规定。
一、外出进修的条件1、进修项目必须与自身专业对口,符合中心业务发展规划。
2、平时工作积极认真,兢兢业业,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德医风,遵章守纪,服从管理。
3、具有中级专业技术任职资格并已获中心聘任,或已在中心工作五年以上(含五年)的初级专业技术人员,是中心的业务骨干。
4、外出进修时间一般为半年或一年,中级以下3-6个月,进修一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五年,进修半年回单位服务未满三年,均不得提出工作调动,否则,按违约责任赔偿相关费用(培训费,培训生活补贴,培训期间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终奖)。
5、原则上相同专业一年内不得外派2人进修。
6、同一职称期内或五年以内,原则上只能外出进修一次。
7、外出进修的机构原则上为省内外知名机构。
8、特殊情况需报中心领导批准。
二、外出进修的审批程序外出进修应根据中心及科室的学科建设和人才培养计划统筹安排,各科负责人于年底前制定次年度本科室人员外出进修计划,报医教科;医教科根据各科上报的计划,制订全中心外出进修计划,并报中心领导审批。
具体审批程序如下:科室制订外出进修计划(年底)填写“进修审批表”科主任签署意见医教科医教科制订中心年度外出进修计划报中心领导审批医教科落实(联系进修机构)三、外出进修的待遇和费用。
1、外出进修期间,半年以上(含半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年终考核奖享受80%,其它待遇不变,进修费按进修的机构依据当地相关部门的规定标准报销。
2、三个月以下的外出短期培训,在培训期间,月岗位绩效奖享受50%,其它待遇不变。
3、出省进修培训期间,如对方单位无法安排免费住宿,则发给进修、培训生活补贴,标准为每天50元四、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开始实行,原规定同时作废。
(附外出进修审批表)关于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学术会议及继续教育学习班的管理规定(修正稿)一、参加条件1、参加学术会议必须有专业对口或岗位需要,有与会议专业对口的交流论文。
医院外出进修管理制度
一、目的和意义为提高我院医务人员的专业水平,促进医院学科建设与发展,确保外出进修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院所有需要外出进修的医务人员。
三、进修申请与审批1. 医务人员根据个人专业发展需求,向所在科室提出进修申请,填写《外出进修申请表》。
2. 科室负责人对申请人员进行初步审核,确定是否支持其进修申请。
3. 经科室审核通过的进修申请,报医务科(护理部)审批。
4. 医务科(护理部)根据医院专业发展需要和各科室申报情况,提出初步意见,报院长办公会讨论决定。
四、进修条件1. 具有良好的医德医风,遵守医院规章制度,热爱本职工作。
2. 具备一定的专业基础,具有执业医师证书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3. 具有中级职称以上的人员可在省外进修,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4. 初级职称从事临床工作满3年以上,确因专业发展需求,由科室申报培训部,可在省内进修。
五、进修安排与监督1. 医务科(护理部)根据进修计划,安排进修人员前往进修医院。
2. 进修人员应按照进修计划,认真完成各项学习任务。
3. 医务科(护理部)定期了解进修人员的进修情况,对进修人员进行监督。
4.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应遵守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不得私自更换专业,不得无故中途停止学习。
六、进修经费与报销1. 进修费用(包括进修费、住宿费、交通费等)先由本人承担,待学习期满后,视进修完成情况,按有关规定核准报销。
2. 进修期间,进修人员按规定享受生活补助,不享受医院奖金、劳务费。
七、纪律与处罚1. 未经批准擅自外出进修者,一经发现,取消进修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2. 进修期间,违反进修医院规章制度或违反医德医风者,取消进修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3. 进修期间,无故中途停止学习或擅自更换专业者,取消进修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八、附则1. 本制度由医务科(护理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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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外出进修学习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专业技术人员外出进修学习管理工作,提高专业技术人员业务素质和医院整体医疗服务水平,完善人才梯队建设,合理、有序的安排我院专业技术人员人员外出进修学习,促进医院良性发展,特制定本规定。
一、拟选送外出进修学习者必备条件
(一)政治觉悟高,思想素质过硬。
热爱医院和本专业,思想进步,业务素质较高,能安心本专业的学习和工作,遵守医院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配合科室及医院的工作,且具备一定的培养潜质。
(二)必须具备执业资质
1、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质或相应的资格证书;
2、进修者必须具备在我院执业资质,新聘专业技术人员在试用期或执照未变更到本院时不得进修。
(三)具有相关专业中级或中级以上职称。
(四)未晋升中级职称的医务人员,原则上不派出进修学习。
但因科室或医院业务发展需要必须进修学习的人员,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书面材料推荐,经医务科审核报医院院长办公会讨论批准后可提前安排进修学习。
(五)近三年内未发生医疗事故或上年度未发生院内专家认为有明显过错的医疗纠纷者。
二、办理外出进修程序
(一)常规程序:个人申请→科室同意→医务科审核→院长办公会(分管院长)批准。
(二)长期进修(3个月以上):次年外出进修计划由各科室于本年度11月份之前提出,申请进修人员必须在本年度填写《外出进修学习人员申请表》(附件1),经科室讨论同意科主任签字后报医务科,年底由
医务科统一上报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院长办公会议批准后,按进修医院要求时间提前一周办理外出进修学习相关手续。
经医务科审核,报请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并签定《医务人员外出进修学习协议书》(附件2)后实施。
(三)短期(一般为1至3个月)进修学习或培训先由本人申请或凭会议通知,科主任签字同意并安排好科室工作,经医务科科长审核签字,分管院长、院长批准后可外出学习。
(四)专题进修(通过有计划、有目标的短期学习掌握专业技术,有利于新技术、新项目的开展)进修时间为1-3个月,进修人员在递交进修申请书时要写清拟开展的新技术项目和重点学习内容以及技术项目可行性分析报告,进修归来,一年内开展相应工作。
(五)当年进修计划因故未实施者,第二年如需进修者必须重新申报。
(六)进修单位的确定原则上由医务科统一联系安排。
经同意后也可由科室或个人联系,但必须优先考虑本省内距离近、收费低、有专业特色的单位。
三、相关规定
(一)要求进修人员拟进修医院应为国内或省内有一定知名度的三级医院及专科医院,或者是所进修学科水平在国内处于领先水平。
(二)原则上不允许跨专业、跨学科进修,确因医院或科室工作需要等原因,须经院长办公会议研究决定。
(三)进修人员必须按计划完成学习任务,按时返回单位上班。
不得随意更改进修专业、不得随意提前终止或延期进修,如确因医院或科室有特殊情况需要更改专业或提前终止、延期进修者,须经科室主任、医务科、院领导逐级批准。
(四)经医院批准的长、短期进修学习人员外出前,须到医务科签定协议,并到人事科办理外出学习相关手续。
进修学习期间费用及工资福利待遇,按医院人事科、财务科相关规定执行。
(五)进修学习期间,因违反进修医院的规章制度或医疗行为过失被进修医院退回医院者,进修费用由进修者全额承担,5年内不得提出各种形式的进修、上学和参加学术会议的申请。
(六)未履行相关审批程序,任何人不得擅自外出。
四、进修学习后管理规定
(一)进修学习结束返院后,应及时到医务科、人事科报到,办理销假相关手续,并将新的信息和学习内容以书面形式报医务科,提出改进工作的计划和措施,医务科可据情安排院内讲座。
(二)进修返院后一周内将结业证书、鉴定表复印件及书面进修总结或学术成果报告交医务科存档,否则不予报销进修学习费用,并取消下次外出进修学习机会。
(三)进修者进修回院后在临床工作中应积极开展并推行新技术、新业务。
医院将对进修回院后1到2年内开展新技术、新业务有突出贡献者给予重奖。
五、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原来相关规定与本规定不一致之处以本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