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 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汇报材料.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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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汇报材料

第一篇:《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安排,我代表市人民政府,报告《关于加快推进我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议案》(以下简称《议案》)办理情况。

一、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议案》办理工作,坚持把办理好《议案》作为自觉接受人大监督、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的重要工作来抓,加强调度协调,完善对策措施,狠抓工作落实,促进《议案》办理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加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顶层设计

1.加强组织领导。一是提高站位,明确方向。姜有为市长先后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市长办公会议,专题研究《议案》办理工作,审议相关文件,逐条研究落实意见,提出具体要求。市政府有关领导持续跟踪调度,多次召开《议案》办理工作协调会和立法工作推进会,确保《议案》办理工作在政府统一领导下高位推进。二是深入调研,摸清底数。围绕我市老年人口情况、实际需求情况、居家养老服务和设施现状等方面,组织开展了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找准问题、分析短板、理清思路,选准工作

切入点。三是树立标杆,对标先进。以居家养老服务工作开展比较好的城市为标杆和样板,注重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在推动居家养老服务方面的成功经验。先后3次到北京、南京、苏州、杭州、宁波等地进行学习考察,实地了解当地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情况、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方面的做法。

2.完善规划体系。市政府将大力发展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业、丰富养老服务和产品供给、鼓励和支持社会资本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等目标任务纳入《沈阳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沈阳振兴发展战略规划》《沈阳市健康产业发展规划(2017-2030年)》等文件中,加强对养老服务业的顶层设计。特别是按照《议案》的要求,专门研究制定了《沈阳市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实施方案(2018-2020年)》(以下简称《实施方案》),经市政府常务会议讨论通过后,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印发实施。在此基础上,陆续制定了《关于做好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工作的通知》等配套文件,为确保《实施方案》落到实处奠定了坚实基础。

(二)加快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基础设施建设

1.完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用房保障。新制定的《实施方案》,首次对我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配建标准进行刚性约束,要求新建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35平方米的标准,配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并与住宅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验收、同步交付使用;已建成居住区,按照每百户建筑面积不低于25平方米的标准,配套建设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达不到标准的要通过购置、置换、租赁等方式予以解决。同时,提升社区公共用房为老服务功能,明确已建成小区的社区公共用房40%以上面积用

于社会力量承接运营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使用。

2.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功能。在街道层面,大力推进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主要为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短期托养、助医、助餐、助浴、助洁、助行、关怀访视、生活陪伴、心理咨询和应急救援等服务。积极探索新型养老模式,浑南区浦江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嵌入式护理型养老床位模式、和平区惠万民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以助餐为主延伸社区服务模式、大东区仁爱畅晚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机构+社区+居家服务模式、大东区望花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的医养结合服务模式、于洪区五彩阳光城的地产+居家+社区+机构+医疗的养老服务综合体模式纷纷涌现,有效的满足了老年人的实际需求。目前全市已建成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48个,年底前将达到60个。在社区层面,努力改善原有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站利用率不高的状况,从今年开始将其改建为社区养老服务站,通过社会化运作方式,主要为老年人提供文化、体育、娱乐、休闲、养生、老年教育、心理慰藉等服务。年底前全市要改造完成300个社区养老服务站。

3.推进老旧小区适老化设施改造。今年5月,市委、市政府联合印发了《沈阳市2018年老旧小区改造提质试点工作方案》,在服务设施改造项目中增加了适老设施改造内容。在尊重居民意愿的前提下,具备条件的老旧小区可因地制宜做好适老化改造工作。截至目前,和平区南五经街36号、大东区永兴小区、沈北新区新兴小区、工农小区等9个老旧小区已进行了适老化无障碍设施改造。

(三)引进社会力量广泛参与

1.出台扶持政策。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运营的扶持力度。一方面,提高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的建设补贴标准。从2019开始,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建设补贴由每个50万元,调整到60万-100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建设补贴由每个10万元,调整到每个10-30万元。另一方面,增加运营补贴和连锁运营补贴。对社区居家养老服务设施进行星级评定,根据星级评定结果给予区域性居家养老服务中心5-13万元、社区养老服务站2-4万元的运营补贴。同时,鼓励连锁化、品牌化运营,对连锁运营的居家养老服务设施给予一次性补贴。

2.优化发展环境。今年7月,以市政府办公厅名义出台了《关于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提升养老服务质量的实施意见》,通过降低行业准入门槛、加大养老服务设施土地供给力度、优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健全完善养老机构规划和消防审验规定、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扶持力度等措施,全面放开养老服务市场,积极鼓励、扶持社会力量进入我市养老服务领域,打造居家养老服务健康有序的发展环境。

3.对接养老服务资源。今年以来,在继续培育、支持本地养老服务机构万佳宜康、尼特福家、四圣心源等品牌化、连锁化运营基础上,积极对接、引进外地优质为老服务资源参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目前,万科怡园、华润置地、泰康之家等养老项目已经落地。另外,与北京儆堂集、苏州协同创新以及日本日医学馆等养老服务机构对接,在运营居家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养老机构、开发老年用品、开展养老护理人才培训等方面达成了初步合作意向。

(四)加快推进医养结合发展

1.积极引导养老机构与医疗机构合作。全市202家养老机构中,有197家养老机构以开办护理院、内设医务室或与医疗机构签约等不同形式为老年人开展医疗卫生服务,占比97%。

2.建立健全医疗资源与养老机构的合作机制。鼓励医疗机构利用闲置资源开展养老服务,沈阳市安宁医院、辽宁省肿瘤医院中西医结合大东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沈河区新北站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都开设了医养结合床位,既满足了养员医疗需求,又提高了社区医疗资源使用效能。

3.积极引导医疗服务向社区、家庭延伸。惠万民居家养老服务中心与盛京华侨医院合作,打造居家养老医养结合的“伴随模式”,已经进入21个社区,直接服务老人3万多人次。蓝卡集团利用互联网+线上线下医疗服务为载体,深入社区日间照料站,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医养结合居家养老服务,2万余名老年人受益。

(五)加强养老服务人才队伍建设

1.加大养老护理员培训力度。在政策层面上,实施了养老护理人员普惠制培训,对参加养老护理培训的人员给予培训补贴和鉴定补贴,并且取消了养老服务人员普惠制培训的户籍限制,把参加培训的农村女性年龄限制放宽至55岁。仅2017年取得养老护理员资格证书的就有4098人(其中,初级证书647人,中级证书3392人,高级证书59人)。

2.加强医养结合人才培养。通过在辽宁中置盛京老年病医院、沈阳市德济医院等7个医院进行试点,培育医养结合养老护理骨干人才队伍。市卫计委与沈阳医学院签署协议,成立了医养结合人才培训中心,今年以来,已经培训2批,共200余名医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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