种子生产经营法律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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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常规品种的品系种子 质量要符合原种标准,杂交组合的种子质量要达 到一级标准
•每个品种在审定前必须参加国家或省级统一组织的 在同一生态型区不少于两个生产周期的区域试验和 一个生产周期的生产试验
•全国品种区域试验是在全国农作物品种审定委员会的指导下 ,由全国农业推广服务中心良种繁育处具体负责,组织跨省进 行 •省级(直辖市、自治区)的品种区域试验是在省级农作物品 种审定委员会的指导下,又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种子管 理站(局)的品种管理站(局)的品种管理科或良种繁育科具 体负责,在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区域范围内组织实施
•(4)经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 员2名以上,专业种子生产技术人员3名以上
•二. 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的条件
•农作物种子经营许可证实行分级审批发放制度 •1.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 业应达到的要求如下:
•(1)申请注册资金500万元以上;
•(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仪器达到一般种子 质量检验机构的标准,有2名以上经过省级以上农业行政 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员;
种子生产经营法律法规
2020年6月5日星期五
第一节 种子企业准入
• 由于我国种子产业仍处于起步阶段,种子管理中仍存在很多问题
•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要严格按照法定 条件办理Hale Waihona Puke Baidu子企业证照,加强对种子经营者的管理;同时,要 消除影响种子市场公平竞争的制度障碍,促进种子企业公平竞 争•企业要进入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行业,首先要获得种子生产
•主要农作物新品种实行强制性审定,而非主要农作物新品 种可自愿申请参加审定,也可以不参加品种审定
•品种审定就是根据品种区域试验结果和生产试验的结果 ,品种审定委员会对参试品种(系)科学、公正、及时地 进行审查、定名的过程
•实行主要农作物品种审定制度的意义:
•可以加强主要农作物的品种管理,有计划因地制宜地推广 良种,加强育种成果的转化和利用,避免盲目引种和不良播 种材料的扩散,是实现生产用种良种化、品种布局区域化和 合理使用优良品种的必要措施
•(3)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于 200万美元,其他农作物种子企业的注册资本不低 于50万美元; •(4)设立粮、棉、油作物种子企业,中方投资比例 应大于50%
•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生产商品种子,应按有关 规定于播种前1个月,向生产所在地省级农业行政主 管部门申请领取《农作物种子生产许可证》
•二. 品种区域性试验
•品种区域化试验是由有关种子管理部门组织的、在一定的 自然区域内(全国或本省范围)的多点、多年的品种比较 试验,也是新品种选育与良种推广的承前启后的中间环节 ,为品种审定和品种布局区域化提供主要依据
•1. 区域试验的组织体系
•目前我国主要农作物品种实行国家和省(直辖市、自治区 )两级区域试验制度
•除符合我国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和我国种 子产业政策外,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应具备 如下条件:
•(1)申请设立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中方应是具备 农作物种子生产经营资格并经过其主管部门审核同意的企 业;外方应是具有较高的科研育种、种子生产技术和企业 管理水平,有良好的信誉 •(2)能够引进或采用国外优良品种(种质资源) 、先进 种子技术和设备
•(1)申请注资金300万元以上;
•(2)有育种机构及相应的育种条件; •(3)自有品种的种子销售量占总销售量的50%以上; •(4)有稳定的种子繁育基地; •(5)有加工成套设备; •(6)检验仪器设备符合部级种子检验机构的标准,有5名 以上经过省级以上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种子检验人 员•;(7)有相对稳定的销售网络
许可和种子经营许可,然后凭借种子经营许可证到工商行政管 理机关申请办理营业执照
•一. 种子企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的条件
•种子企业申请领取种子生产许可证除应具备《种子 法》第二十一条规定的条件外,还要达到如下要求 :•(1)生产常规种子(含原种)和杂交亲本种子的,注册
资金100万元以上;生产杂交种子的,注册资金500万元以 上•(;2)有种子晒场500m2以上或者有种子烘干设备; •(3)有必要的仓储设施;
第二节 品种准入
•一. 植物新品种审定与登记
•主要农作物品种和主要林木品种在推广应用前应当通 过国家级或省级审定,并由相应管理部门发布公告
•《种子法》中明确规定我国主要农作物范围为稻、小麦、玉 米、棉花和大豆5种作物,农业部又增加油菜和马铃薯2种作物 ,各省、自治区和直辖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可再确定1-2种农 作物为主要农作物,予以公布并报农业部备案
•(3)有成套的种子加工设备和1名以上种子加工技术人员
•2. 申请领取主要农作物杂交种子以外的种子经营 许可证的企业应达到的要求如下:
•(1)申请注册资金100万元以上;
•(2)有能够满足检验需要的检验室和必要的检验仪器, 有1名以上经过省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考核合格的检验人员
;•3. 申请领取从事种子进出口业务的种子经营许可 证的企业,申请注册资金1000万元以上 •4. 申请领取自选自营种子经营许可证的企业应达到 的要求如下:
•5. 对专门经营不再分装的包装种子的单位或个人 ,或者受具有种子经营许可证的种子经营者以书 面委托代销其种子的,可以不办理种子经营许可
证 •三. 外商投资农作物种子企业的条件
•外商以中外合资、合作开发等形式组建的企业可以投 资生产经营农作物种子,暂时不允许设立外商投资经营 销售型农作物种子企业和外商独资农作物种子企业
•市、县级一般不单独组织区域试验
•参加全国区域试验的品种一般由各省级种子管理部门根据 本省的区域试验结果推荐产生并统一向国家农业技术推广 服务中心良种繁育处提出申请
•参加省级区域试验的品种,一般由各育种单位或个人直接 向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种子管理站(局)的品种管 理科或良种管理科申报 •申请参加区域试验的品种(系),必须有两年以上育种单 位的品种比较试验结果,性状表现稳定,比对照品种增产 显著,达到10%以上,或抗性强,品质优良,或在成熟期 等方面具有特殊优良性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