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法律法规讲义(ppt 50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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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4年8月27日16:43,谢谢你的信 任。
2004年9月7日14:01,我还需要六 千,如果多了百度文库退回给你。
2004年9月15日11:01,我想我会尽 快归还你的。”
那1.1万元究竟是“借款” 还是“还款”呢?
杨先生和韩小姐各执一 词,且都没有借条或收据, 法官是否会采纳杨先生提 供的短信证据呢?
判决结果
依据2005年4月1日起施行的《中 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中的规定,
法院经过对这些短信息生成、储存、传
递数据电文方法的可靠性;保持内容完
整性方法的可靠性;用以鉴别发件人方 法的可靠性进行审查,最后于2005年8 月12日下午,法院认定了这些手机短信 的证据效力,从而认定这笔钱属于“借 款”,一审判决韩小姐在7日内如数归 还。
数据电文发送地点
与接收地点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二条的 规定与我国合同法的规定基本上是一 致的,合同法第三十四条规定,采用 数据电文形式订立合同的,收件人的 主营业地为合同成立的地点;没有主 营业地的,其经常居住地为合同成立 的地点。
思考: 《电子签名法》的实 施有何不足之处?
电子签名法的实施 存在不足之处
我国《电子签名法》还借鉴了联合国电子商务示
范法和有关国家、地区的法律,规定符合下列条件的 数据电文视为满足法律、法规规定的文件保存要求:
1.能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查用。 2.数据电文的格式与其生成、发送或者接收时 的格式相同,或者格式不相同但是能够准确表现原来 生成、发送或者接收的内容。该项条件是要求数据电 文按照其原始格式保存。 3.能够识别数据电文的发件人、收件人以及发 送、接收的时间。即原始的数据电文在形成时的一些 重要信息,也应该保存。
1.能够有效地表现所载内容并可供随时调取 查用。即数据电文所要表达的内容能够通过某种 形式表现出来,令所有人都可以识读,即数据电 文应当具有可读性。另外,数据电文的内容应当 是固定的,能够在一定的时间内稳定存续,在需 要的时候可以重复展示,供当事人随时查阅。
2.能够可靠地保证自最终形成时起,内容保 持完整、未被更改。
多问题,如: 相应的法律衔接; 电子认证服务机构运营规范; 免责问题; 诉讼管辖等等。 尚需大量配套规章和司法解释来补充完
善,电子签名法的实施仍需要一个过程。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如何?
电子签名的法律效力
因为电子交易中的文件是通过数据电文的发 送、交换、传输、储存来形成的,没有书面载体。 从传统法律的角度来看,电子文件显然不能满足书 面形式的要求。这无疑限制了电子商务对某些商务 领域的进入,阻碍了电子商务的发展。

因2005年4月出台的《电子签名法》
首次用于此案庭审,此案被称为《电子
• 什么是电子签名?
联合国《电子签名示范法》规定: “本法所称电子签名,是指在数据电文 中,用电子形式所含的或在逻辑上与该 数据电文有联系的,用于识别签名人的 身份和表明签名人认可该数据电文内容 的数据。”
欧盟《电子签名指令》,日本《电 子签名与认证服务法》,美国《国际国 内商务电子签名法》等也都对电子签名 做了相类似的定义。
我国于2005年4月1日起施 行的《电子签名法》,从立法上 对电子签名相关问题做出了具体 规定,从此电子签名将和手写签 名、“盖红印”等传统凭证有相 同的法律效力,这意味着在网上 通行有了“身份证”。
根据我国《电子签名法》的规定,电 子签名是指数据电文中以电子形式所含、 所附用于识别签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 可其中内容的数据。
数据电文发送时间
与接收时间
我国《电子商务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 款是关于数据电文发送时间和接收时间的规定, 与《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是一致的。
合同法第十六条规定“采用数据电文形式订 立合同,收件人指定特定系统接收数据电文的, 该数据电文进入该特定系统的时间,视为到达时 间;未指定特定系统的,该数据电文进入收件人 的任何系统的首次时间,视为到达时间。”
通俗地说,电子签名包括用于识别签 名人身份并表明签名人认可其中内容的程 序或者符号,声音等数据。
在电子交易过程中,文件是通过数据 电文的发送,交换,传输,储存而形成的, 没有有形介质,这就需要通过一种技术手 段来识别交易当事人,保证交易安全,以 达到与传统手写签名相同的功能。
思考: 电子签名有何用处?
电子商务法
第四章 电子签名与电子认证
法律法规
一、电子签名法
课前案例
2004年8月27日和9月7日,杨先生的 朋友韩小姐通过手机短信分别向他借款 5000元、6000元,他如数汇去。9月14日, 韩小姐第三次向他借款,被他拒绝,并向 其提出还款要求,韩没有归还。于是,他 起诉至法院。
但25岁的韩小姐称,这笔钱是她2004 年初借给杨先生的,杨不过是还钱。
1.谁来颁发电子签名?
2.谁来给电子签名做鉴定?
3.哪家法院有管辖权?
谁来颁发电子签名?
在两个人都没有借条或收据的情况下, 杨先生把他的飞利浦手机上的短信作为证 据提交给法院。
该手机存有十几条来自139117373** 的短信息:
2004年8月27日15:05,那就借点资 金援助吧。
2004年8月27日15:08,你真给啊? 你不怕我骗你啊。
2004年8月27日15:13,你怎么这么 实在!我需要五千……你要是资助就得汇到 我卡里!
电子签名的用途
一、证明文件的来源,识别签名人; 二、表明签名人对文件内容的确认; 三、构成签名人对文件内容正确性和完整
性负责的根据。 电子签名与传统商务活动中的签名
盖章作用相同,具有同样的法律效力。
虽然我国《电子签名法》确认了电子签 名签署的电子文件具有与传统签字盖章的纸 质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 但实施中还有很
联合国《电子商务示范法》规定,如法律要求 信息须采用书面形式,则假若一项数据电文所含信 息可以调取以备日后查用,则满足了该项要求。不 得仅仅以某项信息采用数据电文形式为理由而否定 其法律效力、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我国《电子签名法》借鉴了联合国《电子商
务示范法》,根据该法规定,视为满足法律、法 规要求的书面形式的数据电文应当具备两个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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