车站运作规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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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NDYJ

南京地下铁道有限责任公司

运营分公司技术文本

Q/NDYJ-Ⅱ-09·013-2010·A 车站运作规则

2010—01—31发布 2010—04—01实施

南京地铁运营分公司发布

目录

1 范围……………………………………………………………………………………………

2 参考文本………………………………………………………………………………………

3 定义……………………………………………………………………………………………

4 车站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5 车站管理………………………………………………………………………………………

6 行车组织工作…………………………………………………………………………………

7 车站设备操作…………………………………………………………………………………

8 设备维修施工的规定…………………………………………………………………………

附录A 车站工作人员签到簿 (38)

附录B 值班站长日志 (39)

附录C 车站钥匙借出登记簿 (41)

附录D车站施工登记表 (42)

附录E 收文登记簿 (43)

附录F 车站、防火巡查记录 (44)

附录G 调度命令登记簿 (45)

附录H 行车日志 (46)

附录I 设备故障登记簿 (47)

附录J 车站边门登记簿 (48)

附录K 手摇把使用登记簿 (49)

附录L 消防(控制室)值班记录簿 (50)

附录M 客运值班员交接班簿 (51)

附录N 挤岔显示(单副道岔左右位长闪)处理程序 (52)

附录O 尖轨不密贴(显示左位或右位短闪)处理程序 (53)

附录P 轨道(道岔)区段物理占用处理程序 (54)

附录Q 轨道电路逻辑占用处理程序 (55)

附加说明 (56)

车站运作规则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南京地铁站务人员对客运和行车设备、设施使用的作业标准。

本标准适用于车站的站长、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保安的工作。

2 参考文本

《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第6号公告

《行车组织规则》

《施工检修管理办法》

《乘客服务标准》

《机电和自动化设备操作规程》

3 定义

见《行车组织规则》 Q/NDYJ-Ⅰ-09·001-2010·A中附录。

4 车站各岗位职责及工作标准

4.1 车站层级管理框架见下图1

图1 车站层级管理框架

4.1.1 在正常情况下车站实行层级负责制,由上至下顺序依次为:站长、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与保安。信息汇报实行逐级汇报,由下至上顺序依次为:保安与售检票员、值班员、值班站长、站务工长、站长。

4.1.2 车站站长负责协调驻站人员的工作。

4.2 车站层级管理

4.2.1 车站各层级人员均有的管理权限、范围

车站管理地域范围:车站内部、站外风亭、出入口外5米范围内。

4.2.2 站长管理权限、范围

4.2.2.1 站长代表地铁在车站行使属地管理权,全面负责站区的现场管理,负责本站的消防、安全、治安、服务、行车、施工、票务和人事等工作,直接控制车站的运作及其系统运行。根据上级的要求计划、组织、指挥、控制、协调日常工作,开展各岗位工作考评。

站长负责对车站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保安进行日常行政管理;对车站保洁工作质量进行考核;对设备维修人员、商铺人员、施工人员等在站内工作的人员进行监督管理。

站务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

站长对所辖站区的员工有岗位调整权、监督考核权和晋升推荐权,对车站员工奖金按考核规定进行拉差分配。

4.2.3 站务工长管理权限、范围

4.2.3.1 负责全站的行车施工、客运管理、乘客服务、事故处理、员工管理、班组管理、安全管理、员工培训;

对车站的值班站长、值班员、售检票员、保洁、保安、商铺人员、施工人员等在站内工作的人员进行管理。

做好车站工作任务的计划、分解、总结、上报等工作,对站务中心的工作有建议权。

4.2.4 值班站长管理权限、范围

值班站长对车站违章、违纪员工和危及行车安全、设备安全、乘客人身安全的行为有临时处理和考核权。

4.2.4.3 负责本班内各岗位员工的工作安排和管理。

4.2.4.4 站务工长不在车站时,履行站长的工作职责。

4.2.5 值班员管理权限、范围

执行公司、部、站务中心的有关规章制度。

对车站现金收益、票务、行车、设备运行安全负责。

4.2.6 售检票员/保安管理权限、范围

4.3 站内各单位的合作关系

4.3.1 车站常驻人员有保洁、地铁公安、银行、商铺及设施维修人员。

4.3.2 站内各单位间的工作协调

车站成立以站长为组长,警务站负责人为副组长,各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综治小组。综治小组每月至少组织一次会议,解决、协调车站内的治安等工作。

4.3.3 站务与各单位人员工作合作

综治小组成员相互通报相关信息。尤其在重大节假日前,站务应将有关行车方案及站内客运应急方案、大客流运输组织方案通报各部门;

定期组织各部门参加消防检查或应急与紧急疏散演练;

车站站长、站务工长、值班站长可调动检修人员、保洁、外部门维修人员,参与车站特殊情况下的客运组织及大客流应急处理。

4.4 车站各岗位职责

4.4.1 站长负责全站的行车施工、客运管理、乘客服务、事故处理、员工管理、班组管理、安全管理、员工培训等工作。站务工长受站长委托对以上各项日常工作负责,两者对以下工作具有相同的职责:

乘客服务

a) 监督车站乘客服务工作,为乘客提供优质服务;

b) 处理乘客投诉、来信、来访及乘客纠纷;

c) 汇总服务案例、服务技巧,提高员工服务质量,进行服务培训。

事故处理

a) 车站发生事故时担任事故处理主任工作,在事故处理主任的职权未移交前,全权、全

程负责站内的事故处理工作;

b) 组织相关员工处理事故,尽快恢复正常运营;

c) 及时向行调及站务中心报告事故处理情况。

a) 确保车站行车、施工、票务、消防、治安、人身安全和所辖设备设施运行安全;

b) 必要时进行人潮控制;

c) 处理违反《南京市轨道交通管理条例》的行为;

d) 进行车站日常安全检查、消防检查;

e) 每月进行安全教育、总结;

f) 检查车站安全隐患并落实整改。

4.4.2 车站站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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