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州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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柳州市2018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做好2018年度柳州市地质灾害防治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地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国务院第394号令)要求,结合《柳州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的意见》(柳政发〔2012〕75号)、《柳州市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我市地质灾害现状及2018年地质灾害发生和发展趋势等,制定本方案。
一、2017年地质灾害概况
2017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313起(其中滑坡132起,崩塌176起,泥石流1起,地面塌陷4起),造成8人死亡,16人受伤,直接经济损失1609.48万元。与2016年相比灾害发生次数增加272起,死亡人数增加7人,受伤人数减少7人,直接经济损失增加1104.34万元。年内成功避险7起地质灾害,避免人员伤亡119人,避免直接经济损失37.5万元。
2017年地质灾害主要分布在三江县、融安县、融水县,灾害种类以崩塌和滑坡为主,少量为地面塌陷和泥石流;连续强降雨为主要引发因素,灾前征兆不明显,突发性强,破坏性较大;全年由降雨和岩土体风化等自然因素为主引发的地质灾害占98%,不合理切坡建房等人为因素引发的占2%;汛期强降雨期间为灾害主发时段,发生地质灾害占99%,非汛期占1%。造成人员伤亡的灾害类型主要是降雨引发的崩塌、滑坡。与2016年相比2017年主汛期以自然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发生比例明显增多,非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比例和人为因素引发的地质灾害比例均有所减少。
二、2018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2018年降雨趋势预测。根据柳州气象台柳州市2018年年度气候趋势预测,预计2018年柳州市全市年总降水量1500~2000毫米,较常年略偏多(常年平均值1548.9毫米)具体预测如下:
1. 年总降水量预测
预计2018年总降水量大部1500~2000毫米,与常年相比,偏多1~3成。
2. 季雨量预测
预计柳州市2018年1~3月总降雨量偏少1~3成,4~6月总降雨量偏多1~2成;7~9月总降雨量偏多1~3成;10~12月总降雨量偏少1~2成。大暴雨、强对流等极端天气可能集中频发,引发局部地区发生群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根据近年来柳州市地质灾害发生的情况结合地质环境条件及气象等因素预测,2018年我市地质灾害灾种类型与分布不会发生明显变化,由降雨等自然因素引发的崩塌(特别是岩崩)、滑坡仍为主要灾种,人为因素引发的崩塌、滑坡、地面塌陷等地质灾害随着在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的不合理切坡或陡坡修路建房等人类工程活动的增多而有所增加。总体预测2018年度我市地质灾害将会呈现点多、范围大、规模小,局部地区可能加重的趋势,发生的数量与危害程度可能接近2017年。
三、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及防范区域
(一)重点防范期。每年的主汛期(5~9月份)是我市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期间的降雨量占全年降雨量的80%以上,特别是台风、暴雨引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常常在此时段发生。崩塌、滑坡、泥石流灾害的发生多数与大暴雨同步,雨后3天及洪水消退期间同样是崩塌及滑坡灾害的高发时段。在主汛期中的6~8月份,是强降雨集中期,也是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地面塌陷地质灾害的重点防范期为9月至次年1月,但是在地面塌陷易发区和岩溶发育区全年均有可能发生地面塌陷和地面沉降地质灾害,原有的地面塌陷危险点也可能加剧或引发新的地面塌陷,应加强防范。
(二)重点防范区域。根据以往地质灾害发生的时空分布和灾害损失程度,以受地质灾害影响的城镇、人口密集区、厂矿、工业区和重点工程项目建设区为地质灾害防治重点,全市划分出12个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
1. 市区崩塌、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柳州市市区南部的峰丛孤峰山体,以及三门江、沙塘镇至洛埠镇一带;
2. 市区地面塌陷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柳州市太阳村谷地、沙塘盆地、莲花村至鸡喇、罐头厂、大桥一带;
3. 柳江县东部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柳江县里雍、白沙一带;
4. 鹿寨县东部、北部和中部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鹿寨县四排、寨沙、拉沟、龙江、黄冕一带;
5. 鹿寨县平山、中渡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鹿寨县平山、中渡、大门一带;
6. 融安县北部滑坡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安县雅瑶、大将、板榄;
7. 融安县城及桥板至泗顶地面塌陷、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安县长安、泗顶、桥板一带;
8. 融水县城及融江沿岸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城及融江沿岸;
9. 融水县西北部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杆洞、同练、滚贝、汪洞、三防一带;
10. 融水县洞头、元宝山、香粉、安锤崩塌、泥石流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洞头、安太、元宝山、香粉、安锤一带;
11. 融水县北部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融水县大浪、白云、红水、拱洞、大年一带;
12. 三江县古宜、斗江、程村滑坡、崩塌重点防治区,分布于三江县古宜、周坪、程村、斗江、林溪、八江等乡镇。
(三)防治重点对象。地质灾害易发区内由于建房、修路和施工开挖、堆土等人为活动,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局部地段容易引发崩塌、滑坡等地质灾害,应当全年加强防范。山区学校、旅游景区(点)、城镇、村庄、医院、集市、厂矿、水库、矿山、采石场、工棚等人员聚集区,以及重要基础设施周边,还有铁路、公路等交通干线沿线和在建公路和铁路、水利等重要工程建设活动区域等为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对象。
(四)重点防范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根据地质
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活动表现等情况,将柳州市南站街道办事处大鹅山等119处地质灾害隐患点(见附件1)和153处地质灾害易发区(见附件2)列为柳州市2018年重点预防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其中地质灾害隐患点涉及约4万余人及5亿元财产的安全,地质灾害易发区涉及11多万名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未列入本方案的其它地质灾害隐患点和易发区,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在各地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中部署防范工作。
四、地质灾害防治措施
(一)加强领导,强化各级人民政府的地质灾害防治主体责任。各级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领导,主要负责人对本地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负具体责任。要充分认识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保证领导到位、人员到位、措施到位、资金到位。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社会广泛参与”的原则,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建立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预警预报、监测巡查、隐患排查制度,形成组织健全、责任到人、全面覆盖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网络。要将地质灾害易发区管理、重大地质灾害隐患治理、群测群防、地质灾害调查及防治科研等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建立一个稳定的投入保障机制。同时,各县(区)人民政府要进一步巩固地质灾害防治高标准“十有县”建设成果。按照国土资源部“有制度、有机构、有经费、有预警、有监测、有评估、有避让、有宣传、有演练、有效果”十个标准要求开展自查工作,进一步完善各项建设内容,提高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水平。
(二)群测群防,积极开展地质灾害隐患排查巡查。各地要坚持汛前排查、汛中检查、汛后核查及汛期值班、灾情险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