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浓缩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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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分区和陈列管理制度(浓缩版)
1、目的:根据GB/T19221《农副产品绿色零售市场》和浙江省、杭州市有关
划行归市等相应标准,为加强绿色市场的商品分区陈列管理,以利于食品
安全与卫生管理和商品的整齐划一的有序性,特制订本制度
2、分区经营规则和要求:
2.1将蔬菜、肉类、家禽、水产品、粮油、干货等农产品按大区分区设置摊位
并标示,以达到统一的“划行归市”效果。极个别无法分大区的,应在大
区内分柜销售
2.2冷冻品与非冷冻品分区或分列,
2.3生鲜品和熟食品分区;烧烤食品和熟食品置于透明玻璃柜中陈列销售:鲜
活动物在网(笼)内专人专区销售,井与主销区设有隔离带(禁止销售保
护类动物)。品牌专柜、独立包厢在室内,要有独立的门锁、洗涤、排污、
防菌、防虫系统功能净菜、冷鲜肉用低温展示柜分开陈列。家禽销售区
和宰杀间必须分鸡、鸭隔离作业一禁止销售死禽,禁止外来禽到本市场宰杀。
2.4包装食品和无包装食品分列。
2.5经认证的产品及转基因食品的销售专区应单独设立,明确标示,并在专区
内接商品种类分区或分柜(架)陈列。
2.6应单独设立净菜、包装蔬菜销售专区。市场推广引进净菜专柜上市。外地
来杭州设摊开联锁店应鼓励特优品牌产品。
2.7单独设立冷却间、分割肉、小包装内销售专区(不能与生鲜肉混销).市
场鼓励销售冷却肉(冷鲜肉)、分割肉、小包装肉。
3、商品陈列规则和要求:
3.1商品须陈列整齐(齐头尾成直线)、明码标价;必须放在不锈钢护栏内。
3.2特色商品须挂牌销售,标明商品产地和质量等级。禁止假冒仿冒地方品牌。
3.3鼓励生鲜肉类、成腿腌腊品吊挂销售,禁止放在不卫生的有毒有害物品上。
3.4蔬果娄上柜前应进行清泥、除老叶、修剪等洁净处理。
3.5冷鲜肉、冷却肉必须在低温展示柜中存放销售。
3.6鲜活水产品应置于独立的畜养池中陈列销售。用水和排水要畅通。
3.7烧烤和熟食品陈列应保持与顾客相对隔离状态,尽量使用托盘陈列,建设
覆盖保鲜艟;即食品中的卤食、腌菜类应放在陶瓷、玻璃容器陈列;凡
涉及酸碱冰冻品的食品如湿咸菜、冰禽、冰肉、腌腊品等要放在糖瓷、不
锈钢托盘内,面食、糕点等必须包装后销售;散装干点、蜜饯等也应由营
业员装袋、秤重、包装后销售。
3.8豆制品者为防腐败和卫生需要,建议放在低温柜中保鲜。
3.9营业户必须使用市场统一指定的可降解塑料包装袋或食品袋中。
310市场楼层管理员应每天巡查各娄食品的过期、变质等情况,重点检查即食熟食、半成品的质量卫生状况,及时清退变质食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