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货 关于PPP,看这一篇文章就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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干货|关于PPP,看这一篇文章就够了
2014-12-21智信信托圈
圈阅:PPP模式下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较融资平台模式最大的变化在于以股权、
新型债券品种为主的直接融资将取代以平台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加上政府主流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亦属直接融资范畴,政府融资将开启直接融资的大时代!
作者:海通证券姜超、李宁、朱征星
来源:识局
今年以来PPP热度直线上升,被政府视作打破政府垄断和地方债务坚冰的子弹,这颗子弹离设定的目标还剩几步之遥?PPP模式如何运作?对债券市场又有何影响?本文试图回答以上问题。
PPP公私合营提供公共产品。PPP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是广义PPP,包括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等多种运作模式。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但此次推广也并非“往事重提”,而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5个阶段和3波高潮。14年以来,中央到地方均推出大量PPP项目,PPP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政府也强力支持,预计将迎来新一波高潮。
PPP模式不增加政府债务获财政部力推。第一,城镇化建设和基建投资带来巨量融资需求,而土地财政却难以为继,信贷刺激的老路也被证明遗患无穷。第二,PPP模式不增加地方政府债务,有利于缓解地方债务压力,降低系统性风险。PPP的一般流程。PPP运作形式包括O&M,BOT,TOT,BOO等多种类型,由收费定价机制、项目投资收益水平、风险分配基本框架、改扩建需求和期满处置等因素决定。其中项目的设计、建造、财务和运营维护等商业风险由社会资本承担,而法律、政策和最低需求等风险由政府承担,不可抗力等风险由政府和社会资本合理共担。财政部门对项目的评估采取物有所值(VFM)评价方法,其本质是比较采用PPP与否两种情况下所需成本净现值的大小,若成本净现值更低,则适合采用。目前的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集中在以“使用者付费”为特征的经营性项目。预计初期将以轨道交通、污水垃圾处理、供水供电等适合市场化经营的存量和新建项目为主。
2015年PPP的最大空间可达2.1万亿。基建投资仍是15年稳增长重要抓手,预计基建投资增速维持在14年20%左右的高水平。根据基建投资与政府融资需求的关系,预计15年地方政府总融资需求约2.7万亿。15年实行积极财政政策,预计目标赤字率升至2.5%,而GDP增长率降至7%,故总财政赤字约1.63万亿。扣除中央财政赤字后,预计新发地方债规模升至7327亿,考虑到期量1714亿,新增地方债规模约5613亿。据此可得PPP模式下融资规模约2.1万亿。
PPP模式将取代融资平台模式。第一,股债顺势而上,迈入直接融资大时代。PPP模式下可通过多种融资方式筹集资金,较融资平台模式最大的变化在于以股权、新型债券品种为主的直接融资将取代以平台贷款为主的间接融资。加之政府主流的一般债券、专项债券亦属直接融资范畴,政府融资将开启直接融资的大时代!就股权而言,公私合营项目公司形式将撬动巨量社会资本,以参股的形式为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就债权而言,债券品种将会丰富,项目收益债和资产证券化供给有望放量。第二,PPP项目公司或将化身为新一代“融资平台”。43号文一声令下,融资平台将慢慢退出历史舞台。PPP模式或将成为融资平台转型的方向,PPP模式下的项目公司或将成为新型的“融资平台”。政府债券的发行受到赤字率的约束,债务的扩张还得依靠“外部融资实体”,地方政府可依靠PPP模式下的经营主体继续融资,所不同的只是企业和项目的信用取代了政府的隐性担保。第三,降低地方政府债务系统性风险。PPP将促进地方政府举债规范化,提高透明度;PPP推行的关键在于地方政府的契约精神,较高的信用将是采用PPP融资的必要条件,这将倒逼政府维持自身信用程度;当前财政部力推PPP的主要原因之一便在于化解地方政府债务危机,示范项目以存量项目为主,利于缓解存量债务压力。
PPP快速发展仍需破除诸多瓶颈。第一,我国当前缺乏一套针对PPP的完整的法律法规体系,现有法规法律效力不高,《特许经营法》短期内仍无法出台。第二,财政部与发改委本位博弈,缺乏统一监管机制。两部门均有意统筹规划PPP 项目,对于PPP的理解大致相同,但在不少细节上仍有出入,一定程度上会让参与者无所适从,不利于PPP项目的开展与推进。第三,契约精神至关重要。PPP项目失败的案例中,很多是由于政府违背承诺而致合作方利益受损。我国要实现从“大政府,小市场”到“小政府,大市场”的转变仍有漫漫长路。
正文:
1. 什么是PPP?
PPP(Public-Private-Partnership),即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模式,指的是政府与社会资本通过合作来提供公共品或服务的一种方式。
广义的PPP是指公共部门与私营部门为提供公共产品或服务而建立的各种合作关系,具体可分为外包、特许经营和私有化三类。狭义PPP仅指政府与私营部门以合资组建公司的形式展开合作,共享收益,共担风险。我国推广的PPP项目运作形式包括O&M,MC,BOT,TOT,ROT,BOO等多种类型,可见我国官方的PPP应为广义PPP。
PPP通常以政府和社会资本签订合同的形式来实现,按照社会资本承担的风险大小和介入的程度高低,合同类型可分为服务合同、管理合同、租赁合同、特许经营权合同等。特许经营权合同中,社会资本在合同期内承担设计、建设、运营、维护基础设施等大部分工作,通过“使用者付费”及必要的“政府付费”获得合理投资回报。我国目前大力推广的PPP模式正是以基于特许经营权合同为主。
2. PPP在中国有怎样的发展历程?
PPP在中国并非新鲜事物,但此次推广也并非“往事重提”,而是“旧瓶装新酒”。改革开放至今,PPP在我国已经历了5个阶段和3波高潮。
第一阶段:探索阶段(1984-1993)。改革开放以来,外资大规模进入中国,一部分外资尝试进入公用事业和基础设施领域。地方政府开始与投资者签订协议,合作进行基础设施建设,本质上就是PPP。但当时尚未引起国家层面的关注,无相应政策和规章,地方政府与投资者都是在探索中前进。这一阶段代表性的项目有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广州白天鹅饭店和北京国际饭店等,其中深圳沙角B电厂BOT项目被认为我国真正意义上的第一个BOT项目。
第二阶段:小规模试点阶段(1994-2002)。与探索阶段无政府部门牵头状况不同的是,该阶段试点工作由国家计委(现“发改委”)有组织地推进,也掀起了第一波PPP高潮。国家计委选取了5个BOT试点项目:合肥王小郢污水TOT项目、兰州自来水股权转让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北京亦庄燃气BOT项目、北京房山长阳新城项目,其中来宾B电厂项目也被认为是我国第一个PPP试点项目。
第三阶段:推广试点阶段(2003-2008)。02年十六大提出在更大程度上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03年十六届三中全会提出让民营资本进入公共领域,04年建设部(现“住建部”)出台《市政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为PPP项目开展确立法律法规依据。政策东风下,各地推出大批PPP试点项目,掀起了PPP第二波高潮。该阶段外企、民企、国企等社会资本均积极参与,污水处理项目较多,也有自来水、地铁、新城、开发区、燃气、路桥项目。第一个被官方广泛推广的PPP项目——北京地铁四号线项目也于这一阶段诞生。
第四阶段:短暂停滞阶段(2009-2012)。随着四万亿经济刺激政策的推出,地方政府基础设施建设投资高速增长,城镇化程度大幅提高,但PPP模式在此阶段却停滞不前,主要原因在于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发展壮大,平台贷款、城投债等规模激增为地方政府提供了充足的资金,PPP发展进入短暂的停滞阶段。
第五阶段:发展新阶段(2013年至今)。十八大提出“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发挥决定性作用”,13年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就PPP作专题报告,肯定PPP模式在改善国家治理、转变政府职能、促进城镇化等方面的重要作用。14年以来,中央到地方均推出大量PPP项目,PPP进入了发展的新阶段,并掀起第三波高潮。以前的PPP更多以BT、BOT等为主,政府仍是主要的投资者和风险收益主体,此轮则强调社会资本与政府共享利益、共担风险,PPP立法有望很快推出,制度配套上也更为完善。
3. 当前为何要大力推广PP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