输血前评估输血后评价管理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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输血前评估输血后评价管理程序
(一)目的
为规范临床医师输血前对患者的评估,确保在正确的时间将正确的血液输注给正确的患者,依据《医疗机构临床用血管理办法》和《临床输血技术规范》制定本程序。
(二)适用范围
适用于医疗机构临床医师在输血治疗前对患者的评估。
(三)职责
1、临床医师
(1)对患者的临床表现和实验室检查结果仔细评估,决定是否需要输血及输何种血液成分。
(2)每一位患者在输血情况进行详细记录,对临床输血后效果进行评价。
(3)合理、科学、安全用血。
2、临床输血管理委员会
(1)对临床医师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评价,进行监督检查及培训。
3、输血科
(1)配合临床输血管理委员和临床医师进行输血前评估和输血后评价。
(2)指导临床合理、科学、安全用血。
(四)输血前评估管理程序
评估输血的必要性需要综合分析诸多因素和临床特征。血红蛋白(Hb)和血细胞比容(Hct)值最客观,但不是决定输血的最好指标。贫血原因(急性失血、慢性贫血或溶血)、患者心肺功能和组织供氧情况、患者对贫血的耐受力等因素对判断是否输血更有价值。
1、在决定输血之前临床医师应问自己下列10个问题
(1)输血的目的是什么?
(2)能否减少出血以降低患者的输血需求?
(3)是否应先给予其他治疗?
(4)该患者是否具有输血的临床指征或者实验室指征?
(5)输血传播艾滋病、肝炎、梅毒等疾病的风险如何?
(6)给该患者输血是否利大于弊?
(7)当无法及时获得血液时,有何其他治疗措施?
(8)是否具有经验丰富的医师负责监护输血患者,并能在发生输血不良反应时迅速处理?
(9)是否已将输血决定及理由写入病程记录和输血申请单?
(10)如果患者是自己或自己的孩子,在此情况下,是否接受输血?
2、输血评估项目及内容见表1
是纠正凝血功能障碍。除此以外均为不合理输血。
4、输血指征应根据《临床输血技术规范》附件三“手术及创伤输血指南”及附件四“内科输血指南”的要求严格掌握输血指征。
(1)红细胞(>14岁的成人标准)
1)内科:
a、Hb<60g/L或Hct<0.20,慢性贫血患者
b、Hb<70g/L或Hct<0.22,急性贫血患者
c、Hb70~100g/L,伴有: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70岁高龄),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严重缺氧(晕迷、各种休克),消化道活动性出血,遗传性血液病患儿在其生长发育期,因其他疾病需要手术者或待产孕妇
2)外科:
a、Hb<70g/L或Hct<0.22,扩容后病情稳定
b、Hb70~80g/L,择期手术前输血
c、Hb70~100g/L,伴有:急性大失血(50%血容量/3h、150ml/min),伤口创面伴持续性出血,DIC,心肺代偿功能不良(冠心病、呼吸机、>65岁高龄),严重缺氧(持续晕迷、难以纠正的休克),代谢率增高(高热、严重感染)
3)急性失血:
a、失血量<20%血容量,血红蛋白(Hb)>100g/L者或红细胞压积(HCT)>0.30者原则上不输血,但应输注晶体液补充血容量。
b、失血量>20%血容量,HCT<0.30或Hb<100g/L者,或需大量输血(24小时内输血量超过总血容量)时可按下列方法输血:先输晶体液或并用胶体液以补充血容量,再输红细胞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红细胞适用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贫血病人。胶体液指人造胶体溶液(右旋糖酐、羟乙基淀粉、明胶制剂)和白蛋白。失血量过大,仍有进行性出血,频临休克或已经发生休克的病人可输部分全血。全血适用于既需要提高血液的携氧能力,又需要补充血容量的病人。而不适用于血容量正常或低血容量已被纠正的病人。临床适用全血的情况并不多见,应严格掌握输注全血的指征。
4)不合理应用:
a、急性失血患者补液扩容前就输红细胞。
b、Hb>100s/L输注红细胞
c、失血量<20%自身血容量输注红细胞;
d、慢性贫血病因未查明,Hb>60g/L无明显贫血症状输注红细胞。
5)特别说明:
a、怀疑患者血液浓缩导致血常规结果Hb假性偏高应首先采取合适的扩容剂扩容,然后再检测血常规。
b、输血前血常规:最接近输血决定时间的血常规报告。
c、输血后血常规:首选第48小时;次选第24或72小时。
d、逆推指征:输血前未做血常规,根据输血后血常规的指标扣除,每输2U红细胞=Hb-10g/L或Hct-0.03;
e、活动性出血的多次输血:至少出现过一次符合输血的指征,既可以判定输血合理:
f、关于检测误差,判定标准可放宽10%
(2)冰冻血浆
1)单个凝血因子缺乏的补充:只是适用于无相应浓缩剂的单个凝血因子缺乏的病人;
2)口服抗凝剂(香豆类药物)过量引起的出血;;
3)严重肝病获得性凝血功能障碍;
4)大量输血伴发的凝血功能障碍;
5)抗凝血酶III(ATIII)缺乏:见于口服避孕药、肝脏病、DIC、外伤及大手术所致的获得性ATIII缺乏;
6)血栓性血小板减少性紫癜;
7)血浆置换。
8)紧急对抗华法林的抗凝血作用
9)特别说明:非血浆输注适应征:
a、烧伤外科早期(<24h=复苏扩容);
b、血液稀释,但出血量<70%血容量;
c、心外术后抗凝治疗期PT或APTT显著延长或INR<5,但无出血症状;
d、低体重早产儿PT或APTT显著延长,但无出血症状。
e、血浆输血目的为扩容、补充营养(白蛋白)、增强机体免疫力及全血再构成(红细胞悬液+血浆)均为不合理输血;
10)不合理应用:
a、用于补充血容量;
b、与红细胞搭配输注;
c、用于补充营养;
d、用于促进伤口愈合。
(3)血小板
1)内科:
a、血小板计数>50×109/L,不输血小板
b、血小板计数(10~50)×109/L,伴有出血或预防出血,可输血小板
c、血小板计数<5×109/L,应立即输血小板
2)外科:
a、血小板计数>100×109/L,可以不输
b、血小板计数<50×109/L,应考虑输
c、血小板计数是(50~100)×109/L,根据是否有自发性出血或伤口渗血决定
d、如术中出现不可控制渗血,不受限制
3)不合理应用:
a、血小板数>100X109/L输注血小板;
b、血小板数在(50—100)X109/L无明显出血输注血小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