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电动车管理制度篇1为了标准南溪佳苑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便利,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进入充电区的人和车必需遵守本管理规定;2、非电力驱动的车辆(燃油车)严禁入内,3、本充电区只限居住本小区的住户运用,一切外来车辆及人员未经答应进入该区以盗车处理;4、充电区内严禁吸烟,不准将易燃易爆物品等带入;5、充电区只限电动车充电,不得私自更改线路、插座和开关,严禁一座多充,外接排插现象;6、充电时要先将充电器三项插头与车体插孔联结,然后再将充电器另一端插头联结插座上,反之,易显现打火,绝缘体烧焦造成短路,引发火灾及人身损害事故;7、充电过程中尽可能将充电器放置远离车体以外的.地方,严禁放在车体内、坐垫上、脚踏板及悬挂车身上;8、每台车充电时间不准超过6个小时,长时间充电使充电器内的电子元件过热,易导致短路并显现火花引发火灾事故;9、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此引起的火灾及其他损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全部人负责;10、不充电、超时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应按时退回到车库指定的停车场地,不得停留于充电区,以便利下一辆车充电;11、严禁车辆占用消防通道、安全通道,未经答应不得任意挪动充电区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12、严格遵守充电操作规程,如发现供电设备故障要按时报告保卫室、保卫室通知电工修理;13、车主在充电时必需自行锁好车辆和保管好充电器,并将贵重物品带走,否则后果自负;14、车主在充电时必需爱惜公共财产,损坏照价赔偿;15、社区工作人员(网格员)安全巡逻员、保卫人员将不定期组织检查,如发现有违反本管理规定的,以违规车辆进行处理;16、泥溪口社区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本规定从公布之日起实施。
电动车管理制度篇2为了强化对同学自行车的管理,增加同学的安全意识,养成同学的'良好习惯,使同学自行车停放有良好的秩序,结合学校实际,制定以下的管理规定:1、骑行车者在校门内外下车线处下车,推行进出校门;进出校门后,车速不得超过5KM/h、不得带人。
最新电动车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电动车管理制度规定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电动车的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电动车行业的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电动三轮车等电动车。
第三条生产管理(一)生产资质:生产电动车的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生产资质,并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进行生产。
(二)产品合格:生产的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通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三)产品标识:电动车应当清晰标注产品型号、电机功率、电池类型等主要技术参数,并在明显位置标注生产日期和有效期限。
第四条销售管理(一)销售资质:销售电动车的企业应当具备国家规定的销售资质,并建立健全产品销售记录。
(二)产品合格:销售的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规定,并经过国家质量监督检验。
(三)信息披露:销售电动车时,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明示产品性能、使用寿命、充电方式等信息,并告知消费者电池更换、维修等服务事项。
第五条使用管理(一)注册登记:电动车应当依法注册登记,取得行驶证和号牌。
(二)驾驶资格: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应当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并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
(三)道路行驶: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持安全车速,不得闯红灯、逆行、载人等违法行为。
(四)停放管理:电动车应当停放在规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行人通道、机动车道等,不得影响交通秩序和市容市貌。
(五)充电管理:电动车充电时应当使用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充电设备和充电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充电。
第六条安全管理和售后服务(一)安全管理:电动车生产企业、销售企业和使用人员应当加强安全管理,防止电动车发生火灾、爆炸等安全事故。
(二)售后服务: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提供合格的售后服务,建立健全电池更换、维修等服务体系。
电动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
电动车安全管理规章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电动车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和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电动车使用的规范性和安全性,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内所有电动车的使用、充电、停放及维护等环节。
二、电动车的采购与登记1、单位采购电动车时,应选择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产品,并要求供应商提供相关的质量证明文件和售后服务承诺。
2、新购置的电动车应及时进行登记,包括车辆型号、车架号码、电机号码、购置日期、使用部门等信息,并建立电动车档案。
三、电动车的使用管理1、驾驶电动车的人员应持有有效的驾驶证,并经过单位内部的安全培训,熟悉电动车的操作方法和安全注意事项。
2、驾驶电动车时,必须佩戴符合国家标准的安全头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超速、超载、逆行、闯红灯等。
3、电动车应在规定的道路上行驶,不得驶入机动车道、人行道、盲道等禁止通行的区域。
4、严禁酒后驾驶电动车,严禁在驾驶过程中使用手机、听音乐等分散注意力的行为。
四、电动车的充电管理1、单位应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充电区域,充电区域应具备通风良好、防火防爆、防雨防雷等安全条件,并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
2、充电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可靠。
3、严禁在楼梯间、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部位停放或充电,严禁私拉乱接电线进行充电。
4、充电时应按照充电设备的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不得超时充电,充电完成后应及时拔掉充电器,避免过度充电引发火灾事故。
五、电动车的停放管理1、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的停放区域内,不得随意停放,影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停放区域应设置明显的标志和标线,标明停放位置和方向。
3、严禁在易燃易爆场所、危险化学品仓库、文物保护单位等重点区域停放电动车。
4、停放时应关闭电源,锁好车辆,防止被盗。
六、电动车的维护管理1、单位应建立电动车维护保养制度,定期对电动车进行检查、保养和维修,确保车辆性能良好、安全可靠。
2、维护保养工作应由专业人员或具备相关资质的单位进行,不得私自拆卸、改装电动车。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方案
一、制度背景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电动车已经成为人们出行的重要交通工具。
然而,由于电动车使用不规范、管理不到位等原因,导致交通事故频发,给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了严重威胁。
为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制度目标1. 规范电动车使用行为,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2. 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减少交通事故发生。
3. 提升城市文明程度,营造和谐、安全、有序的交通环境。
三、制度内容1. 电动车购买和使用(1)购买电动车时,应选择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产品。
(2)驾驶电动车前,应熟悉车辆性能和操作方法。
(3)驾驶电动车时,应佩戴安全头盔,确保自身安全。
2. 电动车停放和充电(1)电动车应停放在规定的停车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人行道等。
(2)电动车充电时,应选择符合安全要求的充电设施,并确保充电环境通风良好。
(3)禁止在室内、地下车库等密闭空间充电,避免发生火灾。
3. 电动车行驶(1)驾驶电动车时应遵守交通规则,不得闯红灯、逆行、占用机动车道等。
(2)行驶过程中,不得双手离把、接打电话、吸烟等分散注意力。
(3)夜间行驶时,应开启车辆灯光,确保自身安全。
4. 电动车维修和保养(1)定期对电动车进行检查、维修和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2)不得私自改装电动车,确保车辆符合国家标准。
(3)发现车辆故障时,应及时维修,避免安全隐患。
5. 电动车保险(1)鼓励驾驶电动车购买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提高事故赔偿能力。
(2)提倡购买商业保险,为驾驶人和乘客提供更全面的保障。
四、组织实施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明确责任分工,加强协作。
2. 各企事业单位、学校、社区等要加强电动车安全宣传教育,提高群众安全意识。
3. 交通、公安、消防等部门要加大对电动车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确保制度有效实施。
4. 广大驾驶人和乘客要自觉遵守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共同维护交通秩序。
五、监督考核1. 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定期对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单位_电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本单位电动车使用和管理,保障电动车安全、高效运行,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电动车及其使用者。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到人的原则。
第二章车辆管理第四条电动车使用申请:1. 部门或个人需使用电动车,应向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批后方可使用。
2. 使用者需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和交通安全意识。
第五条车辆领用与归还:1. 使用者需在领用电动车时,填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包括车辆编号、使用者、使用时间、使用目的等信息。
2. 使用完毕后,及时将电动车归还至指定位置,并签字确认。
第六条车辆检查与保养:1. 使用者在使用电动车前,应检查车辆状况,包括轮胎、灯光、刹车等,确保车辆安全。
2. 使用者需定期对电动车进行保养,保持车辆良好状态。
第七条车辆停放与充电:1. 电动车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占用消防通道、应急通道等。
2. 电动车充电时,应使用符合规定的充电设备,并确保充电环境安全。
第三章使用规定第八条驾驶规定:1. 使用者应遵守交通法规,文明驾驶,确保行车安全。
2. 严禁酒驾、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3. 驾驶电动车时,必须佩戴安全头盔。
第九条人员规定:1. 电动车仅限本人使用,不得转借他人。
2. 使用者不得擅自改变电动车结构,影响车辆性能。
第四章维修与保养第十条维修与保养责任:1. 电动车维修保养由行政部门负责,使用者需积极配合。
2. 使用者发现车辆故障,应及时报告行政部门,由行政部门安排维修。
第五章奖惩第十一条奖励:1. 对遵守本制度,表现突出的使用者,给予表扬和奖励。
2. 对提出合理化建议,有助于提高电动车管理水平的个人,给予奖励。
第十二条惩罚:1. 对违反本制度,造成安全事故或损坏车辆的个人,依法进行处罚。
2. 对违规使用电动车,影响单位形象的个人,给予警告、通报批评等处分。
第六章附则第十三条本制度由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四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电动车管理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管理制度第一章绪论为了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用户的安全和权益,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章电动车的基本管理1. 电动车的购置1.1 电动车的购置应通过合法渠道进行,购买时需携带身份证明和购车凭证,并办理相关手续。
1.2 购置的电动车应进行登记和备案,以便进行管理和追溯。
1.3 电动车的购置应根据实际需求和安全考虑,不得超过管理规定的数量。
2. 电动车的保养和维护2.1 电动车的保养和维护应定期进行,确保车辆的良好状态。
2.2 如发现电动车故障或异常情况,应及时进行维修或报修,不得私自擅自动。
2.3 电动车的保养和维护应委托合格的维修站或人员进行,不得委托非法或无资质的机构进行。
3. 电动车的使用3.1 电动车的使用应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不得超速、超员或闯红灯。
3.2 电动车的使用应注意安全,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危害他人和自己的安全。
3.3 电动车的使用者应具备相关驾驶证和车辆登记证明,不得借用他人的证件或车辆进行使用。
第三章电动车的安全管理1. 电动车的防盗措施1.1 电动车的所有权人应加装防盗装置,并妥善保管车辆的钥匙。
1.2 电动车的停放地点应选择安全和有监控的地方,不得停放在违规地点或易被盗的地方。
1.3 如发现电动车被盗,应及时向相关部门报案,并配合调查和追回车辆。
2. 电动车的保险管理2.1 电动车的所有权人应及时购买和办理相关的交通保险和车辆保险,确保在发生意外时可以得到合理的赔偿。
2.2 如发生保险理赔,应配合保险公司的调查和处理,不得恶意隐瞒或拒绝配合。
3. 电动车的质量安全3.1 电动车的生产厂家应严格按照国家和行业标准生产车辆,确保车辆的质量和安全性。
3.2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应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用户,并配合召回和处理。
第四章电动车的环保管理1. 电动车的充电管理1.1 电动车的充电应使用正规的充电设备和场所,不得使用不明来源的电源进行充电。
1.2 充电过程中应注意安全,不得私接电线或进行擅自改装。
电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
电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维护交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轻便摩托车(以下简称电动车)。
第三条生产、销售、使用电动车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标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环境,维护交通秩序。
第四条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工业和信息化部、公安部、环境保护部、交通运输部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电动车管理的相关工作。
第二章生产管理第五条生产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
第六条生产电动车应当使用环保材料,采用先进技术,提高产品安全性能,保障道路交通安全。
第七条生产电动车应当标明生产厂家名称、型号、电机功率、电池容量、最高时速、合格证等信息。
第八条生产电动车电池应当符合国家环保要求,不得使用有害物质,便于回收和处理。
第三章销售管理第九条销售电动车应当取得营业执照,依法纳税。
第十条销售电动车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保修卡等资料,并告知消费者车辆性能、使用方法、维护保养知识等。
第十一条销售电动车电池应当提供产品合格证、使用说明书等资料,并告知消费者电池使用、维护保养知识及回收处理方式。
第四章使用管理第十二条使用电动车应当遵守交通法规,佩戴安全头盔,不闯红灯、不逆行、不占道行驶、不超速等。
第十三条使用电动车不得载人,不得从事经营性活动。
第十四条使用电动车应当在规定的充电地点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充电。
第十五条电动车所有人或者使用人应当定期进行车辆维护保养,确保车辆安全性能。
第五章交通安全管理第十六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交通安全管理,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电动车驾驶人员进行处罚。
第十七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车驾驶人的交通安全教育,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第十八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车交通事故的调查处理,依法处理责任人员。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电动车管理制度制度指一定的规格或法令礼俗。
用社会科学的角度来理解,制度泛指以规则或运作模式,规范个体行动的一种社会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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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制度篇1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辆的使用及管理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1、各区经理为电动车辆管理的直接责任人,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出现任何问题都有直接责任人负责。
直接责任人可将电动车辆交给车辆保管人进行日常管理及使用。
2、公司电动车辆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3、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4、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5、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法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6、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若非人为损坏,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7、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8、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9、严禁带人行驶。
10、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三、车辆的使用1、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
2、需求车辆者必须经过保管人同意才可以借用,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保管人自己解决。
3、节假日、休息日钥匙交由部门领导代为保管,需要借用同样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4、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停放1、车辆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2、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第二天的工作需求。
3、充电器由个人保管。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1、每月20日各保管人必须对所有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并对车辆进行清洗。
电动车管理制度及步骤培训
电动车管理制度及步骤培训作为一种环保、低碳的交通工具,电动车在如今的城市中得到了越来越广泛的应用。
然而,与其它交通工具一样,电动车管理也面临着各种挑战,包括安全管理、使用规范等方面的问题。
因此,建立一套电动车管理制度并进行相应的培训成为了必不可少的工作。
一、电动车管理制度1. 电动车购置与注册制度电动车购置与注册制度是电动车管理制度中的重要一环。
只有规范了电动车的购置和注册流程,才能对电动车的数量和品质进行有效的管控。
具体来说,电动车购置与注册制度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购置许可。
对于机构和个人购置电动车,应当依据相关规定进行购置许可,包括车辆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的登记备案。
(2)注册管理。
购置的电动车需要进行注册登记,以获取车辆合法的使用资格。
注册时需要提交相关证件和车辆信息,如身份证、购置发票、车辆合格证等。
(3)登记管理。
注册完成的电动车应当按规定进行登记备案,包括车辆颜色、车架号、电机号等信息。
2. 电动车使用与驾驶员资格制度为了确保电动车在道路上的安全运行,需要对使用和驾驶员资格进行管控。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使用资格。
只有具备相应的电动车使用资格,才能够购置和使用电动车。
对于年龄、健康状况等有关要求,应当进行明确规定。
(2)驾驶员资格。
对于驾驶电动车的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驾驶证。
同时需要明确驾驶员使用电动车的相关规定,如不得酒后驾驶、不得超速行驶等。
(3)鉴定管理。
对于电动车驾驶员的鉴定工作,应当进行相应的管理和监督,确保鉴定合格的驾驶员才能够上路行驶。
3.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电动车在道路上的安全运行显得尤为重要,因此需要建立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保障电动车的安全使用。
具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1)技术管理。
对于电动车的技术使用和保养需进行规范,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
并且要定期进行车辆技术维护和检测。
(2)安全设备。
规范电动车的安全设备使用,如安全带、头盔等,确保驾驶员和乘客在行驶过程中有充分的安全保障。
国家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国范围内电动车的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
第三条电动车安全管理工作遵循以下原则:(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二)政府监管、企业负责、社会参与;(三)严格标准、强化责任、规范管理。
第二章生产环节第四条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的生产资质,严格按照国家标准和生产工艺组织生产。
第五条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建立产品质量保证体系,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电动车生产企业应当对出厂的电动车进行严格检验,合格后方可上市销售。
第三章销售环节第七条电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不得销售未经检验合格、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第八条电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对销售的电动车提供真实、准确的产品信息,包括产品名称、型号、规格、生产日期、使用说明书等。
第九条电动车销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售后服务体系,为消费者提供维修、保养等服务。
第四章使用环节第十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依法取得驾驶资格,不得酒后驾驶、疲劳驾驶。
第十一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购买电动车综合保险,提高安全保障水平。
第十二条电动车使用者应当定期对电动车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良好。
第五章维修环节第十三条电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具备相应的维修技术能力。
第十四条电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使用符合国家标准的维修配件,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五条电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健全维修档案,记录维修过程和结果。
第六章回收环节第十六条电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具备合法的经营资质,对回收的电动车进行分类处理。
第十七条电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回收的电动车进行检测,确保回收的电动车符合环保要求。
第十八条电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对回收的电动车进行资源化利用,降低环境污染。
第七章监督检查第十九条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车安全管理的监督检查,确保本制度的有效实施。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公司电动车的管理制度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范文公司电动车的管理制度为了加强公司电动车的安全管理,保障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维护公司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特制定本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一、电动车管理总则1. 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原则上不可公车私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
2. 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 做好车辆的维护和保养工作,保持车况良好。
4. 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5. 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每位保管人必须保管好自己的车辆,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保管人自行解决。
若非人为损坏,经各班组长统一处理,报部门经理及公司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6. 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7. 每天给车辆充电,时刻保持电量满格,不能因个人原因导致工作受阻。
8. 严禁带人行驶。
9. 必须戴安全帽行驶。
10. 严格按照考核表进行考核评比。
二、电动车使用1. 每日各保管人必须在九点前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开始日期、工作内容、行车线路、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 车辆实行定人定责制度,本保管人在每日九点前未领取电动车者,视为自动放弃当日使用,如需使用,需提前向上一保管人借车,并做好借车登记。
3. 电动车仅限公司内部使用,禁止外借。
4. 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如遇紧急情况,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刹,开启双闪警示灯,并拨打紧急联系电话。
5. 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如遇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拨打报警电话,并通知公司领导。
6. 电动车在行驶过程中,如遇车辆故障,应立即停车,拉紧手刹,开启双闪警示灯,并拨打维修电话。
三、电动车充电1. 电动车充电应在指定充电区域进行,禁止在非指定区域充电。
电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
电动车管理制度及流程规定第一章总则为规范电动车管理制度,提高管理效率,明确电动车使用和管理流程,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本单位的所有电动车的管理。
第二章电动车使用规定1. 审批程序(1)使用电动车的单位或部门需提出书面申请,注明使用时间、地点、用途等。
(2)申请材料需经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电动车。
2. 使用范围(1)电动车仅限用于公务行程,不得私自用于个人事务。
(2)禁止将电动车用于非法用途或超范围使用。
(3)不得将电动车借给未经批准的人员使用。
3. 使用管理(1)使用电动车前,务必进行车辆检查,确认车况良好方可上路。
(2)严禁酒后驾驶电动车。
(3)在使用过程中,如遇交通事故、故障等情况,应及时向领导汇报并配合做好相关处理工作。
第三章电动车管理规定1. 购置与报废(1)电动车的购置必须经过相关程序审批,不得私自购置或调动。
(2)电动车报废前,需提出书面申请,经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报废。
2. 维护保养(1)电动车的日常维护保养工作由指定关键人员负责,确保车辆运行良好。
(2)定期对电动车进行检修,保证车况良好。
3. 安全保障(1)安装电动车安全防盗器,保障车辆安全。
(2)加强对电动车的保险工作,确保车辆出现意外时能够及时赔偿。
第四章电动车使用流程1. 申请使用(1)使用单位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
(2)主管部门审批后颁发使用证明。
2. 车辆使用(1)使用单位按照用途、时间、地点等要求使用电动车(2)使用单位对车辆进行利用前检查,确认车况良好。
3. 归还车辆(1)使用单位按规定的时间将车辆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
(2)填写归还车辆使用表,报告车况并进行检查。
第五章电动车管理流程1. 申请审批流程(1)单位提交电动车使用申请。
(2)主管部门审批通过后颁发使用证明。
2. 落实使用流程(1)使用单位按照规定使用电动车,确保安全出行。
(2)在使用过程中如遇问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并处理。
3. 归还流程(1)使用单位按时将车辆归还给车辆管理部门。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7篇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篇1一、车辆安全及使用管理1、配备电动车辆的员工,自觉接受有关部门和单位的管理,电动车仅限工作期间使用,若在与工作无关的场合下使用,违反交通规定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自负。
2、员工驾乘的电动车,限在工作期间驾乘,若酒后驾车、非工作期间驾车外出而造成的一切事故,均由乙方负责,公司不承担任何责任。
3、驾乘电动车的员工必须佩戴头盔和其他防护用品;车辆应做到勤检查、勤检修,保持车况良好,严禁病车上路,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4、严格遵守交通规则,严禁酒后驾车,严禁高速行车,做到安全谨慎驾驶。
5、使用人必须爱惜车辆,勤保养,按时充电,保持车辆清洁。
6、使用人应将电动车停放在干燥、通风性良好、安全的地方。
7、电动车使用注意事项必须遵照使用明书要求。
8、车辆出现故障后应及时维修,维修产生的相关费用由公司承担。
二、使用人员管理1、甲方有权对乙方和乙方所驾驶车辆进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的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2、乙方对所驾驶的电动车做到勤检查、勤保养、勤擦洗,杜绝病车上路行驶,如因此造成的后果责任由乙方自负。
3、乙方在驾驶车辆过程中,要严格执行各项操作规程,遵守交通规则,维护交通秩序,对违反交通法规的罚款由乙方自负。
4、乙方要杜绝酒后驾车,因酒后驾车发生的责任事故由乙方自负。
电动车安全管理制度篇2为了规范__小区电动车辆管理,给业主电动车充电提供方便,结合实际,特制定以下管理规定,望共同遵守执行。
1、充电站仅__小区业主电动车充电使用,外单位及其他人员不得使用;2、本设备可以同时提供10辆电动车充电,充电时需自带充电器,在机子上按下某一路的控制按键,刷卡(或投币)后,系统就会给对应通道的插座供电,同时屏幕会显示工作状态及时间,找到对应的插座后可充电;3、充电站实行刷卡(或投币)充电管理,刷卡或投币1元可以充电3个小时,以此类推;4、本设备上对应的一个插座充一辆电动车,严禁一座多充现象;5、电动车需按秩序停放充电,充电时长不得超过6小时,不充电或充电完毕的车辆不得停于此处,应停放到指定的位置,以方便下一辆电动车充电;6、充电站的供电时间为早8:00至当日晚上10:00,请业主提前计划好充电时间;7、因充电时间过长,充电器、电瓶、线路陈旧老化、电动车倾倒等原因而引起的火灾及其他伤害,造成损失的由车辆所有人负责;8、电动车内严禁摆放贵重及其他易燃、易爆物品,违者后果自负;9、充电站发生故障时,请及时告知物业管理处,不得自行处理;10、请自觉爱护充电设备,损坏照价赔偿;11、需要购买充值卡的业主,请到__物业管理处办理。
各单位电动车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车管理,保障电动车使用安全,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单位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的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等)的使用、维护、保养、维修和报废等全过程。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确保电动车使用安全,降低事故发生率。
第二章使用规定第四条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具备一定的驾驶技能,并持有相应的驾驶证件。
第五条电动车仅限于工作需要,不得用于个人交通出行。
第六条电动车使用前,应进行安全检查,确保车辆状况良好,严禁使用故障车辆。
第七条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应遵守交通规则,文明驾驶,严禁超速、逆行、酒驾、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
第八条电动车使用完毕后,应停放在指定区域,不得随意停放。
第三章维护与保养第九条电动车使用人员应定期对车辆进行清洁、保养,保持车辆整洁、完好。
第十条定期检查电动车电瓶、轮胎、刹车等关键部件,发现问题及时维修或更换。
第十一条电动车应按照产品说明书要求进行充电,严禁使用非原装充电器充电。
第十二条电动车电瓶使用寿命到期后,应及时更换,确保车辆正常使用。
第四章报废与回收第十三条电动车达到报废标准或使用年限,应按照国家规定进行报废。
第十四条报废的电动车,应将其送至指定的回收点进行回收处理。
第五章违规处理第十五条违反本制度规定,造成安全事故或影响单位形象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第十六条电动车使用过程中,如发生交通事故,应立即停车,保护现场,并积极配合事故处理。
第十七条电动车使用人员因违反交通规则,被交警部门处罚的,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由单位行政部门负责解释。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有相关规定与本制度不一致的,以本制度为准。
第二十条本制度如需修改,由单位行政部门提出,经单位领导批准后予以实施。
最新电动车管理制度规定
最新电动车管理制度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电动车管理制度,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促进电动车产业的健康发展,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二条本管理制度适用于城市、乡镇和农村地区的电动车管理活动。
第三条电动车管理应依法合规,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保障公共安全和环境保护。
第四条电动车管理应依据科学、公平、公正和便民的原则,切实服务社会公众。
第五条电动车管理应积极引导和推广新能源汽车,减少对传统燃油车的依赖,推动绿色出行。
第六条政府部门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指导和监督,促进电动车管理的规范和健康发展。
第七条社会各界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支持和配合,共同营造良好的管理环境。
第二章电动车管理的分类和标准第八条电动车主要分为电动汽车、电动摩托车、电动自行车等。
第九条电动车的基本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规定,并获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和销售许可证。
第十条电动车应当具备相应的牌照和证件,并按规定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审验。
第十一条电动车的使用范围应符合相关规定,不得在禁止通行的区域和道路上行驶。
第十二条电动车的电池和充电设施应符合国家标准,保证安全和有效性。
第三章电动车管理的责任和义务第十三条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相关规定,对电动车进行质量管控和安全保障。
第十四条电动车的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应向用户提供必要的安全防护设施和技术指导。
第十五条电动车的驾驶人应按规定持有有效的驾驶证件,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自身和他人的安全。
第十六条电动车的驾驶人应做好电动车的日常保养和维护工作,确保车辆的安全和正常使用。
第十七条电动车的车主应当按规定购买车险,并按时交纳车辆的相关税费。
第十八条电动车的车主应当遵守环境保护规定,做到不乱扔垃圾,不乱倒废弃物。
第四章电动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九条政府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电动车管理的监督和检查制度,落实责任,加强管理。
第二十条政府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生产、销售和使用单位的监督和检查,严禁生产、销售和使用假冒伪劣产品。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1一、凡在电动车、自行车停车场存放车辆的业主/住户,应当自觉遵守本规定,服从车管员的管理。
二、凡本小区业主/物业使用人的电动车、自行车到地下室停车场停放,必须办理手续并按规定缴纳车位使用费。
三、凡到地下停车场停放的电动车必须购买车辆综合保险,车辆遗失时,由车主及时报案,并向保险公司索赔。
四、外来电动车进入地下车库,必须按指定位置停放;外来自行车原则上不准停放在地下车库。
五、对无执照的自行车丢失,管理处概不承担责任。
六、车管员要认真履行职责,发现车辆停放不整齐要及时整理。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通用6篇)2第一条为加强电动自行车的管理,保护骑乘人的人身安全和财产权利,保障道路交通安全和畅通,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成都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的电动自行车是指,用直流电源(电瓶)驱动,并具有脚踏驱动功能,最大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二十公里,供单人骑乘的两轮车。
第三条电动自行车的'安全性能必须良好。
车身牢固,制动、转向、车铃或喇叭、前大灯和反射器必须齐全有效。
第四条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生产或销售电动自行车的,其产品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进行安全性能的评审。
未经评审或评审不合格的电动自行车不得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行驶。
第五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单位和个人必须遵守本规定。
第六条本规定由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组织实施。
第七条电动自行车须经市公安交通管理部门检验合格,核发专门的号牌、行驶证。
牌、证不得涂改、挪用、伪造、重领或冒领。
电动自行车号牌分前后两面,前号牌为分合式防盗牌,必须安装在指定位置。
无号牌或号牌不齐全的电动自行车禁止在道路上行驶。
第八条电动自行车入户、异动,申请人应在三十日内凭身份证明、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到市非机动车管理所办理手续。
第九条电动自行车牌、证遗失后,应在三十日内,持遗失证明、本人身份证明,携车向原发证机构申请补办。
电动车管理制度
电动车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环保意识的提高,电动车作为一种便捷、环保的交通工具,在我们的生活中越来越普及。
然而,电动车数量的快速增长也带来了一系列管理问题,如交通安全、充电安全、停放秩序等。
为了规范电动车的使用和管理,保障公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正常的社会秩序,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电动车管理制度显得尤为重要。
一、总则本管理制度旨在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车的行驶、停放和充电行为,预防和减少电动车事故的发生,保障道路交通秩序和公共安全。
适用于在本辖区内行驶、停放和充电的所有电动车,包括电动自行车、电动摩托车和电动三轮车等。
二、电动车登记管理1、所有电动车必须进行登记上牌,车主应携带本人身份证、购车发票、车辆合格证等相关证件到指定地点办理登记手续。
2、登记信息包括车主姓名、身份证号码、联系方式、车辆品牌、型号、车架号码、电机号码、车辆颜色等。
3、对于无法提供合法购车凭证的电动车,应经相关部门鉴定核实后,方可办理登记上牌。
三、电动车行驶管理1、电动车驾驶人应遵守道路交通法律法规,佩戴安全头盔,按照交通信号指示行驶。
2、电动车应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没有非机动车道的应靠道路右侧行驶,不得逆行、超速、闯红灯。
3、电动车载人应符合相关规定,电动自行车只允许搭载一名 12 周岁以下的儿童,电动摩托车不得搭载未满 12 周岁的儿童。
四、电动车停放管理1、电动车应在规定的停放区域内停放,不得妨碍其他车辆和行人通行。
2、禁止在消防通道、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楼梯间等区域停放电动车。
3、住宅小区、商场、写字楼等场所应设置专门的电动车停放区域,并配备相应的充电设施。
五、电动车充电管理1、电动车充电应使用专用充电设施,不得私拉乱接电线充电。
2、充电设施应具备过充保护、短路保护、漏电保护等功能,确保充电安全。
3、严禁在室内、楼道、阳台等场所充电,避免引发火灾事故。
六、监督检查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电动车行驶、停放和充电的监督检查,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电动车管理制度(标准版)
电动车管理制度(标准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的管理,规范电动车使用行为,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境内的电动车生产、销售、使用、维修、回收等环节的管理。
第三条电动车管理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强化企业主体责任,加强部门监管,鼓励社会共治。
第二章电动车生产与销售管理第四条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应当依法取得生产许可和经营许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
第五条电动车生产企业和销售者应当建立产品质量追溯制度,确保产品质量符合国家标准。
第六条电动车销售者应当向消费者提供产品合格证明、使用说明书、充电器等配件,并在销售场所明示。
第七条严禁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未获得强制性产品认证的电动车。
第三章电动车使用管理第八条电动车使用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取得相应的驾驶资格,佩戴安全头盔。
第九条电动车使用人应当定期对车辆进行维护保养,确保车辆性能安全可靠。
第十条电动车使用人在道路上行驶时,应当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指挥,不得酒后驾驶、逆向行驶、超速行驶等违法行为。
第十一条电动车使用人应当合理选择充电设施,按照充电设施的操作规程进行充电,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不得在楼梯间、安全出口等公共区域充电。
第十二条严禁非法改装电动车,禁止拆除限速器、改装电池等行为。
第四章电动车维修与回收管理第十三条电动车维修企业应当依法取得维修许可,严格按照国家标准进行维修作业。
第十四条电动车维修企业应当建立维修档案,详细记录维修项目、更换零部件等信息。
第十五条电动车回收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回收许可,严格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进行回收拆解。
第十六条电动车回收企业应当建立回收台账,详细记录回收车辆的品牌、型号、数量等信息。
第五章法律责任与监督管理第十七条违反本制度的,由有关部门依法予以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电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
电动车管理的规章制度第一条总则为了加强电动车的管理,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电动车定义本规章制度所称电动车是指以电力为驱动,具有两个轮子,能实现人力骑行和电动助力骑行的非机动车。
第三条生产、销售管理1. 生产、销售电动车及其零部件的企业应当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遵守国家有关生产、销售的规定。
2. 生产、销售的电动车应符合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要求,具备合格证明和产品标识。
3. 禁止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
第四条登记、注册管理1. 电动车所有人应当在购买后30日内,持购车发票、合格证明、身份证明等材料,到当地车辆管理所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2. 电动车应当悬挂车牌,并遵守交通信号灯、交通标志、交通标线的指示。
3. 电动车所有人应当每年进行车辆年检。
第五条行驶、停放管理1. 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不得在人行道、高速公路、城市快速路等道路上行驶。
2. 电动车行驶时,应当保持安全车速,不得逆行、载人、载物、闯红灯、酒驾等违法行为。
3. 电动车停放应当遵守交通管理规定,不得占用机动车道、非机动车道、人行道、消防通道等。
4. 电动车充电时,应当使用安全可靠的充电设备,不得私拉乱接电源线。
第六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依法予以处罚。
第七条电动车所有人、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1. 未办理登记、注册手续,擅自上路行驶的;2. 未悬挂车牌,擅自上路行驶的;3. 驾驶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4. 酒后驾驶、逆行、载人、载物等违法行为的;5. 擅自改装、拼装、拆卸电动车零部件的;6. 其他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
第八条生产、销售不符合国家安全技术标准的电动车,由质量技术监督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依法予以处罚。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
电动车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电动车管理,保障道路交通安全,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维护公共安全和社会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电动车,是指以电力驱动或者电力助动,具有脚踏骑行功能,最高设计车速不超过每小时50公里,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自行车、电动轻便摩托车、电动摩托车。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电动车管理的领导,明确责任,加强协作,建立健全电动车管理长效机制。
第四条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道路行驶安全管理。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负责电动车产品质量、销售、维修和废旧电池回收等监督管理。
城市管理行政执法部门负责电动车停放秩序和侵占公共空间的监督管理。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电动车废旧电池的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
第五条生产、销售、维修电动车的企业和个人,应当依法经营,遵守职业道德,不得生产、销售、维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
第六条电动车所有权人或者使用人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文明驾驶,自觉维护社会公共秩序和道路交通安全。
第二章生产、销售和维修第七条生产电动车应当符合国家标准,取得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
第八条销售电动车,应当具有合法来源,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明、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证书等资料。
第九条维修电动车,应当具备相应的资质,遵守维修技术规范,确保维修质量。
第十条禁止生产、销售、维修下列电动车:(一)不符合国家标准的电动车;(二)拼装、改装、拆卸或者篡改电动车的;(三)使用假冒伪劣配件维修电动车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禁止生产、销售、维修的电动车。
第三章道路行驶第十一条电动车在道路上行驶,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遵守交通信号,服从交通警察指挥。
第十二条驾驶电动车应当年满16周岁,并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第十三条电动车应当在非机动车道内行驶,最高速度不得超过每小时50公里。
在没有非机动车道的道路上,应当靠右侧行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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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动车管理制度
一、编制目的:为规范公司电动车的管理,明确责任,确保电动车的正常安全行驶特制定本制度。
二、车辆管理总则:
1、公司电动车为办公所用,不可公车私用,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车辆使用登记表》,使用完毕后,必须立即交还钥匙。
2、在驾车前应该仔细检查车辆是否有剐、蹭、碰撞、损坏、配件失窃、电量是否充足、轮胎充气是否合适等有关情况,如发现问题应及时上报或处理。
未及时上报或处理者由驾驶人对使用后产生的后果负一切责任。
3、在行车过程中,必须遵守交通规则,佩戴好防护用品,做到安全驾驶,避免发生违章事故,严禁疲劳驾驶和酒后驾车。
并严禁带人行驶。
4、实行定人定责制度,使用人员必须保管好车辆,使用期间如因自身原因保管不善导致损坏或丢失,由使用人自行解决。
若非人为损坏,报上级领导审核后按规定统一进行修理。
5、车辆使用后必须停放在指定位置。
6、充电处的供电时间为早上08:30分至当日下午17:00分,共8.5小时。
充电时,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充电电动车进行安全状态确认,仔细检查充电器、插座、插头、线路,坚持做到多闻、多看、防止线路过热引发事故,发现异常情况及时向上级汇报。
7、充电处配备的专用消防器材未经允许不得随意挪动。
三、车辆的使用:
1、每日各保管人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内容包括:车辆编号、使用人、领用日期、工作内容、归还签字、归还时间。
2、需求车辆者必须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借用后对车量造成的损失应由使用人自己解决。
3、如因紧急情况未能签写《电动车使用登记表》,在使用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四、车辆的归还:
1、每日使用后必须当天把钥匙交回。
(因工作需要未能及时归还必须提前说明,事情解决后24小时内补齐手续)。
2.车辆归还后停放在指定位置,做到整齐有序。
3.车辆使用后仔细检查车轮、车胎、电量、车闸等是否完好,做到不影响下次的工作使用需求。
五、车辆的维护保养
1. 电动车使用人员需定期对车辆进行整体维护保养。
2、电动车在使用前应注意检查车况是否良好,如轮胎气压是否充足,前后刹车是否灵敏,整车有无异响,螺丝是否松动,电池是否充足电。
3、在车辆刚启动时,应缓慢加速,避免瞬间急加速损伤元器件。
为了延长电池、电机的寿命,在车辆启动、爬坡时应用脚踏助力。
4、在保证安全的前提下,行驶中应尽量减少频繁刹车、启动。
行驶中刹车时应松开调速把,以免损害电机及其它机件。
下车推行时,应关闭电源,以防推行时无意转动调速把,车子突然启动发生意外。
5、充电时应注意,不要使用其它品牌的充电器,只有专用充电器,才能达到最佳充电效果。
6、长期不用时,要每过一个月充一次电,要将电池里的电充满后存放,切忌不能在亏电的状态下存放。
违反以上各项规定造成的事故和损失由事故责任人承担。
电动车使用登记表高考是我们人生中重要的阶段,我们要学会给高三的自己加油打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