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建设项目文件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
建设项目文件材料归档范围和保管期限表一、工程准备阶段文件(一)、项目立项文件1、项目建议书及批复意见永久2、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文件永久3、项目立项申请及批复文件永久4、关于项目立项的有关会议纪要、领导讲话永久(二)、项目征地文件1、项目选址意见书及其审批文件永久2、土地出让协议、补偿协议永久3、拆迁安置意见、协议、方案等永久4、建设工程用地规划许可证永久5、建设单位用地申请表及建设用地批准书永久6、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正、副本)永久7、国有土地使用证永久(三)、项目勘察、测绘、设计文件1、工程地质勘察报告永久2、水文地质勘察报告、自然条件、地质调查永久3、建设用地钉桩通知单(书)永久4、建设工程设计任务书及其批复文件永久5、总体规划设计及其批复文件永久6、方案设计及其批复文件永久7、初步设计及其批复文件、8、技术设计及其批复文件永久9、施工图设计及其说明长期10、设计计算书长期11、建设工程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报告书长期12、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审查报告、审查备案书永久13、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永久14、防雷装置施工图设计文件核查书永久(四)工程招标文件1、工程勘察、设计招标文件长期2、勘察、设计合同永久3、施工招标文件(工程招投标代理合同、招标公告、招标书、施工招标报名登记表、投标单位法人代表资格证明书、投标单位授权委托书、投标书、施工招标中标通知书)长期4、施工承包合同永久5、工程监理招标文件长期6、监理委托合同永久(五)、工程开工审批文件1、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申请表、土地建设项目年度投资计划书、投资项目核准登记表及投资许可证永久2、建设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咨询合同永久3、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申请登记表、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及批复、行政许可申请材料登记及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永久4、防空地下室工程建设审批表永久5、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完税凭证、免征工程项目建筑税的申请及批文、免征工程配套费的请示及批文永久6、工程建设项目报建申报表、登记表永久7、规划审批申报表及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永久8、建筑节能工程告知性备案登记表永久9、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申报表永久10、工程项目监理登记表永久11、临时占用、掘动道路申请表短期12、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永久13、建设工程施工安全监督申报表、建设工程安全措施备案表永久14、建设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发票)拆迁情况报告长期15、项目法人责任制保证书、身份证明书、建设单位资质证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资质证、营业执照长期16、总包(分包)施工企业资质审查表(监档表1—7)长期17、建设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登记审查表(监档表1—8)长期18、施工单位质量管理人员登记审查表(监档表1—9 )长期19、施工单位特工种人员登记审查表(监档表1—10)长期20、抽样人员授权书(监档表1—11)长期21、见证人员授权书(监档表1—12)长期(六)、工程财务文件1、工程设计概算材料长期2、施工图预算材料长期3、施工预算长期4、工程决算永久(七)、建设、施工、监理机构及负责人1、工程项目管理机构(项目经理部)及其负责人名单长期2、工程项目监理机构(项目监理部)及其负责人名单长期3、工程项目施工管理机构(施工项目经理部)及其负责人名单长期二、施工文件(一)、建筑安装工程1、开工报告长期2、工程技术要求、技术交底、图纸会审纪要长期3、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报批文件、施工计划、施工技术及安全措施文件、施工工艺长期4、施工预算的编制和审核短期5、施工日志长期6、工程定位、基槽开挖线测量资料长期7、施工安全、环保措施短期8、地基钎探记录和钎探平面布点图长期9、验槽记录和地基处理记录长期10、桩基施工、试桩记录长期11、设计会议会审、设计变更、工程洽商记录长期12、施工材料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汇总表长期13、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隔热保温、防腐材料、轻集料出厂证明文件长期14、砂、石、砖、水泥、钢筋、防水材料、轻集料、焊条、沥青复试试验报告长期15、预制构件(钢、混凝土)出厂合格证、试验记录长期16、工程物质选样送审表、进场物质批次汇总表、工程物质进场报验表短期17、施工试验记录(1)、土壤(素土、灰土)干密度试验报告长期(2)、土壤(素土、灰土)击实实验报告长期(3)、砂浆配合比通知单长期(4)、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长期(5)、混凝土配合比通知单长期(6)、混凝土(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长期(7)、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长期(8)、商品混凝土出厂合格证、复试报告长期(9)、钢筋接头(焊接)试验报告长期(10)、防水工程试水检查记录长期(11)、楼地面、屋面坡度检查记录长期(12)、土壤、砂浆、混凝土、钢筋连接、混凝土抗渗试验报告汇总表长期18、隐蔽工程检查记录(1)、基础和主体结构钢筋工程永久(2)、钢结构工程永久(3)、防水工程永久(4)、高程控制永久19、施工记录(1)、定位测量检查记录长期(2)、预检工程检查记录长期(3)、冬施混凝土搅拌测温记录长期(4)、冬施混凝土养护测温记录长期(5)、烟道、垃圾道检查记录长期(6)、沉降观测记录长期(7)、机构吊装记录长期(8)、现场施工预应力记录长期(9)、工程竣工测量长期(10)、新型建筑材料长期(11)、施工新技术长期20、工程质量事故处理记录永久21、工程质量检验记录长期(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长期(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长期(3)、基础、主体工程验收记录长期(4)、幕墙工程验收记录长期(5)、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长期(二)电气、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建筑智能化、电梯工程1、一般施工记录(1)、施工组织设计长期(2)、技术交底长期(3)、施工日志长期2、图纸变更记录(1)、图纸会审长期(2)、设计变更长期(3)、工程洽商长期3、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1)、设备、产品质量检查、安装记录长期(2)、设备装箱单、商检证明和说明书、开箱报告长期(3)、设备安装记录长期(4)、设备试运行记录长期(5)、设备明细表长期4、预检记录长期5、隐蔽工程检查记录长期6、施工试验记录(1)电气接地电阻、绝缘电阻、综合布线、有线电视末端等测试记录长期(2)楼宇自控、监视、安装、视听、电话等系统调试记录长期(3)变配电设备安装、检查、通电、满负荷测试记录长期(4)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管道强度、严密性、灌水、通水、吹洗、漏风、试压、通球、阀门等试验记录长期(5)电气照明、动力、给排水、消防、采暖、通风、空调燃气等系统调试、试运行记录长期(6)电梯接地电阻、绝缘电阻测试记录;空载、半载、满载、超载试运行记录;平衡、运速、噪声调整试验报告长期7 、质量事故处理记录长期8、工程质量检验记录(1)检验批质量验收记录长期(2)分项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长期(3)分部(子分部)工程质量验收记录长期(三)室外工程1、室外安装(给水、雨水、污水、热力、燃气、电讯、电力、照明、电视、消防等)施工文件长期2、室外建筑环境(建筑小品、水景、道路园林绿化等)施工文件长期二、监理文件(一)、施工监理文件、资料1、监理合同协议、监理大纲、监理规划、细则及批复长期2、施工及设备器材供应单位资质审核、设备、材料报审长期3、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施工计划、技术措施、审核、施工进度、延长工期、索赔及付款报审长期4、(停、复、返)工令、许可证、中间验收证明书长期5、设计变更、材料、零部件、设备代用审批长期6、监理通知、协调会审纪要、监理工程师指令、指示、来往函件长期7、工程材料监理检查、复查、实验记录、报告长期8、监理日志、监理周(月、季、年)报、备忘录长期9、各项测控量成果及复核文件、外观、质量、文件等检查、抽查记录长期10、施工质量检查分析评估、工程质量事故、施工安全事故报告长期11、工程进度计划、事实、分析统计文件长期12、单元工程检查及开工(开仓)签证,工程分部分项质量认证、评估长期13、主要材料及工程投资计划、完成报表长期(二)、设备采购、监造工作监理资料1、设备采购委托监理合同、采购方案、监造计划长期2、市场调查、考察报告长期3、设备制造的检查计划和检验要求、检验记录及试验报告、分包单位资格报审表长期4、原材料、零配件等的质量证明文件和检验报告长期5、开工、复工报审表、暂停令长期6、会议纪要、来往文件长期7、监理工程师通知单、监理工作联系单长期8、监理日志、监理月报长期9、质量事故处理文件、设备制造索赔文件长期10、设备验收、交接文件、支付证书和设备制造结算审核文件长期11、设备采购,监造工作总结长期(三)、监理工作声像材料。
【2019年整理】《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及配套文件的通知鄂建文[2001]300号各市、州、县、林区、直管市建委(建设局):为进一步规范施工图审查工作,明确施工图审查技术要点,强化对施工图审查机构的监管,确保审查质量和建设工程质量,省建设厅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对原颁布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暂行)》进行了必要的完善和修改。
现将修改制定的《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及《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技术性审查要点》、《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资格年检办法(试行)》二个配套文件,一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十一月十四日湖北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国务院第293号令《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切实做好建筑工程施干甲设计大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确保建设工程质量,维护国家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我省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的执行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工程、装饰装修工程以及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加固工程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工程。
第三条施工图审查包括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部分。
程序性审查由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审查管理部门)负责,技术性审查由取得相应施工图设计审查许可证的技术性审查机构(以下简称审查机构)承担。
程序性审查主要是对送审项目在执行基本建设管理程序、编制勘察设计文件、建设单位和勘察设计单位执行国家和省有关勘察设计市场及质量管理规定等方面情况进行审查。
技术性审查主要是对建筑工程项目的勘察文件和施工图设计文件中涉及的结构安全、公众利益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内容进行审查。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
项目建设需要哪些审批,流程建设工程从立项到竣工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建设工程竣工验收)一、立项审批1 、项目立项申请报告书(原件一份)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 、项目地形图(一份)8 、有关职能部门的意见。
二、规划设计1 、由市规划局根据城市总体规划和立项文件核发勘察设计红线,提供规划设计条件。
2 、建筑设计分为三个阶段,即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设计。
3 、市城建局负责联系市有关部门对初步设计进行会审批复。
三、建设工程报建(一)建设工程报建,首先要提供如下资料到建委办理登记手续。
1 、计划部门核发的《固定资产投资许可证》或主管部门批准的计划任务书;2 、规划部门核发的《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3 、国土部门核发的《国有土地使用证》;4 、符合项目设计资格设计单位设计的施工图纸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5 、人防办核发的《人民防空工程建设许可证》;6 、消防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7 、防雷设施检测所核发的《防雷设施设计审核书》;8 、地震办公室核发的《抗震设防审核意见书》;9 、建设资金证明;10 、工程预算书和造价部门核发的《建设工程类别核定书》;11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料。
(二)公开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 、建设工程施工公开招标申请表;3 、建设工程监理公开招标申请表。
(三)邀请招标的建设工程,要补充如下资料到招标办办理手续。
1 、建设单位法定代表人证明或法定代表人委托证明;2 、建设工程施工邀请招标审批表;3 、建设工程监理邀请招标审批表;4 、工商部门签发的私营企业证明;5 、法人营业执照;6 、其他申请邀请招标理由证明。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
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操作说明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分为立项规划选址、建设用地审批、项目建设招标(审批)、监理施工招标和报建施工五个阶段。
每个阶段都由牵头部门先受理审批业务,并指引申办人到其他联办部门办理相关的审批手续。
办理结果最后由牵头部门集中答复申办人(立项规划选址阶段除外)。
申办人办理报建的具体操作步骤如下:第一阶段:立项规划选址阶段一、到规划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审批:1.提交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审批跟踪监督卡》(以下简称《监督卡》)。
2.凭《监督卡》分别到___、___、消防局、国土局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3.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规划局窗口。
4.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和签收《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以及《监督卡》等有关材料,办理承诺时限为7个工作日。
二、到发改局(牵头部门)窗口办理建设项目立项审批(项目不需要办理《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的,由发改局牵头)。
1.以登记备案方式立项的项目:提交办理《企业投资项目登记备案》所需材料,并领取《监督卡》。
到发改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2.以其他方式立项的项目:提交办理《项目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凭《监督卡》分别到环保、国土、规划等联办部门窗口提交相关审批资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将全部联办部门窗口已经签收确认的《监督卡》送回发改局窗口。
到发改窗口领取和签收立项意见,办理承诺时限为6个工作日。
第二阶段:建设用地审批阶段到规划局窗口(牵头部门)办理用地审批:1.提交办理《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的所需材料,并领取签收《监督卡》。
2.到规划局窗口领取审批结果,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办理承诺时限为5个工作日。
3.凭《监督卡》到国土局窗口提交相关审批材料,并在《监督卡》上签名确认。
(完整版)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1)
建设工程从立项到报建的具体流程及所需资料建设工程从立项到开工前所有程序(包括立项审批、规划设计、建设工程报建)一、立项审批项目建议书审批(发改部门)———用地预审(国土部门)———供地(国地部门)———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环评报告书及批复(环保部门)———水土保持方案及批复(水利部门)———项目初步设计评审及批复(发改部门)———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规划部门)———施工图纸设计及审查(图审机构)———设计消防审核(消防部门)———防雷设计审核(气象部门)———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工程开工报告审批。
项目建议书审批所需资料:1 、项目立项申请书(原件一份)2 、项目建议书或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一份)3 、建设用地的权属文件或建设项目用地预审意见书(一份)4 、项目建设投资概算(一份)5 、银信部门出示的资金证明(原件一份)6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一份);(房地产项目需提供资质证明一份)7 、项目地形图(一份)选址意见书(规划部门)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申请表;2、建设项目拟选址位置图;3、建设项目总平面规划意向图;4、实行审批制的政府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建议书批复文件;实行备案制的企业投资项目,应当提供项目备案文件;5、需要编制规划选址研究报告的项目,应提供具有相应城市规划编制资质的单位编制的项目选址研究报告;6、提供《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7、通过出让方式取得土地的,应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8、与许可有关的其它材料。
用地预审所需资料:1、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报告;2、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申请表;3、建设项目建议书批准文件、相关会议纪要、城市规划选址意见等;4、建设用地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其中,应有有关土地利用的章节内容,如项目用地规划选址情况、用地规模、占用国有土地和集体土地情况、拟占用土地的类型、占用耕地概况及补充耕地资金落实情况);5、项目用地平面布置图或现状测绘图(有地理坐标)及勘测定界报告、比例尺大于 1:5000 图纸;6、标注项目拟用土地位置的 1:1 万的土地利用现状图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图(只需规划图局部复印件,红笔位置标注,并签字盖章);7、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价报告和是否压覆重要矿床证明文件(指单独选址建设项目)。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建设局(建委):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规范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行为,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省建设厅制定了《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三年六月二日湖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审查批准后的勘察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切实贯彻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适应建设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勘察设计文件一经审查批准,对涉及工程建设标难强制性条文,涉及公共利益、公众安全,涉及建筑物的稳定性和安全性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均不得擅自修改。
如确需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文件内容进行变更,建设单位应当依据本办法重新报原审批部门批难或备案后,方可进行施工实施。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勘察设计变更,是指建设工程在建设过程中对审查批难后的工程勘察报告、施工图设计文件的修改。
对审查批难后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重大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审批,其他变更应报原审批部门备案。
第四条对已经审查批难的勘察设计文件进行下列变更时,凡涉及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以及进行下列变更时,均应视为重大变更,必须向原审批部门重新报审。
(一) 岩土工程勘察报告1、重新划分岩土分层;2、修改有关岩土层的物理力学指标;3、因原设计变更或施工时发现与勘察报告不相符,需重新进行的工程勘察补勘;4、施工过程中发现或因施工造成不良地质现象影响场地稳定性进行的补勘;5、桩基工程的试桩资料直接用于施工图设计的。
(二)施工图设计文件1、建筑(1)改变建筑规模(如:增加层数、建筑面积,改变层高、建筑高度等),改变建筑标准.(如:增设中央空调系统等)3(2)改变建筑物的使用性质、使用功能3(3)改变建筑平面形状和尺寸3(4)改变建筑的墙体材料、幕墙面积,使建筑物的节能性能及室内环境污染控制发生变化的;(5)改变外立面,并涉及主体结构的改变3(6)增加或减少楼梯、电梯的数量和形式;(7)改变消防设施、消火分区等。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程序
房地产开发立项、报规、报建行政审批流程第一局部房地产开发公司的预备工作在报行政机关审批之前,房地产开发公司应办理好土地出让手续,托付有资质的勘察设计院对待建工程进行研究并制作报告书,应附有具体的设计参数和效果图,并落实足够的开发资金。
第二局部行政审批局部依据我国当前、、规章,房地产建设工程的行政许可程序一般共分六个时期:1〕选址定点;2〕总图审查及确定设计条件;3〕初步设计及施工图审查;4〕报建图审查;5〕施工报建;6〕建设工程竣工综合验收备案。
一、选址定点时期。
如今期一般办理以下事项:1、计委审查可行性研究报告和进行工程立项。
2、国土资源局进行土地利用总体和土地需求方式的审查。
3、建委办理投资开发工程建设条件意见书。
4、环保局办理生产性工程环保意见书〔表〕。
5、文化局、地震局、园林局、水利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6、部门办理工程选址意见书。
二、总图审查及确定设计条件时期,如今期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人防办进行人防工程建设布局审查。
2、国土资源局办理土地预审。
3、公安消防支队、公安交警支队、教育局、水利局、城管局、环保局、园林局、文化局对建设工程相关专业内容和范围进行审查。
4、部门对总图进行评审,核发?建设用地许可证?。
5、部门确定建设工程设计条件。
三、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审查,如今期办理以下一般事项:1、部门对初步设计的要求进行审查。
2、公安消防支队对初步设计的消防设计进行审查。
3、公安局交警支队对初步设计的交通条件进行审查。
4、人防办对初步设计的人防设计进行审查。
5、国土资源局进行用地预审。
6、市政部门、环保局、卫生局、地震局等相关部门对初步设计的相关专业内容进行审查。
7、建委制发初步设计批复,并对落实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查。
8、建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性审查,依据业主单位意见,核发技术性审查托付通知单。
9、建委依据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机构发出的?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报告?,发放?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建设〔2000〕41号):《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
(建设〔2000〕41号):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建委(建设厅),各计划单列市建委,国务院各有关部门、集团公司,总后营房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现将《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及时告我部勘察设计司。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000年二月十七日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从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三)工程勘察成果报告;(四)结构计算书及计算软件名称。
建设部关于建筑施工图审查规定的暂行办法
建设部关于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质量标准 | 建筑、建材/其他未分类来源:建设部浏览: 2010-10-20摘要: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国家相关部门制定本办法依法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等实施监督管理。
第一条为加强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国家财产和人民生命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建筑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工程建设有关各方必须认真贯彻执行。
第三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的施工图审查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的施工图审查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施工图审查是指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本办法认定的设计审查机构,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与规范,对施工图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进行的独立审查。
第五条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项目均属审查范围。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可结合本地的实际,确定具体的审查范围。
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将施工图报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有关审查机构,进行结构安全和强制性标准、规范执行情况等内容的审查。
第七条施工图审查的主要内容:(一)建筑物的稳定性、安全性审查,包括地基基础和主体结构体系是否安全、可靠;(二)是否符合消防、节能、环保、抗震、卫生、人防等有关强制性标准、规范;(三)施工图是否达到规定的深度要求;(四)是否损害公众利益。
第八条建设单位将施工图报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查时,还应同时提供下列资料:(一)批准的立项文件或初步设计批准文件;(二)主要的初步设计文件。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建设发[2001]245号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陕西省建设厅关于实施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的通知(陕建设发[2001]245号)各市(地)建委(建设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中央驻陕及省级有关单位:为了认真实施建设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附件一),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施工图审查是政府主管部门对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工程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是整顿规范建筑市场一项基本内容,各地、各部门接此通知后必须立即部署,尽快开展审查工作。
二、施工图审查范围为: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级标准中的各类新建、改建、扩建的建筑工程及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工程(抢险救灾及其他临时性房屋建筑和农民自建低层住宅不进行审查)。
从施工图审查工作开展之日起,凡是未经施工图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工程项目一律不准开工建设。
三、施工图审查实行统一组织、分级管理、委托审查制度。
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省施工图审查工作的组织,并具体负责管理本省境内中央驻陕和省属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各市(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管理本市(地)所属建设单位的建筑工程施工图审查。
四、施工图审查分政策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两部分。
政策性审查的主要内容是:(一)报送的施工图审查资料是否齐全完整,是否符合有关规定;(二)工程勘察报告及施工图设计文件是否超出国家或省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资质等级范围,是否按规定加盖了工程勘察设计单位施工图专用印章和注册建筑师(结构工程师)执业印章,其印章号是否一致;(三)参与施工图设计的设计人员是否本单位从业人员,有关责任人签字是否符合技术管理规定;(四)外省勘察设计单位承接省内建筑工程设计是否办理了进省勘察设计登记手续;(五)是否属于超限高层建筑。
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防火等级
抗震等级
人防等级
结构体系
基础形式
.
有关批准意见:
施工设计审查合格/同意发放施工
遵照事项:
一、本书是列入审查范围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施工、进行实施的依据。
二、取得本书后,建设单位方可到招标管理结构办理施工招投标手续。
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提前通知原审批部门。
江苏省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建施审(2010)第号
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你单位报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检查通过,现予批准实施。
年月日
(颁发部门)
(附:施工设计审查登记表)
施工图设计审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审查机构
建筑类别
建筑面积
四、本书不得涂改、伪造;如有涂改一律作废。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DOC)
建设工程项目审批手续及流程阅读引语房地产项目前期手续十分繁杂,涉及规划局、建委、发改委、国土局、人防办、消防局、园林局、交通委、环保局等众多部门;不同性质的项目审批方式的有所差异,审批标准及结果会有很大不同.。
..。
.第一部分:房地产项目前期主要流程第1步: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取得发改委“立项批复”.第2步:取得国土局“用地预审意见”。
第3步:取得环保局“环境评估审查意见”.第4部:取得规划局给发改委的“规划意见函复”.第5步:取得规划局给建委的“规划意见函复〃。
第6步:取得建委的“选址意见通知书”.第7步:取得发改委的“招投标方式通知书〃。
第8步:委托招投标代理公司完成设计招投标,发出中标通知书,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招投标备案回执”.第9步:取得规划局的“规划意见通知书(选址)”.第10步:完成方案设计,取得规划局的“设计方案审查意见”。
第11步:完成初步设计及概预算编制,取得发改委的“初步设计及概预算审查意见”。
第12步:取得规划局的“钉桩通知单”,委托测绘院钉桩,取得“钉桩成果通知书〃。
第13步:取得规划局的“用地规划许可证〃。
第14步:取得建委的“征地计划通知书〃.第15步:取得国土局的“建设用地批准书”。
第16步:完成人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人防办的“人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7步:完成消防报批图纸设计,取得消防局的“消防设计审查意见〃。
第18步:完成园林报批图纸设计,取得园林局的“园林设计审查意见〃。
第19步:委托编制交通影响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第20步:委托勘察院进行评估报告,取得交通委的“交通审查意见”.第21步:取得建委的“年度施工计划通知书”。
第22步:设计院完成规证报批图纸设计,取得规划局的“工程规划许可证〃。
第23步:与原土地方完成安置补偿工作,签订“安置补偿协议”.第24步:完成水、电、气、暖、信、路等市政供源设计方案,取得市政院的“市政供源方案〃。
第25步:取得园林局的“树木伐移许可证〃。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云南省建设厅公告第2号云建设()第962号《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已经 9月8日云南省建设厅第13次厅务会议经过,现予公布,自 11月1日起施行。
云南省建设厅二00五年九月二十二日各地、州、市、县建委(建设局),昆明市建管局,各勘察设计单位,各地、州、市质监站、招标中心等有关单位: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建设[]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规定》,我厅制定了《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现印发给你们。
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告省建设厅勘察设计处。
云南省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和管理,保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41号)、云南省人民政府令第98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投资项目审批制度的规定》,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政府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管理的重要环节,是基本建设必不可少的程序。
凡我省境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都必须经审查合格后方可交付施工。
施工图未经审查或审查不合格的项目,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机构不予办理施工招标手续,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不得发放施工许可证,施工图不得交付施工。
本细则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市政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本细则所称施工留审查是指各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及其认定的施工图审查机构依照本细则,根据国家和地方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对施工图设计文件进行政策依据、结构安全、强制性标准和规范执行情况进行的独立审查。
施工图设计审查批准书
建施审(2010)第号
依据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及规定,你单位报送的项目施工图设计文件经检查通过,现予批准实施。
年月日
(颁发部门)
(附:施工设计审查登记表)
施工图设计审查登记表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建设单位
设计单位
勘察单位
审查机构
建筑类别
建筑面积
容积率
建筑总高度层数防火级抗震等级人防等级
结构体系
基础形式
.
有关批准意见:
施工设计审查合格/同意发放施工
遵照事项:
一、本书是列入审查范围项目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交付施工、进行实施的依据。
二、取得本书后,建设单位方可到招标管理结构办理施工招投标手续。
三、经审查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不得擅自修改,确需修改的应提前通知原审批部门。
四、本书不得涂改、伪造;如有涂改一律作废。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京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11.12•【字号】宁政发[2001]198号•【施行日期】2001.11.1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勘察设计正文南京市政府批转市建委关于《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宁政发[2001]198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市政府同意市建委拟定的《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现予转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00一年十一月十二日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第一条为切实做好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工作,加强勘察设计质量的监督与管理,维护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公众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江苏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法规、规章,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是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标准、规定,对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中涉及的结构安全和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等内容所进行的审查。
第三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的下列工程均应当进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一)国家民用建筑工程设计等级分类标准规定的特殊公共建筑;(二)单体建筑面积在1000平方米(含)以上或四层(含)以上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恢复建设的工程项目;(三)乙级(含)以上设计资质业务范围的构筑物;(四)新建、改建、扩建城市桥梁、隧道、城市排涝泵站、水厂、污水处理厂(站)、制气厂及供气设施;(五)新建、改建、扩建面积4万平方米以上的城市道路;工程投资100万元以上的供水管网、排水管网、城市广场;100吨/日以上的生活垃圾焚烧工程、300吨/日以上的生活垃圾填埋工程。
第四条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负责本市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的实施和监督管理工作。
四川建设工程新建(扩建)报建流程
目录五、文物挖掘 (3)八、环评 (5)十一、安监备案 (7)十二、建设工程施工许可证 (8)备注:其中红色步骤必须依次办理,其余步骤可交叉进行。
一、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前提:取得立项批复工作流程:1、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准备相关资料;2、确认并填写申请表上的数据;3、资料齐备后到窗口交件;4、窗口审核无误后发证(二个工作日);5、领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存档。
资料清单:1、一套界址成果表(红拔资料);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申请表;3、立项批复。
二、建筑总平方案审查工作前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流程:1、领取并填写《建筑方案审查》申请表,并准备其他资料;2、整理资料后到规划局交件,规划局收件;3、到窗口与经办人衔接图纸问题,如有修改,记录修改意见,转发设计院修改;4、将修改后的方案图,报规划局重审,直至方案满足相关规定。
5、窗口审核无误后,于7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毕(不含重大项目专家咨询会时间及方案修改时间)。
领证后告知设计院进入初步设计阶段,并将证件存档;6、带审查通过后的方案总平图到考古队办理《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7、考古队到土地现场勘察,确认无文物后,出具《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8、领取《文物挖掘完毕通知单》后存档。
资料清单:1、建设工程设计方案送审单;2、方案总平图4份;3、方案效果图1份;4、日照分析图1份;5、方案电子档1份。
三、招投标备案工作前提:取得立项批复,可与立项一起办理。
工作流程:1整理资料,填写《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基本情况登记表》;2、资料齐备后,到发改委办理;3、发改委审核无误后当场办理;4、领取招标备案手续存档。
资料清单:1、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1份;2、《非政府投资项目招标基本情况登记表》;3、立项批复原件。
四、施工图设计文件行政审查工作前提:取得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工作流程:1、设计院提供相关初设图纸资料;2、整理所有资料,到窗口交件;3、窗口收件后当场审核,资料不符合规定,将资料返回;若符合规定,立即收件,并分发各职能部门(建委、规划、消防、人防、卫生防疫等部门);4、到各职能部门领取相关审查意见,如有修改,及时记录告知设计院按相关规定修改图纸,直至通过;5、各职能部门审查通过后,建委整理合格意见,出具《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6、领取《施工图审查合格通知书》后,告知设计院,并交档案室存档。
工程施工审批手续(3篇)
第1篇一、办理工程施工审批手续的流程1. 填写《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建设单位需按照规定填写申请表,包括工程名称、地点、建设规模、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基本信息。
2. 准备相关报建资料:根据《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办理须具备的文件或材料,准备相关资料,如:(1)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施工企业名称及施工合同;(3)监理合同;(4)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及地质资料;(5)资金保函或银行证明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6)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书或现场搅拌许可(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及《白蚁预防合同》;(7)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8)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凭证。
3. 提交申请:将填写完整的《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申请表》及相关报建资料提交至工程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4. 审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符合要求的,予以批准;不符合要求的,退回并告知原因。
5. 领取施工许可证:审批通过后,建设单位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
二、办理工程施工审批手续所需材料1. 建设工程用地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2. 施工企业名称及施工合同;3. 监理合同;4. 勘察、设计合同、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及地质资料;5. 资金保函或银行证明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批准文件;6. 商品混凝土销售合同书或现场搅拌许可(含散装水泥专项资金凭证)及《白蚁预防合同》;7. 现场管理人员上岗证;8. 办理质量、安全监督手续凭证。
三、注意事项1. 建设单位在办理工程施工审批手续时,应确保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有效,不得伪造、篡改、隐瞒。
2. 办理过程中,建设单位需积极配合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审核工作,按照要求提供相关资料。
3. 在领取《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后,建设单位应按照规定进行工程建设,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总之,工程施工审批手续是确保建筑工程合法、安全、有序施工的重要环节。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
关于印发《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的通知穗建技〔2002〕267号各区(县级市)建设(和市政)局,施工图审查机构,建设、勘察、设计、监理单位:为贯彻执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结合本市实际,制定了《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在执行过程中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及时向我委科技设计处反映。
附件:1.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2. 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配套文件广州市建设委员会二〇〇二年八月十六日附件:广州市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质量监督与管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众利益,做好建筑工程和市政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以下简称施工图)审查工作,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第279号令)和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建设〔2000〕41号文),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施工图审查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的重要环节,是不以赢利为目的工作。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市施工图审查的监督管理、施工图审查机构的审批(或报批)及审查人员资格的认定工作。
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区(县级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表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施工图审查范围表》的分工,进行施工图审查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施工图审查分为程序性审查和技术性审查。
程序性审查是对建设单位报送材料的合法性进行审查。
技术性审查是对施工图涉及安全和强制性标准执行情况进行审查。
第五条所需审查费用,按建设部规定由施工图审查机构向建设单位收取。
第二章施工图审查范围与内容第六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的市政工程及市属、区(县级市)属的新建、改建、扩建建筑工程均属审查范围。
对于开发施工图设计咨询的项目,如果咨询深度达到了施工图审查的深度,原则上不再进行施工图审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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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批准书
编号:
建设单位:
工程名称:
根据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部《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暂行办法》和《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该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已经审查机构
审查,现予颁发审查批准书。
发证部门:
发证日期:年月日
说明:1.本批准书由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核发;
2.本批准书是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施工图设计审查依法监督管理的程序性审批法定文书,不得涂改、伪造;
3.本批准书在工程竣工后作为工程档案归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