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旧城改造”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主要区别及程序
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介绍
保障性住房--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政策介绍一、政策依据1、《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
2、《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审批和住房供应办法的通知》(桂房改【2009】6号)。
3、《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09】7号)。
二、政策优惠1、异地改造。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则上在原址(指同一宗土地)进行,因规划条件限制等原因不能在原址上重建的,可通过与本单位在同一城市(城镇)原有住宅用地置换后建设。
2、土地出让金优惠。
以限价房方式利用出让土地改造的,不改变容积率,无需补交土地出让金。
提高容积率的,增加容积率部分的土地出让金按40%缴纳;利用原有划拨土地改造的,还建住房按10%、非还建住房按40%缴纳土地出让金。
3、价格优惠。
改造住房价格的利润按改造不同方式控制在项目总价格的5%及7%以下。
4、面积放宽。
改造住房面积控制标准按改造不同方式放宽到90㎡和144㎡。
5、费用优惠。
免缴城市基础配套费等各种行政事业性收费。
三、组织管理部门建设单位: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单位或业主委员会。
主管部门:房委会、房改办。
四、改造的条件1、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
2、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
3、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
4、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
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须具备以上的五个条件之一;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危旧房改住房进行改造时,在不需要改变土地用途的情况下,可对同一小区危旧低矮的铺面、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进行改造。
拟拆除的铺面、办公用房和其他用房须符合上述1、2、4、5项规定之一,且其建筑面积原则上小于应拆除的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
旧房改造流程
旧房改造流程旧房改造是指对老旧住宅进行装饰和改建,以提升居住环境和舒适度。
一般而言,旧房改造流程可以分为以下几个步骤:规划设计、拆除清理、结构修复、管道电路改造、装饰材料选购和施工、验收。
首先是规划设计阶段。
在这个阶段,业主需要根据家庭需求和经济条件,明确改造目标和预算,与装修设计师进行沟通,制定改造方案。
改造方案包括空间布局、材料选择、墙壁拆除和增建等内容。
接下来是拆除清理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旧房进行拆除和清理。
首先需要将原有家具、地板和墙壁等物品清理出房子,并妥善处理。
然后,对需要拆除或改造的部分进行拆除,如墙壁、门窗、瓷砖等。
然后是结构修复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房屋的结构进行修复和加固。
例如,修补和贴补墙体裂缝,检查和修复屋顶漏水问题,加固地基和楼梯等。
这是为了确保房屋的结构稳定和安全。
接着是管道电路改造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对房屋的水、电、气等管道进行改造。
可能需要重新布置水管、更换电线等。
此外,还要考虑防水和防潮问题,确保房屋内部干燥和舒适。
然后是装饰材料选购和施工阶段。
在这个阶段,需要根据设计方案选购合适的装饰材料,如地砖、墙砖、涂料等。
然后进行施工,如铺设地砖、粉刷墙壁、安装家具等。
最后是验收阶段。
在这个阶段,业主需要仔细检查改造后的房屋是否符合自己的要求和设计方案。
如有问题可以及时提出,由施工人员进行修正。
经过验收合格后,可以正式入住。
总之,旧房改造需要按照一定的流程进行,包括规划设计、拆除清理、结构修复、管道电路改造、装饰材料选购和施工、验收等步骤。
通过这些步骤,可以完善旧房的结构和装饰,提升居住环境和舒适度。
南宁市四家班子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实施办法
市四家班子宿舍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实施方法为解决干部职工住房困难问题,市委、市政府决定对市四家班子宿舍区进展危旧房改住房改造。
根据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X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方法的通知?〔桂政发[2009]16号〕、自治区房改委?关于印发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的通知?〔桂房改[2009]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市四家班子各宿舍区实际情况,制定实施方法如下:一、危旧房改造围和对象〔一〕市淡村路4号市政府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包括宿舍区的市政源印刷厂、第4栋一楼铺面〕。
〔二〕市新民路65号市委2号院办公用房、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
〔三〕市XX路45-1号市委泗壕塘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
〔四〕市东路28号原市人大办公用房和宿舍区房改住房〔包括威宁公司出租给玉兴酒店的房产〕〔五〕市新民路8号、10号、12号市政府宿舍区房改住房和公有住房。
以上五个改造宿舍区简称为五个宿舍区。
二、房改房产权核实和认定〔一〕已办理个人产权证的核实和认定1、核实容房屋所有权证编号、房屋所有权人和共有人XX〔包括配偶XX〕、建筑面积等。
2、认定方法由市四家班子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对住户?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容及其家庭户口本进展核对确认。
〔二〕未办理产权证的核实和认定1、核实容房改房公摊面积、单位统一扩建面积、车库面积、杂物房及公有住房、办公用房面积等。
2、认定方法〔1〕公摊面积、扩建面积、车库面积、杂物房面积等,由市房地产测绘队负责测量,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将测量结果统一报市房改办确认。
〔2〕公有住房和办公用房由市四家班子办公厅、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市财政局审核确认。
三、房改房产权置换、货币补偿、安置补助对还建户,原那么上实行产权置换,并给予临时安置补助费。
〔一〕房改房产权置换1、以下面积列入还建面积围:〔1〕房改住房建筑面积〔按照?房屋所有权证?标明的建筑面积,或根据?国有住房出售收入专用票据?标注面积、购房金额及?购房者产权比例确定书?的产权比例确定〕。
旧房改造流程范文
旧房改造流程范文旧房改造是指对已经建造完毕并居住一段时间的房屋进行重新改建、翻新或升级的一种工程。
旧房改造的目的可以是提升居住质量,改善空间布局,增加功能,美化外观,增加建筑的价值等。
下面是旧房改造的一般流程。
一、规划准备阶段1.需求调研:了解住户的改造需求和偏好,包括空间布局、户型改变、功能设施变更等。
2.预算评估:根据调研结果和改造需求,制定改造预算,并进行资金筹措。
3.寻找设计师:选择合适的建筑师或设计师,并与其进行沟通,共同制定改造方案。
二、设计阶段1.改造方案设计:设计师根据需求和预算,绘制改造的示意图和平面图,提供空间布局、材料选择、风格设计等方案。
2.客户确认:与设计师沟通,根据需求对设计方案进行修改或调整,直到满意为止。
3.施工图设计:设计师根据最终确定的改造方案,制作详细的施工图纸,包括各个施工工序和材料的详细要求。
三、施工准备阶段1.施工队伍组建: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选择适合的施工队伍,包括工程队、电工、水暖工等。
2.材料选购:根据设计方案和预算,购买所需的建材、装修材料、家具等。
四、施工阶段1.拆除旧构件:对需要改动的区域进行拆除,如墙体、隔断、地板等。
2.改造结构: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墙体改造、扩建、改造门窗等结构工程。
3.室内装修:进行水电改造、砌墙、粉刷、贴瓷砖、铺地板等内部装修工程。
4.安装设施:安装水暖设施、电器、卫浴设备、厨房设备等。
5.室外美化:根据设计方案,进行室外环境的改造,如粉刷外墙、铺设外部地砖、建造花园等。
6.其他工程:根据设计方案的要求,进行其他改造工程,如空调、防盗系统、智能家居等。
五、竣工验收阶段1.清理整理:清理施工现场、处理建筑垃圾,并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整理、清洁。
2.验收检查:由设计师、施工队长和业主共同进行竣工验收,检查改造工程是否符合设计和施工要求。
3.整改补漏:如有问题或不满意的地方,及时进行整改和补漏。
4.完工验收:经过整改后,再次进行验收确认改造工程是否完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公布日期】2023.11.14•【字号】南住建〔2023〕601号•【施行日期】2023.11.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住房保障正文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的通知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经开区管委会,市直各有关单位: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南宁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3年11月14日2023年度南宁市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和地震高烈度设防地区农房抗震改造(以下简称农村危房改造),保障农村低收入群体等重点对象住房安全,结合《2023年度广西农村危房改造实施方案》和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广西“五个更大”重要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广西“4·27”重要讲话精神和对广西工作系列重要指示要求,持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探索建立农村低收入群体住房安全保障长效机制,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基本原则(一)政府主导,农民主体。
县级人民政府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责任主体,要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整合资源,形成合力。
乡镇人民政府、行政村村民委员会是农村危房改造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机构,要做好组织、指导和服务工作。
农户是实施农村危房改造的直接责任主体,要按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确保农村危房改造任务顺利完成。
(二)公平公正,阳光操作。
各地要主动公开农村危房改造政策和有关标准,公平、公正确定农村危房改造补助对象,实行村、镇、县三级公示制度,实现阳光操作。
2024年南宁市城市c、d级危旧房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
2024年南宁市城市c、d级危旧房屋处置工作实施方案2024年,南宁市的城市C、D级危旧房屋处置工作开始了,这个话题说起来不复杂,但实际操作起来可没那么简单。
你想啊,城市里的老房子年久失修,墙皮掉了一块又一块,门窗也早就成了“半开”状态,外面下雨屋里就“喷水”,有的甚至连电路都快“报废”,真是危机四伏。
所以,南宁市的这项工作,就是要处理掉这些“老古董”,换成新的环境,给大家提供更安全、更舒适的居住空间。
去年我去过南宁市一个老旧小区,那里有不少C、D级危房。
老街坊们说,那些房子已经不住人好久了,只剩下几十年前的家具和一层厚厚的灰尘。
记得有一天,我和几个朋友去看一个房子,刚一走进门,就闻到了一股霉味。
天花板上已经有了水渍,墙角还有几块已经掉下来的瓷砖,地面上也布满了裂缝。
你说这屋子还能住人吗?简直就是“危楼”本楼!但是,我也能理解那些老百姓的心情,毕竟这个地方曾是他们几十年生活的见证。
所以,2024年,政府决定对这些老房子下狠手,要对C、D级危旧房进行彻底的处置和改造。
具体怎么做呢?首先,肯定要评估这些房子的安全状况,评估结果出来后,就得看是拆还是修。
有些房子因为结构太危险,根本就不适合再住人,那就只能拆掉;而有些房子虽然破旧,但结构还行,能修修补补,还是有希望的。
记得去年有个地方就是这样,他们先派了专业人员进去,把最危险的部分处理掉,剩下的就做了局部修复,大家也能继续住。
效果还不错。
处理这些房子的过程中,最重要的就是要充分考虑到住户的感受。
毕竟,大家的家不能说拆就拆。
之前那片危旧房的居民就特别担心会突然被“清理”出去,一开始都没太配合。
为了避免这个情况,政府提前和大家沟通,不仅有详细的拆迁方案,还准备了安置房,保证大家有地方住,甚至还安排了搬迁补助。
大家逐渐理解了,心里的那点疑虑也消失了。
其实,大家的想法很简单,就是希望自己的家能得到妥善安置,而不是突然被抛弃。
但说到安置房这事,真的也不是那么容易。
广西危房改造申报流程
广西危房改造申报流程广西危房改造计划是一项旨在改善农村危房状况的政府扶贫项目。
为了帮助需要改造的农户,广西自治区建立了一套申报流程,以确保资金的合理分配和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以下是广西危房改造申报流程的详细描述:1. 申请资格确认:农户首先需要确认自己符合申请危房改造计划的资格要求。
一般来说,符合以下条件的农户可以进行申报:家庭住房属于危房,家庭经济状况一般及以下,年龄在60周岁以下,居住在农村地区并持有农村户口。
2. 申请表填写:符合资格要求的农户需要填写广西危房改造申请表。
申请表可以在当地的村委会、乡镇政府、或者危房改造相关部门获取。
申请表上需要提供的信息包括农户的基本信息、住房状况以及家庭经济状况等。
3. 资料准备:农户需要搜集相关的证明文件,如身份证复印件、户口簿、住房权属证明、收入证明、家庭成员状况证明等。
这些文件将用于核实农户的申请资料的真实性。
4. 申报材料提交:农户将填好的申请表和搜集到的证明文件一同提交到当地的危房改造办公室或者相关部门。
如需预约申报时间,农户需要提前与相关部门联系。
5. 审核与评估:危房改造办公室将对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审核和评估。
他们将核实申请人的身份和住房情况,并根据资金的可用性和紧急性进行综合评估。
6. 结果通知:经过审核和评估后,危房改造办公室将会将申请结果通知农户。
如果申请通过,他们将告知农户改造项目的计划和安排。
7. 改造实施:一旦农户接到申请通过的通知后,危房改造办公室将安排施工队伍进行改造工作。
改造过程中,农户可以与施工队伍协商并提出自己的意见和需求。
8. 竣工验收:改造完成后,危房改造办公室将进行竣工验收。
农户须在验收合格后签署相关文件,并确认改造工作的质量和准确性。
通过以上几个步骤,农户可以顺利申请到广西危房改造计划的资助。
这项计划为农村地区提供了改善住房条件的机会,帮助农户创造更好的居住环境,提高生活质量。
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
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三)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四)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九条建设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在南宁市的中直、区直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同)提出申请,并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危旧房改住房情形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一)申请书;(二)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鉴定书、房改住房使用年限的有关证明材料、房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有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住房鉴定书等;(三)划拨国有住宅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房屋权属证明;(五)原住宅区总平面图;(六)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住房规划设计条件;(七)全体房改住房(含上市交易过的房改住房,下同)产权人同意改造的意见书;(八)项目改造方案。
第十条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提出意见后报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
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应当自收到建设单位申请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审批。
设区城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所辖县(市)的方案和结果要在五个工作日内报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办公室备案。
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
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危房改造工作实施方案一、背景和目标危房指在结构、功能、安全等方面已达到或者即将达到政府规定的危险房屋标准的住房。
危房改造是指对这些危房进行必要的加固和改造,以保障居民的安全和舒适。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完整的实施方案,确保危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改造范围和标准1. 改造范围:所有符合危险房屋标准的住房都应纳入改造的范围。
2. 改造标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进行改造,确保房屋结构安全、通风良好、防水防火等。
三、改造流程1. 调查和评估:组织专业人员对危房进行调查和评估,确定改造的优先级和重要程度。
2. 计划编制:根据评估结果,制定改造计划,明确改造的目标和工作内容,确定时间和资源的安排。
3. 资金筹措:申请相关部门的改造资金,并制定详细的经费使用计划。
4. 施工准备:招标选定具备相关经验和实力的施工单位,制定施工方案和安全计划。
5. 施工实施: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确保质量和安全。
6. 改造验收:对改造工程进行验收,确保改造结果符合相关标准和要求。
7. 后期维护:建立健全的维护机制,定期检查和维护改造后的住房。
四、资源配置1. 人力资源:调派专业人员参与调查、评估和施工,确保工作质量。
2. 资金资源:争取政府资金支持,并进行合理分配和使用。
3. 设备资源:根据施工需要,配备必要的机械设备和工具。
4. 材料资源:选择符合标准和质量要求的建筑材料,确保施工质量。
五、工作监督和评估1. 工作监督:建立监督机制,对施工单位和改造工作进行监督,确保改造工作按计划进行并符合质量要求。
2. 工作评估:通过定期的工作评估,对改造工作进行审核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提高改造工作质量。
六、宣传工作1. 宣传范围:通过媒体、宣传册、宣传栏等方式,广泛宣传危房改造工作的重要性和进展情况。
2. 宣传内容:宣传危房改造的政策法规、技术标准,向居民介绍改造的意义和效果。
3. 宣传方式:选择适当的宣传媒体和场所,针对不同的区域和居民特点进行宣传。
旧房拆迁与危房拆迁有什么区别?
旧房拆迁与危房拆迁有什么区别?旧房拆迁与危房拆迁在适用法律、拆迁补偿标准及目的上不同。
政府在老旧小区改造工程中,对于旧房要拆迁,对于旧房主人来说,可以选择安置房。
而危房拆迁要应该有关部门评估,属于政府公益拆迁,补偿标准会被旧房拆迁低。
一、旧房拆迁与危房拆迁有什么区别?旧房拆迁与危房拆迁的区别包括适用的法律不同、拆迁补偿的标准不同、拆迁的目的不同等,危房拆迁一般是属于民生工程。
一般拆迁是由于城市规划和国家专项建设工程的需要,必须对城市国有土地的使用权实行再分配,从而达到土地资源的合理配置,使土地利用效率最大化。
这往往就需要拆除大量旧房,在原有土地上进行新的房地产开发建设。
但是由于土地的地上附着物凝结了原用户的资金与劳动力,并且是原用户、住户赖以生存和生产的基本物质条件,因而在再建设过程中,必须对原用户、住户的损失给予适当补偿,并对其进行妥善的安置。
城市危旧房改造的试行办法,实行上是在走由政府出政策,区、县政府出面组织,由住危房的人共同出钱投资,改善住房条件和环境的方法。
危旧房改造项目的住房多是成本较低的多层普通住宅。
且回迁户较多,而被拆迁地片上的项目,若没有地段上的限制,可以盖高档、高层建筑,不需要考虑拆迁户的回迁问题。
二、征收拆迁房屋要给哪些补偿?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1、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2、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3、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被征收房屋的价值,由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
综上所述,政府部门城市建设中,会对旧房进行拆迁,同危房拆迁不同,两者在拆迁目的、拆迁安置办法及补偿标准上都略有区别。
危房改造流程
危房改造流程危房改造是指对老旧、危险的房屋进行改建、修缮或重建,以提高房屋的安全性和居住条件。
危房改造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审查评估。
首先需要对危房进行审查评估,了解房屋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需要改造的范围。
这一步需要由相关专业人士进行,包括建筑工程师、结构工程师等,他们会对房屋的结构、材料、承重能力等进行全面评估,确定改造的必要性和范围。
2. 设计方案。
在审查评估的基础上,需要制定详细的改造设计方案。
设计方案需要考虑房屋的结构、承重能力、改造材料、施工工艺等方面,确保改造后的房屋能够符合安全标准和居住要求。
设计方案需要经过相关部门的审批,确保符合建筑法规和标准。
3. 施工准备。
一旦设计方案获得批准,就需要进行施工准备工作。
这包括采购改造所需的材料和设备,招募施工队伍,制定施工计划和安全措施等。
施工准备阶段需要确保施工队伍具备相关的资质和技术,材料符合质量标准,施工计划合理可行。
4. 施工改造。
施工改造是危房改造的核心环节,需要严格按照设计方案和施工计划进行。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安全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工期。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及时发现和解决可能出现的问题,保证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
5. 质量验收。
改造完成后,需要进行质量验收。
质量验收需要由相关部门进行,对改造后的房屋进行全面检查,确保改造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如果发现存在质量问题,需要及时整改,直至符合要求。
6. 完工验收。
最后是完工验收,需要对整个改造项目进行全面验收。
这包括施工质量、安全措施、材料使用、环保要求等方面。
只有通过完工验收,房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总结。
危房改造是一项复杂的工程,需要专业的团队和严格的流程管理。
只有严格按照流程进行,才能保证改造后的房屋安全可靠,符合居住要求。
希望以上内容能够对危房改造流程有所帮助。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_桂政发[2009]16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_桂政发[2009]1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通知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桂政发〔2009〕16号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农垦局,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现将《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二??九年二月十日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三)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四)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to scale for 180km2, construction with to of needs is huge, but land stock limited, so priority development big volume of track traffic, intensive using road traffic resources, improve road of traffic hosted force. Road passage between the intensive use of group(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
危旧房改造的相关政策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有关政策和相关问题的处理意见文件一、单位实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应具备下列条件【桂政发(2009)16号文件】第一章第三条改造的危旧房改住房,必须是下列情形之一:(1)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2)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3)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的,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4)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5)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审批程序【桂政发(2009)16号文件】第二章第八条到第十条1.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权单位或建设单位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2.建设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当地住房制度委员会提出申请3.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对收到建设单位的申请进行审查,提出初审意见。
4.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提出初审意见后报上一级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审批。
5.建设单位凭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同意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批复文件,到当地有关部门申请办理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项目的立项、报建等相关手续。
三、关于住房产权置换面积的问题【桂房改(2009)7号文件附件第二条】属于产权置换的新建住房面积,原则上由建设单位按照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置换给房改住房产权人。
但所置换的新建住房面积最大不得超过原房改住房建筑面积的1.3倍。
四、关于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原房改住房产权人(被拆除户)能否购买非还建住房的问题【桂房改(2009)7号文件附件第三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则上实行住房产权置换,经原房改住房产权人(被拆除户)同意也可以实行货币补偿。
但选择货币补偿方式的原房改住房产权人不能再购买非还建住房。
五、职工家庭购买非还建住房面积(指不属于产权置换面积的新建住房面积)的价格确定问题【桂房改(2009)7号文件附件第四条】以限价住房方式进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职工家庭购买非还建住房的面积,按限定价格供应。
危建房改建要求及流程
危旧房改建要求1危房改建的要求根据文件规定,经鉴定“c级”、“D级”房屋符合申请改建的条件。
C级:部分承重结构承载力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局部出现险情,构成局部危房;D级:承重结构承载力已不能满足正常使用要求,房屋整体出现险情,构成整幢危房。
2房屋安全鉴定程序,受理时间,办结与收费当事入应首先向所在街道办事处(有关乡政府)城建部门提出申请,由所在街道办事处(有关乡政府)城建部门对房屋进行现场勘察,提出初步勘察意见后,由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按照有关程序进行房屋危险性等级鉴定,提出危房改造意见。
(详细如下)房屋安全鉴定机构对危房鉴定主要有以下程序:(一)受理当事人申请;(二)进行初始调查;(三)现场勘查测试,记录各种损坏数据和状况;(四)检测验算、整理技术资料;(五)全面分析,论证定性,作出综合判断;(六)签发鉴定报告。
一般说来,从受理当事人房屋安全鉴定申请到办结签发鉴定报告需10个工作日。
房屋安全鉴定以幢为鉴定单位,按建筑面积进行计量收费,住宅2元坪方米,非住宅3元/平方米,不足100平方米,按100平方米计量收费。
居民在领取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后还不行进行改建。
房屋安全鉴定部门签发的“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只是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的基础材料,居民在进行房屋安全鉴定,并取得鉴定报告后,应及时向市建委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根据《各地人民政府关于城市规划区内禁止个人自建住房严格控制零星建设住房的通告》发布以前,未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已改建的居民危房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如何进行勘察认定.对于申请鉴定报告之前已改建的居民危房可由房屋产权人提出书面申请报告,填写危房改建申请审批表,所在街道办事处(有关乡政府)城建部门签署意见,市房屋安全鉴定部门通过查阅有关房产档案,进行现场勘察,航拍图等工作,对已改建房屋的建筑年代、建筑面积、建筑层数、建筑结构等基本情况进行勘察认定,签发认定报告,作为补办危房改建审批手续的基础材料。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
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法规类别】危险房屋【发文字号】南府发[2009]72号【发布部门】南宁市政府【发布日期】2009.08.06【实施日期】2009.08.06【时效性】现行有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南宁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南府发〔2009〕72号)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管委会,市级各双管单位,市直各事业、企业单位:《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已经2009年6月26日召开的市十二届人民政府第六十六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〇九年八月六日关于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的实施意见(试行)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以下称《暂行办法》),加快推进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根据南宁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实施意见。
一、目标任务认真贯彻落实《暂行办法》,按加大投资、拉动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的要求,结合我市城市总体规划、旧城改造规划和计划,加快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力争利用5年时间基本完成我市危旧房改住房的改造任务。
二、组织机构为确保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的顺利进行,由南宁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全面组织协调我市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市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具体成员详见南府发〔2009〕7号)。
市房改办牵头具体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日常管理工作。
三、改造原则(一)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应按照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并与我市整体旧城改造工作和住房保障体系相结合,作为整体旧城改造和住房保障的一个部分和补充。
(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应执行城市总体规划,优先“成片改造,综合开发”。
危房改造办事流程
危房改造办事流程宝子们,今天来给大家唠唠危房改造的办事流程哈。
一、啥是危房改造呢。
咱先得知道啥样的房子算危房。
简单说啊,就是那些房子破破烂烂的,墙裂了缝,屋顶也摇摇欲坠,住着特别不安全的那种房子。
这种房子就符合危房的标准啦,政府就有相关的改造政策来帮助咱们改善居住条件呢。
二、确定自己是否符合条件。
宝子们,这可重要了。
不是谁都能申请危房改造的哦。
一般来说,要是咱农村的贫困家庭,像那些五保户啊、低保户啊、贫困残疾人家庭,这些家庭如果住着危房,那是比较容易符合条件的。
当然啦,每个地方可能还有点小区别,所以一定要去村里或者镇上打听清楚。
你可以直接到村里的村委会,找那些干部问问,他们会告诉你具体的情况的。
三、申请。
要是确定自己符合条件了,那就可以开始申请啦。
这时候呢,你得准备一些材料。
比如说,家庭人员的身份证明,像身份证、户口本这些,可别小看这些东西,没有它们可不行哦。
还有就是关于这个房子的证明,比如说房产证之类的,如果没有房产证,那也要有村里或者镇上能证明这个房子是你家的材料。
然后把这些材料都整理好,写一份危房改造的申请书。
这申请书也不难写,就说清楚你家的情况,房子怎么个破法,为啥需要改造,然后表达一下自己希望通过这个政策改善居住环境的愿望就好啦。
写好之后呢,把申请书和材料一起交到村里的村委会去。
四、村里审核。
村委会收到你的申请之后呢,就会开始审核啦。
他们会派人来你家实地查看房子的情况,看看是不是真的像你说的那么破。
这个时候啊,宝子们可别弄虚作假哦,诚实是很重要的。
村里的干部们会根据实地查看的情况,还有你提交的材料,来确定你是否真的符合危房改造的条件。
如果通过了,那他们就会把你的申请报到镇上去。
五、镇上审核。
镇里收到村里报上来的申请之后呢,也会进行审核。
他们可能会更严格一些,会再次查看材料,也可能会再派人来核实房子的情况。
这个过程可能会需要一点时间,宝子们不要着急,耐心等待就好啦。
镇里审核通过之后呢,就会把你的申请再往上报,可能是报到县里或者区里相关的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_桂政发【2009】16号[1]
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_桂政发【2009】16号[1]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2009】16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集约利用原有住宅用地,改善居住条件和环境,解决城镇中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难,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自治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自治区行政区域下列情形之一的危旧房改住房,可以改造:(一)经房屋安全鉴定机构鉴定为危险住房的;(二)竣工年限超过建筑设计使用年限的;(三)1982年12月31日前竣工,结构不合理,使用功能不齐全,配套设施不完善的;(四)大板住房竣工年限超过20年的;(五)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
危旧房改住房建筑面积占该住宅小区住房总建筑面积70,以上的,可以对小区全部住房进行整体改造。
第四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必须符合城乡规划以及住房建设政策,有利于改善居住条件。
第五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遵循政府引导、业主自愿、市场运作、综合整治、配套建设的原则。
第六条危旧房改住房改造资金通过市场运作方式解决,主 1要采取政府政策扶持、单位和个人自筹、银行贷款、市场开发等办法多渠道筹集。
除国家另有政策规定外,原则上财政不给予资金补助。
第七条自治区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负责对全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各市、县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负责对本行政区域项目审批第八条危旧房改住房土地使用权单位或者业主委员会(以下统称建设单位)负责危旧房改住房改造的组织协调和管理工作。
第九条建设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当地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在南宁市的中直、区直单位改造危旧房改住房向自治区直属单位住房制度改革委员会,下同)提出申请,并根据本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危旧房改住房情形提交下列相关材料:(一)申请书;(二)不符合建筑抗震设防要求的鉴定书、房改住房使用年 2限的有关证明材料、房产主管部门设立的房屋安全鉴定机构或者有检测资质的建设工程质量鉴定机构出具的危险住房鉴定书等;(三)划拨国有住宅土地使用权证书;(四)房屋权属证明;(五)原住宅区总平面图;(六)规划主管部门核准的新建住房规划设计条件;(七)全体房改住房(含上市交易过的房改住房,下同)产权人同意改造的意见书;(八)项目改造方案。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
旧城改造工作流程旧城改造工作流程一、前期准备阶段(时间:一个月)(一)旧城改造办公室(以下简称旧改办)前往地块现场勘查,确定是否符合旧改的条件;如需进行危房鉴定,报区危指办申请危房鉴定。
(二)街道办对将要改造的地块进行入户摸底调查,确定地块的搬迁户数及面积,并征求拟被搬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户意见(需90%以上同意)。
街道办将摸底调查情况整理后报区旧改办。
(三)投资方与旧改办签订旧城改造投资整理协议。
(四)区旧改办向区政府提交旧城改造申请,获得区政府同意将地块纳入旧城改造的批复文件。
二、搬迁实施阶段(时间:五个月)(一)投资方与区旧改办签订委托搬迁工作协议,明确搬迁过程中双方的责权利关系。
(二)投资方、旧改办、银行共同签订资金监管协议。
(三)旧改办依照法定程序确定搬迁代办公司(四)由区旧改办编制搬迁维稳评估报告,街道办编制搬迁维稳方案,投资方按照搬迁评估维稳风险等级向区财政缴纳维稳基金。
(五)区旧改办、投资方和搬迁代办公司共同拟定搬迁补赔偿安置方案。
(六)召开搬迁动员大会,由住户代表在大会现场抽取评估公司,邀请公证人员做现场公证。
(七)若搬迁户对房屋实际面积和权证面积存在异议,搬迁户可提出申请,旧改办组织测绘单位对搬迁房屋实际面积进行测量。
(八)在评估公司出具拟搬迁房屋评估价格后,区旧改办和投资方共同明确搬迁安置方案。
(九)将旧城改造批复、搬迁公告、安置方案、补赔偿安置协议(空表)、评估报告等在搬迁现场公示上墙。
(十)带方案进行模拟搬迁,入户签订模拟搬迁安置协议。
若在模拟搬迁期限(64户通常为2个月)内,签约率达到100%,则所签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若在模拟搬迁期限内签约率达不到100%,则终止模拟改造搬迁,所签搬迁安置协议自动终止。
(十一)模拟搬迁安置协议正式生效后,投资方向区旧改办缴纳按时安置返迁户保证金(返迁户搬迁面积乘以评估价的50%)。
(十二)正式开展发放补赔偿款工作。
(十三)搬迁住户向旧改办移交腾空房屋。
南宁“旧城改造”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主要区别及程序
个人收集整理-ZQ一、建设主体不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土地使用权者旧城改造:开发商二、管理单位不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区或市房改办旧城改造:市旧区改建办公室三、政策不同(可在网上下载)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号旧城改造:《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总体实施方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四:供应对象不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宅主要针对本单位无房户及面积未达标户旧城改造:非还建住宅可对外出售五:非还建面积定价不同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房旧城改造:开发商自主定价六:旧城改造政策优于危旧改,土地出让金可以用安置补偿费抵,办理报建手续有绿色通道,可以几个部门同时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七:旧城改造同意搬迁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实施强拆,危旧改办理拆迁手续需要产权人同意.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基本工作程序南宁市旧区改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地旧城改造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编制全市旧城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全市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协调解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地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各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地指导意见》规定,旧城改造基本工作程序如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市旧改办根据全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制订旧改片区范围界定方案,并由规划部门初步对项目规划定点..市旧改办组织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查,并进行综合测算分析,会同城区政府出具项目实施意见,并提出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划范围地改造意见..市规划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地改造意见出具项目出让地规划蓝线图和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市旧改办征求相关部门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并形成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市国土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和城区政府出具地项目实施意见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订土地使用权招商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招拍挂”委员会审批..市国土部门会同市旧改办组织项目公开招商出让活动,确定项目业主.在项目出让前,由市旧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竞买人提交地拆迁补偿安置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获得下一阶段竞买资格..市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用于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地规划许可文件..项目业主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城区政府地指导和配合下开展项目拆迁、建设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1 / 1。
危房改造流程
危房改造流程危房改造是指对存在安全隐患的住房进行改造,以提高其住房安全性和使用性。
以下是一般危房改造的流程:1. 预勘察:确定改造对象,进行初步勘察,了解危房的具体情况,包括房屋结构、材料状况、存在的安全隐患等。
2. 方案设计:根据勘察结果,制定改造方案。
包括对危房的整体结构进行优化设计,以提高其抗震性能、抗风性能等,并解决存在的具体安全隐患,如防水、防火等问题。
同时,考虑到改造的经济性和可行性。
3. 政府审核:将改造方案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进行审核,获得批准后方可进行改造工作。
政府会评估改造的必要性和优先级,制定改造计划,并提供相应的资金支持。
4. 施工准备: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包括施工日期、工期、材料采购等。
与相关供应商签订合同,准备所需材料和设备。
同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检测和准备,确保施工的顺利进行。
5. 施工过程:根据设计方案,对危房进行拆除、重建或修复。
在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按照相关建筑规范和施工标准进行操作,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6. 检验验收:改造完成后,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核对改造工程的质量和安全性,确保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如果出现问题,需要进行整改和修复,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7. 入住使用:经过验收并通过后,危房改造工程得以完成。
居民可以重新入住,享受改善后的住房条件。
同时,相关部门会进行定期维护和巡查,确保改造效果持久。
总之,危房改造流程是一个复杂的过程,需要经过勘察、设计、政府审核、施工准备、施工过程、检验验收和入住使用等多个环节。
通过改造,可以提高住宅的安全性和使用性,保护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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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人收集整理-ZQ
一、建设主体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土地使用权者
旧城改造:开发商
二、管理单位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区或市房改办
旧城改造:市旧区改建办公室
三、政策不同(可在网上下载)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号
旧城改造:《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总体实施方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供应对象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宅主要针对本单位无房户及面积未达标户
旧城改造:非还建住宅可对外出售
五:非还建面积定价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房
旧城改造:开发商自主定价
六:旧城改造政策优于危旧改,土地出让金可以用安置补偿费抵,办理报建手续有绿色通道,可以几个部门同时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七:旧城改造同意搬迁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实施强拆,危旧改办理拆迁手续需要产权人同意.
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基本工作程序
南宁市旧区改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地旧城改造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编制全市旧城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全市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协调解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地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各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地指导意见》规定,旧城改造基本工作程序如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市旧改办根据全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制订旧改片区范围界定方案,并由规划部门初步对项目规划定点.
.市旧改办组织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查,并进行综合测算分析,会同城区政府出具项目实施意见,并提出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划范围地改造意见.
.市规划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地改造意见出具项目出让地规划蓝线图和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市旧改办征求相关部门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并形成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市国土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和城区政府出具地项目实施意见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订土地使用权招商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招拍挂”委员会审批.
.市国土部门会同市旧改办组织项目公开招商出让活动,确定项目业主.在项目出让前,由市旧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竞买人提交地拆迁补偿安置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获得下一阶段竞买资格.
.市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用于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地规划许可文件.
.项目业主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城区政府地指导和配合下开展项目拆迁、建设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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