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旧城改造”与“危旧房改住房改造”主要区别及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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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主体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原土地使用权者

旧城改造:开发商

二、管理单位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区或市房改办

旧城改造:市旧区改建办公室

三、政策不同(可在网上下载)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广西壮族自治区危旧房改住房改造暂行办法》(桂政发〔〕号

旧城改造:《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指导意见》、《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地总体实施方案》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四:供应对象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非还建住宅主要针对本单位无房户及面积未达标户

旧城改造:非还建住宅可对外出售

五:非还建面积定价不同

危旧房改住房改造:限价房

旧城改造:开发商自主定价

六:旧城改造政策优于危旧改,土地出让金可以用安置补偿费抵,办理报建手续有绿色通道,可以几个部门同时办理.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七:旧城改造同意搬迁达到一定比例可以实施强拆,危旧改办理拆迁手续需要产权人同意.

旧城改造项目前期基本工作程序

南宁市旧区改建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旧改办”),设在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地旧城改造日常管理工作,研究、拟定旧城改造有关政策报市人民政府审定;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编制全市旧城改造中、长期计划及年度实施计划;建立全市旧城改造项目库;审核旧城改造项目;会同有关部门、城区政府组织开展项目前期调查;协调解决旧城改造项目建设过程中出现地问题,指导、检查、督促各城区旧城改造工作.按照《南宁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南宁市危旧房改造工作地指导意见》规定,旧城改造基本工作程序如下: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市旧改办根据全市危旧房改造计划制订旧改片区范围界定方案,并由规划部门初步对项目规划定点.

.市旧改办组织城区政府等相关部门进行前期调查,并进行综合测算分析,会同城区政府出具项目实施意见,并提出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及规划范围地改造意见.

.市规划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地改造意见出具项目出让地规划蓝线图和项目规划经济技术指标.

.市旧改办征求相关部门项目建设条件意见,并形成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

.市国土部门根据市旧改办和城区政府出具地项目实施意见和项目建设条件意见书制订土地使用权招商出让方案报市土地“招拍挂”委员会审批.

.市国土部门会同市旧改办组织项目公开招商出让活动,确定项目业主.在项目出让前,由市旧改办组织相关部门对竞买人提交地拆迁补偿安置预案进行审查,经审查通过后竞买人方可获得下一阶段竞买资格.

.市规划部门根据项目成交确认书出具用于办理拆迁许可手续地规划许可文件.

.项目业主在市政府各相关部门及城区政府地指导和配合下开展项目拆迁、建设工作.个人收集整理勿做商业用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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