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外包相关政策介绍【精选】
服务业利用外资与服务外包有关政策规定
服务业利用外资与服务外包有关政策规定引言随着全球化的加速发展,服务业利用外资和服务外包正成为国际经济合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促进服务业的发展,各国都制定了一系列的政策规定。
本文将重点介绍服务业利用外资和服务外包的相关政策规定。
一、服务业利用外资的政策规定1. 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是指国家对外商投资领域所限制的具体项目、行业和条件的清单。
各国制定不同的负面清单,限制外国投资的行业范围和比例。
例如,中国制定了《外商投资准入负面清单》来限制外资进入国内一些关键领域,如金融、电信等。
2. 国家补贴政策为吸引外国投资者进入本国服务业,许多国家制定了相应的国家补贴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税收优惠、土地租金减免、人才培训补贴等。
例如,印度推出了“数字印度”计划,为数字技术和软件开发提供了补贴和优惠政策。
3. 知识产权保护知识产权保护是吸引外资的一个重要环节。
各国通过加强知识产权法律的保护,鼓励外国投资者投资于服务业。
同时,还建立了知识产权投诉机构,处理侵权行为。
例如,美国通过强化知识产权保护,吸引了许多外国企业投资于文化娱乐产业。
二、服务外包政策规定1. 跨国服务外包产业园建设国家通过建设跨国服务外包产业园,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优惠政策和便利条件。
这些产业园区通常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通讯设备、培训资源、税收优惠等。
例如,菲律宾建立了多个服务外包产业园区,吸引了大量外国企业在当地设立服务中心。
2. 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为鼓励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许多国家实施了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增值税、关税等。
例如,印度制定了服务出口法,对从印度提供给海外客户的服务免征消费税。
3. 培训和人才引进服务外包业务对高水平的人才需求较高。
为满足企业需求,各国通过推动相关领域的教育和培训,以及引进优秀人才的措施来支持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
例如,菲律宾通过建立培训机构,培养出大量具备高技能的服务外包人才。
三、国际合作与政策对比1. 自由贸易协定许多国家通过自由贸易协定来加强与其他国家的服务外包合作。
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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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地方政府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定位
(一)长三角地区服务业发展特点 政策扶持力度大,竞争激烈 人力资源丰富,人才吸引力强 产业定位明确
“千百十工程” 2007年3月,国务院出台《关于加快现代服务业发
展的若干意见》,把服务外包作为重要内容论述 2008年,《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若
干政策措施的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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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金融危机之后出台的各项政策
2009年1月15日,《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促进服务 外包产业发展问题的复函》(国办函【2009】9 号)。主要内容是批准了北京、天津、上海、广州、 成都、南京等20个城市为中国服务外包示范城市, 深入开展了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促进服务外包 产业发展试点,并给予一些具政策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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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主要特点和发展趋势 总体规模较小,但增势强劲 日韩和欧美仍是主要接包市场 中国的服务外包业正向产业链高端延伸 行业内部的整合有可能成为趋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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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软件外包
金融服务 外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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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主要问题和障碍 服务外包型企业总体竞争力不足,存在“规模瓶颈” 人才资源结构不尽合理,与人力成本上升交织 政策体制环境不配套,制约了外包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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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金融危机之后出台的各项政策
电信服务便利化措施:工信部电管【2009】107号 推广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税收试点政策:财税【2009】
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与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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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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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按照商务合同关系,分为发包方和接包方 按照地域分布,分为在岸外包和离岸(国际)外包 按照服务业领域划分,可划分为12大类 其它分类方法
(一)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力度(财企【2010】64号) 2010-2012年,中央财政每年安排示范城市各500万元
资金用于服务外包公共平台建设。 2010年中央财政安排500万元资金用于服务外包境外投
资促进活动,并通过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等支持服 务外包企业开拓国际市场。 扩大服务外包人才培训资金支持范围,将服务外包业务额 由150万美元下调至50万美元,离岸业务额占服务外包业 务额比例由70%下调至50%。
国外发包趋势及我国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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早期的服务外包 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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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融危机后 应急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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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政策
十一五规划 千百十工程 加快服务业发展 …
国办函【2009】9号 国办函【2010】69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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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早期的服务外包政策
2006年3月,“十一五”规划明确提出“建设若干 服务业外包基地,有序承接国际服务业转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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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服务外包政策解读 ——2010年最新政策
(二)营业税政策(财税〔2010〕64号) 优惠区域有所扩大:把厦门也列入了优惠区域。 优惠门槛降低:取消了技术先进性服务企业的条件 适用免税政策的收入范围有所扩展或进一步明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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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我国服务外包的发展现状
国外发包趋势及我国服务外包产业的发展前景
全球服务外包市场前景广阔,但竞争将更加激烈 业务流程和IT技术相结合是服务外包发展的新趋势 中印仍为全球主要外包基地,但全球接包市场将更
国家对客服外包企业的支持政策
国家对客服外包企业的支持政策作为一个全球化和数字化时代的重要行业,客服外包在国家经济发展中起到了重要的作用。
为了促进客服外包企业的发展,许多国家都制定了支持政策。
本文将从多个方面介绍国家对客服外包企业的支持政策。
1. 财政支持国家通过财政支持,为客服外包企业提供资金支持,帮助其扩大规模和提升服务质量。
这种支持可能包括低息贷款、补贴和奖励等形式。
通过这些财政支持,客服外包企业可以更好地投资于技术升级和员工培训,提高自身竞争力。
2. 税收优惠为了吸引更多的客服外包企业落户,许多国家都制定了税收优惠政策。
这些政策可以包括减免企业所得税、降低增值税率等。
通过降低税负,客服外包企业可以提高其盈利能力,并将更多的资源用于技术研发和人才培养。
3. 市场准入便利化为了鼓励客服外包企业的发展,一些国家采取了市场准入便利化措施。
例如,简化企业注册手续、缩短审批时间、降低准入门槛等。
这些措施可以降低客服外包企业进入市场的成本和风险,激发其创新和创业活力。
4. 人才培养支持客服外包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在于人才的培养和管理。
为了支持其人才培养,一些国家建立了专门的培训机构或项目,提供相关技能培训和人才储备。
此外,一些国家还提供奖学金或资助计划,吸引更多年轻人从事客服外包行业,培养专业人才。
5. 国际交流与合作客服外包是一个全球性的行业,国际交流与合作对于企业发展至关重要。
一些国家通过组织国际会议、展览和交流活动,为客服外包企业提供更多的合作机会。
此外,还可以通过签订双边或多边协议,促进客服外包企业在国际市场的拓展。
总而言之,国家对客服外包企业的支持政策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市场准入便利化、人才培养支持和国际交流与合作。
这些政策旨在为客服外包企业提供资金、税收、市场、人才和合作方面的支持,推动其发展和创新。
通过这些支持政策,客服外包企业能够更好地发挥其作用,促进国家经济的增长和提升国际竞争力。
9大服务外包税收优惠政策
财经资讯
中国部分软件外包上市公司数据统计表
员工人数 (以可查最近 公开数目为准)
东南融通(中国)系统工程有限公司 2007年美国纽交所
1.06 亿美元
17亿 美 元
东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07年 1 月中国上交所
174.20 亿元人民币
海辉软件(国际)集团公司
2010年 7 月美国纽交所
— ——摘 自 国 税 发[2001]37 号 《国 家 税 务 总局关于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再担保机构免 征营业税的通知》
第三类 鼓励技术创新
6.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加大 研发投入。服务外包企 业 为 开 发 新 技 术 、新 产 品 、新 工 艺 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未形成无形 资产计入当期损益的,在按照规定 据实扣除的基础上,按照研究开发
7 400 万美元
3.2 亿美元
文思创新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07年 12 月美国纽交所 净融资额 4 580 万美元
10.4 亿美元
中软国际有限公司
2003年 香 港
15.3 亿港元
柯莱特信息系统有限公司
2010年 7 月美国纽交所
1.47 亿美元
10.8 美元/股
浙大网新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1997年 上 交 所
—— —摘 自 财 税 字[1999]273 号 《中 共 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技术创新、发展高科 技 、实 现 产 业 化 的 决 定 有 关 税 收 问 题 》;《企 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
8.支持创办服务外包软 件企业。对我国境内 新办软件生产企业经认定后,自 获利年度起,第一年和第二年免 征企业所得税,第三年至第五年 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国家规 划布局内的重点软件生产企业,
我国服务外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原本由自身完成的部分业务或整个业务流程,委托给其他企业或机构完成的一种商业模式。
随着经济全球化和信息技术的发展,服务外包已成为我国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为了规范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以下是对我国服务外包法律规定的概述。
一、服务外包的定义与分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法》的规定,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原本由自身完成的部分业务或整个业务流程,委托给其他企业或机构完成,以降低成本、提高效率、增强竞争力的一种商业模式。
服务外包按照业务类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1.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2. 软件开发外包;3. 信息技术服务外包;4. 金融服务外包;5. 物流服务外包;6. 其他服务外包。
二、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体系我国服务外包法律法规体系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基本法律法规: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这些法律法规为服务外包业务提供了基本的法律框架。
2. 行业性法律法规:针对服务外包行业的特点,我国制定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法》、《服务外包行业管理办法》等,对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进行了规范。
3. 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各省市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制定了相应的服务外包地方性法规和规章,如《北京市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促进条例》等。
4. 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如商务部、工业和信息化部等相关部门制定的《服务外包业务分类指导目录》、《服务外包企业信用评价管理办法》等。
三、服务外包合同法律制度服务外包合同是服务外包业务的核心,合同法律制度对服务外包业务的发展至关重要。
以下是服务外包合同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1. 合同主体:服务外包合同当事人包括委托方和受托方,委托方是指将业务外包的企业或机构,受托方是指接受委托方业务的企业或机构。
2. 合同内容:服务外包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 双方的基本信息;- 服务内容、范围和标准;-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保密条款;- 违约责任;- 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期限。
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公共服务领域的外包已经成为一种趋势。
公共服务外包是指政府将原本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通过合同方式委托给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来实施。
这种模式旨在提高公共服务效率,降低行政成本,提升服务质量。
为了规范公共服务外包行为,保障各方权益,我国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定进行探讨。
一、公共服务外包的定义和范围1. 定义公共服务外包是指政府为了提高公共服务质量和效率,将原本由政府直接提供的服务,通过合同方式委托给企业或其他社会组织来实施的行为。
2. 范围公共服务外包的范围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基础设施建设:如道路、桥梁、水利、环保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2)公共服务项目:如教育、医疗、养老、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项目的运营和管理。
(3)公共资源管理:如土地、矿产、森林等公共资源的开发和管理。
(4)公共安全:如消防安全、交通安全、食品安全等公共安全领域的服务。
(5)公共事务管理:如物业管理、社区服务等公共事务的管理。
二、公共服务外包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规范公共服务外包合同的基本法律。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公共服务外包合同应当遵循公平、自愿、等价、有偿、诚实信用的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法》对公共服务外包的采购程序、采购方式、采购标准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公共服务外包应当采用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单一来源采购等方式进行。
3. 《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招标投标法》对公共服务外包的招标投标程序、招标投标文件、招标投标活动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根据《招标投标法》的规定,公共服务外包的招标投标活动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
4.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行政许可法》对公共服务外包的行政许可事项、行政许可程序、行政许可期限等方面进行了规定。
服务外包分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服务外包分包行为,保障服务外包合同的履行,维护服务外包市场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服务外包分包,是指服务外包企业将其所承接的服务外包业务的一部分或者全部,依法委托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其他企业(以下简称分包企业)完成的经营活动。
第三条服务外包分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合规原则;(二)自愿原则;(三)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四)诚实信用原则。
第四条服务外包分包应当符合国家有关产业政策、技术标准和行业规范。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分包的发展,保护服务外包分包双方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分包合同的订立第六条服务外包企业与其分包企业应当依法订立书面分包合同。
第七条分包合同应当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分包企业的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二)服务外包业务的名称、内容、范围、质量标准、交付期限;(三)分包费用的支付方式、支付期限;(四)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五)违约责任;(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八条分包合同中的服务外包业务范围应当与原服务外包合同相一致。
第九条分包合同应当由服务外包企业和分包企业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分包合同自双方签字或者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三章分包企业的资质第十一条分包企业应当具备以下资质条件:(一)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二)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三)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专业技术能力;(四)具有履行分包合同所需的人员、设备、技术等条件;(五)无不良信用记录。
第十二条分包企业应当向服务外包企业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身份证明;(三)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或者相关证明材料;(四)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十三条服务外包企业应当对分包企业的资质进行审查,确保其符合本规定第十一条的要求。
第十四条分包企业的资质证书有效期为三年。
专业技术服务外包政策规定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专业技术服务外包政策规定篇一:服务外包相关政策一、服务外包企业认定---皋政办发〔20XX〕188号关于加快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的意见第二条服务外包企业的认定:1.软件研发及服务。
(1)软件研发及开发服务:用于金融、政府、教育、制造业、零售、服务、能源、物流和交通、媒体、电信、公共事业和医疗卫生等行业,为用户的运营/生产/供应链/客户关系/人力资源和财务管理、计算机辅助设计/工程等业务进行软件开发,定制软件开发,嵌入式软件、套装软件开发,系统软件开发软件测试等。
(2)软件技术服务:软件咨询、维护、培训、测试等技术性服务。
2.创意设计研发服务。
(1)动漫设计:动画影视产品制作、加工及发行,动画卡通及衍生产品的设计制作。
(2)游戏设计:网络在线游戏和各种游戏软件产品的开发与传播及周边产品设计开发制作。
(3)广告咨询:消费者研究,客户市场营销计划管理,消费者品位与反应识别,广告创作,促销,公关策划,媒体规划,购买与评估。
3.产品技术研发及工业设计服务。
(1)产品和技术研发:从事自然科学及相关领域的产品和技术研究开发。
(2)工业设计:产品外观设计、结构设计、模具设计、产品设计等。
4.信息技术研发服务。
(1)集成电路设计:集成电路产品设计以及相关技术支持服务等。
(2)系统集成:用于电子政务、企业管理、金融、保险、商业、医院、交通等方面的系统集成。
(3)提供电子商务平台:为电子贸易服务提供信息平台等。
(4)测试平台:为集成电路的开发运用提供测试平台。
5.信息技术外包服务。
(1)信息系统操作服务:承接客户内部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网络管理、桌面管理、应用程序开发与维护服务。
(2)信息系统应用服务:承接信息工程、地理信息系统、远程维护等信息系统应用服务。
(3)基础信息技术服务:承接信息技术研发、软件开发设计、基础信息技术管理平台整合或整理等基础信息技术服务。
6.技术性业务流程外包服务。
(1)企业业务流程设计服务: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各省市的服务外包政策
济南一、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扶持(一)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
(二)加大对服务外包企业的资金支持。
(三)鼓励服务外包企业开展技术创新。
(四)改善服务外包企业投融资条件。
(五)支持服务外包企业拓展国内外市场。
(六)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高质量的互联网服务。
二、加快构建服务外包人才支撑体系(一)建立服务外包人才培训基地。
(二)加快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人才。
(三)加强服务外包专业人才的培养。
三、营造服务外包发展良好环境(一)建立促进服务外包发展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二)建立服务外包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三))加强知识产权保护的管理和服务。
(四)发挥行业协会的作用。
(五)建立服务外包统计指标体系。
四、发展目标。
(一)到2010年,全省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6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服务外包从业人员达到15万人,引进、培育年营业额超过10亿元的大型骨干企业10家、超亿元的企业30家。
(二)力争在“十一五”期间,在全省建设10个各具特色的省级服务外包示范园。
(三)力争到“十一五”末,引进50个以上世界著名跨国公司将其离岸服务外包业务转移到我省。
五、引进海外留学人员规定。
(一)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博士学位的,补助4万元;(二)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或硕士学位的,补助2万元;(三)其他人员补助1万元。
(四)在国外取得博士学位的,可安排副处长或助理调研员职务;优秀的可安排处长或调研员职务;业绩特别突出并具有高层管理经验的,可聘任为市管副局级以上领导职务,均可比同等条件人员高定四档职务工资标准,每月发给800元津贴。
(五)在国外取得硕士学位的,可安排主任科员职务;优秀的可安排副处长或助理调研员职务,均可比同等条件人员高定二档职务工资标准,每月发给400元津贴。
(六)在国内已取得学士以上学位或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到国外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进修2年以上并取得一定科研成果的访问学者和进修人员,按其担任的工作(职务),可比同等条件人员高定二档职务工资标准,每月发给200元津贴。
服务外包分类、政策
服务外包分类、政策第一部分服务外包的概念和范畴服务外包定义:专业服务供应商通过契约的方式,为组织(企业、政府、社团等)提供服务,完成组织内部现有或新增业务流程中持续投入的中间服务的经济活动。
我国企业承接国外发包的视为服务外包出口,即离岸外包。
我国企业承接国内发包的视为在岸外包。
服务外包按业务性质可分为ITO、BPO、KPO三个门类。
1.信息技术外包(ITO):机构将内部信息规划,数据中心、网络管理、应用等IT业务相关的开发、运营、维护服务(不含硬件部署)转移给第三方专业提供商完成。
可以是短期定制化服务,也可以是包含明确服务水平协议的长期服务。
2.业务流程外包(BPO):组织基于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考虑,以IT为基础,将业务流程或某些业务活动(单一业务除外)的管理和执行转移给第三方服务提供商。
3.知识流程外包(KPO):提供高知识含量的业务流程服务。
相比一般的服务外包,知识流程外包附加值和利润率更高,是外包企业业务服务内容沿价值链条向高端领域不断延伸的产物。
相对于传统的业务流程外包,知识流程外包倾向于支持和信息集成,包括一定程度上的诊断、判断、解释、决策和结论等。
服务外包具体业务目录如图所示:注:关于服务外包业务细分领域的解释详见手册第七部分。
第二部分服务外包企业可享受各级优惠政策支持一、国家级政策(重点支持离岸外包)1.离岸外包业务企业取得国际通行的资质认证,每个项目给予不超过50%的支持。
获得多项认证的企业,补贴最多不超过三个。
2.离岸外包企业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工从事服务外包工作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3.服务外包培训机构培训的从事服务外包业务人才(大专以上学历),通过服务外包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考核,并与服务外包企业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给予培训机构每人不超过4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二、省级政策(支持离岸外包和在岸外包)1.离岸外包业务,每实现10万美元出口创汇额,奖励企业1万元,单个企业奖励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劳务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企业竞争日益激烈,企业为了提高核心竞争力,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越来越多的企业选择将部分非核心业务外包出去。
劳务服务外包作为一种重要的业务外包形式,已成为企业发展的重要战略之一。
劳务服务外包涉及到劳动者权益保护、合同履行、税收政策等多个方面,因此,有必要对劳务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定进行梳理和分析。
二、劳务服务外包的定义及分类(一)劳务服务外包的定义劳务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非核心业务或部分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运营和管理,以达到降低成本、提高效率、优化资源配置的目的。
(二)劳务服务外包的分类1. 按业务类型分类:可分为生产性劳务服务外包、销售性劳务服务外包、技术性劳务服务外包等。
2. 按外包主体分类:可分为国内劳务服务外包、国际劳务服务外包。
3. 按合同期限分类:可分为短期劳务服务外包、长期劳务服务外包。
三、劳务服务外包的法律规定(一)合同法律规定1. 合同签订:劳务服务外包合同应当由双方当事人签订,明确外包业务的范围、质量标准、费用、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2. 合同履行:双方当事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义务,确保外包业务的质量和进度。
3. 合同变更: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因特殊情况需要变更合同内容,双方当事人应当协商一致,并签订变更协议。
4. 合同解除: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一方违约,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违约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二)劳动者权益保护规定1. 劳动者权益:劳务服务外包企业应当依法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包括工资、工时、休息、社会保险、劳动保护等。
2. 劳动合同:劳务服务外包企业与劳动者签订的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
3. 劳动争议:劳动者与劳务服务外包企业发生劳动争议时,可以通过协商、调解、仲裁、诉讼等方式解决。
(三)税收政策规定1. 税收优惠: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劳务服务外包企业可以享受一定的税收优惠。
2. 税收征收:劳务服务外包企业应当依法缴纳相关税费,包括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
服务业利用外资与服务外包有关政策规定
服务业利用外资与服务外包有关政策规定服务业与外资服务业是指以经济活动的形式,向社会提供服务的行业,包括交通运输、金融、信息传媒、保险、商贸、旅游、文化、教育、医疗卫生等。
利用外资是指国内企业将外资引进,引进来的外资可以是货币、技术、专利、管理经验和市场等资源。
服务业和外资的结合,对于促进服务业发展和扩大开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我国自2006年起,对服务业开展外资准入管理的限制状况进行了削减和改善,大量的服务业领域外资进入了我国市场,外资在我国服务业中由一定比例的持股比例逐步放宽到了现在的全面开放。
2020年,我国修改了《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外资准入限制上下调整总共有29项。
在服务业中,外资的使用与作用已经不容忽视。
外资可以为国内的服务行业提供资金、技术、管理经验、市场渠道等单一或综合服务形式,从而带来增长性、创新性和全球竞争优势等战略利益。
服务外包的政策规定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自身的某项业务或流程业务外包给专业的服务外包公司从而获得更高效、更优质和更低成本的服务。
我国自2003年起,开始推进服务外包业务发展。
政策法规贯穿整个服务外包的发展进程,为服务外包发挥出最大化的作用创造适宜的管理、市场环境和法律体系。
下面是一些与服务外包相关的政策规定:1. 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政府相关部门将服务外包作为兴业的一项战略性产业,大力扶持,推动行业的健康发展。
如2009年国务院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服务外包工作的意见》,对服务外包行业的发展策略、支持政策、市场准入、法律法规等方面进行了全面规定。
政府还将服务外包列入国家信息化规划中,同时将服务外包列为2009年至2011年国家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发展规划七大支持领域之一。
2. 外商投资服务外包公司的准入许可外商投资服务外包公司是指外资持有的公司,主要从事服务外包业务。
在我国《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第31条中,只要符合条件,外资可用于设立服务外包企业,设立有资质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还可以参股。
服务外包业务知识及政策汇编
〔5〕上一年度或当年离岸效劳外包执行金额不低于100万美元;
〔6〕注册地在经认定的省级效劳外包示范园区内的企业,对该园区效劳外包规模作出较大奉献,且获得园区主管部门与地级以上市外经贸部门的书面推荐。
3、?关于印发<广东省加快开展效劳外包产业专项资金管理方法>的通知?〔粤财工〔2021〕235号〕
A. 外观设计,提供产品外观设计效劳,包括材料、色彩、形态等各方面的设计;
B.构造设计,提供产品功能、子系统、整体构造的设计效劳;
③开发外包效劳,指接包方利用研究成果实质性改良的材料、装置、产品等的外包效劳。例如:
A. 医药研发外包,医药企业将研发类业务外包给专业机构完成。包括制药、生物医药、医疗器械等方面;
B.动漫研发外包,提供专业的动漫产品创作及制作效劳;创意开发、前期制作、中期制作与后期制作都属于动漫外包的业务范围,包括原画创作、着色运算、录音、剪辑合成、渲染等;
C.金融产品研发外包,银行、保险、证券等各类金融产品的研发外包效劳;
D. 检验检测外包,指为满足客户内部对采购物品或者生产产品检测的需求而提供的专业效劳,或者承接医疗卫生等各类机构检测业务流程的转移,不包括法律法规规定强制检测的局部。
C. 协助客户分析与诊断自身研究与创新能力,为客户提供流程设计、技术与产品开发规划及变革管理等效劳;
D. 为客户提供采购及库存相关管理流程的诊断分析及优化设计等。
②内部管理效劳,从职能层面来讲,主要集中于内部价值链的辅链,提供机构运营支持活动的外包效劳。
例如:
A. 承接客户方内部一项或几项人力资源管理工作或职能,指长期的持续性的效劳,包括内部招聘的整个流程效劳、薪资与福利管理等;
服务外包相关政策介绍
税收激励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9年12月31日止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摘自国家政策-财税[2009]63号)
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 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摘自国家政策-财税
[2009]63号)
技术先进型服务外包企业,经批准,可以 实行特殊工时工作制。
对软件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中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 机动作业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
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和其他适 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经批准可 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资质认证
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 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 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 (ISO20000)、服务提供商 环境安全性 (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 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 (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 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 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 支持。(摘自国家政策-财企[2019]64号)
企业内部管理 数据库服务
企业运营数据 库服务
企业供应链管 理数据库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内部管理、业务运作等流程设计服务
为客户企业提供后台管理、人力资源管理、财务、审计与税务管 理、金融支付服务、医疗数据及其他内部管理业务的数据分析、 数据挖掘、数据管理、数据使用的服务;承接客户专业数据处理 、分析和整合服务
公司外包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外包行为,保护劳动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经济秩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所有依法设立的公司及其外包关系。
第三条公司外包应当遵循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公司应当依法与外包单位签订外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保障外包单位依法履行劳动合同。
第五条各级人民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负责公司外包活动的监督管理。
第二章外包范围和条件第六条公司可以将其生产经营活动中的一部分工作内容,依法外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的外包单位。
第七条外包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生产加工业务外包;(二)研发设计业务外包;(三)市场营销业务外包;(四)物流运输业务外包;(五)客户服务业务外包;(六)其他经双方协商一致的外包事项。
第八条公司外包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外包工作内容应当属于公司经营范围内;(二)外包工作内容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三)外包单位应当具有相应的资质和条件;(四)外包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五)双方协商一致,明确外包协议的内容。
第三章外包协议第九条公司与外包单位应当签订外包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
第十条外包协议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外包工作内容、范围、期限;(二)外包单位应当具备的条件;(三)双方的权利义务;(四)外包费用、支付方式及支付期限;(五)保密条款;(六)争议解决方式;(七)其他约定事项。
第十一条外包协议应当依法采用书面形式,并由双方签字或者盖章。
第四章劳动者权益保障第十二条公司与外包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
第十三条公司与外包单位应当共同履行以下义务:(一)按照国家规定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二)按照国家规定支付劳动者工资;(三)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四)依法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并给予劳动者相应的经济补偿;(五)依法处理劳动争议。
外包适用法律规定(2篇)
第1篇一、引言随着经济全球化的发展,外包已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优化资源配置的重要手段。
外包涉及的法律问题日益复杂,为了规范外包行为,保障各方权益,我国制定了一系列法律法规。
本文将对外包适用法律规定进行梳理,以供参考。
二、外包的定义及分类1. 定义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或职能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进行管理、运营或执行的过程。
外包包括但不限于软件开发、客户服务、数据处理、物流、人力资源等。
2. 分类根据外包的对象和内容,可以分为以下几种类型:(1)业务流程外包(BPO):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流程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运营或执行。
(2)信息技术外包(ITO):企业将其信息技术相关的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运营或执行。
(3)知识流程外包(KPO):企业将其知识密集型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进行管理、运营或执行。
三、外包适用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关于合同的基本法律,适用于外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和解除等环节。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外包合同应当具备以下内容:(1)外包业务的具体内容、范围和标准;(2)外包服务期限;(3)外包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4)保密条款;(5)违约责任;(6)争议解决方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是我国关于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于外包企业与其员工之间的劳动关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外包企业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依法签订劳动合同,保障员工合法权益;(2)按时足额支付员工工资;(3)为员工缴纳社会保险;(4)依法保障员工休息、休假权利;(5)禁止强迫劳动和超时加班。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是我国关于反垄断的法律,适用于外包市场中的垄断行为。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外包企业不得从事以下垄断行为:(1)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排除、限制竞争;(2)达成垄断协议;(3)滥用知识产权,排除、限制竞争。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我国关于反不正当竞争的法律,适用于外包市场中的不正当竞争行为。
服务外包合同法律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服务外包活动,保障服务外包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和终止,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服务外包,是指企业将自身非核心业务环节委托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完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第三条服务外包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原则。
第四条服务外包合同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不得有欺诈、胁迫等行为。
第五条国家鼓励和支持服务外包产业发展,保护服务外包合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二章合同订立第六条服务外包合同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合同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一)合同名称;(二)合同双方当事人名称或者姓名、住所;(三)服务内容、范围和标准;(四)服务期限、地点和方式;(五)服务费用及其支付方式;(六)保密条款;(七)违约责任;(八)争议解决方式;(九)合同生效条件。
第七条服务外包合同订立前,当事人应当进行充分协商,明确服务内容和标准,约定合理的服务期限、费用和支付方式。
第八条服务外包合同订立过程中,当事人应当遵守以下规定:(一)如实告知对方与自己有关服务能力、信誉等情况;(二)不得泄露对方商业秘密;(三)不得以欺诈、胁迫等手段订立合同。
第九条服务外包合同应当由合同双方当事人签字或者盖章。
第十条服务外包合同签订后,应当及时报有关主管部门备案。
第三章合同履行第十一条服务外包合同履行期间,当事人应当依法履行合同义务,确保服务质量和效果。
第十二条服务提供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服务。
第十三条服务接受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按时、按质、按量接受服务。
第十四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五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第十六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业务外包的相关法律规定(3篇)
第1篇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全球化的深入,业务外包已成为企业提高竞争力、降低成本、专注于核心业务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业务外包作为一种新型的商业模式,受到了广泛关注。
以下将详细介绍我国业务外包的相关法律规定。
一、业务外包的定义业务外包,是指企业将其部分业务活动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完成,以实现资源优化配置、降低成本、提高效率的目的。
业务外包可以是部分业务外包,也可以是全部业务外包。
二、业务外包的法律依据1.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合同法》是我国调整民事法律关系的基本法,其中关于合同的规定适用于业务外包合同。
根据《合同法》的规定,业务外包合同应当具备以下要件:- 合同当事人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 业务外包合同内容合法;- 业务外包合同意思表示真实;- 业务外包合同符合法定形式。
2.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公司法》规定,公司可以通过合同方式将其部分业务委托给其他企业或个人完成。
根据《公司法》的规定,公司进行业务外包应当遵循以下原则:- 维护公司利益;- 符合公司发展战略;- 保障公司员工权益;- 符合国家法律法规。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规定,企业应当保障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不得以业务外包为由逃避劳动责任。
根据《劳动法》的规定,企业在进行业务外包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保障劳动者工资待遇;- 保障劳动者休息休假权利;- 保障劳动者社会保险权益;- 保障劳动者职业培训权益。
4.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企业应当与劳动者签订书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企业在进行业务外包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外包业务的具体内容;- 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外包业务的期限;- 劳动合同中应当明确外包业务的薪酬待遇。
5.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反垄断法》规定,企业不得滥用市场支配地位,损害消费者利益。
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企业在进行业务外包时,应当注意以下事项:- 不得利用市场支配地位强迫其他企业接受不合理的业务外包条件;- 不得利用业务外包损害消费者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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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软件设计人员、技术研发人员、中高级管理 人员和其他工作无法按标准工作时间衡量或需 机动作业的职工,经批准可以实行不定时工作 制;
对因工作性质特殊需连续作业的职工和其他适 合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职工,经批准可 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
出口奖励
对市外经贸局认定的承接国际服务外 包的重点企业, 按外管局确认的离岸 服务外包业务收汇核销额每美元奖励 人民币 0.2 元。
(摘自苏州市政策-苏府[2009]40号 )
金融支持
对服务外包企业利用银行贷款按时还本付息的, 按照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基准利率,给予新增贷 款利息20%补贴;由园区担保机构办理出口信贷 担保的,给予实际支付的新增贷款担保费50%补 贴。(摘自园区政策-苏园管[2010]18号)
税收激励
自2009年1月1日起至2013年12月31日止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减按15%的税率征收企 业所得税。(摘自国家政策-财税[2009]63号)
职工教育经费按不超过企业工资总额8%的比 例据实在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超过部分,准 予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扣除。(摘自国家政策-财税
[2009]63号)
服务外包相关政策介绍
服务外包业务类型
信息技术外包服务(ITO):包括软件研发 及外包、信息技术研发服务外包和信息系 统运营维护外包等;
业务流程外包服务(BPO):包括企业业 务流程设计服务、企业内部管理服务、企 业运营服务和企业供应链管理服务等;
知识流程外包服务(KPO):包括医药和 生物技术等产品研发和测试、工业及工程 设计、数据挖掘、动漫及网游设计研发等
鼓励世界500强公司、全球服务外包接发包企业100强在苏 设立服务外包企业,每设立1家,给予人民币10-30万元的 资助。(摘自苏州市政策-苏府[2009]40号)
获得省级以上政府部门或知Fra bibliotek国际组织评选的软件出口、 信息服务、服务外包、出口品牌、重点物流企业、国家实 验室等荣誉的服务外包企业,给予10-50万元的一次性奖 励。(摘自园区政策-苏园管[2010]18号)
服务外包企业举办大型推广活动,事先备案的,其租赁场 地费用可补贴50%,最高补贴20万元;对服务外包企业在 广告(媒体)上发生的宣传费用和参加国内外展览费用, 给予不超过50%的补贴,最高补贴10万元。
服务外包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接单中心,对园区企 业有业务贡献的,或者收购境内外有一定规模的企业、培 训机构的,给予不超过40万元的奖励。
经管委会有关部门认定的区内研发机构、软件企 业、生物科技企业、动漫企业、科技服务业企业 等需扶持的高科技成长型企业、外地高等院校及 科研院所中,从区外引进的具有本科以上学历或 中级以上职称的紧缺专业人才,经批准在三年内 可给予每月1000-3000元的薪酬补贴。
(摘自园区政策-苏园工[2006]136号、苏园工[2008]141号)
示范城市所在离岸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免征营 业税。(摘自国家政策-国办函(2010)69号)
技术先进型服务企业认定主要条件
由示范城市人民政府科技部门会同相关部门组织 实施;
技术先进型服务业务收入总和占本企业当年总收 入50%以上;
企业与境外客户签订服务外包合同,且其向境外 客户提供的国际(离岸)外包服务业务收入不低 于企业当年总收入的50%;
具有大专以上学历的员工占企业职工总数的50% 以上;
无需获得国际资质认证。
(摘自国家政策-国办函(2010)69号、财税[2009]63号)
人才鼓励
年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不低于50万美元、其中向 境外最终客户提供服务外包业务额占50%以上的 企业,其每新录用1名大学(含大专)以上学历员 工、签订1年(含1年)以上《劳动合同》,给予 企业每人不超过4500元的定额培训支持。
(摘自园区政策-苏园管[2010]18号)
保税监管
海关对管理类别为B类及以上的技术先进型 服务企业,从事国际服务外包业务的进口 货物实施保税监管。
外包进口货物指由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境外发包 方免费提供的进口设备
(摘自国家政策-海关总署[2009]第85号)、署加函[2009]435号)
特殊工时
重点奖励
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在100-1000 万美元之间、增幅超过30%且排名全省前20位的企业,经 批准,给予50-100万元的分档奖励;对当年向境外客户提 供国际服务外包业务收入超过1000万美元的,经批准,给 予100-200万元的分档奖励。(摘自江苏省政策-苏政发[2008]37号 )
资质认证
对服务外包企业取得的开发能力成熟度模型集成(CMMI)、开发能 力成熟度模型(CMM)、人力资源成熟度模型(PCMM)、信息安 全管理(ISO27001/BS7799)、IT服务管理 (ISO20000)、服务提供商 环境安全性 (SAS70)、国际实验动物评估和认可委员会认证( AAALAC)、优良实验室规范(GLP)、信息技术基础架构库认证 (ITIL)、客户服务中心认证(COPC)、环球同业银行金融电讯协 会认证(SWIFT)等相关认证及认证的系列维护、升级给予支持,每 个企业每年最多可申报3个认证项目,每个项目不超过50万元的资金 支持。(摘自国家政策-财企[2010]64号)
对符合条件的服务外包企业,享受《苏州工业园 区创业投资企业风险补贴管理办法》(苏园管 [2009]11号)和《苏州工业园区创业风险跟进投 资管理办法》(苏园管[2009]10号)。
市场开拓
对服务外包企业参加由园区管委会或上级政府部门指定的 国际招商推介会和专业展会,由园区予以每个标准展位1 万元人民币的补助。
(摘自国家政策-人社部发[2009]36号)
通信补贴
对国际服务外包企业发生的国际通信专线 费用三年内由省财政给予30%的补贴,每 年补贴金额不超过30万元。
国际通讯专线是指当地通讯经营企业为国际服 务外包企业开展境外业务而提供的数据、信息 传输专用通道。
(摘自江苏省政策-苏政发[2008]37号、苏财办[2008]43号)
(摘自国家政策-财企[2010]64号)
人才鼓励
上年度外包业务收入达到100万美元以上的 服务外包企业和培训机构中,年收入超过 12万元(含12万元)的技术和管理骨干, 按其缴纳的个人所得税地方财力部分50% 进行奖励。
(摘自园区政策-苏园管[2010]18号)
人才鼓励
对批准立项的政府补贴紧缺专业人才培训项目, 经公开招标后,由人才领导小组认定,按培训总 额的20%-50%补贴用人企业,每人每年补贴金额 最高不超过5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