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业现场违章条款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模版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模版一、前言鉴于近年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频发,为更好地加强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确保人员和财产的安全,特制定本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
该条款适用于所有施工现场,并作为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进行安全管理和监管的依据。
二、一般原则1. 法律地位本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款具有法律地位,所有参与施工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严格遵守。
2. 安全责任施工单位、监理单位以及相关人员对施工现场安全负有直接责任,必须履行安全管理职责,并对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3. 处罚标准根据事实、性质和情节的严重程度,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罚,包括警告、罚款、停工整改等措施。
三、安全违章处罚条款1. 违章行为任何施工现场涉及以下行为的单位和个人将被视为违章行为:(1)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帽进入施工现场。
(2) 在施工现场违规使用或擅自更改安全防护设施。
(3) 确认有施工风险的情况下,未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工人的安全。
(4)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交底和安全培训。
(5) 擅自进入工地禁止区域。
(6) 未按照规定正确存放和使用危险物品。
(7) 未按要求进行安全工作票或未按时更新安全工作票。
(8) 未及时整改相关安全隐患。
(9) 其他违反安全规定的行为。
2. 处罚措施根据违章行为的轻重程度,造成的后果以及造成的危害程度,将采取以下处罚措施:(1) 警告对于轻微违章行为,将给予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罚款对于较严重的违章行为,将依据施工单位和个人的责任程度,决定罚款金额,并要求限期缴纳罚款。
(3) 停工整改对于严重的违章行为,可能造成严重后果或造成重大安全隐患的情况,将采取停工整改措施,并要求在整改完毕后经有关组织审核通过,才能继续工作。
四、执行流程1. 发现违章行为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其他相关人员发现违章行为后,应立即通知施工单位或违章行为单位相关负责人。
2. 调查取证相关负责人应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取证,确定违章事实、责任主体和过失程度。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规定及违规处罚条例为了加强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管理力度,更好地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公司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保障施工人员身体健康,特制定本条例,希望施工队和现场施工人员自觉遵守。
1、安全生产一般规定1.1: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违者处罚150元/次1.2:施工现场2米以上高出、临边、井口、井内作业员正确系好安全带,违者处罚100元/次。
1.3:进入施工现场禁止穿拖鞋、高跟鞋、背心、短裤和赤膊,焊工必须穿戴好工作服,灰浆搅拌作业员必须戴好口罩,违者处罚100元/次。
1.4:严禁饮酒后上班作业,违者:机械操作员处罚300元/次,高处作业员处罚200元/次,其他作业员处罚100元/次。
1.5:特殊作业工种必须持《特种作业上岗证》作业,违者处罚200元/次。
1.6:施工前班组未结合本专业施工阶段具体情况对班组成员进行技术操作规程学习和安全技术交底,处罚100元/次。
1.7:施工班组未对项目部下达的安全隐患整改通知(口头或文字)及时、认真进行整改的,对其处罚200元/次。
1.8:没有有效的防护措施而安排人员进行作业的,对责任单位和有关责任人(班组负责人)分别处罚500元/人次。
1.9:没有接到拆模、拆架、拆防护栏的通知而乱拆的,对责任单位处罚500元/人次。
1.10:非持证人员擅自使用,玩弄机电设备者罚款200元。
1.11:擅自移动、损坏施工现场的安全防护设施或安全标牌者罚款100元。
1.12:施工现场有小孩,每次罚款500元,施工现场停留与工作无关人员,又没有佩戴安全帽每次罚款200元。
1.13:施工安全负责人无记录,管理人违章指挥,作业员违章操作,根据情节轻重罚款300-500元/次。
1.14:施工现场无安全警示标志(施工入口处,施工起重机械,临时用电设施,出入通道口,孔洞口,桥涵口,基坑边及有害气体和液体存放处等危险部位,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堆放无序且有影响安全的因素存在,每处罚款100元。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范文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范文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是为了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保障工人们的生命财产安全而采取的一种措施。
在施工现场上,安全问题一直是人们关注的焦点。
然而,由于各种原因,仍然有一些不良企业或个人对安全问题不够重视,违章施工现象屡见不鲜。
因此,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必须采取严厉的处罚措施,以警示各相关方,切实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
首先,我们要明确施工现场安全违章的定义。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是指在施工现场上,在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和操作规程的框架下,未经批准、未经许可、不按规定操作、不按规定使用安全设备和工具,或者违反制定的安全措施和安全操作规程等行为。
此类行为往往会对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带来极大的风险,必须依法予以处罚。
其次,我们应该明确安全违章行为的危害性。
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往往会导致各种意外事故的发生,比如高空坠物、触电、火灾等。
这些事故不仅会给施工人员的生命生计带来威胁,还会对周边环境和居民造成严重影响。
因此,安全违章行为的危害性是不可忽视的,也是对其予以严厉处罚的重要原因之一。
接下来,我将就施工现场安全违章行为的处罚措施进行分析和说明。
对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应该严格按照法律法规进行处罚。
以下是几种常见的处罚措施:1.口头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安全违章行为,可以给予当场的口头警告,要求违法者及时改正错误,以免事态扩大。
2.罚款:对于安全违章行为严重的情况,可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对违法者进行罚款处罚。
罚款金额应该根据违法行为的严重程度和违法者的经济状况来确定,以达到警示和惩罚的效果。
3.停工整顿:对于多次违章行为且屡教不改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可以采取停工整顿的措施。
停工整顿的时间应该根据实际情况来确定,但必须保证在整顿期间安全问题能够得到解决、纠正。
4.吊销执照: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多次发生的施工单位或个人,可以吊销其执照,以禁止其继续从事施工活动。
这是一种严厉的处罚措施,但也是十分必要的,以遏制重复违法行为的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范本1. 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施工现场的安全违规行为进行严肃处罚。
2. 违规处罚的原则2.1.因果关系原则对于有安全违规行为导致的事故,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2.2.公正原则所有处罚将按照法律赋予的权力进行处理,不得有任何权力滥用、人身攻击或虚假陷害的行为。
2.3.适用原则对于相同的违规行为,将按照法律规定的处罚幅度进行处理,确保处罚的公平性。
3. 违规行为及相应处罚3.1.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安全作业流程进行操作的违规行为3.1.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可以采取口头警告、教育和规范操作等方式进行处理。
3.1.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要求整改违规行为。
3.1.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2.施工现场人员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违规行为3.2.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采取警告、教育等方式进行处理,并要求整改。
3.2.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罚款等处罚,并要求整改。
3.2.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3.施工现场存在安全隐患但未整改的违规行为3.3.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3.3.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强制整改,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3.3.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3.4.施工现场安全设施和防护措施不完善的违规行为3.4.1.轻微违规行为对于轻微违规行为,将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3.4.2.一般违规行为对于一般违规行为,将给予强制整改,并处以罚款等处罚。
3.4.3.严重违规行为对于严重违规行为,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如停工整顿、罚款、吊销许可证等。
直接作业环节违章处罚实施细则
1 业务总体要求处罚并不是目的,在做出任何处罚决定前,对所处罚的违章行为进行认定,依据本细则进行处罚。
违反以下安全规定的行为将视为严重违章行为:①爆破作业②高处作业③临时用电④吊装作业⑤射线作业⑥动火作业⑦破土作业⑧受限空间作业⑨脚手架作业2组织机构与职责2.1 元坝气田开发建设项目部(以下简称:元坝项目部)负责建立健全承包商安全生产信用体系和奖惩制度,对承包商实施动态管理。
2.2 元坝净化厂、川东北采气厂、监督中心川东北所,现场监督(监理)代表元坝项目部对元坝项目部所属工程区域行使安全监督管理职责,及时向项目部各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通报现场违章情况,项目部各主管部门和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核实后,按照本细则对承包商进行处罚。
2.3 工程项目主管部门、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应深入现- 2 -场,监督检查直接作业环节安全措施的落实情况,发现承包商施工人员违反HSE管理规定,有权勒令整改或停止作业,向承包商下达“隐患整改通知单”并跟踪检查,对多次违章或违章情节较为严重的承包商进行通报批评、警告,直至停工整顿,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违规行为,严格按照本细则对承包商进行处罚。
2.4 对HSE管理混乱、违章施工导致发生安全事故的承包商,项目部按照《元坝气田承包商HSE管理规定》对其进行处罚。
情节严重的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清退。
2.5 对施工现场屡次发生的安全违规违章行为,分包、总包、监理单位不作为的,将严厉追究管理责任,参照本细则内容对其进行处罚,必要时要求更换相关管理人员。
2.6 在现场施工过程中,针对同类安全问题,第一次违反本细则规定的,由元坝项目部安全环保质量部按照本细则规定进行处罚;第二次违反细则规定的,由元坝项目部安全环保质量部约谈施工单位负责人,并对相关承包商双倍处罚;第三次违反细则规定的,由元坝项目部发函至承包商总部HSE部门,同时上报西南油气分公司、集团公司天然气项目管理部,要求更换相关HSE管理人员,同时处三倍处罚,对项目经理、施工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项安全教育;第四次违反考核管理规定的,由元坝项目部针对此问题向承包商总部发函,进行工区通报批评,并由总承包商将该违章作业单位清理出场。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3篇)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一、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的定义施工现场违章行为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或从业人员违反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施工安全生产规范和管理规定,导致事故发生或者可能发生的行为。
二、施工现场违章行为的分类1. 安全管理违章行为:包括违反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未经批准进行施工、违法使用、乱拉乱接动力线缆、搭建临时设施不符合安全技术要求等行为。
2. 劳动用工违章行为:包括未按规定落实劳动防护措施、未经培训和考核上岗作业、未按规定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违法开展夜间作业等行为。
3. 设备材料违章行为:包括使用、维修、检验、试验不符合规定的工程设备及机械、使用不符合规定的材料、未按规定进行设备安装调试等行为。
4. 建筑施工技术违章行为:包括设计、施工方案及施工图纸未经审核、施工工序未按设计施工方案进行、未按规范进行质量检验、违反市政验收规程等行为。
三、违章处理的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对违章行为进行处理时,应遵循公平公正的原则,不偏袒任何一方,并保证被处理方的合法权益。
2. 依法依规原则:处理违章行为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和管理规定进行,确保处理程序合法性,并遵循程序正当原则。
3. 教育与惩罚相结合原则:对于施工现场违章行为,除了给予相应的处罚外,还应进行必要的教育和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法律意识。
四、施工现场违章处理程序1. 发现违章行为:施工现场违章行为可以通过巡查、检查、投诉等多种途径发现,可由相关监管部门或施工单位自查自纠。
2. 现场处理:发现违章行为后,应立即进行现场处理,采取阻止、纠正措施,确保施工现场安全。
3. 违章调查: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应进行违章调查,搜集相关证据并进行调查取证。
4. 违章处理决定:根据违章调查的结果,依法依规进行违章处理,并作出处理决定书。
5. 违章处理通知:将处理决定书送达给违章行为的相关单位或个人,并告知其违章处理的内容和期限。
6. 违章处理结果评估:对已处理的违章行为进行跟踪检查和评估,确保整改措施得到有效落实。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处罚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为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秩序,保障施工人员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处罚规定,以便对违反安全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罚。
本规定适用于建筑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
第二章违规行为和处罚种类第一节违规行为第一条违规操作:施工现场人员在进行施工作业时,未按照规定的操作流程、要求或者标准进行作业的行为。
第二条违反安全规定: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相关安全规定的要求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未佩戴安全帽、未使用安全绳等。
第三条擅自拆除、更改安全设施:施工现场人员未经批准,擅自拆除、更改施工现场的安全设施,如围栏、警示标志等。
第四条违反用电安全规定: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用电安全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违反接地要求、乱拉乱接电缆等。
第五条违规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相关规定使用施工机械设备,或者使用未经检验、不具备安全保障的施工机械设备。
第六条违反消防规定:施工现场人员未按照消防规定要求进行操作,包括但不限于堆放易燃易爆物品、乱扔烟蒂等。
第二节处罚种类第七条警告:对轻微违规行为给予口头或书面警告,告诫其严格遵守安全规定。
第八条罚款:对违规行为较为严重的施工人员,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并要求其立即整改。
第九条暂停工作:对严重违规行为的施工人员,暂停其工作,直到其整改并满足安全要求为止。
第十条吊销执照:对严重违规行为情节严重的施工人员,吊销其相关执照,并禁止其继续从事相关工作。
第三章处罚程序和权限第一节处罚程序第十一条报告和调查:发现违规行为后,施工现场主管部门应及时报告上级主管部门,并进行调查。
第十二条处罚决定:上级主管部门根据调查结果,依法做出处罚决定。
第十三条通知和听证:对于给予罚款、暂停工作和吊销执照的处罚,应向施工人员发出书面通知,并告知其申请听证的权利。
第十四条处罚执行:施工现场主管部门应按照处罚决定要求,对违规行为进行整改和处罚执行,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随意倾倒垃圾造成环境污染
5000元/次
17
警告标志不符合要求或无警示标志
50元—200元/天
18
公共/地下设施的损坏
5000元以上
19
未及时进行落手清和材料堆放整理工作
1000元/天
20
四口五临边无防护措施
1000元/天
21
未执行动火作业制度规定和现场焚烧垃圾、杂物的
500元—1000元/次
22
1000元/次
10
脚手架的搭拆不符合相关规定
1000元—5000元/次11临ຫໍສະໝຸດ 围墙、大门破损200元/次
12
无保护的高空抛物
500元—1000元/次
13
食堂卫生检查不合格或无卫生许可证及人员健康证明的
200元——2000元/次
14
生活区(办公室、宿舍、厨房及厕所等)卫生差
500元/次
15
食物中毒
5000元—20000元/次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违规处罚条款
序 号
内 容
违约金额
1
进场机械设备未经相关部门检验合格投入使用的
100元—1000元/次
2
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组织设计中无安全技术措施和临时用电方案
200元—2000元/次
3
总包单位与各进场分包单位未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
2000元/次
4
总包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将责任落实到人头和未按要求制定安全管理操作细则的
安全事故未及时上报
1000元/次
23
违反其它国家和地方安全管理条例、规范但未造成事故的
100元—5000元/例
24
设备、设施未经内部和监理验收擅自使用。
现场施工管理违章处罚条例
现场施工管理违章处罚条例木工班1、木模板每次未清理混凝土残渣,未按要求清刷脱模剂,局部翘曲者,如经发现每处罚100元。
2、未按工长要求和未按技术交底施工处罚200元。
3、梁连接部位模板不平整的,大于5mm,发现一处按每处50元予以处罚.4、梁底板移位10mm按每处100元予以罚款,20mm以上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5、未经允许乱裁木枋、模板乱锯钢管的,发现一次罚款100元。
6、现浇模板未按要求起拱的,按每处100元予以罚款。
7、柱模垂直度偏差超过10mm的按每处50元予以罚款,超过20mm的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
8、柱模平整度偏差超过5mm的,按没处50元予以罚款.9、对拆模的时间和部位未经许可早拆、乱拆的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10、发现涨模15mm的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
11、上下层柱子接头平直度超过10mm的按每处100元予以罚款。
12、梁的顺直度通线检查超过10mm的,按每处100元予以罚款。
13、梁柱模板接头面出现大小头,偏差超出5mm的,按每处50元予以罚款.14、柱模不方正,误差(夹角)超过10mm的,按每处5元予以罚款,超过20mm的,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
15、柱子在同一轴线的同截面位置不顺直,达到10mm的,按没处50元予以罚款,达到20mm的,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
16、边梁的转角处,上下层垂直位移超过10mm的,发现一处罚款100元.17、挑梁的转角处、上下层错层,不能吊直,位移偏差超过10mm的,按每处100元予以罚款,超过20mm的,按每处200元予以罚款。
18、加固措施不牢固,支撑不严密的,梁部位发现一处松动处罚50元,柱子部位发现一处松动处罚100元。
19、现浇板的底板拼缝及板底模与梁内侧边模接触缝间隙不得超过5mm,以及板模不平整,翘曲不稳固的发现一处处罚50元。
20、用不上的周转材料不及时收整清理,送到指定地点,则另派班组收整清理,收整清理的工资从木工班按实扣除.21、下班不关水、关电、浪费脱模剂视现场具体情况,处以50—500元罚款.22、后浇带模板架固未按工长交底方案进行施工,每发现一次罚款200元。
井下作业公司关于违章行为的处理规定123456
井下作业公司关于违章行为的处理规定1 目的为保证公司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及交通管理工作顺利进行,稳定公司安全、环保及交通形势,提高员工对危害因素识别和控制能力,杜绝和减少事故的发生,确保员工健康安全,特制定如下规定。
2 范围本规定适用于长城井下公司所属员工。
3 规定内容3.1违章行为的处理条款:凡被公司及上级部门发现员工有下列违章行为之一的,对违章责任人罚款200元,发现下列隐患之一的,对基层队罚款500元。
驻井监督未发现下列隐患和违章人员的,对驻井监督罚款200元。
☆(1)违反劳动纪律、脱岗、睡岗及酒后上岗的;☆(2)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无证或证件过期的;☆(3)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安全帽不系带的(包括二层台井架工);☆(4)不按规定正确穿戴劳动保护用品的;☆(5)井场以内或易燃易爆场所(除生活区域外)吸烟的;☆(6)高空作业(小修以地面、大修以钻台为基准面2米以上)不系安全带的;☆(7)高空作业携带工具没有拴好安全保险绳的;☆(8)违反作业许可规定的;(9)电气焊操作时操作人员不戴护目镜的;☆(10)吊装卸重物时,不执行操作规程,不使用牵引绳的;(11) 工作场所用汽油清洗配件和衣服的;☆(12)吊车吊装作业时违反“十不吊”(超载或被吊重物重量不清不吊、无专人指挥和信号不明确不吊、遇有拉力不清的埋置物时不吊、捆绑兜挂不牢或不平衡时不吊、被吊物上有人或被吊物下有人及被吊物上有浮置物时不吊、吊车有问题时,千斤腿下沉或地基不牢固时不吊、歪拉斜挂时不吊、棱刃物与钢丝绳直接接触无保护措施时不吊、罐内有液体时不吊、现场光线阴暗看不清吊物起落点时无防范措施不吊)操作的;☆(13)吊车吊装作业时使用自制绳套的;(14)行吊吊装重物完工后,不关闭总电源,不刹好死刹车的;☆(15)上井架时未使用防坠落装置的;(16)在套管或钻具、油管上面进行电气焊作业的;(17)私自割焊钻修井架及附件设施的(特殊情况报设备主管部门审批);(18)私自焊割油气容器(油桶、油罐)的;(19)在电器取暖装置上烘烤衣物等易燃物品的;☆(20)修理设备、电路、液压钳时未上牌挂锁的,无人监护的;☆(21)在水龙头上拆卸水龙带、拆卸撬装30钻机井架时未系保险带的;(22)正常钻进及起下钻作业无专人坐岗观察的;(23)刹把上挂重物,刹带下垫异物,正常作业时刹把离人的;(24)办公室、员工公寓、员工宿舍等场所人走未切断用电器电源的;(电脑、打印机、充电器、电视机等,应从插座或插排开关处断开电源)(25)吊车吊重物使用棕绳纰子做绳套的;(26)吊车吊装设备时,四角吊桩挂钩不齐全,吊装设备绳套挂三角或对角的;(27)吊重物单绳起吊不备扣的;(28)大修、侧钻井施工作业等、停、修理期间未按规定关闭井口的;☆(29)防碰天车不起作用或防碰位置不对的;☆(30) 未按规定安装使用二层台逃生装置的;(31) 各种设备护栏、防护罩未安装或存在缺陷的;(32) 钻台面、载车人行过道、泥浆罐有漏洞的;(33) 起放井架,井架液压缸扶正器不起作用或扶正器不复位的;☆(34) 现场没有配备检测合格的硫化氢检测仪的;☆(35)现场没有配备检测合格的正压式呼吸器的;☆(36)氧气瓶、乙炔瓶使用时安全间距不够的;☆(37)氧气瓶、乙炔瓶混放保存的;☆(38)凡手用电动工具、移动式电器设备未按规定配备使用相匹配漏电保护器的;☆(39)带电设备、设施漏电保护器失灵的;☆(40)使用电器设备不按规定接零接地线的;(41)室内私自乱接用电线路的;(42)职工宿舍内取暖装置人走没有关掉电源的;☆(43)维修车辆或维修设备不按要求打好掩木的;(44)电气装置带电部分裸露或用电线路裸露的;(45)二线工房配电柜前不配置绝缘胶皮的;☆(46)“三田”防火期内在苇田施工的队伍,井场设备未安装防火帽的;☆(47)基层队未使用或不按规定要求使用磁性吊卡销子的,吊卡耳孔上下不通的;(48)使用与钻具不匹配的吊卡起下作业的;(49)接甩油管作业吊卡开口朝下的;☆(50)未按标准使用保险绳的(水龙带、放喷管线、回水管线、保险凡尔卸压管线、立管和地面高压软管线、高压阀门组软管线、吊环、井架上灯具、二层台指梁、高架槽两侧);(51)拆装封井器时,使用单根绳套进行吊装的;(52)在安装封井器时,钻台下人员未撤离前放掉大钩负荷的;(53)测斜时方钻杆不入鼠洞的;(54)用小绞车吊工具(螺杆、钻铤等)直接入井口的;(55)吊单根上钻台时,井口未停转盘或起下作业的;(56)大绳及钳尾绳小绞车钢丝绳有断丝而没有检查记录或更换计划的;(57)起下钻、接单根、卸钻头时用大钳绷扣的;(58)用低压管线灌泥浆的或循环泥浆的;(59)车载钻机不放井架进行拖井架作业的;☆(60)各种设备安全附件、特种设备(压力容器、锅炉、行吊、汽吊、气瓶、厂内机动车辆)未定期进行校检的;☆(61)购置、安装、维修改造特种设备,未经安全部门审批的;(62)燃油锅炉房内油管线漏油的;(63)对施工现场新增加的重大风险(包括搬家前)识别有遗漏和预防措施不落实的;☆(64)新、改、扩建项目没有执行安全、消防、职业卫生和环保“三同时”的;(65) 施工现场、生活区未使用垃圾桶的;(66)井场及生活区周边有白色污染物的(塑料袋、废纸、饭盒等);(67)泥浆池或井场污水有渗漏或外溢的;(68)基层队未制定各类吊装绳套限重标准的;基层队未制定吊装各类钻具限量标准的;(69) 现场设备、设施没有重量标识的;(70)使用断丝高压水龙带进行高压作业的;(71)大修井、侧钻井洗井时井内原油进循环罐的;3.2 交通安全违章处罚条款3.2.1 对违章驾驶员的处罚:凡发生1-14条违章行为之一的,对违章司机罚款200元。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模版
施工现场安全违规处罚细则模版一、违章搭建罚则:1. 违规搭建脚手架或使用未获得检验合格的设备,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2. 搭建高度超过规定限制的脚手架,每超1米罚款500元,责令拆除重搭;3. 脚手架未按要求进行固定和加固,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4. 脚手架存在缺陷未进行及时维修,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5. 违规使用竖向杆件、斜撑、横杆等脚手架配件,罚款2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6. 搭建脚手架未设置防护栏杆,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安装;7. 脚手架存在存放杂物等行为,罚款500元,并责令整改。
二、高处坠落罚则:1. 未按规定佩戴安全带或其他有效的防护措施,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佩戴;2.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过培训,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3. 高处作业人员未经过体检,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体检;4. 未设置防护网、警示标志等安全设施,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设置;5. 高处作业使用的脚手架无稳定措施,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6. 高处作业使用的施工吊篮超载,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7. 高处坠落事故超过3次,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
三、电气安全罚则:1. 电气设备未获得检验合格,罚款5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2. 电线电缆未按规定进行绝缘处理,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绝缘处理;3. 电缆未进行合理敷设,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4. 电气设备未按要求设置过载保护装置,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安装;5. 电气设备未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检测和维护;6. 电气设备使用人员未经过培训,罚款1000元,并责令停工整改;7. 电气设备作业区域未设置防护措施,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安装。
四、消防安全罚则:1. 施工现场未设置消防器材,罚款3000元,并责令立即设置;2. 消防器材存放位置不符合规定,罚款1000元,并责令整改;3. 消防器材过期或损坏,罚款1000元,并责令立即更换;4. 施工现场防火分区未进行合理划分,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整改;5. 灭火器材未经过定期检测和维护,罚款2000元,并责令立即检测和维护;6. 未制定消防应急预案,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制定;7. 居住区域生火或燃放烟花爆竹,罚款5000元,并责令立即停止。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维护工人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营造良好的工作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其他相关法规,制定本处罚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所有正在进行施工工程的施工现场,以及所有从事施工作业的工人和管理人员。
第三条施工现场的施工单位应当加强安全生产管理,确保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并采取有效措施预防和控制事故的发生,保障工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第四条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应当参加相关的安全生产培训,熟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掌握相关技能和操作方法,增强安全生产意识。
第五条施工现场的管理人员和工人应当严格按照施工现场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执行,不得违章操作,不得擅自修改或者废弃安全设施,不得利用休息时间从事危险活动。
第二章违章违规行为处罚第六条下列行为属于违章违规行为,将被给予相应的处罚:(一)违反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二)违反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的;(三)擅自修改或者废弃安全设施的;(四)不按规定佩戴或者使用个人防护装备的;(五)在施工现场吸烟或者使用明火的;(六)工人上岗前未经培训或者不持有相应的上岗证书的;(七)未经许可私自拆除施工现场封闭围挡的;(八)在施工现场饮酒、赌博、吸毒等危害安全的行为。
第七条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分为轻微、严重和恶劣三个级别:(一)轻微违章违规行为将给予口头警告或者书面警告;(二)严重违章违规行为将给予罚款、记过或者降级处分;(三)恶劣违章违规行为将给予开除处分,并移交相关部门追究法律责任。
第八条对违章违规行为的处罚应当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合理确定,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一)违章违规行为的性质和后果;(二)行为人是否有过类似的违章违规记录;(三)行为人是否能够及时纠正错误并消除安全隐患;(四)行为人是否对自己的违章违规行为负有责任;(五)其他应当考虑的相关因素。
第三章纠正和申诉第九条对于发生违章违规行为的施工现场,应当立即纠正违规行为,并采取相应的措施消除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5篇)
施工现场违章处理规定为了进一步规范酒店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酒店装饰工程顺利进行,特制定此规定:一、不按规定佩带《施工出入证》或私自涂改、外借《施工出入证》的,除清出施工现场外,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二、不按规定办理施工进场手续或手续不完整的,除补办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三、施工过程中,私拉乱接电源、电线,或未按规定操作电气设施、设备的,除责令现场整改外,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四、在施工现场有追逐打闹、随地便溺等不文明行为者,罚款50~____元。
五、在施工现场或其他禁止吸烟的场所吸烟者,罚款100~____元。
六、所在施工区域发现烟头等不安全因素的,根据烟头数量,按每个烟头____元的数额对现场施工单位进行处罚。
七、违章使用各种大功率生活电器的,除没收使用的电器外,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
八、留宿工人在宿舍内酗酒、赌博的,除禁止在酒店留宿外,对责任人罚款50~____元。
九、偷盗酒店财物或私自变卖废品的,除没收非法所得,对责任人罚款____元,情节严重的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十、不按规定办理动火手续,违章进行明火作业,未引起后果的,除按规定补办相关手续外,对责任人罚款100~____元;引发后果的视情节,给予200~____元的罚款;后果严重的,移送公安消防机关。
没有操作证私自进行明火作业的操作人员,给予____元罚款。
十一、施工队累积违章达____次以上,对相应施工队现场负责人罚款____元,对该公司罚款____元,以此类推。
累计违章达____次以上,甲方有权要求施工方更换现场负责人。
十二、对违反上述条款的人员,工程部将出具《违章作业处理单》,违规人持《违章作业处理单》到酒店财务部交纳罚款,由酒店财务部开具罚款收据。
凡不按规定交纳罚款的人员,工程部有权将其清出现场,或请示领导更换现场项目负责人。
十三、以上项目由甲方管理人员、建立公司负责人员、乙方施工负责人员两方确定签字生效,望各施工单位督促本单位工人严格遵守。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4篇)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严重影响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并可能导致重大事故发生。
因此,需要有相关的处罚细则来保障施工现场安全生产。
下面是一些可能的处罚细则:1. 警告:对于一些轻微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给予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口头或书面警告,提醒他们整改。
2. 罚款:对于较为严重的违章违规行为,可以处以一定金额的罚款。
罚款数额应根据违规行为的严重程度、造成的危害程度和违规方向的经济实力等进行综合考虑。
3. 停工整顿:对于涉及重大违章违规行为,可以暂停施工单位的工作,要求其进行整改,并完成整改验收后方可恢复施工。
4. 撤销资质:对于多次重大违章违规行为或严重违法行为的施工单位,可以撤销其相关资质,并在一定时间内禁止其从事相关工程。
5. 刑事处罚:对于涉及严重违法犯罪行为的施工单位或责任人,可以追究其刑事责任,依法进行惩处。
需要注意的是,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应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并由相关主管部门制定和执行。
同时,在处罚的同时也要提供相应的教育和培训,提高施工单位和责任人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管理水平,从根本上降低违章违规行为的发生。
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处罚细则(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行为,保障工人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促进施工项目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建筑施工项目的所有参与方,包括建设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勘察设计单位、劳务分包单位、材料供应单位等。
第三条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种情况:1. 未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开展工作;2.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培训和岗前培训;3. 未制定施工现场安全操作规程或未按规程执行;4. 未按照规定配备、使用个人防护装备;5. 未按照规定进行施工现场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6. 未建立健全安全责任制度或未按照责任制度履行职责;7. 未建立健全安全风险评估和预控机制;8. 未按照施工项目的特点合理划分安全防护区域;9. 未按照规定设置各类安全标志、标牌;10. 未按照规定进行消防设备的检查、维护和保养;11. 未按照规定配备和培训安全管理人员;12. 未及时报告、上报施工现场安全事故或未对事故进行处置;13. 未按照规定进行安全生产检查和整改。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范本
施工现场安全违章处罚条范本第一章总则本条范适用于施工现场的安全违章行为处罚,以维护施工现场的安全,保障工人和现场人员的生命安全。
第二章处罚原则一、安全第一原则。
在施工现场,安全应置于首位,任何影响安全的违章行为都将受到处罚。
二、公正公平原则。
依法对安全违章行为进行处罚,确保处罚过程公正、公平,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章违章行为及处罚一、违章行为分类根据施工现场的具体情况,将违章行为分为严重违章和一般违章两类。
1.严重违章(一)严重冒险行为。
在施工现场进行高空作业、电焊、火工作业等操作时,未按相关规定佩戴安全防护装备,情节严重者。
其他具体违规行为根据施工现场情况确认。
2.一般违章(一)安全生产管理不到位。
未建立完善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未进行专业的安全培训,未落实安全生产措施等。
(二)工人违规操作。
违反操作规程,违章施工,不按操作程序进行,影响工地安全和人员安全。
(三)安全设施设备未通过检验。
存在未进行定期检验、维护的安全设施设备。
(四)安全隐患未及时整改。
施工现场发生安全隐患,在规定时间内未及时整改的。
根据施工现场情况,还可对其他一般违章行为进行追加。
二、对严重违章行为的处罚(一)口头警告。
对于初犯或违章不严重者,首先可进行口头警告。
(二)罚款。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可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严重程度,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罚款额度由当地工程主管部门制定,并根据当事人的经济实际情况进行确定。
(三)责令停工整改。
对于严重违章行为,如存在安全隐患或影响工程质量的,可责令停工整改,并限定整改期限。
(四)吊销施工许可证。
对于情节严重、后果严重的违章行为,可吊销当事人的施工许可证,并在一定期限内不予受理其新的施工许可申请。
三、对一般违章行为的处罚(一)口头警告。
对于初犯或违章不严重者,首先可进行口头警告。
(二)罚款。
对于一般违章行为,根据违章行为的性质和情节轻重,对当事人处以罚款。
罚款额度由当地工程主管部门制定。
(三)责令整改。
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作业违章扣分管理办法(试行)
南方电网安监〔2015〕13号附件中国南方电网有限责任公司现场作业违章扣分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促进各级安全生产责任落实,规范现场作业违章的检查和纠正,强化安规及“两票三制”执行刚性,培养遵章守纪、规范作业的安全工作习惯,有效防范现场违章作业导致的事故事件,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规定了公司系统员工现场作业违章扣分管理的有关要求,包括术语和定义、管理职责、违章纠正与扣分管理、违章人员教育培训等有关管理内容、流程和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各级各类安全检查发现的、或造成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以及其他异常的现场作业违章情况;不适用于“三不一鼓励”主动报告的现场作业违章情况。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系统员工。
各单位可结合实际组织承包商参照执行。
第二章术语与定义第五条现场作业违章,是指在电力生产、建设等现场作业过程中,违反国家、行业及公司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规章制度、反事故措施、安全管理规定等,可能对人身、电网和设备构成危害并诱发事故事件的,或已造成电力生产安全事故事件以及其他异常的不安全因素,主要包括人的不安全行为、物的不安全状态和环境的不安全条件。
第六条现场作业违章扣分条款,是指根据违章现象引发事故事件的后果严重性、发生频次、直接或间接导致事故事件的可能性等因素,对违章现象予以界定和相应扣分的条款规定(附件1)。
相关扣分条款分为A、B、C、D共四种类别,其中:A类为已经或极有可能直接导致人身死亡等事故、或性质恶劣且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违章现象,每起扣12分。
B类为已经或较大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人身伤亡等事故事件、或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违章现象,每起扣6分。
C类为已经或一般可能直接或间接导致人员伤害等事件、或较严重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违章现象,每起扣3分。
D类为已经或可能导致的事件后果严重性相对A、B、C 类违章较小的其他违反安全生产规程制度的违章现象,每起扣1分。
工程现场违章制度
工程现场违章制度为了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维护工程现场秩序,加强管理,提高工程质量,我公司特制定以下工程现场违章制度:一、违章行为定义1. 未经相关部门批准擅自施工;2. 不按照施工图纸要求进行施工;3.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进行施工;4. 未经安全生产部门审核的工程现场安全预案进行施工;5. 在未办理相关手续的情况下施工;6. 不按照工程安全操作规程和标准操作;7. 未及时处理工程现场安全事故;8. 破坏工程设施和环境。
二、违章处理程序1. 发现违章行为后,项目经理应立即责令当事人停止违章行为,并进行整改;2. 当事人应提交书面整改方案,并由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实施;3. 项目经理应监督整改过程,并定期进行检查,确保整改措施有效实施;4. 如当事人拒绝整改或屡教不改,应上报公司管理层,由公司领导进行处理;5. 严重违章行为将被记入个人档案或公司信用记录,影响个人晋升或公司合作。
三、违章行为的处理措施1. 超期施工:停止施工,暂扣经济款项;2. 未按图纸施工:责令停工整改,违约金;3. 使用不合格材料或设备:责令停工整改,罚款;4. 安全事故未及时处理:停工整改,罚款;5. 破坏工程设施和环境:停工整改,赔偿。
四、违章行为的防范措施1. 加强施工现场管理,严格执行施工计划;2. 加强对材料和设备的检查,杜绝使用不合格产品;3. 建立健全安全监督体系,定期进行安全检查;4. 加强员工培训,提高员工安全和质量意识;5. 督促承包商和供应商遵守相关规定,确保施工质量和安全。
结语工程现场违章行为一旦发生,将给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带来极大隐患,严重影响公司形象和信誉。
因此,我公司将继续加强工程现场管理,坚决打击各种违章行为,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为客户提供优质和放心的工程产品。
任何违章行为都将受到严肃处理,绝不姑息。
希望所有员工共同遵守工程现场违章制度,共同维护工程现场秩序和安全。
以上为我公司工程现场违章制度,希望大家共同遵守,共同努力,保障工程施工安全和质量,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砍剪树木、立撤杆塔作业及杆塔、拉线、锚固拉线、临时拉线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足
带电导线下层放、撤导线及检修(地)时与带电导线安全距离不足
电力设备附近起重作业时与带电导线的安全距离不足
地电位带电作业未按照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等电位作业未按照规定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人体与被验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足
搬动物件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足
50.
杆塔上、无护栏的高台上作业未使用安全带,上下杆塔、杆塔上移动或转位时失去安全带保护
上、下杆塔未使用安全带(含二保绳)、未使用双大钩、未使用速差自控器、未使用安全自锁器
作业位置进行作业失去安全带保护
转移作业位置失去安全带保护
超过2米高台作业失去安全带保护
外单位人员操作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37.
使用严重破损、失效的绝缘安全工器具
应使用而未使用绝缘安全工器具
使用外观破损、破漏、断裂的绝缘安全工器具
使用严重潮湿、污浊、功能失效的绝缘安全工器具
使用音、光报警失效,试验日期超期的绝缘安全工器具
41.
作业中人员、工具、材料等与临近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足
设备不停电工作与带电设备的安全距离不足时未采取安全措施
16.
擅自扩大工作范围
工作地点不在工作票所列的范围内
在工作票停电范围内增加工作任务,未按照《安规》规定办理增加工作内容的相关手续,就开始工作
未按新《安规》6.9.1履行相关变更手续
19.
擅自变动安全措施(设施)
在未经许可的情况下,将施工现场设置的各种安全措施(设施)拆、挪或移作它用。
20.
无封闭地线作业
27.
未验电就装设接地线
原条文
28.
无监护作业
电气设备操作无人监护
作业现场无监护
邻近、交叉带电设备等危险场所的作业,无专人监护
带电作业未设置专责监护人
32.
不满足许可条件许可工作
线路作业不满足许可条件许可工作
变电作业不满足许可条件许可工作
带电作业不满足许可条件许可工作
35.
擅自操作运行设备
运行人员未经调度许可(紧急事故处理除外)擅自操作运用中的电气设备
作业现场违章条款
序号
违章条款
主要表现
1.
违章指挥
未停电、验电、接地,安排人员进行高压绝缘导线作业
使用机械牵引、展放导线时,安排人员登水泥杆作业
指挥无资质人员进行特种作业
未按规定配置足够且符合使用要求的安全工器具,施工工具及个人防护用品
应两人进行的工作,指派单人作业
其它强令、组织他人违章作业
7.
无票作业
可能来电(穿越、跨越)的方向未装接地线
交叉线路作业时未在停电配合作业线路作安措
变电出线杆塔,龙门架线路侧,阻波器、藕合电容器、避雷器等作业,必须使用封闭接地线
23.
无安全交底作业
未对施工单位进行书面安全技术交底
未在现场进行安全技术交代
未对作业人员安全技术交代开工作业
按新《安规》规定应进行勘察未进行勘察作业
62.
采用危险方法放、撤导(地)线
采用突然剪断导(地)线的方法松线
下层线路带电时进行上层线路放、撤导地线作业
采用汽车牵引方式收(放)导(地)线
65.
外包工程未经允许擅自开工
未获得业主方开工令就开工
违章被停工整改后,未得到发出停工令部门的允许开工
67.
无特种作业资质人员从事特种作业
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起重作业
用绳索或拉线上下杆塔顺杆下滑
55.
攀登杆基不牢固、拉线未做好的新立杆塔
埋深达不到规程规定(1/6杆高)
基础未夯实完毕
杆根有裂纹且超过1/3周
拉线未做或达不到要求
59.
杆塔上有人工作时,调整或拆除拉线
杆塔上有人工作时,拆除拉线
杆塔上有人工作时,调整拉线
杆塔上有人工作时,永久拉线未做完时,拆除临时拉线
违规约时停、送电
原条文
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电工、带电作业
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焊接与热切割作业
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高处作业
不具备资质的人员从事爆破(压)作业
72.
高压开关柜、站用变及间隔式配电装置等网(柜)门处未安装五防锁或机械锁
原条文
73.
酒后作业
饮酒后从事:车辆驾驶
饮酒后从事:特种设备操作
饮酒后从事:进入生产现场作业
76.
应使用而未使用工作票作业
应使用而未使用操作票操作
事故抢修未使用工作票
《安规》规定的与工作票、操作票具有同等效力的工作记录
11.
擅自解锁
未经许可擅自使用解锁钥匙
非当值运行人员、检修人员使用解锁钥匙
使用非常规解锁用具或方法解锁
未经许可或未落实防触电措施,擅自打开带电开关柜的前、后盖板、静触头绝缘挡板
未按要求投切或擅自改变保护、自动装置、同期装置压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