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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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和加强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项目按时、按质、按标准竣工,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项目工程竣工验收的单位和人员。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分为三个阶段:前期准备阶段、验收阶段和整改阶段。
第四条前期准备阶段包括竣工验收申请、组织筹备和审批准备等工作。
1. 项目相关部门根据工程进度和计划提出竣工验收申请。
2. 项目管理部门组织相关单位和人员进行竣工验收的筹备工作。
3. 经相关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后,开始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验收阶段包括验收准备、现场验收和整改措施等工作。
1. 竣工验收小组成员按照任务分工准备验收资料及相关工具。
2. 现场验收包括对工程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检查。
3. 如发现问题,需要立即提出整改措施和时限。
第六条整改阶段包括整改落实、验收意见汇总和确定验收结果等工作。
1. 各相关单位按照整改计划进行整改工作。
2. 竣工验收小组汇总各方意见,确定最终验收结果。
3. 发现的问题需整改到位后才能进行最终验收。
第七条各阶段工作必须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进行,不得擅自更改。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和义务第八条项目管理部门是主要负责竣工验收工作的单位,需要确保整个验收过程顺利进行。
第九条竣工验收小组成员需要严格执行工作任务,做到客观公正、审慎认真。
第十条各相关单位需积极配合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必要的资料和支持。
第十一条项目负责人需对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确保工程质量和验收合格。
第四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监督和检查第十二条监督部门是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的组织,需要确保验收工作公正、合法。
第十三条监督部门有权对竣工验收工作进行随机抽查和监督检查,并对发现问题进行处理。
第十四条监督部门对不符合规定和标准的项目工程有权进行责任追究和处罚。
第五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与评定第十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结果分为合格和不合格两种,必须经过相关单位和主管部门认定。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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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竣工验收规定一、总则。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施工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完成建筑工程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的施工任务后,依法依规组织验收,经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竣工验收是建筑工程施工全过程管理的重要环节,对于确保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和功能的实现具有重要意义。
二、竣工验收的程序。
1. 施工单位应在竣工前向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建设单位应在收到申请后,依法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2. 竣工验收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包括建筑工程质量验收标准、验收程序和验收内容等。
3. 竣工验收由建设单位组织,并应邀请相关设计、施工、监理单位及有关专家参加。
4. 竣工验收应当在建筑工程全部完工后进行,确保所有工程项目均已完成并符合相关标准和规定。
5. 竣工验收程序包括验收申请、验收组织、验收准备、验收过程、验收结果确认和验收报告编制等环节。
6. 竣工验收过程中,建设单位应当对建筑工程的主体结构、装饰装修、设备安装及相关配套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量,确保各项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
7. 竣工验收结果应当由建设单位和相关单位签署验收报告,并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三、竣工验收的内容。
1. 主体结构验收。
主体结构验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建筑物的基础、框架结构、墙体结构、屋面结构等方面的验收。
主体结构验收应检查建筑物的结构是否牢固、稳定,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国家相关标准。
2. 装饰装修验收。
装饰装修验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另一项重要内容,包括室内外装饰、地面铺装、墙面涂料、天花装饰、门窗安装等方面的验收。
装饰装修验收应检查装饰装修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是否达到美观、实用和安全的要求。
3. 设备安装验收。
设备安装验收是建筑工程竣工验收的重要内容之一,包括建筑物内外各种设备的安装验收,如电梯、空调、给排水、供暖等设备。
设备安装验收应检查设备的安装是否符合要求、是否能正常运行、是否达到相关标准和规定。
(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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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1. 目的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过程的顺利进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并明确相关责任。
2.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
3. 定义3.1 工程竣工验收指工程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检查和验证,以确保工程符合设计要求、合格完成,并具备开始使用的条件。
3.2 工程交接指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将工程可使用及维护的权利和责任转移给适当的管理单位或相关方的过程。
4. 竣工验收及交接的程序4.1 准备阶段在工程接近完工时,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竣工验收和交接计划的制定,明确各个阶段的工作内容和责任人。
4.2 竣工验收4.2.1 验收申请施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包括详细的工程资料和竣工验收报告。
4.2.2 验收组成立主管部门应按照规定组成竣工验收组,并通知相关单位和专家参与验收工作。
4.2.3 现场验收验收组对工程项目进行现场验收,并进行必要的测试和检测。
4.2.4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组根据现场验收结果,编制竣工验收报告,并提出验收结论。
4.3 工程交接4.3.1 交接准备在竣工验收合格后,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进行工程交接准备工作,包括整理工程资料、清理工程现场等。
4.3.2 交接手续工程交接应按照约定的程序进行,确保相关手续的合法性和规范性。
4.3.3 交接验收接收单位对工程进行交接验收,并填写交接验收报告。
5. 相关责任和处罚对于未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和交接的单位或个人,应按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
6. 附则本规定的解释权归主管部门所有,如有需要,可对本规定进行调整和补充。
以上为《工程竣工验收和交接管理规定》的完整内容。
---*(800字)*。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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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建筑、市政工程等建设项目完工后,根据相关规定对工程项目进行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的程序。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目的是评估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满足设计要求和施工标准,并达到安全、环保要求,保障人民群众利益。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分为申请、资料准备、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等环节。
第五条申请环节:建设单位应向相关部门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第六条资料准备环节:建设单位应根据要求准备工程竣工验收所需的各项资料,包括但不限于设计文件、施工图纸、施工记录等。
第七条检查测试环节:相关部门将对工程进行现场检查、材料检测、设备测试等环节,以评估工程质量。
第八条评估环节:根据检查测试结果,评估工程质量,包括设计合理性、施工工艺、安全性等方面。
第九条验收环节:建设单位和相关部门共同进行工程验收,并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要求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1. 建筑结构的抗震性能;2. 消防设施的有效性;3.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4. 基础设施的运行稳定性;5. 环保设施的合规性。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时,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检查、测试,确保结果客观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应详细记录工程验收过程、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
第四章附件所涉及附件如下:1. 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2. 工程竣工验收资料清单;3. 工程竣工验收报告模板;4. 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第五章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建设单位:指承担建设项目的主体单位;2. 竣工验收:指对建设项目完工后进行的检查、测试、评估和验收的程序。
第六章可能遇到的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遇到以下困难:1. 工程质量不达标:应及时采取整改措施,确保工程质量达到标准要求;2. 资料准备不全:建设单位应加强资料整理工作,确保提供完整的资料;3. 相关部门意见不一致:应积极协调相关部门,解决意见分歧。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三篇)](https://img.taocdn.com/s3/m/f74ec8bd5ff7ba0d4a7302768e9951e79a89697e.png)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合法权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管理。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合同约定和国家有关规定进行。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共同参与,相关责任人员应全程参与,履行相应职责。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由验收委员会主持,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各派代表参加。
第二章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建设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相关资料。
(二)验收委员会组织对工程进行实地查看,并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评估。
(三)验收委员会对建设单位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进行审核。
(四)验收委员会进行验收报告的编制和签署。
(五)通过验收委员会的评审,形成验收报告,并作出相应的结论。
(六)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按照验收报告中的要求整改不合格项,并提交整改报告。
(七)验收委员会对整改报告进行审核,如符合要求,则予以通过;如不符合要求,要求建设单位继续整改。
第七条建设单位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包括以下材料:(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书。
(二)工程竣工报告。
(三)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
(四)工程质量检测报告。
(五)相关合同文件和施工记录。
(六)其他必要的资料。
第八条验收委员会在实地查看工程时,应重点检查工程的主要技术参数、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并记录问题和意见。
第九条验收委员会应根据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安全等方面进行全面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
第三章工程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十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主体结构的完整性和稳定性。
(二)工程施工质量的合格性。
(三)工程安全设施的完备性。
(四)工程装饰装修的水平和质量。
(五)工程设备的齐全性和功能性。
(六)工程的环境保护措施。
(七)工程的使用性能和功能性。
(八)其他必要的内容。
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参照相关的国家标准和规范进行。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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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生态环境,确保建设项目按照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完成环境保护工作,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国内所有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
第三条定义1.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指在建设项目竣工后,对项目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评估的过程。
2. 环境保护总体要求:指建设项目竣工后应达到的环境保护要求,包括污染物排放限值、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污水和废气处理设备等方面的要求。
第二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程序第四条验收申请建设项目竣工后,项目所有者或经营单位应向主管部门提出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提供相应的材料和资料。
第五条验收组织主管部门根据建设项目的性质和规模,组织验收组,负责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进行验收。
第六条验收内容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 对项目环境保护设施、设备的检查和评估;2. 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检查和评估;3. 对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的检查和评估;4. 对污染物排放的抽查和监测。
第七条验收结果验收组根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情况,判定建设项目是否符合环境保护总体要求,并出具验收报告。
第三章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第八条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建设项目竣工后,环境保护设施和设备应按照规划设计要求进行建设和安装,并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第九条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规范和有效进行。
第十条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建立完善的环境监测设施和系统,进行对环境污染物排放的在线监测和数据记录。
第十一条污染物排放抽查和监测建设项目竣工后,主管部门有权对建设项目的污染物排放进行定期抽查和监测,确保项目的环境保护工作符合要求。
第四章监督和处罚第十二条监督主管部门有义务对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监督,对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要求。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3dee16d0a4c2e3f5727a5e9856a561253d3214d.png)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建设工程按照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要求、设计文件要求和施工技术规范要求建成后,由建设单位或委托的设计、施工、监理等有关单位组织的验收活动。
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达到设计要求,保障工程安全、可靠、经济。
下面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一、工程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1. 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
2. 确保建设工程的安全性、可靠性和经济性。
3. 保证设计文件和施工实际相符。
4. 进行全面的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
二、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1. 准备阶段:a. 建设单位准备相关文件,包括竣工验收申请材料、设计文件、施工合同、监理报告等。
b. 委托相关单位进行勘察和设计,编制资料并提交给建设单位。
c. 监理单位监督施工过程,对施工质量进行把关。
2. 进行验收:a. 建设单位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b. 相关单位组织验收小组,对工程进行全面检查和测试,包括外观检查、结构检查、设备检查等。
c. 验收小组根据检查和测试结果,确定验收结论。
三、工程竣工验收的责任分工:1. 建设单位负责组织施工和竣工验收,提供相关文件和资料。
2. 监理单位负责监督施工过程和验收过程,提供监理报告。
3. 设计单位负责提供设计文件,并协助解决工程质量问题。
4. 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进行施工,并提供相关施工记录和证明材料。
四、工程竣工验收的结果和处理:1. 合格验收:工程达到设计要求和技术标准,验收小组出具合格证书。
2. 不合格验收:工程存在质量问题,建设单位必须整改,并重新申请验收。
3. 竣工验收报告:验收小组出具详细的验收报告,包括验收结论、质量问题和整改措施等。
以上是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的主要内容,具体实施时需要根据不同的工程类型和特点进行调整和完善。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2)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是指在工程竣工阶段,为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按照设计要求完成建设,对工程进行的验收管理的规定。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https://img.taocdn.com/s3/m/b1a25579326c1eb91a37f111f18583d048640f5c.png)
2023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范文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国家和社会利益,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设工程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是指按照规定的要求,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进行审查和评定的管理活动。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的原则是真实、公正、公平、透明。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的目的是:(一)检查建设工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安全标准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二)评估建设工程的整体质量和安全状况;(三)确定建设工程能否投入使用。
第二章竣工验收组织机构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由委托单位负责组织,竣工验收组织机构包括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相关单位的代表。
第七条建设单位是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者和责任主体,负责组织竣工验收工作,并向有关部门申请竣工验收。
第八条设计单位负责提供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技术支持。
第九条施工单位负责按照设计文件和技术标准进行施工,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技术资料。
第十条监理单位负责对施工过程进行监督和检查,参与竣工验收过程并提供相关监理材料。
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十一条工程竣工验收程序包括申请验收、验收审查、验收评定和验收报告等环节。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前60日提出竣工验收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一)竣工验收申请书;(二)建设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三)施工单位提供的竣工报告和相关技术资料;(四)监理单位提供的监理材料和检查报告;(五)其他与竣工验收相关的材料。
第十三条竣工验收审查主要包括对工程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技术标准进行审查,检查工程的施工过程和成果是否符合规定的要求。
第十四条验收评定是针对竣工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状况进行评估,包括工程的功能、结构、设备和防火等方面的评定。
第十五条验收报告是对竣工工程的验收结果进行书面总结,包括工程的验收结论和存在的问题及相关建议。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83e88a80fc0a79563c1ec5da50e2524de518d037.png)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包括环境保护验收标准的制定、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环境保护验收的审查和批准等。
第三条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是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和确认,确保项目竣工后的环境保护措施符合相关要求的程序。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法进行,注重科学、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标准要求,制定环境保护方案,并组织实施项目建设过程中的环境保护措施。
第六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进行监督、检查和管理。
第二章环境保护验收标准的制定第七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制定相应的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第八条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应当确保建设项目竣工后的环境影响符合国家规定的环境保护要求。
第九条环境保护验收标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空气质量检测、水质检测、噪声检测、土壤污染检测等。
第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建设项目前编制并报送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报告内容确定环境保护验收标准。
第三章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和要求第十一条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按照以下程序进行:建设单位提交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包括环境保护报告、环境检测报告等;环境保护部门进行材料审查;组织对项目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现场检查;制定环境保护验收意见;发放环境保护验收证书。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按照要求提交完整的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三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环境保护验收申请材料的审核,如有问题应当及时通知建设单位,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
第十四条环境保护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现场检查建设项目,确认环境保护措施的合理性和效果。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23057e7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bc.png)
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为了加强井下掘进巷道单位工程,零星重点工作的工程质量、文明生产管理,巩固施工过程中质量标准化取得的成果,为下一个使用单位创造良好的生产作业条件,特制定本规定。
(一)需进行竣工验收的项目1、掘进的每一条巷道,均作为一个单位工程进行竣工验收。
2、每一个交岔点或胴室。
3、节假日检修项目。
4、需开帮的修巷工程或需重新安装支架的项目。
5、除公司安排日常维护外的所有巷道维修工程。
6、公司安排的其他单位工程。
(二)竣工验收程序1、单位工程竣工后,施工单位根据作业规程质量标准进行自查,并对存在的问题认真处理,确认符合要求后,通知生产技术部,由生产技术部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
2、参加验收人员认真做好现场记录,对验收中查出的问题,进行现场办公处理。
3、验收合格,由生产技术部出具竣工验收证书,对遗留问题,提出处理意见。
(三)对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主要内容1、查掘进施工过程中的验收记录,并现场对照检查处理情况。
2、现场抽查工程质量情况。
3、文明生产情况。
4、掘进工作面供电、排水、通风系统情况。
(四)对竣工验收的管理1、掘进巷道,月结算时,每月提取月总工资的5%作为竣工验收担保金,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凭竣工验收证书,全部返回,其他单位工程的结算凭单位工程竣工验收证书,由劳资部定额结算。
2、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施工单位不得拆除各项生产系统,包括:运输、通风、防尘、排水、供电等,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拆除。
否则不出竣工验收证书,并扣除队长200元,发现问题加倍处罚。
3、对竣工验收查出的问题,根据现场办公情况进行处理,同时可根据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竣工验收合格管理规定(3篇)
![竣工验收合格管理规定(3篇)](https://img.taocdn.com/s3/m/c0286341182e453610661ed9ad51f01dc2815723.png)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确保建设项目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
第三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依规,确保质量;(二)公开透明,接受监督;(三)责任明确,奖罚分明;(四)科学合理,高效有序。
第四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应当由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单位共同参与。
第二章竣工验收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范围:(一)新建、改建、扩建的房屋建筑和附属设施;(二)新建、改建、扩建的市政基础设施;(三)新建、改建、扩建的公用事业设施;(四)新建、改建、扩建的其他工程项目。
第六条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具备以下条件:(一)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和合同要求全部完成;(二)工程符合国家、行业和地方规定的质量标准;(三)工程已按照规定进行质量检测,检测合格;(四)工程已按照规定进行环境保护、安全防护和消防设施验收;(五)工程已按照规定进行档案、资料整理;(六)其他应当具备的条件。
第三章竣工验收程序第七条建设单位应当在工程竣工后,按照以下程序组织竣工验收:(一)建设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竣工验收申请;(二)监理单位组织设计单位、施工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单位进行现场检查;(三)现场检查合格后,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竣工验收会议;(四)竣工验收会议应当邀请政府相关部门、专家、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机构等相关单位参加;(五)竣工验收会议应当对工程的质量、进度、安全、环保等方面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六)竣工验收报告应当经与会单位代表签字确认。
第八条竣工验收报告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概况;(二)工程进度、质量、安全、环保等方面的评价;(三)工程质量检测报告;(四)设计变更、工程洽商等情况说明;(五)工程投资、资金使用情况说明;(六)其他应当说明的事项。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
![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df979508366baf1ffc4ffe4733687e21af45ffda.png)
沈阳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管理规定书目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第三章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第四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五章竣工验收的内容第六章竣工验收报告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工程建设项目竣工验收的管理,规范竣工验收工作,依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定及《沈阳某某有限公司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项目竣工验收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环节,是项目从建设实施转入生产或交付运用,办理固定资产移交的必要程序,是全面考核建设工作,检验工程质量(设计质量、施工质量、主要设备材料质量),正确评价投资效果,总结工程建设阅历的重要步骤。
第三条除执行本规定外,尚应符合环保、消防、劳动平安卫生、工业卫生、职业平安卫生、档案、审计、统计等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或规范的要求。
依据项目特点,满足国家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及地方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竣工验收的要求。
其次章竣工验收的组织管理第四条工程领导小组负责组建竣工验收小组,实施建设项目的竣工验收工作。
竣工验收小组由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共同组成。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时间要求第五条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建成,符合验收条件的,必需刚好组织竣工验收。
因故不能完成竣工验收的项目,应经董事会核准,方可适当延期。
第六条建设项目按设计文件建成一年内,必需刚好组织竣工验收。
第四章竣工验收应具备的条件第七条竣工验收应依据上报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探讨报告、施工图纸、有关修改文件及专业验收确认的文件。
第八条工程符合下列要求方可进行竣工验收:1.已按设计的建设内容全部建成,工程投料试车产出合格产品或试运行标定后达到设计实力,并能够正常投入运用。
2.建设工程项目完成交工验收。
交工验收应符合下列条件;(1)勘察、设计单位对勘察、设计文件及施工过程中由设计单位签署的设计变更通知书进行了确认,设计单位已完成竣工图。
(2)施工单位依据建设单位及国家相关标准向建设单位档案管理部门移交工程建设交工技术文件。
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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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管理制度范文第一章总则1.1为加工程项目强验收管理,规范竣工验收程序,保证工程质量,促进建设项目及时投产运营,并考核工程项目建设成果,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下属子公司的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安装、重大的维修等项目。
凡符合验收标准的建设项目,必须及时组织竣工验收,未经竣工验收或竣工验收不合格的不得交付使用。
1.3工程竣工验收实行三级验收,即:施工单位自行验收、竣工验收、政府部门专项验收;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须自行验收,合格后方能提请公司验收。
1.4各验收方及验收人员应遵循“严、实、细”的工作要求对工程项目验收,并对验收结论负责。
第二章工程验收组织的职责____项目部是竣工验收的组织协调部门,负责:(1)审核竣工验收申请(《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见附件),审查完工项目是否具备验收条件;(2)联络工程相关方,提请相关方抽派具有资质的人员组成竣工验收组,并对验收人员的资格审查;(3)配合协调竣工验收组编制竣工验收方案,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4)根据项目特性,向有关政府部门申请专项验收,并组织现场人员、竣工验收组配合好专项验收,争取尽快通过验收;(5)办理工程竣工备案,组织使用部门与施工单位进行工程交接。
2.2现场工作组作为工程竣工验收的配合机构部门,负责竣工验收条件的核查,配合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配合专项验收及工程备案事宜;同时对于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2.3竣工验收组是竣工验收的主导机构,由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具有相关资质人员和公司使用单位人员及土建、设备、资料、财务、安全、审计人员、中介服务机构等专家构成,负责一下工作:(1)编制竣工验收方案,并根据合同、招标文件、工程变更文件及制定验收标准对工程质量、进度、功能、安全性、技术性、环保性、外观等进行验收,并出具意见,形成竣工验收报告;(2)配合政府相关部门进行专项验收。
____项目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竣工验收组的构成成员,审批竣工验收报告及专项验收申请、工程备案申请等事项。
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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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保证工程竣工验收项目顺利进行,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负责该项目的单位、部门及相关人员应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应遵循科学、公正、合理、透明的原则,依法保障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四条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应注重团队合作,各相关单位、部门需要充分协作,共同完成工程竣工验收任务。
第二章项目管理机构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机构包括竣工验收组和竣工验收委员会。
第六条竣工验收组应由建设单位委托的资质齐全、技术水平高、具备丰富经验的机构或专业人员构成。
第七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由开发商、设计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代表以及相关专家组成。
第八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统一领导,统筹协调工程竣工验收项目。
第三章项目管理职责第九条竣工验收组的职责包括:准备竣工验收文件资料;检验和验证竣工验收项目的资料和文件;对竣工验收项目进行现场检查和验收等。
第十条竣工验收委员会的职责包括:审核竣工验收文件资料;参与竣工验收项目的会议讨论并提出意见;处置竣工验收项目的有争议的事项等。
第四章项目管理程序第十一条竣工验收组在对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进行前,应提前进行准备工作。
第十二条准备工作包括:准备相关资料文件;组织竣工验收人员进行培训与学习;与相关单位、部门沟通对接。
第十三条对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进行验收过程中,应按照程序进行。
第十四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应组织认真审核相关资料文件,对验收项目进行逐项审查。
第十五条竣工验收委员会得出验收项目的结论,并提出相应的合理建议。
第五章项目管理考核第十六条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应进行考核,考核的内容应包括各个环节的质量与效果。
第十七条考核结果应被记录并进行归档,对考核结果进行总结分析,提出合理修改建议。
第六章附则第十八条本制度的解释权归负责工程竣工验收项目管理的单位。
第十九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五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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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制度为使建设单位工程建设项目按照工程管理要求完成并顺利验收和移交,依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有关管理规定,制定本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建设单位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管理。
二、职责1、工程部对工程竣工验收工作的职责工程部负责和____所辖建筑项目工程单体及总体竣工验收及移交工作,责成承建单位、监理单位按竣工验收规程、规范做好技术资料的收集和建档工作。
财审监察室参与,工程部办理工程项目正式竣工验收手续。
2、按政府有关规定,工程部____召集建设项目相关管理、监督部门参与验收工作。
三、工程竣工验收应具备以下条件:1、完成工程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各项内容;2、有完整的技术档案和施工过程管理资料;3、有工程使用的主要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的进场试验报告;4、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办理的证件和手续;5、有完整的隐蔽工程验收资料;6、承建单位在工程完工后对工程质量进行自检,确认工程质量符合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建筑验收规范,符合设计文件及合同要求,写出工程竣工报告。
工程竣工报告由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工程项目部、财审监察室及工程分管领导签字;7、对于委托了监理的工程项目,由监理单位对工程竣工资料进行____,总监理工程师和负责人审核签字。
四、验收程序(一)工程竣工验收1、工程竣工后承建单位向工程部申请竣工验收。
2、工程部____竣工工程初步验收。
根据承建单位的报竣申请,工程部____设计、勘察、施工、监理进行工程初步验收。
对工程初步验收中发现的不合格项,工程部责成施工单位及时整改。
3、工程部____竣工工程正式验收工程初步验收合格后,工程部____财审监察室及政府相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形成竣工验收的____,办理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手续,取得《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确认工程项目的总体质量等级。
4、工程部负责整档、建档、归档。
(二)工程移交1、安置房的移交工作(1)工程部在安置房验收后,负责将竣工验收合格的安置房移交给房屋使用单位或委托的前期物业管理公司,由工程部与接收方办理《房屋及设施验收单》,并由房屋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
2024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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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工作,保障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和环境保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新建、扩建、改建和大修的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
第三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依法进行,依据工程建设项目所处的具体行业的标准和规范进行评定和验收。
第四条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依法组织和实施工程竣工验收,相关部门和单位应当配合和支持工程竣工验收工作。
第五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公开、公正、公平原则,对合格的工程给予批准使用,对不合格的工程予以整改和追责。
第二章竣工验收程序第六条工程竣工验收应按照以下程序进行:(一)工程完工申请:工程建设单位经工程竣工,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提交工程完工申请。
(二)资料审查:建设主管部门应当对工程完工申请资料进行审查,确认是否齐全和符合规定要求。
(三)现场检查: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检查,包括对工程结构、设备安装、工艺流程等进行检查和测试。
(四)技术评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相关专业人员对工程进行技术评审,对合格部分进行评价和认定。
(五)验收意见:建设主管部门应当根据现场检查和技术评审的结果,对工程提出验收意见。
(六)报审批:建设主管部门将验收意见报送审批机关,待批准后才能正式使用。
第三章竣工验收内容第七条工程竣工验收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工程质量:对工程结构、设备安装、材料使用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是否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
(二)工程安全:对工程安全设施、防火设施、应急救援设施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是否满足相关要求。
(三)工程环保:对工程环保设施、污染物排放等进行检查和测试,确认是否符合环保法律法规和规定要求。
(四)工程用地和土地资源:对工程用地和土地资源使用情况进行审查和确认,确认是否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相关法规。
(五)工程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对工程竣工图纸和施工记录进行审查和确认,确认施工过程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和施工规范。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精选全文完整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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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编辑修改精选全文完整版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现场施工组织管理,规范项目工程竣工验收工作,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工程验收的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执行国家、行业及建设单位验收等有关规定,严格落实工程质量验收工作制度,保证竣工交验顺利完成。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范围内所有工程项目。
第二章组织和职责第四条公司和子公司竣工验收的归口部门是工程管理部;项目经理是竣工验收主责人,总工程师是竣工验收具体负责人。
第五条公司职责1.制定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2.检查、督促子公司(专业分公司)、项目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工程竣工验收工作;3.负责组织大型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六条子公司(专业分公司)职责1.根据公司的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负责制定本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实施细则;2.检查、指导、督促所管辖项目部的工程竣工验收工作,落实竣工验收资源配置和技术支持工作;3.负责组织对所辖项目的内部验收工作;4.负责督促所管辖项目验收提出的问题落实整改;5.负责所管辖工程竣工验收日常业务管理工作。
第七条项目部职责1.项目部成立竣工验收领导小组2.组织召开竣工验收准备会议,制定竣工验收工作计划,并督促落实。
3.组织向验收相关工作人员进行竣工验收交底。
4.组织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5.组织项目竣工验收前的自验工作和向建设单位竣工验收的申报工作。
6.参与竣工验收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各参建单位积极配合建设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及时收集、反馈和传达相关信息。
7.定期召开工程竣工验收工作会议,梳理存在问题,建立问题库,落实责任人,制定解决问题和修复工程缺陷方案,布置交验工作任务。
8.按期整改竣工验收工作存在的问题,消除竣工验收存在的各种缺陷。
第八条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组织实施的工程项目,公司经理部(指挥部、代局指)履行第四条职责,参照第七条组织开展和牵头协调工程竣工验收工作,各分部具体落实管段内各项工程竣工验收业务工作。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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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规定一、总则为加强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工作,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的健康与利益,根据《环境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定。
二、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适用于建设项目的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法规,包括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以及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具体要求。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影响评估1. 建设项目在竣工前,应进行环境影响评估,评估内容包括项目的环境影响及可能对生态环境造成的影响。
2. 环境影响评估应由专业机构进行,评估报告应明确项目的环境影响状况,包括土壤、水质、空气、噪音等方面的情况。
3. 环境影响评估报告应由建设单位提交给环境保护部门进行审批,并公开发布。
四、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程序1. 建设项目竣工后,由建设单位提交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
2. 环境保护部门应在收到申请后,组织专家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
3.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估,以及对环境保护设施的检查,确保其符合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4.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合格的,建设单位应按要求进行整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重新提交验收申请。
5. 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合格的,环境保护部门应出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书。
五、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要求1. 建设单位应按照环境影响评估报告的要求进行施工,确保建设过程中不会对环境造成污染和破坏。
2. 建设单位应按照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建设环境保护设施,确保其良好运行。
3. 建设单位应及时整改环境问题,确保建设项目竣工时环境符合相关要求。
4. 建设单位应配合环境保护部门进行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并按要求进行整改。
六、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书的使用与有效期1. 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书应由环境保护部门出具,并加盖公章。
2. 建设单位应将竣工环境保护验收证书用于相关审批手续的办理,如用地手续、投产手续等。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0eae2c3ab42acfc789eb172ded630b1c59ee9bf5.png)
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管理,保证工程质量,确保工程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造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合用于全国行政区域内所有工程项目的竣工验收管理,包括建造工程、市政工程、铁路工程、公路工程、水利工程、电力工程等。
第三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应当坚持质量第一、安全第一、合法合规、科学规范的原则,严格按照本办法进行管理,确保工程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第四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监督和管理,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确保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
第二章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第五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的要求,编制相应的文档资料。
竣工验收文件应该真实、完备、准确地反映工程项目的所有情况。
第六条竣工验收文件的编制应当满足以下要求:(一)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包括项目基本情况、工程设计与施工情况、质量检验情况、安全生产情况、环境保护情况和竣工验收结论等内容;其中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和安全生产等单位的相关文件材料应当全部包含。
(二)竣工验收文件应当注明署名单位、日期、签章、备案号等信息,以便于查阅和管理。
(三)竣工验收文件应当分类存档,按照规定时间进行清理归档,确保文件的完备性、真实性、可查性、规范性和持续性。
第三章竣工验收的程序第七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的程序应当包括申请、审查、检验、鉴定和结论等环节。
第八条工程项目竣工验收申请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规定程序向主管部门提交。
申请材料应当完整、准确、真实、合法、合规,必要时需要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第九条主管部门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发现问题应当及时说明。
第十条主管部门应当按要求进行检验和鉴定,对工程设计、施工、质量检验、安全生产等方面进行逐项检查,评估工程项目的合法合规性和安全性,对于符合要求的竣工验收申请,应当出具结论。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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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工程竣工验收是指在工程建设项目完成施工后,由相关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全面检查、实地验收的过程。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的程序和要求,保障工程建设的质量和安全。
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包括以下内容:
1. 竣工验收的程序:包括竣工验收的组织、工作流程和时间安排等。
2. 竣工验收的主体:规定竣工验收的主管部门和责任单位,明确各方的权责。
3. 竣工验收的要求:明确竣工验收的基本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4. 竣工验收的评定标准:制定评定工程竣工质量和合格标准,为竣工验收提供依据。
5. 竣工验收的结果处理: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对工程进行评定和处理,包括是否合格、整改和奖惩等。
实施细则是对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的具体实施细节进行规定,包括以下方面:
1. 竣工验收资料的准备:要求工程建设单位准备完整的竣工验收资料,包括设计文件、施工记录、质量检测报告等。
2. 竣工验收的程序:明确竣工验收的详细程序和验收环节,包括验收前准备、现场检查、技术评审等。
3. 竣工验收的技术要求:指明对工程建设项目进行检查和评定的技术要求,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环境等方面的要求。
4. 竣工验收的结果判定:根据竣工验收结果,判定工程的合格性和究竟处理,包括是否通过验收、是否要求整改等。
5. 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设定竣工验收的监督管理机构和监督责任,确保工程竣工验收的公正、公平和有效性。
总之,工程竣工验收管理办法和实施细则是为了规范工程竣工验收过程,保障工程建设质量的一系列规章制度和规定。
它们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工程项目的质量和安全具有重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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竣工验收管理规定文档编制序号:[KK8UY-LL9IO69-TTO6M3-MTOL89-FTT688]一、总则(一)为了规范我集团建设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工作,制订本管理办法(二)竣工验收是建设工程项目建设周期的最后一道程序,是全面考核、检查工程是否符合设计文件要求和工程质量是否符合验收标准,能否交付使用、投产,发挥投资效益的重要环节。
所有建设工程按照批准的设计文件、图纸和建设工程合同约定的工程内容施工完毕,具备规定的竣工验收条件,都要组织竣工验收。
(三)工程竣工验收由集团各区域公司组织实施。
海尔地产集团参与监督和抽查。
二、竣工验收程序(一)竣工验收准备由施工单位具体操作实施,监理单位配合,做好施工现场自检,建立完整的工程质量记录,收集、整理、汇总工程技术资料和施工管理资料,做好竣工验收前的各项基础工作。
(二)编制竣工验收计划由施工单位负责编制竣工验收计划,工程项目经自检合格后,提出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监理单位检查。
(三)组织现场验收首先由监理单位依据施工图纸、施工验收规范和质量检验标准,对工程进行竣工检查,提出工程竣工验收检查报告。
由区域公司根据施工单位提交的工程竣工验收申请报告进行审定,组织各专业人员和监理、施工单位进行初验。
初验后报海尔地产进行复验。
复验合格后,区域公司填写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组织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和工程竣工移交。
(四)竣工验收结算竣工结算与竣工验收工作同步进行,施工单位编制的竣工结算,应通过监理单位审核后向区域公司递交竣工结算报告及完整的结算资料,承发包双方依据合同和资料,最终确定工程结算价款。
(五)移交竣工资料竣工资料应齐全、完整、准确,符合国家城市建设档案管理、基本建设项目档案资料管理和建设工程文件归档整理规范的有关规定。
移交的竣工资料标识、编目、组卷、书写应符合科技档案管理质量的要求。
(六)办理交工手续工程已正式组织竣工验收,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其他有关单位已在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上签认,工程竣工结算办完,施工单位应向区域公司办理工程移交手续,签署工程质量保修书,办完交工手续后,施工单位应及时撤离施工现场。
三、工程竣工验收依据(一)批准的设计文件、施工图纸及说明书由区域公司提供,主要内容包括:上级批准的设计任务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用地、征地、拆迁文件;地质勘察报告;设计施工图及有关说明等。
(二)双方签订的施工合同工程竣工验收时,对照合同约定的主要内容,检查施工单位和区域公司的履约情况,有无违约责任;施工合同是重要的合同文件和法律依据,受法律保护。
(三)设备技术说明书设备技术说明书是进行设备安装调试、检验、验收和处理设备质量、技术问题的重要依据。
区域公司供应的设备,施工单位应按供货清单接收并有设备合格证明和设备的技术说明书,据此按照施工图纸进行设备安装;由施工单位采购的设备,应符合设计和有关标准的要求,按规定提供相关的技术说明书,并对采购的设备质量负责。
(四)设计变更通知单设计变更通知单,是施工图纸补充和修改的记录。
设计变更原则上由设计单位主管技术负责人签发,集团和区域公司认可签章后由施工单位执行。
(五)施工验收规范及质量验收标准对不按强制性标准施工,质量达不到合格标准的,不得进行竣工验收。
(六)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相关文件有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建设项目,要做好引进技术和引进设备的图纸、文件的收集、整理工作,有关的档案资料应交档案部门统一管理。
四、工程竣工验收标准和要求(一)合同约定的工程质量标准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具有强制性,施工单位必须确保工程质量达到验收标准,不合格不得交付验收和使用。
(二)单位工程竣工验收的合格标准对单位工程质量验收合格的规定如下:1、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的质量均应验收合格2、质量控制资料应完整3、单位工程所含分部工程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应符合相关专业质量验收规范的规定5、观感质量验收应符合要求(三)总体工程达到使用条件或满足生产经营要求总体工程已按设计要求完成,其所含的每个单位工程都有已竣工、相关的配套工程整体收尾已完成,能满足生产经营要求或具备使用条件,工程质量以检验合格,竣工资料整理符合规定,可组织总体工程竣工验收。
五、竣工验收资料的收集整理(一)竣工资料是记录和反映工程施工全过程的重要文件,也是评定工程质量、进行工程验收的重要依据,各施工单位应按要求收集、整理竣工资料。
(二)竣工资料的基本内容包括:(具体内容详见《设计管理制度》中的“技术档案管理制度”)1、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及单位工程施工组织设计;2、开工报告;3、技术交底;4、原材料、成品、半成品及构配件检验合格证;5、施工实验记录;测量记录;6、隐蔽工程检查记录;7、工程质量检验评定资料;8、设计变更记录;9、施工大事记;10、竣工图;11、竣工验收单;12、工程照片;13、施工总结。
(三)工程竣工资料是长期存档的文件,在文件收集、整理时应符合工程档案管理和标准的要求,文件的封面、目录、封盒、装订规格要统一。
在整理竣工资料时应做到图物相符、数据准确,填写、审批、签章手续完备,要尊重原始资料,对施工过程中形成的原始资料不得擅自修改、伪造和后补,应保持原始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
六、竣工验收组织(一)单位工程完工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必须组织对工程进行观感预评分,得分率达到合格以上标准方可提交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申请竣工验收。
监理单位进行检查评定工作。
(二)监理单位检查后报请区域公司进行初验。
(三)区域公司初验合格后报海尔地产复验,集团相关部门人员参与复验。
(四)复验合格后区域公司组织工程质量监督部门、海尔地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负责人(并将名单报负责监督该工程的质量监督部门)进行单位工程验收,工程质量监督部门对工程竣工验收的组织形式、验收程序、执行标准等情况实施监督。
按照竣工验收程序成立竣工验收组织,对工程进行核查后做出是否验收的结论,通过验收的应出具“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参与竣工验收的各方负责人应在竣工验收报告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1、竣工验收组织的主要人员(1)海尔地产主管领导、工程管理中心、成本管理中心相关人员;(2)区域公司总经理、各相关部门与项目公司负责人等;(2)勘察单位的负责人;(3)设计单位的负责人;(4)承包单位的负责人、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质检工程师等;(5)监理单位的总监理工程师和专业监理工程师;(6)建设主管部门和备案部门的代表。
2、竣工验收组织的职责:(1)听取各单位的情况报告;(2)审查各种竣工资料;(3)对工程质量进行评估、鉴定;(4)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报告;(5)签署工程竣工验收报告;(6)对遗漏问题做出处理决定。
3、竣工验收报告的内容:(1)工程概况:包括工程名称、工程地址、开工日期、竣工验收日期;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质量监督单位名称;工程量、设备试运行情况等;(2)竣工验收组织的单位和代表;(3)质量验收情况;(4)竣工验收程序;(5)竣工验收意见;(6)签名盖章确认;(7)竣工验收报告。
(五)单位工程验收合格后,区域公司应在30天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和有关文件报送集团海尔地产备案。
七、附则(一)本办法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
(二)本办法由集团海尔地产负责解释。
(三)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生效。
八、附表附表一工程竣工验收申请表附表二分部工程质量评定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附表三质量保证资料检查表(房屋建筑部分)续附表三附表四单位工程观感质量评定表工程名称:监理单位:续附表四附表五单位工程质量综合评定表工程名称:施工单位:开工日期:年月日建设面积:结构类型:竣工日期:年月日附表六工程竣工验收条件审核表(建筑工程)附表七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书发包人:(全称):承包人:(全称):发包人、承包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经协商一致,对(工程全称)签定工程质量保修书。
一、工程质量保修范围和内容承包人在质量保修期内,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管理规定和双方约定,承担本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质量保修范围包括地基基础工程、主体结构工程,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供热与供冷系统,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和装修工程,以及双方约定的其他项目。
具体保修内容,双方约定如下:。
二、质量保修期双方根据《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及有关规定,约定本工程的质量保修期如下:1、地基基础工程和主体结构工程为设计文件规定的该工程合理使用年限;2、屋面防水工程、有防水要求的卫生间、房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年;3、装修工程为年;4、电气管线、给排水管道、设备安装工程为年;5、供热与供冷系统为个彩暧期、供冷期;6、住宅小区内的给排水设施、道路等配套工程为年;7、其他项目保修期限约定如下:。
质量保修期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三、质量保修责任1、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7天内派人保修。
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发生紧急抢修事故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房屋建筑工程质量保修办法》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由原设计单位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四、保修费用保修费用由造成质量缺陷的责任方承担。
五、其他双方约定的其他工程质量保修事项:。
本工程质量保修书,由施工合同发包人、承包人双方在竣工验收前共同签署,作为施工合同附件,其有效期限至保修期满。
发包人:(公章):承包人(公章):法定代表人(签字):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年月日附表八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建筑工程)工程名称:验收日期:建设单位(盖章):填写说明1、工程竣工验收报告由建设单位负责填写,向备案机关提交。
2、填写要求内容认真,语言简练,字迹清楚。
3、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一式三份,建设单位、监督站、备案机关各持一份。
一、工程概况二、工程竣工验收实施情况(一)验收组织区域公司组织海尔地产、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单位和其他有关专家组成验收组,根据工程特点,下设苦干专业组。
1、2、专业组(二)验收程序1、建设单位主持验收会议。
2、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介绍工程合同履约情况和在工程建设各个环节执行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情况。
3、审阅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单位的工程档案资料。
4、验收组实地查验工程质量。
5、专业验收组发表意见,验收组形成工程竣工验收意见并签名。
(三)工程质量评定(四)验收人员签名:(五)工程竣工验收结论:附表九住宅质量保证书填发日期:附表十住宅使用说明书填发日期:附表十一竣工验收备案表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制竣工验收备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