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区便民服务制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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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便民服务制度【物业管理经验分享】
一、便民服务制度
1.精神面貌
细心、周到,要体现管理处员工高尚的精神境界。
2.上班纪律
上班时每天必须先到管理处报到,然后外出工作,工作结束后,必须及时到管理处签到。上班时必须穿工作服,佩带工作证,以便接受居民监督。
3.服务质量
根据居民的要求,按质、按量、按时完成,以保证居民满意。在工作中严禁向居民索取钱物及吃、拿等不良行为,一经发现,立即作辞退处理,情节严重者还将追究法律责任。
4.对外服务内容
(1)无偿服务项目
①提供信息查询。包括:
•餐饮单位信息。
•家政服务公司信息。
•搬家公司信息。
•家居装饰公司信息。
•礼仪公司及礼仪服务信息。
•车、船、火车、飞机航运信息。
•就业信息。
•各种培训信息。
•各种医院信息。
•保险公司资料。
•处理二手货单位资料。
②提供紧急救援服务。
③协助业户审核房屋装修图纸,联系推荐经评审合格的装修施工队。
④长期进行医疗卫生、防灾减灾等各种居家常识介绍。
⑤开办图书杂志阅览室。
⑥开办妇女活动室,配备缝纫机、针线、裁剪工具,用于家庭主妇处理日常缝补事宜。
⑦为业户代理交纳各种费用。
⑧提供羽毛球、门球、篮球等场地。
⑨不定期举办公益性义务活动:为业户维修家电、进行健康普查、为孤寡老人和残疾人士做家务等。⑩向举行结婚典礼的业户送祝贺鲜花。
在小区各处设便民箱(常用工具、打气筒、针线等)。
不定期举办二手货交易市场。
(2)有偿服务项目
①家政类
•提供钟点工(家务、清洁、护理、照顾小孩或老人)家教服务,提供接送小孩入托上学、小学生中餐、幼儿定时代管服务。
•提供家庭绿化服务。
②医疗类
•正规医院联合,开设社区健康服务中心,为业户提供日常保健、健康咨询,一般性疾病治疗及康复治疗服务。
•开设家庭病床,送医送药、护理到家。
③家庭维修、装修服务
•提供家电维修安装服务(电视、电脑、音响、洗衣机、空调机)等。
•维修室内水电线路管道。
•室内墙、门、地、窗装修。
•自行车、摩托车保管、汽车停放,洗车、修车、汽车美容服务。
•票务服务:订购车、船、机票。
④文体类
•提供网球场、游泳池、乒乓球室、卡拉OK舞厅、电影厅等娱乐设施。
•提供租用书、VCD、CD碟服务。
•不定期举办文化、科技知识讲座、培训班,如电脑基础知识讲座、信息网络技术培训、各种新式软件操作、培训、会计、房地产经营、儿童电脑资讯的培训课程、中小学生各类补习班、成人教育助学班、英语、日语学习班等。
•举办各类兴趣班:家居布置、插花、气功、美容化妆,儿童算术、语言、拼音、绘画、书法、乐器演奏、舞蹈、摄影等。
5.附件
《便民服务项目一览表》。上一页12下一页谢谢大家阅读,感谢您的打赏支持,我们将更加努力提高哦我们的专业水平为您服务.
二、便民服务程序
1.目的
保证为业户提供及时、方便、满意的服务。
2.适用范围
适用于管理处为业户提供的、管理合同规定以外的长期服务。
3.职责
(1)公司经理负责审批《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
(2)管理处主任负责拟定《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决定便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
(3)物业管理员负责提供或安排人员提供便民服务,监督服务质量,协调处理便民服务过程中的一般问题。
(4)财务内勤人员负责收取服务费用。
4.程序
(1)管理处主任每年1月份根据上一年度的《访问业户记录总结》和《业户请求记录总结》,衡量提供某种长期便民服务的必要性和可行性,按照保本微利的原则,拟定管理处本年度《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报公司经理审批。
(2)公司经理批准的《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由管理处主任指定物业管理员以适宜的方式公告业户。公告方式可为下列一种:
①在管理处醒目位置张贴。
②在花园宣传栏内张贴。
(3)便民服务项目,可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种:
①代理物业出租。
②代购代送煤气。
③代理申请安装电话、有线电视。
④代送小孩入学、入托。
(4)物业管理员将要求提供长期服务的业户姓名及栋号、房号、服务项目登记于《接受长期服务业户名单》,并要求业户在名单上签名确认。
(5)按《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规定需预交服务费用或押金的,物业管理员告知业户向财务内勤人员缴交有关费用。
(6)物业管理员按《接受长期服务业户名单》向业户提供服务或安排服务人员向业户提供服务并收取服务费用。
(7)物业管理员或其安排的服务人员在便民服务过程中应遵循《便民服务工作管理规定》。
(8)物业管理员或其他服务人员将收取的服务费用交财务内勤人员。
(9)财务内勤人员收取费用时应按《收费运作程序》进行。
(10)物业管理员按《便民服务工作管理规定》监督便民服务质量,处理便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一般问题,并将难以处理的重大问题报告管理处主任。
(11)管理处主任决定便民服务过程中发生的重大问题的处理措施,并指定物业管理员执行。
(12)业户对便民服务的投诉,按《业户投诉处理程序》进行处理。
(13)物业管理员在业户提出停止接受某项服务时,需问明原因并修订《接受长期服务业户名单》。
(14)物业管理员在因接受某项长期服务业户减少至不能保本的数量时,应向管理处主任提出,由管理处主任决定处理措施。
(15)管理处主任在某项服务不能保本经营时,可采取如下措施:
①设法增加接受长期服务的业户人数。
②在下一年度的《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公告时提高该服务项目价格。
③与尚在接受该项服务的业户协商,提高价格或停止提供服务。
④其他适宜的措施。
5.记录
(1)最新的《便民服务项目及价格表》正本由管理处主任保存,副本由公司经理、财务内勤人员和物业管理员保存。
(2)《接受长期服务业户名单》由物业管理员保存。本文来自物管学堂,转载请注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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