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电网销售电价表
长沙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一)
长沙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一)长沙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简介•电力作为工商业生产的重要能源,电价标准对企业经营和发展具有重要影响。
•长沙作为湖南省的重要城市,其工商业电价标准也备受关注。
分级电价•长沙市对工商业电价实行分级电价制度,根据用电用途和需求,将企业划分为不同类型,采用不同的电价标准。
•分级电价可以更好地满足不同类型企业的需求,并激励企业提高用电效率。
第一级:高能耗企业•高能耗企业是指工商业用电量较大且能源消耗相对较高的企业。
•高能耗企业的电价相对较高,以鼓励企业节能减排、提高用电效率。
•高能耗企业的电价标准由政府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第二级:一般工商业企业•一般工商业企业是指工商业用电量较为平均的企业。
•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价较高能耗企业略低,但仍需注意用电效率。
•一般工商业企业的电价标准也由政府进行定期调整。
第三级:小型微利企业•小型微利企业是指小规模、盈利较为微弱的企业。
•为了支持和促进小型微利企业的发展,其电价相对较低。
•小型微利企业的电价标准由政府制定和管理。
电价调整与通知•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和电力供需的变化,电价标准可能会进行调整。
•政府会及时发布通知,告知企业电价调整的相关信息。
•企业应认真关注政府发布的通知,及时了解电价变动情况。
结语•长沙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采用了分级电价制度,根据企业的用电情况进行分类,并制定不同的电价标准。
•电价调整由政府管理,并通过通知的方式告知企业。
•企业应重视用电效率,合理规划和利用电力资源,以提高经营效益。
以上是关于长沙一般工商业电价标准的文章,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9〕407号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各市州发改委、省直管县发改局,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为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再降10%的要求,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一般工商业电价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842号)精神,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就再次降低我省一般工商业电价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降低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征收标准50%;暂停征收小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和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
二、降低省电网固定资产平均折旧率0.5个百分点。
三、装机容量在2.5万千瓦及以上的水电项目上网电价降低2分/千瓦时。
四、上述措施腾出的电价空间(其中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直接从水电上网电价中扣除),降低省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电价5.08分/千瓦时,降低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输配电价4.925分/千瓦时。
五、转供电终端一般工商业用电到户最高限价相应下调5.08分/千瓦时,调整后的最高限价为0.8503元/千瓦时。
六、以上规定自2019年7月1日起执行,有效期五年。
七、各地方电网一般工商业及其他用电价格要与省电网同步下调,由相关市州发改委按照定价权限组织实施。
附件:1、湖南省电网输配电价表(略)2、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略)3、湖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9年6月14日——结束——。
全国各省区燃煤标杆电价及销售电价一览
全国各省区燃煤标杆电价及销售电价一览省(区、市)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一般工商业用电价格调整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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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电价表
峰谷分时电价是指根据电网的负荷变化情况,对一天24小时、一年12个月的不同时段、月份,制定不同的电价水平,以鼓励用电客户合理安排用电时间,削峰填谷,提高电力资源的利用效率。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是电能商品时间差价的反映,体现了市场经济原则。
电网为满足用户的用电需求,必须保证相应的电力供应及容量储备,不同的时间,电能的需求不同,电能商品的生产成本也不同,使用不同时段的电能,相应承担不同的电价,这既体现了商品的价值规律,也体现了用户公平负担的原则。
实行峰谷分时电价,有利于鼓励用户合理转移用电负荷,削峰填谷,降低峰谷时段的用电负荷率,提高系统设备容量的利用效率和节约能源。
对用电客户,高峰时段少用电、低谷时段多用电,有利于降低用电成本;对电网企业,可以提降低电网的投资成本和运行成本,保障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对发电企业,可以降低由于调峰而增加的调峰成本费用;对社会,有利于减少或延缓电力投资,促进社会资源的合理配置。
一、安徽省峰谷分时电价方案峰谷分时电价标准依据安徽省物价局皖价商【2011】210号文件规定执行。
1、实施范围由供电企业直接抄表到户的一户一表居民用电按自愿申请实施;受电变压器总容量在315千伏安及以上的大工业用户(不含中小化肥企业);用电容量在50千瓦及以上的电热锅炉及冰(水)蓄冷空调;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上一般工商业用户。
2、时段划分安徽省省分时电价划分的时段:居民采用两段制:平段:8:00~22:00 共14小时;谷段:22:00~次日8:00 共10小时。
其它用电客户采用三时段:高峰:9:00~12:00,17:00~22:00,共8小时;平段:8:00~9:00,12:00~17:00,22:00~23:00,共7小时;低谷:23:00~次日8:00,共9小时。
3、峰谷分时浮动幅度居民客户生活用电采用两段制电价,即平段用电价格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03元;低谷电价在原销售电价的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5元。
湖南省峰谷时段划分实施办法
附件四:湖南省峰谷分时电价及丰枯季节发电价实施办法一、峰谷分时电价:1、时段划分。
每天分为四个时段:(1)平段 7:00-8:00;11:00-15:00;22:00-23:00。
(2)尖峰 19:00-22:00。
(3)高峰 8:00-11:00; 15:00-19:00。
(4)低谷 23:00-次日7:00。
2、执行范围。
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含趸售电量,下同),全部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3、浮动幅度。
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平段按规定电价执行,尖峰及高峰时段上浮22%(后调整为17%),低谷时段下浮40%(后调整为31%)。
4、为鼓励用户削峰填谷,对低谷时段出现的最大需量值减半计算,并与其它时段出现的最大需量值进行比较,按最大需量较高值计收基本电费。
二、丰枯季节电价:1、丰枯季节划分。
全年按发电来水和用电需求情况分为平水、丰水、枯水期三个季节,平水期为3、7、8、9月,丰水期为4、5、6、10月,枯水期为11月至次年2月。
2、执行范围。
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以及省电网与地方电网之间购、售电量,全部实行丰枯季节电价。
3、电价标准。
发电环节:发电企业的上网电量,平水期按规定价格执行,丰水期水电每千瓦时降低3分钱,火电每千瓦时降低4分钱,枯水期水电每千瓦时提高4分钱,火电每千瓦时提高3分钱。
三、计算步骤及方法:1、在电费计算时,先计算丰枯季节电价再计算峰谷分时电价。
2、农网还贷基金和城市公用事业附加不执行峰谷分时电价、不参与力率调整。
四、其它规定:1、丰枯季节电价的季节变换以固定抄表周期的抄见电量为准。
2、峰谷分时电价政策调整后,电网经营企业应及时调整用户计量装置和计费系统,在未调整之前,仍按原时段及原浮动幅度及新电价标准计费;调整后,按本规定计费。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全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降低全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4.16•【字号】湘发改价商〔2015〕263号•【施行日期】2015.04.1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关于降低全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湘发改价商〔2015〕263号各市、州发改委(物价局),省电力公司:根据电力体制改革的相关精神和煤电价格联动机制有关规定,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748号)下调了我省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和工商业用电价格。
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经报省政府同意,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省电网统调燃煤发电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下调2.2分钱(含税,下同),调整后我省统调燃煤发电标杆上网电价为0.472元/千瓦时(含脱硫、脱硝、除尘电价)。
二、下调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形成的降价空间,除疏导脱硝、除尘电价矛盾外,全部用于下调工商业用电价格。
省电网工商业用电(不含化肥用电)价格每千瓦时下调1.75分钱(调价后具体电价水平详见附件1和附件2,农村到户电价最高限价具体标准详见附件3)。
三、逐步取消化肥电价优惠。
自2015年4月20日起,省电网化肥生产用电价格上调0.1元/千瓦时;自2016年4月20日起,化肥生产用电价格按相同用电类别的工商业用电价格执行。
四、以上电价调整自2015年4月20日起执行。
五、推进电价市场化,鼓励有条件的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自愿协商确定电价。
六、电价调整后,继续对高耗能行业、产能严重过剩行业实施差别电价、惩罚性电价和阶梯电价政策,各市州价格主管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关部门认真甄别并及时将企业名单上报我委,促进产业结构升级和淘汰落后产能;配合有关部门继续抓好煤炭行业脱困工作,规范煤炭建设和生产秩序。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湘价电[2011]99号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2011)正文:----------------------------------------------------------------------------------------------------------------------------------------------------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省电网电价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湘价电〔2011〕99号)各市、州物价局,省电力公司:为缓解电力企业经营困难,保障电力供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适当调整电价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1101号)对我省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水平进行了相应调整。
现根据国家文件精神,结合我省实际,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适当提高上网电价1、为适当解决煤炭价格上涨对火电成本的影响,将省电网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每千瓦时提高 2.39分,具体操作办法按《湖南省物价局关于运用价格杠杆保障电力供应的紧急通知》(湘价电〔2011〕94号)执行;非统调燃煤机组上网电价调价标准及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2、为缓解水电企业经营困难,自2011年6月1日起,将挂治、三板溪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6元,凌津滩、洪江、碗米坡水电站上网电价调整为每千瓦时0.336元。
其它水电站(厂)上网电价调价标准及执行时间另行通知。
二、自2011年6月1日起,将省电网销售电价平均提高每千瓦时2分钱。
具体如下:1、商业用电价格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不作调整,调价金额由其他用户承担。
各类(含趸售)用电价格调整后标准见附件一、二。
2、相应提高除居民生活用电外的其它各类农村到户电价限价水平。
详见附件三。
3、省电网对地方电网的综合趸售电价另行下达。
4、为支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供水用电执行居民生活用电价格。
5、为扶持蔬菜生产经营,对蔬菜生产过程中的用电价格执行农业用电价格。
湖南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湖南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全文共四篇示例,供读者参考第一篇示例:湖南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湖南省是我国电力资源非常丰富的省份之一,拥有许多大型水电站和火力发电厂。
为了更好地引导社会各界合理利用电力资源,湖南省政府制定了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以实现能源的有效利用和节约,促进电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
峰平谷电价是指根据用电时段的不同而制定的不同电价标准,分为峰时、平时和谷时三个时段。
在湖南省,峰时一般为白天用电高峰时段,平时是指白天用电非高峰时段,而谷时则是夜间用电时段。
根据这三个时段的不同特点,制定了相应的电价标准,以引导用户在高峰时段减少用电,促进谷时段用电。
这样不仅可以降低用户的用电成本,还能有效调节电力负荷,减少用电高峰时段的压力,平衡用电负荷,减少电力供需之间的不平衡。
在湖南省,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是经过精心制定和调整的。
一般来说,峰时电价最高,平时次之,谷时最低。
这种分段制度不仅能够有效引导用户合理用电,还能激励用户在谷时段用电,提高电力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
这种分段制度也能够通过调节用电时段,达到平衡电力供需的效果,减少用电峰谷差异,保障电力系统的安全稳定运行。
具体来说,湖南省的峰时一般为每天的早上8点到晚上10点,平时为每天的早上10点到下午6点,谷时为每天的晚上10点到次日早上8点。
根据这个时间分段,不同时段的电价也有所不同。
一般来说,峰时的电价最高,平时次之,谷时最低。
用户在不同时段使用电力,将按照不同的电价标准计费。
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的实施对于推动电力行业的健康发展和能源的有效利用至关重要。
通过合理引导用户用电,降低用电成本,可以有效减少用电高峰时段的用电峰值,优化电力负荷曲线,提高电力系统的运行效率,减少对环境的影响。
通过促进谷时段的用电,可以有效利用电力资源,提高电力利用率,降低资源浪费,保障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湖南省的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是一个非常有效的措施,能够有效引导用户合理用电,优化电力系统运行,提高电力利用率,减少资源浪费,保障能源的可持续利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
全国各省区销售电价表(总35页)-CAL-FENGHAI.-(YICAI)-Company One1-CAL-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请直接删除全国各省区电价表2017年8月18日目录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 (1)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 (1)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 (2)2.销售电价 (2)2.1新疆 (3)2.2青海 (4)2.3甘肃 (4)2.4江苏 (8)2.5内蒙 (10)2.6安徽 (12)2.7山东 (13)2.8河南 (14)2.9江西 (15)2.10山西 (16)2.11云南 (17)2.12黑龙江 (18)2.13吉林 (19)2.14辽宁 (19)2.15天津 (20)2.16河北 (21)2.17陕西 (23)2.18宁夏 (23)2.19上海 (25)2.20浙江 (26)2.21福建 (27)2.22湖北 (27)2.23湖南 (28)2.24四川 (29)2.25重庆 (30)2.26广西 (30)2.27广东 (31)2.28贵州 (32)2.29海南 (33)2.30北京 (34)1.脱硫燃煤标杆电价6月16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关于取消、降低部分政府性基金及附加合理调整电价结构的通知》(发改价格[2017]1152号)文件,提出:自2017年7月1日起,取消向发电企业征收的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资金,将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和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征收标准各降低25%,腾出的电价空间用于提高燃煤电厂标杆电价。
1.1燃煤标杆电价上调省份至今,已经有22个省份陆续公布了本省的燃煤标杆电价和销售电价的调整情况。
这22省的燃煤标杆电价提高了0.14-2.28分/kWh,如下表所示。
1.2燃煤标杆电价未上调省份未调整省份的燃煤标杆电价,如下表所示。
2.销售电价自2017年7月1日起,部分省份的销售电价有所调整,调整电价省份见下表。
截止到目前(8月17日)未调整销售电价省份见下表。
湖南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湖南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
湖南省的峰平谷电价及时间分段标准如下:
1. 高峰时段:上午11:00至下午14:00,下午18:00至晚上23:00。
2. 平段时段:早上7:00至上午11:00,下午14:00至下午18:00。
3. 低谷时段:晚上23:00至次日早上7:00。
此外,湖南省还实施了季节性尖峰电价政策。
在每年的1月、7月、8月、9月、12月,对执行分时电价的工商业用户实施季节性尖峰电价。
在这些月份的每日18:00至22:00,用电价格在高峰电价基础上上浮20%。
湖南省的用户用电价格分为三类:居民生活用电、农业生产用电和工商业用电。
工商业用户用电容量在100千伏安及以下的执行单一制电价;100千伏安至315千伏安之间的,可选择执行单一制或两部制电价;315千伏安及以上的执行两部制电价。
工商业用户用电价格由上网电价、上网环节线损费用、输配电价、系统运行费用、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组成。
需要注意的是,这些信息可能会根据政策调整而有所变化,因此建议定期关注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的官方通知以获取最新信息。
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附件三:单位:元/千瓦时最大需量变压器容量(元/千瓦·月)(元/千伏安·月)一、居民生活用电0.5880.5730.563二、非居民生活照明用电0.9490.9250.909三、商业用电1.030 1.010四、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7820.7570.7320.707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4490.4390.419五、大工业用电0.6390.6100.5820.5583020 其中:中小化肥生产用电0.3290.3140.2993020六、农业生产用电0.4590.4390.4190.399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3220.3120.3021.湖南省电网(已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销售电价表用 电 分 类电 度 电 价基 本 电 价1-10千伏220千伏及以上110千伏不满1千伏35-110千伏以下注: 1、上表所列价格,除中小化肥、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改造还贷资金2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3分钱。
2、上表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其中:居民生活用电0.1分钱,其他用电0.4分钱。
3、上表除农业生产用电外,均含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83分钱和地方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0.05分钱。
5、采用离子膜法工艺的氯碱生产电量按上表所列相应分类电价降低1.9分钱执行;大工业用电中,1980年以前的中小化肥 企业生产用电价格,在上表所列分类电价基础上相应降低1分钱。
4、上表除农业生产、农村居民生活用电外,均含城市公用事业附加费,其中:居民生活、非居民照明、商业用电2分钱, 大工业、非工业、普通工业用电0.7分钱;未开征城市公用事业附加地区用电价格相应降低。
附件三:一、居民生活用电二、非居民生活照明用电三、商业用电四、工业、非工业用电五、农业生产用电其中: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0.7150.5162.湖南省电网趸售电价表 用电分类0.443单位:元/千瓦时电 压 等 级1-10千伏35-110千伏以下0.7050.5060.3390.526110千伏0.8320.4430.6950.8120.8220.4530.227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中小化肥、贫困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农网改造还贷资金2分钱和三峡工程建设基金1.3分钱。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1.10.20•【字号】湘发改价调〔2021〕803号•【施行日期】2021.10.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电力及电力工业,价格正文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湘发改价调〔2021〕803号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燃煤发电企业、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21年10月15日起,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电量交易电价,在现行基准价0.45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二、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取消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含趸售区域)。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仍按现行标准执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1。
三、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尚未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建立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相关通知另行下发),在电网企业正式向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之前,仍按照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各方面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见效。
附件:1.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21年10月20日附件1注:1.上表所列价格,除脱贫县农业排灌用电外,均含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0.105分钱、农网改造还贷资金2分钱。
长沙阶梯电费收费标准
长沙阶梯电费收费标准长沙市是湖南省的省会城市,也是中国重要的中部城市之一。
随着城市的不断发展和人口的增加,电力消耗量也在逐年增加。
为了更合理地收费,长沙市制定了阶梯电费收费标准,以满足不同居民的用电需求,并鼓励节约用电。
首先,对于居民生活用电,长沙市采取了阶梯电价政策。
具体来说,每个月用电量在15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按照0.538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超过150千瓦时至400千瓦时的部分,按照0.617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超过400千瓦时至800千瓦时的部分,按照0.709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超过800千瓦时的部分,按照0.838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
这样的阶梯电价政策,可以让低用电量的居民享受较低的电价,同时也对高用电量的居民进行适当的收费,从而促进用电行为的合理化。
其次,对于非居民用电,长沙市也制定了相应的阶梯电价政策。
一般来说,非居民用电包括工商业用电和其他特殊行业用电。
对于工商业用电,按照用电量分档计费,用电量在500千瓦时及以下的部分,按照0.538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超过500千瓦时至2000千瓦时的部分,按照0.617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超过2000千瓦时至5000千瓦时的部分,按照0.709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超过5000千瓦时的部分,按照0.838元/千瓦时的价格计费。
而对于其他特殊行业用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单独制定收费标准,以保证公平合理。
总的来说,长沙市的阶梯电费收费标准,充分考虑了不同居民和非居民的用电需求,通过合理的分档计费,既能够满足居民的生活需求,又能够对高耗电行为进行一定程度的约束。
这样的政策不仅有利于节约用电,减少能源浪费,也有利于推动城市可持续发展,为居民提供更加优质的生活环境。
在实际使用中,居民和非居民都应该根据自身的用电情况,合理规划用电,避免浪费。
同时,政府部门也应该加强宣传,提高居民的节约用电意识,共同为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贡献力量。
综上所述,长沙市的阶梯电费收费标准,是一项符合城市发展实际的政策举措,有利于促进能源的合理利用,为城市的可持续发展做出了积极的贡献。
2023长沙电费收费标准
2023长沙电费收费标准2023长沙电费收费标准长沙电费分为居民用电和商业用电。
居民用电按阶梯电价收费,平均0.5-0.6元/度,其他用电尚未实施。
平均水费3元/吨。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工商用电:1KV以下:0.8174/度;1-10KV:0.8024元/度2、居民用电:实施阶梯电价收费方案:第一档(180度以下)为0.588元/度;第二档(冬夏,180-450度)为0.638元/度;第二档(春秋,180-350度)为0.638元/度;第三档(冬夏,450度以上)为0.888元/度;第三档(春秋,350度以上)为0.888元/度。
2023长沙电费多少钱一度?第一档收费标准:每户每月用电量不超过200千瓦时,每度0.588元。
第二档收费标准:春秋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01-350千瓦时;冬夏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201-450千瓦时,每度0.638元;第三档收费标准:春秋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351千瓦时及以上,冬夏季每户每月用电量在451千瓦时及以上,每度0.888元。
(春秋季:3-5月、9-11月;冬夏季:1-2月、6-8月、12月)阶梯电费计算方法阶梯电费计算公式:总电费=第一档用电量×第一档电费+第二档用电量×第二档电费+第三档用电量×第三档电费(注:第二档和第三档电费只有当居民实际用电量,分别超过该档次标准才要计收。
)根据夏季阶梯标准,虽然第一档的电费跟第二档的电费就差几分钱,但到第三档电费会有明显提升。
换句话说,一旦用电量进入第三档,电费就会增加很多。
电费充错了账户能退款吗?电费交错了是能退回来的,因为交错的电费属于不当得利。
不当得利的法定构成有:一方当事人因一定的事实结果而使其得到一定的财产利益;因一定的事实结果使财产利益总额减少;一方受利益与他方受损失之间有因果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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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民改商用电规定
湖南民改商用电规定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的通知
湘发改价调〔2021〕803号
各市州发展改革委,国网湖南省电力有限公司、有关燃煤发电企业、湖南电力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现将《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发改价格〔2021〕1439号)转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自2021年10月15日起,省内燃煤发电市场化电量交易电价,在现行基准价0.45元/千瓦时基础上上下浮动原则上均不超过20%。
高耗能企业市场交易电价不受上浮20%限制。
二、调整我省目录销售电价。
自2021年10月15日起,取消我省工商业及其他用电目录销售电价(含趸售区域)。
居民生活、农业生产用电目录销售电价仍按现行标准执行,相关标准详见附件1.
三、有序推动工商业用户全部进入电力市场。
已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直接向发电企业或售电公司按照市场价格购电;尚未进入电力市场的工商业用户由电网企业代理购电,建立工商业用户电网企业代理购电机制(相关通知另行下发),在电网企业正式向工商业用户代理售电之前,仍按照原目录销售电价水平执行。
四、各地各有关单位要提高认识,统一思想、明确责任,精心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同时要加强政策宣传解释和沟通工作,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增进各方面理解和支持,确保改革平稳落地见效。
附件:1.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2.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进一步深化燃煤发电上网
电价市场化改革的通知
湖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1年10月20日。
长沙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一二三四档收费标准)
长沙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一二三四档收费标准)长沙2023电价阶梯式收费标准长沙电费收费分作居民用电与商业用电,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收费,平均0.5-0.6元/度,其他用电尚未实行。
水费平均3元/吨。
具体收费标准如下:1、工商业用电:1KV以下:0.8174/度;1-10KV:0.8024元/度2、居民用电:实行阶梯电价收费方案:第一档(180度以下)为0.588元/度;第二档(冬夏季,180度—450度)为0.638元/度;第二档?(春秋季,180度—350度)为0.638元/度;第三档(冬夏季,450度以上)为0.888元/度;第三档(春秋季,350度以上)为0.888元/度。
国家标准电费多少钱一度?我国的电费标准一度电价格并不是统一的,主要还要区分居民用电、工业用电、商业用电、以及租房用电,这些地方用电的价格都是不一样的,大家一定要区分清楚,这样就知道自己每个月用电的费用多少了。
中国城市居民用电价格一般是在0.56~0.62元一度左右;工业用电价格就稍微贵一些,一般工业用电价格为0.86~1.80元一度电;另外,还有租房的电费,一般都是给外来务工人员使用的,出租房的电费为1.00元一度电。
还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指导居民用电量阶梯电价试点的通知》,居民用户月用电量调整为三级,并按不同等级分别上调电价。
如果用户总的用电量越多,电的价格也会相应增加。
第一等级:家庭用电不超过210度/月的用户。
如果是每月家庭总用电不超过210度的用户,便分为第一等级,这一等级的用户用电价格是保持不变的,电价依然是0.5469元/度。
第二等级:家庭用电在210-400度/月的用户。
每个月用电量在210-400度的用户,在第一等级标准的基础上,会多收取0.5元/度,也就是用电价格为0.5969元/度。
第三等级:家庭用电超过400度/月的用户。
每个月家庭用电量在400度以上的用户,在第一等级标准的基础上,每一度电会多收取0.3元,也就是用电价格为0.8469元/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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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电网销售电价表
说明:
1、工商用电实行峰谷分时电价。
表中价格为平时段电价。
2、峰谷分时电价即:尖峰时段(19:00—22:00)电价在平时时段(7:00—8:00,11:00—15:00,22:00
—23:00)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25元,高峰时段(8:00—11:00,15:00—19:00)电价在平时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上浮0.15元,低谷时段(23:00—次日7:00)电价在平时时段电价基础上每千瓦时下浮0.2元。
3、转供电终端用户价格。
转供电是指电网企业无法直接供电到终端用户,需由其他主体转供的行为。
(1)居民生活用户:物业小区与居民终端用户结算时,执行居民合表电价即0.604元/千瓦时。
(2)一般工商业用户:一般工商业转供电终端用户到户电价不得高于0.8503元/千瓦时。
(3)大工业用户:大工业转供电终端用户的电费收取实行电费上限控制,即转供电单位按两部制电价向电网企业缴纳电费,由所有终端用户按各分表电量公平分摊。
转供电单位向各终端用户收取的电费总和,不得超过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
鉴于物业共用设施用电(含物业单位自用电)已纳入物业服务成本,转供电单位向终端用户分摊电费时应剔除共用设施电量,不得向终端用户重复收取共用设施电费。
4、两部制电力用户可自愿选择按变压器容量或合同最大需量缴纳电费,也可选择按实际最大需量缴纳电费,实际最大需量不再受40%下限限制。
长沙市城区天然气销售价格表
长沙市主城区综合水价表
2.表列非居民生活用水和特种用水价格均为定额水量基数价格。
注:以上列举主要行业之外的非居民用水均执行经营用水价格标准
说明:
1. 居民生活用水实行阶梯式水价:
对已实施“一户一表、抄表结算到户”的居民用水户,四口之家及以下以户为单位进行计量,五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计量的办法实施阶梯式水价。
凡4
凡5口之家及以上,按人均用水量计价:
计算方式:阶梯式计量水价=第一级水价×第一级水量基数+第二级水价×第二级实际用水量+第三级水价×第三级实际用水量。
2. 非居民用水实行超定额累进加价制度:
超定额累进加价部分水费计算方式:第一级超定额用水量20%(含20%)的实际用水量×第一级水价(不含代收)+第二级超定额用水量20%-40%(含40%)的实际用水量×第二级水价(不含代收)+第三级超定额40%以上实际用水量×第三级水价(不含代收)。
3.二次供水:
①供水企业直接抄表到户:对于6层(含6层)以下无论是否需要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免收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对7层(含7层)以上至32层(含32层)以下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收取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0.7元/m3(含加压电费),对33层(含33层)以上进行二次加压供水的用户收取二次供水运营维护费用1.00元/m3(含加压电费)。
②供水企业未直接抄表到户用户:实行二次供水的物业小区,可加收不超过8%的合理水损和加压电费(到户水价=综合水价×(1+8%)+加压电费)。
二次供水加压电费实行限价管理,分别按有屋顶水箱不超过0.3元/吨和无屋顶水箱不超过0.6元/吨收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