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
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2021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doc
2019年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2021年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2021年新高考政策详细解读更新:2018-12-18 13:41:56面对高考新政考生和家长应该怎么做?这些有可能影响和改变一代学生命运的事情,与每个家庭的切身利益密切相关,弄不清楚的考生和家长势必要吃很多亏。
青海新高考改革方案是什么呢。
小编带你一起来了解关于青海新高考改革新政策解读的相关知识,仅供参考,具体信息以官方发布为准。
一、青海新高考改革时间安排启动时间:2019年执行时间:2022年二、青海新高考改革详细要点解读1、实行3+3 的考试模式,选考科目“6选3”;2、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3、高考招生录取基于两依据、一参考;4、2018年在各批次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并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三、青海高考改革方案细则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青海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方案.doc
2016年青海高考政策及高考改革方案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青海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四)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消息.doc
2019年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消息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解读,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消息更新:2018-10-15 11:45:10高考改革及推进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探索招生和考试相对分离、学生考试多次选择、学校依法自主招生、专业机构组织实施、政府宏观管理、社会参与监督的运行机制,从根本上解决一考定终身的弊端。
那么2019年青海高考新方案及政策有哪些?青海高考改革最新信息解读,本文整理了一些最新的青海高考方面的资讯,可供考生和家长阅读!高考改革及政策消息请务必参考官方发布的文件,本文资讯仅供参考!2019年青海普通高校考试招生改革1.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
完善现行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
2016年启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
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
2.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考查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由市(州)具体组织实施。
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
3.推进院校分类考试招生。
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青海高考改革方案新政策解读
青海高考改革方案新政策解读青海省日前公布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确定了青海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内容和实施时间表。
关于高考招生部分内容,有几点值得注意。
一、农村和贫困地区、农牧区招生计划数必须确保二、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中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明确复读生和社会人员可参加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
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
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
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
三、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招生逐步分开,2023年是转折点高职院校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
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
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
实施高职分类招生,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23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23年成为主渠道。
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
四、高考科目由“3+综合”变为“3+3”,外语考两次。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
在青海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
青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doc
[原文]青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青海高考改革实施方案原文以下为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原文。
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
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
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二)注重系统综合。
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
(三)促进科学评价。
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
(四)确保公平公正。
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
三、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
青海高考改革方案出炉
青海高考改革方案出炉引言高考改革是教育领域的热门话题之一,每一个省份都在积极探索和实施相应的改革方案。
青海省作为中国西北地区的一个重要省份,近日也发布了一份全新的高考改革方案。
本文将从改革背景、主要内容和预期效果三个方面对青海高考改革方案进行详细介绍。
改革背景高考作为中国教育体制的重要组成部分,旨在选拔高等教育的合格人才。
然而,长期以来高考制度存在一些问题,比如题海战术、压力过大等。
因此,各省份纷纷推出改革方案,以期提高考试质量、缓解学生压力、更好地适应时代需求。
青海省本次高考改革方案的出炉,也是对高考制度的一次积极探索。
青海省教育厅经过广泛调研和专家咨询,提出一系列改革举措,力求实现高考从“举人选拔人才”向“素质培养”转变的目标。
主要内容1.科目设置调整青海省取消了文理科分类,统一设置文化课和综合素质评价科目。
文化课分为语文、数学、外语、物理、化学、生物、历史、地理、政治和技术与设计十个科目,综合素质评价科目包括体育、艺术、劳动等。
2.考试形式变化青海省高考改革方案中提出,高考将采取阶段考试的形式。
具体来说,青海省将在高中三年分别进行两次阶段性的考试,每次考试的成绩占总成绩的一定比例,最终综合得出考生的高考成绩。
3.综合素质评价引入青海省高考改革方案明确提出,综合素质评价将作为高考加分项的重要依据。
学生在高中三年将参与丰富多样的学科竞赛、社会服务、社团活动等综合实践活动,并由学校给予相应的评价。
这样一方面可以更全面地评价学生的素质,另一方面也能够鼓励学生广泛参与社会活动。
4.志愿填报优化青海省高考改革方案中提出,将优化高考志愿填报系统,使之更加个性化、差异化。
考生可以按照自身的兴趣爱好和发展方向,更灵活地选择专业和院校。
同时引入信息化手段,为考生提供更及时、更全面的招生信息。
预期效果青海省高考改革方案的实施预期将产生以下几个方面的效果:1.减轻考生压力高考改革方案取消了文理科的区分,取消了一次高压的、以分数为唯一标准的高考,这将减轻考生的焦虑和压力,有利于他们更好地发展自身潜能。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12.20•【字号】青教基〔2017〕137号•【施行日期】2018.01.2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招生考试正文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青教基〔2017〕137号各市、州教育局:为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进一步推进教育领域综合改革,全面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省政府《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5〕71号)精神,根据教育部《关于进一步推进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要求,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推进我省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立德树人,遵循教育规律和人才成长规律,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多样化人才的培养和维护社会公平出发,深化高中阶段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改变单纯以考试分数为招生录取唯一依据的做法,实行基于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结合综合素质评价的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录取模式,并与高等学校考试招生制度相衔接,发挥考试招生制度的正确导向作用,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提高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水平,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对多样化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需要。
(二)基本原则1.坚持全面育人。
关注学生品德发展、学业水平和身心健康等共同基础奠定,注重培养学生兴趣爱好,实行全科开考,尊重学生主体地位,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
2.坚持普职并重。
统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工作,让学生选择适合自己的高中阶段教育,力争做到普职招生规模大体相当。
3.坚持有序推进。
结合我省实际,实行省级统筹,市州为主实施的机制,试点先行,分步推进,逐步推广,确保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有序推进。
4.坚持公平公正。
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doc
2016年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2016年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日前,《甘肃省深化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通过教育部备案。
该方案指出,综合考虑省情、教情,甘肃将于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记者从甘肃省教育厅了解到,此次高考综合改革的具体方案将于2019年6月底前向社会公布。
这意味着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一学生将进入改革后的考试招生制度学习评价阶段,2022年的高三毕业生将采用改革后的考试招生制度考试、录取。
据悉,甘肃省将与广西、云南、陕西、青海、宁夏等6省区共同于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
为做好各项准备工作,甘肃将加大改革的投入保障力度,加强普通高中设施设备、师资配备和考试机构专业化建设,加快高中教育教学改革,稳步推进选课走班,强化实践教学环节,建立学生发展指导制度,为启动高考综合改革作好充分准备。
2018年青海高考改革最新方案解读面对高考改革新政策,考生和家长应该怎么做?【青海高考改革时间及方案解析】各省执行时间改革亮点青海2022年1.实行"3+3"模式。
2.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
【各省份录取批次改革类型】1、取消所有录取批次的省份浙江:分为第一段、第二段、第三段三个录取分数线。
2、取消本科内部所有录取批次的省份上海:只设本科一个分数线;山东、海南:文理科各一个分数线。
3、本科内部本科二批和本科三批合并的省份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黑龙江、辽宁、江苏、福建、河南、江西、安徽、湖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贵州、云南、西藏、新疆,共21个省市自治区。
4、本科内部三个批次未合并吉林、湖南、陕西、甘肃、青海、宁夏,共计6个省市自治区。
【新高考有哪些变化】从各地公布的方案来看,总体改革方向大体一致,绝大多数省份明确要改革高考科目设置、考生录取机制,促进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而多地也根据地方实际情况出台了有针对性的具体实施办法。
1、文理不分科在高考新方案中,文理不分科已成各地高考改革趋势,高考科目“3 3”也成众多省份未来高考的新模式。
青海高考改革政策方案青海新高考改革方案
2019年青海高考改革政策方案,青海新高考改革方案省将于2019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方案,2022年的高考适用,也就是从2019年秋季入学的高中一年级学生开始启用,照此推算,目前的初一学生将是此次高考改革的第一批试水者。
科目变化:必选(3门)+自选(3门)2022年起,统一高考科目为语文、数学、外语3门,不分文理,其中,外语考试一年举行两次,另外一次安排在每年1月;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计入高考成绩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等级性考试科目,由学生根据报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长,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等6门科目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随教随考随清。
学生只能参加一次。
外语考两次较高成绩计入总分根据方案,外语考试包括笔试和听力测试,引导外语教学注重应用能力的培养。
考生最多参加两次外语考试,可选择其中较好的一次成绩计入高考总分。
将数学列入统一考试科目,不分文理卷,这就意味着,从2019年入学起,高中学生将执行同样数学课程标准。
这与文科分科的高考情况下,数学的教学与命题都有转变。
“数学对学生的形象思维、抽象思维、逻辑思维等方面都有独到的训练功能,不管学生未来从事什么职业,作为一个现代人都应该具备这种素养。
”今后,数学的教学将按照“全体学生共同应该具备的素质”来设置和完善。
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方案》提出,大幅减少、严格控制考试加分项目,取消体育、艺术等特长生加分项目。
保留对长期居住在少数民族聚居地区的汉族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10分;对农村户口独生子女户和二女结扎户考生,报考省属院校理工、文史类专业,录取时文化课加5分的地方性加分项目。
同时,对革命老区、少数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的考生,采取专项计划、定向招生等政策予以照顾。
同时,规范试点高校自主招生办法、考核程序和录取结果。
严格控制自主招生规模,高校自主招生考核统一安排在高考结束后进行。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21.05.06•【字号】•【施行日期】2021.06.06•【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教育其他规定,中等教育正文青海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各市、州教育局,各高校基教处,厅直属学校: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落实《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基厅〔2021〕1号)要求,切实加强普通高中招生管理,有效规范我省普通高中招生秩序,巩固提升高中阶段普及水平,现就有关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总体要求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把规范普通高中招生秩序作为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的重要任务。
坚持标本兼治、突出问题导向、遵循公平公正、体现因地制宜,确保积极稳妥。
构建规范有序和监督有力的招生机制,着力提升初中毕业升学率和高中阶段毛入学率,坚决杜绝跨区域争抢生源现象,规范民办教育、异地办班、异地就读招生和学籍管理,切实维护良好教育生态,确保已出台相关政策平稳有序落地,促进整体提升普通高中办学水平,实现城乡教育更加公平更高质量发展。
二、统筹确定招生规模1.科学编制招生计划。
各地要综合考虑本地学龄人口变化、初中毕业生数量、高中阶段教育普及提升目标、促进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协调均衡发展以及高中阶段教育总体资源等因素,严格依照青海省中小学学籍库中初中毕业生学生人数和青海户籍返青中考学生人数组织报名招生,确保所有初中毕业学生参加中考,在此基础上,科学编制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教育招生计划,防止产生新的大校额、大班额。
2.建设统一招录平台。
省内已有中考报名招生平台的市(州),要使用招录平台组织开展中考报名招生工作;未建中考报名招生平台的市(州),2022年,要以市(州)为单位,统一建立中考报名招生平台。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
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青海省教育厅•【公布日期】2017.04.05•【字号】•【施行日期】2017.04.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关于印发《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的通知各普通高校:根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通知》(教发〔2016〕2号)精神,为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发展规划编制和招生计划管理工作,促进专科层次高等职业教育健康发展,省教育厅会同省发展改革委制定了《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试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青海省教育厅青海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2017年4月5日青海省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加快建设现代职业教育体系,依据教育部《关于做好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管理工作的意见》(教发〔2016〕2号)和我省相关管理规定,结合我省普通高职(专科)教育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普通高职(专科)招生计划,是指普通高等职业院校和普通本科高校举办的专科教育招生计划。
第二章指导思想、编制原则和计划总量第三条编制招生计划指导思想。
以青海省教育事业发展规划为指导,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以提高质量为宗旨,以促进就业为导向,紧紧围绕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人才支持和智力支撑的办学宗旨,充分发挥招生计划的宏观调控作用,科学编制招生计划,推动高校控制规模、调整结构、提高质量、办出特色。
紧紧围绕我省教育改革发展规划中关于职业教育的总体部署,以招生计划为抓手,积极推动有条件的高等职业院校整体或部分向应用技术类高等学校转型,落实年度招生规模增量,确保到2022年高等职业教育在校生占全省高等教育在校生的50%以上。
青海中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中考新方案出炉
青海中考改革最新方案,青海中考新方案出炉记者从4月1日召开的我市考试升学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西宁市城区初中毕业生预计为11821名,公办普通高中计划招生6776名,社会力量学校计划招生800名,职业院校计划招生4245名。
根据西宁城区2023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工作安排,西宁城区今年中考考试科目及时间等各项工作也已确定。
回宁生历届生在校生报名时间西宁市城区2023年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考务工作由西宁市考试院统一组织实施。
考生报名时间分别为:西宁市城区在校考生由学校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4月6日-4月8日;回宁生、历届生由西宁市考试院统一组织报名,报名时间为5月4日-5月8日。
中考升学考试时间及科目分值中考科目分为考试科目和考查科目两种形式。
★考试科目开考时间为6月21日——考试科目根据省教育厅统一要求,由西宁市自主命题并组织实施。
升学考试总成绩680分(含体育测试成绩50分)。
6月21日9:00-11:30考语文,科目分值为120分;6月21日15:00-17:30考物理、化学(合卷),科目分值为150分(物理90分、化学60分);6月22日9:00-11:00考数学,科目分值为120分;6月22日15:00-17:00考政治、历史(合卷),科目分值为120分(政治60分、历史60分);6月23日9:00-11:00考英语,科目分值为120分。
★考查科目由各学校组织实施——考查科目成绩作为学生毕业及综合素质评定的必要依据。
物理、化学、生物实验,为等级;地理、音乐、美术、信息技术,科目分值各100分;综合实践、研究性学习、地方课程、校本课程,为等级。
★体育测试分两次进行——2023年体育测试项目设置为立定跳远,前掷实心球,1分钟跳绳,男生1000米跑、女生800米跑,男生引体向上、女生仰卧起坐,握力,50米跑,坐位体前屈,篮球运球,其中前三项为必考项目,后六项为选考两项。
为进一步促进体育测试的公平性和科学性,使考生的运动技能水平得到最好发挥,体育测试分两次进行,取其中最好一次计入中考升学成绩作为升学依据。
青海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青海高考改革方案细则完整篇.doc
青海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2019,青海高考改革方案细则青海高考改革新政策方案,青海高考改革方案细则(二)(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
7.改革考试科目设置。
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
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
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
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
省外借读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选科考试须参加我省考试。
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
8.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机制。
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
普通高中学校负责提供写实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由相关高校负责。
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确保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情况规范、有序和公开。
9.改进高考招生录取方式。
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2015年开始在三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
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
10.规范高考加分政策。
认真执行国家加分政策,严格控制和适当调整地方性考试加分项目。
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
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
11.做好高校自主招生工作。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青教基〔2016〕94号
青海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正文:----------------------------------------------------------------------------------------------------------------------------------------------------青海省教育厅关于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指导意见青教基〔2016〕94号各市(州)教育局: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和《教育部关于全面深化课程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意见》精神,为进一步贯彻落实《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优化育人模式,提高普通高中办学水平,结合我省实际,现就深化我省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提出如下意见。
一、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重要意义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的必然要求,对落实省委、省政府教育优先发展和人才强省战略,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
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是基础教育领域的一场深层次变革,是推进人才培养模式改革的重要内容和关键环节,有利于建立以“学生发展核心素养”为统领的课程体系和评价标准,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为学生全面而有个性发展打好基础;有利于树立科学的教育质量观,推进学校特色发展和提高办学水平;有利于提升普通高中教学质量,为我省教育内涵发展和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奠定基础。
二、深化普通高中课程改革的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坚持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为指导,以转变育人模式,实现学生在共同基础上有个性发展为中心;以基于学生发展核心素养教学改革为重点;着力于新课程标准的实施,着力于优化课程结构和内容,着力于建立新的高中教学体系,促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化办学,努力探索我省基础教育创新型人才培养的有效途径。
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
2022年6月27日发布的方案
内容摘要
《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的正式印发,如同青海湖边的神秘风帆, 宣告着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的全面启动。 改革的船只在青海湖的辽阔水面扬帆起航,它将带领青海的年轻一代向着更加多元、更加自主的 未来前行。这一实施方案,像一道清晰的航线,为青海的高考船只指引方向。 航线清晰,目标明确。高考作为人生的一个重要航道,改革的目的是让每一个考生都能在这个航 道上行驶得更平稳、更顺利。这就如同青海湖的湖水,在风的吹拂下,依旧有着明确的方向和目 标。 在改革的航行中,我们可以看到青海的决策者们精心设计的策略。他们深入调研,广泛听取各方 面的意见,制定出既符合青海实际,又具有前瞻性的实施方案。这就像青海湖边的牧民,对湖水 的水位、流速了如指掌,他们知道如何让船只在这片湖水上航行得更加顺畅。
发布历程
发布历程
2022年6月27日,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新闻发布会在西宁召开。青海省教育厅党组书记、厅长申 红兴介绍了《青海省深化普通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有关情况,按照党中央、国 务院的部署要求,青海省于2022年启动高考综合改革。省委、省政府已印发《青海省深化普通高 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实施方案》,标志着青海省高考综合改革全面启动。
内容解读
高校招生录取时,按照历史、物理两个类别,分别编制招生计划、分别划定录取分数线、分别投 档录取,实施“专业(类)+院校”平行志愿投档录取模式。 进一步完善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制度。全省将积极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改革,逐步完善“文 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和选拔制度。普通高中毕业生文化素质评价使用高中学业水平合格 性考试成绩,职业适应性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文化素质考试由省 教育厅统一安排、统一考试标准,考务组织和职业技能测试由高职院校自行组织实施。保留考生 通过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的通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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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海省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实施方案青政〔2015〕71号为落实立德树人的总要求,深入推进素质教育,创新人才培养机制,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精神和教育部的有关部署要求,结合我省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适应经济社会转型发展需要,从有利于促进学生全面健康发展、科学选拔培养各类人才、维护社会公平公正出发,按照国家总体要求,通过深化体制机制改革,构建更加公平公正、科学高效、灵活多样的考试招生制度,为深入实施“三区”战略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撑.二、基本原则(一)坚持全面育人.着眼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树立科学的人才观,遵循教育发展规律和人才成长成才规律,通过优化考试招生制度功能,扭转片面应试教育倾向,深入实施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和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二)注重系统综合.正确处理教育综合改革整体设计与考试招生改革重点突破的关系,分步实施,稳妥推进,统筹实施教学、考试、招生和管理制度综合改革,强化考试招生改革与人才培养的协同性,抓好各级各类教育改革的衔接配套工作.(三)促进科学评价.遵循科学的人才选拔和培养规律,逐步建立多元多维的综合素质评价体系,增强学校与学生相互选择的多样性和匹配度,促进每个学生健康成长,促使一批拔尖创新人才脱颖而出,培养造就大批高素质人才.(四)确保公平公正.把促进公平公正作为改革的基本价值取向,完善规则制度,强化监督管理,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促进考试招生工作高效有序,确保考试招生机会公平、程序公开、结果公正.三、改革目标按照国家和省政府的总体安排部署,有序、分步、稳妥推进改革工作:2015年,推动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制定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规范高考加分项目和分值等政策,重点加强与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和深化课程改革相配套的基础条件和基本能力建设.2016年―2017年,进一步完善义务教育就近入学政策,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和九年一贯对口升学制度.改革中考招生制度,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制度.总结完善现行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18年,启动全省高等学校考试招生综合改革,在当年新入学的普通高中高一新生中实行新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办法.2021年,整体实施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考试招生模式,基本建立符合教育规律、顺应时代要求、具有青海特点的考生招生制度.四、主要改革内容和措施(一)改革招生计划分配方式.1.完善义务教育招生入学办法.落实义务教育以县(区)为主的管理体制,合理布局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调整优化办学资源,促进均衡发展,努力破解择校难题.逐步推行义务教育学区制管理改革,以学区为单位实行九年一贯对口招生,小学实行免试相对就近入学,学区内小学毕业生直升初中,入学后随机编班.严禁将社会机构组织的等级考试和竞赛成绩作为入学与升学依据,同时全面落实义务教育阶段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政策.2.改进高中阶段教育招生方式.加强对高中阶段教育招生统筹管理,落实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招生规模大体相当的要求,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加快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改革现行中考招生制度,实行综合评价、多元录取,同时将优质普通高中和示范性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名额按不低于50%比例合理分配到区域内初中并优化操作办法.普通高中与中等职业学校同步进行招生录取工作.3.落实高校面向农牧区的招生计划.认真组织实施好重点高校招收农村和贫困地区学生专项计划,确保国家专项计划招生落实到位.省属高校继续实施面向省内艰苦边远地区和行业需求的专项招生计划.进一步完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升学考试政策措施.(二)改革考试形式和内容.4.实行初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将学业水平考试和综合素质评价作为初中学生毕业和高中阶段学校招生录取的主要依据,考试科目覆盖国家义务教育课程设置方案规定的所有学科,在学科教学结束时进行.完善现行的初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办法,客观、真实记录学生成长.2016年启动,由市(州)教育行政部门组织实施.适时改革现行的初中毕业暨升学考试.5.完善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普通高中在校生均须参加学业水平考试,学业水平考试覆盖国家规定的所有学习科目,分考试和考查两种形式,成绩合格方可获得毕业资格.考试科目由全省统一命题、制卷、组织考试、评卷和发布成绩.考查科目按照全省统一标准和要求,由市(州)具体组织实施.学业水平考试分散在高中三年进行,为有需要的学生逐步提供同一科目参加两次考试的机会.高中阶段其他学校在校生和社会人员可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实行普通高中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开展思想品德、学业水平、身心健康、艺术素养、社会实践等综合素质评价,引导学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如实记录学生成长过程中的突出表现,真实反映学生的发展状况,作为普通高中学生毕业和升学的重要参考.6.推进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高职院校招生与普通高校相对分开,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评价方式.中职学校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文化基础与职业技能相结合的测试.普通高中毕业生报考高职院校,参加职业适应性测试,文化素质成绩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学生也可参加统一高考进入高职院校.实施高职分类招生,加快构建现代职业教育体系,2015年通过分类考试录取的学生占高职院校招生总数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为主渠道.适度提高专科高等职业院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的比例,本科高等院校招收职业院校毕业生的比例.(三)实施高考综合改革.7.改革考试科目设置.考生总成绩由全国统一高考的语文、数学、外语3个科目成绩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3个选考科目成绩组成.其中外语科目提供两次考试机会,考生可选择其中较高一次考试成绩计入.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设合格性考试和选科考试,合格性考试成绩分为“合格”、“不合格”,选科考试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考生在参加合格性考试基础上,从思想政治、历史、地理、物理、化学、生物6门学科中自主选择3门科目参加选科考试,由等第成绩转换为相应分值后计入总成绩.省外借读学生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在就读省份参加,成绩按规范程序予以认定,选科考试须参加我省考试.在我省招生的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在高一新生入学前向社会公布本校招生专业对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考科目的报考要求,确保学生及时确定选考科目.8.改革高考招生录取机制.实行基于统一高考和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参考综合素质评价的多元录取机制.普通高中学校负责提供写实性学生综合素质评价材料,综合素质评价使用由相关高校负责.高校要根据自身办学定位和专业培养目标,研究提出对考生综合素质评价具体使用办法,并提前向社会公布,确保综合素质评价使用情况规范、有序和公开.9.改进高考招生录取方式.继续推行高考成绩公布后填报志愿方式,改进投档录取模式,推进并完善平行志愿投档方式,2015年开始在三本批次实行平行志愿,2018年全面实行平行志愿,增加高校和学生双向选择机会.创造条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录取批次.10.规范高考加分政策.认真执行国家加分政策,严格控制和适当调整地方性考试加分项目.逐步完善少数民族加分政策,合理设置加分分值和适用范围.提前公示取消和调整的加分项目或者分值,加强考生加分资格审核,强化监督管理.12.完善省属高校招生选拔机制.省属高校要将涉及考试招生的相关事项,包括考试招生的标准、条件、程序和选考科目要求等内容,在招生章程中详细阐明并提前向社会公布.各高校要建立健全学校招生委员会,有关学校招生计划、招生政策和规则、决定招生等重大事项要由招生委员会决定.省属高校跨省招生计划要确定合理的生源比例,确保本省生源在省属高校招生中占有较大比例.高校应聘请社会监督员,对学校测试现场、录取工作进行监督.建立考试录取申诉机制,及时回应处理各种问题.建立招生问责制,2015年起由高校校长签发录取通知书,并对录取结果负责.13.拓宽社会成员终身学习通道.扩大社会成员接受多样化教育机会,中等职业学校招生实行学生注册入学,为应往届初中毕业生、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城乡劳动者、退役士兵等接受中等职业教育创造条件.成人高等学历教育实行弹性学制、宽进严出.依据国家相关政策,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参加考试提供服务,促进教育公平.探索建立多种形式学习成果的认定转换制度,试行普通高校、高职院校、成人高校之间学分转换,实现多种学习渠道、学习方式、学习过程的相互衔接,构建终身学习和人才成长的“立交桥”.五、保障措施(一)加强考试内容设计和教研管理.依据高校人才选拔要求和国家课程标准,我省考生参加全国统一高考科目考试继续使用全国统一命题试卷.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中合格性考试内容以该课程国家课程标准确定的必修内容为依据,选科考试内容以该课程必修和选修内容为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根据国家课程标准确定考试内容,成绩以等第方式呈现.加强初、高中学业水平考试试题库建设,改进评分方式,强化评卷管理,注重试卷分析,完善成绩报告,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加强考试和教研专业机构建设,统筹推进考试招生改革.(二)完善考试招生诚信和安全管理制度.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健全个人、学校考试招生诚信档案.健全政府部门的联动协作机制,强化教育考试安全管理制度建设,构建科学、规范、严密的教育考试招生安全体系.严格规范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程序,强化有效监督,确保评价内容真实、过程公开透明.防范和查处“高考移民”,严防加分资格造假.(三)健全信息公开和监督查处制度.深入实施招生“阳光工程”,完善学校招生章程制定和公布制度,健全分级负责、规范有效的信息公开制度,提前向全社会发布考试招生改革的一系列相关政策,使考生、学校和社会提前知晓考试招生改革措施.强考试招生全程监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严肃各学段招生考试招生纪律,规范招生办学行为,对在考试招生全程中出现的违法违规和诚信失范行为,加大查处力度,严格追究当事人及相关人员责任,及时公布查处结果.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四)提升普通高中办学能力和招生考试信息化水平.全面实施薄弱高中改造计划,改善普通高中办学条件,满足学校课程改革、推进选课、走班教学的需求.制定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标准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严格执行国家课程标准,开齐开足各类课程,扩大普通高中办学自主权,激发办学活力.建立全省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和学生综合素质评价电子信息管理平台,实现与全国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和高考招生管理系统数据共享、身份认证.升级改造标准化考场、考务指挥平台和其他考务保障系统,确保考试组织工作科学规范.(五)加强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统筹管理、决策部署、协调推进及督导检查,落实相关政策措施,及时研究解决改革中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确保全省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继续实行地方政府考试招生工作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为当地考试招生改革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负责人为直接责任人,要切实履行相应的职责.各有关部门要履职尽责,密切配合,为考试招生制度改革顺利进行提供保障.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对考试招生制度和相关政策进行系统宣传、解读,及时回应社会关切,有针对性地做好解疑释惑工作,共同营造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良好社会环境和舆论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