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金融学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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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中国人民银行又先后公布实施了《保险代理管理 暂行规定》和《保险管理暂行条例》等多项规章制度,为 保险业的健康发展提供了必要的监管工具和标准。
农村信用合作社
• 1923年,“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河北香河组建了我国第一家农 村信用社。
• 在20世纪50年代的多数年份,由于坚持了按合作制原则办社,农村信 用社发展比较健康。
• “大一统”金融体系主要特点是:与计划经济体制高度统一; 组织结构上高度统一,全国只有1家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高 度统一;金融行政管理机关与业务经营实体统为一体。
• 专业银行(specialized bank):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 并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四、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 (一)中央银行
(一)Biblioteka Baidu般分类(按业务职能)
(二)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对金融机构的划分
• (1)货币当局 • (2)存款货币银行
• 存款货币银行(deposit money banks):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 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具有创 造存款货币功能的银行。商业银行是典型的存款货币银行.
(四)
保险公司
• 1988年以前,我国的保险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仍然居于主导地位。
• 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 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下设三个专业子公司,其中中保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 公司。
(三)
业务与经营原则
• 政策性业务是与商业银行的一般性业务相 对而言的,它是指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 对某些行业、企业发放低息贷款,其目的 主要是保证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平 衡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
• 在具体的业务活动中,它们必须坚持不与 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 利的基本原则。
4、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截至2005年3月末全国已有 19家农村合作银行和8家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另 有23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准筹 建,开业机构总体运行良好,产权关系进一步明 晰,法人治理框架初步建立,农村银行监管 体 系初步形成。
• 萧山、义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146号文件 •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 定》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 法》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九大跨区分行 改革, 人民银行组织结构分为四级:总行——九大分行 和两个总行营业部——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
第五章 金融机构体系
一、金融机构类型 二、建国前夕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演变 四、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或 金融中介( financial intermediary ):泛指以某种方式吸 收资金,又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能够 提供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企业。
• (3)特定存款机构
• 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含租赁公司)
•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我国存款货币银行
•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 (2)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3)其他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
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 行、深圳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 房储蓄银行。 • (4)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含城市商业银 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 (5)财务公司。
5、
2003年7月数据:截至2003年7月末,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达184家。 我国入世以来,新批准在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和青岛的 37家外资银行经 营人民币业务;批准12 家外资银行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批准5家外资银行分行开 办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近一半的外资银行可以从事对各类客户的全面外汇业务。
• 1955年以后,作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又走上了官办的道路, 给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 1980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要把信用社办成真 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 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 报告。此后十多年的时间,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管理下, 按照合作金融的方向进行了改革,在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 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加强县联社建设等方面取得了 一定的成效。
• “南三行” • (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上海商业
储蓄银行) • “北四行” • (盐业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及大陆银
行) • “小四行” • (中国通商银行、四明银行、中国实业银行
和中国国货银行)
三、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演变
• 1、1953-1978大一统银行体制 • 2、1978-1984专业银行体制形成时期 • 3、1984-1993专业银行时期 • 4、1994-2000专业银行商业化时期 • 5、2000-现在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体制
二、建国前夕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 1、“四行二局一库”。 旧中国国民党统治区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 四行是指“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 两局是指“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 一库是指“中央合作金库” • 2、中小银行和钱庄。 • 3、外资银行。 • 4、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南三行” 、 “北四行”
• 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
1、
2、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新成立的: 浙商银行(2004-8-18) 徽商银行(2006-2-28) 渤海银行(2005-12-31)
3、城市商业银行
• 1995年国务院决定,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城 市合作银行,将众多的城市信用社组建成地方性、 股份制的银行。
• 2005年底由2290多家城市信用社、城市内农村信 用社及金融服务社合并而成的115家城市商业银行
农村信用合作社
• 1923年,“中国华洋义赈救灾总会”在河北香河组建了我国第一家农 村信用社。
• 在20世纪50年代的多数年份,由于坚持了按合作制原则办社,农村信 用社发展比较健康。
• “大一统”金融体系主要特点是:与计划经济体制高度统一; 组织结构上高度统一,全国只有1家银行;业务经营与管理高 度统一;金融行政管理机关与业务经营实体统为一体。
• 专业银行(specialized bank):集中经营指定范围内的业务, 并提供专门性金融服务的金融机构。
四、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 (一)中央银行
(一)Biblioteka Baidu般分类(按业务职能)
(二)中国人民银行统计季报对金融机构的划分
• (1)货币当局 • (2)存款货币银行
• 存款货币银行(deposit money banks):以吸收存款为主要负债, 以发放贷款为主要资产,以办理转帐结算为主要中间业务,具有创 造存款货币功能的银行。商业银行是典型的存款货币银行.
(四)
保险公司
• 1988年以前,我国的保险业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独家经营。 中国人民保险公司的业务仍然居于主导地位。
• 1995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的 规定,同一保险人不得同时兼营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
• 1996年7月,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改建为中国人民保险(集团) 公司(简称中保集团)下设三个专业子公司,其中中保财产 保险有限公司、中保人寿保险有限公司、中保再保险有限 公司。
(三)
业务与经营原则
• 政策性业务是与商业银行的一般性业务相 对而言的,它是指根据国家的经济政策, 对某些行业、企业发放低息贷款,其目的 主要是保证社会经济结构、产业结构的平 衡和贯彻国家经济政策的需要。
• 在具体的业务活动中,它们必须坚持不与 商业性金融机构竞争、自主经营与保本微 利的基本原则。
4、农村商业银行和农村合作银行
• 经中国银监会批准,截至2005年3月末全国已有 19家农村合作银行和8家农村商业银行开业,另 有23家农村合作银行和1家农村商业银行获准筹 建,开业机构总体运行良好,产权关系进一步明 晰,法人治理框架初步建立,农村银行监管 体 系初步形成。
• 萧山、义乌、瑞安农村合作银行
•1983年9月17日国务院146号文件 •1993年12月,《国务院关于金融体制改革的决 定》 •1995年3月1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人民银行 法》 •1998年底,中国人民银行九大跨区分行 改革, 人民银行组织结构分为四级:总行——九大分行 和两个总行营业部——市中心支行——县支行
(二)我国商业银行
第五章 金融机构体系
一、金融机构类型 二、建国前夕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三、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演变 四、我国现行金融机构体系
金融机构
• 金融机构(financial institution)或 金融中介( financial intermediary ):泛指以某种方式吸 收资金,又以某种方式运用资金,能够 提供特定金融产品和服务的金融企业。
• (3)特定存款机构
• 金融信托投资公司(含租赁公司)
• 政策性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中国进出口银行
我国存款货币银行
• (1)国有独资商业银行: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 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
• (2)政策性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 • (3)其他商业银行:交通银行、中信实业银行、光
大银行、华夏银行、广东发展银行、深圳发展银 行、深圳招商银行,浦东发展银行、福建兴业银 行、中国民生银行、烟台住房储蓄银行,蚌埠住 房储蓄银行。 • (4)信用合作社:城市信用合作社(含城市商业银 行)、农村信用合作社。 • (5)财务公司。
5、
2003年7月数据:截至2003年7月末,外资银行在华营业性机构达184家。 我国入世以来,新批准在上海、深圳、天津、大连、广州和青岛的 37家外资银行经 营人民币业务;批准12 家外资银行在华开办网上银行业务;批准5家外资银行分行开 办境内证券投资托管业务;近一半的外资银行可以从事对各类客户的全面外汇业务。
• 1955年以后,作为中国农业银行的基层机构,又走上了官办的道路, 给信用合作事业的健康发展造成了不良影响。
• 1980年,中央财经领导小组讨论银行工作时指出,要把信用社办成真 正的合作金融组织。
• 1984年8月国务院批转中国农业银行关于改革信用合作社管理体制的 报告。此后十多年的时间,农村信用社在中国农业银行的领导管理下, 按照合作金融的方向进行了改革,在恢复“三性”(组织上的群众性、 管理上的民主性、经营上的灵活性)、加强县联社建设等方面取得了 一定的成效。
• “南三行” • (浙江兴业银行、浙江实业银行和上海商业
储蓄银行) • “北四行” • (盐业银行、金城银行、中南银行及大陆银
行) • “小四行” • (中国通商银行、四明银行、中国实业银行
和中国国货银行)
三、新中国金融体系的演变
• 1、1953-1978大一统银行体制 • 2、1978-1984专业银行体制形成时期 • 3、1984-1993专业银行时期 • 4、1994-2000专业银行商业化时期 • 5、2000-现在建立现代商业银行体制
二、建国前夕我国的金融机构体系
• 1、“四行二局一库”。 旧中国国民党统治区金融机构体系的主体 四行是指“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农民银行” 两局是指“中央信托局、邮政储金汇业局” 一库是指“中央合作金库” • 2、中小银行和钱庄。 • 3、外资银行。 • 4、其他非银行金融机构。
“南三行” 、 “北四行”
• 现代金融体系的主体
1、
2、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
新成立的: 浙商银行(2004-8-18) 徽商银行(2006-2-28) 渤海银行(2005-12-31)
3、城市商业银行
• 1995年国务院决定,在城市信用社基础上组建城 市合作银行,将众多的城市信用社组建成地方性、 股份制的银行。
• 2005年底由2290多家城市信用社、城市内农村信 用社及金融服务社合并而成的115家城市商业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