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合集下载

中信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流程

中信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流程

中信银行小微企业信贷管理流程下载温馨提示:该文档是我店铺精心编制而成,希望大家下载以后,能够帮助大家解决实际的问题。

文档下载后可定制随意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使用,谢谢!并且,本店铺为大家提供各种各样类型的实用资料,如教育随笔、日记赏析、句子摘抄、古诗大全、经典美文、话题作文、工作总结、词语解析、文案摘录、其他资料等等,如想了解不同资料格式和写法,敬请关注!Download tips: This document is carefully compiled by theeditor. I hope that after you download them,they can help yousolve practical problems. The document can be customized andmodified after downloading,please adjust and use it according toactual needs, thank you!In addition, our shop provides you with various types ofpractical materials,such as educational essays, diaryappreciation,sentence excerpts,ancient poems,classic articles,topic composition,work summary,word parsing,copy excerpts,other materials and so on,want to know different data formats andwriting methods,please pay attention!中信银行针对小微企业的信贷管理流程是一个系统化的程序,旨在确保银行贷款安全,同时满足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防范贷款业务风险,使贷款业务在合法合规的基础上高效开展,有效履行诚实、信用、谨慎、有效管理的受托人义务,维护受益人的最大利益,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贷款业务是指以营业和收取报酬为目的,以受托人身份承诺贷款和处理贷款事务的经营行为。

第三条贷款项目是指受托人根据贷款文件的约定,单独或者集合管理运用、处分贷款财产的基本单位。

第二章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及定价第四条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准入条件进行解释。

第五条合规风控部负责公司贷款业务的价格基本标准或价格标准范围的制定,经公司贷款投资决策委员会、风险控制委员会审议、审批通过后执行。

合规风控部负责对定价进行解释。

第三章贷款项目营销第六条贷款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负责贷款项目营销与推介;理财中心负责资金贷款营销与推介。

第四章贷款项目尽职调查第七条贷款业务部门负责牵头组织开展贷款项目尽职调查,调查原则上一次性完成,由两名(含)以上人员进行,并设主调查人一名,主调查人由贷款业务部门人员担任。

调查人员一般需由贷款业务部门派人进行,对于新客户、重大项目或公司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合规风控部等部门联合进行项目尽职调查。

第八条贷款项目调查一般需要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完成后,贷款项目主调查人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尽职调查报告》,主调查人员、其他共同调查人员、贷款业务部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合规风控部参加调查的,由合规风控员负责撰写《贷款项目合规与风险调查报告》,合规风控员、合规风控部负责人在报告上签字确认。

第五章贷款项目立项第九条在贷款业务部门对贷款项目进行尽职调查后,对认为符合公司贷款业务准入条件并具有可操作性的项目由贷款业务部门负责发起贷款项目立项。

贷款业务部门贷款经理、合规风控员、负责人、分管总裁审核贷款项目符合公司业务准入条件后,签批《贷款项目立项审批表》(附件1)。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二、业务流程:1. 客户咨询:小微企业客户可通过银行官方网站、电话,或直接到银行网点进行咨询,了解贷款产品和申请流程。

2. 风险评估: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信用记录、担保能力等因素进行风险评估,以确定贷款的可行性和授信额度。

3. 客户申请:小微企业客户根据银行要求,提交相应的贷款申请文件,包括企业营业执照、银行流水账户、税务登记证等。

4. 材料审核:银行按照内部流程审核客户提交的贷款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完整、合规。

5. 贷款审批: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申请情况和风险评估结果,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并确定贷款利率、期限和担保要求等。

6. 贷款发放:银行在贷款审批通过后,根据合同约定和客户需求,将贷款资金划入客户指定的账户。

7. 还款管理:小微企业客户按照贷款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期限,按时归还贷款本金和利息。

8. 贷后管理:银行对小微企业客户的还款情况进行监控和管理,提供贷后支持和金融服务,确保贷款的正常回收。

三、业务要求:1. 申请条件:小微企业客户必须符合国家和银行的相关政策要求,包括企业注册时间、产业类型、经营规模等。

2. 材料准备:客户需按照银行要求提交相关的贷款申请材料,确保其真实、合法、有效。

3. 风险防控:银行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充分评估小微企业的还款能力和担保能力,以降低风险。

4. 利率和期限:银行根据市场利率和小微企业的融资需求,确定贷款利率和贷款期限,并在合同中明确。

5. 贷款额度:根据小微企业的经营状况和资金需求,银行确定合适的贷款额度。

四、风险控制:1. 信用评估:银行应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记录、经营情况等进行评估,确保客户具备良好的还款能力。

2. 担保要求:对于风险较大的小微企业,银行可以要求提供担保物或担保人,降低贷款风险。

3. 监控与管理:银行应建立健全的贷后管理制度,定期跟踪和监控贷款客户的经营情况和还款状况。

4. 不良资产处置:对于出现逾期或不良贷款的小微企业,银行应及时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保障资产回收。

商业银行退役军人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最新版)

商业银行退役军人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最新版)

退役军人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最新版)目录第一章总则 (1)第二章合作事项管理 (2)第三章授信方案管理 (3)第四章业务流程 (5)第五章附则 (7)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贯彻落实决策部署,加强政银合作,支持退役军人创业,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根据《银行小企业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9年修订版)》(以下简称小企业授信业务基本制度)、《关于迅速做好退役军人服务工作的通知》、《关于印发<关于设立专项基金开展退役军人创业扶持和困难帮扶的实施意见(试行)>的通知》等,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称退役军人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以下简称小微企业创业贷款)是指我行各级分支机构通过与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政府机构合作,向退役军人创办的符合创业扶持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发放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本规程所称的风险补偿资金,是指由政府出资设立的,用于为退役军人小微企业创业贷款发生的不良贷款本金等损失补偿。

在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发生损失时,政府风险补偿资金按事先约定比例对我行损失履行代偿责任。

第四条本规程仅对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特殊要点进行规定,未特殊说明事项均按照小企业授信业务基本制度执行。

第五条本规程适用于开办小微企业创业贷款业务的我行各级机构。

第二章合作事项管理第六条合作协议。

我行应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机构签订合作协议,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

合作协议应当包括业务合作范围、合作期限、授信额度、风险分担、代偿期限等。

合作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机构须严格按照政策规定审核借款企业,推荐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到贷款行申请贷款。

第七条我行与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机构主要合作内容如下:(一)借款企业首先向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机构提出贷款申请,并提交所需的相关资料。

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机构负责对借款企业的相关申请材料及贷款资格进行审核,为符合条件的借款企业出具相关手续。

(二)开设风险补偿资金专用账户。

与贷款行进行合作的、以风险补偿资金承担约定比例损失的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等机构须在贷款行开立专用账户,用于存放风险补偿资金,风险补偿资金的最大放大倍数为15倍。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

小额贷款公司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终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小额贷款公司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加强内部风险管理,保护客户权益,促进金融市场的健康发展,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适用于小额贷款公司及其贷款业务操作人员。

第三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贷款业务操作规程,明确各操作流程,并定期进行修订和更新。

第二章贷款审批操作第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制定合理的贷款审批流程,包括评估借款人的信用状况、还款能力、借款需求等。

第六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依法采集借款人的社会信用信息,并在审批过程中加以考虑。

第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应当确保操作人员的独立性和审慎性,不得以任何形式接受借款人的利益安排。

第八条在贷款审批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审核通过的贷款进行统一编号,记录申请人的相关信息。

第三章贷款发放操作第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确保贷款发放操作的真实性和准确性,不得篡改贷款发放记录。

第十一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向借款人出具贷款合同,并保留合同签署记录。

第十二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对出借资金的去向进行审查,确保贷款资金的合法使用。

第十三条在贷款发放过程中,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妥善保护借款人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或滥用。

第四章贷款管理操作第十四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贷后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还款提醒、逾期催收、风险识别等。

第十五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及时与借款人沟通,提醒还款到期,并向借款人提供还款方式和相关账户信息。

第十七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风险识别和管理机制,及时发现和处理不良贷款。

第十八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定期对贷款业务进行风险评估和风险控制,采取相应措施降低风险。

第五章附则第十九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加强对贷款业务操作人员的培训和监督,确保其操作行为的合规性和合规性。

第二十条小额贷款公司应当建立健全风险防控制度和内部控制制度,保障贷款业务操作的合规性和稳定性。

第二十一条对于违反本规程的贷款业务操作行为,小额贷款公司应当进行严肃处理,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基本规程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基本规程

银行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基本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有效投放,防范信贷风险,切实提高服务小微企业质量和效率,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我行有关信贷管理制度,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我行办理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应根据商业化运作的基本要求和内在机理,坚持发展与管理并重,坚持数量与质量、速度与结构、风险与效益的协调统一。

按照低平台、短流程、高效率、控风险的目标和“贷审分离,权限制约”的基本机理,制定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授权审批决策机制。

第三条微贷中心总经理根据总行授权对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审批进行转授权。

微贷中心总经理将根据微贷人员过去贷款调查的质量,历史上贷款建议的准确性,在贷审会中决策的准确性,所审批贷款的质量以及其他与贷款决策和风险评估相关的业务能力给予不同额度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审批权限。

该转授权仅限于在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的贷审会中审批时使用。

转授权由总行风险管理委员会备案。

第四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按贷审会集体审批方式进行贷款审查审批。

在微贷中心可根据转授权灵活组织贷审会,负责对权限内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审查审议审批。

第五条贷审会成员执行回避制度,一笔贷款的调查人或客户的相关联人不能担任该贷款贷审会成员。

第六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由至少三名成员组成,按“贷审分离”的原则,负责对信贷经理上报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进行合议审批。

第七条对信贷经理上报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由后台人员根据信贷经理所建议贷款金额组织具有相应权限审贷委员召开贷审会。

贷审会采取灵活多样的形式进行审议,贷审会成员形成统一审批结论,交给后台,后台再次对贷审会组成合规性审查。

后台根据总中心对贷审会成员的授权对贷审会的审批权限进行审查。

如果贷审会进行了超权限审批,贷款审批结果无效,后台告知微贷中心总经理并记录在案。

经审批通过的小微企业信贷业务方可实施贷款发放。

第八条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审查审议审批流程:信贷经理双人调查→辅调信贷经理风险审查→小微企业信贷业务贷审会审议→贷审会成员签署审批意见→后台审查贷审会组成的合规性。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
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是指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的一种资金支持方式。

以下是小微
企业银行贷款的一般流程:
1. 提交贷款申请:小微企业主需要提交贷款申请,通常需要提供企业营业执照、法人身份证、企业财务报表等相关材料。

2. 资格评估:银行会对企业的资格进行评估,包括企业经营状况、信用记录等。

如果企业满足银行的贷款条件,将进入下一步流程。

3. 申请审批: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信用情况和还款能力,进行贷款申请审批。

审批过程可能包括风险评估、信用调查等。

4. 合同签订:一旦贷款申请得到批准,银行将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

合同中会
明确贷款金额、利率、还款方式等相关条款。

5. 放款:银行根据合同约定,将贷款金额划入企业指定的账户。

6. 还款:企业按合同约定的还款方式和时间进行还款。

可以选择等额本息还款、按月等额还款等方式。

7. 贷后管理:银行会对贷款进行贷后管理,监控企业的还款情况,帮助企业解
决运营问题。

请注意,以上流程仅为一般情况下的小微企业银行贷款流程,实际流程可能会
因银行和企业的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建议咨询具体银行机构以获取准确的信息和指导。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xx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修订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实施xxxx商业银行(以下简称“我行”)服务小微客户发展战略,推进小微客户金融服务,解决小微客户融资难、担保难问题,根据《贷款通则》、银监会《银行开展小企业授信工作指导意见》和我行信贷管理有关制度,特制定本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小微企业贷款(以下简称“小微贷款”)是指我行向企事业法人、其它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有经营背景的自然人发放的,用于满足借款人生产、贸易、服务以及经营性投资过程中的资金需求,授信后单户借款总额不超过300万元(含人行征信系统查询到的所有银行贷款)的贷款。

第三条小微贷款坚持“简化流程、注重调查、灵活担保、控制风险”的原则。

小微贷款坚持审贷分离、分级审批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架构及职责权限第四条小微贷款业务实行在总行统一领导下分支行自主经营模式。

总行基本组织架构如下:第五条总行行长室审定全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规划,负责全行市场拓展和风险监管工作,督促经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分支行认真履行各自的职责,对小企业信贷产品的效益和安全负总责,对董事会和监管当局负责。

在小微贷款业务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如下:(一)审定全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规划;(二)审批经营管理部门、风险管理部门及分支行小微贷款年度工作计划、季度重点工作及月度具体工作措施;(三)督导全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对业务发展情况进行全局把控;(四)检查工作落实情况,负责行内部门间的协调工作以及业务发展过程中问题的决策。

第六条总行市场管理部在总行主管信贷业务副行长的领导下管理全行小微贷款业务。

在小微贷款业务管理方面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我行小微贷款业务发展规划,确定小微贷款年度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思路;(二)制定小微贷款业务各项制度、规章、信贷业务操作流程,并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三)指导和推动各分支机构开展小微贷款业务能力建设;(四)检查各分支机构开展小微贷款制度执行情况、业务发展情况、风险控制情况,负责将小微贷款技术复制到新开设的异地分行;(五)管理监督与评价考核分支机构业务的质量、业绩和风险,分析、研究小微贷款业务的发展质量和盈利能力;(六)规范、设计和完善信贷人员的培训体系、方案和课程,指导和帮助各分支机构选拔、培养信贷人员,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工作;(七)配合总行风险合规部、稽核监督部做好小微贷款业务风险控制工作,指导分支机构落实小微贷款业务风险管理机制;(八)负责小微贷款业务整体营销策划,监测、评价和反馈已实施营销宣传方案的市场效果;分析研究小微贷款市场以及目标客户,研发推广新的小微贷款产品;(九)总结小微贷款业务的管理模式和专业技术,有条件的实施技术输出。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操作流程范本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操作流程范本

小微企业贷款操作流程1目的本文件规定了 XX行(以下简称“本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风险控制要点和基本操作流程,旨在规范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加强小微企业贷款业务风险防范,确保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健康发展。

2合用范围本文件合用于本行开办的小微企业贷款业务。

3定义、缩写与分类3.1定义小微企业:是小型企业、微型企业、家庭作坊式企业、个体工商户的统称。

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泛指对单户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资产总额1000 万元(含)以下,或者授信总额500万元(含)以下和企业年销售额3000万元(含)以下的企业,以及对各类从事经营活动的法人组织和个体经营户的贷款业务。

3.2缩写与分类无4职责与权限5原则与基本规定5.1原则鉴于小微企业贷款风险相对偏高、成本偏高,但国家有扶持政策,我们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来择优选择、重点支持。

5.2基本规定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的基本条件(一)小型企业基本条件:1、发生信贷业务前在本行开立账户,有一定结算量;建立信贷关系以后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经营收入基本在本行结算。

2、持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及贷款卡。

3、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良好,具备履约能力和偿债能力。

4、连续经营且经营正常,有必要的组织机构、经营和财务管理制度。

5、企业法定代表人和主要股东有自有居住场所。

6、企业可提供我行认可的担保,并接受实际控制人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7、能够遵守我国的法律法规,守法经营。

8、本行要求的其他条件。

能够提供可作为第一还款来源担保的,基本条件可适当放松。

(二)微型企业基本条件:1、企业在本行开立基本账户,经营收入全部在本行结算;主要经营者在本行开有个人账户。

2、持有经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及贷款卡。

3、在本辖区注册并有固定的经营场所,信用良好,具备履约能力。

4、经营者或者业主在本辖区有固定住所,有常住户口或者有效居住证明。

5、能够提供有效定单、合同等,证明具备充足的还款来源。

6、可提供本行认可的担保,捆绑实际控制人无限连带责任保证。

附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附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

附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1. 引言本文档是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以下简称“规程”)的试行版本,旨在指导银行员工在办理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的操作流程,规范操作行为,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规程适用于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所有经营区域,对于小微企业贷款相关业务的操作和管理具有重要意义。

2. 术语定义在本规程中,以下术语定义如下:•小微企业:指经营规模较小、资金需求相对较低的企业,具体根据国家相关政策文件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的相关规定进行界定。

•贷款:指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向小微企业提供的资金,根据贷款合同的约定和借款人的资质进行放款和计息。

•贷款申请:小微企业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提出的贷款需求,包括贷款金额、贷款期限等相关要求。

•贷款审批: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的贷款申请进行审核和评估,决定是否批准贷款和贷款条件。

•贷款发放: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根据贷款审批结果,将贷款资金发放给小微企业借款人,并签订贷款合同。

•贷款管理: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对已发放贷款的管理和监督,包括贷款收回、利息计息等。

•风险管理: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对小微企业贷款业务过程中的风险进行评估和控制的管理工作。

3. 小微企业贷款流程3.1 贷款申请1.小微企业根据资金需求,向江苏长江商业银行提出贷款申请。

申请书应包含以下内容:–企业基本信息:企业名称、注册地址、法定代表人等。

–贷款金额及用途:详细说明贷款金额及具体用途。

–贷款期限:申请贷款的期限。

–企业财务状况:提供企业的财务报表和财务状况说明。

2.银行柜员接收贷款申请,核实申请材料的完整性和真实性。

如有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应及时告知小微企业进行补充或修正。

3.银行根据小微企业的资质和申请内容,评估贷款申请。

评估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经营状况:包括行业分类、经营年限、经营规模等。

–企业信用状况:包括征信记录、历史还款情况等。

–贷款还款能力:包括现金流状况、利润状况等。

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业务操作流程

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业务操作流程商业银行公司贷款业务操作流程1、业务申请阶段1.1 申请资格审核在这个阶段,银行将评估申请人是否满足公司贷款的基本资格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公司注册情况- 公司经营年限- 公司信用记录- 申请人的个人信用记录1.2 贷款需求分析一旦申请资格审核通过,银行将与申请人进行沟通,详细了解其贷款需求,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贷款金额- 贷款期限- 资金用途- 还款方式的选择2、申请材料准备阶段2.1 贷款申请书申请人按照银行要求填写贷款申请书,包括个人及公司的相关信息,以及所需的贷款金额和用途等。

2.2 公司财务报表申请人需要提供最近几年的公司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等。

2.3 个人及公司征信报告申请人需要提供个人及公司的征信报告,以证明其信用状况。

2.4 其他附加文件根据具体情况,申请人可能还需要提供其他附加文件,如经营计划书、合同书等。

3、材料审核及贷款审批阶段3.1 材料初审银行将对申请人提供的贷款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材料齐全、真实有效。

3.2 材料详细审查银行将对申请人提供的各项贷款申请材料进行详细审查,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 公司财务状况的分析- 征信报告的分析- 资金用途的合理性分析3.3 贷款审批基于材料审核的结果和申请人的信用状况,银行将决定是否批准贷款申请,以及贷款金额和利率等具体条件。

4、贷款发放及还款阶段4.1 贷款发放一旦贷款申请获得批准,银行将与申请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将贷款款项划入申请人指定的账户。

4.2 还款方式根据申请人的要求和银行的政策,确定贷款的还款方式和还款期限。

4.3 还款提醒及跟踪银行将通过短信、方式等方式提醒申请人按时进行还款,并跟踪还款情况。

4.4 贷后管理贷款发放后,银行将对贷款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和监管,确保贷款资金使用合理,并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附件:本文档涉及的附件包括但不限于:- 贷款申请书范本- 征信报告申请表格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注册情况:指公司的法律注册状态,包括公司名称、法定代表人、注册资本等。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银行贷款操作规程模版

贷款操作规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贷款业务操作,强化内部管理,健全贷款风险控制机制,提高本行信贷资产质量,根据法律法规和本行相关制度,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本操作规程所指的贷款是指针对自然人、个体工商户、企(事)业法人与其他经济组织等在本行开办的所有表内外信贷业务。

本行在制定产品制度时应遵循本操作规程的相关规定,产品制度对操作规程有特殊规定的,参照产品制度执行。

第二章基本程序第三条办理一般贷款业务的基本程序为:申请与受理→授信阶段→客户申请用信→用信阶段→合同文本的签订→贷款发放与支付→贷后管理。

第四条授信阶段的基本程序为:授信调查→授信审查→授信审批。

第五条用信阶段的基本程序为:用信调查→用信审查→用信审批。

第三章申请及受理第六条借款申请人应为依法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或主管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事)业法人或其他经济组织、个体工商户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或符合国家有关规定的境外自然人,并符合本行相关信贷业务规定的基本条件。

凡符合本行贷款条件的借款申请人应通过书面、自助渠道等本行认可的形式向本行提出借款申请。

第七条经办调查人在接到借款人的申请后,应对借款人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具体要求见《贷款受理、授信和用信主要操作要点》(附件1)中1-4的内容。

第八条经办调查人经初步审核认定客户是否具备办理授信业务的主体资格和基本准入条件,如不符合准入条件暂不受理的应及时回复客户并做好解释工作。

第四章授信管理第九条授信调查(一)经办调查人在受理客户的申请后,应向客户收集相应资料,并对客户的授信业务进行调查、核实、风险识别与评估,资料收集的具体要求见《信贷资料要求》(附件2)。

(二)经办调查人在授信调查过程中应着重调查分析借款申请人的第一还款来源和还款意愿。

授信调查方式原则上应为现场调查,可通过拍照、录音、视频等方式记录调查过程。

借款申请人为小微企业的,应通过企业及实际控制人的资产、负债、收入、支出、或有负债等信息重构财务数据。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

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一、总则二、申请条件1.企业规模:满足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小微企业定义的相关标准。

2.企业经营时间:须连续经营满一年以上,且经营状况良好。

3.信用状况:企业信用记录良好,无不良记录。

4.贷款用途:用于生产经营和创新发展等与企业经营相关的项目。

三、申请材料准备1.企业基本信息:包括企业名称、经营范围、注册资本、股东情况等。

2.企业财务信息:包括企业财务报表、纳税记录、银行流水等。

4.其他需求材料:如融资方案、批复文件等。

四、申请审批流程1.企业申请:企业向商业银行提出贷款需求。

3.评估定价:通过评估企业的经营现状和信用记录,商业银行确定贷款额度和利率。

5.上报审查:将内部审核的结果上报给上级行政机构或监管部门进行审查。

6.审核结果通知:商业银行将审核结果及时通知企业,包括批准与否、贷款额度等。

7.合同签订:商业银行与企业签订贷款合同并办理相应手续。

8.放款审批:商业银行审批该笔贷款的放款手续,并办理放款手续。

9.放款及管理:将贷款金额划入企业指定的账户,同时进行贷款管理和监控。

五、贷款管理1.商业银行对已发放的贷款进行管理和监控,包括定期或不定期的核查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情况等。

2.商业银行应建立完善的风险预警机制,对出现风险的企业及时采取措施,防止贷款风险的扩大。

六、违约处理1.如果企业在还款期限内未能按时履约,商业银行将根据相关法规和合同约定,采取相应的追偿措施。

2.商业银行还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企业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等。

七、附则1.商业银行应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过程中,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银行行业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

2.商业银行应不断优化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提高贷款审批效率,提供更优质的服务。

以上是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的概要,对于商业银行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中的操作流程和相关要求进行了说明,确保贷款业务的规范性和安全性。

真实操作中,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情况,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相关流程和要求,以适应不同地区和不同企业的需求。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

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1. 背景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是指银行向小型微型企业提供的融资服务。

为了确保该项业务的顺利开展,并保护银行和企业的利益,制定了以下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

2. 业务流程2.1 客户申请小微企业客户根据融资需求向银行提交贷款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但不限于企业营业执照、财务报表、经营计划、担保物等。

2.2 业务审核银行根据客户提供的申请材料对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于企业信用状况、还款能力、担保物价值等。

2.3 风险评估银行对申请进行风险评估,评估企业的市场前景、行业竞争情况、经营风险等。

根据评估结果,银行确定贷款额度及利率水平。

2.4 决策审批银行内部进行贷款决策审批。

审批过程中,需确保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审批流程符合银行内部制度,并保证审批结果的公正、严谨。

2.5 合同签订银行与客户签订贷款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还款方式、还款期限等内容。

2.6 资金发放经合同签订后,银行按照约定的方式将贷款资金发放给客户。

2.7 贷后管理银行对贷款客户进行贷后管理,包括贷款使用情况的监控、还款情况的跟踪等。

如客户出现还款逾期等情况,银行将采取相应的风险控制措施。

3. 审批控制管理办法3.1 审批权限银行设立合理的审批权限范围,明确各级审批岗位的权限等级和审批额度限制。

确保审批权限与岗位职责相匹配,防止滥用职权。

3.2 审批流程银行建立规范的审批流程,明确审批环节和流转路径。

各环节的审批人员需按照规定的流程进行审核和签批,并留下相应的审批记录。

3.3 风险控制银行设立风险控制制度,包括但不限于风险评估、担保要求等。

风险控制措施应与贷款额度和客户信用状况相匹配,确保资金安全。

3.4 监督与内控银行建立有效的监督与内控机制,对贷款业务流程和审批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

发现问题及时纠正,并建立风险预警机制,提高管理效能。

结论通过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流程及审批控制管理办法的制定和实施,银行能够在满足小微企业融资需求的同时,对风险进行有效控制,保障银行和企业的利益安全。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

小微企业授信业务操作流程第一步:准备资料1.小微企业准备相关材料,例如企业注册证件、企业营业执照、纳税证明、银行对账单、财务报表等。

第二步:初步评估1.银行收到小微企业的资料后,进行初步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还款能力等。

评估结果将决定是否继续后续的授信操作。

第三步:详细评估1.如果初步评估结果良好,银行将进行详细评估。

评估内容包括企业的资产负债情况、经营现金流、财务状况等。

银行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更详细的财务报表和其他相关材料。

2.银行会派出专业人员进行实地考察,了解企业的经营情况、管理能力等。

第四步:授信额度确定1.银行根据详细评估的结果,决定对企业授信的额度。

额度决定的因素包括企业的规模、发展前景、风险评估等。

2.银行可能会根据不同的需求和风险等级,提供不同的授信额度和方式,如贷款、信用卡、保函等。

第五步:制定授信方案1.银行与企业商讨授信方案。

授信方案将明确授信的用途、期限、利率、担保要求等。

2.银行和企业进行协商,确定还款计划和还款方式。

第六步:资金发放1.银行根据授信方案的约定,将资金发放给企业。

发放方式可以是贷款、授信额度线上调整等。

第七步:监控与风险管理1.银行会定期对授信企业进行监控和风险管理。

监控内容包括企业的经营状况、资产状况等。

银行可能会要求企业提供定期报表和其他资料,确保企业按时还款并保持良好的经营状况。

第八步:还款与续贷1.企业按照还款计划和方式进行还款。

银行会定期对还款情况进行核对和管理。

2.如果企业需要继续获得授信,可以向银行申请续贷。

续贷的审批过程和授信的操作流程类似。

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模版

xxxx银行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三章贷款额度、期限与利率第四章贷款担保第五章业务流程第六章贷后管理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依据]为促进xxxx银行(以下简称xx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发展,提高小微企业金融服务水平,依据《xxxx银行流动资金贷款管理暂行办法》(〔2013〕240号)、《xxxx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人民币额度借款操作规程》(〔2014〕252号)、《xxxx银行小企业一般授信业务管理办法(2015版)》(〔2015〕295号)等相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业务定义]小微企业循环额度贷款业务(以下简称额度贷款)是指xx 银行对生产经营和资金周转连续性强、有经常性的短期循环用款需求的小微企业客户,提供的承诺性可循环使用的贷款额度。

在约定的期限和额度内,xx银行根据客户申请为其提供可随借随还的流动资金贷款。

第三条[业务范围]适用于小微企业人民币流动资金贷款业务。

第二章贷款对象及条件第四条[贷款对象]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小企业客户,小企业客户的划分标准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小企业客户分类标准和管理范围的通知》(建总函〔2013〕35号)执行。

第五条[贷款条件]申请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借款人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一)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及个体工商户;(二)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及xx银行小企业信贷政策;(三)信誉良好,近三年在xx银行和其他金融机构无不良信用记录;(四)在xx银行开立结算账户;(五)经营年限在2年(含)以上;(六)有贷款的银行不超过3家(含xx银行,仅办理低信用风险业务的除外);(七)在xx银行信用评级为12级(含)以上或申请评分卡数据驱动评分结果在270分(含)以上。

符合低信用风险业务办理条件的,可不受信用等级或评分卡得分标准限制。

特定产品办法中明确可办理额度贷款业务的,按照具体产品的准入规定执行。

第六条[贷款用途]额度贷款应用于借款人日常生产经营周转,包括备品备料、进货采购、支付水电气费用以及偿还借款人因日常生产经营周转而产生的银行借款及其他筹资等合理需求。

小微企业贷流程

小微企业贷流程

小微企业贷流程一、小微企业贷款概述小微企业贷款是针对小微企业发放的一种经济支持措施。

小微企业是指从事生产、经营、服务等活动的企业,具有独立经营、自主决策的法人、合伙或个体工商户。

由于小微企业在创业、发展的过程中常常面临资金短缺的问题,因此政府和金融机构会提供一定的贷款支持,以帮助小微企业解决资金问题,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小微企业贷款的种类小微企业贷款通常分为两类,一种是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贷款,另一种是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

1.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的支持贷款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包括中国农业发展银行、中国银行、中国建设银行等。

这些金融机构多为国家重点扶持的企业提供贷款支持,具有一定的特殊政策性贷款性质。

这些贷款通常以低利率、长期贷款等形式发放,适用于政策性项目、新兴产业和农业等领域的小微企业。

2.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商业银行(如中国工商银行、中国农业银行、中国建设银行、中国银行等)提供的小微企业贷款则是指通过其营业网点直接向小微企业提供的融资支持。

商业银行的小微企业贷款通常具有较高的灵活性,可以根据不同企业的需求制定不同的还款计划和利率政策。

小微企业可以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选择不同种类的贷款产品。

三、小微企业贷款条件小微企业贷款,通常需要符合以下条件:1.企业注册合法申请小微企业贷款的企业必须合法注册,且按规定取得营业执照。

2.有经营资质小微企业必须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并且有稳定的经营历史。

3.有还款能力企业必须有一定的经营业绩和偿还贷款的能力。

4.有贷款用途企业需要明确贷款用途,并且符合相关的国家政策支持。

5.有抵押物或担保部分小微企业贷款还需要提供抵押或担保。

四、小微企业贷款申请流程小微企业申请贷款,通常需要经过以下流程:1.需求确认企业首先需要明确自己的资金需求,并且根据自己的经营情况选择合适的贷款产品。

2.资料准备企业需要准备好相关的申请资料,包括企业经营情况、财务状况、资产状况、还款能力等。

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

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

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中国人民银行某某市中心支行支小再贷款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加大对小微企业信贷资金扶持力度,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开办支小再贷款支持扩大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银发[2022]90号)、《中国人民银行某某中心支行办公室关于印发〈中国人民银行某某中心支行支小再贷款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长银办[2022]108号)、《中国人民银行某某中心支行转发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完善信贷政策支持再贷款管理支持扩大“三农”、小微企业信贷投放的通知》(长银发[202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辖内实际,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支小再贷款是指向辖内小型城市商业银行(按人民银行确定的标准)、农村商业银行、农村合作银行和村镇银行等四类地方性法人金融机构(以下称借款人)发放的中央银行专项贷款,用于解决借款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的合理流动性需求,促进降低融资成本。

第二章支小再贷款条件第三条借款人申请支小再贷款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法人资格;(二)在人民银行设立准备金存款账户;(三)上季度末小微企业贷款增速不低于同期各项贷款平均增速、贷款增量不低于上年同期水平;(四)符合宏观审慎管理要求,财务状况健康,且上年末本外币小微企业贷款(含个人经营性贷款)比例不低于30%。

(五)可足额提供人民银行规定的合格质押品;(六)曾借用过支小再贷款的金融机构,借用期间符合人民银行支小再贷款的监督管理要求;(七)人民银行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三章支小再贷款期限、利率和限额第四条支小再贷款期限分为3个月、6个月、1年三个档次。

贷款可以展期,最多展期两次。

具体期限根据借款人发放小微企业贷款流动性需求确定,但每次展期期限不得超过原定期限。

是否展期由承办人民银行县(市)支行调查,拿出初步意见,报人民银行某某市中心支行并报人民银行某某中心支行审批。

第五条支小再贷款利率按人民银行总行规定的贷款基准利率减点执行。

目前执行的利率水平为3个月3.3%、6个月3.5%、1年期3.6%,遇利率调整按新规要求执行。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附件2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操作规程(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促进我行小微企业贷款(以下简称“小微贷款”)业务健康有序发展,规范小微贷款作业程序,提高授信质量和工作效率,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商业银行小企业授信工作尽职指引(试行)》等监管指引和《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小微企业贷款业务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特制定本操作规程。

第二条小微贷款作业应落实以“双人调查、审贷分离、授权审批、独立放款”为核心特征的风险管理机制,建立专业的调查、审查、评审和审批人员队伍,体现专业分工、岗位制衡的原则。

小微贷款业务流程应涵盖申请受理、尽职调查、尽职审查、评审审批、放款执行、贷后管理、到期收回等环节。

第三条本操作规程是江苏长江商业银行办理单户授信总额300万元(含)以内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必须遵循的基本规则,是规范小微贷款作业程序的基本依据,严禁违规操作。

第二章小微贷款业务流程第四条申请受理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客户经理按照总行信贷政策指引、社区化经营的相关要求,多渠道选定营销目标客户,通过电话访谈和上门拜访等方式初步了解客户意向和企业经营概况,按照前期面谈、征信查询、筛选准入的流程对客户进行接触和判断,认为符合条件的可以受理其贷款申请,并准备安排上门调查;反之,任一环节发现客户不符合贷款条件的,即可中止贷款业务发起流程,由客户经理做好相关解释工作并在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完善小微贷款客户信息库。

第五条尽职调查(一)调查准备:客户经理根据我行小微信贷政策及相关规定进行初步筛选,对符合条件的意向客户收集必要的贷款资料,准备好调查提纲、工作底稿、交叉验证的项目和方法。

(二)业主面谈:通过面对面交流,了解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借款人的从业经历、经营思路、贷款用途、家庭状况方面的信息,同时根据面谈时业主的行为举止、动作习惯,初步评判其处事风格、素质品格、经营思想及经营能力。

(三)现场核实: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必须对授信业务进行现场调查。

对生产企业,着重实地观察企业经营情况,如设备开工情况、生产流程、产品工艺、库存状态、资产分布、生产环境等,调阅主要结算银行流水,抽查水、电、气费缴纳情况。

对非生产企业,着重实地观察办公环境、仓储、物流、主要合同等,调阅主要结算银行流水。

对于首次向我行申请贷款的客户,还应着重调查企业实际控制人或借款人的家庭资产情况。

(四)非现场调查:调查人员应当利用人行征信系统、全国法院被执行人信息查询网、行业协会、上下游客户、周边商户等外围渠道对借款企业、主要经营人的资信状况进行查证,了解客户为人人品、从业经历、经营能力、信用状况等非财务信息,特别关注客户是否存在诉讼、环保、处罚、质量、纠纷等负面信息和高利贷、赌博、吸毒、涉黑等不良行为。

(五)分析评估:调查人员运用交叉验证方法,核查客户提供的证件资料、财务数据(核实后作为自编报表依据),结合贷前调查和核实结果,从申请人背景、主体资格、资信状况、资产负债、现金流、财务结构、经营管理、担保能力、贷款用途与还款来源等方面,分析授信合理性和偿还能力。

对于有关联企业的客户,应当将存在关联关系的经营实体合并起来进行分析。

对于存量客户,分析过程可以适当简化,重点关注企业股权结构、管理结构、经营范围、主要产品和生产经营较上次贷款的变化情况,关注借款企业、实际控制人是否出现新的不良纪录和负面传闻,担保方式是否发生变化,上年度是否被列入我行的预警客户名单等,并分析变化原因及对贷款的影响。

(六)撰写报告:客户经理、风险经理分别独立出具《小微企业贷款尽职调查报告》。

客户经理报告应如实反映尽职调查过程,对客户的基本情况、业务信息、财务状况以及综合回报率进行充分详实的分析说明,客观评价贷款用途真实性、测算客户资金缺口,明确贷款业务品种、金额、期限、利率、担保方式等基本要素,以及贷后管理的要求。

风险经理报告侧重反映尽职调查过程、核查关键信息和资料的真实性、揭示授信业务主要风险点(包括但不限于政策风险、行业风险、市场风险、经营管理风险、财务风险、集团或关联企业风险、授信担保风险等),针对风险点提出风险防范措施建议,对不同观点或未涉及信息进行补充。

审查人员出具《小微企业贷款尽职审查报告》,重点从真实性、完整性和合规性角度对客户经理、风险经理提交的信贷资料和报告进行审核,进一步提示风险点和管控要求,并独立发表审查意见。

第六条评审审批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贷审会在自身权限范围内对经营部门提交的小微贷款业务进行审议,出具明确的评审意见后,逐级报送给有权审批人审批。

小微贷款的评审与审批须严格遵守贷审会工作制度和总行授权规定,严禁越权审议、审批贷款。

第七条放款执行客户经理根据最终审批意见约请小微贷款客户签署合同、取印核保,落实贷审会、有权审批人要求的前置条件后提交放款。

放款审核岗对贷款资料的完整性、表面合规性负责,通过后出具《放款通知书》,随借据、支付凭证一同送交柜面办理下账和支付手续。

第八条贷后及日常管理管户客户经理负责小微贷款业务发生后的日常管理,包括贷款资金用途检查、常规检查、资产质量风险分类、贷款到期收回、总结评价等,贷款出现风险时还要做好相应的风险提示、预警处理和不良贷款清收处置工作。

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负责对客户经理的用途检查、常规检查、风险分类工作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出现预警信号或处于不良处置阶段的贷款客户,还应当按照本行相关信贷管理制度要求,陪同客户经理进行上门检查和信息核实,形成预警或逾期贷款处置方案后报批。

第三章申请受理第九条申请途径小微贷款既可以由本行客户经理通过上门或电话方式主动营销,也可以由有贷款需求的客户通过以下途径主动提出申请:(一)直接上门向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提出贷款申请。

(二)向本行自助银行客服人员提出贷款需求。

(三)通过我行小微贷款专用邮箱jscjcbankx一八9x发起贷款申请。

(四)通过客服电话向本行客服人员提出申请。

小微贷款专用邮箱管理人员及电话银行客服人员应最迟在次日上午,将收到的贷款需求信息转达给总行市场管理部。

自助银行客服人员应最迟在次日上午,将贷款需求信息转达给属地分支行分管业务的副行长。

对上述途径获得的贷款申请,总行市场管理部或异地分支行分管行长每天根据区域归属原则,按照申请人主要经营场所所在地,将借款申请传递给相应区域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

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应及时将潜在贷款客户信息分配至相关客户经理,并做好分配记载。

客户经理应及时联系客户,初步接洽了解客户的基本情况和贷款意愿,对于符合贷款申请条件的客户,应立即上门或通知客户前往相应的分支行进行前期面谈。

各分支行小企业银行部均单独配备综合内勤岗,专职负责本团队内部的小微贷款受理和服务事宜,其工作职责主要包括:1.受理分支行上门客户的贷款咨询及申请。

2.担任分支行及小企业银行部贷审会秘书。

3.协助客户经理对上门客户的贷款合同、借据进行核保面签,负责放款资料的集中报送。

4.负责征信查询、分户帐查询以及银票签发受理。

5.分支行及小企业银行部内部事务处理。

第十条贷款申请面谈向我行申请小微贷款的客户必须提交书面贷款申请,并由客户经理进行接洽和前期面谈,面谈可在本行进行,也可在客户经营场所进行。

(一)首次申请面谈客户经理应围绕《小微企业贷款客户面谈笔录》(附件2-1)中列出的要点内容,从客户基本情况、经营信息、主要负责人及其家庭情况、贷款申请信息、历史信贷记录、拟提供的担保措施等6个方面,逐项与申请人进行交流,结束后根据面谈获取的信息整理形成《小微企业贷款非现场调查记录表》(附件2-2),给出对经营业主印象的大致评价,并对照我行小微企业贷款准入标准,提出初步筛选意见。

面谈认为符合我行小微贷款准入基本条件的,应要求客户填写征信查询授权书并签字、盖章,查询征信记录作为进一步筛选的依据。

对不符合基本准入标准的客户,应及时将贷款不予受理的理由告知申请人,做好相应的解释工作,并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咨询台账》(附件2-3)和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分别进行登记,为后续小微贷款营销对象梳理和风险防范提供参考。

(二)非首次申请面谈对申请续贷、变更已放款业务条件的客户,面谈内容应根据前期已了解的客户信息予以适当简化,仅需针对应当关注的核心问题进行重点沟通。

虽曾在我行办理过一般授信业务,但截至本次申请日,我行贷款结清已超过一年的客户应视同首次申请客户进行面谈。

第十一条信用记录查询面谈认为申请人符合贷款基本条件的,客户经理应要求申请人填写《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或《企业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查询授权书》,个人授权书应由查询对象本人亲笔签名,单位授权书须加盖企业公章,授权客户经理查询征信记录,对申请人的信用状况进行核实。

第十二条筛选准入受理征信系统查询结束后,客户经理要据实记录查询结果,进一步完善《小微企业贷款非现场调查记录表》,并在此基础上作进一步筛选判断,提出贷款受理与否的意见。

认为符合准入条件的,由管户客户经理向业务管理部(同城支行为支行行长或指定人员)申请安排风险经理,共同上门进行实地调查;认为不符合贷款准入标准的,客户经理应及时将理由及原因告知申请人,同样需做好解释工作,并在《小微企业贷款业务咨询台账》、信贷风险管理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十三条贷款申请分配客户经理自营贷款按照“谁营销、谁负责”的原则进行任务和业绩分配,以充分激发客户经理的营销积极性。

通过其他渠道受理的贷款申请,由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综合考虑以下因素进行分配:(一)客户经理的工作经历及信贷风险评判能力。

(二)客户经理在手待处理的贷款申请量及管户数量。

(三)社区化经营区域划分等其他因素。

小企业银行部负责人将贷款申请分配给客户经理的同时,应基于自身了解的情况进行信息共享和风险提示。

客户经理在接到贷款申请后,应及时对《小微企业贷款申请表》中的信息进行解读,并联系客户履行前期面谈手续。

第四章尽职调查第十四条小微贷款尽职调查应遵循以下原则:(一)真实反映原则。

贷款尽职调查必须建立在合规、真实的基础之上,调查人员要按照制度要求履行调查职能,确保调查行为的合规性和调查内容的真实性。

(二)实地调查原则。

尽职调查人员应到贷款申请人生产经营场所及办公地点实地观察企业的经营运作情况,注重收集小微企业及其业主的财务和非财务信息,作为分析判断贷款风险的重要依据。

(三)实质重于形式原则。

对客户的尽职调查应遵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财务信息方面不单纯依靠客户的财务报表,而应根据实地调查获取的客户资产、负债、销售、成本及费用信息进行数据调整和自编报表。

(四)关注非财务信息原则。

非财务信息在小微贷款的风险判断过程中占有尤为重要的地位,调查人员需重点关注业主或主要股东人品能力、资信状况、家庭情况、社会关系、投资理念等信息,留意企业经营管理、技术水平、市场前景、客户渠道等方面的情况。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