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图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建筑专业图纸深度要求

图纸深度与标注尺寸〔同初步设计要求再增加相关工程〕(1)总平面图1:500根据线路专业在1:500地形图上提供的车站中心线和该条线路中心线的位置,将车站绘制在1:500地形图上〔地下车站的外轮廓用粗虚线表示,地面出入口、风亭、地面站用粗实线表示〕,同时绘制外围轴线与外墙轮廓〔外围轴线为细线,外墙轮廓为粗线〕。
示明以下内容:车站中心线、线路中心线, 城市坐标网坐标值、场地附近大型公建位置名称和指北针或风玫瑰;有空调的车站示明冷却塔的位置;出入口名称或编号;车站中心线处里程;车站中心线与线路中心线交点的坐标值;线路中心线与车站两端内墙面交点的坐标值〔与线路的一样〕。
注明以下尺寸:车站中心线与出入口、风道和换乘通道的关系;出入口、风道、换乘通道的长、宽和非90度的角度变化尺寸;车站的长、宽外包尺寸;控制坐标〔轴线〕;线路中心线线间距;线路中心线至边墙间距;车站净宽;位于道路中的车站注明车站与道路中心线和道路红线的关系尺寸;车站中心线处±0.000与绝对标高的关系;室内外标高;自然地坪的绝对标高。
应附两表:1、车站主要技术指标表:车站主体外包总长;车站主体标准段总宽;主体、出入口与通道、风道地下建筑面积,地面建筑面积和总建筑面积;中心里程处轨面高程、主体构造有效站台中心里程处的覆土厚度,假设明、暗挖结合车站应区清楚挖段和暗挖段各自的覆土厚度,出入口的数量/提升高度,风亭的数量等。
2、坐标表:对于明挖车站主体建筑施工图需对其各个变化角点增加坐标;对于暗挖车站需注明暗挖构造二衬墙体与线路中心线路穿插点的坐标〔出入口、风道中心线与主体内侧坐标〕。
对于车站附属建筑与主体建筑与关键性的构筑物之间的距离应在总图中表示出来。
总图上还应表示线路曲线要素与车站方位角,区间人防隔断门,出入口与风道内的人防门与型号,非机动车停车场与规划公交站点、出租车停靠点等设施。
(2)站厅层平面1:200明示以下内容:承重墙、非承重墙、防火墙、防火分区分隔墙以与可拆墙、柱〔构造柱和构造柱〕和轴线与轴线编号;非付费区、付费区分隔栏杆;进出站方向;检票机和售、补票位置;环控机房、风道、风道防护门位置;风道竖井各部位房间名称;门开启方向;消火栓、地漏等位置,还应表示设备运输路径。
总平面图深度规定及技术经济指标详解

总平面图深度规定及技术经济指标详解总平面图深度规定(总平面图上所必需的东西):(1)现状地形和地物;(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角点坐标、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间距;(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与各类控制线的距离,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与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总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5)道路、广场的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停车场及停车位、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的布置,必要时加绘交通流线示意;(6)绿化、景观及休闲设施的布置示意,并表示出护坡、挡土墙,排水沟等;(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8)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基本包括: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地上、地下部分分列,不同功能性质部分分列)、建筑基底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数、自行车停放数量等;(9)说明栏内注写:尺寸单位、比例、地形图的测绘单位、日期,坐标及高程系统名称(如为场地建筑坐标网时,应说明其与测量坐标网的换算关系),补充图例及其他必要的说明等。
技术经济指标详解:总用地面积:开发商办理土地使用手续时,经指界测量确定并办理手续的面积,就是红线内的土地面积总和。
包括建设用地面积、代征道路面积和代征绿化面积。
总建筑面积:指在建设用地范围内单栋或多栋建筑物地面以上及地面以下各层建筑面积之总和。
计算方法:在住宅建筑中,计算建筑面积的范围和方法是:(1)单层建筑物不论其高度如何,均按一层计算,其建筑面积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的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单层住宅如内部带有部分楼层(如阁楼)也应计算建筑面积。
(2)多层或高层住宅建筑的建筑面积,是按各层建筑面积的总和计算,其底层按建筑物外墙勒脚以上外围水平面积计算,二层或二层以上按外墙外围水平面积计算。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目录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1. 总则1~22. 一般要求 33. 城市设计 44. 总平面5~115. 建筑12~206. 结构21~337. 电气34~388. 电讯39~409. 给水排水41~4710. 采暖通风与空气调节48~5311. 热能动力54~5812. 人防59~66二、附录(一)条文说明67~72 (二)附件731.工程项目技术指标总表填写说明732.图纸封面格式74-753.图纸格式76-77 (三)电子数据标准格式78-87一、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二、附录1 总则1.1 为加强对本市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编制工作的管理,保证设计文件的质量和完整性,全面、直观反映城市规划内容,遵照国家现行有关设计文件深度规定,结合深圳市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规定。
1.2 本规定适用于深圳市的各类民用建筑工程和一般工业建筑工程(房屋部分)的施工图设计。
1.3 设计文件的编制必须贯彻执行国家和本市有关建筑工程的政策、法令和规定,应符合国家和本市现行的建筑工程建设标准、设计规范(规程)和制图标准,遵守设计工作程序。
设计文件应完整齐全,内容、深度要符合规定,文字说明和图纸均应表达清晰、准确,整个文件必须经严格校审,减少各种差错。
1.4在设计中应因地制宜地积极推广和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地区和本市的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中注明图集名称。
重复利用其它工程的图纸或采用其他地区的标准图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要求。
1.5各专业应根据设计任务书的要求,按照本规定的深度要求编制设计文件;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当工程项目中有本规定未列入的内容时,则应参照本规定深度要求,将其编入设计文件中。
1.6 施工图设计1.6.1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根据已批准的初步设计或方案(根据相关部门规定可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的项目)进行编制,内容以图纸为主,应包括封面、图纸目录、设计说明、图纸及工程预算书(当合同有要求时)等。
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

附件1-5-1:《建筑设计图纸编制深度统一要求》设计单位的图纸深度应满足建设部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08年版)及各地方政府部门的相关报批规定,同时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如有涉及赠送面积和二次改造的内容应分别出报批版和实际使用版两版图纸。
我司将对设计单位提交的设计文件进行审核,并依此执行设计合同中的相关奖惩条款。
第一条建筑专业图纸编制深度要求一、投标概念设计1.应满足国家和地方相关规范要求,满足上述规划设计条件要求2.应满足附件1《建筑设计任务书》第四条对设计成果的要求3.应满足附件1-2《建筑方案设计要求明细表》对设计内容的要求二、方案设计1.设计说明及经济技术指标{包含方案说明、规划设计指标(应有分项、分栋、分层面积)、户型配比、赠送面积等指标)}2.分期开发示意图(应明确报批图纸所属分期范围、表达总体和分期的主要指标)(提示:若有分期时提供)3.彩色和cad总平图(应表达相关设计尺寸、功能布局和总图指标和管理范围线等)4.首层平面的总平布置图(应表达道路出入口位置及防砸范围、大堂位置、消防登高场地等)5.各层平面在总平面的布置图(仅低层别墅类项目提供)6.分析图6.1 地块及功能分区分布图6.2业态分布图6.3户型分布图6.4日照分析图(应以当地政府认可的日照软件进行分析,且包含对周边建筑的影响)6.5交通分析图(应表达人车流线和各管理口的实际用途与日常开闭情况)6.6消防分析图(应表达消防流线、消防登高面、消防登高场地位置等)6.7竖向分析图(应表达竖向标高及场地剖面)6.8景观及视线分析图7.各地下层剖面图、平面图{地下层平面图应表达车位及车道布置、各单体地下门厅布置、采光井布置、楼梯出入口方式、人防及防火分区示意、各重要设备用房位置、指标说明(含按当地规范折减后的车均面积)等},平面的结构布置应经过结构专业试算。
8.车库流线分析图(应表达人、车行的主次流线分析,车道车位尺寸、管理口位置、销控车位布置等)9.首层大堂专项图纸,包括:实际使用时的首层大堂平面图(应表达家俱布置、信报间位置、主要通道毛坯完成面净宽、大堂与入口门廊的的关系及与入口残疾人坡道的关系);首层大堂剖面图(应表达大厅部分、电梯厅部分及不利部位);首层大堂外立面效果图(有单元拼接的,应将拼接单元整体表达)10.单体平面图,包含:首层到屋顶的各层平面布局与尺寸、家具示意、消火栓、强弱电箱、垃圾收集点、室内外空调布置、户型面积表等,平面的结构布置应经过结构专业试算)。
改(扩)建施工图附图及图纸深度要求

目录第一篇总体设计 (1)1 项目地理位置图 (1)2 路线平、纵面缩图 (1)3公路平面总体设计图 (1)第二篇路线 (2)1 路线平面图 (2)2 路线纵断面图 (2)3 公路用地图 (2)4 纸上移线图 (3)5 安全设施 (3)6 改建(线)路段衔接处的连接部线位数据图 (4)7 改建(线)路段衔接处的连接部高程数据图 (4)第三篇路基、路面 (4)1 路基标准横断面图 (4)2 一般路基设计图 (5)3 路基横断面设计图 (5)4 超高方式图 (5)5 隧道进出口过渡设计图 (5)6 高填深挖路基设计图 (6)7 低填浅挖路基处理设计图 (6)8 桥头路基处理设计图 (6)9 陡坡路堤或填挖交界处理设计图 (6)10 特殊路基设计图 (6)11 特殊路基处理段地质纵断面图 (7)12 中间带设计图 (7)13 中央分隔带开口设计图 (7)14 取土坑(场)、弃土堆(场)设计图 (7)15 路基支挡、防护工程设计图 (7)16 路面结构图 (8)17 水泥混凝土路面设计图 (8)18 路基、路面排水系统布置图 (8)19 路基、路面排水工程设计图 (8)第四篇桥梁、涵洞 (8)1特大、大、中桥设计图 (8)1.1 桥位平面图 (8)1.2 桥位工程地质纵断面图 (9)1.3 桥型布置图 (9)1.4结构设计图 (9)1.5 调治构造物及附属工程设计图 (10)1.6 需要改造的附属构造图 (10)2 小桥设计图 (10)2.1桥型布置图 (10)2.2 结构设计图 (10)3 涵洞设计图 (11)3.1布置图 (11)3.2 结构设计图 (11)第五篇隧道 (12)1 隧道设计图 (12)1.1 隧道(地质)平面图 (12)1.2 隧道(地质)纵断面图 (12)1.3 隧道建筑限界及内轮廓图 (12)1.4隧道一般设计图 (12)1.5 隧道结构设计图 (12)1.6 隧道超前支护设计图 (12)1.7 特殊地质隧道支护衬砌结构设计图 (12)1.8 隧道不良地质处治设计图 (12)1.9 隧道施工方案图 (12)1.10 隧道施工监控量测设计图 (12)1.11 隧道地质超前预报图 (12)1.12 隧道各类辅助坑道平、纵面(地质)支护衬砌设计图 (12)1.13 隧道弃渣场地图 (12)1.14 隧道施工场地布置图 (12)1.15 隧道路面工程设计图 (12)1.16 地下风机房设计图 (12)2 隧道机电设施 (12)2.1入口设施设计图 (12)2.2通风设施设计图 (12)2.3照明设计图 (13)2.4供配电设计图 (13)2.5消防设计图 (13)2.6紧急救援设计图 (13)2.7通风与照明控制设施设计图 (13)第六篇路线交叉 (13)1 互通式立体交叉设计图 (13)1.1 互通式立体交叉平面图 (13)1.2 互通式立体交叉线位图 (13)1.3 互通式立体交叉纵断面图 (13)1.4 匝道连接部设计图 (14)1.5 匝道连接部标高数据图 (14)1.6 互通式立体交叉区内路基、路面设计图 (14)1.7主线及匝道跨线桥桥型布置图 (14)1.8主线及匝道跨线桥结构设计图 (14)1.9通道设计图 (14)1.10涵洞设计图 (15)2 服务区、停车区等服务设施主体工程设计图 (15)2.1 平面图。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XX远大集团中央大街地块建设工程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总则一、目的:为解决设计、绘图、施工中的常见问题,提高设计施工质量,减少不必要的损失,不犯以往工程犯过的错误,从而使整体造价控制在最经济的X围内,特制定本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二、依据:1.国家与地方相关各种设计规X;(如此设计深度要求与规X不符时设计单位应告知业主,协商后进行改动)。
三、要求:本设计深度要求作为设计合同的附本。
凡承接远大公司住宅建筑与规划的施工图设计单位,务必遵照本设计深度要求要求执行,如因未执行本设计深度要求要求,而经远大公司自行改正的,按实际所发生的设计与施工费用,加倍扣除设计费。
施工图设计合同中X围内,提供给远大公司的图纸深度,必须满足国家颁布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规定》。
四、内容说明:本设计深度要求按总体、建筑、结构、水、电、暖通、环境、管线综合平面等七部分划分章节,各专业设计人员务必参照相关章节的内容进行设计。
本设计深度要求所列尺寸,除标高以米计外,其余均毫米为单位,标明单位的以所标单位为准。
目录第一章总体设计第二章建筑设计第三章结构设计第四章给排水、暖通设计第五章电气设计第六章环境设计第七章管线综合平面设计第一章:总体设计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省现行的强制性规X:1.《中华人民XX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2.《地方省工程建设地方标准强制性条文》3.《地方省住宅设计标准》4.《住宅设计规X》5.国家和地方省地区住宅设计的其他所有相关规X1、总体规划(1)是否满足消防规X:是否设有消防通道、消防登高面。
(2)考虑封闭管理:设计小区或组团围墙有方便管理的入口,需要管理的其他物业考虑封闭管理的需要。
(3)动静态交通组织合理,通达性好,对居住不造成干扰。
(4)考虑无障碍设计,各内容应满足规X或业主认可。
安全性考虑:水景边界有否护栏或绿化处理,平台临界边的护栏是否满足规X与安全要求。
2、标高(1)室内外标高不得有误,务必注意与周围道路与环境的关系。
建筑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建筑设计施工图深度要求(初稿)一、建筑设计总说明(一)总说明应有以下容:设计依据、工程概况、工程技术经济指标表、标高及单位、建筑主要用材及构造要求、建筑设备、建筑消防设计、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图集引用目录及其它。
(人防说明随人防设计单独出图)(二)当有多栋建筑或为住宅小区时,除工程技术经济指标总表外,还应有各栋建筑面积及户型表。
(三)建筑主要用材及构造要求应对以下容详细说明:外墙体、外装修、结构降板、门窗幕墙、建筑防水、变形缝、设备管井等。
(四)总说明参考图样见附页。
(五)建筑构造做法要有详图,特别是建筑防渗防裂设计技术措施。
二、总图(一)注重营造错落有致的地平线和天际线。
应能充分保障住宅小区雨水排出的顺畅,一般场地设计标高应比周边道路标高高0.5M以上;组团住宅的门厅与主园路的高差须不小于0.6米,次园路、宅间路应高于主园路0.2至0.3米;每个组团中央必须有2至3幢建筑的±0.00线比其他建筑高出0.4至0.8米,以满足综合管网放坡的要求。
(此项须满足各地容积率计算的相关规定)(二)垃圾站通风窗不应正对临近住宅的门窗,应利用绿化等措施对垃圾站进行遮挡,尽量减少异味、视觉等对住户的影响。
(三)应尽量将各种检查井、雨水井等置于隐蔽处,当这些井处在人行道及广场等铺装地面时,应结合景观设计对井口进行处理。
(四)地下室顶板覆土厚度道路为0.4-0.8M,绿化覆土为0.4-1.8M,一般覆土平均约1.1M。
因景观堆坡要求覆土大于1.0M的下方填充轻质材料。
(五)注意消防车道下的管道和暗沟应能承受30吨大型消防车的荷载。
(六) 电力变配电位置,应结合建筑和景观设置。
三、地下车库(一)地下车库净高(除去各类管网):不低于2.2米,不高于2.4米。
地下室层高:非人防地下室为3.3-3.6米,人防地下室按地方规定。
如有消防车、垃圾车等特殊车辆进入时,地下车库净高按相应规执行。
地下车库层高=净高+设备管线占用高度+梁高。
(完整版)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

施工图设计深度要求4.1 一般要求4.1 1 施工图设计文件。
1 合同要求所涉及的所有专业的设计图纸(含图纸目录、说明和必要的设备、材料表,见第4.2节至第4.8节)以及图纸总封面;对于涉及建筑节能设计的专业,其设计说明应有建筑节能设计的专项内容;2 合同要求的工程顶算书;注:对于方案设引后直抵进入施工图田设计的项目,若合同未要求编制工程预算书,施工图设计文件应包括工程概算书(见第3.10节)。
3 各专业计算书。
计算书不属于必须交付的设计文什,但应按本规定相关条款的要求编制并归档保存。
4.1.2 总封面标识内容。
1 项目名称;2 设计单位名称;3 项目的设计编号;4 设计阶段;5 编制单位法定代表人、技术总负责人和项目总负责人的姓名及其签字或授权盖章;6 设计日期(即设计文件交付日期)。
4. 2 总平面4.2. 1 在施工图设计阶段,总平面专业设计文件应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计算书。
4,2.2 图纸目录。
应先列新绘制的图纸,后列选用的标准图和重复利用图。
4.2.3 设计说明。
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
如重复利用某工程的施工图图纸及其说明时,应详细注明其编制单位、工程名称、设计编号和编制日期;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见表3.3.2,该表也可列在总平面图上),说明地形图、初步设计批复文件等设计依据、基础资料:4.2. 4 总平面图。
1 保留的地形和地物;2 测量坐标网、坐标值;3 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用地红线等的位置;4 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的道路、绿化带等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及地下建筑物等的位置、名称、层数;5 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6 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道路、围墙、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等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适用各专业

施工图设计提资深度规定一次提资及返资l 项目启动,结构、机电专业向建筑专业提资结构、水、电、风专业依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对初步设计的审查意见,对以下内容进行确认,有修改的,提供局部修改图。
结构专业:确认结构体系及基础形式,影响外立面、室内净高及使用空间的梁、墙、柱应提出修改建议或意向。
机电专业:确认各自专业设备房、管道井的名称、位置、面积、净尺寸、净高,提出主要管线走向(含室外管线以及影响立面或使用功能的主要水平管及立管),大型设备吊装孔及通道、提供影响结构荷载计算的设备布置范围及荷载,楼板及结构墙上大于800x800的洞口、特殊的降板要求等。
建筑工程施工图设计互提资料深度要求1.总图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建筑、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技术经济专业均同)。
1.1总平面及竖向设计图1.1.1红线内道路、建筑物、构筑物、绿化区的布置及建筑物、构筑物的名称。
1.1.2建筑物、构筑物的设计坐标(简单项目可用尺寸标注),室内外地坪标高。
1.1.3车行道交叉点的中心坐标及标高,道路的形式,路面宽度、坡向、坡长及变坡点标高。
1.1.4地面雨水排向。
1.1.5自然地形地貌。
1.2 其它(仅向给水排水专业提供)雨水排除、排污和给水管进出口。
2.建筑专业向其他专业提供设计资料的深度(总图、结构、给水排水、电气、弱电、暖通、动力专业均同)。
2.1 平面图:包括底层、楼层平面、地下室、设备机房、设备夹层、屋顶平面、天窗平面等。
2.1.1柱网布置、剪力墙、防火墙、变形缝位置,墙体如有承重墙,轻质墙等不同材料组成时应按图例表示清楚,并注明不同墙体厚度。
2.1.2阳台、雨篷、挑檐、天窗、挡风板和其他悬挑部分的位置、尺寸、管道井、通风道、垃圾道、烟囱、预留洞(非各专业用),设备搬运井道、窗井、电梯井、电梯机房(应注明电梯型号速度)、卫生设备、有上下水或蒸汽电气要求的设备、水池、隔断、台、厨、柜、阁楼、隔板等位置和尺寸,当另行绘制平面放大或有大样时则可不注尺寸。
总图竖向布置设计深度规定

总图竖向设计深度规定1.竖向布臵图1.1 图面1.1.1 绘出简要的地形,测量控制点,水准点和测量坐标网,绘出施工坐标网(在设计和施工认为有必要时)或控制基线,注明上述各种相应的数据;1.1.2 绘出当地规划部门给定的临近城市道路规划红线和规划建筑红线及其他城市规划控制线,并标注相关数据;1.1.3 在远离市区的独立地块上的工程项目,应标绘出给定的工程四至、征地用地界限以及坐标等相关数据。
1.1.4 绘出风向玫瑰图或指北针,补充图例和必要的工程设计说明。
1.1.5 图面上其他信息应与总平面布臵图一致。
1.2 建构筑物1.2.1 绘出建筑物外轴线轮廓线和外墙(外保温)轮廓线,绘出门和室外台阶或坡道,绘出建筑物散水(1:500比例时);1.2.2 标出建筑物室内地坪标高,注明建筑物编号、层数;1.2.3 绘出室外构筑物,如出入口大门、围墙、水池和通风口等。
1.3 道路1.3.1 绘出道路中心线、侧石线;绘出广场及其他设计场地边界或侧石线;绘出人行道和坡道、台阶等。
-1-1.3.2 绘出停车场边界或侧石线、泊位布臵及进出通道;1.3.3 在需做道路纵断面图的情况下,应注明道路编号。
1.4 场地设计1.4.1 绘出截水沟、路侧排水沟;绘出桥梁,注明跨径、跨数和编号;绘出涵洞,注明长度、孔数、孔径和编号;1.4.2 绘出雨水口位臵;绘出场地整平和排雨水方向。
1.4.3 绘出挡土墙,并分段标注长度;在工程需要或需画纵断面图时,需标注分段编号。
1.4.4 填挖方边坡(1/1000图上高差2米及以上,1/500图上高差1米及以上者画)并标示边坡加固的位臵和范围。
1.4.5 绘出道路和场地横断面示意标志。
1.4.6 绘出跌水和急流槽等水工构筑物以及为景观所用的水工构筑物。
1.4.7 当工程需要时,绘出整体或部分场地的设计等高线图。
1.4.8 若需单独绘制场地剖面图,应在图中标出剖面位臵和剖面号。
1.5 标高标注1.5.1 标出建筑物室外散水设计标高,在建筑室内外高差变化处或散水标高变化处应重点标出;1.5.2 若对室外工程有影响,应沿边界标出地下建构筑物上顶面标高以及该点室外场地(或道路、广场等)的设计标高。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深度

各阶段设计文件的要求和深度根据建设部通知,自2003年6月1日起施行新版的《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该规定与1992年版相比,增加了方案设计的深度要求,以取代1995年版的《城市建筑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
本书重点放在总图与建筑两个专业的设计深度要求,其他专业只作了解。
以下就是《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有关总图和建筑部分的条文。
1总则1.0.2 本规定适用于民用建筑工程设计;对于一般工业建筑(房屋部分)工程设计,设计文件编制深度除应满足确定适应的要求外,尚应符合有关行业标准的规定。
1.0.3 民用建筑工程一般应分为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和施工图设计三个阶段;对于技术要求简单的民用建筑工程,经有关主管部门同意,并且合同中有不做初步设计的约定,可在方案设计审批后直接进入施工图设计。
1.0.4 各阶段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按以下原则进行(具体应执行第2、3、4章条款):(1)方案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初步设计文件的需要;注:对于投标方案,设计文件深度应满足标书要求;若标书无明确要求,设计文件深度可参照本规定的有关条款。
(2)初步设计文件,应满足编制施工图设计文件的需要。
(3)施工图设计文件,应满足设备材料采购、非标准设备制作和施工的需要。
对于将项目分别发包给几个设计单位或实施设计分包的情况,设计文件相互关联处的深度应当满足各承包或分包单位设计的需要。
1.0.5 在设计中宜因地制宜正确选用国家、行业和地方建筑标准设计,并在设计文件的图纸目录或施工图设计说明中注明被应用图集的名称。
重复利用其他工程的图纸时,应详细了解原图利用的条件和内容,并作必要的核算和修改,以满足新设计项目的需要。
1.0.6 当设计合同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另有要求时,设计文件编制深度应同时满足本规定和设计合同的要求。
1.0.7 本规定对设计文件编制深度的要求具有通用性。
对于具体的工程项目设计,执行本规定时应根据项目的内容和设计范围对本规定的条文进行合理的取舍。
第一章总图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方案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内容:一、设计说明书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二、设计图纸1、场地的区域位置。
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5、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一般情况下,做到以下深度即可满足常规要求:场地的区域位置图:大城市应包括城市位置和区域位置;现状图:现有地形和标高、地貌、现状环境、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用地红线……;总平面图: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控制标高。
场地内外主要道路、出入口、绿化、停车、指北针、风玫瑰图、比例、技术经济指标表……;交通道路图:也可分为道路广场图和交通流线分析图;绿化图:也可分为绿化布置图和绿化景观分析图;竖向图、管网图(可以不做)。
初步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内容: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设计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一、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简略说明已批准的设计方案所依据的资料及批准文件中有关总图方面的内容。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

施工图设计深度规定总平面设计一、在施工图设计中,总平面专业设计,包括图纸目录、设计说明、设计图纸。
二、设计说明一般工程分别写在有关的图纸上,列出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注明设计依据、尺寸单位、比例、坐标及高程系统。
三、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3、场地四界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置。
4、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6、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墙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总平面图应画图例。
四、竖向布置图1、场地测量坐标网,坐标值。
2、场地四邻的道路、水面、地面的关键性标高。
3、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室内外地面设计标高。
4、广场、停车场、运动场地的设计标高。
5、道路、排水沟的起点、变坡点、转折点和终点的设计标高,纵坡度、纵坡距、关键性坐标,道路表明双面坡或单面坡。
6、挡土墙、护坡或土坎顶部和底部的主要设计标高及护坡坡度。
7、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8、地面坡度用箭头表示。
五、详图:道路横断面、路面结构、挡土墙、护坡、排水沟、广场、运动场地、停车场等。
(以上项目如另外委托作环境设计,本设计可不画。
)六、总图制图规定1、计量单位:(1)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应至少取至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详图宜以毫米为单位。
(2)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的方位角,宜注写到“秒”。
(3)道路的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底纵坡度宜以百分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2、坐标注法:(1)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可向左或右偏移,但不宜超过45°,x为南北方向轴向,x的增量在x轴线上;y为东西方向轴向,y的增量在y轴线上;(2)坐标网格应以细实线表示,测量坐标网应画成交叉十字线,坐标代号宜用“x、y”表示;(3)表示建筑物、构筑物位置的坐标,宜注其三个角的坐标,如建筑物、构筑物与坐标轴线平行,可注其对角坐标。
总图设计图纸深度要求

总图设计图纸深度要求总图设计图纸是工程项目中非常重要的文件,它对于整个项目的规划、布局和实施起着关键的指导作用。
为了确保总图设计的准确性和可行性,对于图纸的深度有着严格的要求。
一、总图设计图纸的组成总图设计图纸通常包括以下几个主要部分:1、总平面图:展示整个项目用地的范围、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绿化、停车场等的布局。
2、竖向布置图:反映场地的地形起伏、标高变化以及排水方向等。
3、管线综合图:整合各类管线(如给排水、电力、通信等)的走向、位置和相互关系。
4、绿化布置图:明确绿化区域的分布和植物配置。
5、土方工程图:计算土方挖填量,指导土方施工。
二、总平面图的深度要求1、用地范围清晰标注项目用地的边界,包括红线范围和周边的相邻关系,如道路、河流、建筑物等。
2、建筑物和构筑物准确绘制建筑物和构筑物的轮廓,标注其名称、层数、高度和坐标位置。
对于重要的建筑物,还应给出详细的尺寸和功能说明。
3、道路系统标明道路的中心线、边线、交叉点坐标和转弯半径。
区分主次干道,标注道路的宽度和路面材质。
同时,要表示出人行道、广场和停车场的位置和尺寸。
4、绿化景观画出绿地的范围和形状,标注主要的绿化树种和花坛、小品的位置。
5、坐标和标高给出场地内主要控制点的坐标和标高,以便于施工定位和竖向设计。
6、指北针和比例尺总平面图上必须有指北针,指明正北方向。
同时,要标注合适的比例尺,使图纸能够准确反映实际尺寸。
三、竖向布置图的深度要求1、地形地貌准确描绘场地的原始地形,包括等高线、坡向和坡度。
2、设计标高标注建筑物、道路、广场等的设计标高,以及场地的排水坡度和方向。
3、土方平衡计算并标注土方挖填方的数量和位置,力求土方平衡,减少土方运输成本。
4、挡土墙和护坡如果场地存在高差较大的区域,需要绘制挡土墙和护坡的位置、形式和尺寸。
四、管线综合图的深度要求1、管线种类和走向清楚显示各类管线(如给排水、电力、通信、燃气等)的平面位置和走向,避免管线之间的交叉和冲突。
图纸要求深度及规范

一、方案设计文件编制深度:⏹总平面设计图纸1、场地的区域位置2、场地的用地范围(坐标或定位尺寸)3、场地周围拟建道路(四邻规划路、建筑物、用地性质、建筑性质及层数、场地的其它)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各类控制线(用地红线、道路红线、建筑控制线等)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及建筑物中尺寸,基地主要出入口与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
5、建筑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建筑高度、设计标高)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根据需要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车流的组织、停车场及停车位置数量表示),消防分析、绿地分析、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二、平面图:1、平面的总尺寸、开间、进深尺寸及结构受力体系中的注网、承重墙位置和尺寸(也可用比例尺表示)。
2、各主要使用房间名称。
3、各楼层地面标高、屋面标高。
4、室内停车库的停车位和行车路线。
5、底层平面图应注明剖切线位置及编号,并注明指北针。
6、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7、必须说明的放大平面及布置。
⏹三、立面图:1、主要部位和最高点或主体建筑的总高度。
2、有相邻建筑时,应绘出原有建筑的建筑高度及局部立面。
3、图纸名称、比例或比例尺。
⏹四、剖面图:1、剖面应剖在高度和层数不同、空间关系较复杂的部位。
2、各层标高及室外地面标高,建筑总高度。
3、剖切编比例或比例尺。
二、建筑防火设计⏹总图:防火间距消防车道(环形)消防登高面(长边或1/4边)出入口设计:沿街长度>150M,总长度>220M⏹建筑设计:1、高度控制:多层:公建:小于24米,住宅小于10层高层:一类:>50 M, 住宅>18层,二类:<50 M, <18层2、防火分区:多层:2500 M2(5000 M2)商业、展览建筑10000M2,单层、多层的首层,符合有关规定。
地下室:500M2,商业:小于2000M2高层:塔楼:一类1000 M2, (2000 M2),二类1500 M2 (3000 M2),裙房:4000 M2(5000M2)地下室:500M2,商业:小于2000M23、防烟分区:500 M24、安全疏散:⏹多层:1、不应少于两个,安全出口的距离不小于5M。
总图设计深度参考要求

建筑总图设计深度规定总平面图1、建筑基地内需要保留的地形和地物。
建筑基地内依椐城市规划与建设单位要求,需要保留的古迹、地貌、古树等。
2、建筑基地的测量坐标(建筑坐标)网、坐标值。
建筑物正负零处的标高值(绝对标高)。
总图应按上“北”下“南”方向绘制。
根据场地形状或布局,可向左或右偏转,但不宜超过45度。
建筑坐标网与测量坐标网的画法,建筑物、构筑物坐标值与标高的标注方法,详见《总图制图标准》 GB/T 50103---2001 中,条规定。
3、建筑基地四界的测量坐标,道路红线和建筑红线或用地红线的位置。
建筑基地四角界线的测量坐标(建筑坐标)值;道路红线是指城市道路规划的用地控制线(一般用中实线或虚线表示);建筑红线又叫建筑控制线(建筑线),是指按规划沿城市道路两侧的建筑物、构筑物基底位置,距道路红线距离的控制线(一般用中实线或虚线表示);用地红线是指工程项目用地的使用权属范围的边界线(一般用中实线或虚线表示)。
以上三条图线,在总平面图中,要用引出线标出说明。
4、建筑基地外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值或定位尺寸),以及主要建筑物和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
5、基地内建筑物、构筑物(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以虚线表示)的名称或编号、层数、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总图上的建筑物、构筑物名称和编号的标注方法,详见《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 中2.6.1 条规定。
6、基地内的广场、停车场、运动场、道路、无障碍设施、排水沟、挡土墙、护坡的定位(坐标或相互关系)尺寸。
7、总图中的计量单位。
总图中的坐标、标高、距离宜以米为单位,并至少取小数点后两位,不足时以“0”补齐。
道路纵坡度、场地平整坡度、排水沟沟底纵坡度宜以百份计,并应取至小数点后一位,不足时以“0”补齐。
8、指北针或风玫瑰图。
指北针的划法,《房屋建筑制图统一标准》GB/T 50001-2001 中规定:其圆的直径宜为 24 mm,用细实线绘制;指针尾部的宽度宜为 3 mm,指针头部应注“北”或“N”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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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内容:一、设计说明书1、概述场地现状特点和周边环境情况,详尽阐述总体方案的构思意图和布局特点,以及在竖向设计、交通组织、景观绿化、环境保护等方面所采取的具体措施。
2、关于一次规划、分期建设以及原有建筑和古树名木保留、利用、改造(改建)方面的总体设想。
二、设计图纸1、场地的区域位置。
2、场地的范围(用地和建筑物各角点的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
3、场地内及四邻环境的反映(四邻原有及规划的城市道路和建筑物,场地内需保留的建筑物、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现有地形与标高、水体、不良地质情况等)。
4、场地内拟建道路、停车场、广场、绿地及建筑物的布置并表示出主要建筑物与用地界线(或道路红线、建筑红线)及相邻建筑物之间的距离。
5、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出入口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以及地形复杂时主要道路、广场的控制标高。
6、指北针或风玫瑰图、比例。
7、根据需要绘制下列反映方案特性的分析图:功能分区、空间组合及景观分析、交通分析(人流及车流的组织、停车场的布置及停车泊位数量等)、地形分析、绿地布置、日照分析、分期建设等。
一般情况下,做到以下深度即可满足常规要求:场地的区域位置图:大城市应包括城市位置和区域位置;现状图:现有地形和标高、地貌、现状环境、古树名木、历史文化遗存、用地红线……;总平面图:拟建主要建筑物的名称、位置、层数与设计标高,控制标高。
场地内外主要道路、出入口、绿化、停车、指北针、风玫瑰图、比例、技术经济指标表……;交通道路图:也可分为道路广场图和交通流线分析图;绿化图:也可分为绿化布置图和绿化景观分析图;竖向图、管网图(可以不做)。
初步设计阶段的总平面设计内容:在初步设计阶段,总平面设计专业的设计文件应包括设计说明书、设计图纸、根据合同约定的鸟瞰图或模型。
一、设计说明书1、设计依据及基础资料(1)摘述方案设计依据资料及批示中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简略说明已批准的设计方案所依据的资料及批准文件中有关总图方面的内容。
(2)有关主管部门对本工程批示的规划许可技术条件(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限、建筑物控制高度、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停车泊位等),以及对总平面布局、周围环境、空间处理、交通组织、环境保护、文物保护、分期建设等方面和特殊要求;应说明批准的用地文件,建设单位提供的气象、水文、地质等与本专业有关的主要内容和其他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3)本工程地形图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所采用的坐标、高程系统一般由建设单位提供,应注意所提供的用地区域地形图的比例、施测日期、测绘单位等,地形图比例一般是1:1000或1:500,施测日期不能离现在太久,应尽量使用近几年施测的地形图。
当为自建建筑坐标网时,要列出建筑坐标与城市坐标(测量坐标)的换算关系。
(4)凡设计总说明中已阐述的内容可从略。
2、场地概述(1)说明场地所在地的名称及在城市中的位置(简述周围自然与人文环境、道路、市政基础设施与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和供应情况,以及四邻原有和规划的重要建筑物和构筑物);一般用区域位置图表示本项目所在城市中的位置及其与周围环境的关系,说明建设场地所在的市、区、县、乡镇名称、地理位置、四邻单位、环境状况、用地面积、距市中心及交通枢纽的距离、对外交通联系情况等。
(2)概述场地地形地貌(如山丘,水域的位置、流向、水深、最高最低标注、总坡向、最大坡度和一般坡度等);如有洪水淹没问题,要说明洪水位标高、洪水重现期(50年/100年/200年一遇)及防洪要求,说明建设场地现状性质(如农田、菜地、房基地等情况)。
(3)描述场地内原有的建筑物、构筑物,以及保留(包括名木、古迹等)、拆除的情况;描述中应包括地上、地下需保留或拆除的各种管线。
(4)摘述与总平面设计有关的自然因素,如地震、湿陷性或胀缩性土、地裂缝、岩溶、滑坡与其他地质灾害。
概述应包括土壤冻结深度、地下水位、气象条件(如风向特点,全年级夏季盛行风向等情况)。
3、总平面布置(1)说明如何因地制宜,根据地形、地质、日照、通风、防火、卫生、交通以及环境保护等要求布置建筑物、构筑物,使其满足使用功能、城市规划要求以及技术经济合理性;总平面布置应充分利用现有地形,如高差、斜坡、地势起伏等;尽可能将主要建筑布置在地质条件较好的地带,避开不良地质地带;建筑间距要满足日照间距的要求(国标和地方标准的规定);总平面布置要使各建筑,特别是有特殊要求的建筑具有良好的通风条件,满足防火、卫生、环境保护等要求;对于具有一定规模的大型办公建筑与居住类项目、交通枢纽、大型停车场等城市交通设施项目,按当地政府规定应出“交通影响评价”专篇(此部分可由专业部门编制)。
(2)说明功能分区原则、远近期结合意图、发展用地的考虑;在建筑单体功能分区的基础上,说明建、构筑物组成组合情况,分区一般包括主要功能区、辅助功能区、公用设施区(如锅炉房、热交换站、煤气调压站、开闭所及变电所、电话支局、水泵房等);远近期结合主要指分期建设条件下,各种接口的衔接处理,如:见、构筑物的扩建、道路的衔接、管线的接口等;发展用地是指根据工程要求留有足够的发展余地。
(3)说明室外空间的组织及其与四周环境的关系;应结合城市规划要求及本工程周围的环境关系,室外空间组织多采用对称、放射、序列、自由等手法,强调室外空间的功能性与良好视觉效果的结合,以及与周围环境的协调等。
(4)说明环境景观设计和绿地布置等。
应说明环境景观设计的主要内容及绿化的组成(如公共集中绿化、庭院绿化、道路绿化、林荫步道、水景、建筑小品及小游园等)以及各部分的布置,绿化美化的重点部位和有特殊要求的部位(如防尘、防噪声、遮阳乃至不能有花的绿化部位等)。
说明根据功能要求,在不影响交通和管线布置的情况下,因地制宜的选用绿化植物品种情况及总的绿化面积、绿化系数。
4、竖向设计(1)说明竖向设计的依据(如城市道路和管道的标高、地形、排水、洪水位、土方平衡等情况;应说明本工程周围市政现有和规划道路的控制标高,与本工程衔接的市政管线(特别是排水管线)的接口标高,现有地形(含相邻场地)的标高、地势起伏、自然坡向、坡度、高差等,市政有关部门对本工程的建筑限定高度(指从建筑室外地坪算起的建筑高度),有洪水淹没的情况下,要说明最高洪水位(50/100/200年一遇),利用自然水面时,还要说明常年水位、最低枯水位等,另外还有土方平衡的要求,即容许的填挖方工程量大小。
(2)说明竖向布置方式(平坡式或台阶式),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明沟或暗管)等;如采用明沟系统,还应阐述其排放地点的地形高程等情况;平坡式一般用于场地高差较小或有特殊要求时(如车流和人流的需求)的竖向布置,台阶式一般用于场地高差较大时的竖向布置,地表雨水的排除方式一般为雨水口加暗管系统,明沟系统多用于郊区以外的山地、丘陵或暗管系统有困难的地方,说明明沟排放地点的地形高程,是为了确保雨水能顺利排除。
说明主要建筑物室外地坪(+-0.00)标高的确定情况。
(3)根据需要注明初平土方工程量。
场地初平土方工程量是依据自然地面标高和设计地面标高进行的土方平整工程量估算,同时要说明最大挖方深度、填方高度以及土方平衡等情况,说明缺土或余土的安排情况。
5、交通组织(1)说明人流和车流的组织,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布置及停车数量的确定;车流(含小汽车、自行车、货车及垃圾车、消防车)和人流(含残疾人员)的组织原则是:线路最短、流向顺畅、交叉最小、人车分流。
出入口布置包括:本工程对外的总出入口、停车场(库)的出入口等,对外总出入口的安排应注意其到城市道路交叉口的距离要求。
停车场(库)的布置要满足相应规范的要求。
停车数量是依据本工程的建筑规模、建筑性质、建筑功能等对停车的不同需求,通过计算确定的,一般依据当地政府规定的停车数量指标来确定。
(2)消防车道及高层建筑消防扑救场的布置;消防车道的布置要满足《建筑设计防火规范》的规定,根据建筑物具体情况,说明消防车道的设置原则,消防车道的位置、宽度、间距。
穿过建筑物的消防车道、进入内院或天井的消防车道、消防车道的回车道或回车场、连通街道和内院的人行通道、建筑消防扑救场地等布置情况。
(3)说明道路的主要设计技术条件(如主干道和次干道的路面宽度、路面类型、最大及最小纵坡等)。
应说明根据对车流、人流交通量的分析,布置不同路面宽度的道路系统,并分别说明主次干道、宅前支路、人行道等的型式、宽度、最大纵坡、横坡、转弯半径及其布置情况,如果有在道路交叉处设置安全设备者亦应说明,另外还需说明道路、广场、停车场、人行道等占地面积。
6、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总用地面积、总建筑面积、建筑基底总面积、道路广场总面积、绿地总面积、容积率、建筑密度、绿地率、小汽车停车泊位数、自行车停放数量)。
注:1.当工程项目(如城市居住区)有相应的规划设计规范时,技术经济指标的内容应按其执行。
2.计算容积率时,通常不包括+-0.00以下建筑面积。
7、提请在设计审批时解决或确定的主要问题,特别是设计总平面设计中的指标和标准方面有待解决的问题,应阐述其情况及建议处理方法。
二、设计图纸1、区域位置图(根据需要绘制,用文字能表达清楚时可不绘制)。
2、总平面图(1)保留的地形和地物;一般将现状地形图作为总平面图的图底背衬,保留部分按现状用细实线表示,扩建、预留建筑物用中粗虚线表示,其余部分按《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绘制,拆除建筑按底色用最细实线表示。
(2)测量坐标网、坐标值、场地范围的测量坐标(或定位尺寸),道路红线、建筑红线或用地界限;测量坐标网一般为城市坐标系统(国家坐标系统),也可根据项目需要建立场地建筑坐标网(也称施工坐标网)。
但要列出建筑坐标与城市坐标(测量坐标)的换算关系。
坐标标注详见《总图制图标准》(GB/T 50103-2001)第2章第4节的内容。
(3)场地四邻原有及规划道路的位置(主要坐标或定位尺寸)和主要建筑物及构筑物的位置、名称、层数、建筑间距;道路用中心线、路边线、道路红线等表示;建筑物和构筑物用其底层的+-0.00标高处外轮廓线表示,层数用阿拉伯数字或黑圆点的数目表示。
(4)建筑物、构筑物的位置(人防工程、地下车库、油库、贮水池等隐蔽工程用虚线表示),其中主要建筑物、构筑物应标注坐标(或定位尺寸)、名称(或编号)、层数;建筑物用粗实线表示其地上底层+-0.00标高处的外轮廓线,构筑物用细实线表示其地上部分的外轮廓线,地下建筑用虚线表示其外轮廓线。
层数用阿拉伯数字或黑圆点的数目表示。
定位坐标应以建筑物外墙、外柱轴线的交点或建筑外墙线交点为坐标标注点(设计说明中应说明交点的选择),定位相互关系尺寸应以建筑物外墙、外柱轴线或建筑物外墙线之间的相对距离为标注值(设计说明中应说明相对部位的选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