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一览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要求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材料及要求一、材料目录二、材料要求(一)材料收集整理要求1、所有复印件材料须统一使用A4纸复印,均须由申报人员本人签字、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核盖章。
2、《委托评审函》、《单位报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诚信承诺书》和《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人员花名册》须由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推荐单位)出具。
3、《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须按要求规范填写,用A3纸打印,并中缝装订(一式三份)。
4、《申报评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须按要求规范填写,用A3纸打印(一式三份)。
5、发表的论文需提供原件,在论文期刊目录上明显标明本人论文位置,在论文正文内容首页作者栏上明显表明本人位置。
出版的专著需提供原件。
6、继续推行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代表论文送审制度。
申报研究员(正高级)的专业技术人员须在送评的论文中指定一篇作为代表论文,并在《申报评审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中“指定代表论文”栏内准确填写该论文的规范全称。
同时,代表论文须提交电子文档(word格式),统一用“姓名+代表论文”对电子文档进行命名,正文内容须隐去作者姓名及单位信息。
不按要求报送代表论文的不予受理。
(二)材料装订及包装要求1、“(一)材料目录”中1-4项材料为所在单位或推荐单位出具提供,不装订成册。
2、“(一)材料目录”中5-12项材料为申报人员本人提供。
其中,第5和第6项材料不与其他材料装订,7-12项材料须按序装订成册,须设置有封面、目录、封底。
提供的业绩材料顺序要与《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表》、《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政策性审查表》中相关内容一一对应。
3、个人申报纸质材料[即“(一)材料目录”中5-12项材料]须按顺序整理装入牛皮纸质档案袋,档案袋封面须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联系电话(手机号码);档案袋底部和侧面须加贴标签,注明申报人姓名、单位、拟申报专业及资格。
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
嘿,咱今天就来聊聊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这档子事儿哈!
你说要评个甘肃的高级职称,那可不是闹着玩的哟!首先呢,你得有真本事呀,可不是光靠嘴皮子说说就行的。
就好像上战场,没点硬功夫咋能行呢。
工作年限那肯定得够呀,总不能刚入行没几天就想一步登天吧!这就好比是跑步,你得一步一步跑够了里程,才有资格去冲线嘛。
业绩也得漂亮呀,你得做出点让人竖大拇指的成绩来。
不能平平庸庸的,得有点闪光点,让人一看就觉得:“哇塞,这人厉害呀!”
还有论文呀啥的,这就像是你的武器,得打磨得锋利才行。
不能随随便便写两篇就完事了,得有深度,有见解。
当然啦,品德也很重要哦!要是人品不行,就算本事再大,那也不能让你评上呀。
总不能让个品德不好的人去当高级职称吧,那不是闹笑话嘛。
哎呀,总之要评上这甘肃的高级职称,那可得十八般武艺样样精通呀!就像爬山一样,得一步一步地往上爬,还得小心别踩空咯。
不过话说回来,虽然要求挺多,但只要咱努力,还是有希望的嘛!只要咱朝着目标一步步前进,总有一天能评上的。
嘿嘿,这就是甘肃高级职称评审条件啦,咱可得好好记住,努力朝着这个目标前进哟!就像那句话说的:“世上无难事,只怕有心人。
”咱就做那个有心人,向着高级职称,冲呀!。
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
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技术经纪人专业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根据《中共甘肃省委办公厅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全面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甘办发(2017)81号)等文件精神,为发挥好人才评价指挥棒和风向标作用,科学、客观、公正评价技术经纪人专业技术人员的品德、能力及业绩贡献,促进技术、资本、人才、服务等创新资源深度融合与优化配置,激发技术经纪人专业人才创新潜能,特制定本评价条件标准。
第二条本评价条件标准适用于全省各类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中从事技术转移转化研究、技术转移转化运营、技术转移转化服务等工作的在职在岗专业技术人才(含事业单位编外聘用人员)。
第三条本专业职称包括高级、中级、初级。
其中,高级职称分设正高级和副高级。
正高级、副高级、中级、初级职称名称依次为:正高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助理技术经纪人。
各层级职称分别与事业单位专业技术岗位等级相对应,正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一至四级,副高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五至七级,中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八至十级,初级对应专业技术岗位H—至十二级。
第四条本评价条件标准主要评价技术经纪人专业作出贡献人才正常晋升、作出突出贡献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职称,包括正高级技术经纪人、高级技术经纪人、技术经纪人。
第五条本专业初级职称(助理技术经纪人)和大中专以上毕业生转正定级,由用人单位(无人事管理权的由单位主管部门)对其德、能、勤、绩、廉全面考核认定,不再由评委会评审。
第六条本专业符合《甘肃省特殊人才职称评价办法》的人才不受专业、学历、论文、台阶等限制直接申报相应层级高级职称,由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统一组织评审。
第二章品德条件标准第七条品德条件标准。
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遵守《宪法》及法律法规,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中国精神和科学精神,廉洁奉公,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社会责任感、职业操守和从业行为,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
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
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答辩办法甘职改办[2001]12号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为了全面了解、准确评价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和学术、技术水平,核查、鉴别业绩、成果真伪,进一步完善社会化人才评价机制,现对申报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答辩办法规定如下:一、答辩对象(一)凡高校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卫生技术、工程技术、农业技术、新闻专业、出版专业、图书资料专业、文博专业、经济专业、会计专业、审计专业,统计专业、中专教师、技校教师、实验人员(不含中学实验人员)、档案专业、翻译专业、律师专业、公证专业申报评审正、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均应参加答辩。
(二)申报评审中学教师(合中学实验人员)、体育教练、广播电视播音专业、艺术专业、工艺美术专业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人员是否进行答辩,采取何种方式答辩(如对中小学教师观摩、听课等;对广播电视播音人员要求提交录音、录像带或现场播音等),由高评会所在部门决定.(三)以上专业中凡国家实行考评结合的,按国家考评办法执行。
二、组织管理(一)答辩工作在省职改办的统一领导下,由高评会所在部门人事处、职改办管理,高评会专业学科组(答辩小组)具体实施。
(二)答辩小组以高评会专业学科组成员为主,吸收同行高级专家组成。
没有专业学科组的高评会,由高评会委员和高评会所在部门聘请具有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的同行专家共同组成答辩小组。
答辩小组一般3-5人,其中同一单位专家不超过1/2.答辩由学科组组长(答辩小组组长)主持.(三)答辩小组组成人员不对外公布。
(四)答辩场所、记录、计时、计分等工作由高评会所在部门安排办理.三、答辩程序及内容考评答辩应精心组织,抓住重点,客观公正,结果准确.(一)答辩人汇报1、简述本人学历(含毕业学校、毕业时间)、专业工作年限、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及工作经历等基本情况。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教学文稿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发布者:renshichu 审核者:renshichu 发布日期:2010-11-9 阅读:414次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文件甘人社〔2010〕4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刊物级别认定按照《甘肃省职称评定中论文要求及刊物级别认定办法》(甘职改办[2004]7号文件)规定执行。
(三)外语外语要求按《关于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外语考试及成绩使用办法〉的通知》(甘人职[2007]18号文件)执行。
(四)计算机应用能力计算机应用能力要求按《关于参加全国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统一考试的通知》(甘职改办[2003]2号文件)执行。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
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2004]4号我省于1996年制定了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为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调整和优化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结构,解决高级专业技术人才的“断层”问题,促进社会和经济的发展,起到了积极有效的作用。
随着专业技术人员队伍素质的提高,原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已不适应我省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新要求。
为了进一步做好优秀专业技术人才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工作,现制定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
一、基本原则和适用范围(一)在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不拘一格选拔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专业技术人才,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学历和资历的限制,破格晋升高、中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执行条件,不搞照顾。
(二)本办法适用于我省除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个别特殊系列外的所有专业技术职务系列。
艺术、播音、翻译、工艺美术、体育教练、中小学教师等按本系列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执行,暂未制定本系列破格条件的,可参照执行本办法。
二、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条件任副高级职务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继续教育及本专业所要求的工作量、工作业绩等符合统一规定,达到下列第一类成绩1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2项,或达到第二类成绩1项并达到第三类成绩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第一类:作为前2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或获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第二类:1、作为前5名获奖人,获国家自然科学、技术发明、科技进步、社会科学、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国家优秀设计金、银奖。
或作为前3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省部级科技进步、农业丰收一、二等奖,中国土木工程詹天佑奖、国家优秀设计铜奖、省优秀设计一等奖。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委员会《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15号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高等院校:为了完善我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更好地发挥职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导向作用,省教委,省职改办根据原评审条件在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6年印发的“试行条件”[甘职改办(1996)15号]不再执行。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委员会1999年4月21日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等学校晋升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保证高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三、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教学效果优良。
同时达到下列3项条件中的一种:(一)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创造奖、科技进步奖、农业丰收奖、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获省部级三、四等奖2项的定额内人员。
(二)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人30万元以上(专科学校20万元以上),并有1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人社发〔〕47号)精品资料
甘人社发〔2010〕47号关于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各市州人社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各企业集团人事处,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0一0年六月八日主题词:人力资源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评审副高级通知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2010年6月9日印发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了客观、公正、准确地评价和选拔高级专业技术人才,进一步提高专业技术人才整体素质,根据我省实际,制定甘肃省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
一、基本条件(一)学历、年限1、博士后流动工作站期满合格的出站人员,或获得博士学位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年以上(获得博士学位前专业工作年限折半计算),经单位考核能胜任副高级职务,可转正定职,确定本专业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
2、研究生毕业并获得硕士学位,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研究生毕业未获得硕士学位,或获得硕士学位而无研究生毕业证书者,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8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3、大学本科毕业,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1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4、高校教师、中专教师、自然科学研究、社会科学研究人员以外的其他系列,大专毕业后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20年以上,并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
5、高校教师、科研人员、中专教师、高中教师、技校理论课教师以外的其他系列,中专毕业在县(不含市、区)、少数民族州(含州)以下和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工作的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从事专业技术工作25年并受聘担任中级职务5年以上,允许申报评审小范围有效的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
(二)论文任中级职务以来,作为第一作者或执笔人(以期刊中标注为准),在省部级本专业学术刊物(不含增刊、副刊、专刊、专辑)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以上。
在1部公开出版的本专业学术专著、教材中撰写3万字以上,可视为已达到在省部级学术刊物上发表论文的要求。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
关于印发《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1999]15号各地州市人事处(局)、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各高等院校:为了完善我省高等学校教授、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进一步提高评审质量,更好地发挥职称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导向作用,省教委,省职改办根据原评审条件在试行中存在的问题,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对《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和《甘肃省高等学校副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试行)进行了修订,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1996年印发的“试行条件”[甘职改办(1996)15号]不再执行。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甘肃省教育委员会1999年4月21甘肃省高等学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条件为进一步完善我省高等学校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制度,客观公正地评价高等学校晋升高级职务专业技术人员的水平,保证高校教授职务任职资格评审质量,促进科学技术的进步和生产力的发展,根据《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试行条件》,结合我省高校实际,特制定本评审条件。
一、学历及任职年限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副教授职务5年以上。
二、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三、工作业绩任现职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较好地完成了学校规定的教学工作量,担任一门主干基础课或者两门以上课程的讲授工作(其中一门应为基础课,包括专业基础课或技术基础课),教学效果优良。
同时达到下列3项条件中的一种:(一)获国家级自然科学奖、发明创造奖、科技进步奖、农业丰收奖、教学成果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或获省部级三、四等奖2项的定额内人员。
(二)本人独立或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与本人所从事的专业相关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级鉴定,经推广或转化后已形成产品,并有一定的市场占有率,为学校创纯收人30万元以上(专科学校20万元以上),并有1篇在省级以上学术刊物公开发表的与该成果相关的高水平论文。
甘肃省职称评审规定
职称评审(一)工作职责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高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省职改办审核;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直各厅(局)及其下属单位的中级评审委员会、市(州)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中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申报资格的材料报厅(局)、市(州)职改办审核;初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相当于县级的单位、县(区)系列主管部门、组建了初评会的部门以及相应的中评会(代评)组织评审。
申报资格的材料报设置初评会的市(州)、县(市、区)、部门、单位的职改办审核。
(二)评审资格条件评审正高、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除学历、专业、工作年限、任职年限、计算机应用能力、外语、年度考核、继续教育等基本条件符合规定要求外,还要分别符合《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正高级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甘肃省评审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考评答辩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5号)、《关于印发试行〈甘肃省评审副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硬化条件〉的通知》(甘职改办函字[1994]第8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制定有本专业量化评审条件的,正高、副高级职务任职资格按该专业评审条件执行。
不具备规定学历、资历等条件的人员,破格晋升执行《甘肃省破格晋升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办法》(甘职改办 [2004]4号文件)的规定。
(三)工作程序1、全省各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1)单位按照规定程序进行推荐和公示后,将确定上报人员的表格和申报材料加盖人事职改部门印章,报送市(州)、厅(局)职改办审核;(2)市(州)、厅(局)职改部门将符合条件人员的材料及《评审高级任职资格人员审查登记表》报送省职称系列主管部门审核,省系列主管部门对申报人员材料原件逐一审核后,报省职改办;(3)承办人员对申报人员的条件(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学历、现任资格及聘任时间、业绩成果获奖证书是否符合规定的硬化条件等)提出初审意见;(4)由主任召集与业务主管部门的联审会,承办人员汇报初审情况,联审会确定审核通过人员名单,向分管厅长汇报同意后,由省职改办向评委会通知拟上会人员名单;(5)评委会接到名单,组织拟评审对象答辩,通过答辩的人员再上评委会评审。
甘肃职称评审条件
甘肃职称评审条件甘肃省职称评审条件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基本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行业规定。
同时,申报人员还必须具备相应的学历和从事相关领域工作的经历。
专业能力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扎实的专业基础知识和技能,以及较高的专业能力。
具体来说,申报人员应具备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技术创新能力、组织协调能力等。
同时,申报人员还应具备相应的学术水平,包括发表论文、参与科研项目等。
工作业绩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相应的工作业绩。
工作业绩的认定主要依据申报人员在专业技术岗位上的实际工作表现,包括完成的项目、取得的成果、获得的奖励等。
工作业绩是职称评审的重要依据,也是评价申报人员专业能力的重要指标。
学术成果条件: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需具备一定的学术成果。
学术成果包括论文、著作、科研项目等,是申报人员学术水平的重要体现。
申报人员在学术成果方面的积累,有助于提高其在职称评审中的竞争力。
其他条件:除以上基本条件外,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还需符合其他相关条件。
例如,申报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具备博士学位或副高级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申报正高级职称的人员需具备正高级职称,且在专业技术岗位上工作满5年等。
在甘肃省职称评审中,以上条件的具体要求可能会因不同的专业领域而有所差异。
因此,申报职称评审的人员应根据自己所从事的专业领域,仔细了解相关政策规定,以确保满足各项条件要求。
同时,申报人员还应注重提高自身的专业素质和能力,不断积累学术成果和实践经验,以提升在职称评审中的竞争力。
此外,为了确保职称评审的公正性和客观性,甘肃省采取了多项措施。
例如,职称评审实行分级管理,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省系列主管部门和组建了高评会的部门组织评审,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由市州人社部门组织评审。
同时,申报职称评审的材料需经过审核,确保真实有效。
评审过程中采用专家评审、面试答辩等多种方式,全方位考察申报人员的专业能力和素质。
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
甘肃省中青年优秀人才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甘职改组[1996]21号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强专业技术队伍建设促进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迅速成长意见的通知》(国办发[1991]14号)和人事部《关于加强选拔青年科技人员聘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若干意见》(人职发[1995]2号)精神,为了加快培养和造就我省跨世纪的学术和技术带头人,推动一代青年科技人才迅速成长,逐步调整和优化我省高级专业技术队伍的结构,现对我省中青年优秀专业技术人员破格晋升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条件作如下规定:一、破除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中论资排辈的思想,不拘一格选拔政治思想表现好,有才华,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业技术人才,为我省选拔一批有真才实学、德才兼备的中青年学术、技术带头人。
对于在专业技术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人员,可根据他们的实际工作能力和学术水平,不受资历、学历限制,破格晋升高级职务。
在推荐、评审过程中要坚持标准,严格条件,不迁就照顾。
二、破格晋升高级职务条件(一)有重大贡献者晋升条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并达到下列成绩之一者,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高级职务。
1.作为前五名获奖人,获得国家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教学成果等一、二等奖1项;作为前三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2项,或获得省部级科技进步、星火科技、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教学成果、社会科学及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中国新闻、范长江新闻、邹韬奋新闻、国家图书、中国图书等一、二等奖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2.作为前三名获奖人,获得上述国家级三、四等奖或省部级一、二等奖1项;作为前二名获奖人,获得上述省部级三、四等奖2项,或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省教委教学成果奖等一、二等奖2项,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
(二)本职工作成绩优异者晋升条件任现职以来,年度考核、论文、外语、计算机应用能力符合全省统一要求,并达到下列成绩中2项者,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副高级职务;达到下列成绩中4项者,可由单位推荐破格晋升正高级职务。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
自然科学研究系列卫生研究类专业职称评审条件(试行)第一条适用范围一、本条件适用于在全区各级卫生健康系统及医疗保障单位中从事卫生研究工作的在职在岗卫生研究人才职称评价。
分为卫生管理研究和医药研究2个方向。
卫生管理研究方向包括:卫生发展与改革政策研究、医院管理研究、卫生健康制度研究、卫生政策分析研究、卫生规划研究、医疗保障发展与改革政策研究、医疗保障制度研究、医保基金管理研究、医疗保障管理研究、卫生服务经营管理研究、卫生服务质量管理研究、卫生系统绩效评价研究、卫生信息分析与信息化建设研究、初级卫生保健研究、社区卫生服务研究、医政管理研究、卫生安全与应急管理研究、妇幼与精神卫生管理研究、医学教育与科研管理研究、卫生法制监督研究、医疗器械管理研究、疾病预防控制管理研究、中医药管理研究、健康管理与传播研究等。
医药研究方向包括: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公共卫生与预防医学、口腔医学、中医学、中西医结合、医学技术、药学、中药学等学科。
以上研究方向可根据卫生健康行业发展和需要适时调整。
二、本专业职称设置初级、中级、高级,高级分设副高级和正高级。
研究类各级别职称名称分别为:研究实习员、助理—1 —研究员、副研究员、研究员。
三、初、中职称实行评审方式,高级职称实行答辩与评审相结合的方式评价。
四、卫生研究人才申报各级职称,须同时具备其他相应等级评审条件。
第二条思想政治条件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国家法律和法规,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廉洁奉公,忠于职守,诚实守信,竭诚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
身心健康,心理素质良好,能全面履行岗位职责。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申报:一、离退休人员、公务员(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人员);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受到记过以上处分,在受处分期间的;三、因违纪违法被有关部门立案审查调查的,或受到违纪违法处分处罚仍在处分处罚影响期内的;四、记入职称评审诚信档案库,仍在记录期限的;五、当年发生医疗差错的;六、发生医疗事故未满2年的。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办法》的通知2007年4月24日中国劳动人事网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编辑:莫林出处: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印发《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办法》的通知甘职改办(1991)21号各地、州、市人事处、职改办,省直各部门人事处、职改办,中央在甘有关单位:现将《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评审程序和办法》印发你们,请按照执行。
甘肃省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1991年12月12日甘肃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程序和办法担任专业技术职务,必须具备相应的任职资格。
国家规定,不同职务的任职资格分别用考试、评审、考核三种方法确定。
根据上级有关政策,对我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评审程序和办法规定如下:一、确定评审数量(一)各单位在每次评审前,要清理统计本单位各级各类专业职务的空岗数额。
(二)将上级下达的空岗数填入《专业技术职务管理册》有关栏目,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核。
(三)空岗数额经上级审核同意后,作为本次评审任职资格的数量。
二、学习政策,公布评审方案开始评审任职资格时,要制定周密的工作计划,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学习有关政策,向群众公布评审任职资格的岗位、专业、等级、数量及实施方案,做好各项准备工作。
三、单位推荐(一)划定推荐对象初步名单1.人事(职改)部门根据年度考核结果及政策规定的晋升条件,提出列入推荐范围人员的初步名单。
2.人事(职改)部门认真审核列入推荐范围人员的工作实绩,业务(技术)成果、考试成绩等有关材料和凭证。
经审核不够条件的人从初步名单中剔除。
(二)审查政治思想表现单位党组织对列入初步名单人员的政治思想表现进行审查。
政治思想条件不合格人员不再列入初步名单。
(三)定量计分,择优提名定量计分时,以推荐对象任低一级职务以来各年度考核成绩的等级,排列名次为主要依据,并考虑其累计贡献,计算出每人的得分,并按得分多少排出顺序,从高分到低分向单位考核推荐小组提名。
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条件
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条件附件1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申报基本条件一、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
二、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学风端正,恪守科研诚信,有献身于科学研究事业的精神。
三、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本职工作任务,积极参加继续教育。
四、自然科学研究人员参加各级别职称评审,除必须达到上述标准条件,还应分别具备以下基本条件:(一)助理研究员1.系统掌握本学科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掌握必要的研究方法或实验技术,了解本学科领域国内外研究现状和发展趋势。
2.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独立撰写研究报告或发表研究论文。
(论文或著作的收录日期截止到2019年6月31日)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参与取得实用新型或发明专利,或参与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从事科技咨询的人员,形成一定水平的技术咨询报告并被采纳,取得一定的社会效益。
3.能够指导初级研究人员开展工作。
4.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硕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科研工作满2年;或者在研究实习员岗位任职满4年。
(年限计算截止到2019年12月31日)(二)副研究员1.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较丰富的研究工作积累,能够创造性地开展研究工作,是本学科领域的学术骨干。
2.从事基础研究的人员,能够撰写较高水平的研究报告或发表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论文,其中,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发表的论文或著作不少于3篇(部),含1篇及以上核心期刊论文。
(论文或著作的收录日期截止到2019年6月31日)从事应用研究、技术开发与推广的人员,作为前三名发明人取得发明专利,或作为前三名完成人撰写省级(行业)以上技术标准,并颁布实施。
从事科技咨询的人员,作为前三名完成人撰写研究报告或咨询报告,被省级以上宏观决策部门采纳。
3.主持市级及以上科研项目或参与省部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4.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研究人员或研究生的能力。
5.相关专业国家认可的博士研究生,从事本专业科研工作满3年;或在助理研究员岗位任职满5年。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甘肃省科学技术厅•【公布日期】2020.08.31•【字号】•【施行日期】2020.08.3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科学技术综合规定正文甘肃省科技厅关于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申报工作的通知各市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科技局,兰州新区组织部、科技发展局,省直有关部门人事处,省属有关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厅属各单位:根据《关于做好2019年度全省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甘人社明电〔2019〕90号)及相关要求,现将2020年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工作安排如下:一、申报方式申报人可通过省人社厅网站“职称评审”窗口登录申报,甘肃省职称信息系统唯一网址是:。
二、申报条件申报自然科学研究系列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人员,应符合《关于印发<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职称评价条件标准(试行)>的通知》(甘人社通〔2019〕319号)相关要求。
用人单位要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公示工作的通知》(甘人职〔2016〕44号)做好公示工作。
三、相关要求(一)个人申报务必于9月30日24:00前完成。
(二)专家举荐业绩把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均不按具备一条业绩对待:1.申请人、举荐专家双方或有一方不诚信的,或双方或有一方不知道举荐政策要求的。
2.针对已定性成果举荐的。
如科技奖项、发表的论文、纳入计划或已结题验收的课题、项目等。
3.未产生效益的。
即未产生经济效益或社会效益或生态效益,或虽产生效益,但未达到相应层级职称应具有水平的。
4.未按规定程序举荐或用人单位不认可的。
5.获“小范围”高级职称者举荐的。
6.举荐专家不了解申请人的业绩成果、能力、品德等情况的。
职称申报人填写这条业绩的,各级审核部门都要按以上要求倒查核实,不符合要求的,劝本人撤回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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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获国家发明专利授权1项,或获国家实用新型专利授权3项。其中,至少有1项发明专利或2项实用新型专利付诸实施,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
(四)年度考核成绩为不称职者,应解聘所担任专业技术职务,低聘或不聘任专业技术职务至少1年以上。年度考核成绩不称职当年及低聘、不聘专业技术职务的时间,不能计入其申报高一级职务所需任职年限。
三、其他
(一)年度考核办法由各部门、各单位依据人事部有关文件和《甘肃省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暂行规定》(甘职改组[1994]15号文件)精神,结合本部门、本单位的工作性质和特点制定。年度考核仍使用人事部制定的《专业技术人员考核登记表》,如需增加考核登记项目时,可另加附页。
②翻译系列申报中级第二外语;
③工程、农业、卫生系列在县属(含县)以下单位工作人员申报中级;
④其它系列申报中级。
职称外语等级划分和适用人员见上表:注:1、B④中不包括A①②所列系列。2、A③中不包括B③所列系列。3、C④中不包括B②所列系列。4、《条例》中有外语要求的初级人员列入C等。
(一)下列人员不要求外语:1、中小学教师、技校实习指导教师、艺术专业除西洋唱法歌唱演员外的其他艺术人员;
(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主要是考察专业技术人员掌握和运用计算机知识的能力和实际操作水平。考试由人事部颁布全国统一考试大纲,建立考试题库和考试信息管理系统,确定合格标准。
(二)省职改办、省职称考试中心具体组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的培训、考试工作,并根据考试成绩确定省内合格分数线。
任副研究员职务以来,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全面完成了本职工作任务,同时达到下列三类条件中的一种:
(一)获国家自然科学奖、发明奖、科技进步奖,或省部级科技进步一、二等奖1项,或获省部级科技进步三等奖2项的定额内主持人和主要研制人员,并以第一作者、执笔人或通讯联系人在国家级学术期刊发表与本专业获奖成果相关的论文1篇以上。
(五)破格条件仍按甘职改组[1996]21号文件执行。
一、年度考核成绩的确定
(一)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成绩确定为优秀、良好、称职、不称职四等。其中,优秀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l0%,良好人员不得超过同级专业技术人员的20%。
(二)下列单位优秀、良好比例可上浮5%:
1.国家部委有关司(局)、省直厅(局)及地(州、市)以上党委、行署(政府)授予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获得先进集体称号的单位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各上浮5%。
(二)作为项目第一主持人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科技成果,通过省级鉴定、验收、评审,经推广、转化后已形成产品等,为本单位创纯利润累计上交财务部门50万元以上(有本单位财务部门的证明及交款收据、并附技术合同)并以第一作者、执笔人或通讯联系人在省级学术期刊发表与本专业科技成果相关的论文2篇以上,
(三)任副研究员职务以来,达到下列条件中3项以上(其中6或7条为必备条件):
5.获地(州、市)科技进步一、二等奖的定额内主持人和主要研制人员。
6.作为第一作者、执笔人或通讯联系人,在世界著名的SCI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或在国家级期刊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以上;或在省级学术刊物上全文发表本专业论文6篇以上。
7.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正式出版本专业专著或译著1部。合作完成出版专著或译著的,本人在1部著作中完成部分不少于10万字。
(二)年度考核工作一般应在每年年底完成,有些部门如野外工作单位、学校、体育运动队等,每年年度考核的时间可由本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三)凡未进行年度考核或年度不符合规定的单位,下一年度不得进行新的评聘工作。
(四)无故不参加一次年度考核的人员,其申报高一级职务所需担任低一级职务年限增加1年。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省有关对专业技术人员年度考核结果确定和使用的文件不再执行。
六、全省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及格成绩有效期均为3年。全国统一组织的外语考试及格成绩有效期A级为4年,B、C级为3年。不及格成绩有效期均为1年。
七、本规定从下发之日起执行。以前我省评定职称中有关对外语的要求、考试及成绩使用的文件不再执行。
一、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范围
(一)2003年3月1日起,凡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的省属、市(州、地)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均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并取得合格证。
(二)从2004年1月1日起,县属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也应参加国家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三)幼儿园教师、农村乡镇所属企事业单位或县(不含市区)属在农村乡镇单位工作的专业技术人员,评聘高、中级专业技术职务时暂不要求参加专业技术人员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
二、计算机应用能力考试、培训办法
2.因专业技术成绩突出,获得地(州、市)以上党委、政府(行署)授予的专业技术先进称号、省直部门授予的全省系统专业技术先进称号,其获得先进称号当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四)下列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可直接确定为良好:
1.获得地厅级科技进步、社会科学、农业技术推广、省教委教学成果奖等奖项,及获得县(市、区)科技进步一等奖(不含获得地、县级企、事业单位评选的上述奖项)的定额内人员,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可不受本单位良好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良好。
甘肃省自然科学研究系列高级专业技术职务评审条件一览表
系列
政治条件
学历及任职
硬化条件及工作业绩
年度考核
外语
计算机
继续教育
正研
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积极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遵守国家的政策法令,具有良好的科学道德,并有献身于科学事业的精神。
具备大学本科以上学历,被聘任副研究员职务5年以上。
2.经中央或省业务主管部门评定后晋等升级的企业、医院、学校、设计院、档案馆、期刊编辑部等单位,晋等升级的当年优秀、良好比例可各上浮5%。
(三)下列人员年度考核成绩可直接确定为优秀:
1.获得省部级以上自然科学、发明创造、科技进步、星火科技、优秀设计、农业丰收、农业技术推广、教学成果、社会科学、中宣部“五个一”工程、中国新闻、范长江新闻、邹韬奋新闻、国家图书、中国图书、敦煌文艺等奖项的定额内人员,以及获得文化部文华奖、梅花奖、群星奖的个人,其获奖当年的年度考核成绩可不受本单位优秀比例的限制,直接确定为优秀。
(二)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达3次优秀或5次良好,可作为达到一项硬化评审条件。
(三)任现职期间年度考核成绩均在称职以上,并至少有1次优秀或2次良好,才允许申报晋升高一级职务。被评选为省部级优秀专家、省部级优秀中青年专家、国务院及我省享受政府特贴的专家、国家和我省"333"科技人才工程一、二层次人选、厅(局)、地(州、市)专业技术拔尖人才或学科带头人(以正式文件为准)的人员,晋升高一级职务时,可不受优秀、良好次数的限制。
3、获省部级以上科技成果奖的定额内人员,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务者。
4、年龄在55周岁以上申报正高级职务者(高教不含1980年前参加工作,担任古汉语、中国古典文学、中国近代史、国画、民间文学、民族乐器、民间乐器、中医学、公共政治课、德育课、公共体育课教师>、科研、翻译系列及在涉外部门、岗位工作的人员除外);
8.在我省主持完成了组建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高效农业示范区的工作,经2-3年的运转,通过上级主管部门组织的验收,并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9.作为本单位学术、技术带头人,连续3年系统指导过2名以上中级人员,并取得良好效果者(以单位备案的指导计划及指导总结为据)。
10.专业成绩突出,被评为国家和省(部)级劳动模范(先进工作者)、全国“五一”奖章获得者、国家和省(部)级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享受政府特殊津贴专家、国家和省(部)级优秀专家或被确定为国家“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和省“333”人才工程的1、2层次人选。
5、年龄在50周岁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同上);
6、1980年前参加工作申报中级职务(同上);
7、在矿山、井下、森林、野外等艰苦条件下、或在县(不含市、区)农业技术推广部门从事专业技术工作15年以上申报副高级职务、10年以上申报中级职务的人员;
8、县(不含市、区)教师进修学校申报副高级及以下职务的教学人员。
1.主持完成列入省科技厅、省计委、省经贸委等部门计划下达的科研、技术、设计、工程等项目,通过省级鉴定,达到国内领先水平,并取得显著效益。
2.作为项目第一主持人与企业合作开发完成的新产品、新材料、新设计、新工艺、新品种等科技成果,通过省级或地(厅)级鉴定、验收、评审,经推广、转化后已形成产品,为本单位创纯利润累计上交财务部门25万元以上(有本单位财务证明及交款收据、并附技术合同)。
(二)免于“B级”考试:
1、获得硕士以上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者;
2、参加国际上承认的外语考试机构组织的出国外语考试合格者;
3、参加国家外语六级考试合格者;
4、本人单独正式发表译文、出版译著累计十万以上印刷符号者。
(三)免于“C级”考试:
1、参加出国人员外语教训班取得合格证,并有考试合格成绩单者;
2、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参加高等院校外语培训班,脱产学习一年以上或不脱产学习二年以上,取得结业证者;
(三)1980年以前参加工作,一直从事中医药工作的人员,评聘中医药专业技术职务时,允许以相同级别的医古文代替外语。
三、下列人员可免于外语考试:
(一)免于“A级”考试:
1、获得博士学位者;
2、出国留学获得硕士学位者;
3、出国留学或出国进修一年以上,经组织考核外语已达到“四会”(听、读、说、写)水平者。
六、有关问题的说明
(一)第(三)类条件中的1-5项条件,每完成一次,就计算为达到一项条件,不受限制。但同一项目通过鉴定、获奖、效益等,只能计算一次,不得重复计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