XX-WI-05-2018 检定-校准(测试)结果确认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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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有限公司XX-WI-05-2018(1.0)实验室作业指导书

检定/校准(测试)结果确认要求

Verification/calibration (test) result confirmation requirements

2018-10-29发布2018-10-29实施编制:审核: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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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目的

仪器设备的使用人员对校准后仪器设备的量值溯源结果进行确认,该项工作包括对校准证书所载明的有效信息、校准准确性和有效性的确认,以确定该设备是否满足使用要求。

注:检定/校准结果(证书)

2范围

适用于具有计量溯源要求的仪器设备在进行溯源校准获取检定/校准结果(证书)后对检定/校准结果(证书)结果进行确认。

3 职责

技术部设备管理员负责组织仪器设备使用部门或人员对检定/校准结果进行有效性确认,技术负责人对确认结果做最终审核。

4 确认要求

4.1 科学性:依据计量器具检定规程、仪器设备的使用范围等对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要求进行审查,确保检定/校准要求的科学性。

4.2 溯源性:对其量值溯源结果的有效性进行审查,按照计量法等相关,审查设备的校准服务方的资格,技术能力、校准方法、标准物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4.3 技术性:检定/校准证书给出的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特别是测量不确定度)给出的准确度等级是否符合所开展的测试项目的要求。

4.4 完整性:检定/校准证书的人、机、料、法、环等要素是否完整。

5 确认方法

5.1 在取得检定/校准证书的5个工作日内,由设备管理员组织对校准结果进行确认。

5.2 对照检定/校准规程和要求对量程溯源方式的科学性进行审核,包括周期、计量性能要求(性能级别)、技术参数等要求是否满足仪器设备使用范围的要求。

5.3 确认检定/校准服务机构的(CNAS/CMA)资质及能力范围是否满足计量法规和仪器设备检定/校准计划的要求,业务开展区域限制的范围是否满足法定的要求。

5.4 审核检定/校准结果(证书)中技术能力、校准方法、标准物质等是否符合要求。

5.5 结合设备的使用方法(说明书)和检测项目及检测标准的要求,对照校准证书给出的各项性能指标、校正因子、不确定度和或符合确定的记录规范的声明,识别并标识校准设备的使用状态。

5.6技术负责人对校准证书确认结果给予有效性确认。

5.7校准结果的确认应从以下几个方面考虑:

5.7.1根据校准的技术依据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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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准机构通常在校准证书中注明校准的技术依据。确认时可对照依据的技术规范的技术要求,确认校准结果是否符合相应的技术规范的要求,这些技术要求主要是仪器的示值误差、准确度等级、测量重复性、稳定性等。校准一般是由比被检仪器高一等级的计量标准提供的约定真值与被检计量仪器的示值进行比较来确定仪器的示值误差。在确认时直接看校准证书出具的示值误差校准结果是否符合校准依据规定的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即示值误差的绝对值小于或等于最大允许误差时判别为符合使用要求。

5.7.2根据校准时所采用的计量标准判别和确认

校准证书应表明校准时采用的计量标准的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测量范围等技术参数的信息。确认时检查校准证书所列出的计量标准的准确度等级或最大允许误差是否高于或优于被检计量仪器的准确度等或最大允许误差的要求,检查所采用的计量标准的测量范围是否覆盖了被检仪器的测量范围。

5.7.3依据校准结果测量不确定度确认

校准证书注明了校准结果测量的不确定度。示值误差测量的扩展不确定度(k=2)与被检计量仪器的最大允许误差的绝对值之比应小于或等于1:3。

5.7.4依据计量仪器的不同特性确认

利用计量仪器重复性等计量特性确认,通常重复性误差应不大于仪器最大允许误差的1/5。

6 修正值和修正因子等信息的运用

6.1 校准确认后,部分仪器(如滴定管等)需在仪器操作现场张贴仪器校准证书上的相关内容,以便使用仪器校准证书中的修正值和校准因子等相关信息。

注:

修正值用代数方法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加,以补偿系统误差的值。修正值与系统误差相等,符号相反。

修正因子为补偿系统误差而与未修正测量结果相乘的数字因子。

6.2 修正值、修正因子的获取

6.2.1 直接从检定或校准证书中获取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如紫外辐照计、Χ、γ剂量仪等在其检定或校准证书中能直接查到相应的修正因子。

6.2.2 根据检定/校准结果间接获取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1)对单一量程或仅使用单一量程的计量器具(如单标线吸管、容量瓶、电热恒温培养箱等) ,可根据检定/校准证书中检定/校准点示值与对应的标准量值,计算出该计量器具的修正值。

(2)对使用多个量程的计量器具(如分度吸管、滴定管、空气采样器、风速仪等)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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辅助设备(控温电热板、恒温水浴锅、培养箱等),若检定/校准证书中各检定/校准点的结果具有良好的线性关系,以各检定/校准点的标准值为纵座标、对应的仪器示值为横座标,通过线性回归的方法计算出该计量器具的修正因子;若检定/校准证书中各检定/校准点的结果线性关系不佳,可先计算各校准点的修正值,然后以各检定/校准点的示值为横座标、对应的修正值为纵座标绘制修正值曲线,使用时根据测量结果在该曲线上查得对应的修正值。

6.3 合理应用修正值、修正因子

计量器具经过检定/校准后一般都产生修正值或修正因子,但在实际工作中,没有必要对每一件计量器具的测量结果均要作相应的修正,只要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对检测结果准确度不会产生明显影响,就可以忽略不计。具体可从如下几个方面进行综合考虑是否需要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6.4 计量器具的具体用途

6.4.1 当计量器具测量结果与检测结果的运算无关,且对应的检测方法对其准确度也没有明确要求时,只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就不必再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如用于测量检测过程环境条件的温湿度计、吸取检测试剂的分度吸管等就不需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6.4.2 当计量器具测量结果虽与检测结果的运算无关,但对应的检测方法对其准确度却有明确要求时,不仅需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还需应用相应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如用于细菌培养的恒温电热培养箱、分光光度分析的分光光度计的波长等必须应用相应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6.4.3 当计量器具测量结果参与检测结果的运算、或直接读取检测结果时,不仅需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还必需应用相应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如用于粉尘测量的粉尘采样器、甲醛测定的甲醛测定仪等必须应用相应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6.4.4 当检测结果以非数值(如阴性、阳性,检出、未检出等定性结果)形式报告时,检测所使用的计量器具只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就不需再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6.5 计量器具本身的准确度等级

6.5.1 当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等于或略高于检测方法所要求的准确度等级时,不仅需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还必需应用相应的修正值或修正因子。

6.5.2 当计量器具的准确度等级远高于(大于10级以上) 检测方法所要求的准确度等级时,只要其检定或校准结果符合相关计量规程要求,就不必再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如检测方法要求用1/1000的天平称量,实际使用1/10000的天平称量时,就不需再对称量结果应用修正值或修正因子进行修正。

6.6 修正值或修正因子数值大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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