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规划原理》第四版 第18章 城乡住区规划 归纳总结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一节 住区规划的任务与编制
1.住区的概念与类型 1.1住区的概念
住区是城乡居民生活的物质空间形态,是关于各种类型、各种规模居住及其环境的总称。
1.2住区的类型
1.2.1 按城乡区域范围不同划分
(1)城市住区:可以只设置为住区服务的公共服务设施;
(2)独立工矿企业和科研基地的住区:职工及其家属,对象单一;远离城市,较
强独立性;需设置公共服务设施,食品、豆制品加工厂,综合性医院等设施;
(3)乡村住区:与农业生产经营具有较为紧密的联系。
1.2.2 按建设条件不同的划分
新建筑区 旧住区
1.2.3 按住宅层数不同划分
低层住区、多层住区、中高层住区、高层住区、各种层数混合修建的住区。
1.3住区的规模
1.3.1 影响住区规模的主要因素
(1)公共设施的经济性和合理的服务半径(居民到达公共服务设施的合理步行距
离,最大800—1000m );
(2)城市道路交通的影响
城市干道的合理间距一般在600—1000m ,城市干道间用地在36—100hm2
(3)城市行政管理体制方面的影响
(4)其他影响:住宅层数(容积率影响人口规模),自然地形条件,城市历史街
区环境,居民社会心理感受。
1.3.2 美国城市土地使用规划中所划分的三种规模住区
(1)住宅单体和小组群住宅
(2)邻里:包括公共服务设施;多元交通网络系统;公共空间环境。
(3)都市聚落,由邻里聚集而成
1.3.3 我国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中住区规划的划分
(1)居住区:泛指不同居住人口规模的居住生活聚居地和特指城市干道或自然分
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30000-50000)相对应,配建有一整套较完
善、能满足该区居民物质与文化生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2)居住小区:指被城市道路或自然分界线所围合,并与居住人口规模
(10000-15000)相对应,配建有一套能满足该区居民基本的物质与文化生
活所需的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3)居住组团:指一般被小区道路分隔,并与居住人口规模(1000-3000)相对
应,配建有居民所需的基层公共服务设施的居住生活聚居地。
本人根据同济大学《城市规划原理》自己归纳
总结的,有不足之处请谅解,还在不断更新,
请关注
2.住区规划任务
1.科学合理地创造一个满足日常物质和文化生活需要的安全卫生舒适优美的居住环境,满足特定居住对象的需要。
2.规划布置居民日常生活所需的各类公共服务设施、道路、停车场地、绿地和活动场地、市政工程设施等。3较大规模的住区考虑设置适当规模和类型的就业岗位。
3.住区规划的编制
3.2住区规划编制的内容
3.2.1 选择、确定用地位置、范围
3.2.2 确定住区要实现的功能和目标
3.2.3 确定居住人口数量规模和用地大小
3.2.4拟定居住建筑的布置方式
3.2.5拟定公共服务设施的内容、规模、数量、标准、分布很热布置方式
3.2.6 拟定各级道路的宽度、断面形式、布置方式,对外出口位置,泊车量和停泊方式
3.2.7 拟定绿地、活动、休憩等室外场地的数量、分布和布置方式
3.2.8 拟定有关市政工程设施的规划方案
3.2.9 拟定各项技术经济指标很热造价估算
3.2.10 对不同阶段的方案进行必要的公众参与和专家咨询,满足经济、社会和生态环境
的综合协调要求。
第二节住区的组成、功能与规划结构
1.住区的组成
1.1住区的组成要素
物质要素——自然要素,人工要素
精神要素——社会制度,组织,道德,风尚····
1.2 住区的组成内容
1.2.1 建筑工程——居住建筑,公共建筑,生产性建筑,市政公共设施用房,小品建筑
1.2.2 室外工程——道路工程,绿化,工程管线,挡土墙,护坡
1.3 住区的用地组成
1.3.1 住宅用地:住宅建筑基底占地及其四周合理间距内的用地(含宅间绿地和宅间小路)的总称。RO1
1.3.2 公建用地(公共服务设施用地):与居住人口规模相对应配建的、为居民服务和使用的各类公共设施的用地,包括建筑基底占地及其所属场院、绿地和配建停车场等。RO2
1.3.3 道路用地:指住区范围内的各级道路,包括居住区级道路、小区路,组团路及非公建配建的居民小汽车、单位通勤车等停放场地。R03
1.3.4 公共绿地:满足规定日照要求、适合于安排游憩活动设施的、供居民共享的集中绿地,包括住区公园,小游园和组团绿地及其它块状带状绿地等。R04
1.4 住区的环境组成
1.4.1 内部居住环境:住宅内部环境和住宅楼的公共部分环境。
1.4.2 外部生活环境:空间环境、空气环境、声环境、热环境、光环境、视觉环境、生态环境、邻里和社会环境
2.住区的功能
2.1 居住功能:提供给排水、燃气、供电和电信等基础设施;安全的居住;健康的居住2.2 公共服务和基础设施的高效性
2.3 环境保护、维持生态过程
2.4 社会互动功能
2.5 对多样性的包容
3.住区的规划结构
3.1住区规划结构的演变
3.1.1 郊区整体规划社区模式:
采用曲线型的街道,尽端式道路,并在交叉口形成三角形的绿化休憩空间,街道两侧充满当地园艺特色的前院草坪,构成了开放空间景观的组成部分。街道树木成行,使得道路在连续转弯时使人产生了新的心理期待。在住区中心设置一个由商店和列车转换站构成的小型商业中心,配置学校、办公楼区、休闲场所,上下班也可乘坐小汽车,并在购物中心、就业中心、学校和其他目的地设置宽敞的停车场地,保证机动性和可达性。
3.1.2 邻里单位模式:
(1)被城市道路包围,但不穿过邻里单位
(2)邻里单位内部道路系统限制外部车辆穿越,采用尽端式,保持内部安静安全。
(3)以小学的规模为基础支撑邻里单位的人口规模,使小学生不必穿过城市道路。
(4)中心建筑为小学,与其他服务设施结合中心广场或绿地布置。
(5)保证儿童上学距离不超过800m
(6)小学附近设有商店、教堂、图书馆和公共活动中心。
新泽西州—雷德本:(1928年克拉伦斯•斯坦因和亨利•莱特)
1将传统小规模的建筑综合体改为超级综合体。防止大流量的机动车交通穿越综合体。
2街道按不同功能分成4类。
3车行交通和步行交通相交处采用立体交叉。
4住宅的主要居室不是面向街道,而是面向住宅的后花园和步行小道。
5超级综合体的宽阔绿化带渗透到整个城镇的公共体系。
3.1.3 居住开发单元模式
以城市道路或自然界线划分,并不被城市交通干道所穿越的完整地段。每一居住开发单元内设有一整套居民日常生活所需要的公共服务设施,规模以设置小学的最小规模为其人口规模的下限的依据,以单元内公共服务设施最大服务半径作为控制用地规模上限的依据。
3.1.4 “扩大小区”与“居住综合区”模式
扩大小区:在干道间的用地内(一般约100-150hm2)不明确划分居住小区的一种组织形式。其公共服务设施结合公交站点布置在扩大小区边缘,即相邻的扩大小区之间,这样居民使用公共服务设施有可选择的余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