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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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电安全管理规定

1.临时用电规定

1.1在运行的生产装置、罐区和具有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内不应接临时电源,确需时应对周围环境进行可燃气体检测分析,分析结果应符合动火分析标准要求。

1.2.各类移动电源及外部自备电源,不应接入电网。

1.3.动力和照明线路应分路设置

1.4.在开关上接引、拆除临时用电线路时,其上级开关应断电上锁并加挂安全警示标牌。

1.5.临时用电应设置保护开关,使用前检查电气装置和保护设施的可靠性,所有的临时用电均应设置接地保护。

1.6.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所用的电器元件应符合国家相关产品标准及作业现场环境要求,临时用电电源施工、安装应符合JGJ46的有关要求,并有良好的接触,临时用电还应满足如下要求:

a)火灾爆炸危险场所应使用相应防爆等级的电源及电器元件,并采取相应的防爆安全措施。

b)临时用电线路及设备应有良好的绝缘,所有的临时用电线路应采用耐压等级不低于500v的绝缘导线。

c)临时用电线路经过有高温。振动、腐蚀、积水及产生机械损伤等区域,不应有接头,并应采取相应的保护措施。

d)临时用电架空线应采用绝缘铜芯线,并应架设在专用电杆或支架上,其最大弧垂与地面距离,在作业现场不低于 2.5m,穿越机动车道不低于5m;

e)对需埋地敷设的电缆线路应设有走向标志和安全标志。电缆埋地深度不应小于0.7m,穿越道路时应加设防护套管;

f)现场临时用电配电盘,箱应有电压标识和危险标识,应有防雨

措施、盘、箱、门应能牢靠关闭并能上锁;

g)行灯电压不应超过36v,在特别潮湿的场所或塔、釜、槽、罐等金属设备内作业,临时照明行灯电压不应超过12v。

h)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逐个配置漏电保护器和电源开关。

1.7.临时用单单位不应擅自向其他单位转供电或增加用电负荷,以及变更用电地点和用途。

1.8.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用电结束后,用电单位应及时通知供电单位拆除临时用电线路。

2、作业人员要求

2.1 电气作业人员的资格要求

电气作业人员必须参加经政府部门认可的有资质的技术机构的正规培训并持证上岗,禁止非电气作业人员从事电气作业。

2.2 安全用电基本要求

2.2.1 电气装置使用前,必须确认是否具有检验合格证,是否符合相应的环境要求和使用等级要求,任何电气装置都不准超负荷运行和带故障使用。

2.2.2 用电设备和电气线路的周围要留存足够的安全通道和工作空间,电气装置附近不要堆有易燃易爆和腐蚀性物品。

2.2.3 使用的电气线路必须具有足够的绝缘强度,机械强度和导电能力,禁止使用绝缘老化或失去绝缘性能的电气线路。

2.2.4 移动使用的配电箱要采用完整的,带保护线的多股铜芯橡皮护套软电缆作电源线,同时装设漏电保护器,电缆中的绿/黄双色线在任何情况下只能作保护线。

2.2.5 插头、插座必须按规定正确接线,保护接地极必须与保护接地线可靠连接,在插拔插头时,人体不得接触导电电板,不得对电源线施加拉力。

2.2.6 使用移动式Ⅰ、Ⅱ类设备时,必须先确认其金属外壳已可靠接地,并使用带保护接地极的插座,同时要装设漏电保护器。

2.2.7 当保护装置动作或熔断器的熔体熔断后,必须先查明原因,排除故障,确认电气系统已恢复正常,然后才能重新接通电源继续使用。

2.2.8 在使用固定安装的螺口灯座时,灯座螺纹端要接至电源的工作中性线。

2.2.9电炉、电烙铁等电热工具要使用专用的连接器,并要放置在专用的底座上。

2.2.10露天使用的用电设备,配电装置要采取合适的防雨、防雪、防雾和防尘措施。

2.2.11长期放置不用或新使用的用电设备,电器要经过安全检查或试验后才能投入使用。

2.2.12当电气装置拆除时,要对原来的电源端做妥善处理,不留任何外露带电部分。

2.2.13发生人身触电事故时,必须立即断开电源,在切断电源前禁止其他人员直接接触触电人员。

3. 变配电室(所)的安全管理

3.1变电所的管理职责

3.1.1委托有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变配电室(所)的设计

3.1.2建立变配电室(所)需检测的设备,设施台帐,并按国家的要求组织定期检测。

3.1.3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标准建立健全各种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3.1.4对变电室(所)下达年度维护保养计划,并考核其实施情况。

3.2变电室(所)的安全要求

3.2.1变配电室(所)是重点要害部门,须挂安全标志牌。

3.2.2变电室(所)要设有可靠的避雷设施,配备相应的消防器材。

3.2.3建筑房屋做到“五防一通”(防火、防水、防漏、防小动物和通风良好),地面清洁。

3.2.4变配电室(所)须设置绝缘垫、绝缘工作台、备有绝缘鞋、绝缘手套、绝缘棒、验电器等安全用具,并半年校验一次。

3.2.5单位无配电室的配电柜,必须装设符合要求的防护栏。

3.3 变配电室(所)作业的安全要求

3.3.1高压值班人员必须熟悉电气设备,不得单独移开或越过遮栏,确有必要移开时,必须有监护人在场。

3.3.2巡视高压设备时,不得进行其他工作,雷雨天气需要巡视时要穿绝缘靴,并不得靠近避雷器和避雷针。

3.3.3高压设备发生故障需要接地时,室内不得接近故障点4M 以内,室外不得接近故障点8M以内,进入上述范围人员必须穿戴绝缘靴和戴绝缘手套。

3.3.4倒闸操必须两人进行,雷雨天气时禁止倒闸操作。

3.3.5用绝缘棒拉合隔离开关或传动机构拉合开关时要穿绝缘靴戴绝缘手套。

3.3.6高压设备禁止带电作业。

3.3.7在全部或部分停电的电气设备上工作前,必须先完成停电、验电、装设接地线,悬挂标志牌和装设遮栏。

3.3.8变配电操作,应执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监护制度》,《工作终结转移制度》,《交接班制度》,并按照“倒闸操作票”,“变电所工作票”,“现场工作票”要求执行。

4低压电气线路的安全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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