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分类指导制定分类标准实施分类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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坚持分类指导制定分类标准实施分类评估
——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基本问题探析(二)
在全面总结首轮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的成绩与问题, 综合分析国际高等教育质量评估的模式、特点和发展趋势的基础上, 笔者提出了新一轮本科教学评估的总体构想。该构想对新一轮评估的时代背景、指导思想和目的, 以及评估思路的调整原则等问题进行了初步的探讨。本文将在此基础上结合我国高校实际,提出基于人才培养的高校分类原则、方案和分类评估框架。
一、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标准及其特点
教育行政部门转变职能,通过法规政策引导、经济杠杆调节、检查评估监督等手段加强宏观管理,实施分类指导,这是教育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内容。高等学校分类指导和分类评估的关键点和难点是分类,其前提条件是提出科学合理的高校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案。
鉴于分类标准和分类方案服务于高校本科教学质量评估工作, 笔者将高校分类的角度定位于人才培养。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的指导思想是: 以满足社会多样化需求的科学的人才观和符合大众化高等教育阶段发展规律的多样化的质量观为指导, 以
已
经形成的高等学校现实分类为基础,同时兼顾分类标准的国际参考性与可操作性,尽可能避免误导和盲目攀比。具体而言可归纳为:科学定位,有限目标,导向清晰,便于操作。
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的基本原则是: 有利于中央和地方政府优化高等教育资源配置, 实现对高等学校的宏观管理和分类指导; 有利于高等学校科学定位和多样化发展, 形成自身特色和优势; 有利于高等学校深化教育教学改革,探索体制机制创新,构建开放性的人才培养体系和多样化的人才培养模式, 培养满足社会经济发展多样化需求的专门人才
和拔尖创新人才;有利于借鉴世界各国高等教育发展和质量评估的经验,推动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 提高我国高等教育和高等学校的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
基于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划分高等学校的类型, 可以考虑多个维度。例如: 学校是否设有研究生院或具有博士、硕士学位授予权; 是否是国家重点建设大学( 如"985 工程" 和"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 学校的学科专业覆盖面、科研规模和学术实力、师资力量和人才培养规格、取得本科学历授权的时间等。经过测算和研究分析, 本方案从" 是否设有研究生院" 和"取得本科学历授权的时间" 两个维度来构建分类指标体系。设有研究生院的大学划分为第I类; 取得本科学历授权但未经过首轮评估的高校(包括还未培养出两届以
上本科毕业生的公立高校、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 划分为第皿类(新建本科院校); 其余的本科高校划分为第E 类。采用这种分类标准的理由是:
1. 指标体系比较客观, 分类方法简单, 便于操作实施。此分类指标体系基本上是一种行政上已经确定的分类结果, 具有较强的现实可操作性。而若以学位授予权、学科覆盖面、科研规模或师资力量等为标准进行分类,会使分类边界模糊,且层次较多,易引发盲目攀比,
不易操作;
2. 由于"211 工程" 的建设目标是提升学科建设水平, 且在确定"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时还考虑到了区域平衡因素, 而在人才培养方面则具有较大的差异性; 国家"985 工程" 的建设目标是推进世界一流大学和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建设, 仅涉及少数高校。因此, 不宜以是否进入"211 工程" 或"985 工程" 作为本科教学评估的分类标准;
3. 国家"985 工程" 重点建设的大学中, 除2 所大学外,全部设有研究生院( 这2 所大学已进入"985 工程" 创新平台建设系列) ;56 所建有研究生院的大学中,除l所高水平研究型大学外, 全部属于国家"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按笔者提出的标准确定的第I 类大学的数量界于"985 工程" 和"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的数量之间, 基本上能够代表目前我国高校人才培养的最高水平。而经教育部批准设置有研究生院的56 所高校, 承担了全国78.04% 的博士生和55.439 岛的硕士生培养任务,科研总经费占全国高校的60.04%, 拥有占全国高校75.21%;国家重点学科和93.8% 的国家重点实验室。因此,以设有研究生院为分类标准可以同时覆盖学位授予权、学科覆盖面、科研规模、师资力量、学术水平等维度。此外,随着新一轮研究生院申报工作的开展,第1类高校数量会适当扩大, 这将与我国高等教育的现实办学水平更为吻合, 也将使这一分类方案更趋合理。
二、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
按上述分类标准和指标体系对我国具有本科以上授权( 含本科授权) 的高等学校进
行分类, 结果如表1所示:
由表1可以看出, 这种基于高校人才培养的分类方案简洁合理、操作方便。如果与之对应的分类评估指标体系和实施方案设计合理, 将有利于教育行政部门针对高校人才培养工作加强分类指导,引导学校依法自主办学,实现多样化发展;亦有利于增强地方政府的责任意识, 调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性。但同时, 这种分类结果也存在值得推敲之处:
1. 介于第I 类大学和第皿类高校之间的第H 类高校,除少数中央部委管理的高校外,绝大多数为地方大学, 且数量较多、覆盖面较宽、水平差异也较大。其中既有"211 工程" 重点建设大学, 也有地方重点建设大学; 既有历史悠久、办学水平较高的大学, 也有取得本科学历授权时间较短、刚通过首轮教学评估的新建院校。因此有专家建议将第II类高校再细分为两类或两个子类, 以便于分类指导。
表 1 基于人才培养的高等学校分类方案(一)
* 表中数据以2008 年底教育部相关统计数据为准。
2. 一所高校的优良育人传统和校风学风的形成,需要在长期的办学实践中逐步积累; 一所本科院校的教学质量、办学水平和自主发展能力, 也需要在长期的探索过程中逐步提升。因此有专家建议第III类高校( 新建本科院校) 应以取得本科学历授权10 到12 年为界限, 即以培养出6-8 届本科毕业生或通过两轮教学评估为标准, 以保证基本的人才培养质量。
三、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分类评估框架
基于上述高校分类方案, 根据分类指导、分级管理的原则,借鉴国外高等教育质量保证体系建设的有效做法, 以及国内首轮评估的经验总结, 可针对不同类型的高校设计不同性质的评估指标体系和评估方案, 确定不同的评估重点和评估周期, 并采取不同的组织实施方式。根据研究, 对于第I 类高校和第II类高校, 原则上采取质量审核方式, 以推动学校多样化发展, 保证和不断提高人才培养质量, 但在审核标准和组织实施上体现出两类院校的差异性。对于第III类高校, 原则上采取质量认证方式,以保证基本的办学条件和培养质量。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分类评估框架如表2所示:
1、第I类高校框架性评估方案一一质量审核
评估性质和组织实施:对这类高校进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审核式评估, 由教育部制定审核标准并组织实施。
指导方针与目标:推动教育创新、强化办学特色、促进自主发展、提高培养质量。主要审核学校是否确立了创新型人才培养体系和模式, 是否建立了科学合理、运行有效、效果优良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重点是是否取得了标志性的教学改革成果, 是否形成了鲜明的办学特色和突出的办学优势, 是否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 是否在世界知识创新体系中发挥了重要作用。这种模式充分尊重学校的办学自主权和质量监控权, 目的是积极引导和鼓励这类高校自主办学和多样化发展。
重点审核内容:使命和目标、内部质量保证体系、教学改革与创新成果及辐射、办学特色等。可考虑与专项评估或专业评估相结合。
结论方式:公布质量审核报告。
审核周期:8 年;每4年自我审核一次。
2、第I I 类高校框架性评估方案一一质量审核II
评估性质和组织实施: 对这类高校进行本科人才培养质量审核式评估, 由教育部制定指标体系; 部委院校由教育部组织实施, 地方院校由教育部授权地方教育行政部门或具有评估资质的中介机构组织实施, 教育部可组织随机抽查。
指导方针与目标:深化教学改革加强教学建设、优化教学资源、提高教学质量。主要审核学校是否确立了符合国家、地方或行业发展需求的人才培养目标和模式, 是否具备了良好的物质资源和师资力量。重点是是否建立了科学有效、运行良好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是否通过深化改革和加强建设培养出了高素质本科毕业生, 是否为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贡献。这种模式和第一类高校的质量评估模式相同,但在审核指标和实施方案设计方面更强调导向性和规范性, 目的是引导这类高校科学定位, 注重质量, 不断改进质量管理体系; 同时能够充分调动和发挥地方教育行政部门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改善宏观管理的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