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江苏承接业务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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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江苏承接业务备案
一、《非驻苏监理企业资质核验登记表》(一式四份)(登记表应使用计算机打印,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字迹要求工整清晰)。并要求在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请
二、《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三、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原件及复印件;
四、单位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出省介绍信;
五、建设单位的邀请函;
六、工程中标通知书;
七、企业法人或企业法人代表委托的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八、企业所在地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内容包括无拖欠工程款及农民工工资,上年度至今在建筑市场活动中未发生违法违规行为,委托人的信用手册);
九、企业进江苏省承接工程的承诺书(内容包括:提供的材料真实有效,自愿遵守法律法规和各项规定,接受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总监不得变更人,项目部人员必须到位。
十、参加工程的人员的身份证、注册证书、职称证书、劳动合同等相关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十一、提供近期的工程业务手册原件及相关材料。
以上资料复印件需装订成册,由省建设厅、省建筑工程管理局行政审批中心存档。
附件:省外工程监理企业进江苏承接业务备案表
非驻苏监理企业单个项目管理核验登记表
企业:(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名)
填表日期:
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印制
非驻苏监理企业办理单个项目管理核验登记须知
一、非驻苏监理企业实行单个监理项目管理核验制度。单个项目管理核验前,须先到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办理每年一次的监理从业人员登记手续,登记监理人员审核通过并登录到《江苏省建设工程监理管理信息系统》后,再按规定程序通过系统逐级申报单个项目管理核验。
二、非驻苏监理企业在办理网上申报单个项目管理核验时需同时提供以下书面材料:
1、《非驻苏监理企业单个项目管理核验登记表》(一式四份),登记表应为电脑打印,有关审查意见和签名一律使用钢笔或签字笔清晰填写。
2、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诚信证明。
3、依法签订的监理合同、招标项目的投标文件。
三、非驻苏监理企业提供的单个项目管理核验书面材料需统一使用A4纸张并装订成册。
附件:
非驻苏监理企业单个项目管理核验登记表
非驻苏监理企业单个项目管理核验登记表
是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
2、非驻苏监理企业工商注册所在地的省监理工程师,在我省监理项目上只能担任监理员岗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