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制度和工作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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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科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教育科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教育科学系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成长,加大对青年教师的培养力度,充分发挥中老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使广大青年教师早日熟悉业务,掌握教书育人的规律,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以适应当前飞速发展的教学改革形势要求,提高教育教学质量,保证我系人才培养和教学改革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一、指导条件本系30周岁以下(含30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任职期间接受系部安排,原则上须接受一名副高以上职称教师指导,与导师签订“帮学协议”,接受导师的指导和系级考核。

1.调入本院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2.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或讲师(含讲师)职称以下、硕士(含硕士)学位以下的教师;3.学院和系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质量的教师。

上述所列青年教师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独立承担教学任务,不能晋升高一级技术职务。

二、导师资格1.具有良好的师德师风,能给青年教师起表率作用;2.热爱本职工作,工作态度认真;3.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具有较高教学和科研水平的讲师;4.在本专业教学和学术上有较高水平。

三、导师职责1.思想上严格要求。

帮助青年(新)教师认识高校教师的崇高地位和历史责任,努力敬业爱岗,做到关爱学校、关爱学生、关爱同事、关爱自己,自尊、自律、自爱、自强,积极探索教育规律,当一个称职的教师。

2.生活上主动关心。

经常了解青年(新)教师的所思所想,了解和掌握它们的物质生活和精神状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和要求,努力帮助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

及时向系里或学院反映问题,如有结果,亦应及时反馈给青年(新)教师。

3.业务上指导青年教师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熟悉并基本掌握各个教学环节,具体包括:(1)教学计划的制定及总结的书写;(2)备课及教案书写(第一年新任教师的教案,指导教师要审阅签署意见);(3)作业批阅及学生学习评价;(4)课堂教学过程的指导(说课、跟踪听课、评课);(5)习题选编及命题制卷;(6)了解学情及教学辅导等。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1. 引言教师导师制度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举措,对于提高青年教师的职业发展和教学能力具有积极意义。

为了建立可行的导师制度,本模板将从导师的选拔与评价、导师与被导师的配对、导师与被导师的培训和指导、导师制度的运行管理等方面进行细致规划,以确保该制度的有效实施。

2. 导师的选拔与评价2.1 拟定导师选拔标准,包括教学经验、教学成绩、教师资格等方面的综合考量。

2.2 设立导师评选委员会,由学校领导和经验丰富的教师组成,负责评估导师候选人的专业素质和导师资格。

2.3 导师评选采取公开透明的方式进行,公示导师候选人的基本信息和评选结果,接受学校师生的评议和反馈。

3. 导师与被导师的配对3.1 根据被导师的专业特长和需要,选择合适的导师进行配对。

3.2 导师与被导师的个人特点和教学风格相互契合,以促进良好的师徒关系和有效的教学指导。

4. 导师与被导师的培训和指导4.1 导师培训内容包括教学方法、教学评价、课程设计等方面的专业知识,以及教育理念、师德师风的培养。

4.2 导师与被导师定期进行面对面的交流和指导,包括教学设计的实践、课堂观摩和教学反思等环节。

4.3 导师鼓励被导师参与教研活动和学术交流,提升教学能力和研究水平。

5. 导师制度的运行管理5.1 学校设立专门的导师管理团队,负责制定导师制度相关政策和规定,协调导师和被导师之间的关系。

5.2 导师制度定期进行评估和改进,通过问卷调查、学生评议等方式收集意见和建议。

5.3 学校为导师提供相应的工作量和奖励激励措施,鼓励优秀教师积极参与导师工作。

6. 结语导师制度的建立和完善是一项重要的教育改革任务,是保证青年教师成长和发展的有效途径。

本模板提供了一套详细的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规划,希望对学校导师制度的制定和实施具有指导意义。

通过导师的指导和帮助,我们相信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和教育教学水平将得到全面提升,为学校的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学青年教师的培养与发展,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促进中学教师队伍的稳定与发展,特制定本导师制度。

第二条本导师制度适用于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的安排和管理。

第三条导师制度的目的是通过引导和帮助,促进中学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从而形成一支高素质的教师队伍。

第二章导师的选拔和任职第四条导师的选拔应符合以下条件:1.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丰富经验,具有良好的教育教学水平;2. 具备较高的师德修养,具有较好的教育教学管理能力;3. 在教育教学团队中,能发挥较强的带头作用,对中学教师有巨大影响力。

第五条导师的任职应符合以下条件:1. 有志愿担任导师,并能承担这一重要职责;2.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取得较为突出的成绩,受到校领导和同事的肯定;3. 在教育教学工作上有广泛的知识和经验,能够为中学青年教师提供有针对性的指导和支持;4. 具备良好的沟通和协调能力,能与中学青年教师建立密切的关系,形成良好的师生互动环境。

第三章导师制度的实施第六条导师制度的实施包括以下内容:1.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匹配。

根据中学青年教师的实际需要和导师的特长和经验,进行科学的匹配,确保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能够最大限度地实现互补,相互促进;2.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定期沟通。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应定期进行交流和沟通,了解中学青年教师的工作情况、困惑和需求,并提供予以指导和帮助;3.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指导和帮助。

导师应根据中学青年教师的实际情况,为其提供相应的教学指导和支持,帮助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并提供相应的培训和学习机会;4. 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评估和反馈。

导师应对中学青年教师的工作进行评估,对其工作进行肯定和指导,并及时向中学青年教师反馈评估结果,帮助他们认识和提高自己的工作水平。

第四章导师制度的监督与评估第七条导师制度的实施应建立相应的监督与评估机制,以确保导师和中学青年教师的有效互动和良好关系。

高校、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高校、大学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2.青年教师听课制度
青年教师在担任助教期间,要努力熟悉教学各个环节,做好答疑、批改作业等工作,每学期至少要听导师或其他资深教师•定数量的课程:中级职称以下(教龄•年以上)教师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12T6节;新毕业教师(含教龄一年以下)每学期听课不得少于50节。认真记录听课内容、撰写听课心得。
3.青年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跟踪评价制度
(I)攻读硕士、博士学位,重点是在职定向培养硕士研究生。
(2)选派参加校际之间的学术交流和研讨。
(3)选派参加国内高层次学术会议。
(4)选派国内访问学者。选派有潜质的青年教师到国内重点大学参加具有本学科前沿水平的课题研究。
(5)短期或单科进修、技能培训I。
(2)指导青年教师制订年度培养计划,每学期向院长书面汇报培养计划执行情况。
(3)教学能力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熟悉并胜任辅导、答疑、批改作业、写教案、讲课等各个教学环节的工作。
(4)科研能力培养。带领青年教师参加科学研究工作,在选择研究方向、申请立项、资料索检、撰写论文等环节上指导青年教师,帮助青年教师不断提高科研工作能力。
青年教师培养制度
青年教师是未来和希望,为了提升我院教师队伍整体素质,促进青年教师尽快成为思想过硬、业务精良的教学能手,促进我院学科建设的可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1.青年教师导师制
青年教师在到校工作的两年内,由我院指定德才兼备,教学经验丰富的中、高级职称教师担任导师。导师的工作职责为:
(I)指导青年教师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高等教育法规》、《高等教育心理学》、《高等教育学》等法律文件和课程,熟悉国家的教育方针、法规,掌握教育学理论,了解教育规律,提高业务素质及教学水平。
为进一步调动青年教师的积极性,激励青年教师不断提高教学能力、教学水平,思政部每年组织一次青年教师说课或教学观摩比赛。通过比赛,相互学习,相互促进,使教学尖子脱颖而出。表现优异者推荐参加全校青年教师讲课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

学校带教工作制度一、总则为了加强学校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教育教学水平,充分发挥经验丰富教师对青年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教师专业成长,根据国家及地方教育相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二、带教对象1. 带教对象为我校在职青年教师,年龄在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

2. 带教对象为新入职教师,包括试用期教师和调入我校的教师。

三、带教导师1. 每位带教对象应指定一位经验丰富、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导师进行指导。

2. 导师负责对带教对象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全面指导,包括课堂教学、教学研究、班级管理等方面。

四、带教内容1. 课堂教学: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进行课堂教学设计,提高课堂教学质量,创新教学方法,注重培养学生的核心素养。

2. 教学研究: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开展教育教学研究,提高教育教学水平,促进教育教学改革。

3. 班级管理: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进行班级管理,提高班级管理水平,营造良好的班级氛围。

4. 教师素养:导师应指导带教对象提高自身素养,包括教育教学理念、教育教学技能、教育教学态度等方面。

五、带教期限1. 带教期限为两年,自带教对象确定之日起计算。

2. 在带教期限内,导师应全面关心带教对象的成长,定期进行教育教学指导,帮助解决教育教学中的问题。

六、考核评价1. 带教对象应在带教期限内完成导师布置的各项任务,积极参与教育教学改革和实践。

2. 导师应对带教对象的成长情况进行定期评价,鼓励带教对象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水平。

3. 学校教务部门应对带教对象进行中期检查和结业考核,评价带教对象的成长成果。

七、激励机制1. 对在带教期间表现优秀的带教对象和导师,学校将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在带教期间取得显著成绩的带教对象,学校将优先考虑其职称评定、岗位晋升等方面。

3. 对在带教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导师,学校将给予相应的奖励和荣誉。

八、违约责任1. 带教对象未按期完成带教任务,或未达到约定教育教学水平的,视为违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计划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计划

青年教师导师制培养工作计划导师制在青年教师培养中起着举足轻重的作用,不仅是传承师道、帮助青年教师成长的有力支持,更是对学校教师队伍建设的重要保障。

本文就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培养工作进行计划安排,旨在借鉴国内外先进经验,从课程设置、导师选拔、培训管理等多个方面提升青年教师导师制的培养工作水平。

一、课程设置1. 针对导师制培养工作,学校应设置相关课程,以增强青年教师对导师制的认知和理解。

课程内容涉及导师的基本职责、导师与被指导教师的关系、导师教学指导方法等。

这些内容应紧密结合实际,通过案例分析、角色扮演等形式,让青年教师在课堂上更深入地领会导师制的本质和要求。

2. 在课程设置方面,还应加强导师制的实践性。

通过实习、实训等形式,让青年教师有机会亲自扮演导师角色,从而更好地领会导师制在教学实践中的应用价值。

3. 此外,为了使青年教师真正地掌握导师制的精髓,还需设计一些相关的案例教学和讨论活动,以便让他们在课程中更加深入地思考导师制在教学中的实质性作用。

二、导师选拔1. 导师的选拔至关重要。

除了一定的学术造诣之外,选择成熟、责任心强、善于关心和帮助他人的老师作为青年教师的导师,可以更好地促进青年教师的成长。

2.在这方面,教务处可以通过招募信息、老师自愿报名等途径选拔青年教师的导师。

导师要有能力和意愿帮助青年教师,同时也要有相对空闲的时间去进行指导。

三、导师培训1. 为了提高导师的带教水平,学校应组织相关的导师培训,培养导师的教育理念和指导技能。

培训内容可以包括教学方法、学科知识、心理咨询、教学评估等方面。

培训过程中,可以采用案例分析、研讨会、实地观摩等多种形式,让导师们在培训中积累经验,提高自己的指导水平。

2. 教师作为导师,除了教学专业知识和教学技能之外还需要具有一定的心理辅导技能。

这也是培训的一个重点内容。

在这方面可以邀请心理辅导专家为导师开展相关培训,使导师具备一定的心理辅导能力,更好地指导青年教师。

四、导师制管理1. 对导师的指导情况应进行一定程度的考核,以督促导师履行其职责。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

学院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办法为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提高其教育教学水平和科研能力,进一步提升师资队伍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一、指导思想以全面提高青年教师教学水平、科研能力和职业素养为目标,遴选一批思想品德好、业务水平高、责任心强的骨干教师担任青年教师的导师,努力打造一支师德高尚、业务优良、充满活力的高素质青年教师队伍。

二、青年教师范围(一)在学校教学科研岗位工作、年龄在35周岁以下,且担任中级职称不足3年的教师或新入职无高校工作经历、副高职称以上教师。

(二)新入职的副教授(不含)以下职称的博士教师以及其他经教务处、二级学院共同认定需要接受指导的教师。

三、青年教师主要职责青年教师的培养指导时间一般为两年,在接受指导期间应完成以下任务:(一)积极主动地争取指导教师在思想、工作上的指导,与导师协商制定培养计划,作为培养期满考核的依据;(二)主动向导师汇报工作中的思想情况、教学科研情况等;(三)积极参与导师科研项目研究、教材编写、课题申报和论文撰写等;(四)完成导师安排的课程学习、教学实践或辅助实验指导任务,每月完成随班听课至少一次;(五)在指导期满后,应对自己所完成的教学科研工作和进修情况进行总结,并向所在学院汇报,同时提供指导期间的有关资料。

四、导师选聘与职责导师是培养教育青年教师的主导力量,应当是热爱教育事业、师德师风高尚、教学效果良好、学术造诣较深的一线专任教师。

导师一般应具备副高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且与青年教师具有相同或相近的专业。

(一)选聘程序各教学单位在每学年第一学期前一周,在青年教师与导师双向选择的基础上总体协调安排,原则上每名导师可指导1名青年教师,最多不超过2名,并将导师和青年教师名单报人事处备案。

导师职责1 .对青年教师在思想和教学科研工作等方面进行全面指导,为青年教师量身制定培养计划,提出培养目标和措施;2 .引导青年教师树立乐教敬业、严谨治学、爱岗奉献的工作态度,帮助青年教师制定教师职业生涯规划。

导师制工作制度

导师制工作制度

导师制工作制度一、总则1.1 为加强导师制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提高导师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1.2 导师制工作是指在学校教育、培养、管理过程中,由导师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学术指导和生活辅导的工作制度。

1.3 本制度适用于我国各级各类学校中的导师制工作。

二、导师的职责与条件2.1 导师的职责(1)对学生进行思想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2)对学生进行学术指导,帮助学生掌握专业知识,提高学生的学术素养;(3)对学生进行生活辅导,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4)参与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为学生的成长提供客观、全面的评价;(5)的其他职责。

2.2 导师的条件(1)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教师职业道德;(2)具有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和专业知识,能够为学生提供有效的学术指导;(3)具有关爱学生的心,善于与学生沟通,能够倾听学生的需求和心声;(4)具有较强的事业心和责任感,愿意为学生的成长付出时间和精力;(5)的其他条件。

三、导师制工作的组织实施3.1 学校应当设立导师制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导师制工作的规划、指导和协调。

3.2 学校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导师制工作的规模和范围,确保导师制工作的质量和效果。

3.3 学校应当选聘符合条件的教师担任导师,并对导师进行培训和考核,提高导师的素质和能力。

3.4 学校应当建立健全导师制工作的管理制度,明确导师的职责、权益和工作要求,确保导师制工作的规范化运行。

四、导师与学生的关系4.1 导师应当与学生建立良好的沟通机制,定期与学生交流,了解学生的需求和困惑,为学生提供及时的帮助和指导。

4.2 导师应当关注学生的学术进展,为学生提供个性化的学术指导,引导学生开展科学研究和实践创新。

4.3 导师应当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为学生提供生活辅导,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困难和问题。

黄梅二中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方案

黄梅二中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方案

黄梅二中2011-2013年度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方案为了加快青年教师的培养,充分发挥骨干教师的传帮带作用,促进我校可持续发展,特实施《黄梅二中青年教师导师制》,又名“青蓝工程”,具体实施办法如下:一、导师条件:1、师德高尚,为人师表,工作勤奋,乐于奉献,热爱二中,关心他人。

2、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十年以上高中学段教龄,中级以上职称。

3、教学方法得当,深受学生欢迎,在教学调查中,满意率较高。

4、近五年担任实验班或补习班教学。

教学效果较好,所任班级学科成绩突出。

5、积极开展教学改革和教学研究,有指导教学科研的能力。

二、导师选任:1、由教研组长会同教研处、教务处确定各学科指导教师推荐名单。

2、教研处将推荐名单报校委会讨论审定后由学校发文公布。

3、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的结对安排,原则上同一年级,如有特殊情况需跨年级的,由教研处协调,一般指导教师可培养1—2名青年教师。

三、培养对象1、凡未带过毕业班且年龄在三十五周岁以下的所有青年教师必须参加“青蓝工程”进行在职培训,直至圆满完成一届毕业班的教学任务。

2、应参加“青蓝工程”培训而无特殊情况拒不参加者,一律停课学习。

四、培养要求1、青年教师培养对象应尊重自己的指导教师,经常主动地向指导教师请教。

2、指导教师应热情关心指导对象的思想修养和业务学习,经常进行指导和督促,耐心解答指导对象提出的各类教学方面疑难问题。

3、指导对象每周听指导教师的课不得少于1节,听课内容和体会每周上交记载表到教研处。

4、指导教师每周听指导对象的课不得少于1节,并要求即时点评。

听课内容和点评每周上交记载表到教研处。

五、考核、奖励1、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的考核由教研处会同教务处负责,教研组长、备课组长具体实施。

2、学校在超时工作量中每月发给指导教师40元津贴。

(学校在每月的教学检查中发现工作未落实者将扣发指导教师当月指导津贴)。

3、在期中、期末考试中,若指导对象获得教学质量奖,学校将以等额奖金发给指导教师作为奖励,若指导教师出现踩红线情况,则取消该项奖励。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根据学校工作要求,为保证本校的人才培养和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持续发展,继承本校优秀教师在教学和科研中积累的经验,发挥学校骨干教师的示范和辐射作用,增进教师间的业务交流,加强教师间的相互学习,建设一支教学水平、学术水平和高尚师德兼备的高水平的青年教师队伍,学校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定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特制订本制度。

一、本校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必须在任职期间与导师签订“帮学协议”,接受导师的指导和学校的考核。

1. 调入本校不满一年的教师;2. 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二年的教师;3. 学校根据实际情况,认为需要提高教学水平和教学效果的教师。

二、上述青年教师未接受导师指导或考核不合格者,不能参与区级以上评优、评先;三、导师应同时具备以下两个条件1. 具有小学高级教师技术职务的教师或教育教学成绩突出的具有小学一级教师技术职务的教师或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骨干教师。

2. 师德高尚,教书育人成绩突出,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良好的教学效果,能执行学校所规定的导师职责。

四、导师的职责一)学科教学培养学校指定同年级同学科的骨干教师为指导教师,与青年教师结成对子。

培养内容主要围绕教学开展,包括备课、常规课、研究课、辅导以及课改和教学研究等工作。

1、负责青年教师的帮扶工作。

对青年教师政治上关心、业务上指导、生活上帮助;从工作态度、师德形象、教学思想、教学行为、教学技能、教学手段、教学改革及教育创新等方面对青年教师进行全面指导。

2、每周对青年教师进行一次说课性质的单元或章节教学指导,审阅青年教师教案,并签署建议和签字。

3、每学期听青年教师授课不少于五节并做好听课记录,课后及时进行评课;精心指导青年教师上公开课。

4、指导教师要向所帮扶的青年教师及其他青年教师做到课堂、教案两开放,以便于青年教师随时听课学习。

二)班级管理培养包括新任班主任和未任班主任教师,学校指定有经验的班主任帮带指导,培养内容主要围绕班主任工作的基本要求、学生思想道德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班级的日常管理、班级活动设计和组织等工作,被培养教师能够很好的掌握班级管理理念和方法。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范本1. 导师制度的意义导师制度旨在为中学青年教师提供指导和支持,帮助他们成长为优秀的教育者。

通过与经验丰富的导师建立良好的师徒关系,青年教师能够获得专业知识、教学技能和职业发展方面的指导,并提升自己在教育领域的竞争力。

2. 导师的条件和选拔2.1 导师的条件- 导师应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和卓越的教育教学能力;- 导师应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教育理念;- 导师应具备优秀的沟通能力和人际关系处理能力;- 导师应具备较高的自我学习和自我反思能力。

2.2 导师的选拔- 由学校组织教师投票选举产生导师候选人;- 学校根据候选人的专业能力、教学业绩和师德表现进行评估,最终确定导师名单;- 导师的任职期限为两年,期满后可继续评估选择。

3. 导师制度的实施3.1 导师分配- 学校根据青年教师的专业需求和教学特点,进行导师的分配;- 导师和青年教师之间进行双向选择,确保师徒关系的融洽和互惠互利。

3.2 导师指导计划- 导师与青年教师在每学年初制定指导计划,明确目标和内容;- 指导计划包括教学设计、课堂教学观摩、教学反思及提升、职业发展规划等内容;- 导师和青年教师定期会面,进行指导和反馈。

3.3 导师指导方式- 导师为青年教师提供个别辅导,帮助他们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导师与青年教师一同参与教学观摩和教学研讨活动,促进经验和观点的交流;- 导师建议青年教师参加教育培训和学术研讨会,提升专业素养。

3.4 导师激励机制- 学校对导师给予相应的荣誉和表彰;- 导师参与培训和研讨活动,可获得相应的学术积分;- 导师通过指导青年教师的成长和发展,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水平。

4. 导师制度的监督和评估4.1 监督机制- 学校设立相应的导师制度管理机构,对导师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学校定期听取青年教师对导师的评价和反馈,调整导师指导计划和安排。

4.2 评估机制- 学校每年对导师的指导工作进行评估,考核导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和师德操守;- 导师评估结果作为一项重要的评优指标之一,纳入教师绩效考核的内容。

导师制工作条例

导师制工作条例

导师制工作条例为了进一步提高我校青年教师的业务能力,使青年教师尽快地适应教育改革形势的需要,保证我校教育教学质量逐步提高,特制订导师工作条例如下:一、青年教师1、刚毕业参加工作的青年教师。

2、由任教初中刚转任高中课务的教师。

3、由外地、外校调入我校,教龄不满三年的教师。

4、未上完高三的教师。

二、导师1、导师必须思想作风正派,工作负责,教风严谨,具有丰富的实践经验和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

师徒结对原则上由各教研所组长确定,并征得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双向同意,由分管校长与教务主任协调后决定并任命导师。

2、导师必须在思想政治方面、教育教学方面、教学作风方面具体关心和帮助青年教师。

导师要无私地传授教学经验,经常对青年教师进行具体指导,热情解答青年教师提出的问题,并及时肯定青年教师的长处,支持他们在工作中不断探索和创新。

导师要言传身教,使青年教师逐步形成严谨、求精的教风,严于执教,勤于进修。

3、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制订教学计划、备课听课、评课,上汇报课,试卷命制,进行质量分析,写好教学总结。

4、指导教师每月至少听青年教师两节课。

5、导师要根据学科特点指导青年教师上好新课,复习课,习题课,三种类型的课。

6、导师要从备课等诸多方面帮助教师上好公开课,进行教育教学研究。

7、导师每一学年要对青年教师的思想、工作及成长情况作出书面鉴定,交教导处存档案。

三、对青年教师的要求1、青年教师应虚心学习导师的好思想、好经验、好作风。

2、青年教师应尊重导师,诚恳接受导师的指导督促,主动向导师汇报思想、业务情况及进修情况,教学上遇到难题,应主动向导师提出,请求帮助指导。

3、青年教师要应用青年人的对新知识,新事物具有敏感性的特点,用于创新,敢于开拓,积极参与教学改革与教育科研。

4、青年教师每月听导师的课不能少于3节,每月总听课节数不能少于5节。

5、青年教师每学年应将拜师所得作出自我鉴定,交导师签阅后,交教导处存档。

6、青年教师的试卷命题、公开课、汇报课教案必须交导师认可签阅方能实施。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1. 背景与目的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是为了加强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教学能力,使其能够更好地适应教育工作,在教育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本公司旨在培养出一支高素质、专业水平过硬的优秀青年教师队伍,通过导师制度的实施,为青年教师提供良好的成长环境和个人发展机会,助力他们在教育事业中取得成功。

2. 定义与范围青年教师导师制度适用于本公司所有担任导师或被指定为青年教师导师的教职员工,并覆盖以下内容: - 青年教师导师的角色与职责; - 青年教师导师的选拔与任命; -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的实施与管理; - 青年教师导师的考核与评价。

3. 青年教师导师的角色与职责3.1 导师的角色青年教师导师是本公司经验丰富、具有一定资历和特长的优秀教职员工,承担指导和辅导青年教师成长的责任。

3.2 导师的职责导师的职责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 - 对青年教师进行入职培训,并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 - 指导青年教师开展教学工作和科学研究,并提供相关资源和支持; - 帮助青年教师制定个人发展计划和职业规划,并提供指导; - 定期与青年教师进行面对面交流和沟通,解答疑惑,共同解决教学中的问题; - 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方法和教学设计的改进,提高教学质量。

4. 青年教师导师的选拔与任命4.1 导师的选拔•导师的选拔由公司人力资源部与教务处共同组织,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程序。

选拔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导师应具备一定的教学经验和教育教学能力;–导师应具备较高的专业水平和丰富的教学资源;–导师应具备良好的师德师风,具有悉心指导、关心学生的态度和情怀。

4.2 导师的任命•导师的任命由上级领导批准,并由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教务处发布任命通知书。

5.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的实施与管理5.1 制度的实施•公司人力资源部和教务处负责制定导师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并与相关部门合作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发展计划。

•导师制度应与公司的教学管理制度和发展规划相衔接,确保有效的实施。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模版一、导师制度的目的和意义1. 目的:落实新教师培养与成长的需求,培养具备专业素养和教学能力的中学青年教师,并加强师资队伍建设。

2. 意义:通过导师制度,可以提升新教师的职业认同感和责任心,促使其迅速融入学校和教育教学工作,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习惯和行为规范,促进其自我发展和提高。

二、导师的选择和条件1. 选择条件:(1) 具有丰富的教学经验,教育教学水平较高;(2) 具备耐心、善于指导、善于引导的特点;(3) 具有较好的人际沟通和协作能力;(4) 品德端正,具备悉心关爱、理解和引导新教师的能力。

2. 条件:(1) 导师应该是正式教师,且教龄不少于5年;(2) 导师应该通过学校评定,认同其专业能力和教育理念;(3) 导师应该参加过相关的培训,并通过考核。

三、导师职责和权利1. 导师职责:(1) 协助新教师熟悉学校的工作制度和教育教学工作;(2) 指导新教师掌握教育教学方法和技巧,提高教学水平;(3) 帮助新教师解答教学过程中的疑难问题和困惑;(4) 鼓励新教师参与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推动个人专业发展;(5) 定期与新教师进行沟通,了解其工作和生活情况,并进行指导和支持;(6) 督促新教师按照学校的要求完成工作任务。

2. 导师权利:(1) 参与新教师培养计划的制定和实施;(2) 有权调整新教师的工作安排,并监督其工作进程;(3) 有权向学校反映新教师的问题和需求,并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4) 有权参与新教师的考核和评定,对其个人认可有一定的权威性。

四、新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权利:(1) 获得专业指导,提升自己的教学能力;(2) 获得学校和导师的支持,积累教学经验;(3) 参与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推动教育教学进步;(4) 获得导师对自己的肯定和鼓励。

2. 义务:(1) 积极听从导师的指导和建议,认真完成教学工作;(2) 配合导师对自己的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3) 维护学校的形象,遵守工作纪律和行为规范;(4) 积极参与学科研究和教学改革,提高自己的教学能力。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度第一篇:青年教师导师制度青年教师导师培养制度的暂行办法为了全面推进我校师资队伍建设,加速青年教师成长,现结合我校目前青年教师数量偏多,职称偏低这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一、培养对象:凡招聘、录用、调入我校从事教学工作不满三年且不具备一级职称的青年教师。

二、培养期限:培养期限一般为两年。

三、培养目标:青年教师经过两年的培养,能较好的完成一门课程的理论教学和实践教学以及学生管理环节,过好教学关和管理关,并为进一步的提高和发展奠定基础。

四、培养导师的遴选和职责:导师的选拔由教师培训领导小组商议提出,在征得导师本人同意后,由校长批准,报教务处备案。

导师由教育、教学经验丰富、科研能力强、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治学严谨的具有中学一级以上(含中学一级)职称的教师担任。

原则上一位业务导师指导一位青年教师教学,一位班主任导师指导一位青年教师的学生管理技巧。

导师要帮助每位青年教师制定出详细的年度计划,制定具体培养措施和目标,在教学上坚持传、帮、带,对每个环节严格把关,使青年教师尽快达到学校教育教学、科研工作以及班主任工作的要求,全面提高青年教师业务素质。

五、培养方案:1、根据青年教师的知识结构和承担的教学任务,帮助青年教师制定年度培养计划。

2、指导青年教师编写教案(讲稿)、并审阅教案(讲稿)。

3、要求导师每月至少随堂听青年教师2 节课,课后及时进行分析评论,提出具体指导意见,并指导培养对象上一次教学公开课。

4、指导青年教师开展科研活动、班主任工作、撰写读书笔记、专题作业、教学论文等。

每季度检查一次读书笔记,每学期检查一次专题作业,每学年批改一篇学术论文(要求有独到的见解)。

5、两年内带领青年教师参与一项课题研究或者教学案例研究。

6、每学年末向教务处提交本学年青年教师的情况报告,并包括以下材料:经修改后的教案(讲稿);经审阅后的读书笔记、专题作业及学术论文、班主任工作总结;青年教师的学年工作总结;对青年教师各教学环节(备课、讲课、答疑和批改作业)及自学情况的综合评述。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计划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计划

青年教师导师制工作计划
1.明确导师制工作目标
根据学校的教育教学计划和学生的学习需求,明确导师制的工作目标,包括提高学生成绩,培养学生的综合能力,促进学生的健康成长等方面的目标。

2.制定个性化学生指导计划
针对每个学生的特点和需求,制定个性化的学生指导计划,包括学习计划、生活规划、成长规划等,以帮助学生全面发展。

3.开展导师制辅导活动
组织各类导师制辅导活动,包括学习指导、心理辅导、职业规划等方面的活动,以帮助学生解决学习和生活中的问题。

4.定期与家长沟通
与学生的家长保持密切联系,定期进行家访或电话沟通,了解学生在家庭环境中的情况,协助解决学生在成长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5.参与学生综合素质评价
参与学校对学生的综合素质评价工作,从多个角度全面评价学生的学习情况和成长表现,帮助学生制定个性化的提高计划。

6.不断提高专业素养
参加各类教师培训活动和学术交流,不断提高自身的专业素养和导师制工作能力,为学生成长提供更好的指导。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

2024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为了加强对2024年入职的青年教师的培养和指导工作,特制定青年教师导师制暂行规定,旨在提高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帮助他们顺利适应教育工作,并促进他们的职业发展。

一、导师的条件和选拔1. 导师应为具备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业务能力强的优秀教师,工作稳定且受教育局或学校认可。

2. 导师的选拔应根据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以及个人素质,通过教育局或学校的评选程序进行选拔。

二、导师的职责和任务1. 导师应帮助青年教师进行教学计划的制定和教学方法的选择,提供教育教学方面的指导和建议。

2. 导师应指导青年教师提高课堂管理和学生教育能力,具体包括班级管理、学生学习习惯的养成等方面的指导工作。

3. 导师应定期与青年教师进行交流,帮助其解决在教育教学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并及时给予支持和鼓励。

4. 导师应积极参与校内教研和教学活动,与青年教师共同探讨教学问题,提供实际操作和经验分享。

三、青年教师的权利和义务1. 青年教师应尊重导师的教育教学指导,积极配合导师的工作并履行教学任务。

2. 青年教师应认真对待导师提供的意见和建议,积极改进自身的教育教学方法和能力。

3. 青年教师应主动向导师请教,勇于提出问题和困惑,并积极参与教研活动,提升自身的教育教学能力。

四、评估和考核1. 学校或教育局应定期对导师和青年教师的导师制工作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内容包括导师的指导情况以及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能力提升情况。

2. 根据评估结果,对导师和青年教师进行奖励和激励,同时为导师制工作提供改进和完善的建议。

五、其他条款1. 学校或教育局应为导师制工作提供相应的资源和支持,包括教育教学资料和培训机会等。

2. 导师和青年教师应签订导师制工作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责任。

本暂行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执行,有效期为三年,期满后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修订和完善。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制度)

青年教师导师制实施暂行办法实施青年教师导师制度是促进青年教师健康成长,尽快适应高等教育工作需要,全面提高教学科研能力的重要举措,是加快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的重要措施。

为了切实做好这项工作,根据我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一、指导对象本校35周岁以下(含35周岁)的青年教师,凡符合下列情况之一者,应接受导师的指导和院、系(部)两级的考核。

1.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毕业来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满三年、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以下的研究生、本科生。

2.从非高等学校调入我院从事教学和科研工作不满三年,且不具备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教师。

3.系(部)、教研室认为有必要安排指导教师对其进行教学科研指导的其他教师。

二、导师的条件1.热爱祖国,忠诚教育事业,师德高尚,工作认真负责,教书育人,为人师表。

2.治学严谨,作风正派,具有本学科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学术思想活跃,学术造诣较深,富有创新精神;教学经验丰富、教学水平较高、教学效果优良。

3.具有高级技术职务的教师或专业技术人员。

4.指导教师一般在本教研室教师中挑选,也可聘请兼职教授和其他岗位上的人员担任。

三、导师的职责和任务1.帮助指导对象提高思想品德修养,增强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感;应培养指导对象严谨踏实、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和工作作风,增强他们的敬业精神。

应切实做好传、帮、带工作,做指导对象的表率和楷模。

2.帮助指导对象明确发展方向,并指导他们就提高教学能力、工程技术实践能力、教研教改和科研能力等诸方面制定中、近期进修培养计划,并督促实施。

3.帮助指导对象制定课程教学规范,掌握正确的教学方法,不断提高教学能力。

在备课、课件制作、试讲、讲课、指导实验、实习、设计、批改作业和课外辅导等各个教学环节上给予认真的关心指导,经常随堂听取指导对象的讲课,帮助他们及时整合教学内容、改进教学方法,提高教学质量,过好教学关,适应本科教学的规律和特点,一般指导教师每学期随堂听课不得少于20节,每次听课后必须提出改进意见并反馈给指导对象。

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

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度为推动我校青年教师队伍的建设 ,帮助青年教师迅速成长,进一步发挥骨干教师的作用,使培养提高青年教师的任务真正得到落实,学校决定建立青年教师导师制。

一、导师的条件1 、热爱教育和教师职业,具有端正的教育思想和较高的师德修养。

精通业务 , 治学严谨。

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

2 、具有中教一级以上教师职务。

3 、关心青年教师的成长 , 有培养指导青年教师的责任感及业务能力。

二、导师的职责1 、指导帮助青年教师敬业爱岗爱生 , 促进他们在师德、作风、教育教学能力等方面全面发展 , 经过一学期指导 , 有明显提高和进步。

2 、负责制定帮学计划。

明确指导目标、内容及措施。

对相互听课、评课、备课、指导研究课、指导撰写论文等做出切实可行的安排。

3 、负责实施帮学计划。

导师要努力使自已的每一节课都成为青年教师的示范课。

导师每周至少听、评一节青年教师的课 , 每周至少组织一次共同备课。

每学期帮助青年教师做一节研究课 , 每学年指导青年教师撰写一篇学术论文或实验研究报告。

4 、每学期负责为被指导教师写出实事求是的评价交教研室存档。

三、青年教师的义务1 、执行帮学计划。

定期完成导师指导的工作和任务。

2 、坚持听导师的课 , 学习导师教育教学观念、教学设计、教学方法。

既要虚心学习又要主动探索 , 敢于提出自己的改进意见。

3 、每周与导师进行一次共同备课 , 此前要做出充分的准备 , 主动参与而不是被动接受。

4 、每学期负责整理帮教活动的资料交教研室存档。

5 、对帮教活动提出积极的建议。

四、组织管理1 、青年教师与指导教师的人选 , 每学年由备课组提名报教研室 , 经校长办公会审批后确定。

2 、教研室具体负责帮学工作。

定期按帮学计划检查帮学活动的开展情况。

每学年进行一次总结评比。

3 、教研室负责收集帮学计划、帮教活动记实资料、导师对被指导教师的评价及行政检查记实 , 整理存档。

4 、导师任期一年。

一年期满需要继续确定帮教关系的 ,应重新提出申请。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3篇)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3篇)

中学青年教师导师制度1、培养目标:半年入门,一年成型,二年成熟,三年出成绩。

2、岗位职责:①每学期和徒弟一起制定为期一年的成长提高计划。

②帮助青年教师研究每学期的教学计划,分析教材,选择教法学法,指导青年教师学习理解课程标准,制定目标,确定重难点,备好每一节课。

③第一学期每周随堂听所指导的青年教师不少于____节课,课后进行评价和指导。

④每学期指导青年教师上好一节高质量的校内汇报课,在大型教学活动中帮助取得好成绩。

⑤重视对青年教师课堂教育管理能力的培养,做到师生和谐,愉快教学。

⑥全面关心青年教师的思想政治、师德修养、职业道德、行为规范和工作心态方面的学习提高。

⑦指导青年教师每学期撰写一篇学科教学方面的反思性文章,提高教学科研能力。

⑧每学期结束写一份对青年教师的教育教学、教育工作鉴定意见。

二、青年教师的成长目标和义务1成长目标:一年摸清,二年创新,三年展示。

2应尽的义务:①端正态度。

真诚、勤奋、谦虚。

勤提问,多反思,长沟通。

②活学活用,先听后讲,先学后教。

③注重程序,上课前教案要先交指导教师过目,选题让师傅帮助定夺。

④规范性听课。

把握准确新授课,复习课,实验课等课型特点和环节。

⑤学令配合。

及时高效完成师傅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不拖沓应付。

⑥主动反馈,每月上好一堂优质汇报课,针对不足梳理整改意见。

⑦学令研究。

选定一个课堂教学高效化方面的小课题,在师傅的帮助下进行研究。

⑧自主学习,坚持每周一反思,每月一案例的书写,积累教学经验,并征求师傅意见。

三、考核评价及奖惩以学期为单位进行考核,以学年为周期进行评价和一次性奖励。

分管校长和教科室总牵头,教导处、教研组协作。

(一)考核内容1、徒弟:听课节数、听课笔记质量、教案书写质量、赛课成绩、科研水平等。

2、师傅、听课节数、指导次数、徒弟获奖、徒弟教学成绩、学生评价。

以教学质量提高进步为主要标准。

(二)奖励办法依据徒弟的实际表现对指导教师相应奖励。

(三)标准1、听课达到要求节数,教案书写达到优秀,教学成绩在学校规定的有效范围内,培养过程资料齐全,学生评价满意五项标准即为合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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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区青浦区第二中学
导师制工作制度
一、指导思想:
青年教师是学校的生力军,为进一步加强我校青年教师队伍建设,践行“人人都是德育者”的德育观,激励广大青年教师敬岗爱业,以生为本,提高他们的思想素质,通过“青年教师导师制”,即一名青年教师带教1-2名学生,纠正“学困生”的发展偏颇,充分挖掘学生的各种潜在能力,提高自信心,使之不断完善人格,提高综合素质,成人、成才。

二、基本要求:
要求导师把“思想上引导、学业上辅导、生活上指导、心理上疏导”作为工作的指导纲领,对受导学生实施全面帮助。

第一,关注受导学生的思想、品德、行为上的细节表现,帮助、指导受导学生形成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第二,关心受导学生的身心健康,对受导学生进行心理疏导和健康指导。

第三,关心受导学生的学业进步及个性特长发展,指导学生改进学习方法,提高学习能力。

第四,指导受导学生合理安排课余生活,引导受导学生参加积极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

第五,经常与受导学生家长及其它科任教师沟通,全面了解学生成长过程中的各方面表现。

三、工作制度
(1)建立受导学生成长档案。

导师要对每位学生建立成长记录档案,追踪学生成长轨迹。

内容包括:学生家庭及社会关系详细情况;学生的个性特征、行为习惯、道德素养、兴趣爱好;学生心理、生理、身体健康状况;学生每月的表现、每次考试成绩记录及分析。

(2)建立谈心辅导与汇报制度。

导师每周至少与受导学生谈心辅导一次,内容包括家庭、学业、品质、健康等等,并记录辅导内容;受导学生每周一次向导师汇报生活学习情况;必要时可随时汇报和咨询。

(3)建立家长联络制度。

导师要定期与受导学生家长进行联系。

具体时间由导师确定,但是每月至少应有一次以上的联系,联系的方式应该多样化。

导师必须对学生本人及其家庭有
清晰的了解,对其家庭情况进行简要分析,包括家庭结构(单亲、重组、留守更要作为重点)密切与家长联系,指导家庭教育。

(4)建立个案分析制度。

导师根据受导生的具体情况,建立受导学生的个案分析制度,期末进行受导学生个案分析评比。

学校定期(每月)集中组织导师进行个案分析,必要时对重点案例进行集体会诊,提出解决办法。

(5)参加定期交流制度。

定期召开例会,交换意见,讨论问题,决定事项,总结工作。

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导师要准时参加、充分准备、积极发言。

(6)及时与受导学生的班主任、任课教师联系,密切配合,促进学生成长。

导师要定期了解和分析学生状况,当学生取得成绩、进步时,及时给予表扬和鼓励,当学生遇到困难或麻烦时给予热情帮助。

平时积极参与学生生活,参与学生学习活动,融入学生之中,全面了解学生,注重教育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坚持正面教育为主,积极进行教育引导;关心爱护学生,依法执教,从严执教。

(7)要帮助学生改掉一个不良行为习惯,帮助学生养成一种兴趣爱好,要努力为学生创设展示才华的机会。

(8)协助班主任处理“受导”学生的意外事件,如违规违纪、突发疾病、家庭变故等情况。

(9)总结反思制度。

导师每学期要写一份实践总结或调查报告,归纳取得的经验,反思存在的问题,并提出进一步改进对策。

在总结中,最好能搜集典型案例,开展系统研究。

四、导师考核制度
学校采取定性与定量、过程与结果相结合的方法,每学期对导师工作进行考核。

具体做法如下:以教导处为主考核学生的学业进步情况;以政教处为主考核导师制落实情况(相关记录)。

另外,以学生对导师工作进行辅助性评价。

在此基础上,学校领导进行最后综合评价,每年对工作成绩突出的优秀导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2012、12、18
青年教师导师制导师考核表
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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